第31章
兰兹曼从梦中突然惊醒——他梦见右耳正要被送进赛斯纳二〇六飞机的螺旋桨。他身上盖着一条黏糊糊的电热毯,插头已经拔掉了。房间很小,不比自己身下的小床大多少。他伸出一根指头,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头顶上被弗利格勒敲伤的地方,那儿已经肿了起来,湿漉漉的。他的左肩也是痛得要死。
小床对着一扇窄窗,阿拉斯加东南十一月午后的灰暗阳光沮丧地从金属百叶渗了进来。与其说漏进来的是阳光的残迹,不如说是阳光的回忆。
兰兹曼努力坐起身来,他发现自己的左肩之所以如此疼痛,是因为有人非常体贴,把他的左手臂拉过头顶,然后将他的左手腕和铁床床脚铐在了一起。他之前在睡梦中翻来滚去,肩膀就像是在接受残酷的指压治疗。把他铐起来的家伙还真是体贴,没有忘记脱掉他的长裤、衬衫和外套,让他再次成为只穿内裤的男人。
兰兹曼在床头坐定后,便缓缓退离床垫,然后蹲了下来,这样他的左手臂就能放得自然些,他也能把被铐住的左手掌搁在地上歇会儿。地面上铺着黄色油布,跟抽过的香烟过滤嘴一个颜色,摸起来就和医生手中的听诊器一样冰冷。屋里到处是一团团灰尘,像死旅鼠、像假发,还有一抹被打死的黑蝇污迹。煤渣砖墙上涂着一层又厚又亮的蓝色涂料,犹如一层牙膏。兰兹曼转过头去,只见有人用熟悉的笔迹在墙面写了一行小字:本囚室由新泽西州短丘市尼尔与丽莎·努德曼夫妇慷慨捐赠。兰兹曼想笑,但在这里看到妹妹古怪有趣的字迹又让他汗毛直竖。
屋里除了小床,就只有门后角落一只金属垃圾桶,桶壁上有只蓝黄相间的卡通狗在雏菊田里撒野,看起来是给儿童用的。兰兹曼久久凝视着垃圾桶,满脑子都是小孩的垃圾和卡通狗。他想到了米老鼠的宠物狗布鲁托,它天天都会感到不自在,因为讨厌的高飞无处不在。他的脑袋中央仿佛停了一部没有熄火的巴士,废气从排气管里喷涌而出,模糊了他的思绪。
兰兹曼在床边又蹲了一会儿,试图平心静气,像乞丐在人行道上追逐散落的钱币。接着他将铁床拖到门边,坐了上去,用光脚粗野地踹起门来。中空铁门发出轰隆隆的声响,起初他还感觉到爽,但很快便被挫败感取代,开始大呼小叫起来:“救命啊,我割伤自己了,我在流血!”他吼到喉咙嘶哑,踹到双脚抽痛,最后终于感到厌倦了。他尿急,非常急。他看看垃圾桶,再看看门。或许是药物的效力还没散去;或许是因为妹妹在这间小破屋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夜,还有那些把他锁在这里让他身上只穿着内裤的男人,这些都激起了他的仇恨;或许是他刚才的怒吼唤醒了内心的愤怒;又或许是想到自己不得不尿在卡通狗史奈皮垃圾桶里,总之,他已忍无可忍,决心铤而走险了。
他把床拖到窗边,将百叶窗推向一侧。透过镶在厚重的钢框格里的砾面玻璃,外面的世界灰绿相间,犹如碧波荡漾。窗框上装过插销,看起来像刚被考虑周到的房主拆掉。要打开窗户只有一个办法。兰兹曼拖着床走向垃圾桶,抓住,举起,瞄准,猛力一扔。桶从窗户弹了回来,正中他的前额。片刻功夫后,腥甜的鲜血从额头顺着面颊流入唇角,他在一天内再度品尝到血的滋味。
“史奈皮,你这个王八蛋。”他说。
兰兹曼将小铁床推到墙边,用没被铐住的右手将床垫拖下来靠到对面墙角,接着双手各抓住一只床脚,用膝盖将床顶了起来。他努力让床架与身体平行,保持这个姿势站了一会儿。这床虽然不是很重,要撑住也很耗体力,他止不住地颤抖着。接着他往后挪了一步,低下头,将小床对准窗户砸了出去。绿草和尘雾立刻冲进他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的眼里,还有树木、乌鸦、如一窝黄蜂般在空中弥漫开来的玻璃碎片、枪管般铁灰的海峡和一架有红色边纹的亮白色水上飞机。只见小床穿过有如尖牙的窗孔,跃入屋外的晨光中。
兰兹曼学生时代物理成绩很好。牛顿力学、物体的静止和运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引力和质量、冲力和动量等概念他都掌握得很好。所以,看到小床在击碎玻璃窗后并未满足地就地落下,而是继续向前,兰兹曼应该不会感到惊讶。他的肩膀被床猛地一扯,仿佛脱了臼,心中再度浮现自己奋力爬上施皮尔曼夫人豪车时的莫名感受。这种感受无以名状,似乎是一种恍然大悟之感,就如禅宗里的顿悟,只不过他悟出的不是真,而是错。就算这错不足以致命,后果也是不堪设想。
兰兹曼运气不赖,他一屁股跌坐到一堆雪里,一堆鬼鬼祟祟收拢在营房北边阴影深处的残雪。整个勒戒中心仿佛只有这一堆雪,而他正好跌了上来。他猛地一咬牙齿,每颗牙齿都发出尖叫,而他的每块骨头也都开始照牛顿力学办事。
兰兹曼把头从雪堆里拔出,冷风拂过颈后,从逃离囚室到现在,他头一回感觉到冷。他站起身,下巴咯吱作响。他的背上满是冰雪留下的印迹,一道道有如鞭痕。在小床的压力作用下,他歪歪斜斜地向左走了几步,很快又跌坐下来,整个人都陷进一堆纯净的雪里。他闭上双眼,全身放松。
这时他听见有人拖着轻柔的脚步从房子转角走来,那步伐有如抹去自己足印的橡皮擦,似乎还有些一瘸一拐。兰兹曼再度举起小床,背部贴紧墙壁,当他看到一双登山靴和弗利格勒的粗花呢裤腿时,便立刻将床猛甩了出去。鲜血从弗利格勒的面颊和额头上冒了出来,像是伸出了一只血手。他的拐杖飞到了空中,接着落在地上,发出一连串的音符,像是谁在弹奏马林巴琴。床架仿佛少了好友陪伴就会害羞似的,死死拖着兰兹曼,和弗利格勒撞成一团。兰兹曼忍着一鼻子弗利格勒鲜血的味道,急急忙忙站了起来,伸出右手去夺他手中的自动手枪。
兰兹曼举起自动手枪,看着地上这个没安好心的家伙,思忖了一会儿要不要开枪。这时,就见一群身着西装的犹太壮汉从五百英尺外的主楼里鱼贯而出。最后走出来的是位高瘦的金发男子,新面孔,应该是刚从亮白色水上飞机下来。他身穿企鹅图案的毛衣和宽松的灯芯绒裤,头发很亮,就像映在钢板上的阳光。他对着兰兹曼皱了皱眉,一脸困惑的样子,接着有人将他从门口拉开,因为兰兹曼把枪口对准了他。
手铐嵌入了兰兹曼的手腕,刮伤入肉三分。兰兹曼拿枪瞄准手铐,小心翼翼地开了一枪,手铐松垂了下来,如手镯般挂在手上。他略感遗憾地将小床放下,仿佛那是他的家臣,虽然笨手笨脚,但始终为他马首是瞻。接着他便朝山林狂奔而去,至少有二十位年轻力壮的犹太人在他身后追赶着他,大呼小叫、骂骂咧咧。他想象着子弹犹如闪电射入脑中,然后他在轰隆隆的雷声中倒下。但这一幕没有发生,一定有人下令不要开枪。
他最不愿看到事情一团糟。
兰兹曼注意到自己正沿着一条泥土路狂奔。路面干净,维护良好,贴有红色金属反光片。他回想起之前从飞机上看到山林后方有块缀有积雪的绿地,觉得这条路一定通往那里,就算不是,反正也通往哪里。
兰兹曼在山林中奔跑,泥土路上厚厚的针叶消去了他光脚跺地的脚步声。他几乎可以看见热气从他身上散发,在他背后一路留下闪亮的波浪。他感觉嘴里有股味道,闻起来像弗利格勒的血。他手上断掉的手铐叮当作响。树上的啄木鸟把树干啃得笃笃直响。他的大脑在高速运转,试图弄明白那伙人到底是谁,到底在搞什么名堂:那个教授模样被他夺了tec-9自动手枪的跛脚男人是什么人?那个额头如混凝土般坚硬的医生是什么人?那群等他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壮汉,以及那位身穿企鹅图案毛衣、没法忍受事情一团糟的金发男子又是些什么人?还有那些废弃的营房……勒戒中心不该是这样。
与此同时,兰兹曼大脑的某一部分还在忙着测量气温——华氏三十七八度吧——他努力回忆着之前看过的表格,试图计算出在这个温度下,只穿内裤的犹太条子狂奔多久后会因体温过低而毙命。但他的大脑里一片混乱,被药物毁得一塌糊涂的脑细胞只告诉他一件事:跑,不停地跑。
林子忽然不见了,兰兹曼面前出现了一个灰色钢板工棚,没有窗户,塑料棚顶,一对有如睾丸的煤气罐挤在棚子一侧。这里的风刮得愈加猛烈,犹如沸水一瓢一瓢浇在他身上。他绕着工棚跑向另一侧,只见棚子位于铺满稻草的空地边缘,远处一片绿地渐渐消失于翻滚的尘雾之中。棚前有一条碎石路,沿着空地前进五十码后岔成两条,一条往东通往绿地,一条径直钻入林中。兰兹曼将滚轴大铁门轰隆隆拉开,见棚里堆着些拆散的制冷设备和神秘的机器零件,一面墙上挂着黑色橡胶软管,犹如阿拉伯文字。门旁停有一辆“津津”牌三轮电动汽车(锡特卡排名第二的出口产品,仅次于“羊角号”牌手机),有载货车板,表面的黑色橡胶沾着泥巴。兰兹曼爬进“津津”的驾驶室,他的屁股已经被冻得冰冷如育空河吹来的冷风,没想到塑胶驾驶座还要冷上三分。兰兹曼用大拇指按下电启动按钮,踩动踏板,挂上挡位,车子开始向前移动。他轰隆隆把车开到岔路口,犹豫着该驶往山林,还是沿着静谧的绿地消失于尘雾中。接着,他猛地踩下踏板。
就在冲入林子之前,兰兹曼回头瞥了一眼,只见一辆载着追兵的黑色福特“元首”轿车飞驰而来,一路飞沙走石。兰兹曼完全不知道车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又怎么能开到这里。他在飞机上时明明一辆汽车都没看到。“元首”和“津津”相距不足五百米,并且愈来愈近。
进入林中后,碎石路被高低不平、蜿蜒于高大隐密的阿拉斯加云杉林间的泥土路取代。伴着电动马达的嗡嗡声,路旁高高的铁丝网围栏映入兰兹曼的眼中,他依稀还能看见顶部闪着寒光的刀片刺网。铁丝网上织着绿色塑料板条,这片绿色围栏上不时露出一道道缝隙。透过这些缝隙,兰兹曼瞥见另一个棚子、一块空地、几根柱子和大梁、交错的缆线、吊货网,以及绳索秋千之类的东西。也许是运动设施,病人的康复锻炼场地吧。所以没错,“元首”里的家伙是来给他送运动长裤的。
只剩两百码了。兰兹曼看到坐在前座的家伙摇下车窗探出身来,一只手抓住车顶行李架稳住身体,另一只手准备开枪。那家伙金发平头,大胡子,身穿黑色西装,和罗伯伊一样系淡色领带。他耐心地瞄准着,等待距离角度足够合适。一道亮光从他手中闪过,“津津”的屁股立刻发出爆响,银色玻璃纤维四散飞溅。兰兹曼大叫一声不好,松开油门。“他最不愿看到事情一团糟”真是够了!
“津津”继续向前颠簸了五到十英尺后停了下来。那家伙举起手枪,观察着刚才那一枪的效果。仅仅在“津津”的屁股上留了一个洞的结果也许让他有些失望,但移动的目标停了下来一定会让他很开心——放下一枪就容易多了。他缓缓低下握枪的手,那是一种卖弄般的姿态,带着一丝残酷意味。他对待子弹的小心和吝啬,让兰兹曼感觉到对方一定受过严格训练,每一枪都希望能击中永恒。
投降的念头如旗子的影子般拂过兰兹曼心头。就算屁股没有中枪,时速最高只有十五英里的“津津”也绝无可能跑赢“元首”。温暖的毯子,说不定还有一杯暖暖的茶——认输应该会有这样的补偿。“元首”越来越近,搅起一堆针叶后戛然而止,三名强壮的年轻犹太男子分别开门下车,将自动手枪对准兰兹曼。它们在有节奏地颤动,仿佛枪膛里关着野兽或陀螺仪,让握着它们的人想关也关不住。他们的领带迎风飞舞,胡须沿着下颚的轮廓线修剪整齐,头上戴着针织圆顶小帽。
靠近兰兹曼的“元首”车后门没有打开,但他看到了第四个家伙的身影。小硬汉们顶着郑重其事的发型,穿着合体的黑色西装,蹬着黑色皮鞋,逼近兰兹曼。
兰兹曼站了起来,举起双手。“你们仨是克隆人,对吧?”三人包围上来时,兰兹曼说,“电影的结局,总少不了克隆人。”
“闭上你的鸟嘴!”离他最近的小硬汉用美语喊道。就在这时,兰兹曼听到了像是纤维面团慢慢撕成两半的声音。兰兹曼看了下他们的眼睛,确信他们也听到了。声音越来越尖,越来越高,像是持续的劈砍声,又像是一张纸卡进风扇里发出来的。接着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一样,有时像是老男人在干咳,沉重的扳手掉落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有时又像是吹爆了的气球在客厅里乱窜,直到撞翻台灯。远处,一道光芒闪现,如大黄蜂般飘移不定,忽然之间,兰兹曼知道那是什么了。
“迪克。”他淡淡说出这两个字,然而一阵战栗却直抵骨髓深处。光芒来自一个六伏旧灯泡,比大手电筒亮不了多少,在阴霾的云杉林间苍白闪烁。驱动灯泡的是定制的v型双缸发动机,它颠簸前进时,前叉弹簧的抖动清晰可闻。
“操他妈的,”一个家伙咕哝道,“操他妈的火柴盒摩托车。”
兰兹曼听说过许多关于威利·迪克警长和他的摩托车的故事,有人说这部摩托是为孟买一个矮个子百万富翁定制的,也有人说它最初是献给查尔斯王子的十三岁生日礼物,还有人说它的前主人是得州或阿拉巴马州一个马戏团里的一个冒失鬼。这款一九六一年的“皇家恩菲尔德十字军”在阳光下呈炮铜色,它的镀铬表面经过仔细翻新,漂亮得能带走你的呼吸。你得走到它跟前或是将它摆在普通摩托车旁边,才会发现它只是正常比例的三分之二。要知道三十七岁的威利·迪克身高仅四英尺七英寸。
摩托轰隆隆地开到“津津”旁边,吱地一声停了下来。迪克熄掉有些老迈的英国发动机,下车大摇大摆地走向兰兹曼。
“他妈的怎么回事?”他边说边摘下黑色加长皮革手套,像瑞典性格影星马克斯·冯·叙多饰演的埃尔温·隆美尔将军戴的那种。他的声音浑厚深沉,对照男孩般的体格总会让人感到意外。他如赏花般绕着犹太条子转了一圈,叫了声:“梅耶·兰兹曼警探!”接着便转身打量起那几个小硬汉,心里掂量着他们有多硬:“先生们。”
“迪克警长。”刚才叫兰兹曼闭嘴的家伙说道。他有囚犯的味道,鬼鬼祟祟、尖头尖脑,犹如用牙刷磨成的剃刀。“是什么风把您吹到我们这儿来了?”
“恕我直言,戈德先生,戈德,我没说错吧?这里,这里他妈的是我的林子。”迪克凝神看了一眼从“元首”后座观察着这一切的身影。那人的块头比罗伯伊或穿企鹅图案毛衣的金发男子要小一号,他蜷缩着身子,鬼鬼祟祟却机警异常。“我比你们这些犹太佬早来很久,也会比你们晚走。”
威利·迪克警长是血统纯正的特林吉特人,父亲是当地的酋长。一九四八年的一天,迪克酋长在牡鹿湾开枪打死了一名正在破坏他设的捕蟹陷阱的饥饿俄罗斯潜艇兵,这也是俄罗斯人和特林吉特人之间最后一次记录在案的致命冲突。威利·迪克已婚,妻子给他生了九个孩子。兰兹曼没见过他的老婆,只听说她是个巨人。一九九三或一九九四年,迪克成功完成艾迪塔罗德越野狗橇赛,在四十七名完赛者中位列第九。拥有斯波坎市贡萨格大学犯罪学博士学位的他成年礼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搭乘一艘波士顿捕鲸船从牡鹿湾迪克村直奔位于安贡市的部落警察总局,并最终说服局长取消了部落警察的身高限制。威利·迪克有着小个子聪明男人的所有劣根性:虚荣、自大、好胜、睚眦必报。这事是如何办成的有不少传言,有些诋毁造谣,有些丑恶猥琐,有些难以置信,又有些三者兼而有之。不过他也是个诚实、顽强、无畏的家伙,而且还欠兰兹曼一次人情。事实上,迪克除了睚眦必报,也会恩恩相报。
“我特别想知道你们这几个疯狂的希伯来人在这里搞什么名堂。”他说。
“他是我们的病人,”戈德说,“他想提前出院,就是这样。”
“所以你们要朝他开枪,”迪克说,“这种疗法真是烂得可以,他妈的!跟弗洛伊德学的,是吧?”
他转身打量起兰兹曼。迪克的深色面庞称得上英俊,智慧的额头,热切的双眼,浅凹的下巴,笔挺的鼻梁。兰兹曼上次见到他时,他还极力避免从衬衫口袋里掏出老花眼镜,但现在他已完全向衰老屈服,一副花哨的意大利黑色拉丝钢框眼镜直接戴在了脸上,像英国老牌摇滚吉他手接受深度专访时戴的款式。紧绷的黑色牛仔裤,黑色牛仔靴,红黑条纹开领格子衬衫,肩上永远披着的带穗短斗篷,斗篷用的熊皮是他亲手猎杀后剥下的。这是个做作的家伙——他抽雪茄烟——却也是个出色的凶案组警探。
“我的天哪,兰兹曼,你看起来真他妈像我见过的腌在罐里的小猪!”
他解开穗带,抖着肩膀卸下斗篷,扔给兰兹曼。兰兹曼一开始觉得那斗篷如钢铁一样冰冷,但他很快就感觉到了它的温暖。迪克嘴边挂着一丝嘲讽的微笑,眼神里的幽默荡然无存——这是为了保护兰兹曼,只有兰兹曼心里明白。
“我和你前妻通了电话,在你打电话找我之后,”他对着兰兹曼轻声耳语道,这也是他威胁嫌犯或吓唬证人的说话方式,接着他极为做作地拉高声音道,“你他妈根本就没有资格出现在这里,比他妈的非洲鼹形鼠还没资格。兰兹曼警探,我上次是怎么跟你说的?如果再让我逮到你光着犹太屁股跑到印第安人的地盘上,我会怎么做?”
“我不,不记得了,”兰兹曼既心怀感激又觉得丢脸,声音剧烈地颤抖着,“你说,说了很多。”
迪克走到“元首”旁,敲开唯一关着的那扇车门,和里面的家伙低语了一阵,之后走回来对戈德说:“你头儿有话要跟你说。”
戈德和他的头儿说完后,一脸怒气地走了回来,仿佛鼻窦刚被人从耳朵里拔出来一般。接着他朝迪克点了下头。
“兰兹曼警探,”迪克说,“很他妈的抱歉,你被逮捕了。”
兰兹曼从梦中突然惊醒——他梦见右耳正要被送进赛斯纳二〇六飞机的螺旋桨。他身上盖着一条黏糊糊的电热毯,插头已经拔掉了。房间很小,不比自己身下的小床大多少。他伸出一根指头,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头顶上被弗利格勒敲伤的地方,那儿已经肿了起来,湿漉漉的。他的左肩也是痛得要死。
小床对着一扇窄窗,阿拉斯加东南十一月午后的灰暗阳光沮丧地从金属百叶渗了进来。与其说漏进来的是阳光的残迹,不如说是阳光的回忆。
兰兹曼努力坐起身来,他发现自己的左肩之所以如此疼痛,是因为有人非常体贴,把他的左手臂拉过头顶,然后将他的左手腕和铁床床脚铐在了一起。他之前在睡梦中翻来滚去,肩膀就像是在接受残酷的指压治疗。把他铐起来的家伙还真是体贴,没有忘记脱掉他的长裤、衬衫和外套,让他再次成为只穿内裤的男人。
兰兹曼在床头坐定后,便缓缓退离床垫,然后蹲了下来,这样他的左手臂就能放得自然些,他也能把被铐住的左手掌搁在地上歇会儿。地面上铺着黄色油布,跟抽过的香烟过滤嘴一个颜色,摸起来就和医生手中的听诊器一样冰冷。屋里到处是一团团灰尘,像死旅鼠、像假发,还有一抹被打死的黑蝇污迹。煤渣砖墙上涂着一层又厚又亮的蓝色涂料,犹如一层牙膏。兰兹曼转过头去,只见有人用熟悉的笔迹在墙面写了一行小字:本囚室由新泽西州短丘市尼尔与丽莎·努德曼夫妇慷慨捐赠。兰兹曼想笑,但在这里看到妹妹古怪有趣的字迹又让他汗毛直竖。
屋里除了小床,就只有门后角落一只金属垃圾桶,桶壁上有只蓝黄相间的卡通狗在雏菊田里撒野,看起来是给儿童用的。兰兹曼久久凝视着垃圾桶,满脑子都是小孩的垃圾和卡通狗。他想到了米老鼠的宠物狗布鲁托,它天天都会感到不自在,因为讨厌的高飞无处不在。他的脑袋中央仿佛停了一部没有熄火的巴士,废气从排气管里喷涌而出,模糊了他的思绪。
兰兹曼在床边又蹲了一会儿,试图平心静气,像乞丐在人行道上追逐散落的钱币。接着他将铁床拖到门边,坐了上去,用光脚粗野地踹起门来。中空铁门发出轰隆隆的声响,起初他还感觉到爽,但很快便被挫败感取代,开始大呼小叫起来:“救命啊,我割伤自己了,我在流血!”他吼到喉咙嘶哑,踹到双脚抽痛,最后终于感到厌倦了。他尿急,非常急。他看看垃圾桶,再看看门。或许是药物的效力还没散去;或许是因为妹妹在这间小破屋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夜,还有那些把他锁在这里让他身上只穿着内裤的男人,这些都激起了他的仇恨;或许是他刚才的怒吼唤醒了内心的愤怒;又或许是想到自己不得不尿在卡通狗史奈皮垃圾桶里,总之,他已忍无可忍,决心铤而走险了。
他把床拖到窗边,将百叶窗推向一侧。透过镶在厚重的钢框格里的砾面玻璃,外面的世界灰绿相间,犹如碧波荡漾。窗框上装过插销,看起来像刚被考虑周到的房主拆掉。要打开窗户只有一个办法。兰兹曼拖着床走向垃圾桶,抓住,举起,瞄准,猛力一扔。桶从窗户弹了回来,正中他的前额。片刻功夫后,腥甜的鲜血从额头顺着面颊流入唇角,他在一天内再度品尝到血的滋味。
“史奈皮,你这个王八蛋。”他说。
兰兹曼将小铁床推到墙边,用没被铐住的右手将床垫拖下来靠到对面墙角,接着双手各抓住一只床脚,用膝盖将床顶了起来。他努力让床架与身体平行,保持这个姿势站了一会儿。这床虽然不是很重,要撑住也很耗体力,他止不住地颤抖着。接着他往后挪了一步,低下头,将小床对准窗户砸了出去。绿草和尘雾立刻冲进他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的眼里,还有树木、乌鸦、如一窝黄蜂般在空中弥漫开来的玻璃碎片、枪管般铁灰的海峡和一架有红色边纹的亮白色水上飞机。只见小床穿过有如尖牙的窗孔,跃入屋外的晨光中。
兰兹曼学生时代物理成绩很好。牛顿力学、物体的静止和运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引力和质量、冲力和动量等概念他都掌握得很好。所以,看到小床在击碎玻璃窗后并未满足地就地落下,而是继续向前,兰兹曼应该不会感到惊讶。他的肩膀被床猛地一扯,仿佛脱了臼,心中再度浮现自己奋力爬上施皮尔曼夫人豪车时的莫名感受。这种感受无以名状,似乎是一种恍然大悟之感,就如禅宗里的顿悟,只不过他悟出的不是真,而是错。就算这错不足以致命,后果也是不堪设想。
兰兹曼运气不赖,他一屁股跌坐到一堆雪里,一堆鬼鬼祟祟收拢在营房北边阴影深处的残雪。整个勒戒中心仿佛只有这一堆雪,而他正好跌了上来。他猛地一咬牙齿,每颗牙齿都发出尖叫,而他的每块骨头也都开始照牛顿力学办事。
兰兹曼把头从雪堆里拔出,冷风拂过颈后,从逃离囚室到现在,他头一回感觉到冷。他站起身,下巴咯吱作响。他的背上满是冰雪留下的印迹,一道道有如鞭痕。在小床的压力作用下,他歪歪斜斜地向左走了几步,很快又跌坐下来,整个人都陷进一堆纯净的雪里。他闭上双眼,全身放松。
这时他听见有人拖着轻柔的脚步从房子转角走来,那步伐有如抹去自己足印的橡皮擦,似乎还有些一瘸一拐。兰兹曼再度举起小床,背部贴紧墙壁,当他看到一双登山靴和弗利格勒的粗花呢裤腿时,便立刻将床猛甩了出去。鲜血从弗利格勒的面颊和额头上冒了出来,像是伸出了一只血手。他的拐杖飞到了空中,接着落在地上,发出一连串的音符,像是谁在弹奏马林巴琴。床架仿佛少了好友陪伴就会害羞似的,死死拖着兰兹曼,和弗利格勒撞成一团。兰兹曼忍着一鼻子弗利格勒鲜血的味道,急急忙忙站了起来,伸出右手去夺他手中的自动手枪。
兰兹曼举起自动手枪,看着地上这个没安好心的家伙,思忖了一会儿要不要开枪。这时,就见一群身着西装的犹太壮汉从五百英尺外的主楼里鱼贯而出。最后走出来的是位高瘦的金发男子,新面孔,应该是刚从亮白色水上飞机下来。他身穿企鹅图案的毛衣和宽松的灯芯绒裤,头发很亮,就像映在钢板上的阳光。他对着兰兹曼皱了皱眉,一脸困惑的样子,接着有人将他从门口拉开,因为兰兹曼把枪口对准了他。
手铐嵌入了兰兹曼的手腕,刮伤入肉三分。兰兹曼拿枪瞄准手铐,小心翼翼地开了一枪,手铐松垂了下来,如手镯般挂在手上。他略感遗憾地将小床放下,仿佛那是他的家臣,虽然笨手笨脚,但始终为他马首是瞻。接着他便朝山林狂奔而去,至少有二十位年轻力壮的犹太人在他身后追赶着他,大呼小叫、骂骂咧咧。他想象着子弹犹如闪电射入脑中,然后他在轰隆隆的雷声中倒下。但这一幕没有发生,一定有人下令不要开枪。
他最不愿看到事情一团糟。
兰兹曼注意到自己正沿着一条泥土路狂奔。路面干净,维护良好,贴有红色金属反光片。他回想起之前从飞机上看到山林后方有块缀有积雪的绿地,觉得这条路一定通往那里,就算不是,反正也通往哪里。
兰兹曼在山林中奔跑,泥土路上厚厚的针叶消去了他光脚跺地的脚步声。他几乎可以看见热气从他身上散发,在他背后一路留下闪亮的波浪。他感觉嘴里有股味道,闻起来像弗利格勒的血。他手上断掉的手铐叮当作响。树上的啄木鸟把树干啃得笃笃直响。他的大脑在高速运转,试图弄明白那伙人到底是谁,到底在搞什么名堂:那个教授模样被他夺了tec-9自动手枪的跛脚男人是什么人?那个额头如混凝土般坚硬的医生是什么人?那群等他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壮汉,以及那位身穿企鹅图案毛衣、没法忍受事情一团糟的金发男子又是些什么人?还有那些废弃的营房……勒戒中心不该是这样。
与此同时,兰兹曼大脑的某一部分还在忙着测量气温——华氏三十七八度吧——他努力回忆着之前看过的表格,试图计算出在这个温度下,只穿内裤的犹太条子狂奔多久后会因体温过低而毙命。但他的大脑里一片混乱,被药物毁得一塌糊涂的脑细胞只告诉他一件事:跑,不停地跑。
林子忽然不见了,兰兹曼面前出现了一个灰色钢板工棚,没有窗户,塑料棚顶,一对有如睾丸的煤气罐挤在棚子一侧。这里的风刮得愈加猛烈,犹如沸水一瓢一瓢浇在他身上。他绕着工棚跑向另一侧,只见棚子位于铺满稻草的空地边缘,远处一片绿地渐渐消失于翻滚的尘雾之中。棚前有一条碎石路,沿着空地前进五十码后岔成两条,一条往东通往绿地,一条径直钻入林中。兰兹曼将滚轴大铁门轰隆隆拉开,见棚里堆着些拆散的制冷设备和神秘的机器零件,一面墙上挂着黑色橡胶软管,犹如阿拉伯文字。门旁停有一辆“津津”牌三轮电动汽车(锡特卡排名第二的出口产品,仅次于“羊角号”牌手机),有载货车板,表面的黑色橡胶沾着泥巴。兰兹曼爬进“津津”的驾驶室,他的屁股已经被冻得冰冷如育空河吹来的冷风,没想到塑胶驾驶座还要冷上三分。兰兹曼用大拇指按下电启动按钮,踩动踏板,挂上挡位,车子开始向前移动。他轰隆隆把车开到岔路口,犹豫着该驶往山林,还是沿着静谧的绿地消失于尘雾中。接着,他猛地踩下踏板。
就在冲入林子之前,兰兹曼回头瞥了一眼,只见一辆载着追兵的黑色福特“元首”轿车飞驰而来,一路飞沙走石。兰兹曼完全不知道车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又怎么能开到这里。他在飞机上时明明一辆汽车都没看到。“元首”和“津津”相距不足五百米,并且愈来愈近。
进入林中后,碎石路被高低不平、蜿蜒于高大隐密的阿拉斯加云杉林间的泥土路取代。伴着电动马达的嗡嗡声,路旁高高的铁丝网围栏映入兰兹曼的眼中,他依稀还能看见顶部闪着寒光的刀片刺网。铁丝网上织着绿色塑料板条,这片绿色围栏上不时露出一道道缝隙。透过这些缝隙,兰兹曼瞥见另一个棚子、一块空地、几根柱子和大梁、交错的缆线、吊货网,以及绳索秋千之类的东西。也许是运动设施,病人的康复锻炼场地吧。所以没错,“元首”里的家伙是来给他送运动长裤的。
只剩两百码了。兰兹曼看到坐在前座的家伙摇下车窗探出身来,一只手抓住车顶行李架稳住身体,另一只手准备开枪。那家伙金发平头,大胡子,身穿黑色西装,和罗伯伊一样系淡色领带。他耐心地瞄准着,等待距离角度足够合适。一道亮光从他手中闪过,“津津”的屁股立刻发出爆响,银色玻璃纤维四散飞溅。兰兹曼大叫一声不好,松开油门。“他最不愿看到事情一团糟”真是够了!
“津津”继续向前颠簸了五到十英尺后停了下来。那家伙举起手枪,观察着刚才那一枪的效果。仅仅在“津津”的屁股上留了一个洞的结果也许让他有些失望,但移动的目标停了下来一定会让他很开心——放下一枪就容易多了。他缓缓低下握枪的手,那是一种卖弄般的姿态,带着一丝残酷意味。他对待子弹的小心和吝啬,让兰兹曼感觉到对方一定受过严格训练,每一枪都希望能击中永恒。
投降的念头如旗子的影子般拂过兰兹曼心头。就算屁股没有中枪,时速最高只有十五英里的“津津”也绝无可能跑赢“元首”。温暖的毯子,说不定还有一杯暖暖的茶——认输应该会有这样的补偿。“元首”越来越近,搅起一堆针叶后戛然而止,三名强壮的年轻犹太男子分别开门下车,将自动手枪对准兰兹曼。它们在有节奏地颤动,仿佛枪膛里关着野兽或陀螺仪,让握着它们的人想关也关不住。他们的领带迎风飞舞,胡须沿着下颚的轮廓线修剪整齐,头上戴着针织圆顶小帽。
靠近兰兹曼的“元首”车后门没有打开,但他看到了第四个家伙的身影。小硬汉们顶着郑重其事的发型,穿着合体的黑色西装,蹬着黑色皮鞋,逼近兰兹曼。
兰兹曼站了起来,举起双手。“你们仨是克隆人,对吧?”三人包围上来时,兰兹曼说,“电影的结局,总少不了克隆人。”
“闭上你的鸟嘴!”离他最近的小硬汉用美语喊道。就在这时,兰兹曼听到了像是纤维面团慢慢撕成两半的声音。兰兹曼看了下他们的眼睛,确信他们也听到了。声音越来越尖,越来越高,像是持续的劈砍声,又像是一张纸卡进风扇里发出来的。接着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一样,有时像是老男人在干咳,沉重的扳手掉落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有时又像是吹爆了的气球在客厅里乱窜,直到撞翻台灯。远处,一道光芒闪现,如大黄蜂般飘移不定,忽然之间,兰兹曼知道那是什么了。
“迪克。”他淡淡说出这两个字,然而一阵战栗却直抵骨髓深处。光芒来自一个六伏旧灯泡,比大手电筒亮不了多少,在阴霾的云杉林间苍白闪烁。驱动灯泡的是定制的v型双缸发动机,它颠簸前进时,前叉弹簧的抖动清晰可闻。
“操他妈的,”一个家伙咕哝道,“操他妈的火柴盒摩托车。”
兰兹曼听说过许多关于威利·迪克警长和他的摩托车的故事,有人说这部摩托是为孟买一个矮个子百万富翁定制的,也有人说它最初是献给查尔斯王子的十三岁生日礼物,还有人说它的前主人是得州或阿拉巴马州一个马戏团里的一个冒失鬼。这款一九六一年的“皇家恩菲尔德十字军”在阳光下呈炮铜色,它的镀铬表面经过仔细翻新,漂亮得能带走你的呼吸。你得走到它跟前或是将它摆在普通摩托车旁边,才会发现它只是正常比例的三分之二。要知道三十七岁的威利·迪克身高仅四英尺七英寸。
摩托轰隆隆地开到“津津”旁边,吱地一声停了下来。迪克熄掉有些老迈的英国发动机,下车大摇大摆地走向兰兹曼。
“他妈的怎么回事?”他边说边摘下黑色加长皮革手套,像瑞典性格影星马克斯·冯·叙多饰演的埃尔温·隆美尔将军戴的那种。他的声音浑厚深沉,对照男孩般的体格总会让人感到意外。他如赏花般绕着犹太条子转了一圈,叫了声:“梅耶·兰兹曼警探!”接着便转身打量起那几个小硬汉,心里掂量着他们有多硬:“先生们。”
“迪克警长。”刚才叫兰兹曼闭嘴的家伙说道。他有囚犯的味道,鬼鬼祟祟、尖头尖脑,犹如用牙刷磨成的剃刀。“是什么风把您吹到我们这儿来了?”
“恕我直言,戈德先生,戈德,我没说错吧?这里,这里他妈的是我的林子。”迪克凝神看了一眼从“元首”后座观察着这一切的身影。那人的块头比罗伯伊或穿企鹅图案毛衣的金发男子要小一号,他蜷缩着身子,鬼鬼祟祟却机警异常。“我比你们这些犹太佬早来很久,也会比你们晚走。”
威利·迪克警长是血统纯正的特林吉特人,父亲是当地的酋长。一九四八年的一天,迪克酋长在牡鹿湾开枪打死了一名正在破坏他设的捕蟹陷阱的饥饿俄罗斯潜艇兵,这也是俄罗斯人和特林吉特人之间最后一次记录在案的致命冲突。威利·迪克已婚,妻子给他生了九个孩子。兰兹曼没见过他的老婆,只听说她是个巨人。一九九三或一九九四年,迪克成功完成艾迪塔罗德越野狗橇赛,在四十七名完赛者中位列第九。拥有斯波坎市贡萨格大学犯罪学博士学位的他成年礼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搭乘一艘波士顿捕鲸船从牡鹿湾迪克村直奔位于安贡市的部落警察总局,并最终说服局长取消了部落警察的身高限制。威利·迪克有着小个子聪明男人的所有劣根性:虚荣、自大、好胜、睚眦必报。这事是如何办成的有不少传言,有些诋毁造谣,有些丑恶猥琐,有些难以置信,又有些三者兼而有之。不过他也是个诚实、顽强、无畏的家伙,而且还欠兰兹曼一次人情。事实上,迪克除了睚眦必报,也会恩恩相报。
“我特别想知道你们这几个疯狂的希伯来人在这里搞什么名堂。”他说。
“他是我们的病人,”戈德说,“他想提前出院,就是这样。”
“所以你们要朝他开枪,”迪克说,“这种疗法真是烂得可以,他妈的!跟弗洛伊德学的,是吧?”
他转身打量起兰兹曼。迪克的深色面庞称得上英俊,智慧的额头,热切的双眼,浅凹的下巴,笔挺的鼻梁。兰兹曼上次见到他时,他还极力避免从衬衫口袋里掏出老花眼镜,但现在他已完全向衰老屈服,一副花哨的意大利黑色拉丝钢框眼镜直接戴在了脸上,像英国老牌摇滚吉他手接受深度专访时戴的款式。紧绷的黑色牛仔裤,黑色牛仔靴,红黑条纹开领格子衬衫,肩上永远披着的带穗短斗篷,斗篷用的熊皮是他亲手猎杀后剥下的。这是个做作的家伙——他抽雪茄烟——却也是个出色的凶案组警探。
“我的天哪,兰兹曼,你看起来真他妈像我见过的腌在罐里的小猪!”
他解开穗带,抖着肩膀卸下斗篷,扔给兰兹曼。兰兹曼一开始觉得那斗篷如钢铁一样冰冷,但他很快就感觉到了它的温暖。迪克嘴边挂着一丝嘲讽的微笑,眼神里的幽默荡然无存——这是为了保护兰兹曼,只有兰兹曼心里明白。
“我和你前妻通了电话,在你打电话找我之后,”他对着兰兹曼轻声耳语道,这也是他威胁嫌犯或吓唬证人的说话方式,接着他极为做作地拉高声音道,“你他妈根本就没有资格出现在这里,比他妈的非洲鼹形鼠还没资格。兰兹曼警探,我上次是怎么跟你说的?如果再让我逮到你光着犹太屁股跑到印第安人的地盘上,我会怎么做?”
“我不,不记得了,”兰兹曼既心怀感激又觉得丢脸,声音剧烈地颤抖着,“你说,说了很多。”
迪克走到“元首”旁,敲开唯一关着的那扇车门,和里面的家伙低语了一阵,之后走回来对戈德说:“你头儿有话要跟你说。”
戈德和他的头儿说完后,一脸怒气地走了回来,仿佛鼻窦刚被人从耳朵里拔出来一般。接着他朝迪克点了下头。
“兰兹曼警探,”迪克说,“很他妈的抱歉,你被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