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鬼使神差
28 鬼使神差
我睡着了,再次醒来时,病房里黑幽幽的,母亲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睡得脸垂在胸前。“妈。”我叫了一声,就这样,她悠然醒转,起身协助我穿好衣服。她甚至替我把风,让我不必在离开医院的途中遇到人。我再次忽冷忽热,满心感恩夜色已深。我们驾着老车溜过黑暗的市镇时,我看着母亲淡淡的侧影。
“妈,我真的厌倦了。”我在车子驶下湖滨街时说。
“厌倦?厌倦什么?”她说。
“屈辱。我这阵子大概把这辈子的屈辱都尝遍了。”
母亲将车停在车道上,熄火,直视车库。埃夫里尔别墅灯火通明,玄关更衣室窗户上有牛奶牧师海牛般的影子。母亲说:“葳莉,事出必有因。我想,也许你需要受一点屈辱。”
我没力气反驳,只是点点头,爬下车,尾随母亲进屋。她抱抱牛奶牧师,头倚着他肉感的温暖胸膛里。我听到他对着母亲的头发低语:“克拉丽莎要搭明天下午的飞机。”然后母亲咕哝一声,声音疲惫。他给我的笑里充满深切的怜悯,令我困惑地垂下头。我从他们旁边走过,爬上老旧的楼梯,看见他们互拥着,两具上了年纪的不美丽躯体交缠着,我一度尝到今生最晦暗的嫉妒。
醒来时的天空像灰毛毡,雨滴从天而降,令八月尘土的气息软软化为泥土。虽然我通常在黎明起床,但八点过了许久后,我还躺在床上听雨水在屋顶上叮叮咚咚,往下流淌。如果我一直闭着眼皮,我知道自己迟早会回到梦乡。如果我睡得够久,我会完全忘掉伪腹中宝宝,忘掉它是如何干扰大脑和身体的运作;我会忘掉德怀尔和令人心神不宁的伊泽克尔;我会忘掉牛奶牧师老是阴魂不散;我会忘掉我的捐精者父亲,以及我乱七八糟的家族几世纪以来乌烟瘴气的历史。
我正要按着这些日子养成的私密习惯,向腹中宝宝说出这些话,才想起我没有怀孕,从来不曾有过。
于是,我凝聚精神,准备要让自己陷入昏迷五天。我认为,五天就足以令就医的伤痛消失,足以让我在开学第一天仍然跟学校相隔十万八千里。但我连稍微昏迷都还没成功时,母亲便敲敲门,进入我房间。她站在床前,摆弄着睡衣的珍珠纽扣。那睡衣是怪里怪气的松垮橘色绒线衫。
最后,我叹了口气,不再装睡。我说:“那是什么衣服?”
她低头打量自己,弹掉几个线头。“这个,是约翰做的圣诞礼物,很保暖。”
“他会打毛线?”我说。
“不是生产的双手,是魔鬼的玩物。对了,”她摇摇我盖在床罩底下的脚。“你这只魔鬼,快点起床开工,你剩下四天就要回学校,只有四天可以完成你的小小寻父之旅了。”
“不对,我不能回加州。我就是办不到,妈。”我说。
母亲坐在床上,体重压得床咿呀响,陷了下去。“葳莉·阳光·厄普顿,你得回学校去,完成论文,别再逃避现实了。我辛苦大半辈子,供养你受教育,眼看你即将毕业,我才不会让你临阵脱逃。你想都别想。”
“可是妈,德怀尔在那里。”我说。
“你比他强。”她说,“再说我根本不在乎。枉费我一直担心你永远不会回到坦普尔顿,真不敢相信现在我居然要想法子说服你离开。可是葳莉,你一定得回斯坦福,你不是半途而废的人。要是你现在容许自己不坚持到底,将来你会怨死自己,永远走不出阴影。”
“那克拉丽莎怎么办?”我说,“她就要来了,她需要我待在这里。”
母亲发出自负的声音。“少来,她最不需要的就是你。她需要安心静养,需要有人专心伺候她。我一个人照顾她就绰绰有余。”
我思忖母亲的话一会儿,惊异地发现我竟然大大松了一口气。我看着母亲,不知道为什么,她脸上的疲惫竟然不如一个月前我带着满身屈辱回到坦普尔顿的那一天,仿佛我的诸多麻烦让她回春了。
“你喜欢接受挑战,对吧。”我说。
她扮个小鬼脸。“我在奋斗的时候最快乐,你从我身上遗传到这个特质。”
“你不介意照顾克拉丽莎?”
“我爱克拉丽莎。”她说。
“喔,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我终于坐起来,“因为你最心爱的女儿即将回来,你大可甩掉不成材的女儿。这下我都懂了。你要用比较好的女儿人选替代我。”
妈嗤之以鼻。“你不说,我还没这样想过。不过既然你都说了,我想那大概正是我在做的事吧。我等不及了。一个会好好尊重我的小孩。这是美梦成真。”她将被子从床上拉开,盯着我站起来,嘟嘟囔囔套上运动裤。
母亲看着我,双手绞着被子,直到我转身,皱眉说:“怎样?”
“没事。”她说,“我待会儿就得上班了,我想确认你没事。”
“我没事的。”我说。
“真的吗?需要我帮忙做什么吗?”她说。
“不用了,妈。”我说,“重新展开调查对我比较好,可以让我分心,不去想某些事。”
“那正是我打算说的话。”母亲说,转身离开。“等你上了年纪,脑筋也会变聪明。我帮你做了肉桂面包,还是热的。”
“而你上了年纪,人也变好了。”我嚷道,听着她的脚步走下咿呀响的楼梯。我跑到楼梯顶端时,她正走到楼梯底端,我向下叫:“妈?”她抬头看我,伸长脖子的动作让她的下巴消失了。
“如果我以前没跟你说过这件事,那我很抱歉。”我说,“看到你很开心我很高兴。很高兴你终于允许自己快乐了。”
母亲低下头,我俯瞰她肥大的辫子往上缩,似乎在护卫她的颈项。“谢谢你。”她沉静地说。当她抬头看,她绽出阳光般的笑容,令我的心情也飞扬了一点点。
这是周六。我打电话到黑兹尔住家的时间仍早。我想象她在湖畔小屋里步履蹒跚,披着涡纹的居家服,哼哼唧唧,来到电话边。她不像一般人接起电话便先招呼哈喽,而是大喝一声:“干什么?”
“黑兹尔·波默罗伊女士,我是葳莉·厄普顿,抱歉打扰你,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念一些东西给你听。”
黑兹尔深深叹了一口气,说:“我去端杯茶。”接着是话筒放在桌面的哐一声,过了大半天她才回到线上。
“黑兹尔,要是我晓得你得先烧开水,我会晚点再打。”我在听见她呼吸声时说。
“不,不。”她说,“我只是老了,忘掉你的电话。我从厨房里出来看到电话没挂好,纯粹是运气。好了,要念什么就念吧。”
我大声念出故事,最后她说:“《暗影与残篇》啊,我很熟,你想问什么?”
“没什么。只是,嗯,你说从字里行间找线索,感觉上这几段话的弦外之音似乎很多。你想,理查德会不会是雅各布提到的毛发浓密人士?你想有那个可能吗?”我心跳加速,觉得真相几乎近在眼前。
她叹了气。“唉,葳莉,其实我大老早就可以跟你说这件事。但我根本不认为故事是真的。我想那应该是纯属虚构,也可以说是满足雅各布的愿望吧。终其一生,雅各布都气哥哥气得不得了。因为哥哥既是老大,也是父亲最宠爱的小孩。后来,雅各布把自己的家产挥霍殆尽,理查德把雅各布从欧洲叫回来,活像把弟弟当成淘气的小男生看待,让雅各布恨得牙痒痒。我想他写出那一小段插曲,是存心影射哥哥做过坏事,但雅各布自己也没办法完成故事。内容太荒谬了。所以那一篇东西才会沦落到《暗阴与残篇》,而不是在某本小说里。”
“就算是这样,”我说,“故事总有个源头吧?就算故事不完全属实,也不代表理查德没有私生子女。我是说,就算故事不是真的,那一类的事情仍然可能发生过,对吗?或是他真的跟艾达·菲尼有过婚外情。”
黑兹尔说:“要是你跟我一样了解那一家人就好了。我想那极度不可能。依我看,理查德的心地几乎纯洁无瑕;马默杜克老是说古往今来最正直的人,非他大儿子莫属。按照当年的所有文献记载,他性情高洁,甚至几乎不跟母亲以外的女人说话。据说他非常畏惧女人,他太太安娜花了几个月时间倒追他,他才敢用正眼看安娜。还有,艾达·菲尼在离家的那个秋天,在奥尼昂塔取得结婚证书。我也对这张证书感兴趣,几十年前就追查过。看样子,她是跟一个叫加尔·威尔逊的男人跑了。我想,那人大概是年轻的浪荡子。”
“也许故事有一部分是真的。也许雅各布说得没错,而理查德忽然受不了古板的生活,跟女人跑了。”我紧咬不放,但我觉得缜密的推论逐渐崩解成尘埃,“就是那个再也没回来过的露西儿·斯莫利。”
“不可能。”黑兹尔说,“你要学着把话听进去。绝对没那种事。”
“怎么说?”我说。
“葳莉·厄普顿,因为我刚好也知道坦普尔顿采草莓事件发生的时候,理查德已经作古了,这就是我断言的根据。”黑兹尔说。电话那头静默了许久,然后我听到黑兹尔急促的呼吸声。我哀声说:“唉,可恶,又回到原点了。”
“葳莉,这就是人生。”黑兹尔说,“不过你打电话来问我这个故事,说来也真巧,因为我一直在想一件事。虽然你显然看错了理查德,但我有预感,你没有想错方向。”
“什么方向?”我狐疑地说。
“当然就是你父亲跟坦普尔家族的关联。”她凶巴巴地说。
我向窗户眨眨眼,光线令窗户泛出黄铜色,直到我听见黑兹尔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她自顾自地轻笑,斥责自己说:“哎哟,黑兹尔·波默罗伊,大嘴巴,没救了,我还是老样子。”
“谁跟你说我在寻找父亲?”
“你的朋友彼得。”她说,“他知道我研究你的家族史,有一天他就泄了口风。”
“他该死。”我说。
“亲爱的,听我说,我一向怀疑你母亲有所隐瞒,只是没料到她隐瞒了这种大事。言归正传,你到底要不要听听我觉得你口中的‘好色’祖宗是谁?”
我咕哝说:“当然想听。是谁?总督·埃夫里尔吗?”
“也许是他。”她说,“但天晓得你能挖得到多少数据。我猜他不识字。我想的人选其实是马默杜克。”
我一时喘不过气。“你开玩笑。真的假的?竟然会是马默杜克?”我想起赫蒂、总督的红发雀斑脸、马默杜克炯炯有神的目光;如果他有一个私生子,就可能有第二个。真不敢相信我没有早早想到这一点。话说回来,事后回顾,我不完全信服这个说法。赫蒂是马默杜克一生中的唯一错误,在伊丽莎白连续多年拒绝到坦普尔顿后的寒冬热床上,他才出了轨。我说:“他不是信奉贵格教派吗?”
“是没错,”黑兹尔的声音陡降成低喃,活像有人窃听电话,“不过小妹妹,有一件没人晓得的事,只有我能告诉你。这件事很精彩。马默杜克的死法不符合所有书本说的,他不是死于肺炎。葳莉,他是被谋杀的。”
我一口气鲠在喉头,说不出话,好不容易挤出声音。“谋杀?”
“葳莉,”黑兹尔说,“你有空就来我家,我拿东西给你看。”
外头,坦普尔顿仍然是鸽灰色的,但远山上的云层裂缝透出灿烂的阳光,将一小丛树木镀成奇怪的金绿色。我穿着高中的黄色短背心裙,因为我心情太恶劣了,觉得只有那条裙子似乎亮一点。我在潮湿的雾气里走着,心里想着马默杜克。我对他的了解,不比调查刚展开的时候多,但现在我不能停止调查,因为悬挂在埃夫里尔别墅烂人堂的列祖列宗正睁着银鱼般的眼睛,等待我挖掘出最隐秘的家族秘密。
黑兹尔住在湖东边的墨绿色小木屋,靠近波默罗伊老人院,以前是夏令营地点,门上用木条钉出“吴扭口当营地”字样。
我敲敲门,听到黑兹尔在屋里低声咒骂,她拖着脚,好像永远走不到门口。好不容易,她摸索着打开门锁,显然有三道锁。她将门拉开,我便看到她穿着一小件白色睡衣,扣子扣到下巴,拖鞋是青蛙造型。她眯眼打量我,说:“你还好吧?你脸色好白。”
“我没事。吴扭口当营地是什么意思?”我说。
“那是废话一句。”她让我进屋。屋里的气味出奇的宜人,像苹果和肥沃的黑色土壤,只有混杂一丝老太太的味道。“我们家在一八八〇年卖掉了得奖的小母牛,换钱来盖这栋房子。其实就是无牛可以典当的谐音。幼稚吧。坐,我做了布朗尼蛋糕。”我在不舒服的胡桃木雕花皮椅坐下,她将一盘完美得可疑的点心放在我面前。蛋糕闻起来有化学味。
“不用了,谢谢,你真客气。”我说,“你说马默杜克被谋杀,那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谋杀案不是小事,很难掩人耳目的,黑兹尔。”
黑兹尔晃到我对面的硬邦邦皮椅。她坐下时,青蛙拖鞋的球状眼睛不停地滚呀滚。“葳莉,你要动脑筋。”她既不屑也不耐烦,“没人目击谋杀案。据说是晚上,他遇害的那天晚上下了雪,盖住了血迹。当年的人对镇上的庄园主忠心耿耿,而马默杜克显然具有那种身份。最耸动的传闻是靠口耳相传。但是,”她从桌上一些文件底下抽出一个有花饰的牛皮纸卷宗,“有些事还是印成了铅字。你看这个。”
黑兹尔打开卷宗。里面有一张泛黄、硬脆的报纸,顶端印着跟卷宗封面上一样的古老字体《自由人新闻报》。但这份报纸真的很古老,我抬头看黑兹尔,惊异地说:“你从图书馆偷来的?”
“有什么大不了的。”她满嘴布朗尼蛋糕。“现在有微胶片了。你读读看。”我乖乖照办,一来是因为不想看她嘴里黑乎乎的玩意儿,二来是因为好奇。
自由人新闻报社论
一七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坦普尔顿子民们,注意!小心身边的人;戒慎地护卫您的一票;别让妻小听见天花乱坠的辞令,因为我们之间有一个冒牌货。他意图背叛自己的社会阶级,摧毁我们崭新民主的根基。他原本一无所有,借由婚姻取得财力,机灵地建设土地,发迹致富,跻身这个新国家的首富之流。偏偏这人竟然投靠代表美国上流人士的政党,一个要将平民百姓踩在脚下的政党。他坐拥本郡勤勉农民为他带来的财富,理应心满意足,却成为可鄙的联邦党人。
“菲尼,你说的是谁?”或许本报的忠实读者正在这么问,气愤得将报纸抖得沙沙响。我不需要指名道姓,但为防有人仍然认不出上述的歹人、叛徒,我就明言了。他不是别人,正是地主马默杜克·坦普尔。
我是带着遗憾说出他姓名的;对我来说,坦普尔曾经宛如兄弟。我在一七八六年底来到坦普尔顿,当时我正年轻,喜欢冒险犯难,准备要面对人生的变革。我已经从事报社工作五年,渴盼拥有自己的土地。《哲人》里的文章令我心神向往,让我相信唯有成为勤勉的自耕农,指甲里有泥垢,才算真正活过。如今我即将挥别中年,也拥有纽约州最大的印刷厂及这家报社,回顾当年的想法,实在感到不可思议,但年轻时,我急于刨土整地,以血汗换取生活。年轻人往往有勇无谋。当我来到他在艰辛草创年月中使用的破烂办公室,坦普尔看了我一眼,便捧腹大笑。不可讳言,我身材极为矮小,即使我穿着衣服,也能将我大半骨架看个清楚。
“你?”他说,“你想你是种田的料吗?就凭你白嫩的手和大学文凭吗?”他的话令我更加激昂,这个与我同龄的人嘲笑我的能耐。我竭力挺直背脊,怒火熊熊地说:“是。”
为他说句公道话,这个地主欣赏我的斗志,卖我一块河边的土地,那块地已有一位垦荒者放火清理过,以制作草碱,并以较高的价位回售给坦普尔。“菲尼,如果你想换工作,我乐意协助你创业。我们村子里需要受过教育的人。”他的口吻和蔼。
要是我能说在自己土地上撑了一年,甚至六个月就好了。可是两个月后,我便因为屋顶施工不良,沾染了一身油垢,罹患黏膜炎,只得回到他的办公室。坦普尔带我到酒吧,招待我小酌几杯。那一夜,我说出自己曾是费城的报社工作者。翌日,我在舒适的承租房间养病,马默杜克冲进门,兴奋不已,宣布他已为我订购印刷机,并将我的土地换为杂货店隔壁的店面。他说我将撰写报纸。他要将报纸命名为《坦普尔顿时报》,我则命名为《自由人新闻报》。
在那些年,我确实欣赏这位地主。他为平民做了许多事,但如今事态很明显,他只是图谋一己的私利。许多人曾经试图征服这片土地,加以屯垦却失败,而他成功了,因为他也是空手起家,知道如何让人愿意留下。可是慢慢地,坦普尔的财富令他思路不正,自以为是这片土地的天生贵族。他建造坦普尔庄园,那是占地辽阔的石砌怪物,还有亮黄色的屋顶。我向他理论:“没人需要那么大的宅邸。把钱拿去整修镇上的设施吧。”他只向我眨眨眼。天长日久,我从流言蜚语中得知坦普尔其他见不得人的作为。不久,马默杜克·坦普尔便与富人交游、做生意,一步步攀升到这个崭新国家的富贵阶层,并染指政治。当我得知他整个下午都出门,为联邦党州长候选人拉票时,我便知道坦普尔自命不凡,已经令他丧失理智,而我不能继续支持他。
各位坦普尔顿的乡亲,马默杜克·坦普尔和我一年不曾交谈,而在这一年中,我确定了一件事,亦即我相信坦普尔不复往年那般慈悲明理,他不惜为了巩固联邦党候选人的票源而漫天撒谎。因为他是本郡的法官,届时他将护送上锁的票箱前往奥尔巴尼。虽然出言反对一位选举官员令我痛苦,但我深信马默杜克·坦普尔将会欺骗世人,因为我听说过他暗地里的邪行,那阴险的作为不是有道德、有信仰的人应该有的。他投入政治活动时应该当心:太多人讨厌马默杜克·坦普尔,以致街上出现斗殴,连温文有礼的律师也以手杖打架,我也听过有人咒骂坦普尔,言辞必然足以令他耳鸣。如果他肯听我的劝告,我会顾念旧情,请他严防突如其来的暴力攻击。
各位朋友,最后一句话:我会像老鹰一样紧盯选情。如果我不这么做,如果报社不监督世间的腐败人士,我们将无立足之地。民主将不再是民主。为了家乡的和谐,且让我们希望这次选举以及未来的每一场选举,都能平安顺利。
坦普尔顿乡亲们,敬请放心,《自由人新闻报》将会密切观察选情发展。
——发行人暨编辑伊莱休·菲尼
我看着黑兹尔。她目光炯炯,假牙上有坚果。“天啊,你想是不是菲尼宰了马默杜克?”
“有可能。”她说,“不然,就是这次选举成了烟幕弹,以遮掩私人的罪行。你看这一句:‘我听说过他暗地里的邪行,那阴险的作为不是有道德、有信仰的人应该有的。’看到没?这句不太妙,有私怨。说不定,那正是谋杀——我相信那一定是谋杀——没有公开的原因。”
“你是指,也许老马默杜克勾搭上菲尼的老婆?”我慢慢地说。
“或是女儿。”黑兹尔说,“你知道罗莎蒙德·菲尼是大美女,举止很轻佻。她曾有一些感情方面的丑闻,后来匆匆嫁给远房的表亲。”这时黑兹尔看着我,目光闪烁。“记得我说你找对了方向吗?罗莎蒙德的女儿就是艾达·菲尼,那个在树林里失踪的女孩。”
“而艾达是——我们认为她是西蒙·菲尼的母亲。”我说,又复述,“菲尼啊。”
我眨眨眼,开始想菲尼家族里唯一一个可能的父亲人选,亦即伊莱休的曾曾曾曾曾外孙,矮小、秃头、言语尖刻的弗兰克·菲尼,艰苦经营的《自由人新闻报》的小小老板。弗兰克·菲尼!我心想,管他的。在下一个心跳时,我笑了笑。大学时代,我在报社实习的时候,曾经在流动咖啡馆帮弗兰克买咖啡,有一次我摔下椅子,笑到流眼泪,全是因为他讲的蠢笑话:什么会发出啪哒、啪哒、砰!啪哒、啪哒的声音?我还来不及说是什么?他便开心得涨红了脸,说是阿米什人驾车互相射击。弗兰克不是很糟糕——至少有幽默感。他喜欢我,是因为我是极少数无论他的笑话好不好笑,一概捧场的人。然后,我想到弟弟、妹妹!我兴奋起来了:他们家去希尔顿黑德岛及苏格兰旅游时,我受邀担任乔舒亚和蒂莉的保姆,我就晓得我没宰掉这两个小坏蛋是有原因的。
“天啊。”我站起来说,“我得去问我妈。”我想都没想,就在黑兹尔粗糙的小脸蛋飞快亲一下。她红透了脸,吓了一跳。直到我弯腰的时候,才看到垃圾桶里露出了九十九分钱的杂货店布朗尼蛋糕盒子,那正是这位老可爱的点心。
出了她家,我浑身是劲,走上河滨街。萨斯奎汉纳河在我右边掀起涟漪,金费舍大楼朦胧矗立在湖畔雾气中,像是定睛一看便会失去踪影的精灵城堡。我脑袋轻盈,汹涌的肾上腺素令我的四肢欢唱:我想象自己张开双臂,拥抱弗兰克·菲尼说爸!甚至幻想在迷你歌剧院的花园里举办温馨的小野餐,母亲和弗兰克会在那里,有香槟、双色杯子蛋糕,我们都笑呵呵,夕阳洒下金辉,阳光拉得老长。一波波强烈的轻松感席卷我整个人,永无止境的追寻终究走到了底。我本来就喜爱弗兰克·菲尼,他是路跑之友的一员,我知道他会是风趣的父亲;我可以回去找克拉丽莎,重拾旧金山的生活,重新来过。
但是不久后,我每走一步,心头便绽出一朵怀疑的花。等我走到通往议事岩那一道阶梯的顶端,我完全停下了脚步。在欢喜之情从四肢百骸散逸殆尽前,我走到阶梯底坐下。眼前的潋镜湖笼罩着薄雾,轻拂岸边。我将头枕在膝盖上,看着涟漪。不对,根本不是他。
推论错误:弗兰克·菲尼身材矮胖,拇指粗肥,茶杯耳,外貌和我截然不同,只有下巴那一带稍微神似。就算他是我父亲好了,用我这个人形炸弹轰炸他的生活,也一样是个错误。他的太太琳达嘴尖舌利,更是饶不了他,他的稚龄小孩会搞不懂我是哪号人物,他平常便已经满心罪恶感,这下他的罪恶感将会更加深重。我会让他的人生更艰难。这会使我们的友谊变调,毁掉原本单纯美好的关系。
几分钟前我才兴高采烈,现在只感到空虚,牛皮纸袋在风中飘荡。我扔了一根棍子到湖里,它只弹一下便沉没。我感到恶心。我不能回家。
我在那里坐了也许有五分钟,闷着头胡思乱想,然后见到一双褐色大靴子从左手边靠近我。直到那双鞋离我六英寸时,我才认出来,吃了一惊,抬头看那深色牛仔裤,皮带紧紧扣在最后一个洞,蓝得像冠蓝鸦的衬衫。我视线在粗糙大手上那本闪亮平装书《荷兰哲学家斯宾诺沙全集》停驻一会儿。我盯着那本书半天,然后硬着头皮,让视线移到第一颗纽扣上,上移到抽动的颈项,到下颌,到脸部。
“泽科。”我说,悠缓的暖意在我身上扩散,一时驱赶走新的悲伤。“很高兴见到你。”
“我,嗯。”他似乎一时说不出话,最后红着脸将书塞到屁股口袋,坐到我旁边说,“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这条裙子,葳莉,黄色的,很漂亮。今天我休假。我看到你一个钟头前从你家出来,我在等你回来。”
“真的假的?”我试图挤出笑脸,觉得让牙齿露出来未免放了太多电。“等我干什么?”
“午餐如何?”他脸色更红,移开眼睛。
“嗯。”我说,让几秒的时间在我们之间凝聚成水洼。世界涓滴渗入,海鸥在浮标上盘旋,后方大街的车流声,萨斯奎汉纳河刷洗着长满青苔的大石。蓦然间,阴沉沉的天气变了,我亮眼的黄色背心裙与我面前的泽科克令天气轻盈、饥饿起来。一辆车子的喇叭响起;我吓了一跳,脸红得发烫,而泽科克绽出笑脸,露出酒窝。我盯着酒窝,听见自己说:“跟我来。”
事后回想,我确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当时,我只是看着自己那么做。我拉起泽科的手,而那令我将其他的事情驱逐到暗影里,让我忘却一切,只感受到他皮肤的硬茧和温暖。
就这样,泽科和我穿过大街,过了河,从市街与医院之间的天然河岸绕过大门。有一些迟开的白色、黄色花朵矗立在灌木丛上,散发麝香的气息。我觉得皮肤上每一根毛发,都因为走路的动作碰触到衣服,我感觉到脚掌下泥巴的每一道裂缝。我们绕过一个角落,看到了萨斯奎汉纳河的古老石桥,那是一条有垛口的维多利亚式步道,铁链挡住了去路。
我跨过铁链,泽科尾随。听得见他吐出的微微气息就在我背后。我们走过长着青苔的桥,到了另一端的树林。我清清楚楚记得高中时的一个酒醉夜晚,树林间有一块长满蕨类的小凹处,任何人只要在我们刚刚经过的步道上,又晓得该往哪个方向看,就能看到那里。我们找到了地方,蕨叶在微风中上下弹动。我转向泽科,他已经在我看蕨叶的时候拉近了距离,现在他的手摆在我腰部,有点发抖。
“慢着。”我说,“你会不会是此时此刻最不适合跟我做这档事的人?这会不会是我所有的蠢念头里最笨的一个?”
他皱起脸,拿开手。“大概吧。”他说,用褐色大靴踢地面。
“太好了。”我伸手拉他,他的唇温热,有薄荷味。
事后,泽科的背在我手心下变凉,呼吸柔和,悠然入睡。我看着一只黑鸟在天空打转,觉得黑暗又笼罩了我。这个月来的幻想,令我和泽科的温存丝滑顺畅。但嘴唇和松树汁液统统摆错了位置。泽科在我一边耳朵担忧地低语,一只飞虫在我另一边耳朵呼号,直到我在剧烈动作间拍扁它。现在一颗松果不舒服地扎在我肩胛之间。不只如此,在我背部底下的深处,我感觉到百种来自植物与虫的震动,我感觉到大地饥渴地拉扯我的骨骼。一英寸又一英寸,我从泽科的体重压迫下钻出来,穿上衣服。他在睡梦中,嘴巴像小男孩一样张开,幸福地赤身露体,平滑的臀部自在地袒露在天空下。我溜回桥上,想象他在一小时后被晃动的蕨类惊醒,抬头一看,蕨叶贴着他的脸颊,察觉四下只有自己一人,纳闷一切是否只是一场梦。他会穿好衣服,哀怨地站起来,希望他接着会摸摸屁股口袋,发现他的书不翼而飞,成了我的抵押品。
回到埃夫里尔别墅,我走到门厅,悲凄地向伟大、肉感的马默杜克画像摇摇头。
“你这个流氓。”我说,“老朋友,亏我还以为我们知道你的小秘密。”我或许看到他的嘴角向我微微扭动了,或许没有。但我忽然又感到疲惫,母亲的肉桂面包在我肚皮里仍然不安分,我想到了我诱人的大白床,举步爬起楼梯,要回房间。
那天我没有睡到午觉。
楼梯爬到一半,我的心脏便在胸膛里猛跳,刺骨的寒意扫过我皮肤。楼梯似乎在扩张,不断延展,直到变形,巨大得像外面的湖,又忽地回复原状,在我周遭抖得像明胶,令我踉跄地跌坐,双手揪着太阳穴。先是一大片黑暗,继而是吸吮声。我再次睁眼的时候,东西一片模糊,仿佛眼睛被涂了一层油膏。
我站起身,整个人摇摇晃晃,感到一阵恶心,这时我才觉得有个东西包围着我。那是一团混沌,一股沉重的压力,是某种巨大而可怕的异物;这时我才感到一个心搏。但那不是我的心跳,也不在不久前我以为的腹中宝宝所在的位置。它的位置比较高,介于肩膀和喉咙之间,宛如那是第二颗心脏,而它属于一个比我高的人。我想举手摸摸看,却办不到。我的脚寸步难移,头部动弹不得。我费劲地让视线往下移,看到衣服上似乎有一层飘逸的织物在细微难辨的风中翻飞,就像蜘蛛网。在我的双臂上,则有另一种深色织物摆动。
我的双腿自行挪移,我惊恐地看着它们爬楼梯。一步又一步,动作极为笨拙,仿佛无论依附在我身上的是什么东西,它都忘了如何行走。我感觉到祖先们注视我,画像与照片里的人在看我。我经过供客人使用的浴室,勉强瞄到自己一眼,见到我的五官黑暗,像蒙着一层纱。我于是明白那是家里的善良鬼魂,是那个总是间接守护我的鬼。我有如蛋壳里的蛋黄,就像一根人形骨头,身体位于骨髓的位置,而鬼魂包覆着我的身体,紧绷得像肉。
就这样,我们来到我房间。就这样,我们随手从床上拿了一本小书。我的鬼魂手像蜂鸟疾快翻过书页,许久才停下来。一根手指溜过书页,指出一个字。然后我的鬼魂指尖刮着那个字,直到我念出来。
马,我向潮湿的早晨说,语音含糊,感觉像耳朵里塞了棉花。
马,那鬼又敲敲那个字。
马,那鬼停止敲动。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如此说。
它挫败地呼气,但我已经开始觉得窒息,书被丢到床上。我们又出了房门,下了楼梯,来到门厅,进入客厅,到了餐室。餐室巨大的观景窗镶嵌着湖景,看来像阴郁的哈德孙河画像,在灰灰潮潮的风中饶富浪漫派的气势与诗意。
我不由自主地朝着餐桌前进,笨拙地捧起有四个古旧轮子的真马鬃小马。我将它放在光亮的餐桌上,叉腰站着打量它一会儿,最后我快喘不过气地说:对,一匹马。
这时,环绕我的鬼拥着我向前走,动手拆解玩具马。
住手!我如此说,这时它已开始解开马鞍上的锡制小扣环,将它拿下来。鬼没有住手。我笨拙的鬼魂手指插进鞍座底下的皮革、掰开。就这样,鞍座露出一个裂开的旧口子,那里凸出一小片泛黄的羊皮纸,纸质已经变脆。我取出了纸,鬼魂忽然溜走,发出巨大的啵一声,令我倒抽一口气,连连喘息,直到我感到肺叶底部的空气像火烧。由于纸质脆弱,我尽可能轻柔地拿取它,像拈着我不想压伤的花瓣。鬼又向外移到房间里了。我闭上眼睛,睫毛令鬼看来更小,但这招不灵:鬼魂加深颜色,变成紫色进入我的视野。
好不容易,我的呼吸才恢复正常。我坐了下来,仍瞪着手心在微风中翻动的羊皮纸。纸质很脆,一用力便会碎掉。虽然只是一张小纸片,却沉重得像铅。
我摊开羊皮信纸前,匆匆瞄一眼,瞥见了色泽极淡的鬼魂边缘,总算可以定睛看到它了。它扭动着,一波一波像覆了油一样抽动,仿佛是想把自己扭到一旁去。“你是谁?”我说,但鬼不回答,慢慢不耐烦地变成深色,成为恐怖的茄蓝色。我忖度着这只鬼的习性,它生性善良,极度爱干净,但我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测:赫蒂?我将心思放回信上,摊开来,看见孩童的笔迹,有总督·埃夫里尔的字样。然后我开始看信。
我睡着了,再次醒来时,病房里黑幽幽的,母亲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睡得脸垂在胸前。“妈。”我叫了一声,就这样,她悠然醒转,起身协助我穿好衣服。她甚至替我把风,让我不必在离开医院的途中遇到人。我再次忽冷忽热,满心感恩夜色已深。我们驾着老车溜过黑暗的市镇时,我看着母亲淡淡的侧影。
“妈,我真的厌倦了。”我在车子驶下湖滨街时说。
“厌倦?厌倦什么?”她说。
“屈辱。我这阵子大概把这辈子的屈辱都尝遍了。”
母亲将车停在车道上,熄火,直视车库。埃夫里尔别墅灯火通明,玄关更衣室窗户上有牛奶牧师海牛般的影子。母亲说:“葳莉,事出必有因。我想,也许你需要受一点屈辱。”
我没力气反驳,只是点点头,爬下车,尾随母亲进屋。她抱抱牛奶牧师,头倚着他肉感的温暖胸膛里。我听到他对着母亲的头发低语:“克拉丽莎要搭明天下午的飞机。”然后母亲咕哝一声,声音疲惫。他给我的笑里充满深切的怜悯,令我困惑地垂下头。我从他们旁边走过,爬上老旧的楼梯,看见他们互拥着,两具上了年纪的不美丽躯体交缠着,我一度尝到今生最晦暗的嫉妒。
醒来时的天空像灰毛毡,雨滴从天而降,令八月尘土的气息软软化为泥土。虽然我通常在黎明起床,但八点过了许久后,我还躺在床上听雨水在屋顶上叮叮咚咚,往下流淌。如果我一直闭着眼皮,我知道自己迟早会回到梦乡。如果我睡得够久,我会完全忘掉伪腹中宝宝,忘掉它是如何干扰大脑和身体的运作;我会忘掉德怀尔和令人心神不宁的伊泽克尔;我会忘掉牛奶牧师老是阴魂不散;我会忘掉我的捐精者父亲,以及我乱七八糟的家族几世纪以来乌烟瘴气的历史。
我正要按着这些日子养成的私密习惯,向腹中宝宝说出这些话,才想起我没有怀孕,从来不曾有过。
于是,我凝聚精神,准备要让自己陷入昏迷五天。我认为,五天就足以令就医的伤痛消失,足以让我在开学第一天仍然跟学校相隔十万八千里。但我连稍微昏迷都还没成功时,母亲便敲敲门,进入我房间。她站在床前,摆弄着睡衣的珍珠纽扣。那睡衣是怪里怪气的松垮橘色绒线衫。
最后,我叹了口气,不再装睡。我说:“那是什么衣服?”
她低头打量自己,弹掉几个线头。“这个,是约翰做的圣诞礼物,很保暖。”
“他会打毛线?”我说。
“不是生产的双手,是魔鬼的玩物。对了,”她摇摇我盖在床罩底下的脚。“你这只魔鬼,快点起床开工,你剩下四天就要回学校,只有四天可以完成你的小小寻父之旅了。”
“不对,我不能回加州。我就是办不到,妈。”我说。
母亲坐在床上,体重压得床咿呀响,陷了下去。“葳莉·阳光·厄普顿,你得回学校去,完成论文,别再逃避现实了。我辛苦大半辈子,供养你受教育,眼看你即将毕业,我才不会让你临阵脱逃。你想都别想。”
“可是妈,德怀尔在那里。”我说。
“你比他强。”她说,“再说我根本不在乎。枉费我一直担心你永远不会回到坦普尔顿,真不敢相信现在我居然要想法子说服你离开。可是葳莉,你一定得回斯坦福,你不是半途而废的人。要是你现在容许自己不坚持到底,将来你会怨死自己,永远走不出阴影。”
“那克拉丽莎怎么办?”我说,“她就要来了,她需要我待在这里。”
母亲发出自负的声音。“少来,她最不需要的就是你。她需要安心静养,需要有人专心伺候她。我一个人照顾她就绰绰有余。”
我思忖母亲的话一会儿,惊异地发现我竟然大大松了一口气。我看着母亲,不知道为什么,她脸上的疲惫竟然不如一个月前我带着满身屈辱回到坦普尔顿的那一天,仿佛我的诸多麻烦让她回春了。
“你喜欢接受挑战,对吧。”我说。
她扮个小鬼脸。“我在奋斗的时候最快乐,你从我身上遗传到这个特质。”
“你不介意照顾克拉丽莎?”
“我爱克拉丽莎。”她说。
“喔,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我终于坐起来,“因为你最心爱的女儿即将回来,你大可甩掉不成材的女儿。这下我都懂了。你要用比较好的女儿人选替代我。”
妈嗤之以鼻。“你不说,我还没这样想过。不过既然你都说了,我想那大概正是我在做的事吧。我等不及了。一个会好好尊重我的小孩。这是美梦成真。”她将被子从床上拉开,盯着我站起来,嘟嘟囔囔套上运动裤。
母亲看着我,双手绞着被子,直到我转身,皱眉说:“怎样?”
“没事。”她说,“我待会儿就得上班了,我想确认你没事。”
“我没事的。”我说。
“真的吗?需要我帮忙做什么吗?”她说。
“不用了,妈。”我说,“重新展开调查对我比较好,可以让我分心,不去想某些事。”
“那正是我打算说的话。”母亲说,转身离开。“等你上了年纪,脑筋也会变聪明。我帮你做了肉桂面包,还是热的。”
“而你上了年纪,人也变好了。”我嚷道,听着她的脚步走下咿呀响的楼梯。我跑到楼梯顶端时,她正走到楼梯底端,我向下叫:“妈?”她抬头看我,伸长脖子的动作让她的下巴消失了。
“如果我以前没跟你说过这件事,那我很抱歉。”我说,“看到你很开心我很高兴。很高兴你终于允许自己快乐了。”
母亲低下头,我俯瞰她肥大的辫子往上缩,似乎在护卫她的颈项。“谢谢你。”她沉静地说。当她抬头看,她绽出阳光般的笑容,令我的心情也飞扬了一点点。
这是周六。我打电话到黑兹尔住家的时间仍早。我想象她在湖畔小屋里步履蹒跚,披着涡纹的居家服,哼哼唧唧,来到电话边。她不像一般人接起电话便先招呼哈喽,而是大喝一声:“干什么?”
“黑兹尔·波默罗伊女士,我是葳莉·厄普顿,抱歉打扰你,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念一些东西给你听。”
黑兹尔深深叹了一口气,说:“我去端杯茶。”接着是话筒放在桌面的哐一声,过了大半天她才回到线上。
“黑兹尔,要是我晓得你得先烧开水,我会晚点再打。”我在听见她呼吸声时说。
“不,不。”她说,“我只是老了,忘掉你的电话。我从厨房里出来看到电话没挂好,纯粹是运气。好了,要念什么就念吧。”
我大声念出故事,最后她说:“《暗影与残篇》啊,我很熟,你想问什么?”
“没什么。只是,嗯,你说从字里行间找线索,感觉上这几段话的弦外之音似乎很多。你想,理查德会不会是雅各布提到的毛发浓密人士?你想有那个可能吗?”我心跳加速,觉得真相几乎近在眼前。
她叹了气。“唉,葳莉,其实我大老早就可以跟你说这件事。但我根本不认为故事是真的。我想那应该是纯属虚构,也可以说是满足雅各布的愿望吧。终其一生,雅各布都气哥哥气得不得了。因为哥哥既是老大,也是父亲最宠爱的小孩。后来,雅各布把自己的家产挥霍殆尽,理查德把雅各布从欧洲叫回来,活像把弟弟当成淘气的小男生看待,让雅各布恨得牙痒痒。我想他写出那一小段插曲,是存心影射哥哥做过坏事,但雅各布自己也没办法完成故事。内容太荒谬了。所以那一篇东西才会沦落到《暗阴与残篇》,而不是在某本小说里。”
“就算是这样,”我说,“故事总有个源头吧?就算故事不完全属实,也不代表理查德没有私生子女。我是说,就算故事不是真的,那一类的事情仍然可能发生过,对吗?或是他真的跟艾达·菲尼有过婚外情。”
黑兹尔说:“要是你跟我一样了解那一家人就好了。我想那极度不可能。依我看,理查德的心地几乎纯洁无瑕;马默杜克老是说古往今来最正直的人,非他大儿子莫属。按照当年的所有文献记载,他性情高洁,甚至几乎不跟母亲以外的女人说话。据说他非常畏惧女人,他太太安娜花了几个月时间倒追他,他才敢用正眼看安娜。还有,艾达·菲尼在离家的那个秋天,在奥尼昂塔取得结婚证书。我也对这张证书感兴趣,几十年前就追查过。看样子,她是跟一个叫加尔·威尔逊的男人跑了。我想,那人大概是年轻的浪荡子。”
“也许故事有一部分是真的。也许雅各布说得没错,而理查德忽然受不了古板的生活,跟女人跑了。”我紧咬不放,但我觉得缜密的推论逐渐崩解成尘埃,“就是那个再也没回来过的露西儿·斯莫利。”
“不可能。”黑兹尔说,“你要学着把话听进去。绝对没那种事。”
“怎么说?”我说。
“葳莉·厄普顿,因为我刚好也知道坦普尔顿采草莓事件发生的时候,理查德已经作古了,这就是我断言的根据。”黑兹尔说。电话那头静默了许久,然后我听到黑兹尔急促的呼吸声。我哀声说:“唉,可恶,又回到原点了。”
“葳莉,这就是人生。”黑兹尔说,“不过你打电话来问我这个故事,说来也真巧,因为我一直在想一件事。虽然你显然看错了理查德,但我有预感,你没有想错方向。”
“什么方向?”我狐疑地说。
“当然就是你父亲跟坦普尔家族的关联。”她凶巴巴地说。
我向窗户眨眨眼,光线令窗户泛出黄铜色,直到我听见黑兹尔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她自顾自地轻笑,斥责自己说:“哎哟,黑兹尔·波默罗伊,大嘴巴,没救了,我还是老样子。”
“谁跟你说我在寻找父亲?”
“你的朋友彼得。”她说,“他知道我研究你的家族史,有一天他就泄了口风。”
“他该死。”我说。
“亲爱的,听我说,我一向怀疑你母亲有所隐瞒,只是没料到她隐瞒了这种大事。言归正传,你到底要不要听听我觉得你口中的‘好色’祖宗是谁?”
我咕哝说:“当然想听。是谁?总督·埃夫里尔吗?”
“也许是他。”她说,“但天晓得你能挖得到多少数据。我猜他不识字。我想的人选其实是马默杜克。”
我一时喘不过气。“你开玩笑。真的假的?竟然会是马默杜克?”我想起赫蒂、总督的红发雀斑脸、马默杜克炯炯有神的目光;如果他有一个私生子,就可能有第二个。真不敢相信我没有早早想到这一点。话说回来,事后回顾,我不完全信服这个说法。赫蒂是马默杜克一生中的唯一错误,在伊丽莎白连续多年拒绝到坦普尔顿后的寒冬热床上,他才出了轨。我说:“他不是信奉贵格教派吗?”
“是没错,”黑兹尔的声音陡降成低喃,活像有人窃听电话,“不过小妹妹,有一件没人晓得的事,只有我能告诉你。这件事很精彩。马默杜克的死法不符合所有书本说的,他不是死于肺炎。葳莉,他是被谋杀的。”
我一口气鲠在喉头,说不出话,好不容易挤出声音。“谋杀?”
“葳莉,”黑兹尔说,“你有空就来我家,我拿东西给你看。”
外头,坦普尔顿仍然是鸽灰色的,但远山上的云层裂缝透出灿烂的阳光,将一小丛树木镀成奇怪的金绿色。我穿着高中的黄色短背心裙,因为我心情太恶劣了,觉得只有那条裙子似乎亮一点。我在潮湿的雾气里走着,心里想着马默杜克。我对他的了解,不比调查刚展开的时候多,但现在我不能停止调查,因为悬挂在埃夫里尔别墅烂人堂的列祖列宗正睁着银鱼般的眼睛,等待我挖掘出最隐秘的家族秘密。
黑兹尔住在湖东边的墨绿色小木屋,靠近波默罗伊老人院,以前是夏令营地点,门上用木条钉出“吴扭口当营地”字样。
我敲敲门,听到黑兹尔在屋里低声咒骂,她拖着脚,好像永远走不到门口。好不容易,她摸索着打开门锁,显然有三道锁。她将门拉开,我便看到她穿着一小件白色睡衣,扣子扣到下巴,拖鞋是青蛙造型。她眯眼打量我,说:“你还好吧?你脸色好白。”
“我没事。吴扭口当营地是什么意思?”我说。
“那是废话一句。”她让我进屋。屋里的气味出奇的宜人,像苹果和肥沃的黑色土壤,只有混杂一丝老太太的味道。“我们家在一八八〇年卖掉了得奖的小母牛,换钱来盖这栋房子。其实就是无牛可以典当的谐音。幼稚吧。坐,我做了布朗尼蛋糕。”我在不舒服的胡桃木雕花皮椅坐下,她将一盘完美得可疑的点心放在我面前。蛋糕闻起来有化学味。
“不用了,谢谢,你真客气。”我说,“你说马默杜克被谋杀,那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谋杀案不是小事,很难掩人耳目的,黑兹尔。”
黑兹尔晃到我对面的硬邦邦皮椅。她坐下时,青蛙拖鞋的球状眼睛不停地滚呀滚。“葳莉,你要动脑筋。”她既不屑也不耐烦,“没人目击谋杀案。据说是晚上,他遇害的那天晚上下了雪,盖住了血迹。当年的人对镇上的庄园主忠心耿耿,而马默杜克显然具有那种身份。最耸动的传闻是靠口耳相传。但是,”她从桌上一些文件底下抽出一个有花饰的牛皮纸卷宗,“有些事还是印成了铅字。你看这个。”
黑兹尔打开卷宗。里面有一张泛黄、硬脆的报纸,顶端印着跟卷宗封面上一样的古老字体《自由人新闻报》。但这份报纸真的很古老,我抬头看黑兹尔,惊异地说:“你从图书馆偷来的?”
“有什么大不了的。”她满嘴布朗尼蛋糕。“现在有微胶片了。你读读看。”我乖乖照办,一来是因为不想看她嘴里黑乎乎的玩意儿,二来是因为好奇。
自由人新闻报社论
一七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坦普尔顿子民们,注意!小心身边的人;戒慎地护卫您的一票;别让妻小听见天花乱坠的辞令,因为我们之间有一个冒牌货。他意图背叛自己的社会阶级,摧毁我们崭新民主的根基。他原本一无所有,借由婚姻取得财力,机灵地建设土地,发迹致富,跻身这个新国家的首富之流。偏偏这人竟然投靠代表美国上流人士的政党,一个要将平民百姓踩在脚下的政党。他坐拥本郡勤勉农民为他带来的财富,理应心满意足,却成为可鄙的联邦党人。
“菲尼,你说的是谁?”或许本报的忠实读者正在这么问,气愤得将报纸抖得沙沙响。我不需要指名道姓,但为防有人仍然认不出上述的歹人、叛徒,我就明言了。他不是别人,正是地主马默杜克·坦普尔。
我是带着遗憾说出他姓名的;对我来说,坦普尔曾经宛如兄弟。我在一七八六年底来到坦普尔顿,当时我正年轻,喜欢冒险犯难,准备要面对人生的变革。我已经从事报社工作五年,渴盼拥有自己的土地。《哲人》里的文章令我心神向往,让我相信唯有成为勤勉的自耕农,指甲里有泥垢,才算真正活过。如今我即将挥别中年,也拥有纽约州最大的印刷厂及这家报社,回顾当年的想法,实在感到不可思议,但年轻时,我急于刨土整地,以血汗换取生活。年轻人往往有勇无谋。当我来到他在艰辛草创年月中使用的破烂办公室,坦普尔看了我一眼,便捧腹大笑。不可讳言,我身材极为矮小,即使我穿着衣服,也能将我大半骨架看个清楚。
“你?”他说,“你想你是种田的料吗?就凭你白嫩的手和大学文凭吗?”他的话令我更加激昂,这个与我同龄的人嘲笑我的能耐。我竭力挺直背脊,怒火熊熊地说:“是。”
为他说句公道话,这个地主欣赏我的斗志,卖我一块河边的土地,那块地已有一位垦荒者放火清理过,以制作草碱,并以较高的价位回售给坦普尔。“菲尼,如果你想换工作,我乐意协助你创业。我们村子里需要受过教育的人。”他的口吻和蔼。
要是我能说在自己土地上撑了一年,甚至六个月就好了。可是两个月后,我便因为屋顶施工不良,沾染了一身油垢,罹患黏膜炎,只得回到他的办公室。坦普尔带我到酒吧,招待我小酌几杯。那一夜,我说出自己曾是费城的报社工作者。翌日,我在舒适的承租房间养病,马默杜克冲进门,兴奋不已,宣布他已为我订购印刷机,并将我的土地换为杂货店隔壁的店面。他说我将撰写报纸。他要将报纸命名为《坦普尔顿时报》,我则命名为《自由人新闻报》。
在那些年,我确实欣赏这位地主。他为平民做了许多事,但如今事态很明显,他只是图谋一己的私利。许多人曾经试图征服这片土地,加以屯垦却失败,而他成功了,因为他也是空手起家,知道如何让人愿意留下。可是慢慢地,坦普尔的财富令他思路不正,自以为是这片土地的天生贵族。他建造坦普尔庄园,那是占地辽阔的石砌怪物,还有亮黄色的屋顶。我向他理论:“没人需要那么大的宅邸。把钱拿去整修镇上的设施吧。”他只向我眨眨眼。天长日久,我从流言蜚语中得知坦普尔其他见不得人的作为。不久,马默杜克·坦普尔便与富人交游、做生意,一步步攀升到这个崭新国家的富贵阶层,并染指政治。当我得知他整个下午都出门,为联邦党州长候选人拉票时,我便知道坦普尔自命不凡,已经令他丧失理智,而我不能继续支持他。
各位坦普尔顿的乡亲,马默杜克·坦普尔和我一年不曾交谈,而在这一年中,我确定了一件事,亦即我相信坦普尔不复往年那般慈悲明理,他不惜为了巩固联邦党候选人的票源而漫天撒谎。因为他是本郡的法官,届时他将护送上锁的票箱前往奥尔巴尼。虽然出言反对一位选举官员令我痛苦,但我深信马默杜克·坦普尔将会欺骗世人,因为我听说过他暗地里的邪行,那阴险的作为不是有道德、有信仰的人应该有的。他投入政治活动时应该当心:太多人讨厌马默杜克·坦普尔,以致街上出现斗殴,连温文有礼的律师也以手杖打架,我也听过有人咒骂坦普尔,言辞必然足以令他耳鸣。如果他肯听我的劝告,我会顾念旧情,请他严防突如其来的暴力攻击。
各位朋友,最后一句话:我会像老鹰一样紧盯选情。如果我不这么做,如果报社不监督世间的腐败人士,我们将无立足之地。民主将不再是民主。为了家乡的和谐,且让我们希望这次选举以及未来的每一场选举,都能平安顺利。
坦普尔顿乡亲们,敬请放心,《自由人新闻报》将会密切观察选情发展。
——发行人暨编辑伊莱休·菲尼
我看着黑兹尔。她目光炯炯,假牙上有坚果。“天啊,你想是不是菲尼宰了马默杜克?”
“有可能。”她说,“不然,就是这次选举成了烟幕弹,以遮掩私人的罪行。你看这一句:‘我听说过他暗地里的邪行,那阴险的作为不是有道德、有信仰的人应该有的。’看到没?这句不太妙,有私怨。说不定,那正是谋杀——我相信那一定是谋杀——没有公开的原因。”
“你是指,也许老马默杜克勾搭上菲尼的老婆?”我慢慢地说。
“或是女儿。”黑兹尔说,“你知道罗莎蒙德·菲尼是大美女,举止很轻佻。她曾有一些感情方面的丑闻,后来匆匆嫁给远房的表亲。”这时黑兹尔看着我,目光闪烁。“记得我说你找对了方向吗?罗莎蒙德的女儿就是艾达·菲尼,那个在树林里失踪的女孩。”
“而艾达是——我们认为她是西蒙·菲尼的母亲。”我说,又复述,“菲尼啊。”
我眨眨眼,开始想菲尼家族里唯一一个可能的父亲人选,亦即伊莱休的曾曾曾曾曾外孙,矮小、秃头、言语尖刻的弗兰克·菲尼,艰苦经营的《自由人新闻报》的小小老板。弗兰克·菲尼!我心想,管他的。在下一个心跳时,我笑了笑。大学时代,我在报社实习的时候,曾经在流动咖啡馆帮弗兰克买咖啡,有一次我摔下椅子,笑到流眼泪,全是因为他讲的蠢笑话:什么会发出啪哒、啪哒、砰!啪哒、啪哒的声音?我还来不及说是什么?他便开心得涨红了脸,说是阿米什人驾车互相射击。弗兰克不是很糟糕——至少有幽默感。他喜欢我,是因为我是极少数无论他的笑话好不好笑,一概捧场的人。然后,我想到弟弟、妹妹!我兴奋起来了:他们家去希尔顿黑德岛及苏格兰旅游时,我受邀担任乔舒亚和蒂莉的保姆,我就晓得我没宰掉这两个小坏蛋是有原因的。
“天啊。”我站起来说,“我得去问我妈。”我想都没想,就在黑兹尔粗糙的小脸蛋飞快亲一下。她红透了脸,吓了一跳。直到我弯腰的时候,才看到垃圾桶里露出了九十九分钱的杂货店布朗尼蛋糕盒子,那正是这位老可爱的点心。
出了她家,我浑身是劲,走上河滨街。萨斯奎汉纳河在我右边掀起涟漪,金费舍大楼朦胧矗立在湖畔雾气中,像是定睛一看便会失去踪影的精灵城堡。我脑袋轻盈,汹涌的肾上腺素令我的四肢欢唱:我想象自己张开双臂,拥抱弗兰克·菲尼说爸!甚至幻想在迷你歌剧院的花园里举办温馨的小野餐,母亲和弗兰克会在那里,有香槟、双色杯子蛋糕,我们都笑呵呵,夕阳洒下金辉,阳光拉得老长。一波波强烈的轻松感席卷我整个人,永无止境的追寻终究走到了底。我本来就喜爱弗兰克·菲尼,他是路跑之友的一员,我知道他会是风趣的父亲;我可以回去找克拉丽莎,重拾旧金山的生活,重新来过。
但是不久后,我每走一步,心头便绽出一朵怀疑的花。等我走到通往议事岩那一道阶梯的顶端,我完全停下了脚步。在欢喜之情从四肢百骸散逸殆尽前,我走到阶梯底坐下。眼前的潋镜湖笼罩着薄雾,轻拂岸边。我将头枕在膝盖上,看着涟漪。不对,根本不是他。
推论错误:弗兰克·菲尼身材矮胖,拇指粗肥,茶杯耳,外貌和我截然不同,只有下巴那一带稍微神似。就算他是我父亲好了,用我这个人形炸弹轰炸他的生活,也一样是个错误。他的太太琳达嘴尖舌利,更是饶不了他,他的稚龄小孩会搞不懂我是哪号人物,他平常便已经满心罪恶感,这下他的罪恶感将会更加深重。我会让他的人生更艰难。这会使我们的友谊变调,毁掉原本单纯美好的关系。
几分钟前我才兴高采烈,现在只感到空虚,牛皮纸袋在风中飘荡。我扔了一根棍子到湖里,它只弹一下便沉没。我感到恶心。我不能回家。
我在那里坐了也许有五分钟,闷着头胡思乱想,然后见到一双褐色大靴子从左手边靠近我。直到那双鞋离我六英寸时,我才认出来,吃了一惊,抬头看那深色牛仔裤,皮带紧紧扣在最后一个洞,蓝得像冠蓝鸦的衬衫。我视线在粗糙大手上那本闪亮平装书《荷兰哲学家斯宾诺沙全集》停驻一会儿。我盯着那本书半天,然后硬着头皮,让视线移到第一颗纽扣上,上移到抽动的颈项,到下颌,到脸部。
“泽科。”我说,悠缓的暖意在我身上扩散,一时驱赶走新的悲伤。“很高兴见到你。”
“我,嗯。”他似乎一时说不出话,最后红着脸将书塞到屁股口袋,坐到我旁边说,“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这条裙子,葳莉,黄色的,很漂亮。今天我休假。我看到你一个钟头前从你家出来,我在等你回来。”
“真的假的?”我试图挤出笑脸,觉得让牙齿露出来未免放了太多电。“等我干什么?”
“午餐如何?”他脸色更红,移开眼睛。
“嗯。”我说,让几秒的时间在我们之间凝聚成水洼。世界涓滴渗入,海鸥在浮标上盘旋,后方大街的车流声,萨斯奎汉纳河刷洗着长满青苔的大石。蓦然间,阴沉沉的天气变了,我亮眼的黄色背心裙与我面前的泽科克令天气轻盈、饥饿起来。一辆车子的喇叭响起;我吓了一跳,脸红得发烫,而泽科克绽出笑脸,露出酒窝。我盯着酒窝,听见自己说:“跟我来。”
事后回想,我确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当时,我只是看着自己那么做。我拉起泽科的手,而那令我将其他的事情驱逐到暗影里,让我忘却一切,只感受到他皮肤的硬茧和温暖。
就这样,泽科和我穿过大街,过了河,从市街与医院之间的天然河岸绕过大门。有一些迟开的白色、黄色花朵矗立在灌木丛上,散发麝香的气息。我觉得皮肤上每一根毛发,都因为走路的动作碰触到衣服,我感觉到脚掌下泥巴的每一道裂缝。我们绕过一个角落,看到了萨斯奎汉纳河的古老石桥,那是一条有垛口的维多利亚式步道,铁链挡住了去路。
我跨过铁链,泽科尾随。听得见他吐出的微微气息就在我背后。我们走过长着青苔的桥,到了另一端的树林。我清清楚楚记得高中时的一个酒醉夜晚,树林间有一块长满蕨类的小凹处,任何人只要在我们刚刚经过的步道上,又晓得该往哪个方向看,就能看到那里。我们找到了地方,蕨叶在微风中上下弹动。我转向泽科,他已经在我看蕨叶的时候拉近了距离,现在他的手摆在我腰部,有点发抖。
“慢着。”我说,“你会不会是此时此刻最不适合跟我做这档事的人?这会不会是我所有的蠢念头里最笨的一个?”
他皱起脸,拿开手。“大概吧。”他说,用褐色大靴踢地面。
“太好了。”我伸手拉他,他的唇温热,有薄荷味。
事后,泽科的背在我手心下变凉,呼吸柔和,悠然入睡。我看着一只黑鸟在天空打转,觉得黑暗又笼罩了我。这个月来的幻想,令我和泽科的温存丝滑顺畅。但嘴唇和松树汁液统统摆错了位置。泽科在我一边耳朵担忧地低语,一只飞虫在我另一边耳朵呼号,直到我在剧烈动作间拍扁它。现在一颗松果不舒服地扎在我肩胛之间。不只如此,在我背部底下的深处,我感觉到百种来自植物与虫的震动,我感觉到大地饥渴地拉扯我的骨骼。一英寸又一英寸,我从泽科的体重压迫下钻出来,穿上衣服。他在睡梦中,嘴巴像小男孩一样张开,幸福地赤身露体,平滑的臀部自在地袒露在天空下。我溜回桥上,想象他在一小时后被晃动的蕨类惊醒,抬头一看,蕨叶贴着他的脸颊,察觉四下只有自己一人,纳闷一切是否只是一场梦。他会穿好衣服,哀怨地站起来,希望他接着会摸摸屁股口袋,发现他的书不翼而飞,成了我的抵押品。
回到埃夫里尔别墅,我走到门厅,悲凄地向伟大、肉感的马默杜克画像摇摇头。
“你这个流氓。”我说,“老朋友,亏我还以为我们知道你的小秘密。”我或许看到他的嘴角向我微微扭动了,或许没有。但我忽然又感到疲惫,母亲的肉桂面包在我肚皮里仍然不安分,我想到了我诱人的大白床,举步爬起楼梯,要回房间。
那天我没有睡到午觉。
楼梯爬到一半,我的心脏便在胸膛里猛跳,刺骨的寒意扫过我皮肤。楼梯似乎在扩张,不断延展,直到变形,巨大得像外面的湖,又忽地回复原状,在我周遭抖得像明胶,令我踉跄地跌坐,双手揪着太阳穴。先是一大片黑暗,继而是吸吮声。我再次睁眼的时候,东西一片模糊,仿佛眼睛被涂了一层油膏。
我站起身,整个人摇摇晃晃,感到一阵恶心,这时我才觉得有个东西包围着我。那是一团混沌,一股沉重的压力,是某种巨大而可怕的异物;这时我才感到一个心搏。但那不是我的心跳,也不在不久前我以为的腹中宝宝所在的位置。它的位置比较高,介于肩膀和喉咙之间,宛如那是第二颗心脏,而它属于一个比我高的人。我想举手摸摸看,却办不到。我的脚寸步难移,头部动弹不得。我费劲地让视线往下移,看到衣服上似乎有一层飘逸的织物在细微难辨的风中翻飞,就像蜘蛛网。在我的双臂上,则有另一种深色织物摆动。
我的双腿自行挪移,我惊恐地看着它们爬楼梯。一步又一步,动作极为笨拙,仿佛无论依附在我身上的是什么东西,它都忘了如何行走。我感觉到祖先们注视我,画像与照片里的人在看我。我经过供客人使用的浴室,勉强瞄到自己一眼,见到我的五官黑暗,像蒙着一层纱。我于是明白那是家里的善良鬼魂,是那个总是间接守护我的鬼。我有如蛋壳里的蛋黄,就像一根人形骨头,身体位于骨髓的位置,而鬼魂包覆着我的身体,紧绷得像肉。
就这样,我们来到我房间。就这样,我们随手从床上拿了一本小书。我的鬼魂手像蜂鸟疾快翻过书页,许久才停下来。一根手指溜过书页,指出一个字。然后我的鬼魂指尖刮着那个字,直到我念出来。
马,我向潮湿的早晨说,语音含糊,感觉像耳朵里塞了棉花。
马,那鬼又敲敲那个字。
马,那鬼停止敲动。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如此说。
它挫败地呼气,但我已经开始觉得窒息,书被丢到床上。我们又出了房门,下了楼梯,来到门厅,进入客厅,到了餐室。餐室巨大的观景窗镶嵌着湖景,看来像阴郁的哈德孙河画像,在灰灰潮潮的风中饶富浪漫派的气势与诗意。
我不由自主地朝着餐桌前进,笨拙地捧起有四个古旧轮子的真马鬃小马。我将它放在光亮的餐桌上,叉腰站着打量它一会儿,最后我快喘不过气地说:对,一匹马。
这时,环绕我的鬼拥着我向前走,动手拆解玩具马。
住手!我如此说,这时它已开始解开马鞍上的锡制小扣环,将它拿下来。鬼没有住手。我笨拙的鬼魂手指插进鞍座底下的皮革、掰开。就这样,鞍座露出一个裂开的旧口子,那里凸出一小片泛黄的羊皮纸,纸质已经变脆。我取出了纸,鬼魂忽然溜走,发出巨大的啵一声,令我倒抽一口气,连连喘息,直到我感到肺叶底部的空气像火烧。由于纸质脆弱,我尽可能轻柔地拿取它,像拈着我不想压伤的花瓣。鬼又向外移到房间里了。我闭上眼睛,睫毛令鬼看来更小,但这招不灵:鬼魂加深颜色,变成紫色进入我的视野。
好不容易,我的呼吸才恢复正常。我坐了下来,仍瞪着手心在微风中翻动的羊皮纸。纸质很脆,一用力便会碎掉。虽然只是一张小纸片,却沉重得像铅。
我摊开羊皮信纸前,匆匆瞄一眼,瞥见了色泽极淡的鬼魂边缘,总算可以定睛看到它了。它扭动着,一波一波像覆了油一样抽动,仿佛是想把自己扭到一旁去。“你是谁?”我说,但鬼不回答,慢慢不耐烦地变成深色,成为恐怖的茄蓝色。我忖度着这只鬼的习性,它生性善良,极度爱干净,但我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测:赫蒂?我将心思放回信上,摊开来,看见孩童的笔迹,有总督·埃夫里尔的字样。然后我开始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