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萨加莫尔
    第一次发现女孩的野性是在晚上。她八九岁。醒来听到她走过小屋,看到她掀起油布,探身到明亮的夜色、满天的繁星下,折断一根冰柱,放到嘴里,她想品尝这个世界。我闭上眼睛。
    七年了,我们把无名氏养在小屋里七年。我孙女命运多舛,四五岁就没了舌头。九岁时,她出落得漂亮。蘑菇色的皮肤,因为不见天日而细嫩得像老鼠肚皮。她有科拉的脸、我儿子的脸,有昂卡斯的眼睛、科拉的纤细骨架。她披着我为她做的鹿皮连身裙,早早便发育出身材,衣服软软贴在身上。她十二岁时就已经可以嫁丈夫了。
    鹰眼一在她身边就浑身发烫,因此,他把时间都拿去打猎。我还不打算把她交给鹰眼。她年纪太小。我们伙食丰盛,鹰眼很慷慨,让她睡在毛皮上。
    夜里,我为她唱古老的歌谣,教她手艺。她编的篮子很细密,小姐太太们还以为是用线编成的。但她白天都俯瞰着这个世界、坦普尔顿、花岗色的湖。
    我整天卖篮子,将来我走了,才能留下钱给她过日子。我已经一把老骨头,觉得关节快变石头了。我骨头痛。想喝药离开这个世界,去比较好的地方。可是一个铜板又一个铜板跳进我的小钱袋,像鱼逆流而上。一切都是为了无名氏。
    一天,我回到小屋,她的头发是湿的。她喘着气,脸亮得像太阳。她偷溜到湖里游过泳。这很糟,很坏。坦普尔顿的男人是粗鲁的垦荒者,印第安少女在他们眼里不是人,是猎物。但我不忍心责骂。我是该阻止她,但我不能,她那么开心,我觉得自己真的老了。
    整个春天,她都湿着头发回来。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她比往常更野,在床上整个人都在颤抖,笑得露出牙齿。我感觉得到喜悦从她身上流泻出来。她背对我,无声地笑着,意外地像戴维那样笑着。
    我盯着她。十天过去后,我才从她身体看出端倪。十二岁,未婚,在小屋里养了七年,而她有了。
    是谁的种?疑问闷在我心里,但我没有说。她必须嫁人,而我将她嫁给了鹰眼。在他们的新婚夜,我待在俯瞰奥齐戈湖的悬崖上,想着我可怜的孙女,盯着湖水,直到白色的老湖怪来到湖面。我见到它翻了个身,腹部对着夜空。我看到它在湖上变成一轮大月亮,最后看着它潜回湖里。
    无名氏第一次到镇上的时候是少妇,是有身孕的女人。见到她的人,全都愣住了。她那么美,甚至比罗莎蒙德·菲尼更美,脸蛋红通通的。马匹停止走路,马脚还悬在半空。男孩们停止玩球。克罗根寡妇停止扫地,被她扫起的尘埃在她周遭打转,像小尘暴。一只麻雀惊艳于我孙女的美,停止拍翅膀,摔到地上。无名氏走过市街,温柔而无邪。大家望着她,想到了奇迹。
    无名氏的身躯变重、变胖。夏季渐深,金光充盈大地。秋季来临,金光渐弱。寒意渗进空气。雪花飘落。无名氏生产的时辰已到。鹰眼相信那是他的种,这想法始终没变。那天他醒来时,唱起了歌。
    但我没有,我有疑心。一个可怕的疑心。我坐在木屋外面,接生婆布莱索在屋里忙着,因为威士忌而颤颤抖抖的。我的疑心像一种病。戴维在湖边小径踱步,内心畏惧,以为自己害了她。他怕自己播的种会害死我孙女,醉得像吃了冬浆果的乌鸦。一个从坦普尔庄园打发来的仆人到了木屋,将屋里整顿、打点好。那女孩说,是太太吩咐她来的。这是对穷人的施恩。
    无名氏的喉咙没有舌头,叫不出声音。我可怜的无名氏,可怜的野孩子。每一次接生婆抚平那张小脸的头发,我便摸摸战斧是否还在身边。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印证了我的猜想,我不知道能不能管住自己的手,不让我的手将婴孩砸到壁炉上。也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会不会跑下坦普尔顿,找到非礼她的那个可怕男人,一斧劈了他。早在他头一次到湖边时,我就该那么做。那天他第一次独自站在湖边的悬崖上,跪在地上,看到异象,那时我就该动手,省得他后来宣称整片土地都归他所有,统统属于他。太多不是他的东西,都被他纳到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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