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无名氏
先是以前,接着是现在。
以前天宽地阔。我跑过草地,穿过林木,小树枝刺痛了我受不了冬寒的双脚。我的族人被某个邪恶的坏东西追赶,在夜里悄悄迁徙。母亲跟我一起垂头看《钦定本圣经》,书页像皮肤屑,她的手指在阳光下很亮,指尖画过字句,在我的耳边轻柔地念着: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那古怪的言辞从她嘴里吐出,听来像鱼一样闪亮。母亲的手贴着我的脸,强壮的手臂搂着我。父亲的脸色越来越悲伤。
现在是每边七步长的空间,地板都是尘土,褐色的,小屋里弥漫着肉类和男人的气味。有一小间木头和泥巴的房间,没有人碰我,我的皮肤渴盼着人类的温暖。昏暗中戴维烟斗的甜烟,戴维奇怪的内敛笑声,祖父放在天花板风干的芳草。白天独自在小屋里,底下城镇的喧嚣声像梦境,有一只生灵哼着歌,我看不到它,但很希望能见到。生活的现状是一年一件新的母鹿皮连身裙,几只猎犬在壁炉前打鼾,而祖父就着火光使用钻子。他的双手像鸟儿飞逃,编织、缝补、搅拌。月亮是掠过湖面的扣饰,我渴盼天空的颜色。这是我不能离开的沉默小屋。
滑顺、发出低语的湖水,在我眼里闪着无止境的灿烂粼光。
过去和现在之间,有我祖父一丝一缕织出来的故事。他会在漫长的夜里、在火烟里,轻柔地说出那个故事,故事以这些话起头:你父亲是我儿子昂卡斯酋长,你母亲是科拉·芒罗。多年来,你的族人受到湖西边的垦荒者威胁。垦荒者带着枪步步进逼,你的族人常常搬迁,以防被他们发现。
有一天,你们被发现了。我祖父总是这样说。
有一年秋天,戴维和祖父离开湖泊到西边寻找我的家人,打算和我的族人共度余生。但每一次他们找到我们营地的时候,营地都只剩下仍有余温的灰烬,人体的气味仍在空气中飘荡。他们找到我们最后一个营地,但他们晚到了几小时,所有东西都在焖烧,雪花覆盖着它们。婴孩们身上插着刺刀,像被剖开的雉鸡。妇女们的头颅在三步远的地方,注视自己的身体。我父母都赤裸身体,烧成焦炭,互拥。要不是父亲肩胛骨之间插着战斧,他们也认不出那是昂卡斯。而科拉,则是因为她紧握着她父亲的图章戒指,才确定女尸就是她。
祖父看着他们,觉得生命离开了自己。他哭了,戴维也是。他们掘开坚硬的冰封大地,埋了所有人。
之后,祖父在黑暗中为亡者的灵魂吟唱,火光边缘有微弱的动静,是我。我袒胸露背的身体发青,脸上、腿上都有血。我冲向温暖,祖父从我的眼睛看见我父亲,从我的体形看见我母亲。他当场呆住,却同时觉得体内燃起生命之火。我伸出冻僵的手,拿了在火上烤的麝鼠,将一把生肉塞进嘴里。祖父将肉挖出来,分不清哪块是肉,哪块是我的舌头。鼠肉和舌头都是血淋淋的生肉,我少了半截舌头。那时我四岁。
他们返回坦普尔顿了。由于不知道我的名字,姑且叫我无名氏,等将来知道我真名时再改口。我成了哑巴,说不出名字。他们始终没找到我的名字。他们将我关在屋里,因为那一带的女人没几个,而原住民根本不被当作人。他们说,要是想女人想疯了的垦荒者发现我独自一人,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就算我年纪那么小也一样。我想了几个钟头,仍然不懂他们的意思。后来有一天,我才晓得他们是指什么事。
但我确实记得那一晚。不过,祖父述说的故事是整匹布,而我的故事都断断续续的,像干旱夏季的惊雷,令黑暗世界阴森诡异。关于母亲与父亲的最后一夜,我记得:天很冷,很安静。我们找到营地,开始扎营。我趁母亲跟其他妇女讲话时,偷拿母亲的书去看。父亲盯着某处,叫了一声跳起来。之后是一片混乱,人马涌上,枪响震天,血花飞溅;一个垦荒者压在我身上,冰冷的地面抵得我的背发疼,然后他的头不见了,喷出一蓬血,而我父亲带着滴血的战斧、抱着我,将我丢到树上。母亲在尖叫,父亲转身;我手上的《钦定本圣经》仍然温热;大火。然后安静了很久。我坐在树上,像过了一辈子。
我爬下树,祖父的营火在我眼前旋转,我走上前。麝鼠的味道令我打颤,在我跑向那一圈火光前,吐出我在嘴里发现的肉块,那是我的舌头,是被我咬断的。
我就这样告别了天宽地阔,由于生活太狭隘,即使是最微小的东西,也显得硕大。一天两餐,每一餐就形同盛宴。祖父说个故事,就刺激得像我依稀记得的舞蹈,那夜幕、那弹奏、那嗓音、那红中透金的火光,还有人腿掠过火光的黑影。我将飞虫当成宠物,将猎犬当成兄弟。我总是凝视窗外,一连几小时观察云朵的细微变化,看云通过树木时的影子。那些年,我内心虚空得像一个空心蛋;那些年,时间像黄昏时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我做梦、编织小篮、看我的《钦定本圣经》,上面有褐色的血渍。后来戴维教我几个字母,我学会阅读,读得缓慢而痛苦,无法彻底明白书里的内容。
老怪人戴维是我未来的丈夫;我一直都知道,这是我听他们说的。但他待我很好。他在我身边总是小心翼翼,不看、不碰,尤其是在我逐渐长大时。但他的心意在他做的炖肉里,在冬季树木的第一个淡色的芽里。他的心在他将那些东西放到我手上时颤抖着。他是一位和蔼的叔叔。我长到十二岁时,我开始思索丈夫的意义。有一次,只有我跟祖父在小屋里,戴维仍在森林里打猎,我问祖父丈夫的事,照着祖父教我的方法唱歌,但他只是抽着烟斗看我,直到我生着闷气离开。我想把烟灰丢到他眼睛里,最后我却只把玩一只小狗的柔软耳朵。
在那种时候,我只是装乖。但我一向就不是真的很乖,根本就不乖。
打从第一次到小屋,我每天都不乖,我喜欢靠向门边。外面是禁区;要是我出去被逮到,就要受到惩罚。第二年,我六岁,我大着胆子伸出一只脚趾。当祖父去镇上卖篮子,而戴维去树林打猎时,我便用舒服的阳光温暖我的脚趾;我这么做做了一年。在夜晚,我会感觉到脚暖洋洋的,有白天的温度,一股野性会像突如其来的冬季暴风雪在我心里扬起。祖父会看着我,我会别开眼睛,而戴维坐着说话、抽烟,安适温暖,什么也没瞧见。
又过了一年,我便敢将肩膀和整条腿伸出去,看着外头,感受风的吹拂。又过一二年,我会站在松树荫,像母鹿侧耳倾听脚步声,当戴维还在半英里开外,我就窜进屋子。当他们问我事情,比如要不要多吃一个马铃薯或一些枫糖,有时我会说出违反心意的答案,让谎言像一颗热石头藏在心里。夜里睡不着的时候,这些事会令我发笑。我无耻,之后的几星期,我会举止得宜,认真清扫小屋,做出漂亮的篮子。然后我会再犯;我会撒谎;祖父会看着我,而我会觉得善良在我心里变质、发酸。
在十岁的那一年,我敢朝湖的方向走二十步了。湖水招着手,向我唱歌。风推阻我,又放开我。我迫切想让皮肤与湖水接触。我看到醉醺醺的昆虫聚在树林里,这令我感到惊奇。外面的世界似乎无奇不有。待在屋里时,我感到怪异的沉重,空气进不到我的肺。
十一岁时,我径直走到湖里,热沙在我脚下滑动,我感觉到小鱼的小嘴巴啮咬我脚踝的毛发,那触感几乎令我落泪。那一天,我涉水到膝盖深,这大胆举动把自己吓坏了,直到十二岁才再次尝试。十二岁时,衣服套在身上的形状已经变了,皮肤有些地方也会发烫,而戴维完全不再看我。野性在我内心昂扬;我追逐他的目光,幻想如果在漫长的冬天钻进他的毯子,会发生什么事。然后我会看看祖父,感到羞愧,改想别的事情。
我的劣性渐渐滋长、壮大。有一次祖父带回卖篮子的铜板,我拿了一枚闪闪发亮的,埋在松树下。我将戴维的其中一把刀磨钝,不为什么,只因为我办得到。我脱下连身裙,在漫长的午后赤身睡在毛皮上,直到靠近的脚步声吵醒我,然后匆匆穿回衣服。
我终于无法忍受后,便出去外面的世界了。在那一天,我感受到万事万物,阳光、岩石、树上的小动物,都看着我。我到了湖边,走到水盖过我头的地方,看着头发漂升到水面,看着头发与水里的绿光交织旋转,小虱子鼓胀起来。
那一天,我从湖里出来,远远看着在镇上街道走动的小人。我挤到路边的两块大石中间,躲着看人们路过,腰身紧绷的女士们侧坐在马背上,男士们的马奔驰着,扬起烟尘。我看到怀里抱着儿子的母亲,情侣们手挽着手,他们在初初碰头时总是会握紧彼此的手;我的身体感受到那些人的每次碰触。我喜爱他们所有人,我爱看他们,幻想他们说的话,那些话语在我耳里柔和而无形无状,但我最爱的是男人。我喜欢那个脸上一团和气的驼背男人,那个毛发茂密的胖男人,那个自言自语、鼻子像针的寂寞小男孩,还有一个身材很庞大的男人头上撒了白色发粉,他帽子陷入头发的地方碰掉了发粉,变成一条条的红色痕迹。
我溜回家,觉得内心的劣性增加。我在脑海见到祖父,他神色悲伤,但那没有阻止我边跑边笑。猎犬来迎接我,它们凉凉的鼻子碰到我腿上很舒服。小屋仿佛微不足道。
整个下午,我坐着看《钦定本圣经》,让文字的生命力拉着我走过那几个钟头。那些字像一扇窗,像光明本身,而我可以在其间看到母亲。即使是我坐在那里的时候(《钦定本圣经》在手,吹进窗户的风静静翻动薄薄的书页),我也晓得会再去湖边。我会再溜到湖岸边,赤身下水。我要将祖父的脸逐出思绪。鱼滑溜溜的侧身会拂过我全身,鳗鱼会啮咬我的头发。湖里的水草会在我脚下分开;光线会在穿透水深处时颤动。我会在湖里渐行渐远,穿过有许多岩石的湖底,到达镇上。然后我会从水里出来,加入其他人。我会搬到他们的街道,走进他们的生活,他们会转向我。女士会赞叹地拍手,男士会用长长的臂膀拥抱我,小孩会绕着我转圈奔跑,人人都会驻足微笑。他们会伸出手碰触我。我会像婴孩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碰触坦普尔顿所有的人。最后,最后,大家都会欢迎我加入他们。
先是以前,接着是现在。
以前天宽地阔。我跑过草地,穿过林木,小树枝刺痛了我受不了冬寒的双脚。我的族人被某个邪恶的坏东西追赶,在夜里悄悄迁徙。母亲跟我一起垂头看《钦定本圣经》,书页像皮肤屑,她的手指在阳光下很亮,指尖画过字句,在我的耳边轻柔地念着: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那古怪的言辞从她嘴里吐出,听来像鱼一样闪亮。母亲的手贴着我的脸,强壮的手臂搂着我。父亲的脸色越来越悲伤。
现在是每边七步长的空间,地板都是尘土,褐色的,小屋里弥漫着肉类和男人的气味。有一小间木头和泥巴的房间,没有人碰我,我的皮肤渴盼着人类的温暖。昏暗中戴维烟斗的甜烟,戴维奇怪的内敛笑声,祖父放在天花板风干的芳草。白天独自在小屋里,底下城镇的喧嚣声像梦境,有一只生灵哼着歌,我看不到它,但很希望能见到。生活的现状是一年一件新的母鹿皮连身裙,几只猎犬在壁炉前打鼾,而祖父就着火光使用钻子。他的双手像鸟儿飞逃,编织、缝补、搅拌。月亮是掠过湖面的扣饰,我渴盼天空的颜色。这是我不能离开的沉默小屋。
滑顺、发出低语的湖水,在我眼里闪着无止境的灿烂粼光。
过去和现在之间,有我祖父一丝一缕织出来的故事。他会在漫长的夜里、在火烟里,轻柔地说出那个故事,故事以这些话起头:你父亲是我儿子昂卡斯酋长,你母亲是科拉·芒罗。多年来,你的族人受到湖西边的垦荒者威胁。垦荒者带着枪步步进逼,你的族人常常搬迁,以防被他们发现。
有一天,你们被发现了。我祖父总是这样说。
有一年秋天,戴维和祖父离开湖泊到西边寻找我的家人,打算和我的族人共度余生。但每一次他们找到我们营地的时候,营地都只剩下仍有余温的灰烬,人体的气味仍在空气中飘荡。他们找到我们最后一个营地,但他们晚到了几小时,所有东西都在焖烧,雪花覆盖着它们。婴孩们身上插着刺刀,像被剖开的雉鸡。妇女们的头颅在三步远的地方,注视自己的身体。我父母都赤裸身体,烧成焦炭,互拥。要不是父亲肩胛骨之间插着战斧,他们也认不出那是昂卡斯。而科拉,则是因为她紧握着她父亲的图章戒指,才确定女尸就是她。
祖父看着他们,觉得生命离开了自己。他哭了,戴维也是。他们掘开坚硬的冰封大地,埋了所有人。
之后,祖父在黑暗中为亡者的灵魂吟唱,火光边缘有微弱的动静,是我。我袒胸露背的身体发青,脸上、腿上都有血。我冲向温暖,祖父从我的眼睛看见我父亲,从我的体形看见我母亲。他当场呆住,却同时觉得体内燃起生命之火。我伸出冻僵的手,拿了在火上烤的麝鼠,将一把生肉塞进嘴里。祖父将肉挖出来,分不清哪块是肉,哪块是我的舌头。鼠肉和舌头都是血淋淋的生肉,我少了半截舌头。那时我四岁。
他们返回坦普尔顿了。由于不知道我的名字,姑且叫我无名氏,等将来知道我真名时再改口。我成了哑巴,说不出名字。他们始终没找到我的名字。他们将我关在屋里,因为那一带的女人没几个,而原住民根本不被当作人。他们说,要是想女人想疯了的垦荒者发现我独自一人,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就算我年纪那么小也一样。我想了几个钟头,仍然不懂他们的意思。后来有一天,我才晓得他们是指什么事。
但我确实记得那一晚。不过,祖父述说的故事是整匹布,而我的故事都断断续续的,像干旱夏季的惊雷,令黑暗世界阴森诡异。关于母亲与父亲的最后一夜,我记得:天很冷,很安静。我们找到营地,开始扎营。我趁母亲跟其他妇女讲话时,偷拿母亲的书去看。父亲盯着某处,叫了一声跳起来。之后是一片混乱,人马涌上,枪响震天,血花飞溅;一个垦荒者压在我身上,冰冷的地面抵得我的背发疼,然后他的头不见了,喷出一蓬血,而我父亲带着滴血的战斧、抱着我,将我丢到树上。母亲在尖叫,父亲转身;我手上的《钦定本圣经》仍然温热;大火。然后安静了很久。我坐在树上,像过了一辈子。
我爬下树,祖父的营火在我眼前旋转,我走上前。麝鼠的味道令我打颤,在我跑向那一圈火光前,吐出我在嘴里发现的肉块,那是我的舌头,是被我咬断的。
我就这样告别了天宽地阔,由于生活太狭隘,即使是最微小的东西,也显得硕大。一天两餐,每一餐就形同盛宴。祖父说个故事,就刺激得像我依稀记得的舞蹈,那夜幕、那弹奏、那嗓音、那红中透金的火光,还有人腿掠过火光的黑影。我将飞虫当成宠物,将猎犬当成兄弟。我总是凝视窗外,一连几小时观察云朵的细微变化,看云通过树木时的影子。那些年,我内心虚空得像一个空心蛋;那些年,时间像黄昏时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我做梦、编织小篮、看我的《钦定本圣经》,上面有褐色的血渍。后来戴维教我几个字母,我学会阅读,读得缓慢而痛苦,无法彻底明白书里的内容。
老怪人戴维是我未来的丈夫;我一直都知道,这是我听他们说的。但他待我很好。他在我身边总是小心翼翼,不看、不碰,尤其是在我逐渐长大时。但他的心意在他做的炖肉里,在冬季树木的第一个淡色的芽里。他的心在他将那些东西放到我手上时颤抖着。他是一位和蔼的叔叔。我长到十二岁时,我开始思索丈夫的意义。有一次,只有我跟祖父在小屋里,戴维仍在森林里打猎,我问祖父丈夫的事,照着祖父教我的方法唱歌,但他只是抽着烟斗看我,直到我生着闷气离开。我想把烟灰丢到他眼睛里,最后我却只把玩一只小狗的柔软耳朵。
在那种时候,我只是装乖。但我一向就不是真的很乖,根本就不乖。
打从第一次到小屋,我每天都不乖,我喜欢靠向门边。外面是禁区;要是我出去被逮到,就要受到惩罚。第二年,我六岁,我大着胆子伸出一只脚趾。当祖父去镇上卖篮子,而戴维去树林打猎时,我便用舒服的阳光温暖我的脚趾;我这么做做了一年。在夜晚,我会感觉到脚暖洋洋的,有白天的温度,一股野性会像突如其来的冬季暴风雪在我心里扬起。祖父会看着我,我会别开眼睛,而戴维坐着说话、抽烟,安适温暖,什么也没瞧见。
又过了一年,我便敢将肩膀和整条腿伸出去,看着外头,感受风的吹拂。又过一二年,我会站在松树荫,像母鹿侧耳倾听脚步声,当戴维还在半英里开外,我就窜进屋子。当他们问我事情,比如要不要多吃一个马铃薯或一些枫糖,有时我会说出违反心意的答案,让谎言像一颗热石头藏在心里。夜里睡不着的时候,这些事会令我发笑。我无耻,之后的几星期,我会举止得宜,认真清扫小屋,做出漂亮的篮子。然后我会再犯;我会撒谎;祖父会看着我,而我会觉得善良在我心里变质、发酸。
在十岁的那一年,我敢朝湖的方向走二十步了。湖水招着手,向我唱歌。风推阻我,又放开我。我迫切想让皮肤与湖水接触。我看到醉醺醺的昆虫聚在树林里,这令我感到惊奇。外面的世界似乎无奇不有。待在屋里时,我感到怪异的沉重,空气进不到我的肺。
十一岁时,我径直走到湖里,热沙在我脚下滑动,我感觉到小鱼的小嘴巴啮咬我脚踝的毛发,那触感几乎令我落泪。那一天,我涉水到膝盖深,这大胆举动把自己吓坏了,直到十二岁才再次尝试。十二岁时,衣服套在身上的形状已经变了,皮肤有些地方也会发烫,而戴维完全不再看我。野性在我内心昂扬;我追逐他的目光,幻想如果在漫长的冬天钻进他的毯子,会发生什么事。然后我会看看祖父,感到羞愧,改想别的事情。
我的劣性渐渐滋长、壮大。有一次祖父带回卖篮子的铜板,我拿了一枚闪闪发亮的,埋在松树下。我将戴维的其中一把刀磨钝,不为什么,只因为我办得到。我脱下连身裙,在漫长的午后赤身睡在毛皮上,直到靠近的脚步声吵醒我,然后匆匆穿回衣服。
我终于无法忍受后,便出去外面的世界了。在那一天,我感受到万事万物,阳光、岩石、树上的小动物,都看着我。我到了湖边,走到水盖过我头的地方,看着头发漂升到水面,看着头发与水里的绿光交织旋转,小虱子鼓胀起来。
那一天,我从湖里出来,远远看着在镇上街道走动的小人。我挤到路边的两块大石中间,躲着看人们路过,腰身紧绷的女士们侧坐在马背上,男士们的马奔驰着,扬起烟尘。我看到怀里抱着儿子的母亲,情侣们手挽着手,他们在初初碰头时总是会握紧彼此的手;我的身体感受到那些人的每次碰触。我喜爱他们所有人,我爱看他们,幻想他们说的话,那些话语在我耳里柔和而无形无状,但我最爱的是男人。我喜欢那个脸上一团和气的驼背男人,那个毛发茂密的胖男人,那个自言自语、鼻子像针的寂寞小男孩,还有一个身材很庞大的男人头上撒了白色发粉,他帽子陷入头发的地方碰掉了发粉,变成一条条的红色痕迹。
我溜回家,觉得内心的劣性增加。我在脑海见到祖父,他神色悲伤,但那没有阻止我边跑边笑。猎犬来迎接我,它们凉凉的鼻子碰到我腿上很舒服。小屋仿佛微不足道。
整个下午,我坐着看《钦定本圣经》,让文字的生命力拉着我走过那几个钟头。那些字像一扇窗,像光明本身,而我可以在其间看到母亲。即使是我坐在那里的时候(《钦定本圣经》在手,吹进窗户的风静静翻动薄薄的书页),我也晓得会再去湖边。我会再溜到湖岸边,赤身下水。我要将祖父的脸逐出思绪。鱼滑溜溜的侧身会拂过我全身,鳗鱼会啮咬我的头发。湖里的水草会在我脚下分开;光线会在穿透水深处时颤动。我会在湖里渐行渐远,穿过有许多岩石的湖底,到达镇上。然后我会从水里出来,加入其他人。我会搬到他们的街道,走进他们的生活,他们会转向我。女士会赞叹地拍手,男士会用长长的臂膀拥抱我,小孩会绕着我转圈奔跑,人人都会驻足微笑。他们会伸出手碰触我。我会像婴孩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碰触坦普尔顿所有的人。最后,最后,大家都会欢迎我加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