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多少光,就看多远
    我目光离开辛纳蒙与夏洛特的信札,抬起头,浑身发抖。
    读完莎拉的日志后,我看到昔日的坦普尔顿重叠在我认识的坦普尔顿上;读完辛纳蒙与夏洛特的信件后,起初我只看到深沉黑暗的午夜降临我的小镇。我不知道该做何感想。一整天,一整夜,我将信读了又读。信件可能是骗局,说不定是小说家狂热心灵的产物,出自一本不晓得扔在哪里的小说,没能完成。但信件本身散发着古老玫瑰水的气味,系带也是陈旧得硬脆的缎带,年代久远的信纸变得易碎。她们两位的笔迹截然不同,信纸也不一样。夏洛特的字迹优雅细小,中规中矩,没有吸掉的多余墨水,纸张薄而秀气。辛纳蒙的信纸厚实,质量上等,触感像布料,她的笔迹远看极美,近看则略显狂野,较复杂的字会出现古怪的停笔,仿佛写四五个字母后便必须停下来,查字典确认拼字。
    “这些信是真的吗?”我问腹中宝宝。
    几小时后,天上的月亮已经走到湖的另一头了。我自问自答:“我想是真的。”我想起五年级时,我们胖嘟嘟的矮小镇长拄着他的黄铜手杖,穿着迷你小短裤,带领大家步行,认识我们的村庄,那时他说坦普尔顿曾经差点儿被大火夷为平地。他以低沉到不行的声音说:整条大街,从坦普尔庄园到如今的施耐德面包坊,最高处则到教堂街,统统烧得焦黑,变成废墟。可是,各位小朋友,此时他激动得声音颤抖,我们重建了全镇,我们坦普尔顿人总是会重建。他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我则幻想自己的家乡被烧成断壁残垣的样子,一边渴盼能从面包坊买十分钱的软糖棒冰。他说的坦普尔顿大火并不令我讶异,那时我明白在小镇土生土长的人,自然而然会知道小镇上那些怪异、飘忽的历史,而那场大火正属于这种历史。
    等我恍恍惚惚从信纸上抬头,望向窗外幽暗的昏睡小镇时,我看到另一项改变。我觉得自己仿佛从身体飘升,穿透屋顶,往下一看,便见到一个不同的坦普尔顿:天刚破晓便繁忙不已,我能听见河边原野上沉睡的军团,夜班守卫的靴子踩在冰冻的大地上。我看到大街上仍有半醉的男人走动,月光照在他们背上,像镀银的硬壳昆虫。那不是我认知中的大街,而是夏洛特引发无名火之前的大街;建筑物另有一番风貌,一家旅馆老实不客气地矗立在先驱街和大街中间。男人在皮裹腿旅馆后面排成弯曲的队伍,尽管我在上空,却听得到他们无声的谈话。山坡上的长老教会教堂对面,有一栋巨大的建筑物,一排一排的男孩睡在顶楼,也就是学院的宿舍。肺病患者坐在奥特莎加旅馆的门廊上,呼吸清晨的空气。镇上的豪门大院后头点了灯,仆人们已起床烘烤今天的面包。天气很冷,虽然是冬季,但仍生气勃勃。空气里弥漫着燃烧木头与融雪的味道,里头也有众人聚在一起散发出的蒜味般的浓重体臭,还有他们混在一起的吐息。这是辛纳蒙与夏洛特的坦普尔顿,充满战争时期的刺激。要是我回到这个时期,居住在这个繁忙的小镇,我必然会断言:一百五十年后的坦普尔顿将成为繁荣的重要城市,而不是如今这个与世隔绝的村庄。
    母亲在轮值完前一天的夜班后,发现我不打算下楼,便静悄悄地将我的晚餐放在托盘上送来。我心不在焉,甚至没注意到自己吞下一整片法式咸派(这是我鄙夷的食物),直到她回来收拾托盘,见到咸派居然不见了,惊讶得轻笑,我才察觉自己吃了什么。我听到她九点就寝,然后这栋屋子的横梁吱吱呀呀,呻吟着三百年来的风湿痛。我起床时,日出点亮了晨雾,看来像覆着棉布的台灯。我为自己置身现代的观光村庄而感到惆怅。
    母亲睡在床上消除疲劳时,我去整理菜园。我必须花时间接受辛纳蒙与夏洛特的事,再说,我也不愿意没跟母亲谈过便继续调查其他人。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探究,诸如亨利是夏洛特之子,不是她从姐姐家抱回来的外甥,而且她是纵火犯;辛纳蒙谋杀了好几任丈夫。我有几成的把握,这两位女士与我父亲没有关联,但只有问过母亲才说得准。
    因此,我摘了青豆与多汁的西红柿。我拔掉莴苣圃的杂草,在宽阔的叶面下发现又嫩又小的西葫芦。我摘了满满一个小容器的覆盆子,用两块染有污渍的石头砸烂铜亮的日本金龟子。回到屋里时,母亲已经起床,一边淋浴,一边哼歌。我经过餐室,打算盥洗一下、换件衣服,却看到餐室桌上的小玩具马嘴里衔着一封信,亏她想得出把信放在那里的怪招。信是给我的。
    信封上写着:纽约坦普尔顿,葳莉·厄普顿。
    那是德怀尔教授的笔迹。
    邮戳盖着阿拉斯加。
    看到这里时,母亲来到门口,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说:“哇,葳莉,你怎么了?”因为这时我腿一软,就朝着地上跌坐下去了,信仍抓在手里。
    我神志再次清醒时,已被安置在餐室的椅子上,母亲坐在桌子对面,向我皱眉。信封已经撕开,她正在浏览信的内容。
    “妈?那是我的信。”我说。
    她又将信折起,挑眉说:“或许吧,但我不确定你会不会想看。”
    “喔,不妙。”我的音量极小。
    “要不要我念给你听?”她说。这时我看出她在生气,非常、非常生气,而且难得她发怒的对象不是我。
    “好啊。”我说,但她已经开始念了。
    “葳莉,”她咬字清脆。“我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希望你明白我多么抱歉。可怜的珍仍然想提出控告,但我已经安抚住她了。我保证,一星期内就会没事。我下星期会去费尔班克斯,到时再看能不能打电话给你。工作大有斩获——呃,你知道我是指什么斩获!别担心——会让你也列名作者。你看起来很上相——也许你可以代表我们上《破晓!》节目,你这么漂亮,总好过一群又胖又老的教授跟笨头笨脑的博士吧。哈哈!噢,葳莉,我们真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希望你不会讨厌我。我已经原谅你了,我了解你试图去撞可怜的珍只是因为我们的事让你一时怒气攻心而已。我得走了(当然没人晓得我写这封信),但我常常想到你——你深情款款的德怀尔。”
    我瞪着母亲,她立刻回瞪。腹中宝宝在我体内扭了又扭,强烈得像绞痛。我从母亲手上抢过信,重读三遍,看到第三次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心痛。我起身跑到浴室,呕出我随手做的花园沙拉午餐。我出来时,母亲默然不语,只伸出柔软的双臂,我头倚着她的肩膀,埋在她清爽的气息里。我脸贴着她的颈部,身体靠着她,我们就这样站在玄关更衣室许久,她的十字架陷入我们的腹部,后来我将它移开了。
    “就是因为有那种浑球,”这时她开口了,嗓音暖洋洋地淌过我的心搏脉动,“不管约翰牧师怎么说,我还是觉得为何有些女人会是……呃,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同性恋。”我对着她的皮肤说。
    “正是。”她说,“就是因为有德怀尔这种不解风情的迟钝男人。”
    “是啊。”我说,离开她的身体,觉得自己好渺小,而且非常、非常脆弱。“老实说,我想要永远放弃拥有y染色体的家伙。”
    母亲捧着我的脸,抬头望进我眼里。“如果你有那个意思,”她以很蹩脚的意大利恶棍口吻说,“我在旧金山还有一些人脉。我可以帮你安排一下,把他拿掉,安安静静地解决这件事。”
    “听来不错。”我说,我们稍微笑了笑。一辆载着棒球迷的游览车路过我们家,发出一声低响。一只反舌鸟在我们旁边的窗台上试着模仿那响声。母亲走开时,十字架在她凸起的腹部晃呀晃,像钟摆在计时。
    那天傍晚,母亲和我在坦普尔顿散步很久。暮色越来越暗,大户人家的窗户都开始透出光亮。白昼的热气减弱为温柔的暖意,人们坐在自家的门廊上或大街的长椅上,似乎都在低语、吃冰激凌,看着萤火虫在山上慵懒地闪闪烁烁。专程来参观博物馆的人已经打道回府。本地人又安然投入小镇的怀抱。我们腼腆地踏出家门,像田野上瞪大眼睛的有蹄类哺乳动物。
    母亲走在我身旁,每步都令下巴垂着的肉抖颤。我注意到了这一点,还察觉她眼角的鱼尾纹比以前更深了。她跟我在高高低低的路上漫步时,也不断在偷看我。这些街道我们都熟稔极了,简直像我们自己指尖的涡纹。我的小镇又开始轻轻巧巧地钻进我的皮肤底下。我感觉得到小镇的碎屑在皮肤下挺进,活力充沛。
    “昨天正式跟你的男朋友见面,感觉还不错。”我开口是为了打断自己的思绪。
    她听了似乎有点气恼,只应了声:“那很好啊。”
    “感觉,这个人不赖。”
    “是。”她说,淡淡的笑意像飞蛾落在唇上。“他是很棒的人。”
    “他是应该很棒,毕竟他要从事牧师的职务等等。你是先信仰了宗教,还是在拥有信仰之前,就跟他约会了?”
    “我坐在教堂后面大概一年。”母亲说,“一直跟自己说,哎呀,简直胡说八道。我觉得那统统是吹牛,却一去再去。后来,我忽然就完全信了那一套。有一天,我不过是抬起头,就看到他脸上散发出信念、爱的光辉。”
    “爱的光辉?”我努力不要露出一脸怪相。“在他脸上?”
    “对。”她说。
    “哦,那很好。很棒。”我说。
    “别那么不屑,阳光。”
    “我没有,真的没有。”我说,“母亲大人,现在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走到哪里都戴着十字架?看起来好像什么邪教的信徒。”
    “你说这个?”母亲碰她的十字架。“噢,我们有些人还蛮喜欢戴这种东西的。我是说,它挂在我们脖子上的重量,就像与人为善的重量,只是一个提醒。但约翰最早的构想,是替我们在肯尼亚的姐妹镇募款,在那里盖诊所。他说这是视觉上的耳提面命,但我认为这是以退为进的手段,存心让大家不好意思,只好掏出腰包。非教徒捐了钱,省得每次看到十字架都有罪恶感。教会的会众也奉上善款,因为他们天天都受到提醒。至于我呢?”她说,“我喜欢它的重量,那是一种提醒。”
    “好吧。”我说,“我得承认,这个以退为进的做法蛮高明的。”
    “是啊。”她说,“不是我自吹自擂,约翰真的很厉害。”
    我们快到埃夫里尔别墅了,但我们俩心里都有某些思绪,双双放慢脚步,拖延进屋的时间。“告诉我一件事。你跟他上床了吗?我是说你们过夜的时候。”
    她吃了一惊,看着我,停下脚步。这时我们已经在车库,我不禁微微脸红,记起费尔凯尔几个晚上前来过这里。她说:“没有。约翰不赞成婚前性行为,而我不太相信婚姻那一套,所以只能干耗。”
    “那你去过夜的时候,你们都做什么?”我问。
    她稍微皱起脸,然后说:“你准备好要听了吗?我们做很多祈祷,晚餐要祈祷,睡前也要。然后我们换上睡衣,我钻到被子里,他爬到被子上,躺在我旁边,整晚抱着我。”
    这回我压抑不住内心的嫌恶,母亲也看出来了,迸出大笑,捧腹说:“我知道,这真的很可悲。我完全了解。可是有时候我醒过来,他的手臂搭在我身上,让人觉得窝心。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形容,可是感觉很棒。”她轻敲了我的脸一下说,“葳莉,其实没那么糟,别摆那种脸。我只希望有朝一日,你会知道那种感觉。”
    “我确实了解那种感觉。”我说,但语气软弱无力,“我应该算是知道吧。”我想起在漫长的辉煌单身岁月中的某些时刻,男伴睡在我身旁,他们呼吸的韵律,他们睫毛甜蜜地飞扑向脸颊,他们的男人气息。母亲摇摇头,亲热地噘嘴表示不相信。我想到了德怀尔教授。“我真的懂。”说罢,我就进屋了。
    我正想着克拉丽莎。而当我想到她的时候,总会觉得她一定也在惦念我,因此那夜我接起电话后,立刻就开始说话了。
    “天啊,真高兴可以跟你讲话。你有没有生活里大小事统统出差错的经验?让你觉得自己像在平静无风的暴风眼,而其他东西都在你四周疯狂打转?我今天就是那样。我本来不觉得那有什么大不了,后来我开始想自己觉得那有多恐怖,才越想越可怕。可是你别听我的,我真浑蛋透顶,没问你身体怎么样了。好啦,你好吗?”
    “我很好。对,我每天都过着你说的暴风眼生活。老天,可以联络到你,我真的、真的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我把你气死了,你永远不会跟我说话呢,小皇后。”
    直到听到第二句话的尾巴,我才意识到那是男人的声音;又过十秒后,才知道那是伊泽克尔·费尔凯尔。但我试图思考他说的话语时,时间似乎变慢了,漫无止境地延展。最后他说:“你其实不是在跟我说话,对吧。你以为我是别人。”
    我盘算着要不要当场挂电话。我忽然对电话上这个胖胖老男孩怒不可遏,气到四肢麻木无力。但在我切断电话前,他说:“好吧,你等一下,我准备了万一你不理我的对策。”电话那头远远传来拨弦声,是吉他,然后出现歌声。
    “噢噢噢,我觉得真抱歉。噢噢噢,我好抱歉,真心抱歉。”
    这歌词真令人发窘,但吉他的和弦繁复细腻,我终于听出和声是谁唱的了。是彼得·利德。虽然他吨位大幅缩水,但仍然拥有肥胖男孩淳厚的嗓音。
    歌唱完后,我笑到岔气,几乎不能言语。当我恢复到只是喘着气、擦着眼睛的时候,我说:“叫彼得来听。”
    电话换了手,彼得以瘦男人的正常声音说:“哈喽?葳莉?喂?”
    “彼得·利德布丁派,转告你朋友,别亲了女孩又害人家哭。”然后我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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