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皮裹腿
    鸽子来的那天,我大清早醒来,觉得自己真是上了年纪,关节发热,又闹头痛。我看着外面的大地被开膛破肚,树木的残干焦黑,泥巴染浊了湖水。许久以前,我觉得这片土地就像自家人,但那股亲昵感消失一阵子了。我早该离开,挺进到西方的蛮荒之地,因为我看不惯屯垦者和他们浪费的习性。屯垦者对我感到困惑,不懂我一个白种猎人怎么会过印第安人的生活。我盛年不再,但仍然令人生畏。有一次,男孩们远远扔我石头,叫我臭绑腿。虽然我一秒就能用来复枪解决他们,轻松得像打树上的乌鸦,但我只咆哮吓唬他们。他们溜得够快,从此没有再犯。至于我,我留在这里,就像被切了头的鲷鱼仍然会咬人,反正余生也不能做什么。
    我煮咖啡,转向窝在红毯里的酋长萨加莫尔,发现他看起来跟我一样累到骨子里,我一点也不意外。他呻吟着站起来,因为自己唉唉哼哼而觉得丢脸。但我了解他的心情,装着没听见。在那种晨光之中,我几乎想不起我们也曾年轻过。我会忘记我才十一岁就逃家,收留我的是他们家。我父亲是圣公会的牧师,在白天敬神,在夜晚是魔鬼,打我打到我宁愿流落到黑暗的树林,让野兽吞噬。有一天,我饿个半死,撞进特拉华部落的营地,找到一户好人家。萨加莫尔简直就像我的亲兄弟,带我打猎捕鱼,我快乐极了。但马默杜克来到湖边时,特拉华人几乎死亡殆尽。我最后一次听说父亲的消息,是他发了财,开了酒馆,远从英格兰带一个牧师去他的教堂。世事总是如此,好人一声不响就死了,恶人却活得惬意。想到这点我就作呕,呕了一辈子。
    我的老朋友去松树林那儿撒晨起第一泡尿,我割下一些肉,扔进壶里炖。然后我们抽着烟斗,斗嘴。萨加莫尔跟我坐着喝咖啡时,嗅到风里吹来另一片森林的烟,又是马默杜克·坦普尔在破坏大地,他老做这种事。我跟萨加莫尔一起生活很多年,我知道他做何感想。我们头一回见到马默杜克跌跌撞撞穿过森林时,也不过是几年前的事。他那时像个白痴念念有词,也像曾在法国战争时驻守在要塞外面的发疯兵士。那些疯子袒胸露背,两条腿光溜溜,向别人讨饶。有一个甚至露出下体,那里肿得像三颗肉做的南瓜,既塞不进裤裆,又不肯穿裙,显然是十足的疯子。马默杜克踉跄爬上山的那一天,眼神也像疯子一样闪亮。萨加莫尔跟我站在树林里,一头母鹿在我们之间流血。我们看着那个大块头东倒西歪,吃力地上山。像他那一类的人(而且还穿着那身漂亮衣服),根本不适合到那样的树林里。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发噱,觉得活像看见了他的尾巴。
    但我们跟笨猎人一样,落入自己的陷阱。在事物始终如一的地方住久了,总以为天地会千古不变。这片土地、这座湖从没向屯垦者屈服,我们以为这种情况会维持下去。早在我们之前,印第安人便来到这里,他们是易洛魁联盟的第六个部落塔斯卡洛拉族人。他们将这座湖当成夏季营地,在河口边的土地上种豆子、西葫芦和玉米。我年轻时到这座湖,他们还在这儿栽种作物,那景象美丽至极,令我的心漏跳了一拍。这片土地就是我,土地钻进我的骨血,像卡榫一般契合。因此我选择回到这座湖,不断回来,甚至在莫西干人在议事岩开会、决议加入法军的队伍后,我还是回来。莫西干人下错了注,在英国人获胜后失去一切。
    法国战争后,我在湖边盖了木屋,独居过一段时间。然后,我看着莫希干人摩西在湖的最南端设立粗陋的小学校。那年冬季天气很恶劣,他的存粮不够。冰融化后,有些学生已经咽气,有些被吞吃下肚。从此没人见过摩西,大概被吃了。
    之后来了两个人。他们像发情的动物,一男一女,女的很漂亮。我笑着看他们,他们以为在荒郊野外不会被人瞧见,没有旁人。他们眼里只有彼此,看不到我在山林间的炊烟。他们开始赤条精光地四处走动,直到有一天,一阵暴风雪忽然从北方刮下来,他们像婴孩光着屁股出去捡拾柴火,迷了路,冻成硬邦邦的蓝人,身体交缠,在离他们的木屋四十英尺远的地方。春天来的时候,我在河口埋葬他们,两人肢体依然相拥。
    下一个人来的时候,我是从木屋里看到的。他是暴躁的路德教派牧师哈特维克,创立了自由社区,里头的人一概茹素、以冷水沐浴。只因为我在熏制房里悬着肉,他就向我交叉手指,仿佛我是魔鬼。他的追随者一个接一个离开,我全看在眼里。信徒走光后,他就去湖边对着鱼高声朗诵《圣经》,怒火万丈。我看到他向下看,见到某种东西,受了惊,摔到湖里淹死了。我划船去找他,但他的尸首已经不见了。我想是大湖怪吃了他,六部落联盟把湖怪叫作悲伤老灵。
    下一批人来的时候是革命期间。那是克林顿将军麾下的百人军队,暂且休兵过冬,被敌对的原住民包围。他们是南军,打算在河上建水坝,让河带着他们到宾州,等春天再来。这时萨加莫尔与我同住。他跟儿子昂卡斯决裂,不满昂卡斯迎娶芒罗上校的女儿科拉。尽管科拉生性勇敢,尽管她曾经击退许多休伦族人(其中甚至包括他们的酋长麻瓜),她终究不是特拉华部落的人,完全不是萨加莫尔要的媳妇。科拉的肤色白里微微泛褐,因此萨加莫尔这个老笨蛋不肯祝福儿子。
    萨加莫尔跟我一块儿住在老獾小屋,看着士兵。我们老得不能打斗。以前战争的时候,我所到之处必有休伦人的尸首,任其腐败。但在对抗英国的反叛战争中,我只从我的木屋看他们。他们射杀我的鹿,吓跑其他比较聪明的野兽。他们在营火前饮酒、诅咒,对彼此做出极为不堪的事。湖水上涨,涨到我门口。他们毁掉水坝后,就被快速的激流带走了,他们眼中的印第安村落冻结在水下,就像叶片凝结在冰里。印第安人帐篷仍然直立着,小狗的腿划着,婴孩窝在妇女的背上。火还没熄灭,仍在士兵船下的水里燃烧。
    最后来的是马默杜克·坦普尔,他自称是第一个到这里的人。他将土地画成一块一块,像分派饼似的交给屯垦者。我看过他在旅馆的食品储藏室调戏女仆,还跟鞋匠的女儿咬耳朵。他有家室,不该有这种举动。他的屯垦者没好到哪去。他们来到这里,痴想着钱,贪心得很,如果吃掉母亲能换到几枚铜板,他们也会照办。不过,这种说法跟事实也算沾得上边。他们初来的那年冬天酷寒又漫长,处处有人挨饿。在郡里最偏远的地方,有些村庄在床上发现骸骨,在锅里发现婴孩骨头。但那年冬天过去后,天气便和缓起来。后来,他们只会把树上的果实、湖里的游鱼、林间漫游的鹿吃光。
    马默杜克只带来一件美事,就是他仁慈的儿子理查德与纤弱的妻子伊丽莎白。她每年圣诞节都送一桶威士忌到我们的小屋,从无例外。她在街上遇见过我一次,她跟我握手。当我回握,她的手在我手心颤抖,那细柔的手触动了我的心,真的。
    鸽子来的那天早晨,我走出小屋,去多割一点肉来炖,却意外见到马默杜克本人,让我感到讶异。起初,我以为他是从我梦里溜出来的幻影,我以前便在残梦中见过他。我清除巨鲤内脏的时候,它鼓凸的眼睛转向我,于是我看到被我开膛破肚的是马默杜克。我跟山猫搏斗时,它会在嘶吼声中变成马默杜克。我跟女人相好的时候,她会在我手里化为尘埃,之后我会意识到她是马默杜克的夫人伊丽莎白,而他从暗处出来,举着我那把好用的长枪。那天早上,我以为他是梦境,直到他转向我,而我在他脸上看到路上的尘土。
    马默杜克审视我前一天宰杀的雄鹿,见到我便扯开喉咙叫了声希普曼。他很生气,涨红了一张胖脸,肥大的肩膀耸到耳垂那么高。他咆哮,我不是跟你说不准碰我的鹿吗?
    我说,马默杜克,我相信我宰的不是你的鹿。他以为我是傻瓜,假装我擅自侵占属于他的土地,只是他没赶我走,因此我最好偶尔配合他演戏。我说,马默杜克,能瞻仰你的尊容真是荣幸,平常你都派马屁精律师肯特·佩克或理查德,来跟我谈盗猎的事。
    事实通常如此。如果来的是佩克,我便用长枪连开几枪,让他落荒而逃。来的若是马默杜克毛发浓密的大块头儿子理查德,他是好人,我便会奉上炖鹿肉,他会温和地警告我,自掏腰包付我肉钱。
    但马默杜克没那种待遇。他说,这是我的土地,鹿是我的。
    我说,这是无主的土地。我开的枪,就是我的鹿。
    这时萨加莫尔从屋里出来,皱着脸,用特拉华语说,听见没?我拉长耳朵,直说没有,问他怎么回事。但马默杜克脸上没了怒气,恭敬地向我的朋友点头,说您好,钦加哥酋长。白人都把萨加莫尔称为钦加哥。我讨厌马默杜克,但既然他尊重我的老朋友,我看他也就顺眼一点了。
    萨加莫尔没理睬他,转向我,脸色和煦到几乎泛出笑意。他说鸽子来了,然后笑了。
    这会儿我也听见远方的呼呼声,看到远山上的大片黑影,萨加莫尔和我拔腿就往镇上跑。它们每十二年来一次,上万只旅鸽会一起降临,我们真是好福气啊。在那一刻,我们又成为年轻猎人,仿佛是要跟踪休伦人似的,但我们没带枪械去猎杀这些美丽的鸟。马默杜克在我们背后嚷着,怎么……之后,他似乎也看出端倪了,因为他沉重的靴子脚步声急急追赶,在我们通过萨斯奎汉纳河的时候,几乎就要追上我们了。
    旅鸽涌到镇上,翼翅扇得屋舍的沙砾飞起,让晾衣绳上的床单落地。蓝天沉溺在橘色与黑色的羽毛中。妇女跑进屋里,抱着头,怕鸟粪掉到帽子上。男孩和男人跑到湖边的田地,露出喜色。不论扔什么,都能击落旅鸽。棍棒、石头、鞋子、扫帚、奶油搅拌器、玩具兵、刨子、木条、擀面棍。男人开一枪,便打落三只鸽子。有个一只眼睛会乱转的怪男孩对空挥一下镰刀,便有六只胸脯仍在怦怦跳的鸽子给刀锋带下来。血迹和粪便溅落衣物和脸孔。马默杜克的管家佩蒂·美骨儿像老蝙蝠扑向旅鸽,徒手抓鸟,扭断它们的脖子,塞入面粉袋。他们拖出老旧的克林顿大炮“板球”,朝山间轰然开炮,喊一声万岁,一千只鸟的脑袋便被一堆旧钉子射爆。
    这一大群旅鸽像黑雾飞到山上时,地上鸟尸积到膝盖深,有些鸟像婴孩啜泣着。屯垦者心满意足,留下鸟儿去受苦。
    我看着这一切,觉得恶心透顶,无法动弹。鸽子每隔几年降临一次,像祈祷落在大地上。这是它们第一次遭受屠杀的待遇。我用靴子踩烂一只血淋淋鸟儿的头,终止它的痛苦,黑暗的怒火在我心中熊熊蹿烧。真是浪费,毫无必要的痛苦。
    是马默杜克允许这场屠杀的。他笑了又笑,提议用大炮的人就是他。他将小儿子扛在肩上,那四岁男孩张大眼睛,小脸蛋泛起红云,微笑着。
    我的心好痛,老朋友萨加莫尔跪在地上,大口喘气。马默杜克在恢复安静的屠宰场另一头,看到萨加莫尔跪在地上。他敛起喜色,放下雅各布,交给佩蒂,自己走过来。我上前一步,盯着老友的战斧。尽管我讨厌马默杜克,尽管我可以当场格杀他,但我在内心见到他甜美脆弱的小妻子伊丽莎白,便没有碰枪。
    马默杜克朝我们过来,行个礼,叫一声钦加哥酋长。但萨加莫尔注视他的目光如此灼热,马默杜克噤了声,改口说戴维,你可以留下你猎到的雄鹿。他见到我老朋友的脸色依旧难看,又说请容我赔偿你一点金钱……
    我以凶暴的举动让他闭嘴,说我们要走了,今晚就离开。这是我当下做的决定。我说,我们要走了,到这个州的荒原寻找萨加莫尔的儿子昂卡斯,跟他一起生活。
    萨加莫尔看着我。他不喜欢英语,但听得懂。他点点头,或许也感到如释重负。那时我还不知道昂卡斯、科拉及他们漂亮女儿“无名氏”的事,是后来才知情的。当我转向马默杜克,我不知道我们还会回来。我说了一句或许不该说的话。
    我抬头望着马默杜克的肥脸,诅咒他。我说马默杜克·坦普尔,希望你的小镇和你的家族受到诅咒七个世代,以弥补你的罪愆。萨加莫尔站起来,我们一道走了。我清楚记得童年那些漫长的周日,父亲在讲道台上滔滔不绝,我的尾椎骨在坚硬的长椅上发疼。那段记忆让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我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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