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归乡
    就在我不太光彩地返回坦普尔顿那天,五十英尺长的湖怪尸首浮上了潋镜湖。拂晓时刻的诡异紫色渲染着七月,浓雾充盈群山环抱的盆地,连鸟儿也分不清此时是黎明还是夜晚,鸣唱声畏畏缩缩的。
    克卢尼医生照例晨起划船,在雾气仍然深重的时分发现湖怪。在我想象中,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单人小艇尖刀般的船艏滑过湖面,桨片扬起一圈圈涟漪,红艏灯在黑暗中明明灭灭。蓦然,医生后方隐然浮现耸立的阴影,从未有岛屿的地方无端冒出一座岛,那正是湖怪的巨大腹部。由于小艇是往后划,老医生看不到它,越划越近,以至船艉的安全球陷入湖怪橡胶般的皮肉里,有如手指戳进气球。船艉抵住湖怪皮肤的压力濒临抗张力的极限,但在刺穿兽皮之前,小船便无法挺进,它猛震一下便停住了。医生回头查看,但没料到会有意外之事,一时无法辨识出眼前的东西。当他发现死亡让那双可怕的眼睛呈现混浊后,这位老医生便眨眨眼,昏了过去。
    克卢尼医生苏醒的时候,天已放明,一道道阳光映照着水面。他划船绕着翻白肚的湖怪不断兜圈,流着眼泪,嘴里泛出苦薄荷糖的甜焦味,那是悠远的童年滋味。后来一只海鸥落到巨兽平坦的下颌,垂头偷偷尝鲜,克卢尼医生这才回过神来,划过湖面,回去唤醒镇民,吆喝着大新闻。
    “奇迹呀!”他叫道,“奇迹呀!大家快来看。”
    那一刻,我在老家埃夫里尔别墅对面的公园闲晃了至少一小时。我待在一块冬季时会灌水做成溜冰场的凹地,努力凝聚勇气。雾气笼罩着我怪模怪样的宏伟老家:别墅初建于一七九三年,维多利亚时代的一八九〇年兴建了一边侧翼,另一边侧翼则建于缺乏品味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让别墅的整体外观看起来更协调,几乎算得上美丽。我恍恍惚惚,觉得自己看得到屋内的母亲、世代相传的家族古董、居住在我童年房间的温柔鬼魂。他们统统像x光片上的骨骼清晰可见,易碎如粉笔。
    我感到周遭的世界如若扯得太紧的绳索,正嘎吱作响,并一丝一缕地断裂。
    在返乡途中,我在水牛城附近的休息站洗手间瞥了一眼镜子,惊骇地发现自己变成陌生人,衣服又皱又脏,原本美丽的脸庞浮肿潮红、泪痕斑斑、憔悴消瘦,千百枚阿拉斯加蚊蚋螫咬的痕迹令我不成人形。四月剃光的头发重新萌发,长出一绺绺怪异的棕发。我像一只越大越畸形的小鸡,饥肠辘辘,正在换羽,被逐出鸡窝。
    周遭的夜色逐渐消退,我俯身干呕,没再移动,直到湖滨街隐约响起踩踏声。还没看到人影,我就知道那是路跑之友。他们是一小群感情亲密的中年男子,天天在坦普尔顿街道晨跑,不分季节,不畏冰雪雨水,也不管细雾绵绵。他们跑近时,我听到细碎的交谈声,脚步声夹杂着一些啐吐和喘息。他们六人从黑暗中现身,来到湖滨街仅有的路灯光线下,看到我在公园里神态有些消沉,大概觉得我有点眼熟,偏偏距离远得认不出我,便一致向我举手致意。我挥手回礼,看着他们粗壮的身形隐没到下方的街道。
    我的脚步穿越马路,走向车道,通过车库门,打开玄关更衣室,干草、尘埃和苦橙的气息扑鼻而来,那是家的味道。我差点折回车上,等天亮再说。我一年多没和母亲见面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没有返乡的财力,再者这也是我离家后,她第一次没有给我钱。我尽力不出声,悄悄进屋,希望好好睡上几小时,再去叫醒她。我将鞋放在她白色护士鞋旁边,穿过玄关更衣室,进入厨房。
    虽然我以为母亲会在梦乡,她人却坐在厨房桌前,《自由人新闻报》摊放在桌上。大玻璃门映出她的侧影,从那门再望出去,你会看见两亩的草坪和湖光山色。她必然是轮值了夜班回来,因为她的脚泡在搪瓷脸盆的热水里,阖着眼,脸垂在一杯茶上方,仿佛试图蒸溶五官。反正,她的五官早就逐渐消逝了。她四十六岁,但太年轻的时候嗑了太多药,以致皮肤枯槁松弛。她垮着肩膀,裙子背后的拉链拉开,露出一小截红色棉质内裤,裤头溢出一圈肥肉。
    从厨房门口看过去,母亲显得苍老。要不是我双手已经紧紧揪住我的心,她这个模样会令我的心裂开。
    我一定是移动了或吞咽了口水,母亲才会转头看我。她眯起眼睛眨了眨,沉沉叹了口气,一手掩着脸,喃喃说:“可恶的幻觉。”
    我哼了一声。
    她再次打量我,皱起额头。“不对,葳莉,你不是幻觉,对吧?”
    “显然这次不是。”我上前亲吻到她额前的发际线。她散发着医院的消毒剂气息,但这团气息深处仍有她的味道,闻来类似鸟类,像温暖的蒙尘翅膀。她捏捏我的手,脸色泛红。
    “你看起来好狼狈,你怎么会回来?”她说。
    “唉。”我叹息,不得不移开目光,看看湖面逐渐淡去的袅袅雾气。我拉回视线时,她已经没了笑意。
    “你、到底、回家、干什么?”她复述问题,仍然握紧我的手,但每说一个词便加一把劲,令我的手骨全挤在一起。
    “天啊。”我倒抽一口气。
    “唔。”她说,“要是你惹上麻烦,你最好祈祷。”这时我才见到沉沉垂挂在她双峰之间的粗糙生铁十字架,仿佛母亲去了这条路上的农家博物馆,将两根鞋钉锻烧成十字架。我用没被她抓住的手推推十字架,皱起眉头。
    “妈?”我说,“千万别说你成了耶稣狂。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你是嬉皮,记得吗?有组织的宗教一律是坏东西?”
    她松开我的手,将十字架塞进衣服内。“不干你的事。”但她大半晌没办法直视我。
    “妈,说真的,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母亲叹了口气。“人总会变的,葳莉。”
    “但你不会。”我说。
    “你该庆幸我也会变。”她垂下眼睑,尚未意识到我不该出现在她眼前——我应该要二十四小时待在炫目的阿拉斯加冻原,吹开地衣,披露人类文化在三万五千年前便存在的铁证(也许是深深嵌在地底的门牙,或是仍然泛着海豹油光泽的工具,冻结在干草原里完好无缺);我应该追随斯坦福大学考古系教授普赖默斯·德怀尔博士、哲学博士、巴顿·p.思拉舍博士,在短短几个月内完成博士论文,毕业,展开绝不可能黯淡无光的人生。
    大二时,我告诉母亲要将满腔的热血倾注到考古学,她的脸上掠过万分失望的表情。“哎呀,葳莉。”她是这么说的,“亲爱的,世界上没有你能发掘的东西了。既然可以展望未来,何必回顾过去?”那时我滔滔不绝,连续几小时诉说当你吹走尘土,察觉手上捧着的是古老骷髅头,上面有早已灰飞烟灭的人留下的燧石刀痕时,内心该有多么赞叹。母亲就像其他许多满腔热血耗竭已久的人,看出我的渴望,也心向往之。考古学能引领我进入大千世界,前往沙漠和冻原,远离坦普尔顿,而我相信这符合她对我的一贯期许。如今,她的自负及残余的祖产大半用在滋养我的梦想,培养我做大无畏的探险家,搜寻骸骨和古陶器碎片,一头钻入广袤的史前时代。在天色逐渐明亮的早晨中,她望着我。一艘汽艇全速驶过湖面,引擎的轰鸣竟然掠过了两亩亮绿色的芜蔓草皮,传到我们耳中。
    “葳莉。”母亲现在说,“你惹上麻烦了吗。”这是陈述事实,不是提问。
    “妈,我闯下大祸了。”我说。
    “那还用说。不然你怎么会在坦普尔顿?之前就连每年回来过圣诞,也像要你的命。”
    “何必说这些,妈。”我在厨房椅子上坐下,额头靠在桌上。
    母亲看着我,叹气说:“葳莉,对不起,我累昏了,先说说是什么状况,我才能放心睡一下,晚点再看怎么处理。”
    我望着她,之后又不得不垂下头,细看桌面上蜡状残余物的纹理。我给了她一个大幅删减来龙去脉的说法。
    “呃,妈,我似乎是有了,孩子的爸爸可能是德怀尔博士。”
    母亲捂着嘴。“哎呀,老天保佑。”
    “对不起。妈,事情还没完呢。”我大大吸一口气,就凭这口气把事情交代完毕:我说我还企图用小飞机撞死他老婆,也就是教导主任,而杀人未遂的罪名可能会让我回不了斯坦福大学。我不敢喘大气,等待着挨拳的痛楚。尽管母亲抱持嬉皮的道德观,小时候跟她掀起母女大战时,也有吵到气喘吁吁、横眉竖眼、隔着桌子对峙的情况。有一两次我犯下严重错误,她确实动了粗,一拳解决纷争。
    但她现在没有打我,四下静悄悄的,听得见餐室里两百年的老爷钟钟摆嘀嗒、嘀嗒、嘀嗒。我抬眼时,母亲摇头说:“真不敢相信。”她用一根手指推开茶杯。“我拉扯你长大,是要你出人头地,你却一败涂地,跟你一败涂地的母亲没两样。”她脸肉颤抖,涨红了脸。
    我想拉她的手臂,但被她甩掉,仿佛光是碰到我也会灼伤她。“我要吃几颗安眠药。”她起身。“我要尽量睡久一点,等我起床,我们再看怎么办。”她拖着脚走到门口,仍然背对着我,迟疑地说:“对了,葳莉,你的头发。你头发本来很漂亮的。”她离开厨房。我听到她踏过这幢老屋每块吱呀响的地板,爬上大厅楼梯,从走廊渐渐远去,进入主卧室。
    到最近几年,我跟母亲的关系才如此冷淡。小时候,我会和年轻的母亲玩克里比奇牌戏跟尤克扑克牌,笑闹到深夜。我们融洽到了极点,即使难得获邀去过夜或参加生日派对,我也绝对无心赴约。我们母女与镇民的关系古怪,我们是开镇元老马默杜克·坦普尔的最后遗族,是伟大小说家雅各布·坦普尔的嫡系后裔。我们中学时,每年都学习他的作品。有一回我向一位大学教授承认我和雅各布的亲族关系,教授竟然流下眼泪。但我们生活太拮据,加上母亲正值青春、未婚,太怪诞的流苏花边和强烈政治立场,以致我们踏出家门、没有怪里怪气家园的庇护时,感觉总像在与全世界对峙。我清楚记得十岁左右(那时的母亲跟我现在同年,二十八岁),我在她房门外听她哭了几小时,宣泄在杂货店受到的侮辱。这回忆是那段岁月的最佳写照。夜里,我会梦见自己成了庞然巨物,阔步走过大街,用我愤怒的妖怪脚踩扁敌人。
    此刻,我独自在晨光中喝干母亲剩下的茶,以融解五脏六腑的寒冰。母亲错了:我确实想回家。坦普尔顿在我心里就像次要的肢体,天生属于我,理当永远存在。我可爱的小村子有宏伟的古宅,有绚丽的湖泊。在我秀丽的小村子里,人人都清楚你姓甚名谁,但也有精巧的建筑物令这里与众不同:例如棒球博物馆、歌剧院,医院生意兴隆,病患遍及纽约上州其余各地。这里呈现了城乡风格兼具的奇特样貌。当我需要安全感、需要休养生息时,便会返回故乡,我只是许久没有那种需求了。
    我在桌前独坐一会儿,看着乌鸦飞落到菜园,啄食我们祖宗留下来的蔬菜;虽然母亲刻意不去照顾那些蔬菜,菜却年复一年欣欣向荣。稍早驶向湖心的汽艇疾驰回来了,不久后,有更多汽艇像大雁排成“人”字,轰隆隆地驶到湖上。我好奇地拉开玻璃门,来到门廊,清晨逐渐和煦。从门廊看过去,环抱潋镜湖的山峦俨然睡狮臀部,平滑无毛。我凝视湖面,直到汽艇重回我视线范围,一起费劲地拖拉某种灰白玩意儿,那庞然大物在旭日下泛出光泽。
    就这样,尽管那一刻我疲惫不堪,我仍赤足奔向凉冷的草地,前往湖畔公园。途中我经过我们家的泳池,发现它如今水藻丛生,沦为蛙塘,千百只青蛙被我吓得扑通扑通,飞扑进水塘。我走下连绵的草皮,穿过暗影溪上的水泥桥,擅闯哈里曼太太的后院,最后杵在湖畔公园的路上看着那些汽艇靠岸。
    我站在莫希干人的铜像下,那是本镇小说家雅各布最著名的书中角色。慢慢地,周遭人越聚越多。这些我从小就认识的人认出我,向我点头打招呼,因为我外表的剧变而吃惊,又因为那一刻的肃穆而沉默。不知何故,我们无人讶异。坦普尔顿是传奇满天飞的小镇:这里据说是棒球发源地;老磨坊下面似乎曾挖出一具巨人化石,足足十英尺高,年代久远、斑斑驳驳(这是一场骗局);还有与我们如影相随的鬼魂。再说,我们童年在湖畔夏令营营火前便听过湖怪故事,小谣言不断流传,因此我们一直都对这天的来临有心理准备。镇上的疯子尿尿斯莫利站在法柯公园长椅上,裤子反穿(尿湿了,因此得到“尿尿”的绰号)的他叫嚷着,说自己曾在一个雨水丰沛的四月天站在萨斯奎汉纳桥上,看见巨兽从底下的宽阔河面经过,对着他笑咧了嘴,露出黑牙。故事说罢,他就尖叫:“阿潋、阿潋、阿潋!”仿佛在念咒召唤湖怪。
    几乎整个坦普尔顿的人都在场,看着汽艇关闭引擎,平稳地靠岸。“昂卡斯酋长号”观光游艇在波浪中轰鸣,靠上码头。路跑之友万分肃穆地下船,老旧的接头咿呀作响,将湖怪的拴绳固定在湖畔墙上的铁钩上。在镇上棒球观光客听说我们的奇迹、带着廉价照相机飞奔来大呼小叫、摆姿势拍照之前,在新闻采访车以九十英里的时速从奥尼昂塔、尤蒂夫、奥尔巴尼飙来前,我们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沉浸在那悠长的祥和静谧中,打量打量我们的湖怪。
    在那半晌,我们看到了它的全貌。湖怪是一只巨兽,深奶油色的皮肤上有些地方变得比较深,呈现柠檬黄。它在水面仰漂,状似硕大的鲤鱼,有鲤鱼的肥肚和圆眼,关节修长的颈项令人联想到芭蕾舞伶,四条蹼腿圆圆胖胖像青蛙。汽艇的绳索陷入它的皮肉,伤口裸露在外,仍然渗出暗沉浓稠的血。我上前碰触湖怪,大家也跟进。我把手放在它的腹部,抚摸渗出液体的皮肤,那里的毛发纤巧细致得像我的手毛,只是更加浓密,仿佛覆满桃子表面的细毛。我以为旭日可以晒暖它,但湖怪冰冷极了,仿佛躯体的核心是这座冰河湖底部的寒冰(据说仍然存在的寒冰)。
    不知何故,早在那时候,我们就能清楚感觉到湖怪是单独行动的。它眼睛上方的几道皱褶令苍老的面容显得睿智,浑身散发出浓烈的孤绝感,让那天公园里的大家都觉得方圆几英里空无一人,但其实我们正并肩抚摸着它。在那之后,我们将听说潜水员无法潜下湖底(他们调来了深海探测仪),设法寻找死亡湖怪的同类。我们将听说尽管他们拼命搜索,却找不到第二只,只有乱七八糟的物品:生锈的牵引机和塑料浮标,甚至古董留声机。他们找到一整辆漆成黄色的四轮马车,车内有一具小猎犬的骸骨。他们也找到几十具溺毙或遭到弃尸的人类骸骨,不知是潮流或某种玄妙的原因,并排在朱迪思灯塔旁边金费舍大楼附近的礁石的浅凹中。
    那天早晨,当我的手仍按着湖怪躯体时,悲伤席卷而来。我忽然记起中学时,我和几位朋友有一回在三更半夜溜到乡村俱乐部码头,嘻嘻哈哈,赤身进入映着满天星斗的幽暗水域。我们游到湖心,在那幽黑中踩水,所有人都默然不语,沉浸在置身完美空间泅泳的感觉。我仰着头转圈,令天上的星辰变成一圈圈的光亮,暖黑包覆我的身体,双手消失,肚腹不复存在了。我只有一颗头颅、一双眼睛。当我触摸湖怪时,我突然记起来了:在那遥远的一夜,我曾感觉到下方有某种巨物在移动,而那东西又大又白,唱着歌。

章节目录

通宵读完的经典悬疑小说系列(套装共16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曲书屋只为原作者[英]莎拉·J.哈里斯等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英]莎拉·J.哈里斯等并收藏通宵读完的经典悬疑小说系列(套装共16册)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