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4 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斯科特·菲佛
    瑞秋径直回了公寓。她暗自提醒自己,世界上有的是相貌酷似的人。连有多像也说不清呢,刚才见到的不过是镜中倒影。雨中的一抹镜中倒影。假如当时来得及让她瞧个究竟,假如当时对方在车门旁边歇一歇,好让瑞秋及时绕过街角见见真人,或许就能发觉对方的真面目——一个陌生人。对方绝不会跟布莱恩一样,鼻梁正中有块难以察觉的隆起;不会跟布莱恩一样,颧骨下方长着零星的痘痕,那痘痕是如此之淡,淡得只能在近得足以吻上脸颊时才会看到;对方的双唇会更薄些,有双棕色的眼眸,而不是跟布莱恩一样的蓝眸。那位陌生人或许会对雨中明目张胆紧盯着他的女郎犹豫地笑笑,心里打起了小鼓:这人脑子出了什么毛病吧。也有可能,对方那并不太像布莱恩的脸上会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心中暗想,“这不就是前一阵子六频道那个现场直播时抓狂的女记者吗”。不然的话,对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只是钻进汽车开走了——说来说去,最后不就是这样嘛。
    实际上,世上确实有个翻版布莱恩。瑞秋和布莱恩聊他已经聊了几年了:斯科特·菲佛,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
    布莱恩在布朗大学念大一的时候,人们曾经告诉他,有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子,一个送比萨外卖的家伙,长得跟他像极了。大家言之凿凿,布莱恩不得不亲眼去瞧瞧。有一天,布莱恩伫立在比萨店外的人行道上,直到眼睁睁看见柜台后走出了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扛着一摞比萨盒子,装在红色的皮革保温提袋里。斯科特迈步走出比萨店,钻进一辆门上印有“多姆比萨”几个字的白色货车,开往“联邦山”送货;布莱恩则闪到了一旁。说不清为什么,布莱恩始终没有主动去结识斯科特。相反,据布莱恩自己承认,他“算是”开始跟踪斯科特了。
    “‘算是’啊。”布莱恩告诉瑞秋,瑞秋答道。
    “我知道,我知道。但要是你亲眼见到我们长得有多像,就会明白这事有多古怪。向我自己做自我介绍?也太离谱了吧。”
    “可他并不是你自己啊。他明明是斯科特……”
    “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斯科特·菲佛。没错。”布莱恩经常这样称呼对方,仿佛带上生平会让斯科特不像个有血有肉的真人,倒更像喜剧小品中的人物。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斯科特·菲佛。
    “我还拍了好多他的照片。”
    “你还干什么了?”
    “没错吧?”布莱恩说。“我告诉过你了,百分之百属于跟踪。”
    “你说的是,‘算是’跟踪人家。”
    “用的是变焦镜头。我曾经站在普罗维登斯我家浴室的镜子前面,举起照片凑到脸旁边:正面像,左侧,右侧,抬头的相片,低头的相片。我发誓,唯一的区别是他的额头或许比我高了十分之一英寸,而且他的鼻梁不像我一样有个隆起。”
    布莱恩的鼻梁上有个隆起,是因为念五年级时打曲棍球受过伤,害得软骨移了位。从正面根本看不出来,只有从侧面才能看出端倪,还得仔细端详才行。
    念大二的时候,布莱恩在圣诞节期间尾随斯科特·菲佛回了佛蒙特州格拉夫顿。
    “你家里人圣诞节期间不挂念你吗?”瑞秋问。
    “反正没人告诉过我。”布莱恩用不咸不淡的语气说道(要是换种不客气的说法,应该是“毫无生气”的语气)。但凡说起他的家人,布莱恩就会用上这种语气。
    要不是亲眼见到,布莱恩或许永远也不会垂涎“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斯科特·菲佛”所过的生活。斯科特在“多姆比萨”全职打工,以便在强生威尔士大学攻读学业,主修饭店管理;另一方面,布莱恩则在布朗大学主修国际金融,靠祖父母设立的信托年金过活,压根儿不知道学费究竟要花多少,只知道父母肯定按时交了学费,因为他反正没听说学费没交。
    斯科特的父亲鲍勃·菲佛是当地超市的肉贩,母亲莎莉是城市协管员,还分别担任温德姆县扶轮社的财务出纳员和副主席。每年他们都会驱车两小时去纽约州萨拉托加泉一回,奔赴他们度蜜月时待过的那家汽车旅舍。
    “这家人的底细你知道多少?”瑞秋问。
    “要是跟踪某人,你会挖出很多料。”
    布莱恩一度密切关注着那家人,暗自希望挖出点家丑。“要么是乱伦,”布莱恩承认道,“要么就是鲍勃在某个公厕想动人家便衣警察的‘老二’,被现场抓到。挪用公款也行,不过我说不清从超市的冷藏柜里能挪用些什么公物。我猜可能是牛排。”
    “为什么你会盼着人家爆出家丑?”
    “他们一家太完美了。我的意思是,他家住在一栋漂亮的殖民地风格宅邸里,就在镇上的公共草地上。当然啦,是栋白楼,尖桩篱栅,环绕式门廊,还有,没错,门廊上居然真有架秋千呢。到了圣诞前夜,他们身穿毛衣待在那儿,拿来些小暖炉,坐下喝热巧克力,又是互相讲故事,又是哈哈大笑。他们家的女儿,大约十岁左右吧,唱了首圣诞歌,大家纷纷鼓掌。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那种场面。”
    “听上去很幸福。”
    “让人汗毛直竖。原因是,假如世上有人可以如此开心、如此完美,那我们其他人算什么?”
    “但世上确实有这么幸福的人呀。”瑞秋说。
    “在哪儿?”布莱恩说。“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见过吗?”
    瑞秋张开嘴,又闭上了嘴。还用说吗,她当然没有见过,但为什么她觉得自己见过呢?瑞秋一向认为,即使算不上彻头彻尾愤世嫉俗,她也是个相当多疑的人。海地事件之后,她敢发誓,她身上的最后一丝多愁善感与浪漫主义也已经荡然无存了。谁知道,在瑞秋心底深处,竟然还相信世上仍然有着十全十美、幸福美满的人,仍然有着幸福得不得了的人。
    “绝无此事。”伊丽莎白以前常提醒瑞秋。“幸福,”瑞秋母亲常说,“是个带有裂纹的沙漏。”
    “但明明是你自己的原话,”瑞秋对布莱恩说,“他们一家子很开心。”
    “看上去确实很开心。”
    “可是……”
    布莱恩笑了,透出几分胜利的意味,也透出一丝绝望。“回家的路上,鲍勃总爱在某个苏格兰小酒吧落个脚。有一天,我坐到了他身旁。当然了,他简直难以置信,还跟我讲我长得有多像他的儿子。我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等到酒保也这么说的时候,我又装作吓了一大跳。鲍勃给我买了一杯酒,我给鲍勃买了一杯酒,等等等等。他问我我是谁,我就告诉了他,没说在布朗大学念书,说是在福坦莫大学,但除了这点,我说的几乎都是真话。鲍勃告诉我,他对纽约不太感冒,犯罪率太高,移民太多。等喝到第三杯,鲍勃嘴里的‘移民’就成了‘偷渡的’和‘裹头巾的’;等喝到第五杯,他就聊起了‘黑鬼’和‘基佬’。唔,还有‘蕾丝边’。我们的鲍勃还真恨‘拉拉’啊。他说,要是他的女儿哪天成了‘拉拉’,让我看看能不能记起他当时的原话,他就‘用强力胶把她的私处牢牢封死’。后来才知道,原来鲍勃在体罚上妙招迭出呐,而且已经实施了好多年了,先是用在斯科特身上,然后用在兰丽缇身上,那是他家女儿的名字。一旦松了口,鲍勃那张嘴可就合不上了。有那么一刹那,我意识到,前一刻钟鲍勃嘴里说出的话,竟然没有一句不让人倒胃口。鲍勃是个吓得屁滚尿流的懦夫,表面上非常和气,实际上是头披着羊皮的狼。”
    “那斯科特究竟怎么样了?”
    布莱恩耸了耸肩膀。“他一直没有回去念书,可能是因为缺钱吧。反正我最后一次得知他的消息,也就是十五年前,他在格拉夫顿的一家旅馆里工作。”
    “你始终没有主动去结识他吗?”
    “天哪,没有。”
    “为什么不呢?”
    布莱恩耸耸肩膀。“一旦确认他的人生跟我一样糟糕,我就毫无兴趣了。”
    这么说来,真是巧之又巧,瑞秋刚刚是遇上了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斯科特·菲佛。也许,他是来波士顿出席某个食品饮料服务会议;也许,他已经功成名就,坐拥一家遍布新英格兰的小型连锁品质旅店呢。毕竟,瑞秋还一心盼着斯科特幸福。尽管从来没有见过斯科特,这个人却已经融入了瑞秋的记忆,她希望他人生美满。
    但话说回来,他们又怎么可能身穿同一套衣服?
    尽管使尽了浑身解数,瑞秋却没有办法把这个念头从脑海中赶开。她觉得,要认定“翻版布莱恩”碰巧也在两百万人口的城市,倒不是件难事,但非要相信两个人都在黑色套头衫上罩了件薄薄的铜色防水外衣,立起了套衫的衣领,又配了一件白t恤、一条深蓝色牛仔裤,那恐怕有信仰的人才能办到。
    “等等,”瑞秋踏上联邦大道朝自家公寓走去,心里想道,“刚才你怎么能看见蓝色牛仔裤?你跟对方的腿之间不是隔了辆suv吗?”
    “是从镜中倒影里见到的吧,跟见到那人的全身一个道理。”她又回过了神。刚开始第一眼,瑞秋见到的是对方的面孔、外套和套头衫;紧接着,她的心中浮起了疑云,在对方钻进汽车时瞥见了他的背影。当时,那人影一低头钻到了车门门框下,又掀过外套的衣襟。在那一刻,瑞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目睹了些什么,但在回家路上,她却把当时的点点滴滴拼凑了起来。所以说,没错,“镜中倒影”(不然叫他“来自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斯科特·菲佛”也行)身穿的牛仔裤跟布莱恩今天出门时所穿的颜色一模一样。同样的牛仔裤,同样的外套,同样的毛衫,同样颜色的t恤。
    回到家里,瑞秋差点就再次说服了自己。世上确有巧合嘛。瑞秋擦干头发,进了家里空余的卧室,布莱恩常把这间房当作办公室。她拨通了布莱恩的手机。电话直接转到了语音信箱——也说得通。布莱恩要么还在飞机上,要么刚刚降落。完全说得通。
    窗前坐落着一张淡金色的办公桌,而那扇窗俯瞰着河流,可以遥遥望见mit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瑞秋与布莱恩所住的楼层够高,遇上晴朗的天气,假如仔细端详,可以辨认出阿灵顿与梅德福的一鳞半爪。不过,现在隔着蒙蒙的雨幕,眼前是一幅印象派绘画,栋栋楼宇轮廓如常,却又失之真切。通常,布莱恩的笔记本电脑就摆在这儿,不过还用说吗,他肯定是带着笔记本出差去了。瑞秋取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考虑着该怎么办。她又拨通了布莱恩的手机。还是语音信箱。
    布莱恩常用的信用卡属于企业信用卡,一张美国运通卡,一张“前程万里”visa卡。刷卡记录在布莱恩的办公室,办公室则在河对岸的剑桥,位于哈佛广场边上。
    不过,他们夫妇的私人信用卡账单查起来倒是很方便。瑞秋在屏幕上点开了万事达卡的账单,查了前三个月的记录,没有发现半点异样,于是干脆查了前六个月的记录。账单上的开销全都再寻常不过了。她究竟在找什么呢?假如真查出什么猫腻,查出布莱恩花了莫名其妙的钱,查出了神秘网站,那能变成铁证,坐实今天下午本该在伦敦的布莱恩却在科普利广场露面了吗?不然的话,那仅仅只能证明布莱恩曾经上过色情网站,或者证明瑞秋上次生日收到的礼物并不像布莱恩自己声称的那样在一个月前就早早地买好,其实是在生日当天早上才急吼吼地抢购的?
    但瑞秋连半点猫腻也没有找到。
    她又上了英国航空公司网站,查了查从洛根机场飞赴希思罗机场的422航班什么时候抵达。
    因天气原因延迟起飞。
    预计将于晚上8:25抵达(gmt +1)。
    那是从现在算起一刻钟后。
    瑞秋查了查两人的atm账单,并没有发现任何大数额提款。她突然回过了神,不由有些内疚:布莱恩上次用这张卡是在收银机上付款,也就是在商场给她买项链那回。
    瑞秋望着自己的手机,盼着它震动起来,盼着“来电人”显示出“布莱恩”几个字。无论如何,他会澄清整件事,而她会挂断电话,笑自己瞎多心。
    等一下。手机记录,还用说吗。瑞秋查不到布莱恩的记录(布莱恩的手机是他公司给的,算是业务开销),但她能查到自己的记录。她在椅子上转个身,咔哒咔哒地敲起了键盘。一分多钟后,她已经查出了自己一年来的手机记录。她点开日程管理程序ical,一一核对着布莱恩出城的日期和自己的手机记录。
    于是,布莱恩从诺姆、西雅图、波特兰用手机打过来的电话,顿时一览无遗。可惜的是,从中看不出什么端倪。他在哪里都有可能打这些电话。于是瑞秋将记录拉到了另一周:天哪,是一月那黑暗冰冷的一星期,当时布莱恩的电话是从莫斯科、贝尔格莱德、明斯克打来的(反正他声称自己在这些地方)。账单第五列显示了瑞秋接这些电话所收的国际长途费用,总数还不少(接电话凭什么要收费?恐怕得换家运营商才行),颇为可观,倒是挺符合从世界另一头打来的电话。
    瑞秋再次点击英国航空公司的网站,这时,她的电话却震动了起来。是布莱恩。
    “嗨。”瑞秋说。
    好一阵“嘶嘶”声,然后是两声轻轻的“啪啪”响。
    紧接着传来了布莱恩的声音。“嗨,宝贝。”
    “嗨。”瑞秋重复道。
    “我……”
    “……在哪儿?”
    “什么?”
    “你在哪儿?”
    “我在排队过海关,手机快没电了。”
    听到布莱恩的声音,瑞秋本来松了口气,眼下心里却又燃起了怒火。“头等舱没有电源插座吗?英国航空公司没有吗?”
    “有啊,但我的插座用不了。你没事吧?”
    “嗯哼。”
    “确实没事?”
    “为什么会有事?”
    “我说不好。你听上去……神经绷得很紧啊。”
    “肯定是信号不好。”
    有那么一会儿,布莱恩一声也不吭,接着说了句:“好吧。”
    “海关那边排的队怎么样?”
    “排了好长的队。倒不是百分百确定,不过我敢说,有架瑞士航空和一架阿联酋航空的航班跟我们同时抵达。”
    又是一阵死寂。
    “嗯,”瑞秋说,“我今天去见了梅丽莎。”
    “是吗?”
    “见了她之后,我又走……”
    这时,她听见了一连串“嘟嘟”“咔哒”的声音。
    “手机没电了,宝贝,真的很抱歉。我到旅馆给你电话……”
    电话应声而断。
    刚才背景音听上去像是过海关吗?过海关听上去又该是什么样?瑞秋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出国了,她竭力想象着。她敢确定,检查站每开一次,就会发出一声叮当响,不过她记不清是轻声还是脆响了。不管怎么说,刚才的电话里没有听到任何“叮当”声。不过话又说回来,假如队排得够长,布莱恩还在队伍后面的话,有可能他离检查站的距离不够近,听不到“叮当”声呢。
    刚才还听到了些什么?不过是一片喧嚣,听不出具体的对话。很多人排队的时候不爱讲话,尤其是在长途飞行以后。人家太累了,“累得慌”——有时候,布莱恩就学着英国腔这么说。
    瑞秋放眼望向窗外,向雨中的莫奈版查尔斯河与剑桥望去。眼前的轮廓并非全然陌生。河流下游可以辨认出史塔特中心又尖又乱的楼层,那色彩鲜艳、似铝似钛的建筑,让人不禁想起爆裂。通常来说,瑞秋对现代建筑深恶痛绝,但莫名地,她却对史塔特中心有些好感。它那癫狂不羁、随心所欲中似乎透出几分灵气。至于在河流上游,她可以辨认出mit主楼的圆顶,更远处则隐约可见哈佛园里纪念教堂的尖顶。
    瑞秋与布莱恩在哈佛园里吃过几顿午饭。哈佛园离布莱恩的办公室只有几个街区,两人刚开始交往的那个夏季,布莱恩在哈佛园跟瑞秋碰过头,有时会带上“查理的厨房”餐厅买来的汉堡,或者“皮诺丘”餐厅买来的比萨。他的办公室十分低调,是三楼的六个房间,位于温斯罗普街一栋毫不起眼的三层砖楼,看上去与其说像是某所全球精英大学的左邻右舍,不如说跟某个老旧的工业城更加般配,比如布罗克顿或沃尔瑟姆。办公楼大门外的一只小金匾上写着:德拉克洛瓦木材有限公司。瑞秋曾去过布莱恩办公室三回,也有可能是四回,但除了布莱恩跟他的初级合伙人凯莱布,她实在叫不出其他员工的名字,也想不起多少关于他们的点滴,只记得员工们都是些年轻小伙和姑娘,个个讨人喜欢,有着雄心勃勃的人特有的热切眼神。“大多数是实习生,恨不得大展身手,升职到温哥华的母公司,找到能拿薪水的职位。”布莱恩告诉瑞秋。
    布莱恩·德拉克洛瓦与家人的隔阂属于私人恩怨,向来与业务无关,布莱恩自己是这么跟瑞秋解释的。他对木材生意很中意,也颇为擅长。布莱恩的叔叔一度在位于曼哈顿第五大道的办公室里运营公司的美国业务,谁知道有天晚上遛狗穿过中央公园,竟然中风暴毙,结果布莱恩接手了他的职位,毕竟布莱恩从未让他的家人失望过,只不过有时会让他们一头雾水。一年后,布莱恩发觉曼哈顿让人不堪重负(“简直没个歇的时候”,布莱恩会说),于是把办公室搬到了剑桥。
    瑞秋瞥了瞥笔记本电脑右上角的时钟:下午四点零二分。办公室里应该还有人。至少,工作起来没日没夜的凯莱布应该还在。大可以去一趟,跟凯莱布声称,布莱恩把东西忘在办公室了,让她过去取。只要进了布莱恩的办公室,就可以查看他的电脑,不然就偷偷瞥瞥布莱恩文件中的信用卡账单,以防猫腻。
    “转眼间就从骨子里疑心起了枕边人,是否算得上一种罪行?”在联邦大道叫出租车时,瑞秋暗自揣摩。
    算不上作恶,也算不上罪孽,但却显得他们的婚姻缺了点底气。今天下午,她还在梅丽莎面前赞扬布莱恩呢,怎么一眨眼就对他起了疑心?跟身边朋友的许多婚姻不同,他们两人的婚姻堪称牢不可破。
    对吧?
    牢不可破的婚姻是什么样?美满的婚姻是什么样?瑞秋认识一些人品不堪却婚姻美满的家伙,正因为臭味相投而密不可分。她也认识一些心地良善的人,他们曾在上帝和所有朋友面前宣誓对另一半不离不弃,结果没过几年就把这份爱抛到了九霄云外。到了最后,无论他们人品有多好(或者他们自认为人品有多好),通常来说,他们曾当着世人宣告的那份爱终究只会留下毒舌、遗憾与充满惊叹的沮丧——他们走上的那条路最后竟然成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险途。
    “你的下一招有多狠,你的婚姻就有多稳。”瑞秋的母亲常说。
    瑞秋不信。或者说,她不愿意相信。这种事不会落到她与布莱恩头上。用到瑞秋与塞巴斯蒂安身上,伊丽莎白的话千真万确,但瑞秋与塞巴斯蒂安从一开始便是场灾难。瑞秋和布莱恩绝对不是。
    可惜的是,瑞秋偏偏偶遇了一个看上去酷似布莱恩、又跟布莱恩身穿同样服饰的男子,对方偷偷溜出位于波士顿的某栋楼,而她的丈夫本来应该坐在飞往伦敦的航班上——以上一切找不出一个符合逻辑的理由,瑞秋不得不相信唯一一个合情合理的答案:今天下午,溜出汉考克大厦的男子正是布莱恩。这意味着,布莱恩并不在伦敦;这又意味着,布莱恩在撒谎。
    瑞秋拦了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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