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3 镜影
    星期一早晨,布莱恩去了机场。过了几个小时,瑞秋试着继续写书。这本书她已经写了大半年了,却依然说不清到底是本什么书。刚开始是新闻笔风,讲述瑞秋在海地的经历,但当她意识到不提自己就写不了这一段,那本书便摇身有了几分回忆录的模样。尽管瑞秋还没有提笔细写自己在镜头前崩溃的那章,她却心里有数:一旦写到这章,她免不了要提起前因后果,因此还得为她母亲写上一章,因此又得为七十三个“詹姆斯”写上一章,因此不得不整个儿大改该书的第一部分。到了现在,瑞秋说不好书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说不好自己怎么写得完,但大多数日子里,她倒是很喜欢写书。其他日子里,在她喝上第二杯咖啡之前,“写书”会跟她打个平手,而今天恰是这样的日子。
    至于遣词造句为什么有时是信手拈来,有时却是苦苦煎熬,似乎并没有多少道理可言;但瑞秋开始疑心,无论是好是坏,都跟她没打腹稿信笔就写有关。半点也没有先拟好头绪,真的。她似乎天生便中意一种更加自由灵动的笔法(在任职新闻记者的时候,瑞秋绝不会允许自己采用这种笔法),听从冥冥中说不清道不明的指引;目前它引领着她遵从韵律,而不是结构。
    瑞秋不肯把书给布莱恩过目,但她确实跟他谈起过。布莱恩一如既往地表示支持,尽管有那么一两次,瑞秋拿不准自己是否从他眼中瞥见了一抹居高临下的目光,仿佛他很疑心她不过是拿写书来混混日子,打发打发时间,永远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你准备取个什么书名?”有天晚上,布莱恩问瑞秋。
    “《无常》。”瑞秋答道。
    迄今为止,这是瑞秋认为最能一统全篇的主题了。她的人生,那些与她纠葛最深的人的人生,似乎都像飘萍般无根无依,无可奈何地向虚空堕去。
    那天上午,瑞秋写了几页自己在《波士顿环球报》的经历,可惜写得干巴巴的;不,比那更糟糕,感觉写的就是老一套。因此,她早早地收了工,花了很长时间冲了个澡,穿戴整齐去跟梅丽莎吃约好的午餐。
    在下个没完的雨中,瑞秋经过了后湾。雨丝无处不在,不停不歇;“简直是灭世大雨,洪水滔天哪”,昨天晚上布莱恩就这么说。其实,雨也没那么大,不过已经足足下雨八天了。州北部的湖泊和池塘漫出的水漫上了道路,把一些街道变成了河流,有两个地方的汽车被活生生地冲走。上个周末,一架商用飞机滑离了跑道,新闻里倒是没有提到人员伤亡,可惜九十五号公路上的十车连撞事故就没这么好运了。
    瑞秋用不着跟人家一样担心:她不搭飞机,难得开车(上次她开车还是在两年前),她和布莱恩的住所远比街面高得多。可惜的是,布莱恩搭飞机。布莱恩开车。
    瑞秋在费尔蒙科普利广场酒店的“橡树屋”餐厅跟梅丽莎碰了头。“橡树屋”已经不再叫作“橡树屋”了。自从瑞秋崩溃以后,餐厅进行了整修,叫了几十年的“橡树屋”改名叫作“橡树酒吧餐厅”餐厅,不过,瑞秋、梅丽莎和她们认识的几乎所有人都依然叫它“橡树屋”。
    瑞秋也有几年没有独自一个人去科普利广场了。上次她接二连三恐慌发作的时候,有天她居然感觉,广场周围的建筑正在向自己逼来(老南教堂也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也好,三一堂也好,费尔蒙酒店也好,威斯汀酒店也好,高耸入云的约翰·汉考克大厦也好——它那镶着镜子的蓝窗映着广场的倒影),与其说是栋栋高楼,不如说是堵堵高墙,只为了将她困在当中。算瑞秋倒霉,因为她一向钟爱科普利广场,认定它是新旧波士顿合二为一的典型:“旧”,体现在波士顿公共图书馆、费尔蒙酒店的古典风格和盈泽的石灰岩上,当然,也体现在三一堂的黏土屋顶和拱门上;“新”,则体现在冷淡实用、轮廓分明、线条明快的威斯汀酒店和汉考克大厦上:一眼望去,它们的结构气势汹汹,既漠视历史,也漠视历史那呜咽的姐妹——怀旧。不过,两年来,瑞秋都会绕开科普利广场,而不是从中穿过去。
    今天是瑞秋从婚礼以来第一次踏进广场,她本来预料自己会心潮澎湃,但当迈步走上费尔蒙酒店遮阳篷下的酒红色地毯,她只感觉到心跳略微快了几拍,接着便立刻恢复了正常。也许多亏了雨丝,瑞秋才有平和的心境。头顶高擎着一把雨伞,她不过是又一个几近鬼魅、身穿黑衣的人影,藏身在一顶从城中漂移而过的塑料雨伞下,从诸多身穿黑衣、几近鬼魅的人影中穿梭而过。在瑞秋看来,在如此雨幕与幽暗之中,行凶杀人只怕更有可能不了了之,偷情偷欢也只怕更有可能瞒天过海。
    “唔,”瑞秋提起的时候,梅丽莎说,“想搞外遇,对吧?”
    “天哪,才没有。我几乎连家门也出不了。”
    “屁话,你不明明在这儿吗。周末你不还搭了地铁在城里晃悠,又到购物中心闲逛吗。”梅丽莎伸手捏了捏瑞秋的脸颊。“长成大姑娘了,对吧?”
    瑞秋猛地拍开她的手,梅丽莎一屁股坐回来,放声哈哈大笑,笑得有点太吵。瑞秋吃了一大份沙拉,细品着白葡萄酒;梅丽莎今天不上班,却几乎碰也没有碰自己点的菜,只顾着猛灌“贝利尼”,仿佛子夜钟声一旦敲响,就再也没办法正大光明地喝到普罗赛柯汽酒了。喝了酒的梅丽莎更尖锐,更幽默,但也更吵;根据过往的经验,瑞秋心里有数,梅丽莎分分钟会从幽默变成自恨,灵气也会蒙尘,但嗓门只会越来越大。有那么几次,瑞秋注意到其他顾客扭头向她们的方向张望,尽管那有可能跟梅丽莎吵不吵没半点关系,原因全在瑞秋的身上。
    梅丽莎小酌了一口酒,瑞秋发觉梅丽莎没有刚才灌得那么狠了,不由松了一口气。梅丽莎曾经为瑞秋在六频道期间的几十则报道担任制片人,碰巧的是,她从来没有担任过瑞秋海地报道的制片人。瑞秋在太阳城崩溃的时候,梅丽莎正在毛伊岛度蜜月。不到两年,梅丽莎就离了婚,不过她的工作没丢,反正梅丽莎一向爱工作远超过爱泰德。因此,正如梅丽莎自己竖起两个大拇指、露出苦乐参半的微笑时所说,此事纯属“双赢”。
    “这么说吧,如果要跟这个房间里某人偷腥,你会挑谁?”
    瑞秋放眼飞快地扫了扫整间屋。“谁也不要。”
    梅丽莎伸长脖子,公然紧盯着房间。“确实难挑。不过,等等,角落里那小子也不行吗?”
    瑞秋说:“戴着软呢帽,下唇有抹小胡子的那个?”
    “是啊,他还行吧。”梅丽莎说。
    “我才不乐意跟‘还行’的小子偷腥呢。我根本就不想偷腥。但要是我真劈腿了,对方必是真命天子。”
    “真命天子会是什么样子?”
    “还真是问倒我了,在钓凯子的又不是我。”
    “好吧,反正不会是某位个子高挑、一头黑发的陌生人。你已经嫁给人家了嘛。”
    瑞秋闻言歪了歪头。
    梅丽莎学着瑞秋的模样。“反正我是跟你家那位不熟。”她伸手捂住胸口。“每次跟你那位无比英俊,无比迷人,无比幽默机智的另一半聊天,等他走开以后,我总感觉他什么也没说。”
    “我明明见过你们俩一口气聊整整半个小时。”瑞秋说。
    “可是……我对他一无所知啊。”梅丽莎说。
    “他来自不列颠哥伦比亚,他……”
    “我知道他的生平,”梅丽莎说。“我只是看不透布莱恩这个人。人家风度翩翩,又是直视我的眼神,又是问我一大堆问题,问梦想,问希冀,简直样样都没得挑,结果每次我第二天一觉醒来,却总惊讶地发觉,他又害我一直在聊自己了。”
    “可是,你喜欢聊你自己啊。”
    “我爱死聊我自己了,但那不是重点嘛。”
    “噢,你有话想说吗?”
    “贱人,我确实有话想说。”
    “贱人,那就说呗。”
    两人隔着桌子相视而笑,一时间仿佛重回昔日。
    “我只是想知道,究竟有没有人看得透布莱恩。”
    “也包括我吗?”瑞秋放声大笑。
    “当我没说。”
    “你的话里就有这层意思。”瑞秋说。
    “我刚刚说啦,算了吧。”梅丽莎说。
    “我刚刚问啦,你是不是也把我算在看不透布莱恩的人里了。”
    梅丽莎摇摇头,问起了瑞秋正在写的那本书。
    “我正发愁呢,没办法把它理清楚。”
    “把什么理清楚?”梅丽莎爽快地鄙夷道,“海地出了场地震,然后来了霍乱,来了飓风。你在现场经历了一切。”
    “要是照你这么说,”瑞秋说,“听上去纯属拿灾难做噱头,我最怕的正是这点。”
    梅丽莎挥挥手表示作罢。通常,当瑞秋说起梅丽莎不理解或不愿说的话题时,梅丽莎就会这么办。
    每逢这种时刻,瑞秋会纳闷自己为什么还在跟梅丽莎厮混。梅丽莎对“肤浅”喜闻乐见,正如他人为“深刻”上下求索;但凡有人想做点复杂艰深的事,梅丽莎都可能轻飘飘地嗤之以鼻。可惜的是,过去的几年已经害瑞秋几乎失去了所有朋友,想到某天醒来可能连一个朋友也不剩,瑞秋就感觉后背涌上一股寒气。于是,她心不在焉地听着梅丽莎闲聊她自己的工作。
    每到该插话的时候,瑞秋总是插上一句“哇”“不是吧”或者“笑死人了”,但在心底深处,她却还没有放下梅丽莎刚才对布莱恩的评价。她只觉得心中涌起了怒气。今天早上醒过来,瑞秋本来心情大好,她也只盼着一整天都心情大好;不是选美比赛参赛佳丽或宗教狂那种亮眼却离谱的幸福,只是个颇有自知之明的凡人来之不易的幸福,毕竟整个周末,瑞秋那位爱心满满的丈夫(如果说,时常也是个心事重重的丈夫的话)还陪她下了好一番苦功,对付她的惧意呢。
    明天再犯疑心病吧,明天再任由绝望和倦怠侵蚀灵魂吧。可是今天,在这凄凄惨惨、浓云密布的一天,瑞秋不愿意过得太凄惨。不过看上去,梅丽莎似乎非要给瑞秋泼点冷水。
    梅丽莎起身又要去点酒,瑞秋声称自己约了在纽伯里街做头发,借故谢绝了。她看得出,梅丽莎心里并不买账,但瑞秋不在意。室外的雨势已经转小,成了蒙蒙的细雨,瑞秋打算冒着雨丝穿过波士顿公共花园,走到查尔斯河边,然后一路沿河前行,越过人行桥到克拉伦登,走回她所住的公寓。她盼着呼吸湿润的泥土味,也盼着呼吸湿润的柏油路。人在后湾,又遇上这种天气,倒是很容易想象自己身在巴黎、伦敦或马德里,一时间有种四海一家的感觉。
    梅丽莎没有走,留下准备“再喝最后一杯”。两人行了吻面礼,瑞秋才动身离开。她向右转了个弯,沿着圣詹姆斯大道的方向往前走。经过酒店时,瑞秋可以遥遥望见汉考克大厦折射出了酒店的影子,遥遥望见自己的倒影,就在左侧玻璃的最左边,正是镜中三联画的一部分。左侧玻璃映照着人行道和沿人行道边缘徐徐而行的瑞秋,瑞秋左边的一排出租车也在镜像中探出了头。正中的玻璃歪歪斜斜地倒映着古老宏伟的酒店,第三幅玻璃则倒映着酒店与汉考克大厦之间的小街。这条街如此之小,如果有人注意到它,只怕会把它当作小巷。即使不算运货卡车专用车道,走这条小巷的也多半是运货卡车。有辆运脏衣服的卡车倒车到了酒店后方的一扇双开门旁,一辆黑色suburban车则停在汉考克大厦的后方没有熄火,汽车尾气跟下水道格栅排出的废气交织在一起,从雾气中飘过的雨丝被一缕缕染成了银色。
    正在这时,布莱恩迈步走出了汉考克大厦,打开了suv的后门。总之,对方看上去颇像布莱恩,虽然绝不可能。此时此刻,布莱恩正搭乘飞机奔赴伦敦,在大西洋中央的万丈高空呢。
    但眼前分明就是布莱恩:一模一样的下颌,因为年届四十开始变得宽了些;一模一样的黑发,搭在前额上;一模一样的黑色套头衫配铜色风衣,今天早上布莱恩出门时穿的就是这套。
    瑞秋刚要张嘴叫布莱恩的名字,对方脸上的某种神情却让她住了嘴。她还从来没有在布莱恩脸上见过这样的神色:不知道什么原因,那神情有几分无情,却又有几分惊惶。“不可能。每天晚上望着我入睡的,不可能是这样的一张脸。”瑞秋告诉自己。那个人影钻进了suv——那雨意蒙蒙、镜中的瑞秋丈夫的身影。瑞秋来到街角,正赶上镜中的那辆suv露出了真身。它从瑞秋的身旁驶过,车窗黑洞洞的,驶上了圣詹姆斯大道。瑞秋在原地打个转,张开了嘴,却没有说出话来,眼睁睁望着它驶入了中间车道,过了达特茅斯街的红绿灯,又下了马萨诸塞州收费公路的入口匝道。瑞秋的眼前不见了suv的影子,只看见黑漆漆的隧道和其后汇聚的车流。
    她在人行道上伫立了好一会儿。雨又大了起来,“噼啪”击打着她的雨伞,从人行道上溅起的雨滴拍上了她的脚踝和小腿。
    “布莱恩。”瑞秋终于说道。
    她又把他的名字重复了一遍。不过,这次不再是句陈述,而是一句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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