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2 项链
part 12 项链
布莱恩去伦敦前一个星期,快到两人两周年结婚纪念日的时候,布莱恩与瑞秋从十五楼搭电梯下来,出了他们所住的大厦。当时正在下雨(那个星期雨丝不断),不过雨不大,更像是瑞秋几乎没有留意的蒙蒙细雾,直到寒气入骨,恰似她与布莱恩重逢的那个晚上。布莱恩握住瑞秋的手,领她去了马萨诸塞大道。他死活不肯告诉她要去哪儿,只说她已经准备好了,不会让她受不了。
过去六个月中,瑞秋已经踏出家门十多次了,但她只在外界环境最容易控制的时候出门:要么是清晨,要么是工作日傍晚,通常还要找个最冷的天气。她会去超市,但跟以前一样,只在工作日的清晨去,周末总待在家里。
不过此时此刻,她竟然出了门,在一个周六上午到了后湾。尽管天气不佳,马萨诸塞大道上却人潮涌动。横街同样拥挤,尤其是纽伯里。马萨诸塞的红袜队粉丝们倾巢出动,谁让连绵的雨害得比赛频频泡汤,球队千方百计要在一周内安排一场主场比赛呢。于是马萨诸塞大道上挤满了红色t恤、蓝色t恤、红色球帽、蓝色球帽,挤满了穿戴红蓝色t恤和红蓝色球帽的人们:男子汉气概十足、兄弟会成员模样的年轻人,身上穿着牛仔裤,脚上蹬着人字拖,已经开始泡吧了;中年男子和中年女子,啤酒肚一个比一个大;沿着人行道乱窜的孩子,其中有四个还在挥剑与玩具蝙蝠激战。堵车堵得太久了,司机干脆熄了火。喇叭声此起彼伏,乱穿马路的家伙从车流中穿梭而过,有个人放声大喊:“冠军……城,冠军……城!”每喊一声,他都往汽车的车尾行李箱上拍一掌。除了体育粉丝(且不说他们是讨喜还是不讨喜),还有雅皮士、黑人雅皮士,以及刚从伯克利音乐学院或波士顿大学毕业、前途让人气馁的都市潮人们。再沿着纽伯里街往前走,会遇见各色美艳娇妻,她们有着丰唇,手袋里拎着小狗;只要客户服务稍有差池,她们就会叹口气,要求见经理。瑞秋已经太久没敢大起胆子钻进人群了,不知怎的,她已经记不起人群多么让人不堪重负。
“呼吸,”布莱恩说。“呼吸就好。”
“呼吸废气吗?”两人穿过马萨诸塞大道,瑞秋说。
“当然。怡情养性。”
到了人行道的另一头,瑞秋才意识到布莱恩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带着瑞秋朝海恩斯会议中心地铁站转了个弯。
“哇。”她伸出一只手攥住他的手腕。
布莱恩顺势转过身来,望着她的面孔,露出了微笑。“你办得到的。”
“不,我办不到。”
“你可以。”布莱恩轻声说。“看着我,亲爱的。看着我。”
瑞秋望着他的眼睛。布莱恩身上有一面既可能激励人,也可能招人烦,全看她心情如何;那是一种不怕困难、敢作敢为的态度,几近狂热。布莱恩偏爱以各种方式肯定现状的音乐、电影和书籍,要不然的话,至少要抱定“好人有好报”的宗旨。不过,布莱恩也并不天真。他那双蓝眸中满载的同情与智慧足以与年龄是他两倍的人匹敌。布莱恩看得透世上的丑恶,他只是选择相信,他能够凭借意志避开丑恶。
“拒绝失败,你就赢了。”布莱恩无数次对瑞秋说。
瑞秋则不止一次回答:“拒绝失败,你也会输。”
不过此刻,瑞秋需要布莱恩的那种气质,那文斯·隆巴迪与励志自助大师的结合体,那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劲头(有时候只是坚韧不拔)。假如布莱恩不是个加拿大人,瑞秋愤世嫉俗的一面只怕早已经认定他太富有美国味,“美国味”得落入窠臼了。但此时此刻,她需要布莱恩把“布莱恩”气质发挥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他确实做到了。
布莱恩举高了两人握在一起的手。“我不会放手的。”
“见鬼。”尽管在笑,尽管明知道自己会照办,瑞秋却听出了自己话音中苦苦忍着的疯癫。
“我不会放手。”布莱恩又重复了一遍。
等到瑞秋回过神,她已经上了电梯。不是宽敞的现代化电梯,海恩斯的扶梯又窄,又暗,又陡,反正肯定不合现行规范。瑞秋担心,只要自己往前歪一下,就会把自己、布莱恩和前面所有人都害得全跌下去。扶梯一路往下降,瑞秋尽力昂首挺胸。灯光越来越暗,直到下行变得活像某种古老仪式的一部分,或许是丰产仪式,或许是降生仪式。身后是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前方是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面孔与动机纷纷笼罩在黯淡的灯光下,一颗颗心不停跃动,仿佛炸弹发出的声声“滴答”。
“你还好吗?”布莱恩问。
瑞秋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还撑得住。”
一滴汗滴下她的秀发,从太阳穴旁边滑过,滑到左耳耳后,又沿着后颈钻进她的衬衣,在脊椎上不见了踪迹。
瑞秋上次恐慌发作,就是在她跟布莱恩今天早晨从自家公寓搭乘的那架电梯上,时间是七个月以前。不,八个月前——瑞秋颇为自豪地意识到。“八个月了呀”,她暗自心想,又捏了捏丈夫的手。
众人抵达了站台。一旦出了狭窄的电梯,人群也不算太过拥挤。瑞秋跟布莱恩沿着站台入口侧走了四分之一还多的路程,瑞秋惊讶地发觉,自己的手竟然还没有冒汗。二十多岁和三十出头时,瑞秋曾走遍天南海北。想当初,跟成群的陌生人一起钻进某条黑漆漆的隧道,以便跟更多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一起搭地铁,还算不上什么威胁呢。去音乐会、去体育赛事、去电影院也是一样。即使在海地的“帐篷城”和难民营,瑞秋也从未恐慌。在海地的时候,她曾经出过许多别的问题,一回美国,又遇上了别的难关(她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酗酒”、“奥施康定”和“劳拉西泮”这几个词),但瑞秋从未恐慌。
“嘿,”布莱恩说,“你没走神吧?”
瑞秋轻声笑道:“我觉得,我才应该问你这个问题呢。”
“唔,我在这儿,”布莱恩说。“我就在你身边。”
他们找到了一张嵌到墙上的长椅,墙上赫然是幅mbta交通路线图。绿线、红线、蓝线、橙线和银线像血脉般纵横交错,然后向各处伸展出枝丫。
瑞秋将两只手都揣到布莱恩的掌心里,两人的膝盖挨在一块儿。人们见到的会是一对亮眼的璧人,夫妇俩显然心意相通。
“你一直都在我身边,”瑞秋对布莱恩说,“除了……”
“除了我不在的时候。”他为她圆了话,两人都笑了。
“除了你不在的时候。”她附和道。
“不过,宝贝,那只是差旅而已嘛,你随时可以跟我一起去。”
她翻了个白眼。“我还说不好能不能上这趟地铁呢,我才不要搭飞机。”
“这趟地铁你一定能上。”
“是吗?你怎么这么肯定?”
“因为你现在更坚强了。再说,你很安全啊。”
“很安全,对吧?”瑞秋眺望着站台,目光又落回布莱恩的手,落回他的膝盖。
“是的。安全无虞。”
瑞秋凝望着布莱恩,这时列车飞驰进了车站,卷起的风把布莱恩一头不羁的乱发吹得更乱了。
“你准备好了吗?”
“我说不清。”
两人伫立着。
“你准备好了。”
“反正你总这么说。”
他们等着乘客们下车,接着踏上站台与车厢的接口。
“我们一起走下一步。”布莱恩说。
“要命,真是见了大头鬼。”
“想等下趟车吗?”
站台上空空荡荡。所有人都已经上了车。
“我们可以等。”布莱恩说。
这时车门开始“吱呀”关闭,瑞秋一跃跳上车,拽着布莱恩一道。两人从两扇车门间钻过,车门“啪”地弹了回去,但他们好歹上了车,两位上了年纪的白人老太太向他们抛来恼火的眼神,一个怀里搂着提琴盒的年轻拉美裔小伙抛来好奇的目光。
车厢打了个趔趄。列车进了隧道。
“你做到了。”布莱恩说。
“我做到了。”瑞秋吻吻他。“哇。”
车厢又打了个趔趄,这次是转了个弯,车轮发出一阵“吱嘎”声。他们正在地下五十米处,搭乘着一只时速二十五英里的金属罐,沿着历史超过百年的铁轨前行。
“我身在黑暗深处。”瑞秋心想。
她凝望着她的丈夫。他正抬头仰望车门上方的一则广告,抬起了轮廓分明的下颌。
“而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害怕。”
他们搭地铁到了最后一站——莱奇米尔,踏进剑桥东区蒙蒙的雨雾之中,到格乐丽雅购物中心底层的一家连锁餐厅吃了顿午餐。瑞秋已经很久没有去过购物中心了,正如她已经很久没有进过地铁。两人等结账的时候,她突然回过了神:来购物中心并非偶然。
“你打算让我在这家购物中心兜一圈吗?”她说。
布莱恩做出满脸无辜的惊讶状。“什么呀,我根本没想到。”
“嗯哼,这么多购物中心,偏偏挑了这家?到处是少男少女,到处吵吵闹闹。”
“是啊。”布莱恩把自己的信用卡放到黑色小托盘上,交给服务生。
“天哪。”瑞秋说。
布莱恩挑起了双眉。
“要是我说,今天光是地铁就够受了呢?”瑞秋问。
“那我听你的。”
布莱恩会听她的,瑞秋心里有数。他确实会。假如问起她最爱丈夫身上哪一点,瑞秋或许只能说是他的耐心。看上去,至少就她所受的煎熬来说,布莱恩有着无穷的耐心。上次瑞秋在电梯上恐慌发作以后,接下来几个月,她都是走楼梯去两人位于十五楼的公寓。但凡他在城里,布莱恩绝不肯任由瑞秋一个人爬楼梯,他会“呼哧呼哧”地跟她一起走。
“往好的方面想,”有一次,两人在十楼与十一楼之间歇息,面孔全都汗津津、亮闪闪,布莱恩开口说,“我们还差点买了亨廷顿那间二十二楼的公寓呢。”他低下头,深吸了一口气。“我说不好那会不会害我们一拍两散,但闹离婚肯定是免不了的。”
瑞秋依然可以听见当初楼梯间里回荡的笑声,带着几分倦意的轻笑,袅袅向屋顶飘去。当时布莱恩握住她的手,领她上了最后五层楼。两人洗了个鸳鸯浴,赤裸裸地躺在床上,任由吊扇吹干毛巾没有擦干的水渍。他们并没有立刻做爱,只是手牵着手躺在那儿,笑他们夫妇的处境是多么荒唐。这便是布莱恩的看法:一种境遇而已,上天施之于他们夫妇,而天意偏又难违。不像塞巴斯蒂安,不像瑞秋的某些朋友,布莱恩从不认为恐慌发作会听瑞秋的使唤。瑞秋会遭遇恐慌发作,并不是因为她为人脆弱、自我放纵,不是因为她就爱闹些狗血情节,而是因为受病痛所苦,正如任何身体上的疾病,正如流感、伤风、脑膜炎。
最后一抹白昼被卧室窗外的暮色吞没,两人才开始做爱。河川先是染上了黛色,后来又染上了黑色,与布莱恩做爱犹如抛却了重重皮囊之累,越过血肉之躯,浑然融为了一体——有些时候,当他们处处心意相通时,便会有这种感觉。
那天因此变得与众不同。瑞秋把它跟别的宝贝日子串在一起,一天又一天,整整八个月,直到她回首自己的婚姻,意识到其中的甜远多于苦。她开始感觉安全,开始对自己有了足够的信心,结果三个月前有一天,没有跟任何人先打招呼(无论布莱恩也好,瑞秋的朋友梅丽莎和欧仁妮也好,瑞秋的心理医生简也好),瑞秋再次乘上了电梯。
至于此刻,瑞秋竟然到了购物中心,搭乘着电梯往下走,前方是黑压压的一大群人。不出瑞秋所料,大多数是少男少女,今天又偏偏是个周六兼雨天,购物中心经理都巴不得遇上这样的一天。她能感觉落到自己与布莱恩身上的目光,至于是真是假,她无从辨别;她能感觉在人潮中穿梭时与人擦肩而过,左一耳朵右一耳朵地听见嘈杂的人声,听见只言片语:
“说你现在装腔作势,放屁……”
“……接电话,快接电话……”
“……嗯,我就该把一切全放下吗?因为他碰巧……”
“……你不乐意就不行啦,当然不行……”
“……人家奥利维亚就有一个,她还不到十一岁呢……”
芸芸众生潮水般从四面八方向瑞秋涌过来,从她身边卷过,一波又一波,急吼吼地攫取物品和服务,急吼吼地为攫取而攫取,以解心痒难耐之苦,急吼吼地结交他人或避开他人(瑞秋数出了二十对情侣,其中都有一方对另一方不理不睬,只顾着讲电话,随后她就懒得数了),急吼吼地指望某人(任何人都好)告诉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他们会在这儿,他们又与蝼蚁何异(成群的蝼蚁此刻正在地下攒动,恰似周六下午三层购物中心里东游西荡、飘忽不定、阔步而行的人们),而让瑞秋惊讶的是,自己竟然很镇定。
通常来说,一有这种念头,接下来瑞秋就会恐慌发作。最开始,她的胸口正中会隐隐发痒;没过多久,就变得好似活塞,她的一张嘴也干得冒烟;活塞随即变成惊恐万状的囚鸟,在她空荡荡的心口扇动着两翼——“呼啦”,“呼啦”,“呼啦”,“呼啦”。汗珠沿着她的脖子淌下来,从她的额头冒出来。呼吸似乎成了一种奢侈,逾期不候。
但不是今天,远远不是。
没过多久,瑞秋干脆沉浸在了购物中心里,给自己买了几件衬衫,一支蜡烛,几瓶贵得不得了的护发素。一家珠宝店橱窗中的项链又吸引了夫妻俩的目光。刚开始,他们甚至没有开口聊它,只是交换了眼色。实际上,那是两条项链,黑玛瑙珠串,白金链子,一条大的套着一条小的。价格不贵,半点也不贵,或许甚至当不了瑞秋会交给女儿的传家宝,如果她和布莱恩会有个女儿的话,只不过……
“亮点在哪儿?”瑞秋问布莱恩。“我们为什么会喜欢这条项链?”
布莱恩凝望了瑞秋好一会儿,竭力理清思路。“或许因为它是一对?”
在店里,布莱恩将项链系上了瑞秋的脖子。卡扣实在太紧了,有点棘手,不过售货员向他们保证没什么大不了,卡扣用用就会松。紧接着,珠串就垂上了瑞秋的衬衫,恰在咽喉之下。
出了珠宝店,布莱恩伸手覆上瑞秋的手。
“没出一滴汗呐。”他说。
瑞秋点了点头,瞪大眼睛。
“来吧。”布莱恩领着瑞秋去了电梯下面的照相亭。他塞进所需的硬币,把她拉进照相亭。瑞秋拉上帘子,布莱恩摸摸她的胸,她忍不住“扑哧”笑起来。照相亭里的镁光灯闪过,她用脸颊贴上布莱恩的面孔,两人扮着怪相,要么伸舌头,要么对着镜头抛个飞吻。
等到照片拍完,两人望着那套四连拍。果然不出瑞秋所料,照片傻兮兮的,他们的头在第一二帧照片里还只拍到了一半。
“我希望你留下再拍一套四连拍。”布莱恩说。“就你自己。”
“你说什么?”
“求你了。”布莱恩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
“好吧……”
“我希望能铭记今天,我希望你能自豪地望着镜头。”
瑞秋孤零零地待在照相亭中,能听见布莱恩正在朝机器里塞硬币,不禁觉得自己好蠢。但与此同时,她的心中也涌起了成就感:关于这件事,布莱恩倒是没有看错。一年前,瑞秋还无法想象自己会走出家门,眼下,她却进了拥挤不堪的购物中心。
她紧盯着镜头。
我依然害怕,但我并不惊恐,而且,我并不是孤身一个人。
瑞秋走出照相亭,布莱恩把四连拍给她瞧了瞧,她颇为满意。实际上,相中的瑞秋看上去有几分“铁血”味道,不像个招惹得起的女子。
“每次看到这些照片,戴上那条项链,”布莱恩说,“都要记得你有多坚强。”
瑞秋环顾着购物中心。“都是你的功劳,宝贝。”
布莱恩握住她的手,吻了吻指节。“我算是推了一把吧。”
瑞秋有种掉泪的冲动。刚开始,她说不清原因,接着便回过了神。
他懂她。
她嫁的这个男人,即将与她携手行过人生路的这个男人,他懂她。
另外,奇之又奇的是:他依然还在她的身边。
布莱恩去伦敦前一个星期,快到两人两周年结婚纪念日的时候,布莱恩与瑞秋从十五楼搭电梯下来,出了他们所住的大厦。当时正在下雨(那个星期雨丝不断),不过雨不大,更像是瑞秋几乎没有留意的蒙蒙细雾,直到寒气入骨,恰似她与布莱恩重逢的那个晚上。布莱恩握住瑞秋的手,领她去了马萨诸塞大道。他死活不肯告诉她要去哪儿,只说她已经准备好了,不会让她受不了。
过去六个月中,瑞秋已经踏出家门十多次了,但她只在外界环境最容易控制的时候出门:要么是清晨,要么是工作日傍晚,通常还要找个最冷的天气。她会去超市,但跟以前一样,只在工作日的清晨去,周末总待在家里。
不过此时此刻,她竟然出了门,在一个周六上午到了后湾。尽管天气不佳,马萨诸塞大道上却人潮涌动。横街同样拥挤,尤其是纽伯里。马萨诸塞的红袜队粉丝们倾巢出动,谁让连绵的雨害得比赛频频泡汤,球队千方百计要在一周内安排一场主场比赛呢。于是马萨诸塞大道上挤满了红色t恤、蓝色t恤、红色球帽、蓝色球帽,挤满了穿戴红蓝色t恤和红蓝色球帽的人们:男子汉气概十足、兄弟会成员模样的年轻人,身上穿着牛仔裤,脚上蹬着人字拖,已经开始泡吧了;中年男子和中年女子,啤酒肚一个比一个大;沿着人行道乱窜的孩子,其中有四个还在挥剑与玩具蝙蝠激战。堵车堵得太久了,司机干脆熄了火。喇叭声此起彼伏,乱穿马路的家伙从车流中穿梭而过,有个人放声大喊:“冠军……城,冠军……城!”每喊一声,他都往汽车的车尾行李箱上拍一掌。除了体育粉丝(且不说他们是讨喜还是不讨喜),还有雅皮士、黑人雅皮士,以及刚从伯克利音乐学院或波士顿大学毕业、前途让人气馁的都市潮人们。再沿着纽伯里街往前走,会遇见各色美艳娇妻,她们有着丰唇,手袋里拎着小狗;只要客户服务稍有差池,她们就会叹口气,要求见经理。瑞秋已经太久没敢大起胆子钻进人群了,不知怎的,她已经记不起人群多么让人不堪重负。
“呼吸,”布莱恩说。“呼吸就好。”
“呼吸废气吗?”两人穿过马萨诸塞大道,瑞秋说。
“当然。怡情养性。”
到了人行道的另一头,瑞秋才意识到布莱恩打的是什么主意。他带着瑞秋朝海恩斯会议中心地铁站转了个弯。
“哇。”她伸出一只手攥住他的手腕。
布莱恩顺势转过身来,望着她的面孔,露出了微笑。“你办得到的。”
“不,我办不到。”
“你可以。”布莱恩轻声说。“看着我,亲爱的。看着我。”
瑞秋望着他的眼睛。布莱恩身上有一面既可能激励人,也可能招人烦,全看她心情如何;那是一种不怕困难、敢作敢为的态度,几近狂热。布莱恩偏爱以各种方式肯定现状的音乐、电影和书籍,要不然的话,至少要抱定“好人有好报”的宗旨。不过,布莱恩也并不天真。他那双蓝眸中满载的同情与智慧足以与年龄是他两倍的人匹敌。布莱恩看得透世上的丑恶,他只是选择相信,他能够凭借意志避开丑恶。
“拒绝失败,你就赢了。”布莱恩无数次对瑞秋说。
瑞秋则不止一次回答:“拒绝失败,你也会输。”
不过此刻,瑞秋需要布莱恩的那种气质,那文斯·隆巴迪与励志自助大师的结合体,那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劲头(有时候只是坚韧不拔)。假如布莱恩不是个加拿大人,瑞秋愤世嫉俗的一面只怕早已经认定他太富有美国味,“美国味”得落入窠臼了。但此时此刻,她需要布莱恩把“布莱恩”气质发挥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他确实做到了。
布莱恩举高了两人握在一起的手。“我不会放手的。”
“见鬼。”尽管在笑,尽管明知道自己会照办,瑞秋却听出了自己话音中苦苦忍着的疯癫。
“我不会放手。”布莱恩又重复了一遍。
等到瑞秋回过神,她已经上了电梯。不是宽敞的现代化电梯,海恩斯的扶梯又窄,又暗,又陡,反正肯定不合现行规范。瑞秋担心,只要自己往前歪一下,就会把自己、布莱恩和前面所有人都害得全跌下去。扶梯一路往下降,瑞秋尽力昂首挺胸。灯光越来越暗,直到下行变得活像某种古老仪式的一部分,或许是丰产仪式,或许是降生仪式。身后是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前方是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面孔与动机纷纷笼罩在黯淡的灯光下,一颗颗心不停跃动,仿佛炸弹发出的声声“滴答”。
“你还好吗?”布莱恩问。
瑞秋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还撑得住。”
一滴汗滴下她的秀发,从太阳穴旁边滑过,滑到左耳耳后,又沿着后颈钻进她的衬衣,在脊椎上不见了踪迹。
瑞秋上次恐慌发作,就是在她跟布莱恩今天早晨从自家公寓搭乘的那架电梯上,时间是七个月以前。不,八个月前——瑞秋颇为自豪地意识到。“八个月了呀”,她暗自心想,又捏了捏丈夫的手。
众人抵达了站台。一旦出了狭窄的电梯,人群也不算太过拥挤。瑞秋跟布莱恩沿着站台入口侧走了四分之一还多的路程,瑞秋惊讶地发觉,自己的手竟然还没有冒汗。二十多岁和三十出头时,瑞秋曾走遍天南海北。想当初,跟成群的陌生人一起钻进某条黑漆漆的隧道,以便跟更多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一起搭地铁,还算不上什么威胁呢。去音乐会、去体育赛事、去电影院也是一样。即使在海地的“帐篷城”和难民营,瑞秋也从未恐慌。在海地的时候,她曾经出过许多别的问题,一回美国,又遇上了别的难关(她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酗酒”、“奥施康定”和“劳拉西泮”这几个词),但瑞秋从未恐慌。
“嘿,”布莱恩说,“你没走神吧?”
瑞秋轻声笑道:“我觉得,我才应该问你这个问题呢。”
“唔,我在这儿,”布莱恩说。“我就在你身边。”
他们找到了一张嵌到墙上的长椅,墙上赫然是幅mbta交通路线图。绿线、红线、蓝线、橙线和银线像血脉般纵横交错,然后向各处伸展出枝丫。
瑞秋将两只手都揣到布莱恩的掌心里,两人的膝盖挨在一块儿。人们见到的会是一对亮眼的璧人,夫妇俩显然心意相通。
“你一直都在我身边,”瑞秋对布莱恩说,“除了……”
“除了我不在的时候。”他为她圆了话,两人都笑了。
“除了你不在的时候。”她附和道。
“不过,宝贝,那只是差旅而已嘛,你随时可以跟我一起去。”
她翻了个白眼。“我还说不好能不能上这趟地铁呢,我才不要搭飞机。”
“这趟地铁你一定能上。”
“是吗?你怎么这么肯定?”
“因为你现在更坚强了。再说,你很安全啊。”
“很安全,对吧?”瑞秋眺望着站台,目光又落回布莱恩的手,落回他的膝盖。
“是的。安全无虞。”
瑞秋凝望着布莱恩,这时列车飞驰进了车站,卷起的风把布莱恩一头不羁的乱发吹得更乱了。
“你准备好了吗?”
“我说不清。”
两人伫立着。
“你准备好了。”
“反正你总这么说。”
他们等着乘客们下车,接着踏上站台与车厢的接口。
“我们一起走下一步。”布莱恩说。
“要命,真是见了大头鬼。”
“想等下趟车吗?”
站台上空空荡荡。所有人都已经上了车。
“我们可以等。”布莱恩说。
这时车门开始“吱呀”关闭,瑞秋一跃跳上车,拽着布莱恩一道。两人从两扇车门间钻过,车门“啪”地弹了回去,但他们好歹上了车,两位上了年纪的白人老太太向他们抛来恼火的眼神,一个怀里搂着提琴盒的年轻拉美裔小伙抛来好奇的目光。
车厢打了个趔趄。列车进了隧道。
“你做到了。”布莱恩说。
“我做到了。”瑞秋吻吻他。“哇。”
车厢又打了个趔趄,这次是转了个弯,车轮发出一阵“吱嘎”声。他们正在地下五十米处,搭乘着一只时速二十五英里的金属罐,沿着历史超过百年的铁轨前行。
“我身在黑暗深处。”瑞秋心想。
她凝望着她的丈夫。他正抬头仰望车门上方的一则广告,抬起了轮廓分明的下颌。
“而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害怕。”
他们搭地铁到了最后一站——莱奇米尔,踏进剑桥东区蒙蒙的雨雾之中,到格乐丽雅购物中心底层的一家连锁餐厅吃了顿午餐。瑞秋已经很久没有去过购物中心了,正如她已经很久没有进过地铁。两人等结账的时候,她突然回过了神:来购物中心并非偶然。
“你打算让我在这家购物中心兜一圈吗?”她说。
布莱恩做出满脸无辜的惊讶状。“什么呀,我根本没想到。”
“嗯哼,这么多购物中心,偏偏挑了这家?到处是少男少女,到处吵吵闹闹。”
“是啊。”布莱恩把自己的信用卡放到黑色小托盘上,交给服务生。
“天哪。”瑞秋说。
布莱恩挑起了双眉。
“要是我说,今天光是地铁就够受了呢?”瑞秋问。
“那我听你的。”
布莱恩会听她的,瑞秋心里有数。他确实会。假如问起她最爱丈夫身上哪一点,瑞秋或许只能说是他的耐心。看上去,至少就她所受的煎熬来说,布莱恩有着无穷的耐心。上次瑞秋在电梯上恐慌发作以后,接下来几个月,她都是走楼梯去两人位于十五楼的公寓。但凡他在城里,布莱恩绝不肯任由瑞秋一个人爬楼梯,他会“呼哧呼哧”地跟她一起走。
“往好的方面想,”有一次,两人在十楼与十一楼之间歇息,面孔全都汗津津、亮闪闪,布莱恩开口说,“我们还差点买了亨廷顿那间二十二楼的公寓呢。”他低下头,深吸了一口气。“我说不好那会不会害我们一拍两散,但闹离婚肯定是免不了的。”
瑞秋依然可以听见当初楼梯间里回荡的笑声,带着几分倦意的轻笑,袅袅向屋顶飘去。当时布莱恩握住她的手,领她上了最后五层楼。两人洗了个鸳鸯浴,赤裸裸地躺在床上,任由吊扇吹干毛巾没有擦干的水渍。他们并没有立刻做爱,只是手牵着手躺在那儿,笑他们夫妇的处境是多么荒唐。这便是布莱恩的看法:一种境遇而已,上天施之于他们夫妇,而天意偏又难违。不像塞巴斯蒂安,不像瑞秋的某些朋友,布莱恩从不认为恐慌发作会听瑞秋的使唤。瑞秋会遭遇恐慌发作,并不是因为她为人脆弱、自我放纵,不是因为她就爱闹些狗血情节,而是因为受病痛所苦,正如任何身体上的疾病,正如流感、伤风、脑膜炎。
最后一抹白昼被卧室窗外的暮色吞没,两人才开始做爱。河川先是染上了黛色,后来又染上了黑色,与布莱恩做爱犹如抛却了重重皮囊之累,越过血肉之躯,浑然融为了一体——有些时候,当他们处处心意相通时,便会有这种感觉。
那天因此变得与众不同。瑞秋把它跟别的宝贝日子串在一起,一天又一天,整整八个月,直到她回首自己的婚姻,意识到其中的甜远多于苦。她开始感觉安全,开始对自己有了足够的信心,结果三个月前有一天,没有跟任何人先打招呼(无论布莱恩也好,瑞秋的朋友梅丽莎和欧仁妮也好,瑞秋的心理医生简也好),瑞秋再次乘上了电梯。
至于此刻,瑞秋竟然到了购物中心,搭乘着电梯往下走,前方是黑压压的一大群人。不出瑞秋所料,大多数是少男少女,今天又偏偏是个周六兼雨天,购物中心经理都巴不得遇上这样的一天。她能感觉落到自己与布莱恩身上的目光,至于是真是假,她无从辨别;她能感觉在人潮中穿梭时与人擦肩而过,左一耳朵右一耳朵地听见嘈杂的人声,听见只言片语:
“说你现在装腔作势,放屁……”
“……接电话,快接电话……”
“……嗯,我就该把一切全放下吗?因为他碰巧……”
“……你不乐意就不行啦,当然不行……”
“……人家奥利维亚就有一个,她还不到十一岁呢……”
芸芸众生潮水般从四面八方向瑞秋涌过来,从她身边卷过,一波又一波,急吼吼地攫取物品和服务,急吼吼地为攫取而攫取,以解心痒难耐之苦,急吼吼地结交他人或避开他人(瑞秋数出了二十对情侣,其中都有一方对另一方不理不睬,只顾着讲电话,随后她就懒得数了),急吼吼地指望某人(任何人都好)告诉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他们会在这儿,他们又与蝼蚁何异(成群的蝼蚁此刻正在地下攒动,恰似周六下午三层购物中心里东游西荡、飘忽不定、阔步而行的人们),而让瑞秋惊讶的是,自己竟然很镇定。
通常来说,一有这种念头,接下来瑞秋就会恐慌发作。最开始,她的胸口正中会隐隐发痒;没过多久,就变得好似活塞,她的一张嘴也干得冒烟;活塞随即变成惊恐万状的囚鸟,在她空荡荡的心口扇动着两翼——“呼啦”,“呼啦”,“呼啦”,“呼啦”。汗珠沿着她的脖子淌下来,从她的额头冒出来。呼吸似乎成了一种奢侈,逾期不候。
但不是今天,远远不是。
没过多久,瑞秋干脆沉浸在了购物中心里,给自己买了几件衬衫,一支蜡烛,几瓶贵得不得了的护发素。一家珠宝店橱窗中的项链又吸引了夫妻俩的目光。刚开始,他们甚至没有开口聊它,只是交换了眼色。实际上,那是两条项链,黑玛瑙珠串,白金链子,一条大的套着一条小的。价格不贵,半点也不贵,或许甚至当不了瑞秋会交给女儿的传家宝,如果她和布莱恩会有个女儿的话,只不过……
“亮点在哪儿?”瑞秋问布莱恩。“我们为什么会喜欢这条项链?”
布莱恩凝望了瑞秋好一会儿,竭力理清思路。“或许因为它是一对?”
在店里,布莱恩将项链系上了瑞秋的脖子。卡扣实在太紧了,有点棘手,不过售货员向他们保证没什么大不了,卡扣用用就会松。紧接着,珠串就垂上了瑞秋的衬衫,恰在咽喉之下。
出了珠宝店,布莱恩伸手覆上瑞秋的手。
“没出一滴汗呐。”他说。
瑞秋点了点头,瞪大眼睛。
“来吧。”布莱恩领着瑞秋去了电梯下面的照相亭。他塞进所需的硬币,把她拉进照相亭。瑞秋拉上帘子,布莱恩摸摸她的胸,她忍不住“扑哧”笑起来。照相亭里的镁光灯闪过,她用脸颊贴上布莱恩的面孔,两人扮着怪相,要么伸舌头,要么对着镜头抛个飞吻。
等到照片拍完,两人望着那套四连拍。果然不出瑞秋所料,照片傻兮兮的,他们的头在第一二帧照片里还只拍到了一半。
“我希望你留下再拍一套四连拍。”布莱恩说。“就你自己。”
“你说什么?”
“求你了。”布莱恩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
“好吧……”
“我希望能铭记今天,我希望你能自豪地望着镜头。”
瑞秋孤零零地待在照相亭中,能听见布莱恩正在朝机器里塞硬币,不禁觉得自己好蠢。但与此同时,她的心中也涌起了成就感:关于这件事,布莱恩倒是没有看错。一年前,瑞秋还无法想象自己会走出家门,眼下,她却进了拥挤不堪的购物中心。
她紧盯着镜头。
我依然害怕,但我并不惊恐,而且,我并不是孤身一个人。
瑞秋走出照相亭,布莱恩把四连拍给她瞧了瞧,她颇为满意。实际上,相中的瑞秋看上去有几分“铁血”味道,不像个招惹得起的女子。
“每次看到这些照片,戴上那条项链,”布莱恩说,“都要记得你有多坚强。”
瑞秋环顾着购物中心。“都是你的功劳,宝贝。”
布莱恩握住她的手,吻了吻指节。“我算是推了一把吧。”
瑞秋有种掉泪的冲动。刚开始,她说不清原因,接着便回过了神。
他懂她。
她嫁的这个男人,即将与她携手行过人生路的这个男人,他懂她。
另外,奇之又奇的是:他依然还在她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