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1 胃口
    两人初堕爱河的时候,瑞秋似乎获得了一种虚假的平静。她几乎就要相信,恐慌发作已经成了往事,尽管最近几次发作其实最严重。
    瑞秋与布莱恩首次正式约会,是在重逢的第二天清早,两人一起喝了咖啡。前一晚,他们喝得醉醺醺的,瑞秋大手笔在科普利广场威斯汀酒店开了间河景房。她已经一年多没有住过酒店了;在电梯里,她还想象着点份客房服务,叫点小吃,看看电影点播,谁知道刚刚踢掉鞋,拉过床单,她就倒头睡了过去。第二天早晨十点钟,她在纽伯里街的斯蒂芬妮餐厅跟布莱恩碰了头。瑞秋体内的伏特加还在翻涌,头脑一片混沌。相比之下,布莱恩看上去却精神抖擞。实际上,在日光下,布莱恩比在酒吧灯光下显得更加俊朗。瑞秋问起他的工作,布莱恩告诉她,反正那份工付得了账单,还能让他享享旅行的福。
    “肯定不止这两点吧。”
    “差不多。”布莱恩轻声笑道,“日复一日,我都干着这样的活:看本月的木材是多还是少,我会跟木材供应商谈条件。澳大利亚是不是爆发了旱灾?菲律宾的雨季是不是没完没了?这些因素会影响木材的价格,进而影响……从哪里说起呢……那盒餐巾纸的价格,这张台布的价格,那个糖包的价格。谈起我的工作,我简直都快睡着了。”他轻啜一口咖啡。“你呢?”
    “我?”瑞秋说。
    “是啊。你打算重回新闻业吗?”
    “恐怕没人会雇我吧。”
    “如果有人雇呢?比如说,某个从来没有见过那则视频的人?”
    “我又上哪里去找这样的人?”
    “我听说,乍得的互联网服务很差劲。”
    “乍得?”
    “乍得。”
    瑞秋说:“嗯,如果我还能再搭飞机的话,我会试试到……哪里的新闻台来着?”
    “恩贾梅纳。”
    “乍得首都,没错。”
    “刚才这个词也到你嘴边了,我敢肯定。”
    “可不是嘛。”
    “不,我心里确实有数。”
    “我本来差点就想起来了。”
    “我不是在跟你争。”
    “你嘴上或许没有争,”瑞秋说,“眼神却在跟我争。”
    “顺便说一声,你的眼睛可真美。”
    “我的眼睛。”
    “还有你的嘴。”
    “好吧,准你随时跟我混了。”
    “正合我意。”布莱恩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你有没有想过,可能你用不着跑到乍得那么远的地方去?”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在想,或许事情并不像你想的那样,能认出你的人可能没那么多。”
    瑞秋冲他扬起一条眉毛。“在这个城市,我每个星期有五天晚上播新闻,播了几乎整整三年。”
    “没错。”布莱恩说。“但收视率是多少?拥有二百万人口的一座城市,大约有百分之五?那就是十万人,还散布在城区各处,大得不得了的地方。我敢打赌,假如你跟这间餐厅的所有人都打听打听,恐怕能认出你的只有一两个,可能还只是因为我们非要去问人家,害得人家再仔细多看了一眼。”
    瑞秋说:“我真说不好,你究竟是不是在帮我宽心。”
    “帮你宽心,”布莱恩说。“什么时候都会帮你宽心。我想让你明白,瑞秋,确实有些人记得那则视频,但在公共场合见到你又联想到你头上的人却没那么多,而且不管怎么样,这个人数会与日俱减,减得越来越快。我们生活在万事皆是过眼云烟的世界。没有什么常青不败,就连耻辱也一样。”
    瑞秋朝布莱恩皱起了鼻子。“你讲话很好听嘛。”
    “你长得很好看。”
    “唔。”
    两人的第二次约会,是在南岸共进晚餐,就在瑞秋家附近。第三次约会则重新回到了波士顿,又是一顿晚餐,之后两人像高中生一样亲热了起来。瑞秋背靠在一根灯柱上,谁知道却下起了雨,并不是重逢那晚的绵绵雨丝,而是瓢泼大雨,又正赶上气温暴跌,仿佛冬天最后一次绝望地向人伸出了魔爪。
    “还是送你到车上去吧。”布莱恩将瑞秋裹进了自己的防水外衣。她能听到雨点石子般打在防水外衣上,但除了脚踝,她的身上半点也没有淋湿。
    他们穿过一个小公园,一名流浪汉正躺在长椅上,瞪大眼睛紧盯着街道,好似寻觅着遗落的失物。他用报纸遮着雨,但他的头在雨中不停地轻晃,嘴唇发颤。
    “今年春天真难熬啊。”那人说。
    “六月就快到了。”布莱恩说。
    “到半夜雨就会停吧。”瑞秋心里又是焦虑,又是内疚:谁让她有车有床,有一方遮风挡雨的屋檐呢。
    听了瑞秋的话,流浪汉满怀希冀地撅起嘴,闭上了眼睛。
    到了车上,瑞秋打开暖气,搓了搓手。布莱恩从敞开的车窗里探身进来,本来想匆匆讨个吻,但那一吻颇为漫长。雨点敲击着瑞秋的车顶。
    “我开车送你回家吧。”瑞秋说。
    “要往反方向走十个街区呢,穿着防水外衣淋湿不了。”
    “可你没帽子。”
    “没信心的家伙。”布莱恩从车边退开,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顶“蓝鸟”队球帽。戴上球帽时,他弹指弓起帽舌,向她行了个礼,咧嘴笑道:“开车小心点,到家打个电话给我。”
    “再来一个吻。”瑞秋朝他钩钩手指。
    布莱恩再次探身到车里,吻了她。她可以闻见他的帽檐底下发出一丝幽幽的汗味,尝出他的舌尖有股苏格兰威士忌味道。她一把攥住布莱恩的外套翻领,吻得更深了些。
    布莱恩沿着两人来时的路往回走。瑞秋打开雨刷,准备从路缘驶开,可惜汽车的车窗蒙上了一层雾。她又打开除霜系统,等着玻璃渐渐变得清晰,然后才驱车开上街道。驶到下一个街角,瑞秋正要右转弯,向左瞥了瞥,却一眼望见了布莱恩。他伫立在小公园里,脱下了外套,披在了那个流浪汉身上。
    布莱恩迈步走出公园,竖起衬衫的衣领挡着雨,一溜烟奔过街道向家跑去。
    不用说,瑞秋的母亲笔下有一整章印证了瑞秋刚刚目睹的景象:“促使恋情飞跃的一幕。”
    到了两人的第四次约会,布莱恩在自己的公寓里做了顿晚餐。他把碗碟放进洗碗机时,瑞秋脱掉了t恤和胸衣,只穿了一条做旧的男式牛仔裤,去厨房找他。她刚走到布莱恩身旁,他恰好转过身来,眼睛顿时一亮,叹道:“噢。”
    她只觉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当然,事实并非如此),只觉自由自在,足以对两人首度床笫之欢说了算。当天晚上的做爱从厨房开始,在床上收尾;第二轮则从浴缸开始,在双人水池间的台面上告终。两人到卧室又来了一轮,滋味居然无比美妙,尽管布莱恩已经什么也射不出来,只是抖了几抖。
    整个夏季,委身无比顺利;可惜的是,交托其他的一切,却要慢上几步。尤其是瑞秋再度开始遭遇恐慌发作之后。基本上,每当布莱恩出城,恐慌发作便会来临。不幸的是,接受布莱恩作为男友的首要原则,就是接受他会经常出城。布莱恩大多数时候是出差去加拿大、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待个两夜,速去速回;一年要去缅因州两次。而其他差旅花的时间则要长得多,比如去俄罗斯、去德国、去巴西、去尼日利亚和印度。
    有些时候,布莱恩刚刚离开的时候,重拾自我感觉别有一番风味。瑞秋无须再把自己定位成某人的“另一半”。布莱恩出门后,她清早醒来,只觉得“瑞秋·蔡尔兹”占了自己的百分之九十。紧接着,她放眼向窗外望去,世界却让她心悸,她才又记起来:原来,百分之九十的自己,至少比她自己所中意的多出了百分之四十。
    到了第二天下午,一想到要外出,瑞秋就觉得,心中那较为平常、也容易对付的惧意里,还裹挟着一股歇斯底里的劲头,马上就要夺路而出。
    瑞秋想象外界时所见到的景象,恰是她斗胆外出时感受到的景象:外面的世界向她袭来,如滚滚风雷,围困着她,撕咬着她,探进她的体内吸干了她。她只落个空手而归。她的种种尝试在外界面前屡屡碰壁,它挫败了她为融入所做的一次次努力。它将她吸入漩涡之中,转得她晕天晕地,接着一口把她吐出漩涡,又把魔爪伸向下一个受害者。
    布莱恩待在多伦多的时候,瑞秋僵在了博伊尔斯顿街的“唐恩都乐”店里。整整两个小时,她根本没有办法从眺望着街道的小柜台旁边挪开脚步。
    一天早上,布莱恩正从汉堡赶回来,瑞秋在灯塔街钻进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已经开出了四个街区,她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请了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为了钱带她安全地穿过整个城市。她让司机靠边停下,多给了司机点小费,下了出租车。她伫立在人行道上,一切都太明亮,太有锋芒。她的耳朵尖得过分,可以听见马萨诸塞大道另一头的三个人正在聊他们的狗。河边一名女子在用阿拉伯语训孩子。洛根机场有架飞机降落,另一架徐徐起飞——这一切,瑞秋尽收耳中。她能听见马萨诸塞大道上鸣笛的汽车,灯塔街上没有熄火的汽车,斯特罗行上启动引擎的汽车。
    幸运的是,不远处就有个垃圾桶。瑞秋迈出四步,向垃圾桶里吐了起来。
    瑞秋又走回她跟布莱恩的公寓,路上的行人明目张胆地盯着她,目光里有几分蔑视,几分厌恶,还有几分……瑞秋只能认为,那是“胃口”。瑞秋从旁经过时,路人恨不得把她分而食之。
    走到下一个街区,一名山达基信徒过来跟瑞秋搭讪,往她手里塞了本小册子,问她是否想做个性格测试。“你看上去无疑像是该听点好消息,女士。说不定能重新认识下你自己呢……”
    瑞秋不敢肯定,但很怀疑自己吐在了那人身上。回到公寓,她在鞋上发现了几团呕吐物,但等到冲着大桶“哇哇”呕吐的时候,她倒是确信自己并没有吐得拖泥带水。
    瑞秋脱掉衣服,冲了个二十分钟的澡。当天晚上,布莱恩回到家,瑞秋还穿着浴袍,一瓶灰比诺葡萄酒眼看就要见底了。布莱恩给自己斟上一杯单一麦芽威士忌,加了块冰,一屁股坐到俯瞰查尔斯河的靠窗位,紧挨着瑞秋,让她说个痛快。她倒完了苦水,本来以为会在布莱恩脸上见到厌恶的神色(反正塞巴斯蒂安肯定会露出嫌恶的神情),事实却并非如此。她只望见……那是一种什么神情?
    天哪。
    那是同理心。
    “原来,同理心看上去是这样?”瑞秋暗自心想。
    布莱恩用指尖把瑞秋湿漉漉的刘海往后拨,吻了吻她的前额,又给她斟了些酒。
    他轻声笑道:“你真的吐到了一个山达基教徒身上?”
    “这种事可不好笑。”
    “但真的很好笑,宝贝,真的很搞笑。”布莱恩举杯跟她碰了碰,喝起酒来。
    瑞秋不禁哈哈大笑,可惜笑声越来越低。她记起了昔日的自己——报道住房项目时的瑞秋,跟随警车一起巡逻的瑞秋,议政殿堂里的瑞秋,太子港街巷中的瑞秋,莱奥甘临建棚营地那漫漫长夜里的瑞秋——她不敢相信,昔日那一个个“瑞秋”,便是眼下的自己。
    “我觉得很丢脸。”瑞秋望着眼前的男子。此人比她认识的任何人都出色,无疑比她认识的任何人都更善良,更耐心。她的眼中涌上了泪珠,却只让她感觉更加丢脸。
    “为什么觉得丢脸?”布莱恩问。“你并不软弱。听到了吗?”
    “我连那扇该死的门也出不了。”瑞秋低声说。“我连该死的出租车也坐不了。”
    “你会去看医生,”布莱恩说。“会有办法,会痊愈的。再说,你想去哪里?”他的手臂向公寓一挥。“还有什么地方能强过这儿?我们有书,有装得满当当的冰箱,还有xbox呢。”
    瑞秋垂下额头,贴上了布莱恩的胸膛。“我爱你。”她说。
    “我也爱你。我们甚至可以在这儿举办婚礼。”
    她从他的胸口仰起头,望着他的眼睛。他点了点头。
    他们在一间教堂里举办了婚礼,就在几个街区外。婚礼只请了新郎新娘最亲密的死党出席:新娘请了梅丽莎、欧仁妮,以及瑞秋在海地期间的摄影师丹尼·马洛塔;新郎请了他的生意合伙人凯莱布、凯莱布的太太haya——一位艳光四射、还在苦苦学习英文的日本移民,再加上汤姆,也就是两人重逢那间酒吧的酒保。这次再没有杰里米·詹姆斯牵着瑞秋走下红毯了,瑞秋已经两年没有收到他的消息。至于布莱恩,当瑞秋问起他是否打算邀请家人到场,他摇了摇头,面孔笼上了一层阴云。
    “我跟家里人做生意,”布莱恩说。“并不是打心眼里爱他们。我不会把自己生命中的美妙跟他们分享。”
    谈起家人的时候,布莱恩不爱用什么缩写。他一字一顿,正儿八经。
    瑞秋说:“但他们好歹是你的家人嘛。”
    布莱恩摇摇头。“你才是我的家人。”
    婚礼结束后,一行人全去“布里斯托酒廊”喝了几杯。接着,瑞秋跟布莱恩穿过波士顿公园及公共花园步行回家;一生之中,瑞秋还从未感觉如此幸福。
    没想到的是,两人在灯塔街等红绿灯时,瑞秋却眼睁睁在通向河滨公园的高架桥正中望见了两抹已逝的幽魂。身穿褪色红t恤与牛仔短裤的是埃丝特,身穿淡黄色裙子的是维蒂。两个姑娘攀上了高架桥的护栏。车辆从斯特罗街驶过,在姑娘们脚下川流不息;她们从护栏上纵身跃下,一头栽了下去,刚要撞到人行道,却又不见了踪影。
    瑞秋没有告诉布莱恩。两人一路顺风地回到家,路上瑞秋也没再出什么岔子。他们喝了点香槟,做爱,又喝了些香槟,躺在床上,望着一轮满月升上城市的天空。
    刚才,她亲眼见到两个姑娘从高架桥纵身跃下,消失了踪影。瑞秋一一细数着所有从她生活中消失了踪影的人,不仅仅是那些至关重要的人,还有那些不太起眼的人。她猛然悟到了自己最深沉的梦魇:有朝一日,所有人都会从她身边消失,一个也不剩。有一天,她转过街角,眼前宽阔的大道却空空如也,汽车被人丢到了一旁。就在她停下脚步眨眼睛的工夫,所有人都已经从某座后门偷偷地溜走了,活着的人只剩下了她一个。
    这是个离谱的念头,恐怕怀有烈士情结的小屁孩才会沉迷其中。然而,要读透瑞秋的恐惧,这个念头却是重中之重。她向自己的新婚丈夫望去。做爱,香槟,再加上操劳的一天,已经让布莱恩抬不起忽闪的眼帘了。在那一刻,瑞秋意识到:她嫁给布莱恩,跟嫁给塞巴斯蒂安的原因截然不同。当初嫁给塞巴斯蒂安,是因为瑞秋潜意识中明白,一旦他弃她而去,她不会太放在心上。但她嫁给布莱恩,则是因为,尽管布莱恩有时不在她的身边(次数够多,多得让瑞秋相信这一略有瑕疵的模式),他却永远不会弃她而去。
    “你在想些什么?”布莱恩问道。“你看上去很哀伤。”
    “不,”瑞秋撒了个谎。“我很开心。”她说——因为这句也是真话。
    十八个月后,瑞秋才再次迈步走出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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