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0 光明
    瑞秋和布莱恩漫步走过南端。没过多久,瑞秋就悟到布莱恩为什么会披着防水外衣。空气中弥漫着一层薄雾,薄得让人浑然不觉,直到她的秀发和额头都被雾濡湿。她立起兜帽罩住头,可惜的是,兜帽当然也已经湿了。
    “那杯伏特加是你点的吗?”
    “没错。”
    “为什么?”
    “你真想问?”
    “不,不算多真吧。”
    布莱恩轻笑一声。“因为当时我得去趟洗手间,我想确保出来之后你还没有走。”
    “为什么不直接过来找我呢?”
    “算是忐忑吧。这些年来,每次我主动联络你,可没见你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
    这时,瑞秋放慢了脚步,布莱恩跟了上来。
    “我很高兴收到你的电邮。”她说。
    “真怪,从你的回复还真看不出来。”
    “对我来说,这十年一言难尽。”瑞秋对布莱恩露出微笑,似乎有些迟疑,但又满怀希冀。
    布莱恩脱下防水外衣,披到了瑞秋的肩上。
    “我才不抢你的防水外衣呢。”她说。
    “我知道你不会抢,算我借给你的。”
    “我用不着。”
    布莱恩朝后退了一步,端详着她。“那好,还给我吧。”
    瑞秋笑了笑,翻个白眼。“如果你非要我穿,那我勉为其难啦。”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整个街区只有他们的脚步声在回荡。
    “你要把我们两个人领到哪里去?”布莱恩说。
    “我指望着‘rr’酒吧还在呢。”
    “确实还在。往上一个街区,隔两个街区就是。”
    瑞秋点点头。“为什么给它取名叫‘rr’呢?那附近也没有铁轨啊。”
    “‘地下铁道’。曾经一度,‘地下铁道’从那附近把大多数奴隶送了出去。就在这栋楼……”布莱恩伸手指向夹在联排住宅和某教堂旧址之间的一栋红砖大厦,“埃德加·罗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创立了第一家黑人运营的纸媒。”
    瑞秋斜了布莱恩一眼。“你还真是万事通啊?”
    “我喜欢历史。”布莱恩朝瑞秋耸耸肩。不知怎的,这个动作放到一个大个子男人身上,居然有几分可爱。
    “这儿左转。”
    两人向左转了个弯。这条街更加古老,更加安静。许多车库或带车库的公寓曾经是车马出租所,厚厚的窗户上镶了铅条,树木看上去跟美国宪法一样有年头。
    “顺便说一声,跟你的软新闻报道比起来,我更喜欢你的硬新闻报道。”
    瑞秋轻声地笑了。“我报道那只‘汪汪’叫的猫的时候,你是觉得信息量不够吗?”
    布莱恩打了个响指。“答应我,那则报道一定要存好。”
    正在这时,两人的耳边传来“啪”的一声,街道顿时变得漆黑。所有的灯光都冷不丁熄灭了,路灯也好,万家灯火也好,街道尽头小办公楼里的灯光也好。
    借着街区沿途高楼投下的清晖,他们可以隐约望见对方。但这暮色是如此陌生,随之降临的是姗姗来迟的真相,而城中千家万户将其束之高阁:世上大多数活法都让我们措手不及。至少,坎坷的活法会让我们措手不及。
    两人略有几分惊异,又迈步往前走。瑞秋浑身汗毛直竖,五分钟前可还不是这样呢。她只觉得听力突然敏锐起来,寒气入骨,头皮发麻,又凉又湿。
    海地就曾经给人这种感觉。无论是太子港,还是莱奥甘,雅克梅勒。某些街区里,人们还在苦苦地期盼灯光再度亮起。
    街角有个女子走出了一栋楼,一只手举着蜡烛,另一只拿着手电筒。她用手电筒的光扫过瑞秋和布莱恩,瑞秋认出了女子头顶的标牌,发觉他们已经到了“rr”酒吧。
    “噢,喂!”女子上下挥舞着手电筒,亮光从两人身上扫过,忽而又照亮了他们的双膝。“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找她的车,”布莱恩说。“后来我们临时起意,想找找你家酒吧,结果就遇上了这出。”
    布莱恩朝漆黑的夜色举高双手,这时耳边又传来“啪”的一声,灯火重又亮了起来。
    众人不禁冲着窗户上的啤酒标牌和门上酒吧标牌投下的霓虹光影眨了眨眼睛。
    “戏法耍得很好嘛。”酒保说。“你接不接生日派对演出?”
    她为两人打开门,他们迈步进了屋。里屋跟瑞秋记忆中差不多,说不定更加出挑,灯光暗了些,浸润着黑橡胶的啤酒味变成了幽幽的山核桃木味道。两人进门的时候,点唱机里播着汤姆·威茨的歌,点酒的时候则乐声渐淡,换上了“电台司令”乐队《亲爱的派伯诺》那个时期的歌。汤姆·威茨倒也罢了,因为他的大多数好歌比瑞秋的年纪还要大。但一想到当初在大学时代听“电台司令”的歌时,今天酒吧里有些超过合法饮酒年龄的人还是小屁孩,瑞秋就有点讶异,不管那讶异多么意料之中,多么不值一提。“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日渐苍老,但不知何故,我们自己却最后一个知晓。”她暗自心想。
    除了瑞秋、布莱恩和酒保盖尔,酒吧里再没有其他人。
    第一轮酒喝到一半,瑞秋对布莱恩说:“跟我讲讲我上次见到你的情形。”
    布莱恩困惑地眯起了眼睛。
    “当时你跟一个古董商在一起。”
    布莱恩打个响指。“杰克·埃亨,对吧?是不是杰克?”
    “没错。”
    “我们正要去吃午餐,结果在灯塔山顶遇到了你。”
    “是的,没错。”瑞秋说,“都没说错,但我想问的是当时的气氛。你那天很不对劲,我的天呐,简直恨不得甩掉我。”
    布莱恩点点头。“嗯,不好意思。”
    “你承认?”
    “见鬼,是啊。”布莱恩在座位上转个身,斟酌着措辞。“当时我办了个小小的子公司,杰克算个投资商吧。不是很大,只是个制造高端木地板和百叶窗的公司。杰克以卫道士自诩,在这方面颇具十五世纪风范,路德原教旨主义者还是加尔文原教旨主义者,总之我记不清了。”
    “我也分不清这两样。”瑞秋说。
    布莱恩对她抛去一丝苦笑。“不管怎么说,当时我已婚。”
    她喝了一大口酒。“已婚?”
    “是啊。正打算离婚,但当时还是已婚身份。我干的是推销,我的婚姻也被当成了牌打,好让卫道士客户买账。”
    “接着说。”
    “这时我望见你过街向我走过来,我心里有数,假如不先下手为强的话,他只怕会看穿真相,所以我心里直发毛——很紧张的时候,我就会心里发毛。结果我还是把事情全搞砸了,真见鬼。”
    “你刚才说‘先下手为强’,你要‘下手’处理什么?”
    布莱恩歪了歪头,挑了挑眉。“真要我把话说出口吗?”
    “明明是你在解释,我的朋友。”
    “免得他看出你让我心动啊,瑞秋。我前妻一度为了这件事唠叨我……你又在新闻上看你‘女朋友’吗?我的朋友们都看得出来。我敢肯定,要是我在灯塔街正中对你‘哗哗’流口水,杰克·埃亨只怕不会错过这出好戏。我是说,天哪,从奇科皮开始就难以忘怀,饶了我吧。”
    “你饶了我吧。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噢,没错,是的。依我猜,你又怎么会知道呢?”
    “你可以提一提嘛。”
    “在电邮里提?在你跟你那位十全十美的丈夫会一起读到的邮件里提?”
    “他才不是十全十美。”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再说,当时我已婚。”
    “她怎么样了?”
    “走了。回加拿大了。”
    “这么说,我们俩都是离异人士。”
    布莱恩点点头,举起酒杯。“敬两个离异人士。”
    瑞秋跟他碰了碰杯,把自己那杯喝个精光。两人又叫了两杯。
    瑞秋说:“跟我说说,你身上有什么让你自己不满意的地方。”
    “我不满意的地方?我本来还以为,关键在于刚开始就要亮出自己最棒的一面呢。”
    “什么‘刚开始’?”
    “跟人交往。”
    “约会?我们现在算是在‘约会’吗?”
    “我还没往那方面想。”
    “你喝了几杯,我喝了几杯,我们面面相觑,掂量着是否喜欢对方待在身边,喜欢到再约一回的地步。”
    “听上去确实像个约会。”布莱恩竖起一根指头。“除非,这算是‘约会’的nfl季前赛。”
    “相当于‘约会’的mlb春训吧。”瑞秋说。“等等,nba季前赛有什么绰号?”
    “季前赛。”
    “我知道,但是大家叫它什么呢?”
    “大家就叫它‘季前赛’。”
    “你确定吗?似乎很缺乏新意啊。”
    “可惜事实如此。”
    “nhl呢?”
    “鬼才知道。”
    “但你是加拿大人啊。”
    “没错,”布莱恩承认道,“不过我对那玩意儿不擅长。”
    他们一起大笑起来,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瑞秋母亲笔下的第一阶段——“火花四溅”已经降临。不知是在两人沿着鹅卵石小径漫步于悄然静谧、只有脚步声回荡的街区时,还是在瑞秋闻见布莱恩那湿漉漉的防水外衣衣领从自己颌下传来的味道时;不知是在那停电的两分钟,在两人双双迈过门槛走进酒吧,而汤姆·威茨轻轻吟唱的副歌声越来越低,还是在此时此刻,当两人开着玩笑,喝着伏特加和苏格兰威士忌时,他们已经又过了一关:将定情之前的旧事抛诸脑后,从此携手前行。
    “我身上让自己不满意的地方?”
    瑞秋点点头。
    布莱恩举起酒杯,“咔哒咔哒”地将冰块从一边晃到另一边。他的脸上不见了嬉笑的神情,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哀伤,某种困惑,却又并非怨气。布莱恩毫无怨气——这一点立刻让瑞秋倾倒。她自小在怨气冲天的家庭长大,等她认定自己已经远远地躲开,却又嫁进了一个怨气冲天的家。她真是受够了。
    布莱恩说:“如果在你小时候,人家组队不要你,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你的父母排斥你、忽视你,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们自己本来就一团糟,因为他们自己本来就是‘有毒’的父母,你明白吗?”
    “明白,非常明白。我简直等不及想听你接下来会怎么说。”
    这时,布莱恩抿了口酒。“我寻思着那些时刻(这种时刻在童年时代多得很,也越积越多),而我意识到,我向来笃信对方没有错。我不配参队,不配被别人喜欢;家里人排斥我,因为我就该被排斥。”他把酒杯搁上吧台。“我身上让自己不满意的地方是,有时候,我不太喜欢我自己。”
    “而且,无论你做了多少善事,”瑞秋接口说,“无论你是个多贴心的朋友,多完美的另一半,多高尚的人道主义者,只可惜,我是说,什么也无法……”
    “什么也不行。”布莱恩说。
    “……弥补你是坨狗屎的事实。”
    布莱恩对她露出灿烂明媚的笑容。“我的心思都被你看透了嘛。”
    “哈。”瑞秋摇摇头。“我心里就这么想。”
    有那么一会儿,两个人默不作声,喝光了杯中的酒,又叫了两杯。
    “话说回来,”瑞秋说,“你扮自信扮得真不赖。刚才你把酒吧里那人渣耍得团团转,活像他被你催眠了一样。”
    “他是个傻蛋。傻蛋容易被人耍,所以他们是傻蛋嘛。”
    “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合起伙来设套?”
    “设什么套?”
    “你心里有数,”瑞秋说,“他出手吓我,你前来救场。”
    “可刚才我帮你脱了身,我自己留下来了啊。”
    “如果他是跟你合伙设套的话,你有可能在我脱身后五秒钟就离开酒吧,跟上我。”
    布莱恩张大了嘴巴,又合起来。他点点头。“说得有理。是不是经常有人这么费尽心机地接近你?”
    “据我所知,那倒没有。”
    “要演这么一出,我得下一番苦功啊。可是那家伙不是带了个女朋友吗?人家一对还在吵架?”
    瑞秋点点头。
    “这么说来,我势必……让我先理一理……事先得知你今晚会来酒吧,然后雇个朋友扮作他带女友光顾,让他跟女朋友吵架,把她气跑,再凶巴巴地跟你搭讪,好让我可以插一脚,帮你顺利脱身,好让我……”
    “好啦好啦。”
    “……可以趁你出门的一瞬间奔过整个酒吧,溜出去跟上你,再跟在你屁股后面穿过整座城市,穿过空荡荡、静悄悄的街道。”
    “好吧,我刚才都说了,算你有理。”瑞秋冲着他的西服,他的白衬衫,他的漂亮防水外衣示意。“只不过,你真是有模有样得很,我真的想不通你竟然有点自恨。因为,我的朋友,你浑身上下处处透着自信哪。”
    “显得很欠揍?”
    “事实上,不是的。”瑞秋摇摇头。
    “大多数时候,我确实很自信,”布莱恩说。“那个理性、成熟的我?算是把自己打理得妥妥帖帖吧。只不过,我的心底深处有个角落,会在深夜时分,某间昏暗的酒吧,向某个女子敞开。谁让人家问起,我身上让自己不满意的地方有哪些呢。”布莱恩整个人朝瑞秋转过身来,等待着。“说到这点……”
    瑞秋清了清嗓子,因为有那么一会儿,她担心自己会掉下眼泪。她能感到,自己的眼中已经泛上了泪光,而这一点很丢脸。她曾在岛上报道过七级大地震,该岛备受贫困之苦,远超世人的想象;她曾花了整整一个月,在一个住宅区双膝着地而行,以便用孩子的视角去探寻其中情境;她曾爬上树冠,攀上巴西雨林两百米的高空,在树上睡了一夜。谁知道,到了今天,她却几乎没有办法安安稳稳地从郊区驱车三十英里来到市区,中途不发一次飙。
    “我今天离婚了。”瑞秋开口说道,“你也知道,六个月前,我丢了工作……不,纠正一下,应该说是事业尽毁……因为我在现场直播中恐慌发作。我越来越怕人,不是怕某个人,而是见人就怕,比怕某个人还要糟。过去几个月里,我一直闭门不出。老实说?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布莱恩,我身上没有半点讨自己喜欢的地方。”
    有那么片刻,布莱恩一声也不吭,只是凝望着瑞秋。那不是目不转睛的瞪视,不是引诱,不是挑衅;那是包容,是坦坦荡荡,不予置评。瑞秋无法形容那神情,直到她猛然回过了神——那是朋友投来的眼神。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了耳边的歌声。或许已经播了半分钟了。兰尼·韦尔奇,最早一批但也最经久不衰、昙花一现的歌手,正吟唱着《为你倾心》。
    布莱恩侧耳听着歌,目光落到了别处。“我小的时候,大家有次去湖边,收音机里播的就是这支歌。当天大人们个个都很离谱,过了好多年,我才回过神,那天他们都嗑嗨了。当时我死活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非要分着抽同一支香烟呢。不管怎么说,反正他们在湖边伴着这支歌翩翩起舞,一群嗑嗨了、穿着尼龙泳衣的加拿大人。”
    随后她说的那些话,究竟从何而起?那心动是否有迹可循?又或者,只是化学反应?总之情思翻涌,肉身胜了头脑。
    “想跳舞吗?”她说。
    “乐意之至。”布莱恩挽起瑞秋的手,两人来到吧台后的小舞池。房间昏暗,只映照着点唱机发出的微光。
    于是,两人跳起了他们的第一支舞。第一次手贴上手,胸贴上胸。她第一次挨得够近,闻见他身上的味道——后来她总觉得,布莱恩闻上去常常是这种味道:一丝烟味,交织着无香型洗发水的味道,以及林间芬芳般的幽幽体香。
    “我给你点了那杯酒,因为我不希望你离开酒吧。”
    “因为你不得不去洗手间,我明白。”
    “不,我去了洗手间,是因为刚给你点了那杯酒,我就崩溃了。我只是……我说不清,唔……我只是不希望见到你盯着我,仿佛我是个见鬼的跟踪狂。于是我去了洗手间……我说不好……去犯怵?我进了洗手间,背靠墙站着,骂自己糊涂,骂了大概十遍吧。”
    “不是吧。”
    “是真的。我发誓。以前我看你的新闻报道,你十分坦荡。你不会掺杂个人意见,不会对着镜头挤眉弄眼,不会夹带私货。我相信你所说的话。你做新闻正大光明,明眼人看得出来。”
    “‘汪汪’叫的猫咪新闻也是吗?”
    布莱恩的神情严肃了起来,但语气依然轻松。“别把我夸你的话都往死里踩。我会熬过整整一天,有时还熬过整整一个星期,期间所有人都对我撒谎,所有人都想耍我。从汽车推销员到供应商,从航空公司、酒店、酒店酒吧里的女子到我的医生——他非要向我兜售药品,因为他正千方百计地跟医药代表上床。我出差回来,打开六频道,而你……你……不会对我说谎话。这件事意义深重。有些时候,尤其是婚姻触礁,我成天到晚孤零零一个的时候,这意味着一切。”
    瑞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近一段时间,她既不习惯溢美之词,也难得被人信任。
    “谢谢。”瑞秋终于挤出了话来,紧盯着地板。
    “这真是首哀伤的歌。”过了片刻,布莱恩说。
    “是啊。”
    “你想歇一下吗?”
    “不。”布莱恩的手掌贴着瑞秋的后背,让她心醉神迷,让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跌倒。永远不会受伤。永远不会受挫。永远不会再被抛弃。“不,不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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