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5 光色主义 注释标题 “光色主义”为较早的译法,较新译法又有译作“透光风格”。本书循惯例沿用旧译法。——译者注
    在跟她误认为是生父的男子相遇后,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瑞秋与杰里米·詹姆斯成了朋友。没什么犹豫不决,两人一见如故,不太像六十三岁的男子与二十八岁的女郎,不太像两个实际上并无血缘关系的人,倒更像一对失散已久的兄妹。
    伊丽莎白·蔡尔兹去世时,杰里米正跟他的家人待在诺曼底,趁休假期间研究某个长期以来让他情有独钟的课题——光色主义与表现主义之间可能的关联。目前杰里米的学术生涯日落西山,退休的日子也一天更比一天近,他打算写本书,主题是光色主义,一种常被人跟印象派弄混的美国风景画派。他告诉对艺术一窍不通的瑞秋,光色主义脱胎于哈得孙河画派。杰里米相信光色主义与印象派颇有渊源,尽管主流观点认为,这两种流派是于十九世纪零零年代末在大西洋的两侧各自发展起来的(“其实都是些教条”,杰里米奚落道)。
    杰里米还告诉瑞秋,有个名叫科勒姆·贾斯珀·怀特斯通的人曾给最著名的两位光色主义画家当过学徒,也就是乔治·凯莱布·宾厄姆和阿尔伯特·比尔施塔特。谁知道,一八六三年,此人从其工作地点——西联汇款的办公室带着一大笔钱人间蒸发了。美洲大地上再也没有听到过科勒姆·贾斯珀·怀特斯通的消息,也再也没有见到那笔钱的踪影。不过,诺曼底有位家财万贯的寡妇兼艺术资助人德·方丹夫人,曾在一八六五年夏天的日记中两次提到某个“卡勒姆·怀特斯通”,说他是个来自美国的绅士,为人彬彬有礼,品位高雅,还有笔云遮雾绕的遗产呢。第一次跟瑞秋讲起这段逸事的时候,杰里米的双眸亮得好似正过生日的小孩,男中音也高了好几度。“莫奈和布丹在同一年画了诺曼底海岸。他们每天都开工,就在沿着德·方丹夫人避暑宅邸那条街往下走的地方。”
    杰里米认定,上述两位印象派大师与科勒姆·贾斯珀·怀特斯通有了交集,而科勒姆·贾斯珀·怀特斯通正是美国光色主义与法国印象派之间不为人知的纽带。只不过,杰里米必须证明自己的说法。于是,瑞秋帮他做起了研究,心里明白事情多么讽刺:她与她这位“假爸爸”正在四处寻找某个销声匿迹了一百五十年的人,但他们俩联手却也没能找到某个三十多年前成为瑞秋生父的人。
    往返波士顿美术馆、波士顿图书馆和波士顿公共图书馆调研的路上,杰里米常常造访瑞秋的公寓。当时,瑞秋已经从《波士顿环球报》跳槽到了电视业,跟六频道的制片人塞巴斯蒂安同居。有时塞巴斯蒂安正好在家,便会跟他们两个人共进晚餐或喝上一杯,不过大多数时候,塞巴斯蒂安要不是在工作,就是在他的船上。
    “你们真是魅力非凡的一对璧人。”有天晚上,杰里米在瑞秋家说。从杰里米嘴里说出来,“魅力非凡”听上去真是毫无魅力。杰里米已经培养出了一种能力:他会对塞巴斯蒂安左夸右夸,谈起塞巴斯蒂安多么聪慧、帅气、幽默、能干,可惜听到人耳朵里,却偏偏活像他说的是瞎话。
    杰里米仔细审视着他们两人在塞巴斯蒂安心爱的船上拍的合影,随后将照片放回壁炉架,心不在焉地向瑞秋抛去讨人喜欢的笑容,仿佛他正想再夸夸他们这对璧人,可惜脑海中一片空白。“他真是成天到晚埋头工作啊。”
    “没错。”瑞秋附和道。
    “我敢打赌,他希望有朝一日当上电视台的头。”
    “他希望有朝一日当上电视网的头。”瑞秋说。
    杰里米轻笑一声,端着酒杯走到书架旁,目光落在了瑞秋和伊丽莎白的一张合影上。瑞秋几乎已经忘记那张照片了。塞巴斯蒂安既不喜欢这张照片,也不喜欢它的相框,于是把它塞到了一排书的尽头,笼罩在一本《101件物品告诉你美国历史》投下的阴影中。杰里米轻轻地拿起合影,又摆正了那本书。瑞秋凝望着他的脸上浮现出恍惚、凄凉的神情。
    “那时候你多大?”杰里米问。
    “七岁。”瑞秋说。
    “所以缺了几颗牙。”
    “嗯。塞巴斯蒂安觉得我在那张照片里活像个霍比特人。”
    “他的原话吗?”
    “他开个玩笑。”
    “所以就当他是开玩笑了?”杰里米拿着照片回到沙发旁,坐到瑞秋的身边。
    七岁的瑞秋,缺了两颗上门牙、一颗下门牙,在镜头前面没了笑脸。她妈妈可万万容不得这种事。伊丽莎白不知道从哪里弄了套橡胶尖牙,用记号笔涂掉了一颗上牙、两颗下牙。一个下着毛毛细雨的下午,在南哈德利的家中,她让安·玛丽给自己和瑞秋拍了好多合影。在这张照片,也是那天保存下来的唯一一张照片里,瑞秋被妈妈搂在怀中,两人都喜气洋洋地笑着,嘴能咧多开咧多开,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已经忘了她有多漂亮了,天哪。”杰里米向瑞秋露出讥讽的笑容。“她看上去跟你男朋友还有点像呢。”
    “闭嘴。”瑞秋说。可惜的是,杰里米没有说错。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呢?塞巴斯蒂安和伊丽莎白看上去都活脱脱像是雅利安人的完美典范:发色比香草要淡上几分,颧骨跟下颌一样轮廓分明,冷淡的双眸,一张嘴小而薄,莫名地透露出几分神秘。
    “我知道几个跟妈妈结婚的男人,”杰里米说,“但这……”
    瑞秋用手肘捅了捅他的大肚皮。“够了。”
    杰里米哈哈大笑,在她的头上吻了吻,又把照片放回原位。“你还有别的吗?”
    “你是说照片?”
    他点点头。“我一直没有机会见证你长大。”
    瑞秋在壁橱里找到了装照片的鞋盒,把照片一股脑倒在小餐桌上。这样看来,她的人生恰似一幅没头绪的拼贴画,倒也算是实至名归:瑞秋的五岁生日派对,少女时代在海滩度过的某天,高中十一年级的半正式舞会,中学期间身穿足球服的照片,瑞秋跟卡罗琳·福特一起待在地下室里(肯定是在瑞秋十一岁那年照的,因为卡罗琳·福特的老爸就只在瑞秋十一岁那年当过客座教师),一张看上去像是伊丽莎白、安·玛丽和唐·克雷在鸡尾酒会上的合影,瑞秋中学毕业当天与妈妈的合影,伊丽莎白、安·玛丽、安·玛丽的首任丈夫理查德以及贾尔斯·埃利森在威廉斯敦戏剧节上的合影,然后是同一群人出门野餐的合影(在后一张照片中,所有人的头发都稀疏了些,泛白了些),瑞秋摘掉牙套当日的照片,还有两张伊丽莎白跟几个身份不明的朋友在酒吧拍下的合影。相片中的伊丽莎白年纪非常轻,说不定只有二十出头,瑞秋既认不出那群人中任何一个,也认不出他们所在的那个酒吧。
    “这些人是谁?”瑞秋问杰里米。
    杰里米瞥了瞥。“不知道。”
    “看上去像是学术界人士。”瑞秋拿起那张照片和它下面的一张,第二张看上去似乎跟上一张是在一分钟之内拍下的。“她看起来真年轻,我觉得是在她刚到伯克希尔丘陵没多久的时候照的。”
    杰里米琢磨着瑞秋右手上那张合影——相中的伊丽莎白是被偷拍的,目光落在吧台后面的酒瓶上。“不,这些人我都不认识,连这家酒吧也没见过。这不是在伯克希尔丘陵照的,至少不是在我去过的任何地方照的。”他挪了挪眼镜,俯身贴了过去。“小马队。”
    “什么?”
    “瞧。”
    瑞秋顺着杰里米手指的方向望去。两张照片的角落里,紧挨着吧台的地方,镶板的走廊入口处(这种走廊通常通向洗手间),墙上挂着面锦旗。相片只照下了锦旗的一半,带有队标的那一半:那是只正中带有深蓝色马蹄铁的白色头盔,也就是印第安纳波利斯小马队的队标。
    “她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做什么?”瑞秋说。
    “小马队到一九八四年才搬到印第安纳波利斯。在那之前,他们在巴尔的摩。这张应该是她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时候照的,在你出生之前。”
    瑞秋把伊丽莎白没看镜头的那张放回一堆乱七八糟的相片上面,她与杰里米都盯着相中人纷纷望向镜头的那一张。
    “我们为什么紧盯着这张照片?”瑞秋终于开口问道。
    “你见过你妈妈多愁善感,见过你妈妈怀旧吗?”
    “没有。”
    “那她为什么保存了这两张照片?”
    “问得好。”
    相片正中是三名男子、三名女子,包括瑞秋的母亲。众人围在酒吧的一角,把凳子拉到了一起;个个笑容灿烂,双眸闪亮。其中年龄最大的是最左侧一位体格魁伟的男子,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留着络腮胡,身穿格子运动衣,亮蓝色衬衫,解开的衣领下松松地系着宽宽的针织领带。他旁边是个身穿紫色高领毛衫的女子,乌发往后梳成一个髻,极为娇小的鼻子几乎看不见,也几乎没什么下巴。挨着她的是个身材单薄的黑人女子,烫着卷发,身穿白色上衣,上衣的衣领翻到了黑色吊带衫外面,耳朵上夹着根又长又白、但还没有点燃的香烟,左手搁在一位身材纤瘦的黑人男子手臂上。男子身穿棕褐色三件套西服,戴着厚厚的方眼镜,目光诚挚而直率。此人旁边是个身穿白衬衫、打着黑领带的人,外面还罩着件丝绒拉链套衫。他有一头吹过的栗色头发,中分发型,太阳穴周围略显蓬松。碧色双眸透着几分顽皮,或许还有几分色眯眯的神气。他伸出胳膊搂着瑞秋的母亲,不过这群人全都搂着彼此,紧紧地挤在一起。伊丽莎白·蔡尔兹坐在最右侧,身穿衣袂飘飘的细条纹衬衣,最上面三个纽扣没有扣,堂而皇之地露出乳沟——瑞秋这辈子还从未见过母亲如此敞胸露怀呢。待在伯克希尔丘陵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剪短发,这张相片中她的头发却几乎垂到了肩膀,秀发两侧弄得蓬松松的,堪称当时风尚的真实写照。尽管这种发型当时烂了大街,伊丽莎白身上强大的气场却仍让她魅力四射。隔着三十余年的时间,相中的伊丽莎白凝神回望,仿佛照片拍下的那一刻,她便已经心知,有朝一日,她的女儿和某个差点与她结为夫妇的男子会走到今日这一步:他们再次审视着她的面孔,寻觅着蛛丝马迹,想要直达她的灵魂。可惜的是,正如真实的生活,相片中的蛛丝马迹既晦涩,又徒劳。伊丽莎白的笑容在一行六人中显得最美,但在众人之中,却也只有伊丽莎白的眼中没有半点笑意。她确实在微笑,是因为此刻她理应微笑,而不是因为她心里欢喜。这种感觉在另一张照片里显得更加强烈,那张看上去跟第一张拍摄的时间只有几秒钟的出入。
    应该是拍完第一张以后,过了片刻再拍下的吧,瑞秋悟到。因为黑人女子指间的烟在第二张相片中亮起了红光。相中的伊丽莎白收起了笑容,她扭头回望着吧台,目光落在收银机右侧的酒瓶上。瑞秋有点惊奇地注意到,那是威士忌酒瓶,而不是她觉得妈妈会感兴趣的伏特加酒瓶。伊丽莎白脸上确实不再挂着微笑,看上去却开心了些,脸上有种专注的神色;假如她的目光不是落在威士忌酒瓶上,瑞秋只怕要认定那是意乱情迷的神色了。伊丽莎白似乎正遐想连篇,正盼着邂逅一场艳遇,跟人双双离开酒吧,或者稍后去见某人呢。
    也有可能,伊丽莎白不过是打量着威士忌酒瓶,琢磨着明天的早餐该吃些什么。瑞秋不好意思地意识到:自己正拼命把自己的想法投射到伊丽莎白的身上,真让人受不了,因为她竟然想从毫无价值的照片里掘出宝来。
    “真傻。”瑞秋说着去取她和杰里米放在台面上的那瓶酒。
    “哪点傻了?”杰里米把两张照片并排摆好。
    “我觉得我们恨不得从照片里把他找出来。”
    “我们确实想从照片里把他找出来。”
    “这是两张有天晚上在酒吧里照的相片,拍这两张照片的时候,她还在念研究生院呢。”瑞秋又给两人满上酒杯,将酒瓶放在她与杰里米之间的桌子上。“仅此而已。”
    “我跟你妈妈同居了整整三年。除了你的照片,就再也没有见过别的照片了,一张也没有。到了今天,我才发现了这两张照片,当时居然从头到尾偷偷摸摸藏在哪里,从头到尾瞒着我。为什么?这天晚上的这些照片究竟有什么要紧?依我说,是你生父。”
    “说不定只是个让她心动的夜晚呢。”
    杰里米扬起了一条眉毛。
    “说不定只是她把这两张照片忘光了呢。”
    杰里米的眉毛依然高扬。
    “好吧,”瑞秋说,“你说吧。”
    杰里米伸手指指挨伊丽莎白最近的男子,也就是身穿丝绒套衫、长着蓬松褐发的男子。“这人的眼睛跟你有同样的颜色。”
    有道理。跟瑞秋一样,相中人有着碧色的双眸,尽管他的眼睛颜色要鲜艳得多;瑞秋的眼睛颜色很淡,几近于灰色。跟瑞秋一样,相中人也有着一头褐发。他的头颅轮廓跟瑞秋差不了多少,鼻子大小也差不了多少。他的下巴很尖,瑞秋的下巴更方些,但话说回来,伊丽莎白的下巴也有点方,所以,谁说瑞秋不是继承了妈妈的下巴,以及爸爸的眼睛和头发?他留着酷似色情片男星的胡须,是个英俊男子,莫名地透露出一种轻率的气质。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对轻率的人动过心?杰里米和贾尔斯或许算不上瑞秋见过最有男人味的男子,但他们两个人生性外柔内刚,而且一眼就能看得出聪慧过人。至于穿丝绒衣服的男人,看上去却像正要去主持美少女选美大赛。
    “他看起来像伊丽莎白的那杯茶吗?”瑞秋问道。
    “我看上去像吗?”杰里米问道。
    “你举止庄重,”瑞秋说,“我妈就爱庄重。”
    “好吧,总之不是这个人。”杰里米伸手指向那个体格魁伟、身穿难看运动外套的家伙。“也不是这人。”他又往黑人男子一指。“或许是拍照片的人?”
    “拍照片的是个女人。”瑞秋示意杰里米:酒吧的镜中映出了一名女子的影像,长着又长又密的褐发,头戴色彩斑斓的针织帽,双手拿着相机。
    “噢。”杰里米说。
    瑞秋审视着其他被无意中拍摄下来的人物:两位上了年纪的男人、一对坐在酒吧中央的中年夫妇、在收银机旁找零的酒保,还有一个看上去年纪颇轻、身穿黑色皮夹克的家伙,他刚刚踏进前门,定格在镜头中。
    “是不是他?”瑞秋问道。
    杰里米摆正了眼镜,弓着腰朝照片凑近了些。“看不太清楚。等等,等一等,等等。”他站起身,取来调研时随身携带的帆布背包。他取出一只放大镜镇纸,带到桌边,对准了身穿皮夹克的男人的面孔。那人满脸是惊讶的神色,仿佛不小心闯进了摄影师的镜头,打乱了画面。近看之下,他的肤色似乎更深些,或许是个拉美裔,不然就是印第安人。但不管是拉美裔还是印第安人,都跟瑞秋的种族血统对不上号。
    杰里米又将放大镜对准了身穿丝绒衫的男子。此人无疑跟瑞秋有着同样颜色的眼睛。伊丽莎白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在他的眼中寻找你自己”。瑞秋透过放大镜,凝神紧盯着丝绒衫男子的双眸,直到眼前一片模糊。她掉转目光,又望了回来。
    “跟我的眼睛长得像吗?”瑞秋问杰里米。
    “同样的颜色。”杰里米说。“轮廓不同,不过你反正继承的是伊丽莎白的骨骼轮廓。要我打几个电话吗?”
    “给谁?”
    杰里米把镇纸摆到桌上。“我们干脆把步子迈大点吧,把这些人假定为伊丽莎白在约翰·霍普金斯念博士时的同学。如果这条猜得没错,我们或许能查到照片里的所有人。如果猜得不对,我也不过是多打了几个电话给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朋友而已。”
    “好的。”
    杰里米用手机把两张照片翻拍下来,又瞧了瞧拍得是否清楚,然后把手机放进了衣兜。
    走到门边,杰里米扭过头,说道:“你没事吧?”
    “没事。怎么这么问?”
    “你似乎突然间有点失神。”
    瑞秋花了一分钟才挤出话来。“你不是我的生父。”
    “确实不是。”
    “但我恨不得你是。那样一来,这一切就到头了。再说,我还会有个像你这么酷的人当老爸呢。”
    杰里米扶正眼镜——瑞秋明白,这是杰里米感觉别扭时的举动。“我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听过别人夸我‘酷’呢。”杰里米说。
    “所以你才酷嘛。”瑞秋说着,吻了吻他的脸颊。
    瑞秋收到了布莱恩·德拉克洛瓦两年来发送的第一封电邮。邮件很短,不过三行而已,盛赞瑞秋两个星期前作的一系列报道,该报道声称马萨诸塞州缓刑部门里有人收回扣,拿赞助。部门主管道格拉斯·奥哈罗伦绰号“道基”,在该部门一手遮天,但目前有了瑞秋及瑞秋在《波士顿环球报》几个老同事的爆料,地区检察官正准备起诉。
    “看见你朝他走过去的时候,‘道基’的脸色简直难看到家了”。布莱恩在信中写道。
    瑞秋发觉,自己的嘴角浮上了笑容。
    “很开心得知关于你的消息,蔡尔兹小姐。”
    “彼此彼此。”瑞秋本想这么给布莱恩回信。
    但紧接着,她看见了布莱恩在信末的附言:
    “又要越过南部边境回新英格兰啦。你对落脚的地方有什么推荐?”
    瑞秋立刻上网搜了搜布莱恩。在这之前,她一直刻意忍住不去搜他。谷歌图片只搜出一张布莱恩的照片,有点儿模糊,首发于《多伦多太阳报》二〇〇〇年关于某慈善晚会的报道。但不管怎样,图中正是布莱恩本人,穿着不太搭调的燕尾服,脑袋扭向一侧,图片说明给他安的名头是“木材大少布莱恩·德拉克洛瓦三世”。跟图片一起出炉的报道还声称,布莱恩“低调”“极为注重隐私”,毕业于布朗大学,并持有沃顿商学院的mba学位。结果后来,手持上述学位,他竟然成了……
    马萨诸塞州奇科皮的私家侦探,当了整整一年?
    瑞秋记起了那间丁点小的办公室里的布莱恩,忍不住嘴角上扬。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千方百计不走家里人铺好的路,可惜做出的选择又显然让他纠结不已。如此认真,如此诚挚。假如当初她抬脚踏进了别家的办公室门,把自己这一单交给了别的私家侦探,对方定会被布莱恩不幸言中,照他当年预言的那么做——把瑞秋榨干。
    布莱恩却没有走这条路。
    瑞秋审视着布莱恩的人像照,想象着他就住在一两个街区之外。
    “我在跟塞巴斯蒂安交往呢。”她大声说出了口。
    “我爱塞巴斯蒂安。”
    她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她告诉自己,明天她会回复布莱恩的电邮,但她始终没有回。
    过了两个星期,杰里米·詹姆斯打来电话,先问瑞秋是否已经坐稳了。答案本来应该是“没有”,不过瑞秋将身子倚上了墙壁,告诉杰里米,自己已经坐稳了。
    “照片里几乎所有人都算是对上号了吧。那对黑人情侣依然在一起,都在圣路易斯的私人诊所里工作。另一个女人一九九零年过世了。大个子男人是个教职人员,也在几年前离开了人世。身穿丝绒套衫的男子名叫查尔斯·奥萨瑞斯,是个在瓦胡岛执业的临床心理学家。”
    “夏威夷。”瑞秋说。
    “如果他是你的生父,”杰里米说,“那你恐怕有个好地方可以去逛逛喽。到时候可得邀请我去哦。”
    “那是当然。”
    整整三天后,瑞秋才给查尔斯·奥萨瑞斯打去了电话。原因并非紧张,并非恐惧,而是绝望。瑞秋心知,对方并不是她的生父;在心底深处,在骨子里,她深知这个事实。
    然而,在心底深处,她又有点盼望他是。
    查尔斯·奥萨瑞斯证实道,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念临床心理学博士时,他跟伊丽莎白·蔡尔兹是同学。他记得有几个夜晚,他们曾结伴去过巴尔的摩东部的“米洛”酒吧,而且酒吧右侧的墙上确实挂着一面巴尔的摩小马队的锦旗。听到伊丽莎白过世的消息,他感觉很遗憾;在他看来,伊丽莎白是个有趣的女子。
    “有人告诉我,你们俩曾经交往过。”瑞秋说。
    “究竟是谁跟你瞎扯这种鬼话?”查尔斯·奥萨瑞斯的声音又像是咆哮,又像是发笑。“我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就出柜了,蔡尔兹小姐。我也从来没有弄错过自己的性向——曾经有点晕头,没错,不过从来不曾有过错觉。从来没有约会过女人,甚至从来没有跟女人接过吻。”
    “很显然,我听了别人的瞎话。”瑞秋说。
    “还用说吗。你为什么会问我是不是跟你妈妈约会过?”
    于是,瑞秋交了底,告诉对方,她正在寻找自己的生父。
    “她一直没有把你生父的身份告诉你?”
    “没有。”
    “为什么?”
    瑞秋开口回答说——尽管随着时光流逝,这种说法显得越来越荒谬:“不知道为什么,她认为她是在保护我。她把护着某个秘密和护着我弄混了吧。”
    “我所认识的伊丽莎白绝不会在任何事上犯糊涂。”
    “那为什么死守着这等大事不松口?”瑞秋问道。
    查尔斯开口答话的时候,语调染上了淡淡的哀伤。“我跟你妈妈相处了两年,当时我算是方圆十里唯一一个没有想尽办法跟她上床的人,所以我可能算对她知根知底。她对我放心嘛。可是,蔡尔兹小姐,我其实半点也不了解她。她不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她喜欢过秘密生活,因为她喜欢秘密;秘密是种权力,秘密胜过性爱。我从心底里相信,秘密正是你妈妈的特选兴奋剂。”
    跟查尔斯·奥萨瑞斯聊过以后,瑞秋在一个星期之内遭遇了三次恐慌发作:在六频道的员工洗手间里犯了一次;在查尔斯河边的长凳上犯了一次(那本该是瑞秋晨跑的时间);有天晚上,塞巴斯蒂安堕入梦乡后,还在淋浴间里犯了一次。瑞秋既瞒着塞巴斯蒂安,也瞒着同事。恐慌发作时能有多么自控,瑞秋感觉自己就有多么自控;她能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她并非心脏病发作,她的喉咙并非堵得死死的,她还可以呼吸。
    不过,她倒是越来越不愿意出门了。几个星期以来,只有心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再加上逼着自己,才能每天清晨把瑞秋一步步逼出门。到了周末,她会整天待在家。前三个周末,塞巴斯蒂安以为是瑞秋的“筑巢本能”作祟;到了第四个周末,他就炸了毛。当时,城里几乎所有派对都会邀请他们这一对,不管是各种盛会,慈善活动,还是任何以“混圈子”为借口觥筹交错的场合。他们已经成了重磅情侣档,动不动就上八卦爆料。瑞秋万般不情愿地意识到,这份风光让自己颇为心喜。回想起来,她悟到了一件事:即使无父无母,至少,这个城市还有一群同道中人向她敞开了怀抱。
    于是,瑞秋又回到了聚光灯下。她跟人握手,行吻面礼,举杯畅饮,吸引着市长、州长、法官、亿万富豪、喜剧演员、作家、参议员、银行家、大学校长,或者红袜队、爱国者队、棕熊队、凯尔特人队球员及教练的眼球。她在六频道像乘了火箭般步步高升,短短十六个月中,便一路从自由记者历经教育报道、犯罪报道,最后升至综合报道。六频道把瑞秋的面孔跟晚间新闻主播谢尔比和格兰特一起印上了广告牌,还在一条推介该台新版标识的广告里对她大吹特吹。当瑞秋与塞巴斯蒂安决定结为夫妇时,感觉仿佛两人戴上了返校节国王与王后的皇冠,整个城市都在为他们的结合欢呼雀跃,纷纷向他们道贺。
    送出婚礼请柬一个星期之后,瑞秋偶遇了布莱恩·德拉克洛瓦。当时,瑞秋刚刚在州议会大厦就预算不足事宜采访了两位众议员,同事们去了采访车,瑞秋却决定走回地铁站。她刚来到灯塔街的另一侧,布莱恩便走出了波士顿图书馆,身旁是个身材矮小、年纪较大的男子,姜黄色的头发、姜黄色的胡须。瑞秋浑身一震,顿觉有些困惑,却又似曾相识——通常来说,只有她在街上从名人身边经过的时候,才会有这种感受:“我认识你吧。不过,其实我并不认识。”当布莱恩的眼神迎上瑞秋的目光,他与同伴都在离瑞秋大约十到十二米的地方。猛然认出瑞秋之后,布莱恩的眼中掠过了一丝瑞秋难以描绘的神情——是恼火?是惧意?或者两者都不是?——紧接着,那种神色稍纵即逝,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表情;等到日后回想起来,瑞秋只能称之为“狂喜”。
    “瑞秋·蔡尔兹!”布莱恩迈出了一大步,一步就迈到了瑞秋的身旁。“多少年没见啦……九年了吧?”
    他的手比瑞秋料想中握得更紧,有点太紧了。
    “八年。”瑞秋说,“你是什么时候……”
    “这位是杰克。”布莱恩说。他闪身站到一旁,好给身材矮小的男子腾出位置,于是在灯塔山顶的人行道上,他们三个人一起伫立着,正值午休时间的人群从他们的身旁穿梭而过。
    “杰克·埃亨。”那人握了握瑞秋的手。他的手握得远不如布莱恩紧。
    杰克·埃亨身上流露出强烈的老派气质。他的衬衫有着带银袖扣的翻边袖口,从定制西装的袖子下探了出来。戴着领结,胡须修得一丝不苟,双手干燥,皮肤细腻。瑞秋猜,这个人恐怕还有支烟斗,对古典音乐和干邑白兰地比大多数人都更为精通。
    杰克·埃亨开口说:“两位是老朋友吧,你跟……?”
    布莱恩插了句嘴。“说是‘老朋友’可能有点过了。我们是在十年前认识的,杰克。瑞秋是这里六频道的记者,出类拔萃。”
    杰克冲瑞秋礼貌地点点头,几乎算得上有几分尊敬。“你喜欢这份工作吗?”
    “大多数时候吧。”瑞秋说,“您从事的又是哪行呢?”
    “杰克从事文物行业,”布莱恩赶紧说,“他是从曼哈顿过来的。”
    杰克·埃亨微微笑道:“算是途经日内瓦吧。”
    “我不太明白这话什么意思。”瑞秋说。
    “唔,我在曼哈顿和日内瓦住,不过,我还是觉得家在日内瓦。”
    “不是很厉害吗?”布莱恩说——尽管其实并没有什么厉害之处。布莱恩瞥了瞥手表。“得走了,杰克,预订的时间是十二点十五分。瑞秋,很高兴见到你。”他俯过身子,作势在她的脸颊旁行了个吻面礼。“我听说你要结婚了,真心为你高兴。”
    “恭喜。”杰克·埃亨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再次拉起瑞秋的手。“祝您与新郎百年好合。”
    “保重,瑞秋。”布莱恩已经迈开了脚步,笑容有些疏离,双眸亮得过分。“很高兴见到你。”
    他们迈步向公园街走去,向左转了个弯,从视野中消失了踪影。
    瑞秋伫立在人行道上,兀自回味着刚才的邂逅。与二零零一年时相比,布莱恩·德拉克洛瓦圆润了些,倒是很衬他。当初的布莱恩太过清瘦,脖子跟头比起来显得太细,颧骨和下颌的轮廓不够分明;至于眼下,他的五官却犹如刀刻。布莱恩已经到了褪去稚气的年龄,到了开始酷似父亲的年龄——三十五岁吧,瑞秋觉得。他的衣着讲究了许多,比起二零零一年的他远不止俊朗了一倍,而二零零一年的布莱恩已然算得上英俊过人了。总之,就仪表来说,布莱恩是更上了一层楼。
    但在客套寒暄的背后,瑞秋却隐隐感觉,布莱恩有几分心烦意乱,有几分焦灼。那是向你兜售分时度假屋的推销人员身上流露出的气质。瑞秋之前已经上网查到,目前,布莱恩在主管“德拉克洛瓦木业”的国际销售与收购业务。想到近十年的推销经历把布莱恩变成了看似非常热情、却作势行个吻面礼的花架子,瑞秋不禁有些难过。
    瑞秋想象着此刻正在六频道工作的塞巴斯蒂安。说不定,他正倚在椅子上,边剪片子,边啃铅笔呢。塞巴斯蒂安,利落的剪片之王。其实吧,塞巴斯蒂安身上又有哪点不利落?利落,整洁,井井有条。瑞秋想象不出塞巴斯蒂安去做推销的一幕,正如她想象不出塞巴斯蒂安耕田种地。在那一刻,瑞秋意识到:塞巴斯蒂安对她富有吸引力,是因为塞巴斯蒂安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绝望、黏人的dna。
    “布莱恩·德拉克洛瓦。生活把你变成了又一个推销员,真可惜。”瑞秋心想。
    杰里米领着瑞秋迈下了圣约堂的红毯。她的面纱掀开时,杰里米的眼中泛着泪光。杰里米、莫琳、西奥和夏洛特一个不缺,全都出席了在“四季”酒店举办的婚宴。瑞秋只跟他们碰面过几次,但正如跟杰里米相处一向很自如,跟莫琳、西奥和夏洛特相处也总有几分尴尬。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莫琳似乎打心底里高兴瑞秋找到了他们,但在此之后,每见一次面,莫琳就会变得更疏离一些,仿佛当初她欢迎瑞秋,只不过是因为她没想过瑞秋会从此阴魂不散。莫琳绝不无礼,也不冷淡,她只是不投入。她对瑞秋微笑,夸赞瑞秋的美貌,夸赞瑞秋的衣品,问起瑞秋的工作,问起塞巴斯蒂安,每次都不忘提到杰里米多么开心跟瑞秋重聚。可惜,她的目光不肯落到瑞秋的身上,她的声调有些做作,恰似女演员非常努力地背着台词,以至于浑然忘记了台词的含义。
    至于差点成了瑞秋异母弟妹的西奥和夏洛特,对待瑞秋的态度则既有几分尊重,又有几分偷偷摸摸的惊惶。但凡聊天的时候,他们总急着收场,垂着脑袋一个劲地点头,从来没有向瑞秋开口问过任何私人问题,好像只要开口发问,就会让瑞秋成了有血有肉的真人。相反,他们似乎不得不将瑞秋当成某个从云雾中走出来的角色,正朝着他家的前门迈开无法阻挡的步伐,但却始终没有抵达。
    婚宴开始了大约一个小时,莫琳、西奥和夏洛特便纷纷告辞。站到离出口五步远的地方,他们只觉得如释重负,一时间飘飘然起来。只有杰里米对大家突然告辞颇为吃惊(莫琳和夏洛特都担心自己得了夏季感冒,再说了,回家还要开车开好长一段路)。杰里米握住瑞秋的手,劝她在蜜月期间别忘了光色主义艺术家,别忘了科勒姆·贾斯珀·怀特斯通;等到度完蜜月回来,可还有活要干呢。
    “还用说吗,我当然会忘光光。”瑞秋说,杰里米哈哈大笑。
    杰里米家其他人都慢吞吞地走到泊车站等车。
    杰里米扶正眼镜,摆弄着大肚皮上皱巴巴的衬衣。在瑞秋身边,他向来为自己体重超标很难为情。他朝瑞秋露出忐忑的微笑。“我明白,你原本希望你真正的生父领你走红毯,不过……”
    瑞秋伸手攥住了他的双肩。“不,不。很荣幸让你领我走红毯。”
    “……可是,可是……”杰里米冲着瑞秋背后的墙壁露出踌躇的微笑,随后目光又落回她的身上,声音变得沉了些、响了些。“对我来说,能领你走红毯,意义十分深重。”
    “我也是。”瑞秋低声说。
    她把前额贴上杰里米的肩头。杰里米伸出手,搁上她的后颈。在那一刻,瑞秋只觉得自己不再有所缺失,到了她从未料到的程度。
    度完蜜月以后,瑞秋和杰里米却发觉:碰头变成了一桩难事。莫琳不太舒服,据杰里米猜,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年纪大了。但她需要他陪在身边,而不是溜到波士顿逍遥,到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和波士顿图书馆的阅览室里消磨夏日时光。两个人好不容易挤出时间在新伦敦吃了顿午餐,杰里米看上去有些疲惫,脸色发青,显得形销骨立。他向瑞秋交了底:莫琳身体很不好。两年前,她查出乳腺癌,做了双乳切除术,可是,最近几次扫描检查的结果却并不确定。
    “什么意思?”瑞秋伸手到桌子的另一头,握住了杰里米的手。
    “意思是,”杰里米说,“她的癌症有可能复发了。下个星期,院方会多做些测试。”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扶正眼镜,目光越过眼镜落在瑞秋的身上,脸上带着笑容,表明他正要换个话题。“新婚夫妇又怎么样呢?”
    “正买房子呢。”瑞秋脆生生地说。
    “在城里吗?”
    她摇摇头,还没有回过神来。“在波士顿以南大约三十英里的地方。得先翻修一下,所以我们不会马上住进去。不过,要是我们有了孩子,那是个不错的小镇,学校系统也不错。那儿离塞巴斯蒂安长大的地方也不远,他还把船放在那儿呢。”
    “他可爱死那艘船了。”
    “嘿,他也爱我。”
    “我可没说他不爱你。”杰里米冲瑞秋苦笑。“我只说,他爱死了那艘船。”
    四天后,在学院办公室里,杰里米中风发作。他怀疑是中风,但他不敢百分百确定,于是开车去了最近的医院。他把车开上了路缘石,踉跄着进了医院,自己走到了急诊室,但紧接着就在候诊室里第二次中风发作。当杰里米一把攥住最先赶到的护理员的白大褂翻领,护理员吓了一跳:杰里米那双当教授的软绵绵的手,居然有这么大的劲。
    对护理员和其他任何人来说,杰里米嘴里一直叨念的最后几句话简直是一派胡言。当时杰里米猛地将护理员的面孔朝自己的面孔拽过去,睁圆了眼睛。
    “瑞秋,”他嗫嚅道,“在镜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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