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难题重重
金岳霖毕生热爱哲学,不过,刚刚到清华大学任教之时,他却遇到了一些难题。
首要的问题是,给他什么样的岗位比较合适。
可能有人要说了,他是学哲学的,让他教哲学,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这还要从金岳霖的留洋之路说起。
1914年,金岳霖到了美国。
最开始,金岳霖学的是商业。
一般而言,学习商业是许多人所热衷的,如果能成为这个领域的佼佼者,不仅声望有了,“钱”途也便有了。
可是,金岳霖对此并不感兴趣。
这也不能怪金岳霖。
上过学的人都清楚,学习这件事,倘若能做出成绩,一半来源于努力,一半来源于兴趣。在众多学科中,总有那么一门或者几门课程,是你不喜欢的。假如对某门课程确实不感冒,即便以后它能够成为你安身立命的本钱,那钻研本课程的过程,仍然是痛苦的。
金岳霖就是如此。
况且,富裕如徐志摩,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也一样不习惯美国的文化氛围,最终,选择英国作为自己的落脚地。
那时的美国社会,普遍对金钱有强烈的欲望,在这样的环境下,金岳霖、徐志摩等人能够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足以说明民国文人的风骨。
对于金岳霖来讲,不想学商业,解决办法很简单:换专业。
换个什么专业好呢?
思来想去,学政治吧!
金岳霖的这种想法,其实我们都能够理解。
首先,他出生在封建社会末期,对于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想必是有深刻的体会,改革是当时各个激进的文人首要考虑的事情。就像维新派,曾经也试图从各个社会领域着手,对整个大清朝的体制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规模的变革,可惜的是,想法是好的,行动路线却是大错特错的——千百年来,已经根深蒂固的政治体制是你说改就能改的?皇上答应,老百姓也不能答应呀!
其次,成年之后的金岳霖,正好身处在一个军阀混战、列强入侵的时代,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国家发达起来,不再饱受里里外外的蹂躏,是年轻的金岳霖必须要考虑的,这是他的使命;
再次,他的家庭是颇为传统的老式家庭,思想传统,教育手段传统,各个方面都很传统。即便父亲将金岳霖的二哥、三哥送到外面去学习西学,这也不能证明,这个家庭就是先进的、开放的,因为,父亲这样做,只是出于洋务运动的需要,而并非对西学有多么深刻的领悟。所以说,叛逆的金岳霖坚决地认定,传统的家人不可能跟自己这样思想开放的人成为朋友,因此,独立于封建家庭之外,这是金岳霖所追求的;
最后,民国时,整个社会风气比较开放,像孙中山先生曾经大力倡导女子穿旗袍,这一倡议得到了广大妇女同志的热烈响应,原因无他,穿上旗袍以后,妇女们的身材顿时显得前凸后翘,玲珑有致,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希望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呢?在这个风云际会的时代,金岳霖当然也是不甘人后,在清华教书没有多长时间,便将自己脑后的辫子给剪掉了,在当时,这可以算作是大不敬的行为,幸好,金岳霖躲过了这一劫。
在哥伦比亚大学,金岳霖重点关注了两门课程,一门是比亚德的美国宪法,一门是邓玲的政治学说史。金岳霖最喜欢的是政治学说史,教这门课程的邓玲并不是一位光彩照人且学识渊博的年轻女性,而是一个老先生!真不知道一位男士是如何取了这么一个令人遐想万分的名字!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尽管邓玲老先生在美国教书,但是,他还是喜欢戴着一顶瓜皮帽,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我想,这有可能是过去文人的一种情怀吧!
这种情怀就是,家国情怀。
毕业之后,金岳霖开始系统地学习政治思想,这个转变影响了他大半辈子。
在这个阶段,金岳霖学习的内容更多的是跟政府相关的材料,可以说,与他后来搞学术研究的对象——哲学毫无瓜葛。
真正开始接触哲学,是金岳霖到了英国以后。
在这里,引导金岳霖开始对哲学感兴趣的是休谟——一位苏格兰哲学家,他的代表作是《人性论》。
正巧,初到英国的金岳霖,住所离市中心比较远,所以,他有大把的时间来读休谟的作品。
在此期间,他决定了自己此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专心搞哲学。至于政治思想史,随他去吧!
由金岳霖留学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金岳霖在回国之前,与他所教授的逻辑学并没有一毛钱关系,这也预示着,归国之后的金岳霖,注定要在清华教书前期吃点苦头。
进了清华大学,原先的逻辑学是由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教授。
赵元任这个名字,在中国文学史上,可是赫赫有名的。
现在的学生中,不乏天赋异禀的,文理双修出色的也有,但是,与赵元任相比,他们简直是不值一提。
1.文科方面
他擅长哲学、中国音韵学、普通语言学;
2.理科方面
他精于数学、物理学;
3.旁支学科
他精通音乐,尤其是擅长33种中国方言,语言水平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这样的人才,放到如今,也是各位高校竞相争抢的香饽饽。
与赵元任相比,金岳霖可以说是“一招鲜,吃遍天”,更何况,他这也不算是“鲜”,因为,赵元任卸任以后,逻辑学就成了金岳霖的专属了。
把个金岳霖给愁得呀,在国外留学期间,他就不懂逻辑学,现在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
不过,就像中国人潜意识里普遍认为的那样,接都接了,加油干吧!金岳霖没有办法,只能是边教边学,企图在实践的过程中,加深对逻辑学的理解。
别人是学以致用,他是先用了再学。
不成想,这一学就是一辈子。
首要的问题是,给他什么样的岗位比较合适。
可能有人要说了,他是学哲学的,让他教哲学,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这还要从金岳霖的留洋之路说起。
1914年,金岳霖到了美国。
最开始,金岳霖学的是商业。
一般而言,学习商业是许多人所热衷的,如果能成为这个领域的佼佼者,不仅声望有了,“钱”途也便有了。
可是,金岳霖对此并不感兴趣。
这也不能怪金岳霖。
上过学的人都清楚,学习这件事,倘若能做出成绩,一半来源于努力,一半来源于兴趣。在众多学科中,总有那么一门或者几门课程,是你不喜欢的。假如对某门课程确实不感冒,即便以后它能够成为你安身立命的本钱,那钻研本课程的过程,仍然是痛苦的。
金岳霖就是如此。
况且,富裕如徐志摩,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也一样不习惯美国的文化氛围,最终,选择英国作为自己的落脚地。
那时的美国社会,普遍对金钱有强烈的欲望,在这样的环境下,金岳霖、徐志摩等人能够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足以说明民国文人的风骨。
对于金岳霖来讲,不想学商业,解决办法很简单:换专业。
换个什么专业好呢?
思来想去,学政治吧!
金岳霖的这种想法,其实我们都能够理解。
首先,他出生在封建社会末期,对于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想必是有深刻的体会,改革是当时各个激进的文人首要考虑的事情。就像维新派,曾经也试图从各个社会领域着手,对整个大清朝的体制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规模的变革,可惜的是,想法是好的,行动路线却是大错特错的——千百年来,已经根深蒂固的政治体制是你说改就能改的?皇上答应,老百姓也不能答应呀!
其次,成年之后的金岳霖,正好身处在一个军阀混战、列强入侵的时代,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国家发达起来,不再饱受里里外外的蹂躏,是年轻的金岳霖必须要考虑的,这是他的使命;
再次,他的家庭是颇为传统的老式家庭,思想传统,教育手段传统,各个方面都很传统。即便父亲将金岳霖的二哥、三哥送到外面去学习西学,这也不能证明,这个家庭就是先进的、开放的,因为,父亲这样做,只是出于洋务运动的需要,而并非对西学有多么深刻的领悟。所以说,叛逆的金岳霖坚决地认定,传统的家人不可能跟自己这样思想开放的人成为朋友,因此,独立于封建家庭之外,这是金岳霖所追求的;
最后,民国时,整个社会风气比较开放,像孙中山先生曾经大力倡导女子穿旗袍,这一倡议得到了广大妇女同志的热烈响应,原因无他,穿上旗袍以后,妇女们的身材顿时显得前凸后翘,玲珑有致,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希望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呢?在这个风云际会的时代,金岳霖当然也是不甘人后,在清华教书没有多长时间,便将自己脑后的辫子给剪掉了,在当时,这可以算作是大不敬的行为,幸好,金岳霖躲过了这一劫。
在哥伦比亚大学,金岳霖重点关注了两门课程,一门是比亚德的美国宪法,一门是邓玲的政治学说史。金岳霖最喜欢的是政治学说史,教这门课程的邓玲并不是一位光彩照人且学识渊博的年轻女性,而是一个老先生!真不知道一位男士是如何取了这么一个令人遐想万分的名字!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尽管邓玲老先生在美国教书,但是,他还是喜欢戴着一顶瓜皮帽,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我想,这有可能是过去文人的一种情怀吧!
这种情怀就是,家国情怀。
毕业之后,金岳霖开始系统地学习政治思想,这个转变影响了他大半辈子。
在这个阶段,金岳霖学习的内容更多的是跟政府相关的材料,可以说,与他后来搞学术研究的对象——哲学毫无瓜葛。
真正开始接触哲学,是金岳霖到了英国以后。
在这里,引导金岳霖开始对哲学感兴趣的是休谟——一位苏格兰哲学家,他的代表作是《人性论》。
正巧,初到英国的金岳霖,住所离市中心比较远,所以,他有大把的时间来读休谟的作品。
在此期间,他决定了自己此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专心搞哲学。至于政治思想史,随他去吧!
由金岳霖留学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金岳霖在回国之前,与他所教授的逻辑学并没有一毛钱关系,这也预示着,归国之后的金岳霖,注定要在清华教书前期吃点苦头。
进了清华大学,原先的逻辑学是由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教授。
赵元任这个名字,在中国文学史上,可是赫赫有名的。
现在的学生中,不乏天赋异禀的,文理双修出色的也有,但是,与赵元任相比,他们简直是不值一提。
1.文科方面
他擅长哲学、中国音韵学、普通语言学;
2.理科方面
他精于数学、物理学;
3.旁支学科
他精通音乐,尤其是擅长33种中国方言,语言水平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这样的人才,放到如今,也是各位高校竞相争抢的香饽饽。
与赵元任相比,金岳霖可以说是“一招鲜,吃遍天”,更何况,他这也不算是“鲜”,因为,赵元任卸任以后,逻辑学就成了金岳霖的专属了。
把个金岳霖给愁得呀,在国外留学期间,他就不懂逻辑学,现在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
不过,就像中国人潜意识里普遍认为的那样,接都接了,加油干吧!金岳霖没有办法,只能是边教边学,企图在实践的过程中,加深对逻辑学的理解。
别人是学以致用,他是先用了再学。
不成想,这一学就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