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失 ·
    没有星也没有月亮,只有绵绵的细雨和无边的黑暗。这种夜晚,在几个月前,她认为是静谧而温馨的。一盏台灯,一盘瓜子,一杯清茶,和他静静地对坐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必多说什么,她了解他,他也了解她。等到邻居的灯光相继熄了,他站起来,望望窗外问:
    “我该回去了?”
    “或者是的。”她答。
    于是,他走到门口,穿上那件早已褪色的蓝雨衣,她送他到门前,他微笑着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共度长夜?”
    他没有向她正式求过婚,但这句话已经够了。她也从没有答复过这句话,只是淡淡地笑笑。可是,他们彼此了解。等他修长的影子消失在细雨中,她阖上门,把背靠在门上,闭上眼睛,脑子里立即出现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画面,而每个画面中都有他。
    同样的雨,同样的夜,她不再觉得静谧温馨,只感到无限的落寞和凄凉。仅仅失去了一个他,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感到像失去了整个的世界。他,叶昶,这个名字带着一阵刺痛从她心底滑过去。叶昶,这骄傲的、自负的、目空一切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他,似乎还是不久以前的事,虽然已经隔了整整三年了。那时候,她刚刚考进t大外文系,在一连串的迎新会、同乡会、交谊会之后,她已从她的好友李晓蓉那儿知道,男同学们给了她一个外号,叫她作“白雪公主”。她曾诧异这外号的意义,晓蓉笑着说: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长得美,皮肤又白,白得像雪;对人冷冰冰的,也冷得像雪,所以他们叫你白雪公主。”
    “我冷冰冰的吗?怎么我自己不觉得?”她问。
    “哦,你还不够冷吗?”晓蓉叫着说,“不是我说你,馥云,为什么你从不答应那些男孩子的约会?我听说从开学以来,已经有十四个半人碰过钉子了!”
    “什么叫十四个半?这是谁计算的?”
    “十四个是指你拒绝过十四个人,另外那半个是指我们那位李助教。据说,他曾拐弯抹角地找你聊天,刚说到国立艺术馆有个话剧的时候,你就说对话剧不感兴趣,吓得他根本不敢再说什么了,他们说这只能算半个钉子。”
    “谁这么无聊,专去注意这些事情?”馥云皱眉问。
    “你知道外文系最近流行的几句话吗?他们说:‘许馥云,美如神,碰不得,冷死人!’大家都说你骄傲,是女生里的叶昶!”
    “叶昶?叶昶是谁?”
    “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叶昶是外交系三年级的,能拉一手小提琴,并且是最好的男中音。只是为人非常骄傲,据说有个女同学把情书悄悄地夹到他的笔记本里,但他却置之不理,他说他不愿意被任何人所征服!”
    “他未免自视过高了吧。谁会想去征服他呢?”
    “哈,我猜全校三分之一的女同学都在暗中倾慕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如果你见到他,一定也……”
    “别说我!”馥云打断了晓蓉的话,“记住,我也不愿被任何人征服的!”
    三天后,学校里有一个同乐晚会,因为节目单中有叶昶的小提琴独奏,馥云虽然对同乐晚会不感觉趣,却破例地参加了。由于听到太多人谈起叶昶,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倒想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她走进会场时已经迟到了,台上正有两个同学在表演对口相声,她想找个座位,一个在她身边的男同学立即站了起来让她坐,她犹豫了一下问:
    “你呢?”
    “我喜欢站!”
    她坐了下来,那个男同学靠着墙站着,个子高高的,微微地蹙着两道眉毛,用一种不耐的神情望着台上。馥云坐正了身子,台上的人正在说“影迷离婚记”,那装太太的同学尖着嗓子在一连串地说:
    “我们真是一舞难忘、一曲难忘、一见钟情,我们经过一夜风流,我就成了未出嫁的妈妈了!”
    台下爆出一阵大笑,馥云却听到她身边那让座的男同学在冷冷地说:“无聊!”馥云下意识地望了望他,正好他也在看她,于是,他耸耸肩对她说:
    “我最不喜欢这种同乐晚会,一点意思也没有!”
    “这人真滑稽。”馥云想。既然不喜欢,干什么又要参加呢?她不禁也耸耸肩说:
    “你为什么要来呢?”
    “为了叶昶的小提琴!”
    又是叶昶!馥云忍不住再耸了耸肩,并且不满地撇了一下嘴,这表情似乎没有逃过那男同学的视线,他立即问:
    “你认为叶昶的小提琴怎样?”
    “我没听过,希望像传说的那样好!”
    “其实并不好!”那人又冷冷地说。馥云诧异地看着他,既然认为叶昶的小提琴不好,为什么又要来听呢?这人一定是个神经病,要不然也是个少有的骄狂的人!他仿佛也看出了她的思想,对她微微地笑了笑,馥云才发现他很漂亮,很潇洒,那股“狂”劲似乎也很可爱。就莫名其妙地回了他一个微笑,他的笑容收回去,却定定地凝视了她几秒钟,然后问:
    “你在哪一系?”
    “外文系,一年级。”她答。
    “是新生?你和许馥云同班?”
    “你认识许馥云?”她诧异地反问。
    “不!”他摇摇头,并且皱了皱眉,“只是闻名已久,我对这种骄傲的女孩子不感兴趣!”
    “骄傲?你怎么知道她骄傲?”
    “她吗?她是骄傲出了名的!许多长得漂亮一点的女孩子就自认为了不起,好像全天下的男人都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似的!等到别人真的追求她,她又该搭起架子来拒绝了!”
    馥云感到一股怒气从心底升了起来,但她压制了下去。台上的“影迷离婚记”已到尾声,那饰丈夫的正在说:“我的茶花女,再见吧,你可别魂断蓝桥呀!”馥云把眼光调到台上,决心不再理会那个人,但,那人却在她耳边轻声地问:“散会之后,我可以请你去吃消夜吗?”
    “不!”她转过头来狠狠地盯着他,不假思索地说,“一个骄傲的女孩子不会轻易地答应别人的邀请的!”
    他似乎大大地吃了一惊,张大了眼睛望着她,喃喃地说:“我希望,你不是许馥云!”
    “很不幸,我正是许馥云!”馥云感到一阵报复性的快感,接着又说,“以后你批评一个人以前,最好先打听一下他的姓名!”
    “可是……可是……”他眨着眼睛,“可是”了半天,终于说,“可是你在撇嘴以前,也该先打听一下那看着你撇嘴的人是谁呀!”
    “难道,难道,”这下轮到馥云张大了眼睛,“难道你就是叶昶?”
    “很不幸,我正是叶昶!”叶昶学着她的声调说。馥云正在感到迷茫的时候,麦克风里已在报告下一个节目:下一个节目是叶昶的小提琴独奏。叶昶抛给她一个调侃而含蓄的微笑,就转身到后台去了。那天,叶昶拉了几个常听的曲子,《流浪者之歌》、《梦幻曲》和《罗曼斯》。那天夜里,馥云做了一夜的梦,梦到叶昶和《罗曼斯》。
    馥云不相信自己会“被征服”,但,叶昶,那高傲的男人,却确实在她心中盘旋不去。最使她不舒服的,是他并没有像她期望的那样来追求她,他疏远她,冷淡她。但在疏远和冷淡之中,却又带着一种调侃和讽刺的味道,仿佛在对她表示:“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偏不追求你!”这打击了她的自尊心,也刺伤了她的好胜心,“我要征服他!但不被他征服!”她想,于是,像捉迷藏一样,他们彼此窥探着,也彼此防范着。
    年底,外文系主办了一次耶诞舞会,他参加了。她也参加了,因为知道他会去,她仔细地打扮了自己。舞会是热闹的,令人兴奋的。她被陷在男孩子的包围中,数不清的赞美,数不清的恭维和倾慕,只是,他却带着个超然的微笑,斜靠在窗口,望着她在人群中转来转去。任凭她多么渴望他来请她跳舞,他却总是漠然地站着。于是,渴望变成了怨恨,她开始决定,如果他来请她跳舞,她一定给他一个干干脆脆的拒绝。“我要让他难堪一下,我要报复他!”报复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终于,他来了,他离开了他的角落,微笑地望着她,对她慢慢地走过来。她感到心脏加速了跳动,血液迅速地向脸上涌去,呼吸变得紧迫而急促,她忘了要报复的决定,她用眼光迎接着他,拒绝了别的男孩子的邀请,等待着他。他走近了,抛给她一个讽刺的笑,从她身边擦过,去请坐在她旁边的一位小姐。她咬紧了嘴唇,愤怒和难堪使她血脉扩张,“我要报复的,”她想,“我一定要报复的!”
    可以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下了课,才只是下午三点钟,她夹了书本,正准备回家,却在走廊上碰见了他。他看着她,微笑地问:“没课了?”
    “没有了!”她答。
    “我想到碧潭划船去,一起去吗?”
    如果这算是一个邀请,那么他总算是邀请她了,她应该高高地抬起头,昂然地回答一句:“不,我没兴趣!”或者说:“对不起,我早有约会了!”但她什么也没说,只呆呆地望着他,任由他从她手上接过书本去,任由他带着她搭上到碧潭的公路局客车,任由他租了游艇,任由他搀着她跨上游艇。他拿起桨,把小船划到潭心,然后微笑地问:
    “怎么,你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
    是的,她在和自己生气,但她说不出。他微笑着,笑得那么含蓄,仿佛在说:“我已经征服了你。”她恨自己为什么要跟他到这儿来,恨自己如此轻易地失去了报复的机会。他仍然在笑,笑得使人生气,她禁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轻松地荡着桨,突然说:
    “要我唱一个歌给你听吗?”
    她还没有回答,他已经引吭高歌了,是那首著名的英文歌:《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他的歌喉那么圆润,声音那么富有磁性,她觉得心里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感情,泪珠没来由地在眼眶里打转。他的歌声在水而缭绕着,他的眼光跟踪着她的眼光。歌声停了,他把小船搁浅在沙滩上,静静地凝视着她,低声说:
    “馥云,你真美!”
    第一次他直呼她的名字,第一次他赞美她。她的头昏昏沉沉,她的眼光模模糊糊,她感到自己的手被握进了他的手中,他轻轻地拉着她,她滑进了他的臂弯里,立即,她感到一阵说不出的轻松,似乎经过了一段长期的抗战,而今战争终于结束了。她仰起头,对他绽开了温柔而宁静的微笑。她不再想到报复,她不再想是谁征服了谁,她只觉得山是美丽的,水是美丽的,连那躺在沙滩上的小鹅卵石也是美丽的。
    一连串美好的日子,一连串美好的夜晚,不管是风晨月夕,不管是晴天阴天,他们的岁月是美丽的。但,在美好之中,又似乎缺少了什么,馥云总隐隐地感到不满,不满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叶昶早已毕业了,馥云依然在求学,依然生活在男同学的包围之中。三年来,他们更有过无数次的争吵,每次都不了了之,可是,馥云所感到的那份不满,却随岁月而与日俱增。一天,她开玩笑地问他:
    “假如有一天我爱上了别人,你怎么办?”
    “我想你不会。”
    这就是他的答案,“不会!”为什么不会呢?他是何等的自负,馥云觉得自尊心被刺伤了。她冷笑了一声说:
    “不会?你怎么知道?”
    “假如我爱上了别人,你又怎么办?”他反问。
    “我吗?”她耸耸肩,“那还不简单,我也另找一个人,我还会缺少男朋友吗?”在一刹那间,她发现他的脸色阴郁了下去,但马上他又恢复了。他们转换了话题,可是,他们已彼此伤害了对方。“如果他真爱我,失去我会使他发狂,但是他不会,他仅仅把我当一个被征服者而已。”馥云想,那份不满已变成了一种反感了。
    那最后的一日终于来临了。那是很好的黄昏,他像往常一样地来了,他们在小屋中对坐着,她为他泡了茶,他轻松而自然地说:“我姨妈要见见你,我已经告诉她明天中午带你到她家去吃饭!”
    馥云望着他,强烈的反感在心中升了起来。
    “你为什么不先征得我的同意?你怎么知道我明天有没有事?凭什么我要让你姨妈‘见见’呢?”
    “我想你明天没有事,有事也先放在一边吧?”他说。
    “不行!”馥云斩钉截铁地说,“我明天有事!”事实上,明天什么事都没有。
    “什么事?”他追问。
    “我明天有约会,和男朋友的约会!”她大声说。
    叶昶望着她,好一会儿两人都没有说话。然后叶昶冷着脸说:
    “馥云,你是不是故意和我闹别扭?”
    “你有什么权利代我订约?你又有什么权利‘带’我到什么地方去见什么人?我又不是你的附属品!”
    “别在字眼上挑毛病好不好?就算我做得不对,约已经订了,你总不能让我丢人。明天我来接你。”
    “我不去!”馥云坚决地说,又加上一句,“我的男朋友可不止你一个,难道每个人的姨妈我都该见见?”
    叶昶的两道浓眉在眉心打了一个结,他的拳头握紧了。“好吧!去不去随你!”
    “砰”的一声,他带上房门走出去了,这举动使馥云更加冒火,她追到门口,大声喊:“你走吧!希望你永远都别来,我不要再见你,从今天起,我们之间就算完蛋!”
    他停住,回过头来冷冷地说:“你以为我稀罕你?完蛋就完蛋!”他走了,就这样,走出了她的生活,也走出了她的世界。
    两个月过去了,他没来过,她也没有去找他。但,岁月变得如此地悠长,生活变得如此地枯燥。同样的夜,竟变得如此落寞凄清!“这是为了什么?”她自问。“难道我不爱他?难道他不爱我?为什么他不能抛开他的骄傲和自尊?在爱神的前面,他竟要维持他的骄傲和自尊!”但是,她自己呢?她自己为什么也要维持这份骄傲和自尊?
    “或者,我们迷失在彼此的骄傲里,在爱情前面,这点骄傲应该缴械的!我,是不是该先抛弃我的骄傲?”她想,默默地望着窗外。
    窗外,仍然飘着无边的细雨。终于,她转过身,从墙上取下了雨衣,向室外大踏步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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