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楼群林立,街道繁华,车水马龙,热闹非凡,街上各种摊贩、小店和商场。从前在村子里,只有赶大集的时候才会看到如此热闹的景象,在城里,这是一种常态。这里的生活状态打破了春生以往的认知,农村的早晨炊烟袅袅,凉风习习,安静闲适,晚上月色景美,满天繁星;城市的早晨自行车的铃声阵阵,四个轮子的小汽车穿梭于路,傍晚灯火万家璀璨代替了满天星辰。
初次进城,春生无论看到什么都感到新鲜无比,季学礼为了更快到事先租住的住所,选择了打车,那是春生平生第一次坐小汽车,上车时兴奋不已,下车时头晕目眩,呕吐不止,经过鉴定,春生无疑是晕车的体质,为此她十分不明白,坐车虽然快,但是会令身体十分难受,为何人们还要花钱坐车呢,岂不是花钱买罪受,那之后很长时间,春生宁可走着,也不愿意坐车。
穿过那些安于现状的居民楼,但他们的新家依然是一处独栋的水泥结构的平房,左邻右舍院墙相隔,走进屋子里,只有厨房和内室,厨房并不是很大,有灶台、煤炉和壁橱,里边还有一些厨房用具,内室的炕足够一家三口住了,除了季学礼事先添置的被褥,没有更多的家具。
过了几天,大梅带着所有的家具也来到了新家,大梅对新家也比较满意,毕竟是独居,省掉了许多麻烦。
季学礼所在的水泥工厂三班制,虽然工作辛苦一些,但是好在收入尚可,能够支撑全家的花销,他也结下了一帮同样来自外地的工友朋友,多亏工友的帮忙,为春生就近找了一所小学。为了保证春生不被找到,能够安静的上学,两口子还为春生改了名字:禾苗,还将春生的长发剪掉,烫了一头卷发,像活脱脱的洋娃娃。为了能够更符合实际,季学礼给自己也临时起了一个假名字:禾江,为了能够让孩子顺利入学,季学礼拜托工友想办法给弄了假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的学籍,当然,季学礼是本分的老实,这些东西也只用于孩子上学,其他时候,所有的信息都是真实的。
就这样,禾苗来到了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校园生活。禾苗非常的聪明,学习认真努力,很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老师的赞扬和新同学们的赞赏,收获了一群可爱的玩伴,不久之后,老师就让她做了班长,胳膊上佩戴着“三道杠”的袖标,除了荣誉感,禾苗也渐渐懂得了“责任感”。
禾苗的同桌李军生原本是班级里不学无数、贪玩成性排行榜的三甲,这个王军生虽然不喜欢学习,在学校混日子,但是从来不会打架斗殴、欺负同学、拉帮结派,属于纯粹的自娱自乐型。禾苗刚刚入学的时候,因为没有多余的空位所以被安排到了王军生旁边,后来,她做了班长,老师认为禾苗能够担负起班长的职责,帮助同桌进步,班主任老师特意找两个人谈了话,让两个人结成“一帮一,一对红”。虽然禾苗经常被王军生气的七窍生烟,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同桌。
每天在操场上抓王军生回教室上课、学习,耐心地辅导他完成作业。刚开始的时候,王军生十分反感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班长“同桌”,他玩得好好的,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挺好,每天睡睡觉、打打球,看到女生跳皮筋的时候偶尔捣捣乱,舒服着呢。自从有了这个同桌,如同多了一块绊脚石,而且禾苗经常在操场上当众揪着他的耳朵,甚至满操场追着跑,逼迫他学习,实在有失颜面,上课的时候禾苗手里从来不离笔,一边听课记笔记,一边用来“提醒”睡觉的同桌。王军生常常在想,如果不是看在禾苗是女生的份儿上,早打得她满地找牙。
直到期中考试,卷子拿在手里,王军生第一次感觉到能够下笔,那些题仿佛熟识的老朋友。从前的考试,王军生总是直接写个名字,然后呼呼大睡,等着打铃交卷。那一次,王军生的考试破天荒及格了,那是他第一次获得小红花,第一次因为学习进步被老师表扬,同学们鼓励的掌声和赞扬的目光让他洋洋得意起来。
此刻,再看看旁边坐姿端正、两手交叠着放在桌子上,认真听讲地同桌。那是王军生第一次仔细打量禾苗,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的映衬下,十分可爱,有个同桌的感觉还不错,被老师表扬,被同学崇拜的感觉也不错。
在学校里,禾苗迅速成为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宠儿,然而在家里,春生却要面对更多的煎熬和无奈,她像马戏台上的流泪小丑,带着面具,左边是灿烂的微笑,右边是痛苦的泪滴,时刻转变不同的身份和性格,春生被两种情绪撕扯着。
季学礼每天忙着上班赚钱,在家里除了一部分时间用来睡觉,还要打理家务,每天疲惫不堪。大梅自从进了城,越发懒得管家,经常三餐并做两餐,除了送春生上学,每天到邻居家报到,有时候甚至待上一天,邻居是一户五口之家,上有公婆,下有一个五六岁的儿子,丈夫上班,小媳妇负责照顾家。
起初,春生只觉得妈妈是因为一个人在家无聊,才会整日里泡在邻居家,但是时间长了,她渐渐发现,并不是自己所想的样子。大梅常常在邻居家居然是为了见那个小媳妇的哥哥,姓苟,个子高挑,人形消瘦,脸部棱角分明,眼窝深邃,肤色惨白,生得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曾经因为手术切掉了半个肾,没有生育能力,或许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三十几岁仍然没有娶妻。
开始,两个人只是眉来眼去,春生妹妹看在眼里,心下便觉得不舒服,但凡她在家里的时候,总是寸步不离妈妈,她想要替爸爸守护好这个家,但春生毕竟只是个孩子,对于妈妈的背叛,她只能选择沉默。
爸爸已经去上夜班了,深夜,屋里的灯还亮着,春生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转过头刚要起身叫妈妈,嘴唇如同被胶水粘住,怎么也叫不出口。就在自己的身旁,那个男人横在妈妈的身上,两人竟然全身赤裸,大汗淋漓,颠鸾倒凤。
春生咬着嘴唇,脸色被吓得青紫,立时坐了起来,眼睛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两个人,大梅看到春生醒来,赶紧推开了苟姓男,男人倒是不太在意,慢吞吞地从大梅身上爬下来,捡了条裤子穿起来,坐在被子旁点燃了一颗烟。
“春生,你是不是要上厕所,妈陪你去。”大梅坐了起来,抓起身边的衣服穿了起来。“那个被子,是我爸爸的。”春生用尽力气把妈妈身旁的被子拉了过来,她紧咬牙关,恶狠狠地看了苟姓男一眼,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春生硬生生将眼泪留在了眼眶里。
“春生,我告诉你,你不行告诉你爸,如果你爸知道了,肯定来气,要是给你爸气死了,我也走,到时候这个家里就剩你自己了,看你怎么办。”大梅严肃地警告着春生。苟姓男也说了话:“春生,你妈都是为你好,只要你保密,叔叔给你买好吃的,叔叔家还有游戏机,你随便玩。”说着话,他深深嘬了一口烟,烟的火点更亮了,这一点亮深深刺痛了春生的眼睛,她心里装满了愤怒、委屈、憎恨。
后半夜,春生没有再入睡,而是僵直的坐在那里,沉默地陪着眼前的这对狗男女,直到天快亮,那个男人才晃悠悠地离开。这时的春生眼睛红肿,布满了血丝,脑子沉重,脚下轻飘,蓬头垢面。
“春生,洗把脸吧,吃完饭还要上学。”大梅早起给春生做了早饭,春生却没有什么胃口,随意吃了几口,背起书包便往学校的方向走去,她知道自己狼狈极了,她不想让爸爸看到自己的样子,这样爸爸一定会知道真相的,如果爸爸得知了一切,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也许这个原本摇摇欲坠的家就真的不存在了。
禾苗如同丢了魂一般,一整天没有听进去老师的课程,同桌发现禾苗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与活泼,只是伏在桌子上一味的睡觉,他觉察到了禾苗的反常,追问了几句,禾苗机械地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再次趴在了桌子上。
一连几天,禾苗的状态如同游魂一般,同桌李军生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报告给了老师,他知道,禾苗一定是遇到什么无法解决的烦心事了,她平时最信任的就是班主任老师,李军生想要让老师帮助自己的同桌渡过难关。
班主任老师也发现最近几天,禾苗的表现和平时反差比较大,作为班长,显然给其他孩子带去了不好的影响,她决定找禾苗好好谈一谈。
初次进城,春生无论看到什么都感到新鲜无比,季学礼为了更快到事先租住的住所,选择了打车,那是春生平生第一次坐小汽车,上车时兴奋不已,下车时头晕目眩,呕吐不止,经过鉴定,春生无疑是晕车的体质,为此她十分不明白,坐车虽然快,但是会令身体十分难受,为何人们还要花钱坐车呢,岂不是花钱买罪受,那之后很长时间,春生宁可走着,也不愿意坐车。
穿过那些安于现状的居民楼,但他们的新家依然是一处独栋的水泥结构的平房,左邻右舍院墙相隔,走进屋子里,只有厨房和内室,厨房并不是很大,有灶台、煤炉和壁橱,里边还有一些厨房用具,内室的炕足够一家三口住了,除了季学礼事先添置的被褥,没有更多的家具。
过了几天,大梅带着所有的家具也来到了新家,大梅对新家也比较满意,毕竟是独居,省掉了许多麻烦。
季学礼所在的水泥工厂三班制,虽然工作辛苦一些,但是好在收入尚可,能够支撑全家的花销,他也结下了一帮同样来自外地的工友朋友,多亏工友的帮忙,为春生就近找了一所小学。为了保证春生不被找到,能够安静的上学,两口子还为春生改了名字:禾苗,还将春生的长发剪掉,烫了一头卷发,像活脱脱的洋娃娃。为了能够更符合实际,季学礼给自己也临时起了一个假名字:禾江,为了能够让孩子顺利入学,季学礼拜托工友想办法给弄了假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的学籍,当然,季学礼是本分的老实,这些东西也只用于孩子上学,其他时候,所有的信息都是真实的。
就这样,禾苗来到了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校园生活。禾苗非常的聪明,学习认真努力,很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老师的赞扬和新同学们的赞赏,收获了一群可爱的玩伴,不久之后,老师就让她做了班长,胳膊上佩戴着“三道杠”的袖标,除了荣誉感,禾苗也渐渐懂得了“责任感”。
禾苗的同桌李军生原本是班级里不学无数、贪玩成性排行榜的三甲,这个王军生虽然不喜欢学习,在学校混日子,但是从来不会打架斗殴、欺负同学、拉帮结派,属于纯粹的自娱自乐型。禾苗刚刚入学的时候,因为没有多余的空位所以被安排到了王军生旁边,后来,她做了班长,老师认为禾苗能够担负起班长的职责,帮助同桌进步,班主任老师特意找两个人谈了话,让两个人结成“一帮一,一对红”。虽然禾苗经常被王军生气的七窍生烟,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同桌。
每天在操场上抓王军生回教室上课、学习,耐心地辅导他完成作业。刚开始的时候,王军生十分反感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班长“同桌”,他玩得好好的,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挺好,每天睡睡觉、打打球,看到女生跳皮筋的时候偶尔捣捣乱,舒服着呢。自从有了这个同桌,如同多了一块绊脚石,而且禾苗经常在操场上当众揪着他的耳朵,甚至满操场追着跑,逼迫他学习,实在有失颜面,上课的时候禾苗手里从来不离笔,一边听课记笔记,一边用来“提醒”睡觉的同桌。王军生常常在想,如果不是看在禾苗是女生的份儿上,早打得她满地找牙。
直到期中考试,卷子拿在手里,王军生第一次感觉到能够下笔,那些题仿佛熟识的老朋友。从前的考试,王军生总是直接写个名字,然后呼呼大睡,等着打铃交卷。那一次,王军生的考试破天荒及格了,那是他第一次获得小红花,第一次因为学习进步被老师表扬,同学们鼓励的掌声和赞扬的目光让他洋洋得意起来。
此刻,再看看旁边坐姿端正、两手交叠着放在桌子上,认真听讲地同桌。那是王军生第一次仔细打量禾苗,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的映衬下,十分可爱,有个同桌的感觉还不错,被老师表扬,被同学崇拜的感觉也不错。
在学校里,禾苗迅速成为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宠儿,然而在家里,春生却要面对更多的煎熬和无奈,她像马戏台上的流泪小丑,带着面具,左边是灿烂的微笑,右边是痛苦的泪滴,时刻转变不同的身份和性格,春生被两种情绪撕扯着。
季学礼每天忙着上班赚钱,在家里除了一部分时间用来睡觉,还要打理家务,每天疲惫不堪。大梅自从进了城,越发懒得管家,经常三餐并做两餐,除了送春生上学,每天到邻居家报到,有时候甚至待上一天,邻居是一户五口之家,上有公婆,下有一个五六岁的儿子,丈夫上班,小媳妇负责照顾家。
起初,春生只觉得妈妈是因为一个人在家无聊,才会整日里泡在邻居家,但是时间长了,她渐渐发现,并不是自己所想的样子。大梅常常在邻居家居然是为了见那个小媳妇的哥哥,姓苟,个子高挑,人形消瘦,脸部棱角分明,眼窝深邃,肤色惨白,生得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曾经因为手术切掉了半个肾,没有生育能力,或许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三十几岁仍然没有娶妻。
开始,两个人只是眉来眼去,春生妹妹看在眼里,心下便觉得不舒服,但凡她在家里的时候,总是寸步不离妈妈,她想要替爸爸守护好这个家,但春生毕竟只是个孩子,对于妈妈的背叛,她只能选择沉默。
爸爸已经去上夜班了,深夜,屋里的灯还亮着,春生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转过头刚要起身叫妈妈,嘴唇如同被胶水粘住,怎么也叫不出口。就在自己的身旁,那个男人横在妈妈的身上,两人竟然全身赤裸,大汗淋漓,颠鸾倒凤。
春生咬着嘴唇,脸色被吓得青紫,立时坐了起来,眼睛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两个人,大梅看到春生醒来,赶紧推开了苟姓男,男人倒是不太在意,慢吞吞地从大梅身上爬下来,捡了条裤子穿起来,坐在被子旁点燃了一颗烟。
“春生,你是不是要上厕所,妈陪你去。”大梅坐了起来,抓起身边的衣服穿了起来。“那个被子,是我爸爸的。”春生用尽力气把妈妈身旁的被子拉了过来,她紧咬牙关,恶狠狠地看了苟姓男一眼,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春生硬生生将眼泪留在了眼眶里。
“春生,我告诉你,你不行告诉你爸,如果你爸知道了,肯定来气,要是给你爸气死了,我也走,到时候这个家里就剩你自己了,看你怎么办。”大梅严肃地警告着春生。苟姓男也说了话:“春生,你妈都是为你好,只要你保密,叔叔给你买好吃的,叔叔家还有游戏机,你随便玩。”说着话,他深深嘬了一口烟,烟的火点更亮了,这一点亮深深刺痛了春生的眼睛,她心里装满了愤怒、委屈、憎恨。
后半夜,春生没有再入睡,而是僵直的坐在那里,沉默地陪着眼前的这对狗男女,直到天快亮,那个男人才晃悠悠地离开。这时的春生眼睛红肿,布满了血丝,脑子沉重,脚下轻飘,蓬头垢面。
“春生,洗把脸吧,吃完饭还要上学。”大梅早起给春生做了早饭,春生却没有什么胃口,随意吃了几口,背起书包便往学校的方向走去,她知道自己狼狈极了,她不想让爸爸看到自己的样子,这样爸爸一定会知道真相的,如果爸爸得知了一切,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也许这个原本摇摇欲坠的家就真的不存在了。
禾苗如同丢了魂一般,一整天没有听进去老师的课程,同桌发现禾苗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与活泼,只是伏在桌子上一味的睡觉,他觉察到了禾苗的反常,追问了几句,禾苗机械地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再次趴在了桌子上。
一连几天,禾苗的状态如同游魂一般,同桌李军生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报告给了老师,他知道,禾苗一定是遇到什么无法解决的烦心事了,她平时最信任的就是班主任老师,李军生想要让老师帮助自己的同桌渡过难关。
班主任老师也发现最近几天,禾苗的表现和平时反差比较大,作为班长,显然给其他孩子带去了不好的影响,她决定找禾苗好好谈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