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两只猩猩
梦中的木木无声地不满着——竟然这样形容人家的脸?怎么听起来就这么的别扭歪解啊。因为你这个只会唱出《两只猩猩》的家伙,语文不过关,哼,所以本小姐心胸开阔,懒得跟你一般见识!
咦,这水蜜桃的脸还可以这样掐啊,第一次发现。
左恩好奇着,捏着她的脸颊就提了上来。触感真好啊,粉粉的,水水的……
嗯,感觉上,把水蜜桃的汁水全掐出来了。当他的手指划过她的小下巴,停驻在她粉嫩的玫瑰唇瓣时,玩耍的心情立刻停顿了。
哇,她的嘴唇在咿呀咿呀说话吗?
仔细侧耳聆听,断断续续的又听不清楚。
但那朵玫瑰花,开得实在是太娇嫩动人了,鲜滑的,柔嫩的,美味的……
所有的他学过的形容词全派上了用场。
这些有限的词句,在他的脑海里像水晶果冻那样,滚过来,又滚过去。
没办法,语文不过关。就只好把这几个可怜巴巴,瘦不拉叽的词汇全捧过来装饰一番了。
哎,实在是完全不能把自己想说的话完美地表达出来。泪奔……
左恩再次苦思冥想后,决定放弃——这不是俺的强项,俺同意略过——拍死!
不过,玫瑰开了,就要摘的。这是书上说的。
花开不摘,是对花朵的不尊重。
花开不摘,是一种非常可耻的浪费。
花开不摘,对不起天地良心,对不起伟大的祖国人民,也对不起观看本书的所有观众朋友。
为了满足所有观众朋友的要求,俺决定为革命献身!
再者,看你盛开得这么累的份上,俺决定摘了私藏!
左恩对自己说:“我觉得呢,采花大盗其实都是爱花之人啊。”
说完后,他小抿了下嘴角,红润的颜色,一抹红在他牛奶般白皙的脸上升腾着——那个……我要咬了!
嗯……
香滑的肌肤,玫瑰的唇瓣。
他的花痴永远都是香香的。
他搂着她,甜蜜袭上心头,久久徘徊。
她就这样在他怀里,安全幸福地沉睡着,浸入美梦,但愿永远也不要醒来。
拉起她的手,十指相握。
记得有句诗是这样说的——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所有的什么形容爱情的美丽句子,他都模糊不清了,差不多全忘记了,就只有这首出自《诗经·邶风·击鼓》的诗,此刻如此贴切地浮现在自己的心上。
他打着节拍,非常有感情地念叨——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样咬
炫坐在城堡的门外。
在接近大门的时候,他突然叫司机停下。
他想靠在城墙上吸口烟。
只是,想吸烟而已。很简单的想法。
他拿烟的手有点发抖,他眯着眼睑,细密的光线透过树梢投在他的黑眼圈上……眼眶边淡淡的笼着一层黑纱……仿佛是黑夜中的皎月清辉被乌云遮盖……
他看着手上的烟好一会儿,想起刚才司机诧异的眼光。有点想笑。
他说:“给我支烟。马上!”
司机愣了好半天,才搜索而来。
道理很简单,在流川世家做事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
其一:不能吸烟!
其二:不能多话!
其三:保护主子!
其四:主子的命令是一切!
这四条,哪条做不到,就得辞职!
想来,这烟,司机不知道藏多久了——烟身上有斑点,开始发霉了。
其一和其四是自相矛盾的,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规矩都是自相矛盾的!
在给与不给之间,不管是哪个选择,这个司机都注定被辞退了。
这就是有钱人的规矩。
它的要求人人服从,却又处处显示出人人服从就是笨蛋的道理。
最终,炫叹了口气,用力的揉碎了。
他有心脏病,不能吸烟!
四周很静,只有风,在耳边张狂地跳舞。
他的地瓜木木在温莎城堡里。所以,他披星戴月地连夜横冲过来。
雪儿的电话很急,她大声的哭,哭得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她说他的地瓜木木很危险地从丹麦境内逃出来了。
其间的过程,她说的片断只有电影才能演绎得出来。
雪儿在电话那头哭诉,他的心就在电话的另一头疼痛。
她哭得越多,他的心就痛得越麻木。
到最后,他都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心的人吧。连疼都痛得没知觉了。
她说他的地瓜木木很狼狈,很受歧视的从狗洞似的后花园侧门进入温莎城堡。
她说她们翻过了那座山,从很泥泞的发着恶臭的山路,四脚并爬地挤了过去。
她总是哭……号啕大哭,好似除了哭,她不能再做什么了。
那一刻,他手上拿的杯水全沸腾了。顷刻间全泼在了地上!
在他的眼中,温莎城堡,算个什么东西!
他如此的鄙夷着这座奢侈浮华的城堡!他从骨子里看不起那个海盗出身的公爵大人!
只要他想要的东西,什么时候没得到过?
只要他地瓜木木想要的东西,只要他能办到的,就是行骗——坑,抢,拐,卖!他都有本事搞到手!
他从没想过,他的地瓜木木会受到如此的冷遇!
他更不知道左恩是干什么吃的!
他的地瓜木木竟然会费了这么多功夫,这么辛苦地去找左恩!
左恩那只下贱无用的米虫,难道真的就只知道吃喝拉撒,外带睡懒觉?
他满腔的怒火无处可发,只知道胸膛的那颗心可能已经沉溺而亡了!
他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想事情,以他现在的心情进温莎城堡,第一时间就会冲进去和左恩打架!
他控制不了自己!
他的地瓜木木毁容了!真的,终于知道为什么雪儿会哭得这么难以自制了。
她那样撕心裂肺的控诉,是因为雪儿认为他没有做到做为她家公主的未婚夫所应尽的责任。
第一次,他如此的憎恨自己!
在他有能力保护她的情况下,他没有保护好她。
他不应该把地瓜木木让给左恩!
因为至始至终,地瓜木木所受的伤害皆因左恩而起。
他太傻了!太心软了!
他天真的想当然,天真的退让,却间接地把自己的未婚妻送上了苦难的刑台!
阳光金线,刺人眼,白晃晃地投在炫的脸庞上。
太白了,他的脸色,白若雪,苍若纸。
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纯雪色……在阳光之下,它的颜色如此的哀伤……
七色光笼罩在他墨黑色的头发上,闪着点点光圈。
他低下头,抱着自己的膝盖,靠在墙脚上想事情。墙脚边上有蝴蝶飞过,也有蜘蛛在攀爬。
几丝蛛网,缠在了他的头丝上。轻缀着像雨丝儿一般。
地上散落着烟丝,空气中也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那种味道浸着忧伤;宛若缠在手上的芊藤,被截断了根茎,那残骸攀在手指上,还延喘着,唱着心伤的歌谣。
泥土因为这几天下雨的关系,是湿润的。在空气中轻轻的嗅,还能闻到微腥夹带着花清香的气息。
有一双粉色的鞋子,慢慢地接近他,鞋尖上,绣着一朵金色雏菊,菊瓣上轻沾着微小的泥土。
笔直的小脚,像水仙花的纤茎,婉约玉立,站定的时候会有一种沁人的芬芳袭来,顿有一种修竹的挺拔!
她轻轻地蹲下来,风拂过她檀黑的碎发,飘飘如羽翼。
“炫,你坐在这里晒太阳吗?”
这清越的声线,水流一般轻缓地流淌,滋润着他干涸的心田。
这声音是真的吗?真的吗,是真的吗?
瞬间,他瞪大眼,刚才空洞的望着地面泥巴发呆的眼睛,顿时回了神,不再寂寥无一物。
满满的薄光雾气,顷刻全聚拢而来。
水凝珠子,像吐纳沙粒的珍贝一样,凝聚成珠。
成珠是非常漂亮,但没有人知道蕴育一颗珍珠泪,要历尽多少艰辛,要捱过多少苦难,要忍耐多久的黑暗彷徨!
这珍珠泪,颗颗晶莹剔透,粒粒滚落……
“啪啦”一声,清脆异常!
他不敢确定地抬头,缓缓地、慢慢地抬起。
时光回溯,仿佛他们不曾分开。
五岁的时候。
在樱花树下,当烂漫的樱花开始漫洒的时候,他有了自己的小新娘。
她睁着大眼睛,黑琉璃的神采在飞扬。
她笑起来的时候缺了两颗大门牙,冲着他指了指樱花树。
然后,他就赴汤蹈火地去爬树啦!
十五年华,弹指一间,繁花落尽。
因为,这十五年里没有她,所以一切都过得快若白驹过隙,一尘漂白。
二十岁。
豆蔻年华正风茂,可是,或许是本身太过聪颖的原因,他比同龄人更早一步看破了繁华背后的苍桑。
他真的太聪明了,聪明得觉得这世间的一切得来实在是太容易了。容易得没有挑战性。
所以,总觉得这大千世界,原来这么乏味无聊,他甚至于不知道这个世界创造他出来,到底是了为什么?
难道就是为了看这个一再重复的,毫无意思的世界?
他天生有一种天赋,学什么东西都上手,过目不忘。
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只要他想得到的东西,就能翻手成云,覆成雨。
已经没有什么惊奇的事,可以让他驻足了。
他会对每个人微笑,当微笑已经成为一种掩盖内心想法的动作,他也就失去了微笑的内质。
他知道,十岁之前是蛮无趣的,十岁以后,除了左恩能让他惊喜之外,他的人生就是一种重复的无聊叠加!
直到在学院里重新遇见了他的小新娘。
她依旧睁着乌溜溜乱转的大眼睛,用好奇的神情打量着他;依旧笑得没心没肺,她的笑,是一种内心世界快乐的表达。
咦,这水蜜桃的脸还可以这样掐啊,第一次发现。
左恩好奇着,捏着她的脸颊就提了上来。触感真好啊,粉粉的,水水的……
嗯,感觉上,把水蜜桃的汁水全掐出来了。当他的手指划过她的小下巴,停驻在她粉嫩的玫瑰唇瓣时,玩耍的心情立刻停顿了。
哇,她的嘴唇在咿呀咿呀说话吗?
仔细侧耳聆听,断断续续的又听不清楚。
但那朵玫瑰花,开得实在是太娇嫩动人了,鲜滑的,柔嫩的,美味的……
所有的他学过的形容词全派上了用场。
这些有限的词句,在他的脑海里像水晶果冻那样,滚过来,又滚过去。
没办法,语文不过关。就只好把这几个可怜巴巴,瘦不拉叽的词汇全捧过来装饰一番了。
哎,实在是完全不能把自己想说的话完美地表达出来。泪奔……
左恩再次苦思冥想后,决定放弃——这不是俺的强项,俺同意略过——拍死!
不过,玫瑰开了,就要摘的。这是书上说的。
花开不摘,是对花朵的不尊重。
花开不摘,是一种非常可耻的浪费。
花开不摘,对不起天地良心,对不起伟大的祖国人民,也对不起观看本书的所有观众朋友。
为了满足所有观众朋友的要求,俺决定为革命献身!
再者,看你盛开得这么累的份上,俺决定摘了私藏!
左恩对自己说:“我觉得呢,采花大盗其实都是爱花之人啊。”
说完后,他小抿了下嘴角,红润的颜色,一抹红在他牛奶般白皙的脸上升腾着——那个……我要咬了!
嗯……
香滑的肌肤,玫瑰的唇瓣。
他的花痴永远都是香香的。
他搂着她,甜蜜袭上心头,久久徘徊。
她就这样在他怀里,安全幸福地沉睡着,浸入美梦,但愿永远也不要醒来。
拉起她的手,十指相握。
记得有句诗是这样说的——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所有的什么形容爱情的美丽句子,他都模糊不清了,差不多全忘记了,就只有这首出自《诗经·邶风·击鼓》的诗,此刻如此贴切地浮现在自己的心上。
他打着节拍,非常有感情地念叨——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样咬
炫坐在城堡的门外。
在接近大门的时候,他突然叫司机停下。
他想靠在城墙上吸口烟。
只是,想吸烟而已。很简单的想法。
他拿烟的手有点发抖,他眯着眼睑,细密的光线透过树梢投在他的黑眼圈上……眼眶边淡淡的笼着一层黑纱……仿佛是黑夜中的皎月清辉被乌云遮盖……
他看着手上的烟好一会儿,想起刚才司机诧异的眼光。有点想笑。
他说:“给我支烟。马上!”
司机愣了好半天,才搜索而来。
道理很简单,在流川世家做事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
其一:不能吸烟!
其二:不能多话!
其三:保护主子!
其四:主子的命令是一切!
这四条,哪条做不到,就得辞职!
想来,这烟,司机不知道藏多久了——烟身上有斑点,开始发霉了。
其一和其四是自相矛盾的,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规矩都是自相矛盾的!
在给与不给之间,不管是哪个选择,这个司机都注定被辞退了。
这就是有钱人的规矩。
它的要求人人服从,却又处处显示出人人服从就是笨蛋的道理。
最终,炫叹了口气,用力的揉碎了。
他有心脏病,不能吸烟!
四周很静,只有风,在耳边张狂地跳舞。
他的地瓜木木在温莎城堡里。所以,他披星戴月地连夜横冲过来。
雪儿的电话很急,她大声的哭,哭得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她说他的地瓜木木很危险地从丹麦境内逃出来了。
其间的过程,她说的片断只有电影才能演绎得出来。
雪儿在电话那头哭诉,他的心就在电话的另一头疼痛。
她哭得越多,他的心就痛得越麻木。
到最后,他都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心的人吧。连疼都痛得没知觉了。
她说他的地瓜木木很狼狈,很受歧视的从狗洞似的后花园侧门进入温莎城堡。
她说她们翻过了那座山,从很泥泞的发着恶臭的山路,四脚并爬地挤了过去。
她总是哭……号啕大哭,好似除了哭,她不能再做什么了。
那一刻,他手上拿的杯水全沸腾了。顷刻间全泼在了地上!
在他的眼中,温莎城堡,算个什么东西!
他如此的鄙夷着这座奢侈浮华的城堡!他从骨子里看不起那个海盗出身的公爵大人!
只要他想要的东西,什么时候没得到过?
只要他地瓜木木想要的东西,只要他能办到的,就是行骗——坑,抢,拐,卖!他都有本事搞到手!
他从没想过,他的地瓜木木会受到如此的冷遇!
他更不知道左恩是干什么吃的!
他的地瓜木木竟然会费了这么多功夫,这么辛苦地去找左恩!
左恩那只下贱无用的米虫,难道真的就只知道吃喝拉撒,外带睡懒觉?
他满腔的怒火无处可发,只知道胸膛的那颗心可能已经沉溺而亡了!
他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想事情,以他现在的心情进温莎城堡,第一时间就会冲进去和左恩打架!
他控制不了自己!
他的地瓜木木毁容了!真的,终于知道为什么雪儿会哭得这么难以自制了。
她那样撕心裂肺的控诉,是因为雪儿认为他没有做到做为她家公主的未婚夫所应尽的责任。
第一次,他如此的憎恨自己!
在他有能力保护她的情况下,他没有保护好她。
他不应该把地瓜木木让给左恩!
因为至始至终,地瓜木木所受的伤害皆因左恩而起。
他太傻了!太心软了!
他天真的想当然,天真的退让,却间接地把自己的未婚妻送上了苦难的刑台!
阳光金线,刺人眼,白晃晃地投在炫的脸庞上。
太白了,他的脸色,白若雪,苍若纸。
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纯雪色……在阳光之下,它的颜色如此的哀伤……
七色光笼罩在他墨黑色的头发上,闪着点点光圈。
他低下头,抱着自己的膝盖,靠在墙脚上想事情。墙脚边上有蝴蝶飞过,也有蜘蛛在攀爬。
几丝蛛网,缠在了他的头丝上。轻缀着像雨丝儿一般。
地上散落着烟丝,空气中也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那种味道浸着忧伤;宛若缠在手上的芊藤,被截断了根茎,那残骸攀在手指上,还延喘着,唱着心伤的歌谣。
泥土因为这几天下雨的关系,是湿润的。在空气中轻轻的嗅,还能闻到微腥夹带着花清香的气息。
有一双粉色的鞋子,慢慢地接近他,鞋尖上,绣着一朵金色雏菊,菊瓣上轻沾着微小的泥土。
笔直的小脚,像水仙花的纤茎,婉约玉立,站定的时候会有一种沁人的芬芳袭来,顿有一种修竹的挺拔!
她轻轻地蹲下来,风拂过她檀黑的碎发,飘飘如羽翼。
“炫,你坐在这里晒太阳吗?”
这清越的声线,水流一般轻缓地流淌,滋润着他干涸的心田。
这声音是真的吗?真的吗,是真的吗?
瞬间,他瞪大眼,刚才空洞的望着地面泥巴发呆的眼睛,顿时回了神,不再寂寥无一物。
满满的薄光雾气,顷刻全聚拢而来。
水凝珠子,像吐纳沙粒的珍贝一样,凝聚成珠。
成珠是非常漂亮,但没有人知道蕴育一颗珍珠泪,要历尽多少艰辛,要捱过多少苦难,要忍耐多久的黑暗彷徨!
这珍珠泪,颗颗晶莹剔透,粒粒滚落……
“啪啦”一声,清脆异常!
他不敢确定地抬头,缓缓地、慢慢地抬起。
时光回溯,仿佛他们不曾分开。
五岁的时候。
在樱花树下,当烂漫的樱花开始漫洒的时候,他有了自己的小新娘。
她睁着大眼睛,黑琉璃的神采在飞扬。
她笑起来的时候缺了两颗大门牙,冲着他指了指樱花树。
然后,他就赴汤蹈火地去爬树啦!
十五年华,弹指一间,繁花落尽。
因为,这十五年里没有她,所以一切都过得快若白驹过隙,一尘漂白。
二十岁。
豆蔻年华正风茂,可是,或许是本身太过聪颖的原因,他比同龄人更早一步看破了繁华背后的苍桑。
他真的太聪明了,聪明得觉得这世间的一切得来实在是太容易了。容易得没有挑战性。
所以,总觉得这大千世界,原来这么乏味无聊,他甚至于不知道这个世界创造他出来,到底是了为什么?
难道就是为了看这个一再重复的,毫无意思的世界?
他天生有一种天赋,学什么东西都上手,过目不忘。
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只要他想得到的东西,就能翻手成云,覆成雨。
已经没有什么惊奇的事,可以让他驻足了。
他会对每个人微笑,当微笑已经成为一种掩盖内心想法的动作,他也就失去了微笑的内质。
他知道,十岁之前是蛮无趣的,十岁以后,除了左恩能让他惊喜之外,他的人生就是一种重复的无聊叠加!
直到在学院里重新遇见了他的小新娘。
她依旧睁着乌溜溜乱转的大眼睛,用好奇的神情打量着他;依旧笑得没心没肺,她的笑,是一种内心世界快乐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