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蒙古鞑子射过了第一轮箭雨,眼看冲锋在最前面的骑兵就要越过新挖的堑壕的时候,直等他们临近射程,明军才探出头来,身体齐刷刷的后仰,抛出一瓶瓶装满了特制猛火油的瓷瓶。
    这种猛火油里面装有一部分水,一部分火油,另外还有一部分空着,以及一些其他特制的军方材料,用棉布条从瓶口塞入,用蜡封死,像极了后世的燃烧瓶。
    这种极其危险的军事物资平时都是需要严加看护的,战时士兵点燃棉条,抛出瓶子,瓶子碎裂之后,猛火油会被棉条点燃,因为水的流动性比较强,火的势头会随着水迅速蔓延。
    经过提炼的火油是极其危险的东西,他不会被水扑灭,一旦沾在身上,生不如死。
    胡鹤带来的猛火油几乎被消耗一空,不过因为背后有唐县支援的缘故,这一场仗还是可以继续打下去的。
    随着火势燃烧腾起,蒙古方面发出了一阵阵凄惨的叫声。
    战马终究是逃脱不了其动物的本能,被突如其来的烈火吓得转头乱跑,不肯再往前冲锋,而蒙古鞑子的阵型瞬间混乱起来。
    “军中的装备越来越夸张了,这东西搁在之前,听都没听说过。”胡鹤站在后方,看着一丛丛炸起的赤色火焰,对王道连说道:“日后投掷科目还是得抓紧,听说咱们在这块训练成绩上一直比不过第三师,那怎么行!还有就是得有火铳,咱们杀手连也不能一直拿着刀枪跟人傻傻拼命。现在傻子都看出来了,火铳到底要厉害得多。”
    王道连看着前面乌压压冲上来的蒙古鞑子,良久方才镇定心神,道:“拿了火铳,一旦被贴身就没办法了。”
    “背上把长刀呗。”胡鹤道:“十五步开外用火铳,贴身了就用长刀。反正不能光挨打,不还手啊。”
    王道连想想也有道理,道:“我见军报上写的,西方进呈过一种火铳,前面是火铳,后面的枪托是弯刃,射完之后倒过来就能砍杀。就是容易误伤自己,咱们又强调阵法,很容易伤到同袍。”
    胡鹤不以为然,道:“咱们是天天要操练的官兵,又不是那些乡勇。这都能伤到自己人实在是蠢蛋!”他顿了顿,看着几杆长枪捅死了一个蒙古鞑子骑兵,又道:“实在不行,三眼铳也是可以考虑的。”
    “除了重些,倒也不错。”王道连十分不适应前面厮杀,后面的主官却是谈笑如故,显得颇为局促。
    胡鹤看到王道连这副模样,又觉得有些好笑,道:“老王,你第一次上阵是什么时候?怎么看着跟新兵蛋子似的。”
    “去年,投军之后三个月。”王道连挺了挺胸。
    “呵呵。”胡鹤轻笑一声。
    王道连听出里面的不屑,不服气道:“排长第一遭上阵又是何时?”
    “不知道。”胡鹤随意道:“从记事开始就在打仗,从未停过。”
    王道连茫然以对,怀疑这个排长是否在吹牛。
    胡鹤认真道:“你是有钱人家出身吧?还读过私塾,差点就进了学?”
    王道连微微点头,胡鹤又道:“我从小跟着父亲在流民大军里讨生活。白天学杀人。晚上学识字。从这个匪营并到另一个匪营,有时候莫名其妙就打进了县城抢粮抢银子,有时候还在梦里就换了大王。最后跟了陛下,才算是个人。等你阅历多些,就跟我一样了。”
    这其中多少也有胡鹤吹牛的成分,不过效果很不错,果然将王道连这个弃笔投戎的参谋唬得一愣一愣。再不敢轻视。
    不过在生死问题上,胡鹤的确比旁人见得多。非但见惯了沙场上战死,还习惯了各种冻饿而死。从小到大耳濡目染,要他珍惜生命就是个笑话。
    ——生命有什么好珍惜的?一死一大把。
    胡鹤将注意力放在蒙古鞑子那边,他们在接连冲了数次之后,竟然还没有改变战术,真是一帮死脑筋。胡鹤心中暗道。
    天光渐渐黯淡。
    蒙古鞑子仍旧固执而残忍地冲杀着,只有每一波都冲到了极致,方才退回去重新整队再次冲过来。
    随着体能的消耗。明军的战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持续增加。胡鹤索性带着直属队填补到了第一线,又临时拉了民夫作为壮丁,担任辅兵任务:主要是壮士气,吓唬对面的蒙古鞑子。
    “排长,各大队的伤亡都有点大,是不是先撤回城内。”周训导亲自找到了刚刚从短兵相接处退下来的胡鹤,沉声问道。
    胡鹤杀得双眼通红,从喉间发出两声怪异的声响。方才嘶哑道:“死了多少?”
    “近三成。”
    “三成都不到撤什么撤!”胡鹤横眼瞪了过去:“咱们一师是什么营伍!才战损三成就撤,难道是工兵营么!从伤员中征召能上阵杀敌的。咱们反攻一场。”他望了望天色:“打完也就该吃晚饭了。”
    ……
    天上已经出现了一颗颗亮星,残存的光亮使人勉强不被地上的尸体绊倒。
    拉克申日看着这道怎么都冲不过去的简单防线,心火烧得唇边冒泡。他想不通,为什么这支明军死伤惨重之下竟然还不投降、逃跑,反倒还能集结起整齐的阵型。
    突然之间,一声穿云崩石的号声让拉克申日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明军竟然走出了工事。人挨人,肩并肩,手持长枪朝自己这边大步踏进。
    如一的步伐踩得大地震动。地上的石子纷纷跳动,仿佛急不可耐地想加入这场血腥盛宴。
    天空中传来归巢的鸦啼,像是不归人的嘲讽。
    “大明~”胡鹤站在临时组建起来的方阵之前。嘶声力竭地喊道。
    “万胜!”疲惫且带着伤痕的战士沉声呼应。
    明军组成的三排四十五人方阵,喊着大明新军的口号,以匀定的速度朝蒙古鞑子骑阵踏了过去。
    零星的弓箭射入明军阵中,几乎每走一步都有人倒下。
    没有倒下的战士跨过同袍的尸体,继续坚定地朝前踏进。所有的恐惧和紧张,都随着呼应主官的口号而发泄出来,直到进入战场。
    拉克申日很怀念大草原上的战斗,碰到这样的步兵完全可以左右散开两边迂回,用骑弓轻箭射得他们身心崩溃。
    可惜这里根本没有迂回的空间……
    “射死他们!”拉克申日喊道。
    胡鹤几乎在拉克申日喊叫的同时,也下达了抛击的命令。
    四十五个猛火油瓶几乎同时飞上了天,划过一道道弧线,落在蒙古鞑子骑阵之中。
    突然腾起的火焰惊吓得蒙古鞑子纷纷后撤,场面再次失控,混乱不堪。
    “烟雾弹!”胡鹤喊道。
    阵列最前的藤牌手们纷纷解下背着的烟雾弹。
    这种原本该用虎蹲或是弗朗机发射的炮弹,现在只能使用人力投掷。烟雾弹落在大火之中,外面的那层藤麻外壳瞬间被引燃,里面各种天然植物填充料在火焰中散发出阵阵刺鼻浓烟。
    人能够控制自己不吸入过多的毒烟,但马却没有办法掩住口鼻。而且马类的嗅觉比之人类更为敏感,不受控制地狂躁起来。
    “退!”胡鹤竖起一个拳头,宣布退兵。
    整个方阵一如进攻时候的节奏,从容退回了工事之后,甚至没有忘记带走地上躺着的同袍尸体。
    拉克申日没有想到战事终了的时候竟然被明军反攻了一把,士气大挫。在这里没有军资,根本无从修建营寨,他只能再次退回昨晚的宿营地。虽然那边的营寨也被烧得差不多了,起码地方大,真有事也能跑动地起来。
    看着蒙古鞑子就此退兵,飞虎旗下的明军纷纷欢呼起来。
    胡鹤却是一脸凝重:“阜平的人马怎么一整天都没到?”
    “恐怕是山路难走。”王道连道。
    “会不会是消息没传到?”胡鹤有些忧虑,道:“派人再去!”
    不等新的一批人派出去,之前去报信的探马正巧回来,同时带来了阜平守军的回执。上面清楚地说明,那位名叫张永阔的把总已经得到了消息,并且应诺尽快出兵。
    “不会走这么慢吧?”胡鹤心中疑惑
    从接到军报开始,张永阔就立刻组织所部连夜行军,只是晚上的山路实在难走,就连当地的向导都难以保证肯定能走对。这样紧赶慢赶,张永阔一路都没有遭遇蒙古鞑子部队,直到发现前头有了人烟,打听之下才知道自己走岔了路,再往前走就要到顺平了。
    当下只能回头,时间却也这么被耽误掉了。
    更让胡鹤后来看得想吐血的是,这位把总竟然带了五门虎蹲炮。这种早先被装配在营一级的火炮,现在也会装备给负有重要任务的连级部队。然而张永阔带着火炮救援,这速度能快到哪里去?
    张永阔心里琢磨,要是不到迫不得已,对面足足有三五千蒙古鞑子的叛军骑兵,自己手底下满打满算就只有五六百人,这点本钱,还要抽出部分来留守阜平和龙泉关,能抽调过去三百人已经很了不得了。不带上火炮这样的大杀器,难道能够用血肉之躯以一当十?
    只是,原本十分有力的理由,在胡鹤以百人兵力抵抗三千骑兵的事实面前,就成了笑话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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