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身去,发现来人是一个干瘦干瘦的年轻人,染了头很时髦的黄毛。
    这黄毛他认得,是附近某黑道老大手下的一名马仔——鉴于那间娱乐城也是殷父何伟堂何老板的产业,所以阿虎和黄毛也算是个拐弯抹角的“同门”。
    “怎么样啊,阿虎。”
    黄毛一路小跑追上阿虎,伸长手臂,往他肩上一搭,一副哥俩好的熟络模样。
    “最近你们’堂口‘出了大事啊!金城闻名,全世界都知道咯!”
    阿虎皱起眉,很想反驳两句,奈何嘴笨舌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一把甩开搭在肩上的胳膊,闷头走路。
    “别走啊阿虎!”
    黄毛好似一点都没被阿虎的黑脸吓到,又自来熟地扒拉上去:
    “毛哥我还没有吃早餐呢,来来来,我知道前面那条巷子有一家店,猪肠粉和捞鱼皮做得可好吃了,陪我吃一顿啦!”
    阿虎这会儿心情很差,又深感前路迷茫,无处可去之时,被黄毛挟着往前走,便竟然什么都没说,默默地跟着他拐了个方向,转进了一条小巷里。
    二人没走太远,黄毛果然就领着阿虎找到了一家由民居改建的小餐馆。
    餐馆的内堂空间十分逼仄,两张条桌已坐了五六个客人,挤挤挨挨伸展不开。
    黄毛便没带阿虎进去,而是直接坐到露天的巷道上,伸着脑袋朝店里大喊:
    “老板娘,两碟混酱猪肠粉,其中一碟加双份麻酱!两包捞鱼皮,不要香菜多放点花生!再来两支冰可乐啊多谢!”
    店面里传来一声鸿亮的“好咧”,两分钟之后,就有一个胖大婶一手端着两碟肠粉,一手拿着两支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小尾指还很高难度地勾着两包用塑料袋装盛的凉拌鱼皮,送到了黄毛和阿虎面前。
    巷子太窄,放不下桌椅,二人便蹲在路沿上开吃。
    阿虎本就不饿,加上心情不佳,没什么食欲,对着面前这盘被黄毛吹得天花乱坠,好似天上有地下无的猪肠粉,也没品出几分滋味来,便用牙签戳着,有一口没一口的往嘴里送。
    “喂,你怎么吃得这么斯文啊?跟个娘们似的!”
    黄毛注意到阿虎的吃相,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取笑道:
    “干嘛?心情不好?因为你们老大的事?”
    阿虎不想在外人面前谈论殷嘉茗,皱了皱眉,假装没听到,只闷头吃东西。
    “哎,我偷偷问问你啊!”
    黄毛仿佛看不出阿虎的阴郁神色一般,忽然嘿嘿笑了起来,伸着脑袋凑过去,低声问道:
    “说真的,你知不知道你老大的下落啊?五万块啊,抵得过你几年工资了吧?你就真的不动心吗?”
    “滚!”
    阿虎气结,差点就想把手里吃到一半的猪肠粉扣到黄毛那头扎眼的枯发上了。
    “是我不对,是毛哥我不对!”
    黄毛这回倒是很会察言观色了,眼疾手快拉住阿虎,又将可乐瓶子塞进他手里,意思是让他喝一口冷饮消消气:
    “好好好,我信你是真不知道,我不问了,不问了哈!”
    第30章 7.旧事-03
    阿虎没再吱声, 默默地坐下来,继续吃东西。
    片刻后,黄毛和阿虎都吃完了。
    黄毛冲店里大喊一声“埋单”, 老板娘随即出来, 对两人说道:“总共五十三块。”
    阿虎伸手就去摸钱包,手碰到单薄的人字背心时,才惊觉自己的钱包揣在保安制服的外套里, 刚刚被他一起扔到花园里了。
    他脸上顿时露出了羞恼交加的神色, 血红色的胎记也因为面部充血而涨成了深红。
    “唉才这点钱,洒洒水啦,毛哥我请客!”
    黄毛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塞给老板娘,“不用找了, 剩下的记我账上,下次再来哈!”
    说完, 他一把捞住阿虎, “走走走, 跟哥遛遛, 消消食哈!”
    两人便离开了小餐馆, 沿着小巷往前走。
    “对了阿虎啊。”
    一面走,黄毛一面说:“你瞧瞧你自己现在的样子, 工作丢了,上街只穿件破背心,连二十五块的肠粉和鱼皮都吃不起了,你说你,图什么呢?”
    他凑近阿虎, 笑嘻嘻地说道:
    “你看你, 身强力壮一把子力气, 能打能拼的!反正你老大也倒台了,干脆不如就跟了我老大,这样以后也是我毛哥的把兄弟了!”
    阿虎连一秒都未曾犹豫,毫不迟疑地拒绝:“不去。”
    “喂,你再考虑一下嘛!”
    黄毛仍不放弃,“跟我们老大很赚的!保管你吃香喝辣,有妹子泡,有银钱使,难道不比你现在住员工宿舍的好?”
    说到这里,黄毛忽然挤了挤眼,很贱地戳了阿虎痛处:
    “我都忘了,茗哥倒台了,你又被新boss炒了鱿鱼,现在连集体宿舍都回不去咯!”
    这话说得扎心,阿虎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把脸颊上那大块的血管瘤染得愈发鲜红。
    “滚!”
    他口舌笨拙,也不屑与黄毛废话,直接抬手一肘撞到黄毛的腰眼上,将他撞得嗷唠一嗓子大叫出声,捂住肚子直不起腰。
    然后阿虎头也不回,大步往前走去。
    “你个@¥%!”
    见招揽不成还挨了一下狠的,黄毛气得肺管子疼,在阿虎身后破口大骂:
    “你刚刚吃了我的猪肠粉捞鱼皮呢!有本事,欠我的现在还啊!”
    阿虎停下了脚步。
    黄毛的无心之语,让他想起了初识殷嘉茗时的情景。
    阿虎记得,那时候他和姐姐刚刚离开教会的育幼院,乐乐十九岁,而他才十七岁。
    两人身无长物,只靠着姐姐这些年用各种方法攒下的一点零碎积蓄,在平民窟寻了个落脚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那与其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窝棚”。
    不到三百平方英尺的逼仄小房间里硬生生挤了十几个人,尼龙绳拴块破布挂起来,便隔开了所谓的公共区域和卧室,男女混住在一起,每日都是外头在打麻将,里头在行不堪入目之事。
    饶是如此恶劣的居住环境,依然需要缴纳房租。
    在那里,男人用香烟、“糖果”和票子交租,女人若是没钱,便只能用身体抵账。
    一开始姐弟俩刚到的时候,不少人看乐乐长得年轻漂亮,便动了龌龊念头。
    好在从小坎坷的生活环境让乐乐和阿虎都不是好欺负的,即便他们一个只是姑娘,另一个还只能算是少年。
    当阿虎第一次为了保护姐姐跟三个大男人打架,被一酒瓶敲破额头的时候,他恍然发现——自己似乎对疼痛格外的迟钝。
    不知是他小时候被禽兽爹家暴得多了,打出了抗性,还是他脑子受过伤,管理痛觉的区域不好使了。
    哪怕被啤酒瓶渣子敲了个头破血流,阿虎依然像一头困兽般扑过去,用他可以抓到的任何东西往那三人身上抡,一下、两下、三下……
    后来乐乐一面哭,一面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医院,从此之后,群租窝棚里便再没有人敢欺负这对小姐弟了。
    两人在贫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时间,乐乐靠一双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则靠拉黄包车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虎脑子不灵光,搞不懂行业内的弯弯绕绕。认庙门、拜码头,打点疏通保护费,他一样也不晓得。
    终于,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后独自回家,被几个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脚踢一顿收拾,硬是要抢走他口袋里的票子。
    哪怕时隔三年,阿虎依然记得,自己那时身上有五十二块四毛五分,差不多相当于他和乐乐两人一星期的饭钱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开裂、额头渗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块四毛五分钱,任凭那五人拳打脚踢,依然不肯松手。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生生打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嘿,我最看不惯人多欺负人少的了!”
    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毫无预兆的跳进战圈,一脚就踹飞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头,一只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只眼去看那突然出现的男人。
    当时他倒在地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黑色t恤的下摆和款式骚包的破洞牛仔裤,腰上挂着什么东西,在路灯下金光闪烁。
    ——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见。
    彼时殷嘉茗也才刚刚年满二十,但身手已相当了得。
    他单枪匹马护在阿虎身前,以一敌五,竟也不落下风。
    不过殷嘉茗可比阿虎机灵得多了,根本不会一味硬抗。
    他看阿虎似乎缓过了一口气来,便一手将人揪起来,抽冷子撞开一个人,突破了包围圈。
    “傻崽,快跑啊!”
    殷嘉茗在阿虎背后使劲搡了一把,自己则猛然抄起路边一只半人高的大塑料桶,兜头盖脸朝着追在前面的两人泼了过去。
    塑料桶里装的是恶臭难闻的泔水,追兵冷不丁被浇了一身,生理和心理遭受了双重打击,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就直接栽进那大滩的秽物中了。
    殷嘉茗逮着了机会,拉住阿虎一路疯跑,专往胡同巷子里钻,翻墙跳房,竟然当真甩掉了那五人。
    “好了,到这里应该就没事了。”
    殷嘉茗在一个路口停下,同时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前面的阿虎,“别跑了,他们追不上啦。”
    阿虎被殷嘉茗拽得一踉跄,下盘一时站不稳,一屁股墩在了路沿上。
    直到这时,他才觉出了几欲虚脱的疲惫来。
    “喂,你没事吧?”
    殷嘉茗见阿虎一副坐倒在地就爬不起来了的样子,生怕他伤势过重,连忙蹲下来,伸手去撩他被结成绺的额发,想检查他额头的伤口。
    “别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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