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一再主张,除了特殊情况,对媒体间的批评不要反击。其理由,不是害怕,不是鄙视,不是谋略,只是因为我们没那么重要。
不少朋友同意我的主张,但理由并不一样。他们一般认为,批评者资格太低,与自己不相称,一旦争论起来,反而抬高了他们。其实,在媒体上开辟战场,我们自己的资格就够吗?这就像走在街上,我们作为一个市民的资格是具备的,但如果被人撞了一下就干仗起来,既妨碍交通又引起路人围观,占据了别人的不小的空间和时间,这个资格就成了问题。
首先,在起点上,我们并没有重要到要引起别人来频繁骚扰,多数也就是一般的碰撞而已,千万不要因为过度的自尊心而把事情的性质夸大了。
其次,在空间上,传媒是众人共享的天地,我们没有理由把一些琐碎的是非送到毫不相关的人们面前要他们关注。家里有点响声还怕影响隔壁邻居呢,更何况借着传媒来干扰。
最后,在时间上,争论一旦开始没有几个回合结束不了,怎么忍心凭着我们的小名把那么多人的宝贵时间一次次搜刮掉?百万人各读五分钟就相当于耗费一个人整整十年的生命,究竟有什么事情那么重要?
当然也有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事情突然闹得很大,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了某个与我有关的谣传,批判的文章已经连篇累牍,而我只要揭示一个小小的证据就能把这个局势全然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我每次总是刚想提笔又随即缩手。我怕什么呢,怕所有今天在批判我的人一见证据立即大喊上当,转而把加倍的愤怒投向谣传的起点,把某个人物当作骗子来批判。他是骗子吗?不是,起因往往只是一点点小小的虚荣心,说了假话又没有勇气改口,后来舆论越造越大,他也控制不住。他大多是一个弱者,年纪已经衰老或刚刚大学毕业,哪能承受得了如此恶名的重压?因此在这关口上我就心软了,觉得自己毕竟是中年人,比老年人经磨,又比年轻人顽钝,正是蒙受委屈的最佳年龄,如果社会精神废气的排泄必须以一些生命作为对象,那就找我们这些人吧,不要再推到别人身上去了。
既然下了决定,那就请随便说吧,我都认了。这个说他发现了我写作中犯了大量常识错误,那就发现了吧,那个说他正式宣布我的所有戏剧学著作是个大笑话,那就大笑话吧;这个说他已经和我论争了好几个回合,那就好几个回合吧;那个说我害怕他的批评写了一封信给他,那就算写了吧……每次听说报刊间有这种声音,开始总是吓一跳,既佩服人家说话的胆量,又担心产生什么严重后果,后来越读越多,越听越玄,开始为对方担心起来。然而结果是什么呢?结果发现只要我不吭声,什么也不用担心。因为即便把他们的指责全都加在一起,好像名声已经很坏,但我自己知道真相,心中没有压力,仍然过得很轻松。
对了解我的人,别人再怎么说他们也不会相信;对不了解我的人,自己再怎么辩解他们也只会将信将疑。因此干脆省事,对这些围绕着我的名字编造的一个个童话不再关心,偶尔听朋友们说起,也像听别人的远年往事一样。
“这事你到底有没有?”朋友有时也顺便问一句。
“啊?我?”我已经很难回过神来。
就这样,好几年过去了,连我自己也惊讶起来:对于这么一个每月都有劣迹被人在报刊上揭发的人,怎么既没有人来调查,也没有人来勒令听训,朋友们见到我时也丝毫不露鄙夷之色?大家都读了那些文章,但都好像没有读到一样,他们是为了安慰我而强颜欢笑吗?好像不是,时间长了慢慢理解,今天的时代已经完全不把媒体间这种传言当一回事。
如果我们不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那么,围绕着我们发生的事情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但是,偶尔也会回过神来,突然发觉在围绕着自己发生的童话故事中,夹带着几个真正堪称重要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如果由我来论述未免有自我辩解之嫌,而如果不论述则放弃了一个文化人的责任,怎么办呢?我最后选择的方式是:等围攻我的某个风潮过去之后,我可以在自己的文集而不是在报刊上顺便论述一下这些重要问题,既把当众辩解和反击的色彩洗去,又让重要保留其重要。但我在论述中仍然努力避开真名实姓,以免纠缠在人际关系里。就文化课题而言,人际关系永远不重要,重要的是问题本身。
只有一次破例地要因人而辩解,只因为这个人重要,是我尊敬的前辈学者钱钟书先生。今年年初北京某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用醒目的大标题批判我对钱钟书先生的指责。我指责钱钟书先生什么呢?据说是指责他反对文化人参与电视的观点。我的指责是在何处发表的呢?不在北京,不在上海,也不在任何一个课堂上,据说是跑到西北某地向一位当地记者说的。说了什么呢?好像是说我不同意钱先生这方面的观点,至于“这方面”到底是什么方面,也不明不白。但尽管这样,批判我的文章却写得不短,语气激烈,洋洋洒洒,很像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难怪海外报刊立即作出了反应。当读了这篇文章的朋友们纷纷打电话来报告之后,我静心回想,怎么也想不出钱钟书先生有任何反对文化人参与电视的观点,我只知道他热情支持我的朋友黄蜀芹导演把小说《围城》改编成电视剧,有过一些重要的谈话和通信,这事在我讲授电视文化的课程中历来是作为高层文化人支持电视文化的佳例来举的,怎么正恰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颠倒?颠倒我并不要紧,问题是把钱钟书先生也颠倒了,好像他确实反对过文化人参与电视似的。如果真的反对过,但自己又同意把《围城》改成电视剧,钱先生成什么人了?批判我的那篇文章当然是貌似捍卫钱钟书先生的,但却是先把他颠倒了再加以捍卫的,钱先生如此年迈,被这么折腾真是于心何忍,因此我立即向该报投寄了一则简短声明,为钱先生洗诬。
如果这事不涉及钱先生,他们再批判我也不会吭声的。因为不管我对电视文化说过什么话,是真是假,是对是错,都不重要。
但话又说回来,我们有些传媒总是在既不作核实、又不作判断的情况下发表各种捕风捉影的传闻,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造浪”,让旁人看轻文化界,倒实在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不过这种重要是对传媒的质地、社会的风气而言的,对于被害人来说,既然是捕风捉影,也就不必把它看得太重要了。
我的这种态度,与年轻时有很大不同。当时坚信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眼睛里容不下沙子,决不忍气吞声,甚至认为一味退让是一种老滑哲学。后来经历一些事情后终于明白,既然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它们清清楚楚地在那里,就不必多费口舌。如果黑黑白白地争个不休,到头来倒真有可能得出一个不黑不白,灰不溜秋的奇怪结果。尤其是这些年痛心地旁观了文化界大大小小的纷争后更加坚信,保护中国的文化生态已是当务之急。过去我们总习惯于以战斗来保卫什么,现在才懂得一个基本道理,节约能源消耗,是最大的生态保护,而战斗,却是一种巨大的能源消耗。
有时也会起念,认为澄清那些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就是在校正和改善文化生态,但这毕竟又把自己看重要了。我们没有那么典型,那么关键,一时的争论也可能为我们挽回了名声,但挽回了名声的我们是否能够担当重任,足以弥补人们在注意力上的耗损?如果不能,那就只好用节约来降低耗损了。
世界上有多少真正堪称重要的大事需要人们关注,人们的时间太少了,媒体的空间太小了,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在转型时期的群体性注意力太珍贵了,而我们,实在太不重要。
不少朋友同意我的主张,但理由并不一样。他们一般认为,批评者资格太低,与自己不相称,一旦争论起来,反而抬高了他们。其实,在媒体上开辟战场,我们自己的资格就够吗?这就像走在街上,我们作为一个市民的资格是具备的,但如果被人撞了一下就干仗起来,既妨碍交通又引起路人围观,占据了别人的不小的空间和时间,这个资格就成了问题。
首先,在起点上,我们并没有重要到要引起别人来频繁骚扰,多数也就是一般的碰撞而已,千万不要因为过度的自尊心而把事情的性质夸大了。
其次,在空间上,传媒是众人共享的天地,我们没有理由把一些琐碎的是非送到毫不相关的人们面前要他们关注。家里有点响声还怕影响隔壁邻居呢,更何况借着传媒来干扰。
最后,在时间上,争论一旦开始没有几个回合结束不了,怎么忍心凭着我们的小名把那么多人的宝贵时间一次次搜刮掉?百万人各读五分钟就相当于耗费一个人整整十年的生命,究竟有什么事情那么重要?
当然也有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事情突然闹得很大,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了某个与我有关的谣传,批判的文章已经连篇累牍,而我只要揭示一个小小的证据就能把这个局势全然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我每次总是刚想提笔又随即缩手。我怕什么呢,怕所有今天在批判我的人一见证据立即大喊上当,转而把加倍的愤怒投向谣传的起点,把某个人物当作骗子来批判。他是骗子吗?不是,起因往往只是一点点小小的虚荣心,说了假话又没有勇气改口,后来舆论越造越大,他也控制不住。他大多是一个弱者,年纪已经衰老或刚刚大学毕业,哪能承受得了如此恶名的重压?因此在这关口上我就心软了,觉得自己毕竟是中年人,比老年人经磨,又比年轻人顽钝,正是蒙受委屈的最佳年龄,如果社会精神废气的排泄必须以一些生命作为对象,那就找我们这些人吧,不要再推到别人身上去了。
既然下了决定,那就请随便说吧,我都认了。这个说他发现了我写作中犯了大量常识错误,那就发现了吧,那个说他正式宣布我的所有戏剧学著作是个大笑话,那就大笑话吧;这个说他已经和我论争了好几个回合,那就好几个回合吧;那个说我害怕他的批评写了一封信给他,那就算写了吧……每次听说报刊间有这种声音,开始总是吓一跳,既佩服人家说话的胆量,又担心产生什么严重后果,后来越读越多,越听越玄,开始为对方担心起来。然而结果是什么呢?结果发现只要我不吭声,什么也不用担心。因为即便把他们的指责全都加在一起,好像名声已经很坏,但我自己知道真相,心中没有压力,仍然过得很轻松。
对了解我的人,别人再怎么说他们也不会相信;对不了解我的人,自己再怎么辩解他们也只会将信将疑。因此干脆省事,对这些围绕着我的名字编造的一个个童话不再关心,偶尔听朋友们说起,也像听别人的远年往事一样。
“这事你到底有没有?”朋友有时也顺便问一句。
“啊?我?”我已经很难回过神来。
就这样,好几年过去了,连我自己也惊讶起来:对于这么一个每月都有劣迹被人在报刊上揭发的人,怎么既没有人来调查,也没有人来勒令听训,朋友们见到我时也丝毫不露鄙夷之色?大家都读了那些文章,但都好像没有读到一样,他们是为了安慰我而强颜欢笑吗?好像不是,时间长了慢慢理解,今天的时代已经完全不把媒体间这种传言当一回事。
如果我们不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那么,围绕着我们发生的事情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但是,偶尔也会回过神来,突然发觉在围绕着自己发生的童话故事中,夹带着几个真正堪称重要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如果由我来论述未免有自我辩解之嫌,而如果不论述则放弃了一个文化人的责任,怎么办呢?我最后选择的方式是:等围攻我的某个风潮过去之后,我可以在自己的文集而不是在报刊上顺便论述一下这些重要问题,既把当众辩解和反击的色彩洗去,又让重要保留其重要。但我在论述中仍然努力避开真名实姓,以免纠缠在人际关系里。就文化课题而言,人际关系永远不重要,重要的是问题本身。
只有一次破例地要因人而辩解,只因为这个人重要,是我尊敬的前辈学者钱钟书先生。今年年初北京某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用醒目的大标题批判我对钱钟书先生的指责。我指责钱钟书先生什么呢?据说是指责他反对文化人参与电视的观点。我的指责是在何处发表的呢?不在北京,不在上海,也不在任何一个课堂上,据说是跑到西北某地向一位当地记者说的。说了什么呢?好像是说我不同意钱先生这方面的观点,至于“这方面”到底是什么方面,也不明不白。但尽管这样,批判我的文章却写得不短,语气激烈,洋洋洒洒,很像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难怪海外报刊立即作出了反应。当读了这篇文章的朋友们纷纷打电话来报告之后,我静心回想,怎么也想不出钱钟书先生有任何反对文化人参与电视的观点,我只知道他热情支持我的朋友黄蜀芹导演把小说《围城》改编成电视剧,有过一些重要的谈话和通信,这事在我讲授电视文化的课程中历来是作为高层文化人支持电视文化的佳例来举的,怎么正恰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颠倒?颠倒我并不要紧,问题是把钱钟书先生也颠倒了,好像他确实反对过文化人参与电视似的。如果真的反对过,但自己又同意把《围城》改成电视剧,钱先生成什么人了?批判我的那篇文章当然是貌似捍卫钱钟书先生的,但却是先把他颠倒了再加以捍卫的,钱先生如此年迈,被这么折腾真是于心何忍,因此我立即向该报投寄了一则简短声明,为钱先生洗诬。
如果这事不涉及钱先生,他们再批判我也不会吭声的。因为不管我对电视文化说过什么话,是真是假,是对是错,都不重要。
但话又说回来,我们有些传媒总是在既不作核实、又不作判断的情况下发表各种捕风捉影的传闻,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造浪”,让旁人看轻文化界,倒实在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不过这种重要是对传媒的质地、社会的风气而言的,对于被害人来说,既然是捕风捉影,也就不必把它看得太重要了。
我的这种态度,与年轻时有很大不同。当时坚信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眼睛里容不下沙子,决不忍气吞声,甚至认为一味退让是一种老滑哲学。后来经历一些事情后终于明白,既然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它们清清楚楚地在那里,就不必多费口舌。如果黑黑白白地争个不休,到头来倒真有可能得出一个不黑不白,灰不溜秋的奇怪结果。尤其是这些年痛心地旁观了文化界大大小小的纷争后更加坚信,保护中国的文化生态已是当务之急。过去我们总习惯于以战斗来保卫什么,现在才懂得一个基本道理,节约能源消耗,是最大的生态保护,而战斗,却是一种巨大的能源消耗。
有时也会起念,认为澄清那些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就是在校正和改善文化生态,但这毕竟又把自己看重要了。我们没有那么典型,那么关键,一时的争论也可能为我们挽回了名声,但挽回了名声的我们是否能够担当重任,足以弥补人们在注意力上的耗损?如果不能,那就只好用节约来降低耗损了。
世界上有多少真正堪称重要的大事需要人们关注,人们的时间太少了,媒体的空间太小了,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在转型时期的群体性注意力太珍贵了,而我们,实在太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