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身之后,走到床下,房间里除了自己以外,空无一人,十分安静,大门紧闭,刚打扫过的房间,感觉到很舒适。
我回到床前,掀开枕头,看见床头上多出了一个包袱,这个包袱,就是之前那个老太婆留下来的。封口没有打开过的痕迹,好像没有人动过一样。
我打开了这个包袱,看见包袱里面除了一封陈旧的信件之外,还有两块沙石般大小的金锭,发出金色一股光芒。
金锭形状很熟悉,老太婆之前给过我这枚金锭,我还记得很清楚,而且这包袱又是老太婆留下来的,我很快意识到这就是老太婆的物品。
金锭没有任何问题,普通的金子,只是一边的那封信件很古老,封面是用黄皮纸张做的,这种纸在现代是没有的,只是在很早以前的祖先用来上茅厕专用的,也不会有人拿它来做信封。
我打开了信件,里面有一封信。准确的来说,这是一封遗书,看到上面的两排字迹,好像是老太婆临死之前写下来的。而且内容就跟我在停车场见到她说的那句话很相似。
这个老太婆希望我能照顾好一个姑娘,而这个姑娘来自于酒店里的一个服务生。但这个服务生自从我离开海边那个豪宅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她也许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可我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最后一次跟这个姑娘见面的地点,是自己家的大门外。那姑娘就一直跪在自家的门前,跪了足足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我出门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浑身瘫痪,倒在了地面上。就在事发的当天,那姑娘还没来得及送去医院,人就突然死亡了。
我确信她已经死了,老婆婆的灵魂后来又找到了我,让我救活这个姑娘。于是,亨利就找到了那两个江湖道士,花了二十万给那两个道士来救活姑娘的性命。
刚开始我跟亨利天真的以为是被这两个道士欺骗了,可实际上这两个道士根本就不是骗子。只是因为那两天他们一直在吃喝玩乐,亨利生了疑心,就把这两个道士给杀掉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个道士在一夜之间,又复活了。
我再见到这两个道士的时候,地点是在自己的家里。他们两人只留下了一句话,人就走了。
说的就是那姑娘被救活了,而且复活在亨利的家里。我去亨利家的时候,见姑娘确实复活了过来,那二十万的确没有白白花掉。
只不过这两个道士救活的是一个傻子,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们用的就是失传已久的借尸还魂法,用一道刚死亡没有超过头七天的灵魂,拿来附体在刚死去的尸体上。
只要超过三天,尸体就会复活,但复活之后,人就会变成一个傻子。因为救活的那个姑娘,她的本性根本就不是生前的本性,体内的灵魂早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再说救活之后,寿命也不会长久,最多也就能活上三五年左右,五年之后必死。也就是说,当初我花了二十万,买回了一个傻子。
可那两个道士的确是神人,这个不可否认。能把一具尸体复活,重新获得生命,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去办到的。
我发现那个姑娘就在亨利的家里,可当时亨利的家中刚好遇上了邪门的事情,因此自己就离开了,也没在跟那个姑娘相遇。
见老太婆信上所说,这个姑娘就是她的孙女,因为生前她得了一场大病,没有钱去看病,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病情越来越加重,这个老婆婆就病死在了家中。
但那个姑娘刚开始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奶奶已经死了,而是来求我的第二天才发现的。
我看到手里这封信的时候,突然觉得很后悔。后悔当初没有选择帮助那个姑娘。
姑娘的命运虽然很悲惨,可当时一开口就跟我借这么多钱,虽然拿得出,也有点不想给。
我把这封信放回了包裹里,就在同一时间,房间里的门被打开了,房间门外就走进来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就是曾经遇见那死去的姑娘。
进来时,穿着一件很朴素的服装,后脑还扎着一个小辫子,看着有模有样,十分清晰。
她进来时,一只手里分别提着一个袋子,像是刚从超市里买回来的新鲜果子与食物,面带着笑容,也看不出哪里像个傻子。
我回过头后,跟着那姑娘聊了两句,她把袋子放在一边的茶几上,回头就说了句:“你醒啦?”
我也笑嘻嘻的回复了一句,再一次看见这个姑娘,果然根之前大不一样,声音都变得好听了。
聊了几句之后,当我问起她是怎么活过来时,姑娘就不作声了。后来我又问了她的名字,她告诉我她跟她奶奶一个姓,她奶奶叫什么,她就叫什么。
我觉得她的回答很奇怪,于是就反问了一句,“那你奶奶叫什么?”
姑娘说她的奶奶姓青,叫青蒙。而她自己的名字也叫青蒙。
我一听,忍不住就笑了起来。以为那姑娘是跟我在开玩笑。
可跟她聊到下一句的时候,姑娘突然说起了她的身事,听后我一下就傻了眼。
她说自己出生于一个村庄,从小爹妈就已经死了。三岁没了娘,五岁没了爹。从小上学的时候,就是一个奶奶在照顾着她。
在她很小的时候,遭遇过一场洪水灾难。我也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才恍然大悟,立刻就追问了那个村庄叫什么名字。
姑娘直摇头说不记得了,只知道那个村子里有个姓王的土财主,经常在村子里干坏事,家里欠了那姓王的一笔钱,那王家的人就去她家里搬东西。
总之,能搬走的几乎全搬走,就连一些生活的必备用品都没有留下。弄得家里是四面徒壁,连一张能睡觉的床都没有。
姑娘这么一说,我才明白了过来,马上又追问那个姓王的土财主,是不是叫王勉。
可遗憾的是,这姑娘又摇着头说只知道是姓王,但我猜估计八九不离十,就是王勉。
我回到床前,掀开枕头,看见床头上多出了一个包袱,这个包袱,就是之前那个老太婆留下来的。封口没有打开过的痕迹,好像没有人动过一样。
我打开了这个包袱,看见包袱里面除了一封陈旧的信件之外,还有两块沙石般大小的金锭,发出金色一股光芒。
金锭形状很熟悉,老太婆之前给过我这枚金锭,我还记得很清楚,而且这包袱又是老太婆留下来的,我很快意识到这就是老太婆的物品。
金锭没有任何问题,普通的金子,只是一边的那封信件很古老,封面是用黄皮纸张做的,这种纸在现代是没有的,只是在很早以前的祖先用来上茅厕专用的,也不会有人拿它来做信封。
我打开了信件,里面有一封信。准确的来说,这是一封遗书,看到上面的两排字迹,好像是老太婆临死之前写下来的。而且内容就跟我在停车场见到她说的那句话很相似。
这个老太婆希望我能照顾好一个姑娘,而这个姑娘来自于酒店里的一个服务生。但这个服务生自从我离开海边那个豪宅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她也许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可我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最后一次跟这个姑娘见面的地点,是自己家的大门外。那姑娘就一直跪在自家的门前,跪了足足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我出门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浑身瘫痪,倒在了地面上。就在事发的当天,那姑娘还没来得及送去医院,人就突然死亡了。
我确信她已经死了,老婆婆的灵魂后来又找到了我,让我救活这个姑娘。于是,亨利就找到了那两个江湖道士,花了二十万给那两个道士来救活姑娘的性命。
刚开始我跟亨利天真的以为是被这两个道士欺骗了,可实际上这两个道士根本就不是骗子。只是因为那两天他们一直在吃喝玩乐,亨利生了疑心,就把这两个道士给杀掉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个道士在一夜之间,又复活了。
我再见到这两个道士的时候,地点是在自己的家里。他们两人只留下了一句话,人就走了。
说的就是那姑娘被救活了,而且复活在亨利的家里。我去亨利家的时候,见姑娘确实复活了过来,那二十万的确没有白白花掉。
只不过这两个道士救活的是一个傻子,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们用的就是失传已久的借尸还魂法,用一道刚死亡没有超过头七天的灵魂,拿来附体在刚死去的尸体上。
只要超过三天,尸体就会复活,但复活之后,人就会变成一个傻子。因为救活的那个姑娘,她的本性根本就不是生前的本性,体内的灵魂早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再说救活之后,寿命也不会长久,最多也就能活上三五年左右,五年之后必死。也就是说,当初我花了二十万,买回了一个傻子。
可那两个道士的确是神人,这个不可否认。能把一具尸体复活,重新获得生命,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去办到的。
我发现那个姑娘就在亨利的家里,可当时亨利的家中刚好遇上了邪门的事情,因此自己就离开了,也没在跟那个姑娘相遇。
见老太婆信上所说,这个姑娘就是她的孙女,因为生前她得了一场大病,没有钱去看病,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病情越来越加重,这个老婆婆就病死在了家中。
但那个姑娘刚开始根本就不知道她的奶奶已经死了,而是来求我的第二天才发现的。
我看到手里这封信的时候,突然觉得很后悔。后悔当初没有选择帮助那个姑娘。
姑娘的命运虽然很悲惨,可当时一开口就跟我借这么多钱,虽然拿得出,也有点不想给。
我把这封信放回了包裹里,就在同一时间,房间里的门被打开了,房间门外就走进来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就是曾经遇见那死去的姑娘。
进来时,穿着一件很朴素的服装,后脑还扎着一个小辫子,看着有模有样,十分清晰。
她进来时,一只手里分别提着一个袋子,像是刚从超市里买回来的新鲜果子与食物,面带着笑容,也看不出哪里像个傻子。
我回过头后,跟着那姑娘聊了两句,她把袋子放在一边的茶几上,回头就说了句:“你醒啦?”
我也笑嘻嘻的回复了一句,再一次看见这个姑娘,果然根之前大不一样,声音都变得好听了。
聊了几句之后,当我问起她是怎么活过来时,姑娘就不作声了。后来我又问了她的名字,她告诉我她跟她奶奶一个姓,她奶奶叫什么,她就叫什么。
我觉得她的回答很奇怪,于是就反问了一句,“那你奶奶叫什么?”
姑娘说她的奶奶姓青,叫青蒙。而她自己的名字也叫青蒙。
我一听,忍不住就笑了起来。以为那姑娘是跟我在开玩笑。
可跟她聊到下一句的时候,姑娘突然说起了她的身事,听后我一下就傻了眼。
她说自己出生于一个村庄,从小爹妈就已经死了。三岁没了娘,五岁没了爹。从小上学的时候,就是一个奶奶在照顾着她。
在她很小的时候,遭遇过一场洪水灾难。我也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才恍然大悟,立刻就追问了那个村庄叫什么名字。
姑娘直摇头说不记得了,只知道那个村子里有个姓王的土财主,经常在村子里干坏事,家里欠了那姓王的一笔钱,那王家的人就去她家里搬东西。
总之,能搬走的几乎全搬走,就连一些生活的必备用品都没有留下。弄得家里是四面徒壁,连一张能睡觉的床都没有。
姑娘这么一说,我才明白了过来,马上又追问那个姓王的土财主,是不是叫王勉。
可遗憾的是,这姑娘又摇着头说只知道是姓王,但我猜估计八九不离十,就是王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