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艾米·艾略特/2005年9月18日 日记摘录
4 艾米·艾略特/2005年9月18日 日记摘录
哎呀呀,猜猜谁回来了?居然是尼克·邓恩,布鲁克林聚会上结识的男孩,糖云中与我接吻的男孩,那个突然不见了踪影玩消失的男孩。整整八个月零两周再加几天,这个人压根没有一丝音讯,接着却又突然冒了出来,仿佛失踪本就是计划中的一步——真相是:原来他弄丢了我的电话号码。当时他的手机碰巧没电了,因此他把我的号码写到了一张便笺纸上,接着把便笺纸塞到了自己的牛仔裤口袋里,又把牛仔裤塞进了洗衣机,结果把便笺纸洗成了一团旋风状的纸浆。他千方百计想从那团纸浆中找回我的电话号码,却只能读出一个3和一个8。(这是男方的说法。)
随后他就被一大堆工作淹没了,谁料眨眼就到了三月,那时再要回头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这也是男方的说法。)
还用说吗,我简直火冒三丈,生了一肚子气,不过现在气已经消了。让我先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吧(这是女方的说法):时间是今天,九月的劲风阵阵刮来。我正沿着第七大道漫步,边走边盯着街边的美食琢磨——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摆在冰上,仿佛是当天刚捕获的生鲜。这时我感觉有个男人正尾随着我,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认了出来。是他,是那个令人心动的小子,我就是为他写下了“我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句话!
我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扭过脸对他说:
(a)我认识阁下吗?(女王腔调,挑衅的架势。)
(b)哇噢,见到你真开心!(受气包腔调,倒贴的架势。)
(c)去你妈的。(怨妇腔,咄咄逼人的架势。)
(d)嗯,尼克你还真是不着急呀,对吧?(从容不迫的腔调,古灵精怪、轻松诙谐的架势。)
答案:d
现在我们成了情侣,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这么简单。
时机真是凑巧,如果愿意承认的话,简直算得上天赐良机(反正我承认)。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刚为他们的书开了个聚会,书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没错,这回兰德和玛丽贝思两位作家实在忍不住了,他们给不了自己的女儿一段姻缘,于是给书中与女儿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个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册里,“小魔女艾米”要结婚了!呃……可是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愿意眼睁睁看着“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长大,我自己尤其不愿意。让人家“小魔女艾米”继续穿着及膝短袜,在头发上绑一条丝带吧;让我一步步地长大,不要受“小魔女艾米”的约束,尽管“小魔女艾米”是个活在书中的我,尽管我本该是那副模样。
但“小魔女艾米”毕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饭碗,我们全家靠她赚了不少钱呢。因此我不能小气,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给她。还用说吗,“小魔女艾米”在书中嫁给了“巧匠安迪”,他们就像我的父母一样幸福美满。
但出版商给这本图书下的订单实在太少了,让人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很没劲,根本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岁女童,现在则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想,“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这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读者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缘戳中了我的心窝,谁让他们的女儿还一直单身呢。(“举例来说,我就不觉得姑娘们应该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妈妈说道。话说回来,她自己嫁给我父亲时才二十三岁。)
父母总担心我会跟“小魔女艾米”闹别扭。他们总是告诉我,不要从“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还是不禁注意到:每当我把某件事搞砸,艾米却会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十二岁时,我终于放弃了小提琴,艾米却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当上了音乐神童;(“哎呀,练小提琴是蛮辛苦,但要提高技艺必须吃得了苦!”书里说。)十六岁时,为了与朋友一起去海边度周末,我把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抛到了九霄云外,艾米却认真投入了这项运动(“哎呀,我知道跟朋友们一起玩是多么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赛的话,我自己和大家不都会失望吗”)。我曾经为此气得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学(艾米则又一次明智地选择了我父母的母校),我就认定犯不着为这种事心烦。我的父母乃堂堂两位儿童心理学家,却选择了这种以退为进的形式向他们的孩子开炮,不仅非常糟糕,而且又傻又怪,还有几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这次的新书发布会跟新书一样神经兮兮:宴会设在联合广场附近的“蓝夜”。这家灯影朦胧的沙龙摆设着靠背扶手椅和装饰艺术风格的镜子,旨在让顾客感觉自己恍然变成了灵气十足的年轻人。侍者通通摆着装腔作势的微笑,举着托盘,端来一杯杯颤巍巍的杜松子马提尼;贪心的记者们则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带着好酒量前来,先在发布会上喝上几杯免费饮品,再动身去别处捡更大的甜头。
我的父母则手牵着手满屋子转。他们的爱情故事总跟“小魔女艾米”交织在一起:二十五年来,他们夫妻合力创作了这部系列作品,堪称彼此的知音。他们还真的这么称呼对方,其实也有点道理;因为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心心相印的知音,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身为他们的独生女,我毕竟已经琢磨他们很多年了。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解决不了的冲突,就像一对连体水母一样过着日子,总是本能地一张一合,毫无间隙地填补着彼此的空缺,心心相印在他们身上显得并不难。人们说,来自破碎家庭的孩子很辛苦,可出身美满婚姻的孩子不也面临着独有的挑战吗?
当然啦,当时我不得不坐在房间角落里的天鹅绒长椅上,躲开屋里的嘈杂,好让一帮郁郁寡欢的年轻实习生采访我——编辑们总支使这些实习生去打听些边角料。
“请问,看到艾米终于跟安迪结成了良缘,你的心情怎么样?你还没有结婚,对吧?”
该问题出自:
(a)一个羞答答、瞪大眼睛的男孩。他把笔记本电脑放在斜挎包上。
(b)一个打扮过于精致的妙龄女子。她有着十分顺滑的秀发,脚蹬一双招蜂引蝶的高跟鞋。
(c)一个热情饱满、有文身的女孩,通身透着一股山地摇滚风。谁能料到,这种摇滚风格的文身女孩居然对艾米格外感兴趣呢?
(d)以上诸位都问了这个问题。
答案:d
我:“哦,我很为艾米和安迪开心。我希望他们百年好合,哈哈。”
以下是我对所有问题的回答(排名不分先后):
“艾米身上某些品质确实取材于我,但也有一部分属于虚构。”
“目前我很享受单身,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不,我不认为艾米把男女之间的互动简单化了。”
“不,我不认为艾米的故事已经过时。我认为该系列是一部经典之作。”
“是的,我现在是单身,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你问我为什么艾米是个‘小魔女’,安迪却只是个‘巧匠’?嗯,难道你不知道许多厉害的杰出女性嫁给了平凡的男人,嫁给了路人甲路人乙吗?不,我只是开个玩笑,别把这句话写进报道。”
“是的,我还单身。”
“是的,我的父母绝对算得上心心相印的知己。”
“是的,我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是的,我还单身,浑蛋。”
我要把同样的问题答上一遍又一遍,还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问问题的人也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感谢上帝,幸好有免费酒吧给我们撑腰。
答完问题后,就再也没有人理睬我了。负责公关的女孩还假装那是件好事,说了一句“现在你总算有空好好开派对啦”!我闪身钻进那堆(人数寥寥的)人群,我的父母正扮演着主人的角色接待来宾。他们的脸泛着红晕,兰德笑得龇牙咧嘴,活像一头史前怪鱼,玛丽贝思则不停点头,好似一只欢快啄米的小鸡。他们十指交缠,互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让对方心醉神驰——这时我不由想道:见鬼了,我真是寂寞呀。
我躲回家哭了一会儿。我马上就满三十二岁了,这个年纪还不算老,尤其是在纽约,但问题是……我已经多年没有对人动过真心了。因此,我怎么能遇到我爱的人,更别说爱到嫁给他的地步?我厌倦了不知良人是谁的日子,也厌倦了不知是否会得遇良人的日子。
我有许多已婚的朋友,其中婚姻美满的不算很多,但已婚的总数仍然不少。那寥寥几个婚姻幸福的朋友就像我的父母一样,他们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还单身:这么个聪明漂亮又好脾气的女孩,一个兴趣众多、热情满满的女孩,又有着酷酷的工作和温暖的家庭,怎么会没有伴侣呢?还有一点也别遮遮掩掩了吧——何况她还挺富有的。他们一个个皱起眉,假装为我搜罗牵线的对象,可我们全都心知找不出这种对象,总之就是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对象。我还知道,他们私下觉得我有点毛病,有些阴暗面让我变得既难满意别人,也让人不太满意。
那些未能嫁娶到灵魂伴侣的已婚人士(也就是凑合着过日子的已婚人士)则更是对单身的我嗤之以鼻:找个人嫁出去没那么困难,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恋情……这帮家伙把做爱当作任务应付,把一起看电视当作夫妻对话,把丈夫一个人的唯唯诺诺当作夫妻间的相敬如宾(“是的,宝贝”“好的,宝贝”)。“你告诉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因为他懒得费神跟你斗嘴,”我想,“你一会儿要他往东,一会儿要他往西,这样只会让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不然就让他积着一肚子怨气。总有一天,他会跟年轻漂亮的女同事有一腿,那女人压根对他没什么要求,而那时你会真真正正地吓一大跳。”还是给我个有点脾气的男人吧,要是我胡说八道的话,他会开口让我住嘴(但他也得有几分喜欢我的胡说八道)。不过也别让我遇上一个总跟我找碴儿的男人,表面上两人在互开玩笑,实际上两人在相互辱骂,当着朋友们的面一边翻白眼一边“顽皮”地斗嘴,巴不得把朋友拖到自己的一边,为自己撑腰——其实朋友才不在乎呢。那些糟糕的恋情一直把希望寄托在从未发生的奇迹上,口口声声地说:“这桩婚姻会变得美满无比,要是……”而且人们还感觉得到,“要是……”后面跟着的一串名单可比夫妻俩预想中要长得多。
因此我明白,不肯凑合是有道理的。但明白这一点,并不能让我的日子好过多少:到了周五晚上,朋友们一对对双宿双飞,我却待在家里独自对着一瓶酒,又给自己做上一顿大餐,告诉自己“一切都无可挑剔”,仿佛我在跟自己约会。我去了一个个聚会和一家家酒吧,带着满身香氛和满腔希望,好似一道不三不四的甜点般游遍了整间屋子。我跟善良英俊又聪明的男人们约会。那些男人表面上看起来简直完美无缺,但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像是一脚踏进了异国,不得不费劲地为自己辩白,努力让他们领会我的意思。难道被人理解不正是恋爱的重中之重吗?他懂我,她懂我,难道这不正是恋爱中那句简简单单的魔咒吗?
于是表面看来完美无缺的男士让你受了整整一晚上的罪:你讲的笑话被会错了意,你的妙语连珠无人回应。或者,他也许明白过来你讲了句俏皮话,却不确定该怎么应付,只好稍后把它轻描淡写地处理掉。你又花了一小时试图找到对方的心,认出对方的真容;你喝得有点过火,也努力得有点过火。后来你回家躺到冰冷的床上,心里想着“其实也还不坏”,于是到了最后,你的人生变成了一长串“也还不坏”。
可正当你在第七大道上买甜瓜片,却偏偏遇上了尼克·邓恩。那时只听“啪”的一声,在电光火石之间,你们读懂了对方的心,认出了对方的真容;你们十分合拍,珍惜的恰是同样一些东西(“不过只限一颗橄榄”),而且互相看透了对方。眨眼间,你就望见了你们的未来:你们会窝在床上看书,会在星期天吃几个华夫饼,会无缘无故开怀大笑,他还会吻着你的唇。这白日梦中的一幕幕远比“也还不坏”的生活甜蜜得多,于是你明白,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也还不坏”的生活了。就在那眨眼之间,你心里想道:“哦,这就是我的余生,它终于来到了我的面前。”
哎呀呀,猜猜谁回来了?居然是尼克·邓恩,布鲁克林聚会上结识的男孩,糖云中与我接吻的男孩,那个突然不见了踪影玩消失的男孩。整整八个月零两周再加几天,这个人压根没有一丝音讯,接着却又突然冒了出来,仿佛失踪本就是计划中的一步——真相是:原来他弄丢了我的电话号码。当时他的手机碰巧没电了,因此他把我的号码写到了一张便笺纸上,接着把便笺纸塞到了自己的牛仔裤口袋里,又把牛仔裤塞进了洗衣机,结果把便笺纸洗成了一团旋风状的纸浆。他千方百计想从那团纸浆中找回我的电话号码,却只能读出一个3和一个8。(这是男方的说法。)
随后他就被一大堆工作淹没了,谁料眨眼就到了三月,那时再要回头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这也是男方的说法。)
还用说吗,我简直火冒三丈,生了一肚子气,不过现在气已经消了。让我先来讲讲事情的经过吧(这是女方的说法):时间是今天,九月的劲风阵阵刮来。我正沿着第七大道漫步,边走边盯着街边的美食琢磨——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摆在冰上,仿佛是当天刚捕获的生鲜。这时我感觉有个男人正尾随着我,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认了出来。是他,是那个令人心动的小子,我就是为他写下了“我遇到了一个男孩”这句话!
我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扭过脸对他说:
(a)我认识阁下吗?(女王腔调,挑衅的架势。)
(b)哇噢,见到你真开心!(受气包腔调,倒贴的架势。)
(c)去你妈的。(怨妇腔,咄咄逼人的架势。)
(d)嗯,尼克你还真是不着急呀,对吧?(从容不迫的腔调,古灵精怪、轻松诙谐的架势。)
答案:d
现在我们成了情侣,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这么简单。
时机真是凑巧,如果愿意承认的话,简直算得上天赐良机(反正我承认)。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刚为他们的书开了个聚会,书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没错,这回兰德和玛丽贝思两位作家实在忍不住了,他们给不了自己的女儿一段姻缘,于是给书中与女儿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个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册里,“小魔女艾米”要结婚了!呃……可是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愿意眼睁睁看着“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长大,我自己尤其不愿意。让人家“小魔女艾米”继续穿着及膝短袜,在头发上绑一条丝带吧;让我一步步地长大,不要受“小魔女艾米”的约束,尽管“小魔女艾米”是个活在书中的我,尽管我本该是那副模样。
但“小魔女艾米”毕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饭碗,我们全家靠她赚了不少钱呢。因此我不能小气,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给她。还用说吗,“小魔女艾米”在书中嫁给了“巧匠安迪”,他们就像我的父母一样幸福美满。
但出版商给这本图书下的订单实在太少了,让人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很没劲,根本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岁女童,现在则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想,“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这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读者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缘戳中了我的心窝,谁让他们的女儿还一直单身呢。(“举例来说,我就不觉得姑娘们应该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妈妈说道。话说回来,她自己嫁给我父亲时才二十三岁。)
父母总担心我会跟“小魔女艾米”闹别扭。他们总是告诉我,不要从“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还是不禁注意到:每当我把某件事搞砸,艾米却会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十二岁时,我终于放弃了小提琴,艾米却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当上了音乐神童;(“哎呀,练小提琴是蛮辛苦,但要提高技艺必须吃得了苦!”书里说。)十六岁时,为了与朋友一起去海边度周末,我把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抛到了九霄云外,艾米却认真投入了这项运动(“哎呀,我知道跟朋友们一起玩是多么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赛的话,我自己和大家不都会失望吗”)。我曾经为此气得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学(艾米则又一次明智地选择了我父母的母校),我就认定犯不着为这种事心烦。我的父母乃堂堂两位儿童心理学家,却选择了这种以退为进的形式向他们的孩子开炮,不仅非常糟糕,而且又傻又怪,还有几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这次的新书发布会跟新书一样神经兮兮:宴会设在联合广场附近的“蓝夜”。这家灯影朦胧的沙龙摆设着靠背扶手椅和装饰艺术风格的镜子,旨在让顾客感觉自己恍然变成了灵气十足的年轻人。侍者通通摆着装腔作势的微笑,举着托盘,端来一杯杯颤巍巍的杜松子马提尼;贪心的记者们则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带着好酒量前来,先在发布会上喝上几杯免费饮品,再动身去别处捡更大的甜头。
我的父母则手牵着手满屋子转。他们的爱情故事总跟“小魔女艾米”交织在一起:二十五年来,他们夫妻合力创作了这部系列作品,堪称彼此的知音。他们还真的这么称呼对方,其实也有点道理;因为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心心相印的知音,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身为他们的独生女,我毕竟已经琢磨他们很多年了。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解决不了的冲突,就像一对连体水母一样过着日子,总是本能地一张一合,毫无间隙地填补着彼此的空缺,心心相印在他们身上显得并不难。人们说,来自破碎家庭的孩子很辛苦,可出身美满婚姻的孩子不也面临着独有的挑战吗?
当然啦,当时我不得不坐在房间角落里的天鹅绒长椅上,躲开屋里的嘈杂,好让一帮郁郁寡欢的年轻实习生采访我——编辑们总支使这些实习生去打听些边角料。
“请问,看到艾米终于跟安迪结成了良缘,你的心情怎么样?你还没有结婚,对吧?”
该问题出自:
(a)一个羞答答、瞪大眼睛的男孩。他把笔记本电脑放在斜挎包上。
(b)一个打扮过于精致的妙龄女子。她有着十分顺滑的秀发,脚蹬一双招蜂引蝶的高跟鞋。
(c)一个热情饱满、有文身的女孩,通身透着一股山地摇滚风。谁能料到,这种摇滚风格的文身女孩居然对艾米格外感兴趣呢?
(d)以上诸位都问了这个问题。
答案:d
我:“哦,我很为艾米和安迪开心。我希望他们百年好合,哈哈。”
以下是我对所有问题的回答(排名不分先后):
“艾米身上某些品质确实取材于我,但也有一部分属于虚构。”
“目前我很享受单身,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不,我不认为艾米把男女之间的互动简单化了。”
“不,我不认为艾米的故事已经过时。我认为该系列是一部经典之作。”
“是的,我现在是单身,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你问我为什么艾米是个‘小魔女’,安迪却只是个‘巧匠’?嗯,难道你不知道许多厉害的杰出女性嫁给了平凡的男人,嫁给了路人甲路人乙吗?不,我只是开个玩笑,别把这句话写进报道。”
“是的,我还单身。”
“是的,我的父母绝对算得上心心相印的知己。”
“是的,我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是的,我还单身,浑蛋。”
我要把同样的问题答上一遍又一遍,还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问问题的人也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感谢上帝,幸好有免费酒吧给我们撑腰。
答完问题后,就再也没有人理睬我了。负责公关的女孩还假装那是件好事,说了一句“现在你总算有空好好开派对啦”!我闪身钻进那堆(人数寥寥的)人群,我的父母正扮演着主人的角色接待来宾。他们的脸泛着红晕,兰德笑得龇牙咧嘴,活像一头史前怪鱼,玛丽贝思则不停点头,好似一只欢快啄米的小鸡。他们十指交缠,互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让对方心醉神驰——这时我不由想道:见鬼了,我真是寂寞呀。
我躲回家哭了一会儿。我马上就满三十二岁了,这个年纪还不算老,尤其是在纽约,但问题是……我已经多年没有对人动过真心了。因此,我怎么能遇到我爱的人,更别说爱到嫁给他的地步?我厌倦了不知良人是谁的日子,也厌倦了不知是否会得遇良人的日子。
我有许多已婚的朋友,其中婚姻美满的不算很多,但已婚的总数仍然不少。那寥寥几个婚姻幸福的朋友就像我的父母一样,他们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还单身:这么个聪明漂亮又好脾气的女孩,一个兴趣众多、热情满满的女孩,又有着酷酷的工作和温暖的家庭,怎么会没有伴侣呢?还有一点也别遮遮掩掩了吧——何况她还挺富有的。他们一个个皱起眉,假装为我搜罗牵线的对象,可我们全都心知找不出这种对象,总之就是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对象。我还知道,他们私下觉得我有点毛病,有些阴暗面让我变得既难满意别人,也让人不太满意。
那些未能嫁娶到灵魂伴侣的已婚人士(也就是凑合着过日子的已婚人士)则更是对单身的我嗤之以鼻:找个人嫁出去没那么困难,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恋情……这帮家伙把做爱当作任务应付,把一起看电视当作夫妻对话,把丈夫一个人的唯唯诺诺当作夫妻间的相敬如宾(“是的,宝贝”“好的,宝贝”)。“你告诉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因为他懒得费神跟你斗嘴,”我想,“你一会儿要他往东,一会儿要他往西,这样只会让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不然就让他积着一肚子怨气。总有一天,他会跟年轻漂亮的女同事有一腿,那女人压根对他没什么要求,而那时你会真真正正地吓一大跳。”还是给我个有点脾气的男人吧,要是我胡说八道的话,他会开口让我住嘴(但他也得有几分喜欢我的胡说八道)。不过也别让我遇上一个总跟我找碴儿的男人,表面上两人在互开玩笑,实际上两人在相互辱骂,当着朋友们的面一边翻白眼一边“顽皮”地斗嘴,巴不得把朋友拖到自己的一边,为自己撑腰——其实朋友才不在乎呢。那些糟糕的恋情一直把希望寄托在从未发生的奇迹上,口口声声地说:“这桩婚姻会变得美满无比,要是……”而且人们还感觉得到,“要是……”后面跟着的一串名单可比夫妻俩预想中要长得多。
因此我明白,不肯凑合是有道理的。但明白这一点,并不能让我的日子好过多少:到了周五晚上,朋友们一对对双宿双飞,我却待在家里独自对着一瓶酒,又给自己做上一顿大餐,告诉自己“一切都无可挑剔”,仿佛我在跟自己约会。我去了一个个聚会和一家家酒吧,带着满身香氛和满腔希望,好似一道不三不四的甜点般游遍了整间屋子。我跟善良英俊又聪明的男人们约会。那些男人表面上看起来简直完美无缺,但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像是一脚踏进了异国,不得不费劲地为自己辩白,努力让他们领会我的意思。难道被人理解不正是恋爱的重中之重吗?他懂我,她懂我,难道这不正是恋爱中那句简简单单的魔咒吗?
于是表面看来完美无缺的男士让你受了整整一晚上的罪:你讲的笑话被会错了意,你的妙语连珠无人回应。或者,他也许明白过来你讲了句俏皮话,却不确定该怎么应付,只好稍后把它轻描淡写地处理掉。你又花了一小时试图找到对方的心,认出对方的真容;你喝得有点过火,也努力得有点过火。后来你回家躺到冰冷的床上,心里想着“其实也还不坏”,于是到了最后,你的人生变成了一长串“也还不坏”。
可正当你在第七大道上买甜瓜片,却偏偏遇上了尼克·邓恩。那时只听“啪”的一声,在电光火石之间,你们读懂了对方的心,认出了对方的真容;你们十分合拍,珍惜的恰是同样一些东西(“不过只限一颗橄榄”),而且互相看透了对方。眨眼间,你就望见了你们的未来:你们会窝在床上看书,会在星期天吃几个华夫饼,会无缘无故开怀大笑,他还会吻着你的唇。这白日梦中的一幕幕远比“也还不坏”的生活甜蜜得多,于是你明白,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也还不坏”的生活了。就在那眨眼之间,你心里想道:“哦,这就是我的余生,它终于来到了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