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9 够了
part 29 够了
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带领瑞秋经过马萨诸塞与新罕布什尔,一路来到缅因州深处的沃特维尔。但从那儿开始,瑞秋就不得不下了州际公路,开上二零一号公路。在那之后,周遭先是多了几分乡土气息,接着添了几分荒凉,随后略有些飘飘如入仙境,绿树葱茏,参天蔽日。没过多久,瑞秋就只看见周围棕色的树干,黑压压的树冠,还有她那“咔嚓”作响的车轮驶过的灰白色的道路。她仿佛行走在厚厚的云层下,很快又像是在夜里驾车,尽管目前是五月底,下午三点钟。
瑞秋来到了两片森林之间的一块空地,好几英里绵延的绿茵。应该是农田吧,不过既没有看见房屋,也没有看见粮仓,只有一大片一大片精心照料的田野,点缀着牛羊和零星的马匹。瑞秋的手机放在汽车的杯托中,她低头望着它好一会儿,确认了这里收不到手机信号。当她再次抬起头,那头绵羊正伫立在离汽车保险杠六米远的地方(也有可能是山羊,瑞秋一向分不清楚)。瑞秋赶紧猛打方向盘,汽车驶离了道路,一头栽进了一条小沟,瑞秋的脑袋撞上了车顶,下巴撞上了方向盘。四个车轮一时间都悬了空。瑞秋以风驰电掣之势开出了那条小沟,左侧的保险杠撞上了路面。气囊猛地向她迎面扑来,她咬到了舌头,尝到一股血腥味。车尾翘了起来,车头再次离开了路面。随着玻璃打碎的声音、金属的吱嘎声和瑞秋的尖叫声,汽车打了两个滚。
它停了下来。
瑞秋坐得挺直。她摇了几次头,一些碎玻璃飞了出去,听声音像有十几块。瑞秋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儿,下巴搁在气囊上,活像把它当成枕头,直到她确定自己身上既没伤也没痛,除了舌头之外也没有流血。她的后脑倒是抽痛得很,脖子僵硬,脊柱周围的肌肉根本动不了,但除此之外,她似乎没有缺胳膊少腿。中控储物盒和手套箱里的东西七零八落地散在仪表板、副驾驶座和搁脚处:地图、保险卡、执照、几沓手帕、零钱、钢笔、一把钥匙。
瑞秋解开安全带。
她向副驾驶座弯下腰,推开一副摔碎的太阳镜,从垫子上捡起了那把钥匙。它小而薄,银色。不是房门钥匙,不是车钥匙。是把储物柜钥匙,或者挂锁钥匙,或者保险箱钥匙。
这就是那把钥匙吗?这意味着,它原本就在凯莱布手里,而不是布莱恩。而这又意味着,凯莱布宁死也不肯交出它。
也有可能,这只是一把钥匙而已。
瑞秋把钥匙揣进口袋,下了suv。汽车正好位于路中央,那头绵羊(或山羊)早已经不见了。新月形的黑痕从路中央蜿蜒拖到了路边,在汽车离地的位置戛然而止。雨点般的玻璃碴则标记出了汽车的回归之路,有些玻璃碴一尘不染,有些则是红色,跟几片铬合金、黑色硬塑料和一个掉下的门把手一起,在路上洒得到处都是。
瑞秋又钻进汽车,千方百计启动那辆suv。引擎发动以后,瑞秋的耳边传来一阵又一阵“叮叮叮”的声音,提醒她系好安全带。瑞秋用带来的水果刀割掉了安全气囊,打开引擎盖查了查,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危险;又查了查轮胎,轮胎看上去也没事。她打开灯——结果车灯出了点问题。右前灯碎了。左前灯裂了缝,但还能用。车尾则恰好相反:司机座一侧的刹车灯只剩下一个金属洞,副驾驶一侧的刹车灯看上去倒足以担当宣传册照片。
瑞秋想了想绵延的农田和身前身后的密林。救援可能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到吧,也有可能是几分钟。谁也说不清楚。
上次察看里程表,她离贝克湖还有七十英里。那是车祸前十分钟的事情,算下来还有六十五英里吧。布莱恩雇了安德鲁·加蒂斯那天晚上大闹派对,给瑞秋留下了一系列线索。他想让她知道贝克湖。有可能,布莱恩的动机是把瑞秋引到这里来,杀了她。瑞秋已经斟酌了很久。不过,如果布莱恩想杀了她,原本大可以在船上动手。相反,他却借瑞秋的手假死了。瑞秋每次审视地图上的贝克湖,都感觉它像一扇门。一旦越过那个湖泊,你将到达另一个国度。布莱恩是要指引她去往那扇门吗?
不管是不是,抛开坐牢那条路不提,瑞秋已经别无任何选择。到了这一步,要么在缅因找到布莱恩,要么玩完。
“好吧。”瑞秋轻声道。她又钻进车里,开车离开。
她的头顶,太阳正逃之夭夭。
瑞秋在一个叫作“福克斯”的地方下了二零一号公路。该地名不是单数,而是复数。依瑞秋猜,它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如果你打算从这里朝东北方向辛苦跋涉踏入荒野,那些在瑞秋的地图上跟x光检查时的静脉一样依稀难辨的道路会从二零一号公路分个岔,然后再一次接一次、一次接一次地分岔,直到归路难寻。到了现在,天色已经变得漆黑,堪比日耳曼童话故事,堪比日食。
瑞秋驶上了格兰杰米尔斯道,开了好几英里(也有可能只有两三英里,那地方车开得慢),才意识到一定是错过了前往老磨坊巷的岔道。她又掉头开回去,驶过沉沉的夜色,直到左手边出现了一条窄得可怜的路。没有路标标示路名,也没有路标标示目的地。瑞秋驶上这条小道,开了大约四百码,前方却没有路了。她打开车上仅剩的远光灯,前方只望见大约四米高的路堤,它的另一侧则是田野。这根本算不上一条路,算不上一条正儿八经的路。
没有地方可以掉头,于是瑞秋将那辆伤痕累累、摇摇欲坠的suv挂了倒挡;尽管刹车灯坏了一只,她却也竭力在漆黑的夜色中找路,结果两次开上了路肩。当到达格兰杰米尔斯道,她又沿原路返回开了大约三英里,直到在田野边找到了一片空地。她停了车,关了引擎。
她坐在一片黑暗之中。今天晚上不能再开车了。她坐在一片黑暗之中,祈祷布莱恩也同样动不了,至少明早之前动不了。
她坐在一片黑暗之中,意识到自己已经超过三十六个小时没有合眼了。
瑞秋爬进后座,从背包里取出外套裹在身上,又把背包当作了枕头。
算是躺在黑暗之中了吧,不再是坐在一片黑暗之中。她闭上了眼睛。
阳光唤醒了她。
她看看表。早上六点半。雾气低低地笼罩着田野,当太阳驱散雾气时,它开始沿着田野上缘升腾而起。松垮垮的铁丝网另一侧伫立着一头牛,离瑞秋大约十米,睁着一双牛眼望着她,冲一小群苍蝇晃着尾巴。瑞秋坐起身,只希望自己当初记得带支牙刷。她喝了瓶水,吃了条能量棒,出了汽车伸个懒腰,遥遥望见道路另一头的田野里还有几头牛,还有些腾腾的雾气。尽管太阳已经升起,气温却有点凉,她裹紧了身上的外套,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瑞秋到车边小便,那头牛漠不关心地凝视着她,尾巴依然像节拍器指针一样摇摆着。瑞秋又回到车里,掉头驶开了。
到贝克湖只有二十五英里路程,瑞秋却花了整整三个小时。再也没有像样的道路了,恐怕往客气了讲才算得上小道,瑞秋十分感激自己昨天夜里没有赶路,因为要不是歇了下来,现在她恐怕不是栽进了沟里,就是落进了池塘。没过多久,她就开进了荒野深处,小径再也没有了名字,地图上标出的某些小道淹没在了杂草和灌木中。瑞秋靠着suv的车载指南继续向正东北方驶去。布满岩石的泥路在她的车轮下发出吱嘎声,底盘从一边震到另一边,活像小孩的游乐设施,碰巧这些游乐设施经常害瑞秋恶心欲吐。不过她紧攥住方向盘,紧盯着车窗外,以防急转或突然冒出些岩层,于是感觉还不赖。
农田已经变成了繁茂的原野,繁茂的原野最终又再度成了林地——布莱恩一向声称,诸如这般的林地,正是其家族史及家族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在瑞秋回过了神:布莱恩挑选了某种代表自己的象征,其实却恰恰与他的真实面目相反。林木可靠,茁壮,担得起几代人的信赖。
与此相反,布莱恩却是瑞秋所知最厉害的撒谎大王。身为记者,瑞秋可见识过不少撒谎精。
“他是如何骗过你的法眼的呢?”
因为我任由他骗我。
“你又为什么会这么做?”
因为我希望有安全感。
“安全感是种错觉,我们用它来哄小孩,好让他们乖乖入睡。”
那我想当个小孩。
小径的尽头是一小块空地,到了空地就再也没有别的路,只有一小片椭圆形的荒草、黄沙和又一片密林。瑞秋查了查地图,可地图还没有详尽到画出这片空地的地步。她查了查卫星照片,感觉自己可能已经到了其中一张上的某个浅色地点。假如没有猜错,这意味着她在狩猎营地以南大约三英里的位置。瑞秋换上登山鞋,确认p三八零手枪的保险没有打开,然后把枪别进了后背的腰带里。还没有走出十米,后腰的手枪上下挪动,感觉很不舒服,于是她又把枪放进了外套的口袋。
周遭挺拔的巨树遮天蔽日,这样的密林可能栖息着熊吧。瑞秋记不起上次来月经是什么时候,不禁恐慌了片刻。但紧接着,她又想了起来。大约是十天前吧,因此,至少她的血不会招来什么食肉猛兽。不过,从眼前的密林来看,人肉的香味可能就已经足够了,毕竟瑞秋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人迹。不管哪个猎人在过去的岁月中干过这等事,瑞秋也相当肯定:人家一定比她无声无息得多。作为一个尴尬的都市女子,瑞秋在密林中跋涉,“呼哧”喘着气,“噼啪”折断着树枝,“咔嚓”踩着落叶。
还没有见到那个湖,她已经先闻其声。不是“潺潺”水声,不是碧波拍岸的声音,却像是拔走了她左耳边的塞子。没过多久,片片碧色就在树干之间闪耀着光亮。瑞秋向它们转过身。十五分钟以后,她就伫立在了水边。没有湖岸,只有森林的尽头,一截陡坡直落六米跃入水面。瑞秋沿着它走了半个小时,眼前的光线起了变化,树干随之亮起来,她加快步伐越过最后几棵树,踏进了一片空地。
跃入眼帘的第一栋小屋没有窗,也没了一半屋顶,一堵墙凹了进去。旁边的小屋则是加蒂斯曾经提过的那一座:褪了色的绿色镶边,褪了色的朱门,不过显然维护得当,并没有被大地吞噬,宅基没有裂缝,通向小屋的台阶打扫得干干净净,窗户满是灰尘,但却完好无损。
瑞秋踏上通往屋门的四级台阶,木板“吱嘎”响了起来。她从夹克里拔出手枪,试了试门能不能开。门把手在瑞秋手中转了个圈。她推开门。屋里闻起来有股葡萄汁味,但不是霉味,也不是腐烂的味道,还有种森林的气息,好似松树、苔藓和树皮。壁炉清理得很干净,闻上去似乎有段时间没用过了。丁点小的厨房里,台面上积了一层薄灰。冰箱里装满了水,一些没过保质期的调味品,三只高罐装“健力士”啤酒,还有个塑料环把这三罐啤酒捆在一起。
整座小屋不超过五十平方米,私室同样颇为小巧,装点着一座裂了缝的棕色皮沙发、一具摆满探险小说和励志书的小书柜。这是布莱恩的窝,没错。在浴室里,瑞秋发现了布莱恩钟爱的牙膏和洗发水牌子;在卧室里,她发现了一张黄铜大床,坐上去会“吱呀”作响。她又四下里转了转,却没有找到任何最近有人住过的证据。她来到屋外,在小屋周围察看着足迹,却同样一无所获。
瑞秋一屁股坐在门廊上,感觉身心都无比疲惫。她用掌根擦掉了一滴泪珠,接着又擦干一颗,接着猛吸一口气,站起身,晃晃头,好像不小心淋了雨的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她必须再辛辛苦苦地走到车边,长途跋涉回到文明世界,而一个白天又跑不完这么长的路,还只有一盏车头灯能亮,她说不定还得停下来在路边过一宿。原因在于,她已经无家可归了。到了现在,警方一定已经发现了凯莱布的尸体,查明了妮可·奥尔登被害期间瑞秋正在普罗维登斯。间接证据也许不足以在庭审中给瑞秋定罪,但极有可能的是,她会在牢里待上一段时间,直到庭审。说不定是一年,或者更长呢。再说了,谁说间接证据不足以给她定罪呢?凯莱布被杀一案无疑就能定罪,有位警察会公开表示,瑞秋曾撒谎声称受害者在她家公寓里,而当时凯莱布已经身亡了。一旦你有了撒谎的记录,无论撒的是什么谎,人家也可以说服陪审团,你样样事情都会撒谎。
所以,瑞秋已经无家可归,人生尽毁。她有两千美元现金,有一袋放在车上的换洗衣服;只要赶到哪个城市,找到一个巴士站,她就必须把那辆车扔掉。
不过,搭巴士去哪儿呢?
无论逃到哪里,当这个国家的每一个电视屏幕、每一个新闻网站都登载着她的照片时,她又如何靠两千美元活下去?
瑞秋一边费力地穿过森林往回走,一边权衡着自己的出路,直到得出一个让人心寒的结论:她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自首,要么立刻掏出口袋里的手枪,亲手了结自己。
她发现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从湖边走来,已经有一小时了,瑞秋的眼前只有绿树。她从衣兜里掏出手枪,用手掂了掂。此时此刻,布莱恩可能已经在万里之外。不管他用奥尔登矿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矿藏设了个什么局,他反正已经收了网,带着落袋的钱逃之夭夭了。
瑞秋被耍了。她被利用了又一脚蹬开,也许是最糟糕的一点。至于被耍得有多狠,瑞秋不知道,她说不清自己在这一切中扮演的角色。她不过是个呆瓜,是个土包子,是没心机得不可饶恕的小卒。
她的尸首要在林间躺多久,才会被人发现?几天?几个秋冬?不然的话,野兽会来大快朵颐吗?几年以后,有人会发现一两块骨头,赶来的州警会发现余下的尸骸。于是,失踪记者涉嫌谋杀两人案终于水落石出。父母们会拿它跟不听话的青少年敲警钟。“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得到伸张,正道得到弘扬,她算是罪有应得。”他们会说。
维蒂伫立在大约五十米远的地方,对瑞秋笑了笑。她的衣服上没有沾血,咽喉没有伤痕。说话的时候,维蒂并没有张嘴,但瑞秋听得很清楚,比鸟鸣还要清楚。
你已经尽力了。
“我没有竭尽全力。”
那你只怕已经死在他们手里了。
“死就死吧。”
那我的故事谁来讲呢?
“没有人会关心你的故事。”
但我也曾活过一遭啊。
瑞秋的眼泪滴进了泥土和枯叶。“你过的是贫穷的黑人的一生,在一个鬼才在乎的岛上。”
你曾经在乎过。
瑞秋透过树丛凝望着小姑娘。“你死了,因为当初我劝你藏起来。当初你是对的。如果他们早点发现你,他们会强暴你,但不会割断你的喉咙,他们会放你一条生路。”
什么生路?
“总之是条生路!”瑞秋尖叫。
我宁愿不要那样的生路。
“但我希望你活下去,”瑞秋恳求道。“我需要你活下去。”
但我已经不在了。让我走吧,瑞秋小姐。让我走吧。
瑞秋定睛望着她,随后望着绿树,用袖子擦擦眼睛和鼻子,清清嗓子,呼吸着森林的气息。
紧接着,瑞秋的耳边响起了母亲的声音。天哪。一定是因为脱水、疲惫或低血糖,不然的话,也许瑞秋已经把枪对准自己的头开了火,已经一命呜呼了。但不管怎么样,她的耳边确实传来了伊丽莎白·蔡尔兹被烟熏过的嗓音。
“投降吧。”瑞秋的母亲清清楚楚地用慈悲又厌烦的口吻说道,“我们很快就会团聚了。就像你卧病在床的那个星期,我会一刻不离你的身边。你爱吃什么,我通通给你做。”
瑞秋发觉自己一个劲地摇着头,仿佛母亲能够看见她,仿佛树林能够看见她,仿佛她并非独自一人。人们就是这样疯掉的吗?落到在街角自言自语,在门廊里过夜,身上长满了疮?
他妈的。
瑞秋把枪揣进口袋,伫立在那儿,沉浸在环抱着她的绿林中。她心里明白:她不会去死,好让布莱恩、凯斯勒或其他任何认定她脆弱的人的日子好过些。
“我没有疯。”瑞秋告诉她的母亲,告诉丛林。“黄泉之下我也不愿与你团聚,妈妈。”她望了望天空。“见鬼,有你在身边一辈子,已经够受了。”
瑞秋走到suv旁边时,已经一点钟了。返回二零一号公路需要两个小时,再开三个小时车,才能到达某个大到足以有公交站的城镇。只能盼着公交车晚上六点以后还在小镇里晃悠了,假如够走运,能够驾着一辆千疮百孔的破车顺利到达该城镇的话。
瑞秋坐进驾驶座,开到泥路上。开出去了大约一英里,躺在后座的男人开口说道:“他妈的,凯莱布的车出了什么事?顺便说一声,你看上去很不错。”
他坐起身来,在后视镜里冲她展颜微笑。
布莱恩。
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带领瑞秋经过马萨诸塞与新罕布什尔,一路来到缅因州深处的沃特维尔。但从那儿开始,瑞秋就不得不下了州际公路,开上二零一号公路。在那之后,周遭先是多了几分乡土气息,接着添了几分荒凉,随后略有些飘飘如入仙境,绿树葱茏,参天蔽日。没过多久,瑞秋就只看见周围棕色的树干,黑压压的树冠,还有她那“咔嚓”作响的车轮驶过的灰白色的道路。她仿佛行走在厚厚的云层下,很快又像是在夜里驾车,尽管目前是五月底,下午三点钟。
瑞秋来到了两片森林之间的一块空地,好几英里绵延的绿茵。应该是农田吧,不过既没有看见房屋,也没有看见粮仓,只有一大片一大片精心照料的田野,点缀着牛羊和零星的马匹。瑞秋的手机放在汽车的杯托中,她低头望着它好一会儿,确认了这里收不到手机信号。当她再次抬起头,那头绵羊正伫立在离汽车保险杠六米远的地方(也有可能是山羊,瑞秋一向分不清楚)。瑞秋赶紧猛打方向盘,汽车驶离了道路,一头栽进了一条小沟,瑞秋的脑袋撞上了车顶,下巴撞上了方向盘。四个车轮一时间都悬了空。瑞秋以风驰电掣之势开出了那条小沟,左侧的保险杠撞上了路面。气囊猛地向她迎面扑来,她咬到了舌头,尝到一股血腥味。车尾翘了起来,车头再次离开了路面。随着玻璃打碎的声音、金属的吱嘎声和瑞秋的尖叫声,汽车打了两个滚。
它停了下来。
瑞秋坐得挺直。她摇了几次头,一些碎玻璃飞了出去,听声音像有十几块。瑞秋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儿,下巴搁在气囊上,活像把它当成枕头,直到她确定自己身上既没伤也没痛,除了舌头之外也没有流血。她的后脑倒是抽痛得很,脖子僵硬,脊柱周围的肌肉根本动不了,但除此之外,她似乎没有缺胳膊少腿。中控储物盒和手套箱里的东西七零八落地散在仪表板、副驾驶座和搁脚处:地图、保险卡、执照、几沓手帕、零钱、钢笔、一把钥匙。
瑞秋解开安全带。
她向副驾驶座弯下腰,推开一副摔碎的太阳镜,从垫子上捡起了那把钥匙。它小而薄,银色。不是房门钥匙,不是车钥匙。是把储物柜钥匙,或者挂锁钥匙,或者保险箱钥匙。
这就是那把钥匙吗?这意味着,它原本就在凯莱布手里,而不是布莱恩。而这又意味着,凯莱布宁死也不肯交出它。
也有可能,这只是一把钥匙而已。
瑞秋把钥匙揣进口袋,下了suv。汽车正好位于路中央,那头绵羊(或山羊)早已经不见了。新月形的黑痕从路中央蜿蜒拖到了路边,在汽车离地的位置戛然而止。雨点般的玻璃碴则标记出了汽车的回归之路,有些玻璃碴一尘不染,有些则是红色,跟几片铬合金、黑色硬塑料和一个掉下的门把手一起,在路上洒得到处都是。
瑞秋又钻进汽车,千方百计启动那辆suv。引擎发动以后,瑞秋的耳边传来一阵又一阵“叮叮叮”的声音,提醒她系好安全带。瑞秋用带来的水果刀割掉了安全气囊,打开引擎盖查了查,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危险;又查了查轮胎,轮胎看上去也没事。她打开灯——结果车灯出了点问题。右前灯碎了。左前灯裂了缝,但还能用。车尾则恰好相反:司机座一侧的刹车灯只剩下一个金属洞,副驾驶一侧的刹车灯看上去倒足以担当宣传册照片。
瑞秋想了想绵延的农田和身前身后的密林。救援可能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到吧,也有可能是几分钟。谁也说不清楚。
上次察看里程表,她离贝克湖还有七十英里。那是车祸前十分钟的事情,算下来还有六十五英里吧。布莱恩雇了安德鲁·加蒂斯那天晚上大闹派对,给瑞秋留下了一系列线索。他想让她知道贝克湖。有可能,布莱恩的动机是把瑞秋引到这里来,杀了她。瑞秋已经斟酌了很久。不过,如果布莱恩想杀了她,原本大可以在船上动手。相反,他却借瑞秋的手假死了。瑞秋每次审视地图上的贝克湖,都感觉它像一扇门。一旦越过那个湖泊,你将到达另一个国度。布莱恩是要指引她去往那扇门吗?
不管是不是,抛开坐牢那条路不提,瑞秋已经别无任何选择。到了这一步,要么在缅因找到布莱恩,要么玩完。
“好吧。”瑞秋轻声道。她又钻进车里,开车离开。
她的头顶,太阳正逃之夭夭。
瑞秋在一个叫作“福克斯”的地方下了二零一号公路。该地名不是单数,而是复数。依瑞秋猜,它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如果你打算从这里朝东北方向辛苦跋涉踏入荒野,那些在瑞秋的地图上跟x光检查时的静脉一样依稀难辨的道路会从二零一号公路分个岔,然后再一次接一次、一次接一次地分岔,直到归路难寻。到了现在,天色已经变得漆黑,堪比日耳曼童话故事,堪比日食。
瑞秋驶上了格兰杰米尔斯道,开了好几英里(也有可能只有两三英里,那地方车开得慢),才意识到一定是错过了前往老磨坊巷的岔道。她又掉头开回去,驶过沉沉的夜色,直到左手边出现了一条窄得可怜的路。没有路标标示路名,也没有路标标示目的地。瑞秋驶上这条小道,开了大约四百码,前方却没有路了。她打开车上仅剩的远光灯,前方只望见大约四米高的路堤,它的另一侧则是田野。这根本算不上一条路,算不上一条正儿八经的路。
没有地方可以掉头,于是瑞秋将那辆伤痕累累、摇摇欲坠的suv挂了倒挡;尽管刹车灯坏了一只,她却也竭力在漆黑的夜色中找路,结果两次开上了路肩。当到达格兰杰米尔斯道,她又沿原路返回开了大约三英里,直到在田野边找到了一片空地。她停了车,关了引擎。
她坐在一片黑暗之中。今天晚上不能再开车了。她坐在一片黑暗之中,祈祷布莱恩也同样动不了,至少明早之前动不了。
她坐在一片黑暗之中,意识到自己已经超过三十六个小时没有合眼了。
瑞秋爬进后座,从背包里取出外套裹在身上,又把背包当作了枕头。
算是躺在黑暗之中了吧,不再是坐在一片黑暗之中。她闭上了眼睛。
阳光唤醒了她。
她看看表。早上六点半。雾气低低地笼罩着田野,当太阳驱散雾气时,它开始沿着田野上缘升腾而起。松垮垮的铁丝网另一侧伫立着一头牛,离瑞秋大约十米,睁着一双牛眼望着她,冲一小群苍蝇晃着尾巴。瑞秋坐起身,只希望自己当初记得带支牙刷。她喝了瓶水,吃了条能量棒,出了汽车伸个懒腰,遥遥望见道路另一头的田野里还有几头牛,还有些腾腾的雾气。尽管太阳已经升起,气温却有点凉,她裹紧了身上的外套,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瑞秋到车边小便,那头牛漠不关心地凝视着她,尾巴依然像节拍器指针一样摇摆着。瑞秋又回到车里,掉头驶开了。
到贝克湖只有二十五英里路程,瑞秋却花了整整三个小时。再也没有像样的道路了,恐怕往客气了讲才算得上小道,瑞秋十分感激自己昨天夜里没有赶路,因为要不是歇了下来,现在她恐怕不是栽进了沟里,就是落进了池塘。没过多久,她就开进了荒野深处,小径再也没有了名字,地图上标出的某些小道淹没在了杂草和灌木中。瑞秋靠着suv的车载指南继续向正东北方驶去。布满岩石的泥路在她的车轮下发出吱嘎声,底盘从一边震到另一边,活像小孩的游乐设施,碰巧这些游乐设施经常害瑞秋恶心欲吐。不过她紧攥住方向盘,紧盯着车窗外,以防急转或突然冒出些岩层,于是感觉还不赖。
农田已经变成了繁茂的原野,繁茂的原野最终又再度成了林地——布莱恩一向声称,诸如这般的林地,正是其家族史及家族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在瑞秋回过了神:布莱恩挑选了某种代表自己的象征,其实却恰恰与他的真实面目相反。林木可靠,茁壮,担得起几代人的信赖。
与此相反,布莱恩却是瑞秋所知最厉害的撒谎大王。身为记者,瑞秋可见识过不少撒谎精。
“他是如何骗过你的法眼的呢?”
因为我任由他骗我。
“你又为什么会这么做?”
因为我希望有安全感。
“安全感是种错觉,我们用它来哄小孩,好让他们乖乖入睡。”
那我想当个小孩。
小径的尽头是一小块空地,到了空地就再也没有别的路,只有一小片椭圆形的荒草、黄沙和又一片密林。瑞秋查了查地图,可地图还没有详尽到画出这片空地的地步。她查了查卫星照片,感觉自己可能已经到了其中一张上的某个浅色地点。假如没有猜错,这意味着她在狩猎营地以南大约三英里的位置。瑞秋换上登山鞋,确认p三八零手枪的保险没有打开,然后把枪别进了后背的腰带里。还没有走出十米,后腰的手枪上下挪动,感觉很不舒服,于是她又把枪放进了外套的口袋。
周遭挺拔的巨树遮天蔽日,这样的密林可能栖息着熊吧。瑞秋记不起上次来月经是什么时候,不禁恐慌了片刻。但紧接着,她又想了起来。大约是十天前吧,因此,至少她的血不会招来什么食肉猛兽。不过,从眼前的密林来看,人肉的香味可能就已经足够了,毕竟瑞秋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人迹。不管哪个猎人在过去的岁月中干过这等事,瑞秋也相当肯定:人家一定比她无声无息得多。作为一个尴尬的都市女子,瑞秋在密林中跋涉,“呼哧”喘着气,“噼啪”折断着树枝,“咔嚓”踩着落叶。
还没有见到那个湖,她已经先闻其声。不是“潺潺”水声,不是碧波拍岸的声音,却像是拔走了她左耳边的塞子。没过多久,片片碧色就在树干之间闪耀着光亮。瑞秋向它们转过身。十五分钟以后,她就伫立在了水边。没有湖岸,只有森林的尽头,一截陡坡直落六米跃入水面。瑞秋沿着它走了半个小时,眼前的光线起了变化,树干随之亮起来,她加快步伐越过最后几棵树,踏进了一片空地。
跃入眼帘的第一栋小屋没有窗,也没了一半屋顶,一堵墙凹了进去。旁边的小屋则是加蒂斯曾经提过的那一座:褪了色的绿色镶边,褪了色的朱门,不过显然维护得当,并没有被大地吞噬,宅基没有裂缝,通向小屋的台阶打扫得干干净净,窗户满是灰尘,但却完好无损。
瑞秋踏上通往屋门的四级台阶,木板“吱嘎”响了起来。她从夹克里拔出手枪,试了试门能不能开。门把手在瑞秋手中转了个圈。她推开门。屋里闻起来有股葡萄汁味,但不是霉味,也不是腐烂的味道,还有种森林的气息,好似松树、苔藓和树皮。壁炉清理得很干净,闻上去似乎有段时间没用过了。丁点小的厨房里,台面上积了一层薄灰。冰箱里装满了水,一些没过保质期的调味品,三只高罐装“健力士”啤酒,还有个塑料环把这三罐啤酒捆在一起。
整座小屋不超过五十平方米,私室同样颇为小巧,装点着一座裂了缝的棕色皮沙发、一具摆满探险小说和励志书的小书柜。这是布莱恩的窝,没错。在浴室里,瑞秋发现了布莱恩钟爱的牙膏和洗发水牌子;在卧室里,她发现了一张黄铜大床,坐上去会“吱呀”作响。她又四下里转了转,却没有找到任何最近有人住过的证据。她来到屋外,在小屋周围察看着足迹,却同样一无所获。
瑞秋一屁股坐在门廊上,感觉身心都无比疲惫。她用掌根擦掉了一滴泪珠,接着又擦干一颗,接着猛吸一口气,站起身,晃晃头,好像不小心淋了雨的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她必须再辛辛苦苦地走到车边,长途跋涉回到文明世界,而一个白天又跑不完这么长的路,还只有一盏车头灯能亮,她说不定还得停下来在路边过一宿。原因在于,她已经无家可归了。到了现在,警方一定已经发现了凯莱布的尸体,查明了妮可·奥尔登被害期间瑞秋正在普罗维登斯。间接证据也许不足以在庭审中给瑞秋定罪,但极有可能的是,她会在牢里待上一段时间,直到庭审。说不定是一年,或者更长呢。再说了,谁说间接证据不足以给她定罪呢?凯莱布被杀一案无疑就能定罪,有位警察会公开表示,瑞秋曾撒谎声称受害者在她家公寓里,而当时凯莱布已经身亡了。一旦你有了撒谎的记录,无论撒的是什么谎,人家也可以说服陪审团,你样样事情都会撒谎。
所以,瑞秋已经无家可归,人生尽毁。她有两千美元现金,有一袋放在车上的换洗衣服;只要赶到哪个城市,找到一个巴士站,她就必须把那辆车扔掉。
不过,搭巴士去哪儿呢?
无论逃到哪里,当这个国家的每一个电视屏幕、每一个新闻网站都登载着她的照片时,她又如何靠两千美元活下去?
瑞秋一边费力地穿过森林往回走,一边权衡着自己的出路,直到得出一个让人心寒的结论:她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自首,要么立刻掏出口袋里的手枪,亲手了结自己。
她发现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从湖边走来,已经有一小时了,瑞秋的眼前只有绿树。她从衣兜里掏出手枪,用手掂了掂。此时此刻,布莱恩可能已经在万里之外。不管他用奥尔登矿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矿藏设了个什么局,他反正已经收了网,带着落袋的钱逃之夭夭了。
瑞秋被耍了。她被利用了又一脚蹬开,也许是最糟糕的一点。至于被耍得有多狠,瑞秋不知道,她说不清自己在这一切中扮演的角色。她不过是个呆瓜,是个土包子,是没心机得不可饶恕的小卒。
她的尸首要在林间躺多久,才会被人发现?几天?几个秋冬?不然的话,野兽会来大快朵颐吗?几年以后,有人会发现一两块骨头,赶来的州警会发现余下的尸骸。于是,失踪记者涉嫌谋杀两人案终于水落石出。父母们会拿它跟不听话的青少年敲警钟。“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得到伸张,正道得到弘扬,她算是罪有应得。”他们会说。
维蒂伫立在大约五十米远的地方,对瑞秋笑了笑。她的衣服上没有沾血,咽喉没有伤痕。说话的时候,维蒂并没有张嘴,但瑞秋听得很清楚,比鸟鸣还要清楚。
你已经尽力了。
“我没有竭尽全力。”
那你只怕已经死在他们手里了。
“死就死吧。”
那我的故事谁来讲呢?
“没有人会关心你的故事。”
但我也曾活过一遭啊。
瑞秋的眼泪滴进了泥土和枯叶。“你过的是贫穷的黑人的一生,在一个鬼才在乎的岛上。”
你曾经在乎过。
瑞秋透过树丛凝望着小姑娘。“你死了,因为当初我劝你藏起来。当初你是对的。如果他们早点发现你,他们会强暴你,但不会割断你的喉咙,他们会放你一条生路。”
什么生路?
“总之是条生路!”瑞秋尖叫。
我宁愿不要那样的生路。
“但我希望你活下去,”瑞秋恳求道。“我需要你活下去。”
但我已经不在了。让我走吧,瑞秋小姐。让我走吧。
瑞秋定睛望着她,随后望着绿树,用袖子擦擦眼睛和鼻子,清清嗓子,呼吸着森林的气息。
紧接着,瑞秋的耳边响起了母亲的声音。天哪。一定是因为脱水、疲惫或低血糖,不然的话,也许瑞秋已经把枪对准自己的头开了火,已经一命呜呼了。但不管怎么样,她的耳边确实传来了伊丽莎白·蔡尔兹被烟熏过的嗓音。
“投降吧。”瑞秋的母亲清清楚楚地用慈悲又厌烦的口吻说道,“我们很快就会团聚了。就像你卧病在床的那个星期,我会一刻不离你的身边。你爱吃什么,我通通给你做。”
瑞秋发觉自己一个劲地摇着头,仿佛母亲能够看见她,仿佛树林能够看见她,仿佛她并非独自一人。人们就是这样疯掉的吗?落到在街角自言自语,在门廊里过夜,身上长满了疮?
他妈的。
瑞秋把枪揣进口袋,伫立在那儿,沉浸在环抱着她的绿林中。她心里明白:她不会去死,好让布莱恩、凯斯勒或其他任何认定她脆弱的人的日子好过些。
“我没有疯。”瑞秋告诉她的母亲,告诉丛林。“黄泉之下我也不愿与你团聚,妈妈。”她望了望天空。“见鬼,有你在身边一辈子,已经够受了。”
瑞秋走到suv旁边时,已经一点钟了。返回二零一号公路需要两个小时,再开三个小时车,才能到达某个大到足以有公交站的城镇。只能盼着公交车晚上六点以后还在小镇里晃悠了,假如够走运,能够驾着一辆千疮百孔的破车顺利到达该城镇的话。
瑞秋坐进驾驶座,开到泥路上。开出去了大约一英里,躺在后座的男人开口说道:“他妈的,凯莱布的车出了什么事?顺便说一声,你看上去很不错。”
他坐起身来,在后视镜里冲她展颜微笑。
布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