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8 花岗石
part 8 花岗石
瑞秋本来以为,那家酒吧肯定早已经不见了踪影,谁知道上网搜索“巴尔的摩东区米洛酒吧”,它却一下子在屏幕上冒了出来,还带有不少图片。酒吧有点变样,当街的砖墙上多了三扇大窗,灯光变得柔和了些,收银机成了电脑,吧椅多了靠背和华丽的扶手,不过,吧台后方还悬挂着同样的镜子,同样摆着一排排酒瓶,墙上巴尔的摩小马队锦旗倒是换成了巴尔的摩乌鸦队。
瑞秋打了个电话,点名找酒吧老板。
对方接起电话,说道:“我是罗尼。”
瑞秋解释说,她是六频道的记者。她没提究竟是哪个六频道,也没提自己在做什么报道。通常来说,亮出记者身份要么会立刻大开方便之门,要么会立刻把路堵死。不管是哪种情形,总之往往用不着浪费时间再行解释。
“罗尼,我在找一九七九年曾经在“米洛”酒吧工作过的一位酒保,不知道你有没有那时候的员工记录,愿不愿意帮我找一下。”
“七九年在这儿待过的酒保?”对方说,“唔,那可能是李,不过我还是问问我老爸吧。”
“李?”瑞秋开口问道,但对方已经搁下了电话。有那么几分钟,瑞秋的耳边一片寂静——说不定远处有人在说话,但也很难讲。紧接着,她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又有人把电话听筒从吧台上拿了起来。
“我是米洛。”电话那头是个沙哑的声音,随后是鼻孔里挤出的一声闷哼。
“米洛本人?”
“是啊,没错。你要找什么来着?”
“我想找个大约三十二年前在你家酒吧待过的酒保。您儿子提到某个叫‘李’的人?”
“他是在我们这里打过工。”
“你还记得他吗?”
“嗯,是啊,他在这儿至少干了二十五年。大概八年前才走。”
“当时酒吧里的酒保只有他吗?”
“不,不过主要是他在干。我有时候也当当酒保,还有我已故的太太,再加上老哈罗德,那时候他年纪就不轻了。说得够清楚了吗?”
“你知道我可以在哪儿找到李吗?”
“你何不先把来意跟我说说,您叫什么来着……?”
“蔡尔兹。”
“蔡尔兹小姐。你能不能跟我讲讲,为什么要打听李的下落?”
瑞秋实在想不出撒谎的理由,于是她交了底。“他说不定认识我妈妈。”
“李确实认识不少女人。”
瑞秋干脆破釜沉舟。“他说不定是我的生父。”
电话里鸦雀无声,只传来米洛的呼吸;瑞秋等了好久好久,差点被不安逼得再度开口说话。
“你多大了?”米洛终于问道。
“三十一。”
“嗯,”米洛慢吞吞地说,“当初他可是个帅气的浑蛋。我似乎记得,跟几个……十个……女人约会过吧。依我猜,刚出炉的时候,就算一分钱也会发发光吧。”又是一阵喘气声。
瑞秋以为米洛还有话要说,但过了一会儿,她才悟到对方已经说完了。“我想联络他。假如你愿意帮我……”
“他死了。”
一双小手猛地攥住了瑞秋的心,狠狠地一捏。她只觉得冰凉的寒意爬上了后背,向上奔涌而去。
“他死了?”出口的话比瑞秋意料中更响亮。
“是啊,到现在快六年了吧。他离开了我们这儿,跳槽去了埃尔克顿的另一家酒吧。过了几年就死了。”
“怎么死的?”
“心脏病。”
“那时候他年纪也不大吧?”
“五十三岁?”米洛说。“也说不定是五十四岁。没错,年纪不算大。”
“他全名叫什么?”
“嗯,小姐,我跟你不熟。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找他在世的亲戚认亲,这种事情我说不清楚。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不熟,这才是问题所在。”
“如果你认识我,那会不会有点用?”
“还用说吗?”
次日早晨,瑞秋在后湾站搭乘了前往巴尔的摩的火车。穿过月台时,她无意间迎上了一位年轻姑娘的目光,对方看上去像是个大学女生,见到瑞秋后眼睛猛地一亮,似乎认出了她。瑞秋垂下脑袋,走到月台的尽头,站到一位身穿灰色西装的年长绅士身边。他向瑞秋露出悲伤的微笑,又埋头读起了《彭博市场》杂志。瑞秋拿不准,究竟那人伤感的微笑是因为同情她,还是因为人家的微笑本来就很伤感。
瑞秋顺利地上了火车,在空荡荡的车厢后方找了个座。火车越开越远,瑞秋也感觉自己离最近陷入的困境越来越远,谁让她刚刚在公众面前失态呢。等到火车经过罗得岛的时候,她几乎感觉轻松了起来。瑞秋说不清楚,这种轻松的感受,是不是因为心知自己正在追根溯源,如果算不上重返故里的话。除此之外,瑞秋走的正是伊丽莎白与杰里米·詹姆斯一九七九年春季奔赴马萨诸塞州西部的那条路,只不过方向相反而已,这件事莫名地让她安心。眼下是十一月中旬,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路上,瑞秋经过了一个个城镇,一幕幕秋末冬初的景色。有些城市停车场已经备好了除冰盐和沙子。树木大多光秃秃的,天空黯淡无光,跟树木一样荒芜。
“这就是他。”米洛把一张镶框照摆到瑞秋面前的吧台上,伸出粗短的食指点点一个清廋男子的面孔。相中人发际线靠后,年纪已经不小了,高高的额头,凹陷的脸颊,长着酷似瑞秋的眼睛。
米洛的年纪大概在八十岁上下,靠腰上挎着的一罐液氧呼吸。透明硅胶管攀上他的后背,挂上他的耳朵,再从他的颧骨垂下来,连上输氧鼻管。他告诉瑞秋,自从七十岁出头以来,他就没有摆脱过肺气肿,最近缺氧的症状加重了些,不过也不算恶化得太厉害,他每天还能偷偷抽八到十支烟。
“我这人基因好,”米洛边说,边把一张没有镶框的照片摆到瑞秋面前。“李就不行了。”
无框照比第一张镶框照随意些,第一张是员工照,照片中的人纷纷摆好了姿势。无框照恐怕是几十年前拍摄的,照片中的李长着浓密细长的深褐色头发,双眼的位置显得高了些,正被顾客的话逗得发笑。其他几个主顾笑得前仰后合,李却只是微微露出了笑意,笑得颇为隐忍。那并不是敞开心扉,而是筑起心墙。他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瑞秋立刻看出了伊丽莎白拜倒在他脚下的原因。那微微一笑里,多少活力蓄势待发,多少激情尽在不言中;那微微一笑让人满腔期待,却又恰似空头支票。看上去,李简直堪称史上最差劲的男友,最销魂的床伴。
瑞秋可以看出,当初伊丽莎白为什么声称此人闻上去像是“闪电”。她还疑心,如果她自己踏进了一九七九年的“米洛”酒吧,正逢眼前这个男人站在吧台后,她只怕也会留下多喝几杯。他看上去仿佛放荡不羁的诗人,吸毒成瘾的天才画家,刚签下重磅唱片合约便在车祸中殒命的音乐人。
可惜的是,从米洛给的照片中,瑞秋也发觉:李的人生几乎全绕着她正身处的这间酒吧打转。她能够感觉到:随着一张又一张照片展现在眼前,李的世界、李的选择、李与各路女子一夜情的胜算都与日递减。没过多久,酒吧外的世界便不再令人向往,而是变得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当初是姑娘追他,如今成了他追姑娘,随后还不得不说点笑话喝点酒,算是暖暖场。终于有那么一天,只要他向人示好,姑娘们要么觉得他色胆包天,要么觉得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随着时光流逝,李的魅力一天不如一天,微笑却变得越来越明媚。等到瑞秋上中学的时候,他依然身穿“米洛”酒吧的酒保制服——白衬衣套着黑背心,皮肤布满斑斑点点,脸颊松松垮垮,牙齿已经泛黄,后排还漏了两条缝。但与此同时,照片中的他也显得越来越无拘无束,不再受累于那一抹见鬼的微笑,不再受累于那一身让姑娘们趋之若鹜的魅力。他的肉身日趋衰败,灵魂却似乎含苞绽放。
紧接着,米洛又取出了一叠照片,来自独立纪念日的亲友垒球赛和野餐会。有两名女子一再跟李同框,其中一个身材消瘦,长着黑发,绷着脸,显得很焦虑,另一个则长着金发,脸色泛红,经常一只手端着饮料,另一只手拿着烟。
“这是艾伦,”米洛说的是黑发女子。“她总是怒气冲冲。没人知道为什么。不管是生日聚会,婚礼,还是感恩节,都能活生生毁在她手里,我可亲眼见过她祸害这三种聚会。我想说的是,她离开李大概是在八六年左右,或者是八七年?总之不可能更晚了。另外一个是他的第二任太太,玛蒂。上次听说她的消息时,她反正还活着,住在埃尔克顿。她跟李过了几年不错的日子,然后就各奔东西了。”
“他有孩子吗?”瑞秋问。
“跟这两个女人没有。”隔着吧台,米洛边仔细地审视着瑞秋,边伸手到背后把输氧管摆正。“你觉得他是你爸,对吧?”
“我敢肯定。”瑞秋说。
“你的眼睛长得像他。”米洛说,“这肯定没错。装作我说了句笑话吧。”
“什么?”
“笑啊。”米洛说。
“哈哈。”瑞秋说。
“不,说正经的,笑笑吧。”
瑞秋环视着酒吧。酒吧里空荡荡的。她咯咯笑了起来,不由有些吃惊:听上去居然半点也不假。
“跟他的笑像一个模子塑出来的。”米洛说。
“那就板上钉钉了。”瑞秋说。
米洛笑了。“年轻的时候,大家还说我看上去像沃伦·奥茨呢,你知道那是谁吗?”
瑞秋摇摇头。
“是个电影演员,演过很多西部片,演过《日落黄沙》。”
瑞秋尴尬地向他耸耸肩。
“不管怎么说,当初我看上去跟沃伦·奥茨很像。现在却有人说,我看上去像威尔福德·布雷姆利。知道那是谁吗?”
瑞秋点了点头。“演桂格燕麦广告片那人。”
米洛说:“就是他。”
“你看上去确实跟他很像啊。”
“没错。”米洛举起一根手指。“然而据我所知,我跟他不沾亲,跟沃伦·奥茨也不沾亲。”米洛的拇指和食指挨得很紧。“半点也不沾。”
瑞秋轻轻点了下头,表示同意。吧台上的张张照片记录着某人的一生,包罗万象却又毫无头绪,正如两年前,瑞秋与杰里米·詹姆斯的眼前展现着她的一生。即使时刻暴露于镜头之下,人的本性却也可能无迹可寻。整整二十年,伊丽莎白都在瑞秋眼前,瑞秋却只了解伊丽莎白想要展露的一面。至于现在,瑞秋的生父从一张张4x6、5x7、8x10的照片里盯着瑞秋,有的清晰,有的模糊,有的太亮,有的太暗;只可惜无论如何,他却终归可望而不可即。瑞秋望得见他的脸,却无法读懂他的心。
“他有几个继子继女。”米洛告诉瑞秋。“他遇上艾伦的时候,艾伦有个儿子;遇上玛蒂的时候,玛蒂有个女儿。没听说他正式收养过那两个孩子,一直也说不清他是否喜欢他们,说不好他们是否喜欢他,也说不清他们的感情是否不好不坏。”米洛耸耸肩膀,低头望着那堆相片。“他对威士忌很精通,多年来有过几辆心爱的摩托车,养过一阵子狗,结果狗得了癌症,所以他再也没养狗。”
“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五年吗?”
“差不多。”
“除了当个酒保,他还有过其他的抱负吗?”
米洛掉转目光,绞尽脑汁地寻思着。“他曾经迷上过摩托车,有段时间还跟别人谈起弄个汽修厂修摩托车,也可能定制摩托车。狗死的时候,他读了不少兽医学校的资料,不过两样都没成。”米洛说着耸耸肩膀。“如果除此之外,他还有过其他什么抱负,只怕也被他扔到一边了吧。”
“他为什么会跳槽去其他地方?”
“可能是不喜欢被罗尼呼来喝去。毕竟眼睁睁看着这个臭小子长大,却要被他呼来喝去,心里不太好受。可能还受够了通勤,谁让他住在埃尔克顿呢,从这里到埃尔克顿的路一年比一年难走。”
米洛端详着瑞秋,她心知他正在打量她,想要下个决心。“你的穿衣打扮挺讲究,看上去日子过得不错。”
她点了点头。
“他可是个穷光蛋。你知道吧?仅有的一点钱也全被前妻拿走了。”
她又点了点头。
“格雷森。”
那双小手轻抚过瑞秋的心,冷冷不带一丝温度,比耳语更轻。
“李兰德·大卫·格雷森,”米洛说。“是他的全名。”
瑞秋与李兰德的第二任太太玛蒂在马里兰州埃尔克顿的一家小公园里碰了头。那城镇有种破落的气质,山峦间点缀着工厂和铸造厂,没有谁记得曾见过它们风光的模样。
玛蒂·格雷森的体型介于“胖”与“重度肥胖”之间。瑞秋见过的大多数照片中,玛蒂的脸上都挂着放肆的笑容,现在却成了转瞬即逝的笑意。
“发现他发病的是史蒂芬妮,我的女儿。当时他跪在沙发前头,但右手肘还撑在沙发上。像是他起床想喝一杯,或者想上厕所,结果当场心脏病发作。当时他那副惨样至少已经有一天了,说不定已经两天了。史蒂芬妮是上门借钱去的,因为李一喝酒就耳根软嘛。要是不喝酒,他倒宁愿独自待着。休假的时候,他喜欢喝点上档次的威士忌,抽抽烟,看看电视老片子。从不看新片。他喜欢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玩意儿——《万能神探》啦,《天龙特攻队》啦,还有《迈阿密风云》。”玛蒂在凳子上扭扭身子,有点激动。“噢,他可迷《迈阿密风云》了。不过,说的是开头那些集,知道吧?他总说,克罗克特娶了那歌手之后,《迈阿密风云》就一落千丈,在那之后就没了可信度。”玛蒂在手袋里胡乱摸索了一通,找到了一支烟,点燃呼出一口,目光追随着烟雾。“他喜欢老片,因为当初万事皆有道理可讲,知道吧?讲得通。那才是黄金时代嘛,合情合理。”她放眼环顾着空荡荡的公园。“可不是现在这副鬼样。”
瑞秋实在想不出,自己一生中还有哪些年头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更加动荡,更加冷酷,还有哪些年头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更没道理可讲;不过话说回来,她也觉得,跟玛蒂·格雷森提这些,恐怕没什么用处。
“他有过什么抱负吗?”瑞秋问。
“你这话什么意思?”玛蒂对着握起的拳头咳了几声。
“我说不好,比如,想有什么成就?”话一出口,瑞秋立刻后悔起了自己的措辞。
“你是说想当个医生之类?”玛蒂的目光顿时变得很冷酷。她看上去有点恼火,有点困惑,又有点对自己发这通火感到困惑。
“嗯,我的意思是……”瑞秋结巴了起来,竭力挤出一丝友好的微笑,“除了当个酒保。”
“当个酒保,又怎么啦?”玛蒂把香烟朝身前的人行道上一扔,转身用膝盖朝向瑞秋,冲她露出冷冰冰的笑容。“二十多年来,大家光顾‘米洛’酒吧,因为他们清楚李就在吧台后。他们可以把心事一股脑告诉他,李可不会对人指手画脚。婚姻触礁,他们可以去找他;失业了,养出不成器的子女了,他们可以去找他;诸事不顺,他们也可以去找他。大家可以一屁股坐到李的面前,他会端出酒来,好好听他们念叨。”
瑞秋说:“听上去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啊。”
玛蒂撅起嘴,弓起背,活像看见自己的意大利面里爬出了蟑螂。“他才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呢。很多时候,他就是个混账。到了最后,我实在跟他过不下去了。不过他确实是个了不起的酒保,认识他让很多人日子好过了些。”
“我无意冒犯。”
“但你的话确实不中听。”
“对不起。”
玛蒂哼了一声,既有几分嘲弄,又有几分忧伤。“只有心想事成的人,才会问出‘除了当个酒保,他还有什么别的抱负?’这种破问题,至于我们其他人,不过是些美国人罢了。”
至于我们其他人,不过是些美国人罢了。
瑞秋听得出这话里藏头缩尾的自夸,虚情假意的自谦。她简直已经可以听到自己在鸡尾酒会上搬出这句话,大家随之哄堂大笑。但即使笑声传到了她的耳旁,瑞秋却也同样引以为耻。毕竟,与生俱来、根植于特权的成功,堪称她的原罪。希望与机遇是她的应得之物,无须担心自己湮没于茫茫人海之中,无须担心无人问津,面目模糊。可惜,那无人问津、面目模糊的茫茫人海,却正是她的生父所处的国度;在那个国度,逝者纷纷被世人遗忘。
“如果话不中听,对不起。”瑞秋对玛蒂说。
玛蒂挥挥手,示意瑞秋闭嘴,又点燃了一支烟。“亲爱的,你说了什么屁话,我根本没放在心上。”她友好地捏捏瑞秋的膝盖。“如果李跟你确实是一家人,那敢情好,我希望好歹能让你讨个心安。要是你早认识他,恐怕对你来说也是件好事。”她掸了掸烟灰。“不过话说回来,凡人哪能心想事成呢,应付得了什么就算什么吧。”
瑞秋去了李的坟前。他的墓前竖着一块随处可见的花岗石墓碑,黑底的墓石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白。瑞秋至少在两位同事的厨房料理台上见过同样的花岗石,用在李·格雷森身上的花岗石料却显然吝啬了不少。眼前是一方小石料,高仅一米半,宽仅二十英寸。玛蒂告诉瑞秋,当初家人接连离世的时候,李自己预约订购了这块墓碑,去世三年前才付清。
李兰德·d·格雷森
生于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十日
卒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
必定不止于此,必定。
但即使不止于此,她却无从知晓。
从米洛的一家之言,玛蒂的一家之言,以及两人转述的、其他人东一嘴西一嘴的评价里,瑞秋拼凑出了李的生平点滴。
李兰德·大卫·格雷森,在马里兰州埃尔克顿出生长大,曾就读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给巴尔的摩东部“米洛”酒吧打工前,他曾给一家筑路公司、一家运输公司、一家鞋店干过活,还为一家花店当过司机。他留下了至少一名子女(或者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结过婚,离过婚,再婚,然后又离婚。他的名下曾经有过一栋房,但在首次离婚时易了主,从此就租了个小些的地方住。他一辈子有过九辆汽车,三辆摩托车,一条狗,死于他出生的小镇。李兰德·大卫·格雷森度过了五十四年的一生,就众人记忆所及,他对别人大体上无所求,也大体上吝于付出。李兰德不是个暴脾气,不过大多数人感觉还是别惹他为妙;李兰德不是个开心果,不过要是笑话确实有料,他也喜闻乐见。
总有一日,所有能记起李兰德·大卫·格雷森的人都将离开人世,一个也不剩。从李那帮朋友的健康状况看来,瑞秋觉得“这一天”恐怕只会早,不会迟。到了那个时候,世间将只有一个人知道他姓甚名谁——那个在李兰德·大卫·格雷森的墓碑附近除草的家伙。
“他没能驾驭生活,生活驾驭了他。”伊丽莎白会说。
在那一刻,瑞秋悟出了母亲始终对李与自己的血缘关系秘而不宣的原因。伊丽莎白当初就已经看出李兰德的人生将如何上演。她认为他没有多少野心,眼界有限。伊丽莎白·蔡尔兹,一个在小镇出生成长的姑娘,一个选择定居小镇的姑娘,却瞧不上小镇的思维模式。
伊丽莎白从来没有告诉瑞秋她的生父是谁,因为承认当初曾经委身于此人,相当于承认伊丽莎白心底深处从未打算逃离自己的出身。
“于是,你就夺走了我的老爸,夺走了他的女儿。”瑞秋心想。
瑞秋在李兰德的坟前坐了大半个钟头,等待听到他的声音。从瑟瑟风中,从郁郁林间。
于是,它果真传到了瑞秋的耳边。只可惜,那些话并不好听。
“你希望有人告诉你原因。”
是的。
“告诉你为什么世间会有疾苦、地震,会有饥不果腹。”
“但你更希望知道的是:
为什么没人把你放在心上,瑞秋。”
“闭嘴。”瑞秋很确信自己大声说出了口。
“你知道答案吗?”
“闭嘴。”
“因为……”
“因为什么?”她冲着静寂的墓地发问。
“没什么理由,无缘也无故。”
她垂下了头。没有哭,没有吭一声。但有那么好一会儿,她止不住浑身发抖。
“你费尽千辛万苦寻找答案。
答案近在咫尺。终于,就在你的眼前。”
瑞秋抬起头,睁开眼睛,凝神直视。高一米半,宽二十英寸。
“一方墓碑,一抔黄土。
仅此而已。”
直到夕阳渐渐西下,没入了黑压压的树丛,瑞秋才动身离开墓地。时间已经快到下午四点了,她到达墓地的时候是早上十点钟。
她再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再也没有。
返程往北的火车上,瑞秋凝望着窗外。可惜时值深夜,她只能望见窗外的城镇化成了一片模糊的灯火与夜色。
大多数时候,她什么也看不见。车窗只映出她的倒影。只有瑞秋,依然孤零零一个。
依然是镜中之影。
瑞秋本来以为,那家酒吧肯定早已经不见了踪影,谁知道上网搜索“巴尔的摩东区米洛酒吧”,它却一下子在屏幕上冒了出来,还带有不少图片。酒吧有点变样,当街的砖墙上多了三扇大窗,灯光变得柔和了些,收银机成了电脑,吧椅多了靠背和华丽的扶手,不过,吧台后方还悬挂着同样的镜子,同样摆着一排排酒瓶,墙上巴尔的摩小马队锦旗倒是换成了巴尔的摩乌鸦队。
瑞秋打了个电话,点名找酒吧老板。
对方接起电话,说道:“我是罗尼。”
瑞秋解释说,她是六频道的记者。她没提究竟是哪个六频道,也没提自己在做什么报道。通常来说,亮出记者身份要么会立刻大开方便之门,要么会立刻把路堵死。不管是哪种情形,总之往往用不着浪费时间再行解释。
“罗尼,我在找一九七九年曾经在“米洛”酒吧工作过的一位酒保,不知道你有没有那时候的员工记录,愿不愿意帮我找一下。”
“七九年在这儿待过的酒保?”对方说,“唔,那可能是李,不过我还是问问我老爸吧。”
“李?”瑞秋开口问道,但对方已经搁下了电话。有那么几分钟,瑞秋的耳边一片寂静——说不定远处有人在说话,但也很难讲。紧接着,她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又有人把电话听筒从吧台上拿了起来。
“我是米洛。”电话那头是个沙哑的声音,随后是鼻孔里挤出的一声闷哼。
“米洛本人?”
“是啊,没错。你要找什么来着?”
“我想找个大约三十二年前在你家酒吧待过的酒保。您儿子提到某个叫‘李’的人?”
“他是在我们这里打过工。”
“你还记得他吗?”
“嗯,是啊,他在这儿至少干了二十五年。大概八年前才走。”
“当时酒吧里的酒保只有他吗?”
“不,不过主要是他在干。我有时候也当当酒保,还有我已故的太太,再加上老哈罗德,那时候他年纪就不轻了。说得够清楚了吗?”
“你知道我可以在哪儿找到李吗?”
“你何不先把来意跟我说说,您叫什么来着……?”
“蔡尔兹。”
“蔡尔兹小姐。你能不能跟我讲讲,为什么要打听李的下落?”
瑞秋实在想不出撒谎的理由,于是她交了底。“他说不定认识我妈妈。”
“李确实认识不少女人。”
瑞秋干脆破釜沉舟。“他说不定是我的生父。”
电话里鸦雀无声,只传来米洛的呼吸;瑞秋等了好久好久,差点被不安逼得再度开口说话。
“你多大了?”米洛终于问道。
“三十一。”
“嗯,”米洛慢吞吞地说,“当初他可是个帅气的浑蛋。我似乎记得,跟几个……十个……女人约会过吧。依我猜,刚出炉的时候,就算一分钱也会发发光吧。”又是一阵喘气声。
瑞秋以为米洛还有话要说,但过了一会儿,她才悟到对方已经说完了。“我想联络他。假如你愿意帮我……”
“他死了。”
一双小手猛地攥住了瑞秋的心,狠狠地一捏。她只觉得冰凉的寒意爬上了后背,向上奔涌而去。
“他死了?”出口的话比瑞秋意料中更响亮。
“是啊,到现在快六年了吧。他离开了我们这儿,跳槽去了埃尔克顿的另一家酒吧。过了几年就死了。”
“怎么死的?”
“心脏病。”
“那时候他年纪也不大吧?”
“五十三岁?”米洛说。“也说不定是五十四岁。没错,年纪不算大。”
“他全名叫什么?”
“嗯,小姐,我跟你不熟。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找他在世的亲戚认亲,这种事情我说不清楚。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不熟,这才是问题所在。”
“如果你认识我,那会不会有点用?”
“还用说吗?”
次日早晨,瑞秋在后湾站搭乘了前往巴尔的摩的火车。穿过月台时,她无意间迎上了一位年轻姑娘的目光,对方看上去像是个大学女生,见到瑞秋后眼睛猛地一亮,似乎认出了她。瑞秋垂下脑袋,走到月台的尽头,站到一位身穿灰色西装的年长绅士身边。他向瑞秋露出悲伤的微笑,又埋头读起了《彭博市场》杂志。瑞秋拿不准,究竟那人伤感的微笑是因为同情她,还是因为人家的微笑本来就很伤感。
瑞秋顺利地上了火车,在空荡荡的车厢后方找了个座。火车越开越远,瑞秋也感觉自己离最近陷入的困境越来越远,谁让她刚刚在公众面前失态呢。等到火车经过罗得岛的时候,她几乎感觉轻松了起来。瑞秋说不清楚,这种轻松的感受,是不是因为心知自己正在追根溯源,如果算不上重返故里的话。除此之外,瑞秋走的正是伊丽莎白与杰里米·詹姆斯一九七九年春季奔赴马萨诸塞州西部的那条路,只不过方向相反而已,这件事莫名地让她安心。眼下是十一月中旬,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路上,瑞秋经过了一个个城镇,一幕幕秋末冬初的景色。有些城市停车场已经备好了除冰盐和沙子。树木大多光秃秃的,天空黯淡无光,跟树木一样荒芜。
“这就是他。”米洛把一张镶框照摆到瑞秋面前的吧台上,伸出粗短的食指点点一个清廋男子的面孔。相中人发际线靠后,年纪已经不小了,高高的额头,凹陷的脸颊,长着酷似瑞秋的眼睛。
米洛的年纪大概在八十岁上下,靠腰上挎着的一罐液氧呼吸。透明硅胶管攀上他的后背,挂上他的耳朵,再从他的颧骨垂下来,连上输氧鼻管。他告诉瑞秋,自从七十岁出头以来,他就没有摆脱过肺气肿,最近缺氧的症状加重了些,不过也不算恶化得太厉害,他每天还能偷偷抽八到十支烟。
“我这人基因好,”米洛边说,边把一张没有镶框的照片摆到瑞秋面前。“李就不行了。”
无框照比第一张镶框照随意些,第一张是员工照,照片中的人纷纷摆好了姿势。无框照恐怕是几十年前拍摄的,照片中的李长着浓密细长的深褐色头发,双眼的位置显得高了些,正被顾客的话逗得发笑。其他几个主顾笑得前仰后合,李却只是微微露出了笑意,笑得颇为隐忍。那并不是敞开心扉,而是筑起心墙。他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瑞秋立刻看出了伊丽莎白拜倒在他脚下的原因。那微微一笑里,多少活力蓄势待发,多少激情尽在不言中;那微微一笑让人满腔期待,却又恰似空头支票。看上去,李简直堪称史上最差劲的男友,最销魂的床伴。
瑞秋可以看出,当初伊丽莎白为什么声称此人闻上去像是“闪电”。她还疑心,如果她自己踏进了一九七九年的“米洛”酒吧,正逢眼前这个男人站在吧台后,她只怕也会留下多喝几杯。他看上去仿佛放荡不羁的诗人,吸毒成瘾的天才画家,刚签下重磅唱片合约便在车祸中殒命的音乐人。
可惜的是,从米洛给的照片中,瑞秋也发觉:李的人生几乎全绕着她正身处的这间酒吧打转。她能够感觉到:随着一张又一张照片展现在眼前,李的世界、李的选择、李与各路女子一夜情的胜算都与日递减。没过多久,酒吧外的世界便不再令人向往,而是变得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当初是姑娘追他,如今成了他追姑娘,随后还不得不说点笑话喝点酒,算是暖暖场。终于有那么一天,只要他向人示好,姑娘们要么觉得他色胆包天,要么觉得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随着时光流逝,李的魅力一天不如一天,微笑却变得越来越明媚。等到瑞秋上中学的时候,他依然身穿“米洛”酒吧的酒保制服——白衬衣套着黑背心,皮肤布满斑斑点点,脸颊松松垮垮,牙齿已经泛黄,后排还漏了两条缝。但与此同时,照片中的他也显得越来越无拘无束,不再受累于那一抹见鬼的微笑,不再受累于那一身让姑娘们趋之若鹜的魅力。他的肉身日趋衰败,灵魂却似乎含苞绽放。
紧接着,米洛又取出了一叠照片,来自独立纪念日的亲友垒球赛和野餐会。有两名女子一再跟李同框,其中一个身材消瘦,长着黑发,绷着脸,显得很焦虑,另一个则长着金发,脸色泛红,经常一只手端着饮料,另一只手拿着烟。
“这是艾伦,”米洛说的是黑发女子。“她总是怒气冲冲。没人知道为什么。不管是生日聚会,婚礼,还是感恩节,都能活生生毁在她手里,我可亲眼见过她祸害这三种聚会。我想说的是,她离开李大概是在八六年左右,或者是八七年?总之不可能更晚了。另外一个是他的第二任太太,玛蒂。上次听说她的消息时,她反正还活着,住在埃尔克顿。她跟李过了几年不错的日子,然后就各奔东西了。”
“他有孩子吗?”瑞秋问。
“跟这两个女人没有。”隔着吧台,米洛边仔细地审视着瑞秋,边伸手到背后把输氧管摆正。“你觉得他是你爸,对吧?”
“我敢肯定。”瑞秋说。
“你的眼睛长得像他。”米洛说,“这肯定没错。装作我说了句笑话吧。”
“什么?”
“笑啊。”米洛说。
“哈哈。”瑞秋说。
“不,说正经的,笑笑吧。”
瑞秋环视着酒吧。酒吧里空荡荡的。她咯咯笑了起来,不由有些吃惊:听上去居然半点也不假。
“跟他的笑像一个模子塑出来的。”米洛说。
“那就板上钉钉了。”瑞秋说。
米洛笑了。“年轻的时候,大家还说我看上去像沃伦·奥茨呢,你知道那是谁吗?”
瑞秋摇摇头。
“是个电影演员,演过很多西部片,演过《日落黄沙》。”
瑞秋尴尬地向他耸耸肩。
“不管怎么说,当初我看上去跟沃伦·奥茨很像。现在却有人说,我看上去像威尔福德·布雷姆利。知道那是谁吗?”
瑞秋点了点头。“演桂格燕麦广告片那人。”
米洛说:“就是他。”
“你看上去确实跟他很像啊。”
“没错。”米洛举起一根手指。“然而据我所知,我跟他不沾亲,跟沃伦·奥茨也不沾亲。”米洛的拇指和食指挨得很紧。“半点也不沾。”
瑞秋轻轻点了下头,表示同意。吧台上的张张照片记录着某人的一生,包罗万象却又毫无头绪,正如两年前,瑞秋与杰里米·詹姆斯的眼前展现着她的一生。即使时刻暴露于镜头之下,人的本性却也可能无迹可寻。整整二十年,伊丽莎白都在瑞秋眼前,瑞秋却只了解伊丽莎白想要展露的一面。至于现在,瑞秋的生父从一张张4x6、5x7、8x10的照片里盯着瑞秋,有的清晰,有的模糊,有的太亮,有的太暗;只可惜无论如何,他却终归可望而不可即。瑞秋望得见他的脸,却无法读懂他的心。
“他有几个继子继女。”米洛告诉瑞秋。“他遇上艾伦的时候,艾伦有个儿子;遇上玛蒂的时候,玛蒂有个女儿。没听说他正式收养过那两个孩子,一直也说不清他是否喜欢他们,说不好他们是否喜欢他,也说不清他们的感情是否不好不坏。”米洛耸耸肩膀,低头望着那堆相片。“他对威士忌很精通,多年来有过几辆心爱的摩托车,养过一阵子狗,结果狗得了癌症,所以他再也没养狗。”
“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五年吗?”
“差不多。”
“除了当个酒保,他还有过其他的抱负吗?”
米洛掉转目光,绞尽脑汁地寻思着。“他曾经迷上过摩托车,有段时间还跟别人谈起弄个汽修厂修摩托车,也可能定制摩托车。狗死的时候,他读了不少兽医学校的资料,不过两样都没成。”米洛说着耸耸肩膀。“如果除此之外,他还有过其他什么抱负,只怕也被他扔到一边了吧。”
“他为什么会跳槽去其他地方?”
“可能是不喜欢被罗尼呼来喝去。毕竟眼睁睁看着这个臭小子长大,却要被他呼来喝去,心里不太好受。可能还受够了通勤,谁让他住在埃尔克顿呢,从这里到埃尔克顿的路一年比一年难走。”
米洛端详着瑞秋,她心知他正在打量她,想要下个决心。“你的穿衣打扮挺讲究,看上去日子过得不错。”
她点了点头。
“他可是个穷光蛋。你知道吧?仅有的一点钱也全被前妻拿走了。”
她又点了点头。
“格雷森。”
那双小手轻抚过瑞秋的心,冷冷不带一丝温度,比耳语更轻。
“李兰德·大卫·格雷森,”米洛说。“是他的全名。”
瑞秋与李兰德的第二任太太玛蒂在马里兰州埃尔克顿的一家小公园里碰了头。那城镇有种破落的气质,山峦间点缀着工厂和铸造厂,没有谁记得曾见过它们风光的模样。
玛蒂·格雷森的体型介于“胖”与“重度肥胖”之间。瑞秋见过的大多数照片中,玛蒂的脸上都挂着放肆的笑容,现在却成了转瞬即逝的笑意。
“发现他发病的是史蒂芬妮,我的女儿。当时他跪在沙发前头,但右手肘还撑在沙发上。像是他起床想喝一杯,或者想上厕所,结果当场心脏病发作。当时他那副惨样至少已经有一天了,说不定已经两天了。史蒂芬妮是上门借钱去的,因为李一喝酒就耳根软嘛。要是不喝酒,他倒宁愿独自待着。休假的时候,他喜欢喝点上档次的威士忌,抽抽烟,看看电视老片子。从不看新片。他喜欢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玩意儿——《万能神探》啦,《天龙特攻队》啦,还有《迈阿密风云》。”玛蒂在凳子上扭扭身子,有点激动。“噢,他可迷《迈阿密风云》了。不过,说的是开头那些集,知道吧?他总说,克罗克特娶了那歌手之后,《迈阿密风云》就一落千丈,在那之后就没了可信度。”玛蒂在手袋里胡乱摸索了一通,找到了一支烟,点燃呼出一口,目光追随着烟雾。“他喜欢老片,因为当初万事皆有道理可讲,知道吧?讲得通。那才是黄金时代嘛,合情合理。”她放眼环顾着空荡荡的公园。“可不是现在这副鬼样。”
瑞秋实在想不出,自己一生中还有哪些年头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更加动荡,更加冷酷,还有哪些年头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更没道理可讲;不过话说回来,她也觉得,跟玛蒂·格雷森提这些,恐怕没什么用处。
“他有过什么抱负吗?”瑞秋问。
“你这话什么意思?”玛蒂对着握起的拳头咳了几声。
“我说不好,比如,想有什么成就?”话一出口,瑞秋立刻后悔起了自己的措辞。
“你是说想当个医生之类?”玛蒂的目光顿时变得很冷酷。她看上去有点恼火,有点困惑,又有点对自己发这通火感到困惑。
“嗯,我的意思是……”瑞秋结巴了起来,竭力挤出一丝友好的微笑,“除了当个酒保。”
“当个酒保,又怎么啦?”玛蒂把香烟朝身前的人行道上一扔,转身用膝盖朝向瑞秋,冲她露出冷冰冰的笑容。“二十多年来,大家光顾‘米洛’酒吧,因为他们清楚李就在吧台后。他们可以把心事一股脑告诉他,李可不会对人指手画脚。婚姻触礁,他们可以去找他;失业了,养出不成器的子女了,他们可以去找他;诸事不顺,他们也可以去找他。大家可以一屁股坐到李的面前,他会端出酒来,好好听他们念叨。”
瑞秋说:“听上去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啊。”
玛蒂撅起嘴,弓起背,活像看见自己的意大利面里爬出了蟑螂。“他才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呢。很多时候,他就是个混账。到了最后,我实在跟他过不下去了。不过他确实是个了不起的酒保,认识他让很多人日子好过了些。”
“我无意冒犯。”
“但你的话确实不中听。”
“对不起。”
玛蒂哼了一声,既有几分嘲弄,又有几分忧伤。“只有心想事成的人,才会问出‘除了当个酒保,他还有什么别的抱负?’这种破问题,至于我们其他人,不过是些美国人罢了。”
至于我们其他人,不过是些美国人罢了。
瑞秋听得出这话里藏头缩尾的自夸,虚情假意的自谦。她简直已经可以听到自己在鸡尾酒会上搬出这句话,大家随之哄堂大笑。但即使笑声传到了她的耳旁,瑞秋却也同样引以为耻。毕竟,与生俱来、根植于特权的成功,堪称她的原罪。希望与机遇是她的应得之物,无须担心自己湮没于茫茫人海之中,无须担心无人问津,面目模糊。可惜,那无人问津、面目模糊的茫茫人海,却正是她的生父所处的国度;在那个国度,逝者纷纷被世人遗忘。
“如果话不中听,对不起。”瑞秋对玛蒂说。
玛蒂挥挥手,示意瑞秋闭嘴,又点燃了一支烟。“亲爱的,你说了什么屁话,我根本没放在心上。”她友好地捏捏瑞秋的膝盖。“如果李跟你确实是一家人,那敢情好,我希望好歹能让你讨个心安。要是你早认识他,恐怕对你来说也是件好事。”她掸了掸烟灰。“不过话说回来,凡人哪能心想事成呢,应付得了什么就算什么吧。”
瑞秋去了李的坟前。他的墓前竖着一块随处可见的花岗石墓碑,黑底的墓石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白。瑞秋至少在两位同事的厨房料理台上见过同样的花岗石,用在李·格雷森身上的花岗石料却显然吝啬了不少。眼前是一方小石料,高仅一米半,宽仅二十英寸。玛蒂告诉瑞秋,当初家人接连离世的时候,李自己预约订购了这块墓碑,去世三年前才付清。
李兰德·d·格雷森
生于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十日
卒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
必定不止于此,必定。
但即使不止于此,她却无从知晓。
从米洛的一家之言,玛蒂的一家之言,以及两人转述的、其他人东一嘴西一嘴的评价里,瑞秋拼凑出了李的生平点滴。
李兰德·大卫·格雷森,在马里兰州埃尔克顿出生长大,曾就读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给巴尔的摩东部“米洛”酒吧打工前,他曾给一家筑路公司、一家运输公司、一家鞋店干过活,还为一家花店当过司机。他留下了至少一名子女(或者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结过婚,离过婚,再婚,然后又离婚。他的名下曾经有过一栋房,但在首次离婚时易了主,从此就租了个小些的地方住。他一辈子有过九辆汽车,三辆摩托车,一条狗,死于他出生的小镇。李兰德·大卫·格雷森度过了五十四年的一生,就众人记忆所及,他对别人大体上无所求,也大体上吝于付出。李兰德不是个暴脾气,不过大多数人感觉还是别惹他为妙;李兰德不是个开心果,不过要是笑话确实有料,他也喜闻乐见。
总有一日,所有能记起李兰德·大卫·格雷森的人都将离开人世,一个也不剩。从李那帮朋友的健康状况看来,瑞秋觉得“这一天”恐怕只会早,不会迟。到了那个时候,世间将只有一个人知道他姓甚名谁——那个在李兰德·大卫·格雷森的墓碑附近除草的家伙。
“他没能驾驭生活,生活驾驭了他。”伊丽莎白会说。
在那一刻,瑞秋悟出了母亲始终对李与自己的血缘关系秘而不宣的原因。伊丽莎白当初就已经看出李兰德的人生将如何上演。她认为他没有多少野心,眼界有限。伊丽莎白·蔡尔兹,一个在小镇出生成长的姑娘,一个选择定居小镇的姑娘,却瞧不上小镇的思维模式。
伊丽莎白从来没有告诉瑞秋她的生父是谁,因为承认当初曾经委身于此人,相当于承认伊丽莎白心底深处从未打算逃离自己的出身。
“于是,你就夺走了我的老爸,夺走了他的女儿。”瑞秋心想。
瑞秋在李兰德的坟前坐了大半个钟头,等待听到他的声音。从瑟瑟风中,从郁郁林间。
于是,它果真传到了瑞秋的耳边。只可惜,那些话并不好听。
“你希望有人告诉你原因。”
是的。
“告诉你为什么世间会有疾苦、地震,会有饥不果腹。”
“但你更希望知道的是:
为什么没人把你放在心上,瑞秋。”
“闭嘴。”瑞秋很确信自己大声说出了口。
“你知道答案吗?”
“闭嘴。”
“因为……”
“因为什么?”她冲着静寂的墓地发问。
“没什么理由,无缘也无故。”
她垂下了头。没有哭,没有吭一声。但有那么好一会儿,她止不住浑身发抖。
“你费尽千辛万苦寻找答案。
答案近在咫尺。终于,就在你的眼前。”
瑞秋抬起头,睁开眼睛,凝神直视。高一米半,宽二十英寸。
“一方墓碑,一抔黄土。
仅此而已。”
直到夕阳渐渐西下,没入了黑压压的树丛,瑞秋才动身离开墓地。时间已经快到下午四点了,她到达墓地的时候是早上十点钟。
她再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再也没有。
返程往北的火车上,瑞秋凝望着窗外。可惜时值深夜,她只能望见窗外的城镇化成了一片模糊的灯火与夜色。
大多数时候,她什么也看不见。车窗只映出她的倒影。只有瑞秋,依然孤零零一个。
依然是镜中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