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一个“性侵累犯”
18 一个“性侵累犯”
马蒂诺法官对此有所察觉:蕾蒂西娅案件变成了政治和司法上的难题。海量的报纸杂志、整个国家的情绪、白色游行、对尸体的搜寻无不在滋养对安全的讨论。所有人都在想象,蕾蒂西娅是被一个性侵累犯强奸并杀害的。很快地,如下看法就占了上风,法庭在对梅隆的监控中表现出了纵容。2011年1月22日他受到起诉那天,监狱管理局的监察员突然来到大西洋卢瓦尔省。
这桩社会新闻是在国家的最高层被政治化了的。1月25日的爱丽舍宫,在执政党每周早餐会进行的过程中,尼古拉·萨科齐要求政府和议员“快速地”在性侵犯的监控一事上采取措施。他呼吁制定法律,强制这些罪犯在出狱后佩戴电子手镯。下午,他访问了圣纳泽尔的海军造船厂,期间,他就将“西北风”出售给俄罗斯发表了演讲,他在演讲开始的时候宣称:“刑事累犯并不是必然的,没有下文的调查不会让我满意……重要的是决心,而不是审议委员会。有太多类似的情况了。”第二天,在部长会议上,总统又一次回到了这出悲剧,之后,他在爱丽舍宫就累犯问题召开了一次会议,出席的有司法部长米歇尔·梅尔西耶、内政部长布里斯·奥尔特弗。
尼古拉·萨科齐经常以某一桩社会新闻为借口,要求——并取得——刑事立法的强化。2003年9月,内政部长就一个连环强奸犯发表如下意见:“这些被称为怪物的人……他们可以消失在大自然里,让我们不知道他们藏身何处吗?”2005年6月,他投入到对最高权力的争夺中,他同时猛烈抨击杀死了一位名叫内利·克雷梅的慢跑者的凶手,以及一个“胆敢释放了这样一个怪物”的法官。一项法律得以在秋天表决通过,它放宽了累犯的概念,对缓刑期做出了限制,延长了最短刑期。2006年5月,在两个儿童被杀之后,他再次对性侵累犯发动了战争,他提出,对他们的定罪证据的保存时间要延长。
2007年8月,在总统选举的第二天投票通过的达蒂(dati)法定立了“最低量刑”:再次犯下的罪行或违法行为将受到高于某一标准的惩罚(法官可以不遵守这一法律条令,但不包括第三次犯法这种情况)。几天之后,萨科齐就一个对小恩尼实施了强奸的恋童癖累犯做出回应,他宣布建立封闭式医院,并取消了对性侵犯的减刑。2008年年初投票通过了安全扣留权,它允许监禁服刑完毕但具有危险性的犯人,关押可以无限期地重新开始。
一桩社会新闻,一次公共干预。每一种犯罪都有相应的法律。一个凶手“证明”了现存刑罚系统的缺陷;紧随其后的法律应该“涵盖”所有会到来的罪行。尼古拉·萨科齐自视救世主,而不仅仅是一个超级总统。
真实的情况是,这些法律涉及长期以来对政治和刑罚的思考。1998年的吉古(guigou)法针对的是性侵,它迫使罪犯服从旨在防止重犯的社会司法监控。2002至2008年的贝尔本(perben)法针对的是轻微和中度的犯罪,其后则有了2007年关于最低量刑的法律。在2005年的一份报告中,最高法院的检察长让—弗朗索瓦·布尔格林主张创建半医院、半监狱的封闭中心,以应对具有危险性的罪犯。自2000年年初起,尼古拉·萨科齐就表示赞同最低量刑,并将之列入2007年的总统方案中。
除了尼古拉·萨科齐的个人偏好之外,他的介入也表现出了一种新的风格。他是一个更直接、更感性,同时也是感情真挚并且精于算计的政客,他会去分担家庭的痛苦和法国人的不安。他不是那种面对问题时会袖手旁观的人。
尼古拉·萨科齐会满怀热情地紧紧抓住社会新闻,这促成了他的成功,而它们之所以能引起关注,形诸报道,引起讨论,扩大化,甚至上纲上线,他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蕾蒂西娅案件之所以会爆发,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他在2011年1月25日对圣纳泽尔的海军造船厂的访问(此外,总统的传播干事弗兰克·卢夫里耶就出生于南特)。为她父母所生、为梅隆所杀害的蕾蒂西娅,可以说是被萨科齐创造的。她从此以后就被列入到一张受害者的长名单中了,格雷高利、乔纳森、普里西拉、奥里利亚、恩尼、麦迪逊、马蒂耶斯,所有这些儿童的名字都成了案件的名称,成了一系列罪行的概要,正是它们摧毁了她们和她们父母的生活。
一桩社会新闻意味着一个有罪之人。一桩恐怖的社会新闻需要一个怪物。怪物必须被关起来。这种分析上的简单化传达出了我们社会深处的一种运动:指定所有罪行、所有意外、所有疾病的必要性,以及一个引来众怒的负责人。伴随着有罪之人身败名裂的是受害者的提升:后者之所以无辜正是因为前者的卑鄙。这种解释力图催生出一个善恶参半的社会。共和国总统做出了选择,也把法国人引入歧途,因为大多数的性侵害发生在家庭的范围之内:丈夫对妻子,爷爷对孙女,继父对青少年,等等。中学生和搭顺风车者的攻击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就数量而言并不显眼。因此,将性侵和诱捕联系起来反映的是一种对危险的错误理解。
对于社会新闻的这种萨科齐式的做法,就其本意而言就是一种政治行为:行动的修辞,“法律和秩序”的话语,对恐惧的利用,感情的操纵,无处不在的媒体好像成了社会的卫士,“流氓”和“怪物”包围之中的法国人的保护者。这是一种利用感情和安全问题做文章的机会主义,为担任过部长和总统的尼古拉·萨科齐所独有,将累犯造成的危险降到零,他以这种动机来为最具压制性的措施(最低量刑、安全扣留、轻罪人民陪审员、废除对未成年人的减刑)作辩护。
行政机构认为,一旦实施这些措施,社会就会对所有的危险产生免疫力。一种无能的机制便开动了:每一条新的法律都让人们相信,他们解决了累犯问题;每一种新的罪行又表明了立法的缺失、执法和司法的失败、信息收集的空白、安全措施的不足。在立法之后,又是一系列的社会新闻,尼古拉·萨科齐的鼓噪因此造成了这样的印象,他“说的”远比“做的”要好。总统圣言最后灰飞烟灭,永远地沦为无力的独白。
右翼开始对此有所知觉。自1月25日起,人民运动联盟(ump)在议会中的头头脑脑们就表达了对所有的“机会式的法律”的反对。尼古拉·萨科齐很快就做出了让步,司法部长米歇尔·梅尔西耶宣布,为强化针对累犯的监控而制定的措施,涉及轻罪法庭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二者都将接受审议。
*
对凶手的媒体和政治上的挖掘,就像聚光灯一样照在梅隆身上。在一则关于圣纳泽尔桥上的白色游行的报道播放之前,法国电视二台的新闻主持人说道:“这个悲剧是否可以避免?我们将在今晚看到这个被认定为袭击者的人经历过了什么样的司法历程。”
2011年1月18日下午,梅隆在“蓝胡子”邀请蕾蒂西娅喝酒的时候,还是一个无固定住所的惯犯,他经常光顾当地的小酒吧,在勒加斯波的旅行车里筹备入室盗窃,把偷来的摩托车和电脑藏起来。13次判决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了半生。他的犯罪记录无所不包:破坏、无证驾驶或酒驾、团体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严重暴力犯罪、拒不服从、藐视法官。他强奸和羞辱狱友被定罪和受审就足以说明,他是一个诉诸暴力、独是独非的草莽之徒。因为此一罪行,他将被列入创建于2004年的性违法作案人司法档案,每一年他都必须上报自己的地址,每一次搬家都不能漏掉。
托尼·梅隆是卢瓦尔河谷的小流氓和累犯,这是确凿无疑的。我们可以在他身上看到犯罪能力的增长,从年轻时偷盗汽车直到用球棍殴打商贩的持械抢劫。他在2010年被释放之后卖假货、盗窃、恐吓、袭击、打人,对不法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以为然,对最高形式的违法行为也有所准备。他总是在惹是生非,一次不太复杂的入室盗窃,偷走一辆小汽车,勾引女孩子(一个“小妞”、一个“贱货”、一个“婊子”)。为防万一,他睡觉的时候身边会放着上膛的枪。梅隆因为终日饮酒嗑药而变得冲动易怒,看不出洗心革面的可能,终有一日他会落到杀人的地步。那并不一定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人们原本预料他会在某个酒吧用刀捅人,或者攻击他的前女友,他曾说出如下的话来结束他们的关系:“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的儿子!我要杀了你妈,然后自杀。”谋杀蕾蒂西娅看来是他“自然而然的”结果。
但是还需要说明两点:首先,梅隆并不符合对“性侵犯”的通行定义:他不是恋童癖,也不是袭击者或强奸累犯(即便他的前女友在2010年12月控告他性侵)。人们把服刑的强奸累犯称为“射手”,而他因为坐牢养成的那种男子气,与对这类人的仇恨是分不开的。没有比这更寻常的了。在一篇研究服刑的性暴力犯的文章中,社会学家格威诺拉·里科尔多(gwénola ricordeau)援引了一个被关押在波城青少年拘留所的17岁未成年人的话:“那些袭击‘射手’的人,他们无可指摘。简直就是垃圾。他们,那种‘射手’,会把扫帚插进别人的屁股里。这号人要是在我的牢房里,连十分钟都待不下去。”
其次,就像南特的共和国检察官格扎维埃·龙桑明确指出的,梅隆完整地服完了刑期,没有被提前释放;他失去了某些减免的机会。因此,出于安全机制的惯性,政客和媒体才会在勒加斯波的拘捕行动之后提出,法庭“释放了”一个性侵累犯。格扎维埃·龙桑也提到,梅隆并不是因为强奸了蕾蒂西娅而遭到起诉的,这些指控就目前阶段的诉讼而言无足轻重。
要衡量格扎维埃·龙桑的勇气和他所担当的民主权威的角色,就必须对纯粹的司法上的论断予以深思。具体而言,他认为诉讼并不是具有煽动性的定罪,而是正义。提醒大家梅隆并非先天地就是一个强奸犯,这是一种抵抗政治压力的方式,而后又成为抵抗总统本人的方式。
然而,如果不能变成“性侵累犯”的陈词滥调,蕾蒂西娅案件在政治上就没有利用价值。面对这一沮丧的局面,面对多数党就再一次为累犯立法所表现出来的沉默,共和国总统改变了主张。2011年1月27日,他紧随法国电视一台和法国电视二台,要求司法部长就“机制失效”做出解释:一个累犯如何摆脱了监控的要求。
*
梅隆的个人履历让人不安,这个累犯确确实实是个问题。努力保护国民合理合法,在这一意义上,打击违法犯罪的斗争和民主的期待是相称的。但是,2000年后对安全的关注,迫切感,效率的要求,尼古拉·萨科齐的急躁,众所共有的焦虑,这些使得以下这点被遗忘了:打击累犯的斗争就和刑事监狱一样古老。
重蹈覆辙这样一个事实既存在于宗教中(重又归附异端之人),也存在于犯罪中(累犯)。在旧制度下,根据囚犯所犯下的罪行给他们烙上印记——比如,vv表示盗窃累犯。这是烙在皮肤上的犯罪记录。但是随着大革命的到来,累犯具有了特定的意义。实际上,它是一个赌注,人是可以改进的,恶人可以变善,可以重新回到他在社会中的位置。1791年的《刑法典》应该产生“这种双重效果,惩罚有罪之人,并让他变得更好”。监狱将成为这种赎罪之地。
然而,累犯表明这项事业整个地失败了。自此之后,几种回应成为可能:消灭(死刑或终身流放),肉体标记(在1802至1832年间恢复),或者再次投入监狱并加重刑罚。《拿破仑刑法典》制定了一般性和持久性累犯的规则:所有就不法或犯罪行为做出的新判决就是累犯。当释放之时到来,威胁便也降临了。如何保证监狱合格地履行了其职责?如何确定人们释放的不是一个积重难返、不知悔改、无可救药的罪犯?
扼腕于监狱成了“犯罪学院”,这是自19世纪初以来的老生常谈了:它不仅没能改良犯人,而且让他更为败坏。两个世纪以后,形势无甚改观:不幸、暴力、混乱、无聊、抛弃感都加重了对犯人的排斥,以至于监狱不过是一个接纳罪犯的流放之地。就如2008年参议院立法委员会所说的,监狱中过多的人员增加了“被关押人员再度犯罪的风险,对他们的自尊造成了损害,迫使初犯和刑事犯混居,阻碍了旨在帮助犯人重回社会的救助措施”。
梅隆的“生涯”不幸地证明了这一点,他一生都在护理中心、法庭和监狱之间辗转,他在离开这些地方之后就只是吸毒,和或多或少赤贫化了的狱友谋划入室盗窃。他在他的诉讼中诚实而让人惊骇地说道,监禁“使他的暴力达到顶点”。
在《拿破仑刑法典》颁布两百年之后,关于累犯的争论狼烟再起。在尼古拉·萨科齐担任内政部长和共和国总统期间,5条直接或部分地涉及累犯的法律接踵而至。在2008到2011年之间,至少有6份报告指出了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无能。整个19和20世纪的历史都表明,尽管存在着最为严格的法律和机构,累犯仍然猖獗。那么,既然累犯是个严重的问题,我们自当严肃待之。
——没有一个社会能根除犯罪,哪怕是极权主义。恶、犯禁的欲望、渴望、疯狂都是人类的组成部分,零风险是不存在的。
——累犯也有其社会原因:不幸、教育的失败、前景的缺失、监狱里的人口过剩。既然监狱在制造罪犯(和恐怖分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与此同时,“累犯问题”应该紧扣监狱这个狂躁之地的问题。
——在“累犯”一词的政治和媒体含义中,它表示的是由处于被排斥境地(就如梅隆的例子所表明的,并不必然来源于城市和国外)的年轻人所犯下的罪行和不法之举。存在着另外一种累犯,同样猖獗,但经常处于法网之外:白领罪犯,例如政客,他们从权力寻租跨越到贿赂,从滥用职权到不合法的活动经费。
马蒂诺法官对此有所察觉:蕾蒂西娅案件变成了政治和司法上的难题。海量的报纸杂志、整个国家的情绪、白色游行、对尸体的搜寻无不在滋养对安全的讨论。所有人都在想象,蕾蒂西娅是被一个性侵累犯强奸并杀害的。很快地,如下看法就占了上风,法庭在对梅隆的监控中表现出了纵容。2011年1月22日他受到起诉那天,监狱管理局的监察员突然来到大西洋卢瓦尔省。
这桩社会新闻是在国家的最高层被政治化了的。1月25日的爱丽舍宫,在执政党每周早餐会进行的过程中,尼古拉·萨科齐要求政府和议员“快速地”在性侵犯的监控一事上采取措施。他呼吁制定法律,强制这些罪犯在出狱后佩戴电子手镯。下午,他访问了圣纳泽尔的海军造船厂,期间,他就将“西北风”出售给俄罗斯发表了演讲,他在演讲开始的时候宣称:“刑事累犯并不是必然的,没有下文的调查不会让我满意……重要的是决心,而不是审议委员会。有太多类似的情况了。”第二天,在部长会议上,总统又一次回到了这出悲剧,之后,他在爱丽舍宫就累犯问题召开了一次会议,出席的有司法部长米歇尔·梅尔西耶、内政部长布里斯·奥尔特弗。
尼古拉·萨科齐经常以某一桩社会新闻为借口,要求——并取得——刑事立法的强化。2003年9月,内政部长就一个连环强奸犯发表如下意见:“这些被称为怪物的人……他们可以消失在大自然里,让我们不知道他们藏身何处吗?”2005年6月,他投入到对最高权力的争夺中,他同时猛烈抨击杀死了一位名叫内利·克雷梅的慢跑者的凶手,以及一个“胆敢释放了这样一个怪物”的法官。一项法律得以在秋天表决通过,它放宽了累犯的概念,对缓刑期做出了限制,延长了最短刑期。2006年5月,在两个儿童被杀之后,他再次对性侵累犯发动了战争,他提出,对他们的定罪证据的保存时间要延长。
2007年8月,在总统选举的第二天投票通过的达蒂(dati)法定立了“最低量刑”:再次犯下的罪行或违法行为将受到高于某一标准的惩罚(法官可以不遵守这一法律条令,但不包括第三次犯法这种情况)。几天之后,萨科齐就一个对小恩尼实施了强奸的恋童癖累犯做出回应,他宣布建立封闭式医院,并取消了对性侵犯的减刑。2008年年初投票通过了安全扣留权,它允许监禁服刑完毕但具有危险性的犯人,关押可以无限期地重新开始。
一桩社会新闻,一次公共干预。每一种犯罪都有相应的法律。一个凶手“证明”了现存刑罚系统的缺陷;紧随其后的法律应该“涵盖”所有会到来的罪行。尼古拉·萨科齐自视救世主,而不仅仅是一个超级总统。
真实的情况是,这些法律涉及长期以来对政治和刑罚的思考。1998年的吉古(guigou)法针对的是性侵,它迫使罪犯服从旨在防止重犯的社会司法监控。2002至2008年的贝尔本(perben)法针对的是轻微和中度的犯罪,其后则有了2007年关于最低量刑的法律。在2005年的一份报告中,最高法院的检察长让—弗朗索瓦·布尔格林主张创建半医院、半监狱的封闭中心,以应对具有危险性的罪犯。自2000年年初起,尼古拉·萨科齐就表示赞同最低量刑,并将之列入2007年的总统方案中。
除了尼古拉·萨科齐的个人偏好之外,他的介入也表现出了一种新的风格。他是一个更直接、更感性,同时也是感情真挚并且精于算计的政客,他会去分担家庭的痛苦和法国人的不安。他不是那种面对问题时会袖手旁观的人。
尼古拉·萨科齐会满怀热情地紧紧抓住社会新闻,这促成了他的成功,而它们之所以能引起关注,形诸报道,引起讨论,扩大化,甚至上纲上线,他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蕾蒂西娅案件之所以会爆发,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他在2011年1月25日对圣纳泽尔的海军造船厂的访问(此外,总统的传播干事弗兰克·卢夫里耶就出生于南特)。为她父母所生、为梅隆所杀害的蕾蒂西娅,可以说是被萨科齐创造的。她从此以后就被列入到一张受害者的长名单中了,格雷高利、乔纳森、普里西拉、奥里利亚、恩尼、麦迪逊、马蒂耶斯,所有这些儿童的名字都成了案件的名称,成了一系列罪行的概要,正是它们摧毁了她们和她们父母的生活。
一桩社会新闻意味着一个有罪之人。一桩恐怖的社会新闻需要一个怪物。怪物必须被关起来。这种分析上的简单化传达出了我们社会深处的一种运动:指定所有罪行、所有意外、所有疾病的必要性,以及一个引来众怒的负责人。伴随着有罪之人身败名裂的是受害者的提升:后者之所以无辜正是因为前者的卑鄙。这种解释力图催生出一个善恶参半的社会。共和国总统做出了选择,也把法国人引入歧途,因为大多数的性侵害发生在家庭的范围之内:丈夫对妻子,爷爷对孙女,继父对青少年,等等。中学生和搭顺风车者的攻击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就数量而言并不显眼。因此,将性侵和诱捕联系起来反映的是一种对危险的错误理解。
对于社会新闻的这种萨科齐式的做法,就其本意而言就是一种政治行为:行动的修辞,“法律和秩序”的话语,对恐惧的利用,感情的操纵,无处不在的媒体好像成了社会的卫士,“流氓”和“怪物”包围之中的法国人的保护者。这是一种利用感情和安全问题做文章的机会主义,为担任过部长和总统的尼古拉·萨科齐所独有,将累犯造成的危险降到零,他以这种动机来为最具压制性的措施(最低量刑、安全扣留、轻罪人民陪审员、废除对未成年人的减刑)作辩护。
行政机构认为,一旦实施这些措施,社会就会对所有的危险产生免疫力。一种无能的机制便开动了:每一条新的法律都让人们相信,他们解决了累犯问题;每一种新的罪行又表明了立法的缺失、执法和司法的失败、信息收集的空白、安全措施的不足。在立法之后,又是一系列的社会新闻,尼古拉·萨科齐的鼓噪因此造成了这样的印象,他“说的”远比“做的”要好。总统圣言最后灰飞烟灭,永远地沦为无力的独白。
右翼开始对此有所知觉。自1月25日起,人民运动联盟(ump)在议会中的头头脑脑们就表达了对所有的“机会式的法律”的反对。尼古拉·萨科齐很快就做出了让步,司法部长米歇尔·梅尔西耶宣布,为强化针对累犯的监控而制定的措施,涉及轻罪法庭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二者都将接受审议。
*
对凶手的媒体和政治上的挖掘,就像聚光灯一样照在梅隆身上。在一则关于圣纳泽尔桥上的白色游行的报道播放之前,法国电视二台的新闻主持人说道:“这个悲剧是否可以避免?我们将在今晚看到这个被认定为袭击者的人经历过了什么样的司法历程。”
2011年1月18日下午,梅隆在“蓝胡子”邀请蕾蒂西娅喝酒的时候,还是一个无固定住所的惯犯,他经常光顾当地的小酒吧,在勒加斯波的旅行车里筹备入室盗窃,把偷来的摩托车和电脑藏起来。13次判决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了半生。他的犯罪记录无所不包:破坏、无证驾驶或酒驾、团体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严重暴力犯罪、拒不服从、藐视法官。他强奸和羞辱狱友被定罪和受审就足以说明,他是一个诉诸暴力、独是独非的草莽之徒。因为此一罪行,他将被列入创建于2004年的性违法作案人司法档案,每一年他都必须上报自己的地址,每一次搬家都不能漏掉。
托尼·梅隆是卢瓦尔河谷的小流氓和累犯,这是确凿无疑的。我们可以在他身上看到犯罪能力的增长,从年轻时偷盗汽车直到用球棍殴打商贩的持械抢劫。他在2010年被释放之后卖假货、盗窃、恐吓、袭击、打人,对不法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以为然,对最高形式的违法行为也有所准备。他总是在惹是生非,一次不太复杂的入室盗窃,偷走一辆小汽车,勾引女孩子(一个“小妞”、一个“贱货”、一个“婊子”)。为防万一,他睡觉的时候身边会放着上膛的枪。梅隆因为终日饮酒嗑药而变得冲动易怒,看不出洗心革面的可能,终有一日他会落到杀人的地步。那并不一定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人们原本预料他会在某个酒吧用刀捅人,或者攻击他的前女友,他曾说出如下的话来结束他们的关系:“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的儿子!我要杀了你妈,然后自杀。”谋杀蕾蒂西娅看来是他“自然而然的”结果。
但是还需要说明两点:首先,梅隆并不符合对“性侵犯”的通行定义:他不是恋童癖,也不是袭击者或强奸累犯(即便他的前女友在2010年12月控告他性侵)。人们把服刑的强奸累犯称为“射手”,而他因为坐牢养成的那种男子气,与对这类人的仇恨是分不开的。没有比这更寻常的了。在一篇研究服刑的性暴力犯的文章中,社会学家格威诺拉·里科尔多(gwénola ricordeau)援引了一个被关押在波城青少年拘留所的17岁未成年人的话:“那些袭击‘射手’的人,他们无可指摘。简直就是垃圾。他们,那种‘射手’,会把扫帚插进别人的屁股里。这号人要是在我的牢房里,连十分钟都待不下去。”
其次,就像南特的共和国检察官格扎维埃·龙桑明确指出的,梅隆完整地服完了刑期,没有被提前释放;他失去了某些减免的机会。因此,出于安全机制的惯性,政客和媒体才会在勒加斯波的拘捕行动之后提出,法庭“释放了”一个性侵累犯。格扎维埃·龙桑也提到,梅隆并不是因为强奸了蕾蒂西娅而遭到起诉的,这些指控就目前阶段的诉讼而言无足轻重。
要衡量格扎维埃·龙桑的勇气和他所担当的民主权威的角色,就必须对纯粹的司法上的论断予以深思。具体而言,他认为诉讼并不是具有煽动性的定罪,而是正义。提醒大家梅隆并非先天地就是一个强奸犯,这是一种抵抗政治压力的方式,而后又成为抵抗总统本人的方式。
然而,如果不能变成“性侵累犯”的陈词滥调,蕾蒂西娅案件在政治上就没有利用价值。面对这一沮丧的局面,面对多数党就再一次为累犯立法所表现出来的沉默,共和国总统改变了主张。2011年1月27日,他紧随法国电视一台和法国电视二台,要求司法部长就“机制失效”做出解释:一个累犯如何摆脱了监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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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隆的个人履历让人不安,这个累犯确确实实是个问题。努力保护国民合理合法,在这一意义上,打击违法犯罪的斗争和民主的期待是相称的。但是,2000年后对安全的关注,迫切感,效率的要求,尼古拉·萨科齐的急躁,众所共有的焦虑,这些使得以下这点被遗忘了:打击累犯的斗争就和刑事监狱一样古老。
重蹈覆辙这样一个事实既存在于宗教中(重又归附异端之人),也存在于犯罪中(累犯)。在旧制度下,根据囚犯所犯下的罪行给他们烙上印记——比如,vv表示盗窃累犯。这是烙在皮肤上的犯罪记录。但是随着大革命的到来,累犯具有了特定的意义。实际上,它是一个赌注,人是可以改进的,恶人可以变善,可以重新回到他在社会中的位置。1791年的《刑法典》应该产生“这种双重效果,惩罚有罪之人,并让他变得更好”。监狱将成为这种赎罪之地。
然而,累犯表明这项事业整个地失败了。自此之后,几种回应成为可能:消灭(死刑或终身流放),肉体标记(在1802至1832年间恢复),或者再次投入监狱并加重刑罚。《拿破仑刑法典》制定了一般性和持久性累犯的规则:所有就不法或犯罪行为做出的新判决就是累犯。当释放之时到来,威胁便也降临了。如何保证监狱合格地履行了其职责?如何确定人们释放的不是一个积重难返、不知悔改、无可救药的罪犯?
扼腕于监狱成了“犯罪学院”,这是自19世纪初以来的老生常谈了:它不仅没能改良犯人,而且让他更为败坏。两个世纪以后,形势无甚改观:不幸、暴力、混乱、无聊、抛弃感都加重了对犯人的排斥,以至于监狱不过是一个接纳罪犯的流放之地。就如2008年参议院立法委员会所说的,监狱中过多的人员增加了“被关押人员再度犯罪的风险,对他们的自尊造成了损害,迫使初犯和刑事犯混居,阻碍了旨在帮助犯人重回社会的救助措施”。
梅隆的“生涯”不幸地证明了这一点,他一生都在护理中心、法庭和监狱之间辗转,他在离开这些地方之后就只是吸毒,和或多或少赤贫化了的狱友谋划入室盗窃。他在他的诉讼中诚实而让人惊骇地说道,监禁“使他的暴力达到顶点”。
在《拿破仑刑法典》颁布两百年之后,关于累犯的争论狼烟再起。在尼古拉·萨科齐担任内政部长和共和国总统期间,5条直接或部分地涉及累犯的法律接踵而至。在2008到2011年之间,至少有6份报告指出了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无能。整个19和20世纪的历史都表明,尽管存在着最为严格的法律和机构,累犯仍然猖獗。那么,既然累犯是个严重的问题,我们自当严肃待之。
——没有一个社会能根除犯罪,哪怕是极权主义。恶、犯禁的欲望、渴望、疯狂都是人类的组成部分,零风险是不存在的。
——累犯也有其社会原因:不幸、教育的失败、前景的缺失、监狱里的人口过剩。既然监狱在制造罪犯(和恐怖分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与此同时,“累犯问题”应该紧扣监狱这个狂躁之地的问题。
——在“累犯”一词的政治和媒体含义中,它表示的是由处于被排斥境地(就如梅隆的例子所表明的,并不必然来源于城市和国外)的年轻人所犯下的罪行和不法之举。存在着另外一种累犯,同样猖獗,但经常处于法网之外:白领罪犯,例如政客,他们从权力寻租跨越到贿赂,从滥用职权到不合法的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