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索菲亚
2013年11月11日
真他妈累呀。
头真疼呀。
事实就是,私人调查真他妈没那么神乎其神。过去两周的“监控”相当折磨人。想想吧,在一动不动的方向盘后面连续磨蹭数个小时。开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菲亚特,车内的空调还有问题。我该买一辆漂亮的小宝马。可是宝马太引人注目了。我需要置身于毫无特色的有利地点,无人关注我,我才能监控别人。
这辆烂菲亚特。
我快烦死了,打呵欠,摆弄手指。涂指甲油消磨时间,与此同时,还要眯着眼睛,透过结霜的玻璃窗看外面。希望能有人从远处的大宅子走出来。
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搞到关于她的信息。我只知道她喜欢早上出来遛狗。星期三她开车到林顿的剑桥花艺学校,和其他无聊的家庭主妇一起往瓶子里插花。还有,她喜欢拜访住在格兰奇路公营公寓的某个家伙。还有,她的衣着品味真是有问题,真他妈难看。大多数时候,她都穿着宽松衬衣和宽大的卡其布裤子走来走去。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一倍。
钱买得到很多东西,可是买不到品味。
她丈夫喜欢别的女人,这也不足为怪。
大概就是这样了:这就是她的生活。好可怜。
两个星期也能发生挺大的变化,真是有意思。两个星期前,我认为搬到格兰切斯特是个好点子。我必须要监控这些相关的人。
但是,关于一个人,你真是找不到多少信息,奇特吧。我在网上也搜了,只找到惊人的爆料,她是个单日人全职太太。网上也有她的几张照片,都是签书会或是慈善会上和她丈夫一起照的。这些活动远远超过了她本来的生活地位。她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总是淹没在背景中,或是在她丈夫身后徘徊。痛苦的表情,瞪大的双眼。看上去就像汽车头灯照射下惊恐的母鹿。各种派对上,一个女人穿着昂贵的衣服,看上去却邋里邋遢,这样的照片也没有什么信息。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她这些裙子,都是她丈夫买的。
这些场合总是这么光鲜亮丽,找不到什么猛料。但我必须不断地挖掘,总能在什么地方找到猛料。
没有人完美无缺。
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
他也不例外。还有他墨守成规的单日人妻子,她那头金毛猎犬都比她多点脑子。
肯定有猛料。
我要保持斗志。我要坚持。我要对付从过去走来的恶魔。我曾经想要忘记,却再也忘不掉的幽灵。迎头直面它们。伸出手来,掐死它们。
就像以前他们在圣奥古斯丁给我们说的那样,关注积极的东西。因为现在我拥有了以下这些东西:
鞋子。只要穿着还能走,就买最炫的高跟鞋,越高越好。(我不知道谁发明了鞋跟高六英寸的女鞋,反正我希望他或她,已经荣升天堂。)
精致的内衣。花边和丝绸的睡衣。越颓废越好。穿着朴实的白衬衣,白色的弹力裤,在没有窗户的走廊上走来走去,多年下来,肯定会有这样的后遗症。套在屁股上的是超大的棉质灯笼裤。老奶奶才穿的那种。不开玩笑,奶子上挂的是没有吊带的胸罩。也没有金属的内圈,防止病人用金属圈互相戳。脚上是廉价的袜子和薄薄的纸拖鞋。没有腰带,也没有鞋带,防止病人上吊。
别人的秘密。我在发掘别人的秘密,慢得要死,但也有成效。我的案宗卷是越来越厚了。
人人都有秘密。准确地说是两种秘密。一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一种是不想让自己知道的秘密。第二种秘密,当然了,必须要有他们可悲而充满缺陷的记忆。
他们说,在都是瞎子的世界里,一个独眼男人就可以成为国王。这个世界上全是些记忆有缺陷的倒霉蛋,超强记忆的女人就有可能成为女王。
我要让马克·亨利·埃文斯发现他自己的秘密。
方法要残忍。
2013年11月29日
上个星期天,又是康定斯基酒店。大厅里一派圣诞景象,点睛之笔就是一株挂满灯泡、闪闪的圣诞树。前台把261房间的钥匙递给我。说亚当斯先生还没有到。转开门把手,她说得没错。里面没人。走到窗前,看到路灯的灯光照在人行道上,路面反射出点点微光。远处的路灯薄雾萦绕,就像从过去走来的某个飘渺幽灵,回来纠缠着我的灵魂。
我突然感觉到孤独。眼前就是漫漫一夜云雨,但我还是觉得孤独。
性,不过就是肉体的相会、体液的交换、动物欲望的发泄。
敲诈勒索的工具。
我要收集到更多扳倒他的工具。仅靠一把榔头和一把凿子是无法摧毁一栋大楼的,需要大型的推土机、大型的落锤破碎机,还要他妈的很多炸药。
我想过杀死他,灭掉他眼中的亮光。哦,我想过的。刚从圣奥古斯丁放出来时,我想过的。我甚至还仔细考虑过用什么办法杀他才好。用破冰锤敲烂他的脑袋,莎朗·斯通的风格。用丁字裤做个绳索,套在他脖子上,勒死他,看着他喘不过气。用大锤敲烂他的脑袋,头颅破碎的声音一定会让我心满意足。用我克里斯提·鲁布托高跟鞋的钢鞋跟在他脸上研磨,看着深红色的血流出来,流成一摊,看着他的生命从他体内渐渐流失。
我甚至还可以逃之夭夭。看到我卑鄙的行为,警察拼命想要把点点滴滴的细节串起来,可是一觉醒来后,日记本上只有残缺的只言片语。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写下来。而受害人已经不在了,没法告诉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复仇最好还是分阶段执行。
痛苦最好是一点点地增加。
他应该在监狱里待着,待上好长好长的时间,体验一场很久的折磨灵魂的监禁。他进监狱前要剥夺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他那悲惨的婚姻。如果玛莉丝卡当初没有点醒我,我注定会在圣奥古斯丁慢慢地腐烂,他就该享受这种腐烂的过程。如果我后来没有那么沉着镇定,我就无法脱离炼狱。
不管怎样,此时此刻,我就是感到孤独。星期天,康定斯基酒店,261房间的窗前。
无法控制的孤独。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几天前就已经四十三岁了。没人知道。爸爸和可怜的妈妈已经不在了。继母艾吉压根就不会在乎。我和这个男人上床已经两个月,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已经四十三岁了。
那天我庆祝了一下,吹掉了半瓶伏特加。陪伴我的只有那只姜黄色的猫,名叫鲁弗斯。
一只甚至都不属于我的猫。
四十三。到了这个年纪,就会想一想这辈子没能完成的东西。到了这个年纪,就是小小的一个刀口,甚至完全在控制下的手术刀切口,好像都永远无法愈合。到了这个年纪,想到在精神病院待了十七年,耗掉了成年后的大好时光,就觉得那也许不是最佳的生活方式。到了这个年纪,你就明白了,那些岁月是再也回不来了。
这个时候,我大声咒骂出来。咒骂它的不公平。真他妈不公正。
但是我紧紧咬住牙。我不要可怜自己。
孤独是属于懦夫的。自怜是属于白痴的。
人生不公正地打击了我,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然而,我不应该再觉得自己可怜。
我应该尽情欢乐,只要有欢乐,就享受。
从今以后,就要这样。
门吱吱呀呀地开了,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走进来,一如既往,欲望就挂在脸上。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扎着缎带的盒子。
“提前给你圣诞礼物。”他一边说,一边轻轻笑着,把礼物递给我。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大内密探的一套内衣,36-26-37(他在我身上摸上摸下也那么久了,尺码都对)。深红色的花边,精致细腻。长及大腿的吊带裤和吊袜带。
当然。我理应知道他迷恋吊袜带。
他送妻子的是玫瑰。一个星期前,我看到他捧着一大把玫瑰,走进他纽纳姆的大宅子。一半粉红色,一半白色。肯定是给他妻子的。但是,他给情人吊袜带。
下流、淫荡的吊袜带。
马克·亨利·埃文斯就过着这么陈腐的生活。他的小说里也充斥着陈词滥调,当然不足为奇。
“宝贝,穿上给我看看。”
这种时候,我就会觉得马克·亨利·埃文斯对原型是有了解的,只是方法完全不一样。他的小说中全是撒谎的恶棍,就连主人公也有两面三刀的倾向。他小说人物的原型肯定就是他自己。
我当然应允。效果来了。没几秒钟,他就扑在我身上,大力开工。大汗淋漓,就像一头猪。他把我翻了过来。有些男人交合起来就像野生动物,好奇特。过了几分钟,他把那活儿拉出来,满足了,一头扎在我旁边的枕头上,开始打呼。脸上刻着交合之后的满足。
他的钱包扔在边桌上,我伸手拿了过来。九张崭新的二十英镑钞票,一叠信用卡,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生命挚爱的生日和我的生日。
我把这张纸条抄了下来(也许哪天会用得上,谁知道呢),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仔细看着他的侧脸。我完全可以伸出手去掐死他,或者用丝袜和文胸的吊带打个死结,套在他的脖子上,或是掏出铅笔刀,切开他的喉咙。
耐心。
耐心,索菲亚。耐心是圣人的美德。
也是罪人的美德。
于是我站起来,走到房间的尽头,我在角落里藏了个针孔摄影头,我把它关上了。
即便假象模糊了真相,侦探也要把有关这个人的真相找出来。
——《犯罪学教程》第四卷
(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
2013年11月11日
真他妈累呀。
头真疼呀。
事实就是,私人调查真他妈没那么神乎其神。过去两周的“监控”相当折磨人。想想吧,在一动不动的方向盘后面连续磨蹭数个小时。开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菲亚特,车内的空调还有问题。我该买一辆漂亮的小宝马。可是宝马太引人注目了。我需要置身于毫无特色的有利地点,无人关注我,我才能监控别人。
这辆烂菲亚特。
我快烦死了,打呵欠,摆弄手指。涂指甲油消磨时间,与此同时,还要眯着眼睛,透过结霜的玻璃窗看外面。希望能有人从远处的大宅子走出来。
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搞到关于她的信息。我只知道她喜欢早上出来遛狗。星期三她开车到林顿的剑桥花艺学校,和其他无聊的家庭主妇一起往瓶子里插花。还有,她喜欢拜访住在格兰奇路公营公寓的某个家伙。还有,她的衣着品味真是有问题,真他妈难看。大多数时候,她都穿着宽松衬衣和宽大的卡其布裤子走来走去。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一倍。
钱买得到很多东西,可是买不到品味。
她丈夫喜欢别的女人,这也不足为怪。
大概就是这样了:这就是她的生活。好可怜。
两个星期也能发生挺大的变化,真是有意思。两个星期前,我认为搬到格兰切斯特是个好点子。我必须要监控这些相关的人。
但是,关于一个人,你真是找不到多少信息,奇特吧。我在网上也搜了,只找到惊人的爆料,她是个单日人全职太太。网上也有她的几张照片,都是签书会或是慈善会上和她丈夫一起照的。这些活动远远超过了她本来的生活地位。她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总是淹没在背景中,或是在她丈夫身后徘徊。痛苦的表情,瞪大的双眼。看上去就像汽车头灯照射下惊恐的母鹿。各种派对上,一个女人穿着昂贵的衣服,看上去却邋里邋遢,这样的照片也没有什么信息。只能说明一个事实,她这些裙子,都是她丈夫买的。
这些场合总是这么光鲜亮丽,找不到什么猛料。但我必须不断地挖掘,总能在什么地方找到猛料。
没有人完美无缺。
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
他也不例外。还有他墨守成规的单日人妻子,她那头金毛猎犬都比她多点脑子。
肯定有猛料。
我要保持斗志。我要坚持。我要对付从过去走来的恶魔。我曾经想要忘记,却再也忘不掉的幽灵。迎头直面它们。伸出手来,掐死它们。
就像以前他们在圣奥古斯丁给我们说的那样,关注积极的东西。因为现在我拥有了以下这些东西:
鞋子。只要穿着还能走,就买最炫的高跟鞋,越高越好。(我不知道谁发明了鞋跟高六英寸的女鞋,反正我希望他或她,已经荣升天堂。)
精致的内衣。花边和丝绸的睡衣。越颓废越好。穿着朴实的白衬衣,白色的弹力裤,在没有窗户的走廊上走来走去,多年下来,肯定会有这样的后遗症。套在屁股上的是超大的棉质灯笼裤。老奶奶才穿的那种。不开玩笑,奶子上挂的是没有吊带的胸罩。也没有金属的内圈,防止病人用金属圈互相戳。脚上是廉价的袜子和薄薄的纸拖鞋。没有腰带,也没有鞋带,防止病人上吊。
别人的秘密。我在发掘别人的秘密,慢得要死,但也有成效。我的案宗卷是越来越厚了。
人人都有秘密。准确地说是两种秘密。一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一种是不想让自己知道的秘密。第二种秘密,当然了,必须要有他们可悲而充满缺陷的记忆。
他们说,在都是瞎子的世界里,一个独眼男人就可以成为国王。这个世界上全是些记忆有缺陷的倒霉蛋,超强记忆的女人就有可能成为女王。
我要让马克·亨利·埃文斯发现他自己的秘密。
方法要残忍。
2013年11月29日
上个星期天,又是康定斯基酒店。大厅里一派圣诞景象,点睛之笔就是一株挂满灯泡、闪闪的圣诞树。前台把261房间的钥匙递给我。说亚当斯先生还没有到。转开门把手,她说得没错。里面没人。走到窗前,看到路灯的灯光照在人行道上,路面反射出点点微光。远处的路灯薄雾萦绕,就像从过去走来的某个飘渺幽灵,回来纠缠着我的灵魂。
我突然感觉到孤独。眼前就是漫漫一夜云雨,但我还是觉得孤独。
性,不过就是肉体的相会、体液的交换、动物欲望的发泄。
敲诈勒索的工具。
我要收集到更多扳倒他的工具。仅靠一把榔头和一把凿子是无法摧毁一栋大楼的,需要大型的推土机、大型的落锤破碎机,还要他妈的很多炸药。
我想过杀死他,灭掉他眼中的亮光。哦,我想过的。刚从圣奥古斯丁放出来时,我想过的。我甚至还仔细考虑过用什么办法杀他才好。用破冰锤敲烂他的脑袋,莎朗·斯通的风格。用丁字裤做个绳索,套在他脖子上,勒死他,看着他喘不过气。用大锤敲烂他的脑袋,头颅破碎的声音一定会让我心满意足。用我克里斯提·鲁布托高跟鞋的钢鞋跟在他脸上研磨,看着深红色的血流出来,流成一摊,看着他的生命从他体内渐渐流失。
我甚至还可以逃之夭夭。看到我卑鄙的行为,警察拼命想要把点点滴滴的细节串起来,可是一觉醒来后,日记本上只有残缺的只言片语。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写下来。而受害人已经不在了,没法告诉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复仇最好还是分阶段执行。
痛苦最好是一点点地增加。
他应该在监狱里待着,待上好长好长的时间,体验一场很久的折磨灵魂的监禁。他进监狱前要剥夺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他那悲惨的婚姻。如果玛莉丝卡当初没有点醒我,我注定会在圣奥古斯丁慢慢地腐烂,他就该享受这种腐烂的过程。如果我后来没有那么沉着镇定,我就无法脱离炼狱。
不管怎样,此时此刻,我就是感到孤独。星期天,康定斯基酒店,261房间的窗前。
无法控制的孤独。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几天前就已经四十三岁了。没人知道。爸爸和可怜的妈妈已经不在了。继母艾吉压根就不会在乎。我和这个男人上床已经两个月,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已经四十三岁了。
那天我庆祝了一下,吹掉了半瓶伏特加。陪伴我的只有那只姜黄色的猫,名叫鲁弗斯。
一只甚至都不属于我的猫。
四十三。到了这个年纪,就会想一想这辈子没能完成的东西。到了这个年纪,就是小小的一个刀口,甚至完全在控制下的手术刀切口,好像都永远无法愈合。到了这个年纪,想到在精神病院待了十七年,耗掉了成年后的大好时光,就觉得那也许不是最佳的生活方式。到了这个年纪,你就明白了,那些岁月是再也回不来了。
这个时候,我大声咒骂出来。咒骂它的不公平。真他妈不公正。
但是我紧紧咬住牙。我不要可怜自己。
孤独是属于懦夫的。自怜是属于白痴的。
人生不公正地打击了我,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然而,我不应该再觉得自己可怜。
我应该尽情欢乐,只要有欢乐,就享受。
从今以后,就要这样。
门吱吱呀呀地开了,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走进来,一如既往,欲望就挂在脸上。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扎着缎带的盒子。
“提前给你圣诞礼物。”他一边说,一边轻轻笑着,把礼物递给我。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大内密探的一套内衣,36-26-37(他在我身上摸上摸下也那么久了,尺码都对)。深红色的花边,精致细腻。长及大腿的吊带裤和吊袜带。
当然。我理应知道他迷恋吊袜带。
他送妻子的是玫瑰。一个星期前,我看到他捧着一大把玫瑰,走进他纽纳姆的大宅子。一半粉红色,一半白色。肯定是给他妻子的。但是,他给情人吊袜带。
下流、淫荡的吊袜带。
马克·亨利·埃文斯就过着这么陈腐的生活。他的小说里也充斥着陈词滥调,当然不足为奇。
“宝贝,穿上给我看看。”
这种时候,我就会觉得马克·亨利·埃文斯对原型是有了解的,只是方法完全不一样。他的小说中全是撒谎的恶棍,就连主人公也有两面三刀的倾向。他小说人物的原型肯定就是他自己。
我当然应允。效果来了。没几秒钟,他就扑在我身上,大力开工。大汗淋漓,就像一头猪。他把我翻了过来。有些男人交合起来就像野生动物,好奇特。过了几分钟,他把那活儿拉出来,满足了,一头扎在我旁边的枕头上,开始打呼。脸上刻着交合之后的满足。
他的钱包扔在边桌上,我伸手拿了过来。九张崭新的二十英镑钞票,一叠信用卡,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生命挚爱的生日和我的生日。
我把这张纸条抄了下来(也许哪天会用得上,谁知道呢),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仔细看着他的侧脸。我完全可以伸出手去掐死他,或者用丝袜和文胸的吊带打个死结,套在他的脖子上,或是掏出铅笔刀,切开他的喉咙。
耐心。
耐心,索菲亚。耐心是圣人的美德。
也是罪人的美德。
于是我站起来,走到房间的尽头,我在角落里藏了个针孔摄影头,我把它关上了。
即便假象模糊了真相,侦探也要把有关这个人的真相找出来。
——《犯罪学教程》第四卷
(牛津大学出版社,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