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琪再出现在工作室,已经是下午三点了。她暗下决心,再也不随便使用隐身防晒霜了。
    因为先后有两拨警察来工作室找陶琪,她的两个小助理立即冲上来嘘寒问暖,好像陶琪是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老板,他们关心她胜过关心自己。
    看着憨厚老实的肖耿和嘴甜如蜜的莎莎,陶琪觉得眉心直跳。
    也许,人人都戴了一副假面,贴满了想要给人看的标签,但内里灵魂的幽微复杂、黑暗青白都只有自己才清楚。
    哦不!也许自己也被那些贴给外人看的标签给骗过了,渐渐忘记自己灵魂的真相。
    此刻两个小助理对她的关怀,或许他们自己都以为是真心吧。
    这世上的真心和假意,原本就没有明显的界线。
    这一天,陶琪心内惶惶,完全无心工作。她觉得自己如果调一瓶名为“恐惧”的香水,肯定会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她收拢办公桌上堆成小山的原料瓶,提前下班了。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她清楚地看见肖耿和乐莎莎眼里的窃喜,那是老板走了,员工就可以放羊的轻松。
    她当过员工,自然明白得很,但她不准备和他们计较。
    出了公司,她破天荒不想走路回家。
    谁知道走到哪个路口就被变态凶手给袭击了,事关她的生死,周允却还瞒着她,她真不应该对他心软。这个念头像个法条,把她整个人、整颗心都拧紧了,不敢松懈。
    一出园区,她就下意识四处环顾。远处一棵梧桐树的阴影下,停了辆香槟色的帕萨特,像一头蛰伏的猛兽,随时会一跃而出。
    她秀眉微挑,径直走了过去,驾驶室里的人一见到她就慌了。
    她却不管,只傲慢地敲了敲车窗,茶色车窗降下,露出黄薇和曲剑白皙的脸。
    黄薇有一张典型的女警脸,利落的短发配着她明朗的五官,分外英姿飒爽,有点像《神探伽利略》里的柴崎幸。
    二十七岁的她,已经是周允手下的得力干将,逮捕过不少心思狡诈的犯人。
    “真巧,你们怎么在这儿?”陶琪明知故问。
    “呃……正好路过办点事儿。”黄薇不动声色地道。
    “事儿办完了吗?”
    “正准备回局里。”黄薇跟陶琪打着太极,周允没让他们跟陶琪说实话,她就不能泄露分毫。
    “那太好了。我正好要回家,你们能顺道送送我吗?”陶琪毫不客气地说,她知道对方一定不会拒绝。
    “呃……没问题。”
    陶琪立即欢呼一声,自己拉开车门坐到后座:“开车吧!”
    “小琪姐,后座可是为作奸犯科的人准备的专座啊!”黄薇忍不住讥讽道。
    上午因为陶琪的手机突然关机,搞得整个队里鸡飞狗跳。看见周队为了陶琪一副火烧眉毛的样子,黄薇心里就酸溜溜的。
    “啊?那你就当我是个小偷吧,偷了你们队长的心。”陶琪说完,捂着嘴笑了起来,好像很为这个笑话得意。
    黄薇想要挖苦她,都分手了就别自欺欺人了,可转念想到周允在陶琪失联后心急火燎的样子,又有些恨铁不成钢。
    从一开始,她就觉得陶琪和周队不配。周允那么强悍务实的个性,和陶琪风流洋派的作风实在不搭。
    况且,陶琪知道自己长得美,多少有些恃靓行凶。她好几次看见陶琪在周允面前娇嗔地发脾气,周允气得头上青筋直跳还得哄着陶琪,就替队长不值。
    在她看来,这女人除了长了张勾男人的脸,一无是处。
    这不,还尽招祸端。
    黄薇光顾着腹诽陶琪,没有注意到有个人跟着陶琪从园区里出来,然后闪身进了前面的书报亭,拿起一本杂志半挡住脸。
    他的眼睛一直贪婪地盯着陶琪,一直盯着她上了车,才转身离开,并没有买杂志。
    陶琪可不知道窗外有人盯着自己。她一上车,那种芒刺在背的恐惧感就消失了。她放心地将后座的车窗摇下来一点,半眯起眼,享受地吹着风。
    黄梅天,难得晃出点太阳的影子,黄昏的风似乎自带了一点金色,像蜜蜂透亮的翅膀。
    黄薇从倒车镜里看着陶琪,她迎着风的面孔被染得光彩熠熠,连女人见了都会心动。
    唉,更心塞了!
    到了小区门口,陶琪先下了车。
    她绕到驾驶室,敲敲车窗。黄薇不耐烦地把车窗降下来,瞪着陶琪。
    陶琪冲她勾勾手指,示意她把头伸出来。
    黄薇只得将头探出车窗。
    陶琪俯身上前,在她耳边轻声说:“周允不会喜欢你的,你不是他的菜。”
    黄薇心中一动,猛地抬眼看向陶琪,下意识反唇相讥:“我不是,难道你是?”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陶琪只冲她意味深长地一笑,转身翩然离去,连头也没回一下。
    她怎么会看不出黄薇对她的敌意?
    黄薇身上的香味是周允须后水的味道。把自己暗恋对象的须后水当香水用的女人,这点小心思还用猜吗?黄薇瞒得过周允,却瞒不过她的鼻子。
    这天晚上,轮到顾敏放陶琪鸽子。她忙着从受害人嘴里挖出惨烈的遭遇,忙着发稿抢头条,恨不能在办公室打地铺。
    陶琪只得独睡空房。
    她已经偷偷溜出去查看过,黄薇大概受了刺激,已经没在小区外监视她了。
    她真恨自己嘴贱,丢了保镖,陷入了孤立无援的下场。
    三室一厅的房子并不大,但此刻因为黑暗而变得像危险的旷野。
    烂苹果味般的鼻息仿佛近在咫尺,她眼前不断闪过李燃空洞的眼睛。
    青白月光透进来,把家具勾勒得若隐若现,魅影憧憧,屋里越发显得深不可测,好似随时会有人从柜子里跳出来,掐住她的喉咙。
    陶琪躺在万籁俱寂的黑暗中,心如擂鼓。
    突然,窗外传来悉悉率率的声响,像是有人蹑手蹑脚地在花园里走动。
    有人?
    她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脖子,酸胀的疼痛感触之更甚,那几欲窒息的感觉瞬时回魂到她体内。
    死亡距离她比想象中更近。
    那声音从花园的另一头渐渐靠近。
    “噗噗噗……砰……”一连串细微的脚步声后,是花盆被撞倒的声音。
    她恐惧得无法呼吸——窗外有人!
    从十八岁留学法国到二十八岁回国创业至今,十一年来,陶琪一直是一个人生活。
    她从不依附于人,拼命锻炼自己的体魄,学习防身术,为自己铸成铜墙铁壁的意志。她甚至做好了找不到情投意合的男人,就单身一辈子的准备。
    但此刻,她突然痛恨自己是个单身的女人。她渴望有一双结实有力的臂膀将她紧紧搂住,告诉她不用怕。
    不行,她不能再一个人待在房间里了,再待下去,不是被凶手掐死,就是被自己吓死。
    想象中的恶魔比真实的更可怕。
    可是大半夜的,让她到哪儿去找个男人呢?
    她不由自主地想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两个男人。
    一个太老,如果凶手爬窗进来,恐怕他比她还要先被吓死吧?
    另一个?另一个太讨厌了!
    但是……
    陶琪想到沈肃与周允的对话,沈肃显然还不知道周允已经和她分手,还在替周允看顾她。
    所以,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
    周允想利用她做诱饵抓凶手,她不利用一下他的哥们儿,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窗外的脚步声越发清晰,眼看就要到窗前了。
    陶琪翻身坐起,套了睡袍,趿了拖鞋,飞快地冲出了房门。
    廊灯昏昏暗暗,像是瞌睡极了的眼,完全打不起精神来履行职责了。
    她紧张得头皮发麻,疯狂地拍打沈肃的房门,敲了十数下,门始终紧闭着。
    难道他不在?还是睡死了?陶琪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生怕走廊的尽头突然冲出个人,一把掐住她的脖子。
    她一边提心吊胆地看着走廊入口,一边用脚踹沈肃的房门,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
    终于,门开了,露出沈肃清瘦的脸。
    “大半夜的,你敲那么大声不怕把人魂给吓掉吗?”他收敛着声音,却不收敛语气里的厌恶。
    她风声鹤唳地在廊道里站久了,即使看见沈肃这么恶形恶状的脸,竟也倍感亲切。
    嗯!尤其是,他露在白色纯棉短袖t恤外面的胳膊,看起来起码可以打翻两个壮汉。
    她激动地冲上前,恨不能一把抱住沈肃的胳膊。
    “你要干吗?”沈肃警惕地一把掩住门,不让陶琪得逞。
    “外面,外面有人!”说完这句话,陶琪的勇气都快泄光了,紧张地拽住了沈肃的手臂。
    沈肃挣了一下,竟没能挣脱陶琪的魔爪。
    她白皙修长涂了明黄色蔻丹的手指紧紧扣着他的手臂,像要把十个黄嫩嫩的小太阳用力摁进他浅麦色的手臂。
    “花园里……有人,有人想要爬进我家。”她颤着声音道。
    “我去看看。”沈肃没有再推开陶琪,反而任由陶琪拽着他的胳膊进了屋。
    他一把将陶琪按在沙发上:“你坐好,我出去看看。如果有事,我一喊,你就跑,往保安亭跑。”
    “不行,我害怕。”陶琪又伸手去拽他。
    她一向认为女人能顶整片天,但眼前有男人可以靠,不靠就是傻子。
    “少装鹌鹑!我知道你跑得快。”沈肃不耐烦地躲开陶琪的手,径直推开客厅与花园的门。
    “你小心点儿。”陶琪蔫儿着声音叫了一声,像被饿了好几天的猫。
    等沈肃从房间里消失,她立即从沙发上弹起来,奔到门口,准备着等沈肃一叫,她就撒腿跑。
    “喂,陶琪你给我出来。”没一会儿,沈肃压着声音喊了一句。
    陶琪一听沈肃的声音正要开溜,却不想是沈肃喊她出去。
    她只得大着胆子,穿过客厅,进了花园。
    借着沈肃客厅的灯光,陶琪见他雕塑似的站在院子中间,全神贯注地盯着她的花园。
    她战战兢兢地走过去。
    “你自己看……大半夜的,你就为这个鬼叫!”沈肃想到她的遭遇,强压下心里那点不耐烦。陶琪顺着沈肃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团灰扑扑的影子正在她的窗台下,一耸一耸地挪动。
    啊?竟然是那只该死的兔子。而且,它正快活地啃着她刚种活的一株草莓的叶子。
    花园里凉幽幽的薄荷混合了夜茉莉安神镇定的香味,瞬间安抚了她惊恐的情绪。
    底气在刹那间回到陶琪身上,她立即跳起来,指着沈肃怒道:“大半夜的,你把兔子放出来干吗?你还好意思骂我?”
    “你不知道兔子要吃夜草?”沈肃有点吃惊她的无知。
    “所以,你是故意把兔子放到我的花园偷吃?”陶琪更吃惊。
    “不然,我拿什么喂它?”沈肃理直气壮道。
    “你……你不喂它,养它做什么?”陶琪彻底蒙了,被沈肃带偏了话题。
    她原本想要狠狠地指责他“纵兔”行凶、偷吃他人财物、半夜吓人等一系列罪状的。
    “你以为我想养?我同事出国,硬塞给我的。”他黑着脸,一副受骗上当的样子。
    “这不是你让它偷吃的理由。”陶琪终于想起重点,“大半夜的,它搞出悉悉率率的声响,能不吓死人吗?”
    “算我错!”沈肃居然很果断地承认了。
    陶琪愣了一下,正想说既往不咎,可他紧跟着又说:“以后它再跑过来,你别大惊小怪了。”
    “我大惊小怪?”陶琪气极反笑,“以后它再跑过来,我保证送你一碗红烧兔肉。”
    “我喜欢吃干煸香辣兔肉,闻着食欲大开。”沈肃说,“吃着椒麻酥嫩。”
    “我才不喜欢吃辣的。”陶琪居然顺着他的话顶他。
    “那你少放点辣椒,加点葱蒜,大火爆一下油,也香。”
    “还可以加点蘑菇,跟兔肉一起爆炒,舌头都能鲜掉。”陶琪说着,嘴里居然涌出一股口水来。
    “噗……”蓝灰色的肥兔子从栅栏里挤了进来,耷拉着两只长耳朵,呆呆地看着眼前这对热火朝天讨论如何烹饪它的男女。
    陶琪这才想起来,她又被沈肃给带歪了话题。她尴尬地转身,往房间里走去。
    “它,它叫拉歌!”沈肃也有点尴尬。
    陶琪一昂头,充耳不闻。这男人真讨厌!
    他以为告诉她兔子的名字,她就会产生负疚感?
    哼!才不会!这兔子再越狱偷吃,她就把它腌成腊兔,挂在篱笆上晒腊油。
    这一晚,因为兔子拉歌打岔,陶琪的恐惧感也被搅散了。
    她想到隔壁住着个一胳膊就能撂翻两个汉子的讨厌鬼,觉得踏实极了。
    何况她离开沈肃家前,还特地假传了圣旨,理直气壮地对沈肃说:“周允让我跟你说一声,晚上我房里一有响动,你就得赶来救我。”
    沈肃一把推她出门,嘲笑道:“你每天都搞出那么大动静,我难道一晚上都往你家跑?”不等陶琪辩解,他就砰地把她关在了门外。
    陶琪一向在男人那里无往不利,但沈肃这样让她碰钉子,她却也不急不恼。
    她知道自己不是美金,不会人见人爱。但沈肃看在周允的面上,一定不会置她于不顾。
    多亏了老公寓楼形同虚设的隔音效果,她觉得安全极了。
    她美美地躺进被窝,抱着枕头,安心地睡了。
    与此同时,周允正在烟雾缭绕中和专案组刑警们开碰头会。
    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阵亡几十个烟头,不过它们也不算白白牺牲。
    罗鸣一张黑脸兴奋得发光:“物证这边很给力,居然在李燃的牛仔裤扣子上找到半枚指纹,还通过比对揪到人了。”
    “抓住这个人,跟进案子,排查他与所有受害人的关系。调查清楚李燃死亡当晚,他在做什么,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尽管周允眼睛里布满血丝,他的精神却异常亢奋,凶手完美无缺的作案手法像庞大的阴影笼罩在刑警们周围,让他们看不清方向。
    但此刻,这黑暗终于有了裂缝——
    光,就要进来了!
    对于周允来说,新的一天是个好的开始。
    可是陶琪一踏进工作室,就觉得乌鸦呱呱叫,头上黑云罩。
    都上午十点半了,肖耿和乐莎莎还头碰头在一起对着电脑聊得热火朝天。陶琪按下心中的不快,脸上挂着个甜蜜的笑容走过去。
    一见陶琪,乐莎莎立即热情地冲她打招呼,别有深意地看着她:“老板,你快看,出大事啦!”
    陶琪心中嗤笑,该不是哪个男明星又爆出婚讯了吧?
    她站到乐莎莎的电脑前,一目十行地扫着屏幕上的一条条新闻标题。
    这一天各大网站的头条都和这起连环强奸案有关,热门话题、热搜榜,火力全在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切换,没有比这风头更劲的新闻了。
    头上那群乌鸦呼啦啦地飞下来,令陶琪眼前发黑。
    她没想到,自己透露给顾敏的消息全被扒光了放网上,连一点遮羞布都没放。
    她突然有些愧疚,是因为她透露的消息,把这些受害人架在火上烤吗?
    她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但很快,她发现这些消息并不是她透露的,也不是顾敏透露的,而是其他记者。
    有些消息,甚至比她听到的更劲爆,陶琪顿觉警局内部现在应该已经被媒体钻成筛子了。她甚至怀疑,当时一定有很多人和她一样喷了隐形防晒霜在那间会议室里偷听。
    “老板,昨天警察找你,也是因为这个案子吧?”乐莎莎偷偷瞄了一眼陶琪的脖子,那丝巾下若隐若现的瘀青。
    “咦?你很闲吗?”陶琪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乐莎莎,连珠炮似的发问,“你寄出去的赔罪蜡烛,对方收到了吗?差评取消了吗?试香报告写了吗?”
    乐莎莎立即收起八卦之心,麻利地把屏幕上的新闻全关了。
    陶琪又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肖耿,见他已经挪到实验桌上,准备做香氛蜡烛了,她便走过去:“肖耿,你已经跟我学了快一年了,想不想自己调香?”
    肖耿顿时眼睛一亮。
    “好啊!什么香料都可以随便用吗?”肖耿问。
    他知道陶琪从来都只进好的香精香料,她宁愿薄利,也不肯用廉价货充数。尽管有些原料和原料之间的差别微乎其微,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来。
    他要调香,就意味着会浪费陶琪昂贵的原料。
    “随便你用,给你一个月时间。”陶琪说。
    “什么题目?”他有些好奇。
    “跑者之趣。”陶琪说,“我们比一比,看你调出来的香味会不会胜过我。”
    肖耿是调香专业毕业,毕业作品自然也是香水。当初他就是凭着一款名为“白窗纱”的冷水混合阳光感的香水,获得了陶琪的认可。
    只是陶琪说他想象力、艺术审美与时尚敏锐度都需要磨炼,但胜在基础扎实,鼻子下过苦功夫,只肯招他做个助理兼实验室技术员,不让他独立调香。
    肖耿一直不服气,不然他也不会想要跳槽去大公司。此刻想到自己有机会独立创作,立即跃跃欲试。
    他知道老板困在这瓶“跑者之趣”上已经一个半月了。他要做出让她惊艳的香味,然后狠狠打她的脸,在她求着他留下配方时,他就扬长而去,另谋高就。
    陶琪说他离时尚是地球到木星的距离,令他耿耿于怀。
    陶琪抛下诱饵,便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以往她一进公司,趁着自己头脑清明、嗅觉清爽,会立即开始手头的工作,研制新的配方,此刻她却有些心神不宁。
    她不由自主地打开电脑,查看关于连环强奸案的报道。
    记者真正神通广大之处在于,把除了陶琪外的所有受害者身份都给查得清清楚楚。
    受害者的背景跨度很大,外企白领、大学生、时尚杂志编辑、网络主播、体育老师……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点。甚至被凶手杀害的李燃,是名夜总会的歌手。
    陶琪突然想到,那张放在警察局会议室里写满受害人名字的黑板,上面唯独没有她的资料。也许是因为她并没有受到真正侵犯,也有可能大家尊重她是周允的女朋友,并没有让她的详细资料出现在那个黑板上。
    或者,他们还不能百分百把她与凶手真正绑在一起。
    陶琪忍着后怕,认真看着网络上关于这起案件的每一条讨论。
    一开始,所有人都在讨伐凶手的残暴与大胆,甚至有人在网上传授防狼术,或者借机推销防狼喷雾。
    但其中两篇报道的角度,将整个舆论带到了另外一种境地。
    一家自媒体把受害人的共同点归纳为——漂亮、时髦、举止随便、容易让人亲近的女性,并且在“亲近”“随便”两个词上打了引号。
    另一家网站为了吸引人,写了个特别吸引眼球的标题:“艳星陨落,夜总会红歌女被奸杀。”
    为了制造话题,他们还真配了一张“艳照”——李燃生前穿着亮片短裙的舞台照,照片上李燃雪肤红唇,短裙闪烁如星光,纤长大腿分外性感撩人。
    这篇文章的转载量,远远胜过其他规规矩矩的报道。
    其实这篇报道的内文并不出格,也是对李燃被性侵而死感到痛惜,一直慷慨激愤地讨伐凶手。
    但这篇文章下面的评论,彻底变了味。
    “穿这么短的裙子,不就是为了刺激男人的雄性荷尔蒙吗?”
    “这女人一性感,男人就勇敢,哈哈哈。”
    “长成这样,完全是挑战男人的自制力啊!”
    “夜总会混的女人,有这下场不是很正常吗?”甚至有人为凶手开脱。
    接着有专栏作家给女性支着:“女人要有安全意识,不要走夜路、不要穿着暴露、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也不要给坏人可乘之机。女性之所以遇到性侵犯,还是因为自身不谨慎、不稳重。”
    如果说专栏作家的支着还比较委婉,那些令陶琪嗤之以鼻的、到处给人开讲座的女性美德教育家,就像苍蝇闻到了发臭的鸡蛋,兴奋地狂欢起来。
    “老祖宗说得对,女人要想不招祸,就要衣不露手、领不露脖、下不露脐。”
    “性感打扮的女人,专爱往男人堆里钻,会利用她们的姿色迷惑男人,造成弥天大祸。你不描眉画唇、穿裙露腿,正正经经地做人,哪个男人会强暴你?”
    陶琪觉得这些铺天盖地的偏见所散发出的腐臭味,比被凶手盯上还令她恶心。
    漂亮,突然成了女人的原罪。
    这让她想到人类蒙昧时期,把生活里的一切不顺利归咎到女人的月经上。比如荒唐地认为经期女性无法将牛奶做成黄油,也无法成功熏制火腿。她们触摸蜂巢,蜜蜂就会纷纷离去,月经会让大锅里的亚麻布变黑,让锋利的剃刀变钝,而洪水和天灾是上天对女性来月经的惩罚,必须将经期女性关进窝棚才能避免灾难降临。
    如今,人类已经可以发射卫星漫天跑,基因工程学日新月异,连汽车都能无人驾驶,甚至无人区都通网络可以视频聊天了,可是对红颜祸水的偏见并没有比古代高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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