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的走婚目前,世界各国人大多都选择一夫一妻制,但是在中国云南省,仍然存在一种奇怪的婚姻习谷——走婚。
    走婚是中国云南省少数民族纳西族摩梭人的习俗。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摩梭人基本上没有结婚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通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不同,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散,暮来晨去。摩梭人是母系社会,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抚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发生同父乱伦。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哪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
    走婚的仪式是在女方家举行,时间一般在晚上,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位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此时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基础,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阿夏”必须按摩梭人的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他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在日间,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会在聚会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日间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的时候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类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其他人不要打扰。然后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这时可由正门离开。若于天亮或女方家长辈起床后才离开,会被视为无礼。
    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婚姻关系更纯粹,但也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在世界众多民族中不乏仍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但时至今日却很少再有“走婚”这一特殊的风俗。对于“阿夏”走婚为什么能够历经沧桑,仍存在于摩梭人中间,至今是一道世界级的未解之谜。
    为了探究这一原因,国内外学者作过大量调查研究,并运用各种人类学现有理论进行分析,然而得出的结论似乎尚不足以解开这道难题。最为详细的调查是詹永绪先生等于1963年、1965年和1976年进行的调查研究。他对泸沽湖沿岸和永宁平坝的6个乡的964名女子和785名男子共计1749人进行了婚姻状况的调查统计。结果,实行“阿夏”走婚的为1285人(女730人,男555人),占73.5%。对于阿夏婚姻为什么能长期延续,他认为有5个原因:一是摩梭人的母系社会尚未完全瓦解,而外界的影响又还软弱;二是社会生产力落后,尚未形成个体私有制,而以家庭集体所有制为主;三是妇女仍然充当谋取生活资料的主力;四是血缘纽带关系使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五是上层土司不反对阿夏婚姻。
    这些说法虽有一些道理,但是,为什么外界的影响对摩梭人母系社会的作用如此软弱?为什么不少比摩梭人生产力低下的民族已进入一夫一妻制而摩梭人仍然实行走婚?为什么摩梭人大多愿意选择走婚而不愿选择其他形式的婚姻?这许许多多疑问,仍然是摩梭婚姻的难解之谜。
    摩梭风情(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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