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明筝就被前院传来的争吵声惊醒。常年的寺庙生活使她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她翻身坐起,藏在白色中衣里那本书掉出来,她爱惜地捡起,重新放好。
这时,她突然瞥见床边整整齐齐摆放好的几件花花绿绿的襦裙和外衫,猜到一定是昨晚自己睡下后姨母悄悄进来放到这里的,心里一热,瞬间儿时对姨母的全部记忆都找了回来。
她再也不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孤儿了,她找到了家。这种新奇的感觉让她即兴奋又幸福。前院的争吵声再次传过来,她辨认出是陈福的声音,便再也待不住,下了床,从床边选了一件藕色的裙子,外搭一件月白色的比甲,往铜镜前一照,让穿惯了尼姑庵里粗布衣衫的明筝眼睛都快晃花了。
这是自己吗?明筝揪了下头发,她头上好看的发髻是临走时,姨母给她梳的,她在尼姑庵是属于寄养的,不落发但也不能露出头发,一大把头发盘在头顶插着一个木头簪子,六年都没变过。明筝对着铜镜把耳边一些碎发规整好,心想着一会儿还要缠着姨母再梳一个新发髻。
明筝沿着游廊跑到月亮门,一出门就听见陈福的声音:“举好了,不准动,没有我的允许不能放下……”
院子中间,陈福手拿一根木棍,比划着……他旁边站着萧天,样子古怪的双手举着一个水桶,胳膊只要一动,水桶里就会有水花溅出。
“我告诉你外来的,这个家里,以后得听我的,听见没有……”陈福趾高气扬地说道。
“喂,阿福,”明筝急跑几步,走到两人近前,“你们在干什么?”
“小姐,你,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呀?”
“阿福,我再不过来,你就把人家折磨死了。”说着,明筝走到萧天面前,从他手上接过水桶,气哼哼地扔到地上,水桶倒到一边,水泼了一地。
明筝最见不得欺负人的人,那些年在尼姑庵由于年龄小明里暗里没少受年长尼姑们的气,纵然有隐水姑姑的保护,但是她仍然没少吃苦头,直到有一天,她打败了最厉害的福慧师姐,她的苦日子才结束。
如今,在自己家里明摆着阿福欺负这个落魄的书生,想出这么缺德的招数。明筝越想越气,直瞪着陈福。
“小姐,我,我在代你教训他,他,他想偷东西,被我逮着了。”陈福解释道。
“别小姐小姐的叫我,叫我明筝,”明筝一愣,“你说什么?”
“他偷东西。”陈福手指着萧天。
直到此时,萧天才走上前一步,拱手一礼,浅笑道:“小姐,实属误会呀……”
萧天从明筝一走出月亮门视线就没有离开她……
从第一次在虎口坡被她所救,接下来跟随马车到驿站,短短的相处使他对她有了初步的认识,这是一个爱憎分明有着狭义心肠的少女,刚才听到她与陈福的对话,越发对这个有着鲜明个性的少女充满好感。
越是如此,她手上那本神秘的《天门山录》,就越让他摸不着头脑?家里这几个人,也都是朴实的普通人,虽说陈福处处刁难他,但他是个没有心机的憨人。他们显然根本不知道那本书在江湖上的恶名,它就如同一个火蒺藜被他们抱在怀里玩耍,一个不小心,一丝火星,就会引爆……
萧天越是跟这家人呆得长久,就越能感受到这家人的平和善良,就越是揪心,但又不好明说……今天早上,他起的很早,陈福还在酣睡,他心里的好奇使他不觉走到正堂,想了解一下这是个什么背景的人家。
但是很奇怪,正堂里只是摆放着一些应景的物品,能够显示主家身份的一应物品一样也没看到,连一张字画和画像都没有。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呢?这样一个似乎远离江湖的人家,怎么会与那本神秘的《天门山录》有关系呢?这本搅动江湖的书是如何落入这个少女之手呢?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那日在驿站,让他做出如此荒诞决定的原因就是这个。
只是没想到,自己在正堂走动时,由于心神不定没有设防,被陈福逮个正着。被陈福揪着罚举水桶,举就举吧,只当是今天晨练了,没想到惊动了明筝,此时,他还真有些说不清了。
“你偷东西?”明筝惊讶地转向萧天。
“不,没有……”萧天涨红了脸,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姑娘逼问是不是偷了东西,萧天一急,语无伦次,脸更红了。
“没有,是吧,”明筝转身冲陈福大叫,“你看他这个样子像是去偷东西吗?他偷什么了?”
“这,这倒是没看到,不过,我把他揪出来了,他不敢了。”陈福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了一气。
“我看你就是逮个机会欺负人,”明筝转向萧天,“萧公子,他说你偷东西你为啥不说清楚,让你举水桶,你就举呀,你也太软弱好欺了。以后他再欺负你,你告诉我,让我来收拾他。”
萧天红着脸低下头,陈福一看他这模样,以为他就是软弱好欺,便挑衅地瞪着他。
萧天一笑,道:“谢谢明筝姑娘,陈福对我很好。”
“看看,”陈福得意地一笑。
“……坏了,时辰不早了,一会儿老夫人起来,饭还没做好,我又该挨骂了,”陈福突然脸色一变,对萧天叫道,“萧天……快去劈柴……”
萧天急忙答应了一声,跟着陈福走了。这时,老管家也醒了,三个人开始七手八脚地在厨房里忙活,虽说是三个男人,但一点不比女人差,明筝走过去想帮忙,被老管家支了出去。
不一会儿,饭菜端上桌,大家一起围着用过早饭。明筝便嚷嚷着要出门,被李氏拦下。
“不可呀明筝,现如今街坊们都说,宫里的太监都出来了,满大街寻找有姿色的女子,开春就要选秀女了,人家姑娘躲还来不及呢,你倒要满大街跑……”李氏急惶惶地说道。
“那我就不能出门了?”明筝满心的喜悦被当头浇了一通凉水。
“不可呀……你在家陪姨母吧,我该教你学学女红了……”
“什么?我才不要学那些东西……你不让我出门,我何时才能见到宵石哥哥,我还要还他那本书呢?”明筝说着,从衣襟里掏出那本书在李氏面前晃了一下,“你不让我出门,我爹的深仇大恨,我何时才能报?”
一旁的萧天听到明筝的话心里一动,明筝提到的书肯定是指那本《天门山录》,原来书的主人另有其人,宵石是谁?萧天微微有些激动,看来自己荒诞的举动还是有成效的……又想到明筝提到她爹的深仇大恨,她爹又是何人呢?
萧天正在寻思,不想李氏盯住了他。李氏在路上是领教过明筝的野性的,生怕她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来,便想出一个稳妥的方法,她缓和了语气,跟她商量道:“要不这样,你呢,换上男装,再让这位萧公子陪同你一起出门,去见你宵石哥哥,这样大家都放心了。”
“什么?让他陪同我?”明筝笑起来,“出了事,是我保护他,还是他保护我呀?看他这么弱不禁风的样子,还得我出手。”
“就是嘛,老夫人,还是我陪小姐出门吧。”陈福探身道。
“算了,我才不让你陪,萧公子就萧公子吧……”明筝白了陈福一眼,看到姨母总算答应让她出门,已经很高兴了,也不再挑剔谁陪同了。不然,闷在这个院子里急都得急出一身病来。
李氏在几个房里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件适合明筝穿的男人的袍子,不是长就是胖,最后还是萧天出了个主意:“不如先到成衣铺买一件吧?”
李氏和老管家这才停止折腾,又开始千叮咛万嘱咐,走到门边李氏把一个装碎银子的荷包交给明筝,又嘱咐萧天,短短的相处她也看出萧天是个谨慎稳妥之人,比明筝明白事理。嘱咐再三,明筝和萧天这才走出大门。
此时艳阳高照,街市已开,往来行人车马川流不息,甚是热闹。明筝久居深山,即使是自己的出生地也早已忘记当初的模样。她一边走着,一边四处张望,眼睛根本不够使。只苦了萧天,一边要查看四周情况,他记着老夫人的话,一路上都留意着宫里的人,又要跟着明筝,一不留神,她就跑人群里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成衣铺,萧天叫住明筝:“明筝姑娘,就这家吧。”
“这是卖衣服的?”明筝看着铺子门口摆着茶摊,以为是一家茶馆呢。两人刚要进去,从屋里被撵出来一个蓬头垢面的老道士,白发长髯,几乎遮住了面孔。一个穿着绸缎绣袍的男人在身后骂骂咧咧地叫道:“出去……你个疯道士,跑我门前化缘,有多远滚多远……”
老道士脚下不稳,眼看就要摔倒,明筝一步上前扶住了他,明筝看着他如此年龄受此欺凌,有些气不过,回头叫道:“喂,你一个开店铺的,和气生财懂不懂,干嘛对人家老先生如此无礼。”
“荷,哪来的野丫头,爱管闲事。”
明筝看着老道士,想到那些年自己跟隐水姑姑云游化缘所受到的白眼和欺辱,便不能释怀。
“谢谢你,姑娘,没事,我已经习惯了。”老道士突然开口说道,“我只是去看看有没有我穿的道袍,你瞧,这件都这样了。”老道士说完就躬身告辞。
“慢着,”明筝叫住老道士,“师傅,你等等,我给些碎银子,你叫人给你另做一件吧。”明筝说着,从怀里掏银子,却把那本书掏了出来,在手上惦着,又掏出钱袋取碎银。
她这一掏,惊得萧天面色大变,魂差点飞出去,大白天在街道上,她拿着那本《天门山录》晃着……与他同样魂飞魄散的是对面那个老道士,一瞬间他面孔惨白如雪,他盯着那本书,指着它吞吞吐吐地说道:“……经文?可借我一阅?”
“这个不行,是我朋友的,我要还的。”明筝把银子递给老道士,把书又塞进衣襟里。
萧天愣怔着,但眼睛却盯着老道士,虽然老道士被毛发遮目,但那眼神却让他想起一个人。
老道士一愣,眼神里闪烁的寒光迅速被耷拉下的眼皮遮住,老道士接过银子,深深一揖,走了出去。
萧天望着老道士的背影,长出一口气。
“姑娘真是大方呀,要不要进来看看,我铺里新近从苏州进了一批丝绸呢。”成衣铺掌柜真是见银子亲,他见这个小姑娘拿一锭银子施舍,一定是个有钱的主,就过来招呼他们。
明筝大大咧咧走进去,从一排颜色鲜艳的女子衣裙边走过去,走到一排男子的袍子跟前,她看中一件月白色镶边的公子袍说道:“就这件了。”
一旁一个伙计古怪地看着她:“姑娘,你确定是要这件,我们铺里规矩,出门不退。”
“给我找个尺寸合适的,我现在就要换上。”
“快点,愣着干啥。”掌柜在世面上见多识广,见怪不怪地吆喝伙计。
明筝接过袍子,走进里面一间空房间,进门前回头对萧天道:“喂,这个帮我拿着……”
萧天冷不防怀里落进一个东西,再一看,萧天头“嗡”一声,面色一阵阵发白,胸口一阵阵颤动,双手止不住抖起来,他怀里就躺着那本书……
上至朝堂下至江湖,有多少人在打这本书的主意,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天门山录》,他抖着双手迅速翻开,刚看到此书所用的纸张,就一阵惊奇,怪不得刚才那个老道士说成经文,竟然是一种世面上少见的藏经纸,这种纸出现在唐朝,如果不是他家学渊博根本不会认出来。
藏经纸颜色黄褐,犹如茶色,在寺院的长老处才会有这种纸。此书的第一页书名处被撕去,贴上一页白纸。第二页是目录,萧天只看了一眼,头上就像有炸雷在耳边响起,一阵阵胆战心惊。
目录上详细地划分此书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名山,含概了大明境内大部分山脉的名字,包括物产、村镇、地形、地貌;第二部分名寺,含概了几乎所有重要的寺庙、道观,包括具体位置、历史传承、历任主持、寺内供奉、殿藏宝物等;第三部分帮派,江湖上势力最大的十大帮派尽在其中,包括各帮派的势力范围,驻扎地址,历任帮主、令牌暗语、门派密术、所藏宝物等;第四部分族群,含概了大明境内最神秘的族群,包括部族集聚地,衣食住行、文化图腾、族长传承、族中密术、镇界之宝等……萧天面色苍白地合上书,身上出了一身冷汗,毋庸置疑这就是那本被江湖上誉为天下奇书的《天门山录》。
此书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可怕,如果落入心怀不轨之人手里,后果不堪想像。但此书却与他还有过一段源缘。这就是为什么刚才碰见那位老道士让他想起一个人——吾土道士,就是此书的作者。七年前在狐地檀谷峪狩猎时,林栖从崖头背回一个道士,道士落入崖下,伤势严重。他见此人虽然伤重仍然风度翩然,一副道骨仙风的风采,便动了英雄相惜的念头,让林栖背回狐地救治。这个落崖之人就是吾土道士,他在狐地住了半年之久,陶醉于狐地的风土人情、山川景致,流连忘返,不思离去。
在此期间,他与吾土道士也有不少交往,酒余茶后谈古论今,吾土道士对他敞开心怀谈起自己有写游记的嗜好,正在写的《天门山录》有效防古籍《山海经》之意。当时他听到这些,只以为是一个云游道士对大地山川的感怀,对人文风土的热爱,其心至善。
谁曾想,吾土道士离开后不到三年,由他一手写就的《天门山录》竟在江湖上掀起如此大的风波,不仅给狐族也给其他帮派带来血光之灾。后来据传,吾土道士是在一次酒醉后失书,曾发动江湖几个门派的弟子寻找,均没有下落。吾土道士悲愧交集,远遁江湖。于此同时,东厂的高手却到全国各地大肆搜缴奇珍异宝,屡屡得手。江湖上就有传言,这本丢失的奇书最后到了王振的手里,很快传言成真,王振派东厂督主王浩凭借此书到各地搜缴宝物,后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锦衣卫百户宁骑城屡立奇功,凭借搜缴宝物登上锦衣卫指挥使并得到王振宠信。
后来,宁骑城突然停止搜缴,慢慢又有传言此书被人夺走,是谁竟能从锦衣卫指挥使手里把此书夺走,一直是个谜。要不是在雪地被明筝姑娘所救,并在马车里被她认出狐族护身符,他无论如何不会相信,此书如今竟落在一个少女手中。
萧天低头看了一眼书,下意识地望了一眼街面,如此一走了之……这个念头一闪,他就被自己竟生出如此龌龊想法所震惊,七尺男儿,岂能如此作为?
“萧天——”
一个俊俏潇洒的美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明筝本来就有几分男儿性格,又加上多年来的乡野生活,身上也无闺阁女子的脂粉气,穿上男装更加风姿奇秀。萧天看着,思绪也从别处转回来,不由暗自赞叹。
明筝看了一眼萧天,只见他双手捧着书愣头愣脑的样子,差点笑出来,此人真是老实的有些迂腐了:“喂,怎么样啊?
萧天仍然愣怔地点了下头:“甚是有趣。”
“你说什么?”
“这,书呀……”
“我是问你这件袍子……”
“啊,噢,合适……”
明筝轻盈地走到他面前,从他手上拿过书塞进衣襟里,转身对着一面铜镜照了一下,自己也失声笑起来。萧天直到此时肠子都悔青了,刚才那么好的机会让他白白浪费了。
“明筝姑娘,我读过不少书,但像姑娘手中这本书还真没有读过,可否借我一阅?”萧天试探地问。
“你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明筝回头惊喜地问道,似乎找到知己一样,“可惜,一会儿就要还给李宵石了。”明筝心里有些遗憾,“这样吧,我回去可以讲给你听,我都记下了。”
“你都记下了?”萧天一愣。
明筝知道他误会了,就指了指脑袋,笑起来:“是呀,记在这里,这本书我都可以倒背如流了。”
萧天一惊,这是他一天里受到的第二次惊吓了。第一次是见到此书真容,这第二次比第一次受到的惊吓还要强烈,他僵硬地站在那里,半天动不了。
“喂,你怎么了?”明筝看见他脸色发白,额头上直冒冷汗。
半天,萧天才结结巴巴都问道:“明筝姑娘,你竟有如此奇秉,这,这么厚的书,你能背出?”
“嗨,别说这一本,”明筝自信地道,“两本这么厚的也不在话下。”
“明筝姑娘,你倒是让我想起一个人,早年我跟随父亲曾在京城呆过一段时日,那时京城里有个神童是原工部尚书李汉江之独女叫李如意,就有这种奇秉,你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呀。”萧天说完,看着明筝。
明筝第一次从外人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心里一惊,想到姨母的嘱咐无论如何不可暴露身份,便笑着含糊其辞:“真的?你带我去见见她吧,我要与她比试比试……”
掌柜的在一旁有些不耐烦了,催促着:“两位,要还是不要?”
“当然要了。”明筝付了银子,往外走去。萧天跟着明筝走出成衣铺,望着一身公子打扮得意洋洋的明筝,萧天的内心彻底凌乱了。原来的计划被彻底打乱,原想了解到书的主人,晓知以大义,当面烧毁,以保天下太平,各方都可以周全。没想到此书易毁,可这位明筝姑娘将如何处置呢?
萧天此时就像晒干的茄子,整个人都焉了。
明筝此时却在兴头上,热闹的街市,沿街叫卖的小贩,各种闻所未闻的小吃……明筝几乎是连蹦带跳地穿梭在各个小贩小摊之间。一会儿买串糖葫芦,一会儿买糖火烧。糖葫芦没吃完交给萧天拿着,糖火烧吃一半塞进萧天嘴里,她又看上了另一种新奇的东西……
萧天一手举着糖葫芦,一只手提着新买的绿豆糕,嘴里嚼着那半块火烧,稍一分神,视线里就不见了明筝。萧天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突然瞥见那个老道士跟在后面,看见他停下脚步,老道士躲进人群不见了。萧天心里隐隐有些不安,难道这半日这个老道士都一直跟着他们?
这时,她突然瞥见床边整整齐齐摆放好的几件花花绿绿的襦裙和外衫,猜到一定是昨晚自己睡下后姨母悄悄进来放到这里的,心里一热,瞬间儿时对姨母的全部记忆都找了回来。
她再也不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孤儿了,她找到了家。这种新奇的感觉让她即兴奋又幸福。前院的争吵声再次传过来,她辨认出是陈福的声音,便再也待不住,下了床,从床边选了一件藕色的裙子,外搭一件月白色的比甲,往铜镜前一照,让穿惯了尼姑庵里粗布衣衫的明筝眼睛都快晃花了。
这是自己吗?明筝揪了下头发,她头上好看的发髻是临走时,姨母给她梳的,她在尼姑庵是属于寄养的,不落发但也不能露出头发,一大把头发盘在头顶插着一个木头簪子,六年都没变过。明筝对着铜镜把耳边一些碎发规整好,心想着一会儿还要缠着姨母再梳一个新发髻。
明筝沿着游廊跑到月亮门,一出门就听见陈福的声音:“举好了,不准动,没有我的允许不能放下……”
院子中间,陈福手拿一根木棍,比划着……他旁边站着萧天,样子古怪的双手举着一个水桶,胳膊只要一动,水桶里就会有水花溅出。
“我告诉你外来的,这个家里,以后得听我的,听见没有……”陈福趾高气扬地说道。
“喂,阿福,”明筝急跑几步,走到两人近前,“你们在干什么?”
“小姐,你,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呀?”
“阿福,我再不过来,你就把人家折磨死了。”说着,明筝走到萧天面前,从他手上接过水桶,气哼哼地扔到地上,水桶倒到一边,水泼了一地。
明筝最见不得欺负人的人,那些年在尼姑庵由于年龄小明里暗里没少受年长尼姑们的气,纵然有隐水姑姑的保护,但是她仍然没少吃苦头,直到有一天,她打败了最厉害的福慧师姐,她的苦日子才结束。
如今,在自己家里明摆着阿福欺负这个落魄的书生,想出这么缺德的招数。明筝越想越气,直瞪着陈福。
“小姐,我,我在代你教训他,他,他想偷东西,被我逮着了。”陈福解释道。
“别小姐小姐的叫我,叫我明筝,”明筝一愣,“你说什么?”
“他偷东西。”陈福手指着萧天。
直到此时,萧天才走上前一步,拱手一礼,浅笑道:“小姐,实属误会呀……”
萧天从明筝一走出月亮门视线就没有离开她……
从第一次在虎口坡被她所救,接下来跟随马车到驿站,短短的相处使他对她有了初步的认识,这是一个爱憎分明有着狭义心肠的少女,刚才听到她与陈福的对话,越发对这个有着鲜明个性的少女充满好感。
越是如此,她手上那本神秘的《天门山录》,就越让他摸不着头脑?家里这几个人,也都是朴实的普通人,虽说陈福处处刁难他,但他是个没有心机的憨人。他们显然根本不知道那本书在江湖上的恶名,它就如同一个火蒺藜被他们抱在怀里玩耍,一个不小心,一丝火星,就会引爆……
萧天越是跟这家人呆得长久,就越能感受到这家人的平和善良,就越是揪心,但又不好明说……今天早上,他起的很早,陈福还在酣睡,他心里的好奇使他不觉走到正堂,想了解一下这是个什么背景的人家。
但是很奇怪,正堂里只是摆放着一些应景的物品,能够显示主家身份的一应物品一样也没看到,连一张字画和画像都没有。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呢?这样一个似乎远离江湖的人家,怎么会与那本神秘的《天门山录》有关系呢?这本搅动江湖的书是如何落入这个少女之手呢?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那日在驿站,让他做出如此荒诞决定的原因就是这个。
只是没想到,自己在正堂走动时,由于心神不定没有设防,被陈福逮个正着。被陈福揪着罚举水桶,举就举吧,只当是今天晨练了,没想到惊动了明筝,此时,他还真有些说不清了。
“你偷东西?”明筝惊讶地转向萧天。
“不,没有……”萧天涨红了脸,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姑娘逼问是不是偷了东西,萧天一急,语无伦次,脸更红了。
“没有,是吧,”明筝转身冲陈福大叫,“你看他这个样子像是去偷东西吗?他偷什么了?”
“这,这倒是没看到,不过,我把他揪出来了,他不敢了。”陈福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了一气。
“我看你就是逮个机会欺负人,”明筝转向萧天,“萧公子,他说你偷东西你为啥不说清楚,让你举水桶,你就举呀,你也太软弱好欺了。以后他再欺负你,你告诉我,让我来收拾他。”
萧天红着脸低下头,陈福一看他这模样,以为他就是软弱好欺,便挑衅地瞪着他。
萧天一笑,道:“谢谢明筝姑娘,陈福对我很好。”
“看看,”陈福得意地一笑。
“……坏了,时辰不早了,一会儿老夫人起来,饭还没做好,我又该挨骂了,”陈福突然脸色一变,对萧天叫道,“萧天……快去劈柴……”
萧天急忙答应了一声,跟着陈福走了。这时,老管家也醒了,三个人开始七手八脚地在厨房里忙活,虽说是三个男人,但一点不比女人差,明筝走过去想帮忙,被老管家支了出去。
不一会儿,饭菜端上桌,大家一起围着用过早饭。明筝便嚷嚷着要出门,被李氏拦下。
“不可呀明筝,现如今街坊们都说,宫里的太监都出来了,满大街寻找有姿色的女子,开春就要选秀女了,人家姑娘躲还来不及呢,你倒要满大街跑……”李氏急惶惶地说道。
“那我就不能出门了?”明筝满心的喜悦被当头浇了一通凉水。
“不可呀……你在家陪姨母吧,我该教你学学女红了……”
“什么?我才不要学那些东西……你不让我出门,我何时才能见到宵石哥哥,我还要还他那本书呢?”明筝说着,从衣襟里掏出那本书在李氏面前晃了一下,“你不让我出门,我爹的深仇大恨,我何时才能报?”
一旁的萧天听到明筝的话心里一动,明筝提到的书肯定是指那本《天门山录》,原来书的主人另有其人,宵石是谁?萧天微微有些激动,看来自己荒诞的举动还是有成效的……又想到明筝提到她爹的深仇大恨,她爹又是何人呢?
萧天正在寻思,不想李氏盯住了他。李氏在路上是领教过明筝的野性的,生怕她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来,便想出一个稳妥的方法,她缓和了语气,跟她商量道:“要不这样,你呢,换上男装,再让这位萧公子陪同你一起出门,去见你宵石哥哥,这样大家都放心了。”
“什么?让他陪同我?”明筝笑起来,“出了事,是我保护他,还是他保护我呀?看他这么弱不禁风的样子,还得我出手。”
“就是嘛,老夫人,还是我陪小姐出门吧。”陈福探身道。
“算了,我才不让你陪,萧公子就萧公子吧……”明筝白了陈福一眼,看到姨母总算答应让她出门,已经很高兴了,也不再挑剔谁陪同了。不然,闷在这个院子里急都得急出一身病来。
李氏在几个房里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件适合明筝穿的男人的袍子,不是长就是胖,最后还是萧天出了个主意:“不如先到成衣铺买一件吧?”
李氏和老管家这才停止折腾,又开始千叮咛万嘱咐,走到门边李氏把一个装碎银子的荷包交给明筝,又嘱咐萧天,短短的相处她也看出萧天是个谨慎稳妥之人,比明筝明白事理。嘱咐再三,明筝和萧天这才走出大门。
此时艳阳高照,街市已开,往来行人车马川流不息,甚是热闹。明筝久居深山,即使是自己的出生地也早已忘记当初的模样。她一边走着,一边四处张望,眼睛根本不够使。只苦了萧天,一边要查看四周情况,他记着老夫人的话,一路上都留意着宫里的人,又要跟着明筝,一不留神,她就跑人群里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成衣铺,萧天叫住明筝:“明筝姑娘,就这家吧。”
“这是卖衣服的?”明筝看着铺子门口摆着茶摊,以为是一家茶馆呢。两人刚要进去,从屋里被撵出来一个蓬头垢面的老道士,白发长髯,几乎遮住了面孔。一个穿着绸缎绣袍的男人在身后骂骂咧咧地叫道:“出去……你个疯道士,跑我门前化缘,有多远滚多远……”
老道士脚下不稳,眼看就要摔倒,明筝一步上前扶住了他,明筝看着他如此年龄受此欺凌,有些气不过,回头叫道:“喂,你一个开店铺的,和气生财懂不懂,干嘛对人家老先生如此无礼。”
“荷,哪来的野丫头,爱管闲事。”
明筝看着老道士,想到那些年自己跟隐水姑姑云游化缘所受到的白眼和欺辱,便不能释怀。
“谢谢你,姑娘,没事,我已经习惯了。”老道士突然开口说道,“我只是去看看有没有我穿的道袍,你瞧,这件都这样了。”老道士说完就躬身告辞。
“慢着,”明筝叫住老道士,“师傅,你等等,我给些碎银子,你叫人给你另做一件吧。”明筝说着,从怀里掏银子,却把那本书掏了出来,在手上惦着,又掏出钱袋取碎银。
她这一掏,惊得萧天面色大变,魂差点飞出去,大白天在街道上,她拿着那本《天门山录》晃着……与他同样魂飞魄散的是对面那个老道士,一瞬间他面孔惨白如雪,他盯着那本书,指着它吞吞吐吐地说道:“……经文?可借我一阅?”
“这个不行,是我朋友的,我要还的。”明筝把银子递给老道士,把书又塞进衣襟里。
萧天愣怔着,但眼睛却盯着老道士,虽然老道士被毛发遮目,但那眼神却让他想起一个人。
老道士一愣,眼神里闪烁的寒光迅速被耷拉下的眼皮遮住,老道士接过银子,深深一揖,走了出去。
萧天望着老道士的背影,长出一口气。
“姑娘真是大方呀,要不要进来看看,我铺里新近从苏州进了一批丝绸呢。”成衣铺掌柜真是见银子亲,他见这个小姑娘拿一锭银子施舍,一定是个有钱的主,就过来招呼他们。
明筝大大咧咧走进去,从一排颜色鲜艳的女子衣裙边走过去,走到一排男子的袍子跟前,她看中一件月白色镶边的公子袍说道:“就这件了。”
一旁一个伙计古怪地看着她:“姑娘,你确定是要这件,我们铺里规矩,出门不退。”
“给我找个尺寸合适的,我现在就要换上。”
“快点,愣着干啥。”掌柜在世面上见多识广,见怪不怪地吆喝伙计。
明筝接过袍子,走进里面一间空房间,进门前回头对萧天道:“喂,这个帮我拿着……”
萧天冷不防怀里落进一个东西,再一看,萧天头“嗡”一声,面色一阵阵发白,胸口一阵阵颤动,双手止不住抖起来,他怀里就躺着那本书……
上至朝堂下至江湖,有多少人在打这本书的主意,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天门山录》,他抖着双手迅速翻开,刚看到此书所用的纸张,就一阵惊奇,怪不得刚才那个老道士说成经文,竟然是一种世面上少见的藏经纸,这种纸出现在唐朝,如果不是他家学渊博根本不会认出来。
藏经纸颜色黄褐,犹如茶色,在寺院的长老处才会有这种纸。此书的第一页书名处被撕去,贴上一页白纸。第二页是目录,萧天只看了一眼,头上就像有炸雷在耳边响起,一阵阵胆战心惊。
目录上详细地划分此书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名山,含概了大明境内大部分山脉的名字,包括物产、村镇、地形、地貌;第二部分名寺,含概了几乎所有重要的寺庙、道观,包括具体位置、历史传承、历任主持、寺内供奉、殿藏宝物等;第三部分帮派,江湖上势力最大的十大帮派尽在其中,包括各帮派的势力范围,驻扎地址,历任帮主、令牌暗语、门派密术、所藏宝物等;第四部分族群,含概了大明境内最神秘的族群,包括部族集聚地,衣食住行、文化图腾、族长传承、族中密术、镇界之宝等……萧天面色苍白地合上书,身上出了一身冷汗,毋庸置疑这就是那本被江湖上誉为天下奇书的《天门山录》。
此书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可怕,如果落入心怀不轨之人手里,后果不堪想像。但此书却与他还有过一段源缘。这就是为什么刚才碰见那位老道士让他想起一个人——吾土道士,就是此书的作者。七年前在狐地檀谷峪狩猎时,林栖从崖头背回一个道士,道士落入崖下,伤势严重。他见此人虽然伤重仍然风度翩然,一副道骨仙风的风采,便动了英雄相惜的念头,让林栖背回狐地救治。这个落崖之人就是吾土道士,他在狐地住了半年之久,陶醉于狐地的风土人情、山川景致,流连忘返,不思离去。
在此期间,他与吾土道士也有不少交往,酒余茶后谈古论今,吾土道士对他敞开心怀谈起自己有写游记的嗜好,正在写的《天门山录》有效防古籍《山海经》之意。当时他听到这些,只以为是一个云游道士对大地山川的感怀,对人文风土的热爱,其心至善。
谁曾想,吾土道士离开后不到三年,由他一手写就的《天门山录》竟在江湖上掀起如此大的风波,不仅给狐族也给其他帮派带来血光之灾。后来据传,吾土道士是在一次酒醉后失书,曾发动江湖几个门派的弟子寻找,均没有下落。吾土道士悲愧交集,远遁江湖。于此同时,东厂的高手却到全国各地大肆搜缴奇珍异宝,屡屡得手。江湖上就有传言,这本丢失的奇书最后到了王振的手里,很快传言成真,王振派东厂督主王浩凭借此书到各地搜缴宝物,后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锦衣卫百户宁骑城屡立奇功,凭借搜缴宝物登上锦衣卫指挥使并得到王振宠信。
后来,宁骑城突然停止搜缴,慢慢又有传言此书被人夺走,是谁竟能从锦衣卫指挥使手里把此书夺走,一直是个谜。要不是在雪地被明筝姑娘所救,并在马车里被她认出狐族护身符,他无论如何不会相信,此书如今竟落在一个少女手中。
萧天低头看了一眼书,下意识地望了一眼街面,如此一走了之……这个念头一闪,他就被自己竟生出如此龌龊想法所震惊,七尺男儿,岂能如此作为?
“萧天——”
一个俊俏潇洒的美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明筝本来就有几分男儿性格,又加上多年来的乡野生活,身上也无闺阁女子的脂粉气,穿上男装更加风姿奇秀。萧天看着,思绪也从别处转回来,不由暗自赞叹。
明筝看了一眼萧天,只见他双手捧着书愣头愣脑的样子,差点笑出来,此人真是老实的有些迂腐了:“喂,怎么样啊?
萧天仍然愣怔地点了下头:“甚是有趣。”
“你说什么?”
“这,书呀……”
“我是问你这件袍子……”
“啊,噢,合适……”
明筝轻盈地走到他面前,从他手上拿过书塞进衣襟里,转身对着一面铜镜照了一下,自己也失声笑起来。萧天直到此时肠子都悔青了,刚才那么好的机会让他白白浪费了。
“明筝姑娘,我读过不少书,但像姑娘手中这本书还真没有读过,可否借我一阅?”萧天试探地问。
“你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明筝回头惊喜地问道,似乎找到知己一样,“可惜,一会儿就要还给李宵石了。”明筝心里有些遗憾,“这样吧,我回去可以讲给你听,我都记下了。”
“你都记下了?”萧天一愣。
明筝知道他误会了,就指了指脑袋,笑起来:“是呀,记在这里,这本书我都可以倒背如流了。”
萧天一惊,这是他一天里受到的第二次惊吓了。第一次是见到此书真容,这第二次比第一次受到的惊吓还要强烈,他僵硬地站在那里,半天动不了。
“喂,你怎么了?”明筝看见他脸色发白,额头上直冒冷汗。
半天,萧天才结结巴巴都问道:“明筝姑娘,你竟有如此奇秉,这,这么厚的书,你能背出?”
“嗨,别说这一本,”明筝自信地道,“两本这么厚的也不在话下。”
“明筝姑娘,你倒是让我想起一个人,早年我跟随父亲曾在京城呆过一段时日,那时京城里有个神童是原工部尚书李汉江之独女叫李如意,就有这种奇秉,你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呀。”萧天说完,看着明筝。
明筝第一次从外人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心里一惊,想到姨母的嘱咐无论如何不可暴露身份,便笑着含糊其辞:“真的?你带我去见见她吧,我要与她比试比试……”
掌柜的在一旁有些不耐烦了,催促着:“两位,要还是不要?”
“当然要了。”明筝付了银子,往外走去。萧天跟着明筝走出成衣铺,望着一身公子打扮得意洋洋的明筝,萧天的内心彻底凌乱了。原来的计划被彻底打乱,原想了解到书的主人,晓知以大义,当面烧毁,以保天下太平,各方都可以周全。没想到此书易毁,可这位明筝姑娘将如何处置呢?
萧天此时就像晒干的茄子,整个人都焉了。
明筝此时却在兴头上,热闹的街市,沿街叫卖的小贩,各种闻所未闻的小吃……明筝几乎是连蹦带跳地穿梭在各个小贩小摊之间。一会儿买串糖葫芦,一会儿买糖火烧。糖葫芦没吃完交给萧天拿着,糖火烧吃一半塞进萧天嘴里,她又看上了另一种新奇的东西……
萧天一手举着糖葫芦,一只手提着新买的绿豆糕,嘴里嚼着那半块火烧,稍一分神,视线里就不见了明筝。萧天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突然瞥见那个老道士跟在后面,看见他停下脚步,老道士躲进人群不见了。萧天心里隐隐有些不安,难道这半日这个老道士都一直跟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