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西直门外已聚集了很多进城的车马,由于关卡检查严格,进城和出城的人流行进缓慢。空地上扎着卖粥的草棚,货郎和小贩穿插在人流中叫卖,一派热闹嘈杂。
    管家张有田早已跳下马车,拉着马嚼头跟着队伍向城门前走着。明筝从车窗探头向外张望,巍峨壮观的城门让她眼中一热。再次看到它,心里一阵战栗,她还依稀记得六年前被人带出城时的情景,那只装满草药的木箱的刺鼻气味至今还留在她的记忆里,这座城留下了太多童年的记忆……
    没有时间容她感慨,她就发现城门前的气氛不对,她看到一队队守城的兵卒,挨个查路引。城门楼上张贴着四张海捕文书,只扫了一眼,身上惊出一身冷汗。
    “案犯狐族逆匪,狐山君王,年龄不详,籍贯不祥,打家劫舍,杀人越货,十恶不赦,赏银百两,缉拿归案。”明筝小声念着,看到上面还有凶煞的画像。想到他们才救了一个狐族人,心里一阵后怕。再看其他三张均是江湖中人,有天龙会的,天蚕门的……
    “怎么会?”明筝几乎叫起来,“我听隐水姑姑说过天蚕门,他们远在天山,只专注于炼丹丸,个个医术高明,怎么会在……”
    “嘘,小声点。”张有田急忙回头阻止明筝,“小姐,恐怕是出大案了,咱们还是小心为好。”
    座上的李氏急忙把明筝拉回座上,三下二下拉上帘子。
    管家张有田向守城的兵卒递上路引文书,一个兵卒跳上马车车厢查看,然后向车下的守卫一挥手,几个兵卒对他们的马车放行。
    管家张有田赶着马车进了城。街市上熙熙攘攘,一派繁华。明筝不顾李氏的反对,趴窗前张望。她对眼前的北京城依稀还有印象,心里即紧张又兴奋,哪里听进姨母的话。
    马车沿街市一路向东,过一个路口时,前面黑压压的人群挡住了道路。
    老管家下车跑进人群,不一会儿又慌慌张张跑回来:“街中央躺一个人,被人刺死了。”
    明筝一听,立刻往车下跳,李氏在后面想拦住她,哪拦得住,她像泥鳅一样滑出李氏的手,任李氏在后面大叫,她跳下马车,冲李氏一呲牙:“我看一下,就回来。”
    明筝转身时撞到一个男人身上,此人衣衫单薄,脸上突兀的鹰钩鼻格外引人注目,吓了明筝一跳。被撞后那人急忙躲开,向人群里走去。明筝看着那人的背影,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林栖没敢回头,却能感受到背后那个小丫头的目光,心里一阵懊恼,一路上跟着马车都没被发现,此时却被她撞见。刚才盘阳给他口信,说是狐山君王亲自出手了,他没想到狐山君王出手这么快,想眼见为实,就跑到路中央看个究竟,不想回来时撞见明筝。
    林栖躲到一家丝绸坊里,从暗处盯着那辆马车。
    明筝左右张望,一眨眼就看不见那个古怪的人,便转身往路中央走去。
    “明筝姑娘。”人群里一个方脸的年轻人一脸喜色地叫住她。
    “你?”明筝突然想起是驿站那个担菜刀赶考的书生,“你是张浩文。”
    “是,”张浩文一脸羞涩地看着她,“你也是刚到吧,噢,明筝姑娘,”张浩文脸色一变,小声道,“快走吧,刚刚,当街被刺死一个人,挺吓人的……”
    “……”明筝一听,张伯说得没错,好奇心更强了,想去看看。
    突然,人群一阵骚乱,有人喊:“东厂番子来了。”只见十几名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官府的番子围住现场。张浩文急忙去拉明筝,明筝挣脱他跑进人群里,看到街边卧着一个中年男人,地下一大滩血,一把刀直插胸口。再看那人面容,明筝吃一惊,她认出是在虎口坡跟着锦衣卫的那个狐族人。最让人感到恐怖的是他额头上竟然印着一个血淋淋的狐头。
    “狐王令……”人群里有人叫出来,“不得了,死者额头上的印记是狐王令……”
    番子中走出来一个档头,街面的人都叫他孙档头,这一片街区归他管。孙启远五短身材,一对鼠眼。此时他眨巴着眼睛冲人群嚷了一句:“有谁认识死者的,言一声。”人群里立时静默了。
    “让我看看,”孙启远抬腿踹了一旁挡道的小番子一脚,骂骂咧咧地道,“不懂规矩。”他盯着死者的额头,看着那个血淋淋的狐头,伸出手,突然头顶传来一声大叫。
    “孙档头,不可触摸此物——”一个惊恐的声音从头顶传过来,接着一位富商打扮的中年人凑到他身边。孙启远一看,认出是上仙阁的掌柜李漠帆,也听闻他早年曾跟师傅走过镖,有些江湖见识。李漠帆有三十出头,方脸阔眉,身形高大,明眼人一看就知是行武之人,颇有一股江湖豪气。
    孙启远便追问道,“你知道?”
    “档头,别忘了,我在盘下上仙阁前可是个江湖中人,看见死者额头上印记了吗?这是狐王令,那狐王令是大明境内最神秘的族群狐族的狐王所发,狐王令虽是一个令牌,但是诡异就诡异在这不是一个一般的令牌,传说狐王个个都身怀巫术,这个令牌经过历代狐王之手,吸天地之精华,每每由人血喂养,每杀一人都要血浸令牌留下印记,百年里这个令牌身上的煞气足以除妖斩怪。可想而知,拿此令牌追杀的人,必死无疑。死后令牌粘上死者的血印在死者额头上,那个血淋淋的狐头就是一个封印,令死者永世不得超生。”李漠帆大声说道。他如此一说,周围的人都深信不疑,人群中不由发出一声声惊叹,一片唏嘘之声……
    “啊……这就是狐王令……”
    “传说狐王令上有神明……”
    “江湖上传说,死后额头被印狐王令的人,都是大奸大恶之徒……”
    “传说狐王令不杀无辜,只杀极大恶之人……”
    孙启远也对狐王令有所耳闻,没想到此时竟出现在自己面前,先是一愣,他望了一眼李漠帆,从他表情上看此言不虚,又低头瞅了眼死者,额头上那个血淋淋狐头似是要复活般向他张开血盆大口,不由让他心惊肉跳起来,又不好在众人面前露怯,便凶巴巴地嚷道:“呸……天子脚下,真乃妖言惑众,小子们,收尸,带回衙门。”说着,转身就走,几个胆小的番子互相交换着眼色,谁也不敢去碰那个尸身,番子们相互看着,满脸的惶恐。
    “李掌柜,你不在上仙阁,跑这里做什么?”孙启远一身戾气地问。
    “打此路过,”李漠帆拱手一揖,他眼角余光扫过死者,尽力掩饰着自己的冲动,他看到飞刀的位置直击心脏中心……使飞刀,又出手这么干净利索的没有别人,不由心里一阵窃喜……,只有萧天,看来帮主真的进京了……
    “孙档头,忙完了,去我那里喝茶去。”李漠帆乐呵呵地说道。孙启远皱着眉头只想发牢骚,自己这倒霉差事不知什么时候能熬出头。两人说着话,没留意从一旁走过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径直走到尸体旁,查看着死者的额头。
    “喂,走开,你没看见正在办案吗?”孙启远瞪着鼠眼嚷道。
    那人转过身,孙启远一愣,竟是锦衣卫千户高健,由于高健穿着便服,他一时没认出。只见高健行色匆匆,一脸惊异,像是办差路过此地。孙启远凑上前,想搭讪两句,毕竟高健是高高在上的锦衣卫的千户,不想自己热脸贴到了冷屁股上,高健不吃他那一套。
    高健从怀里拿出锦衣卫的腰牌在孙启远面前晃了一下。其实他认得孙启远,只是懒得搭理像他这样的地痞无赖,整天带着东厂的人四处寻事,抓人像抓虱子似的,抓得急也放得快,只要出银子什么货色都能放出来。反正进去就扒层皮,没有银子只好在牢里呆着。
    高健没有理会孙启远,只是呆呆盯着尸体,脸上一片惊愕。死者竟然是蒲源……今天早上,蒲源向他告假去会一个友人,没想到三个时辰不到,就被刺死在当街,这会是谁干的呢?
    高健不敢耽搁,他对孙启远低声说道:“孙档头,不用查了,死者是锦衣卫的暗桩,拉回衙门,交给仵作吧,我这就向宁大人回禀。”
    人群外一个人双手背后默默注视着这里,他身材硕长,身着一袭绣暗纹的灰色长袍,戴着宽檐草帽,帽檐拉的极低,几乎遮住了整张脸,虽然衣着朴实但是腰间的那柄七星宝剑,还是泄露了他的身份,明眼人一眼便可认出这柄皇帝御赐的宝剑,持剑人定是锦衣卫指挥使宁骑城。
    宁骑城看见高健一脸慌张跑过来,心里有一种不祥之兆。昨夜连夜赶回京城,是京城里探子来报,发现狐族人的踪迹。自三年前王振命东厂督主王佑带领锦衣卫剿灭狐地,他就一直生活在狐族的追杀之中,由此王振对狐族恨之入骨,一直对他和王佑下死令,灭族灭口,但是他真的带领锦衣卫对付起狐族,才发现狐族绝非一般族群,其坚韧和顽强大大出乎他所料。前日本以为有蒲源的暗中合作,可以一举剿灭狐族残部,没想到又让他们跑了大半。狐族是个可怕的族群,他们个个像独狼,躲在角落,伺机而为,让人防不胜防。
    “大人,”高健跑到身边,他的话音打断了宁骑城的沉思,他不满地盯着他,这个高健什么时候都学不会从容,总是即急躁又慌乱。
    “那边聚那么多人出什么事了?”宁骑城冷着脸问道。
    “大人,是蒲源出事了,狐王令又出现了……”
    “什么?是狐族……”宁骑城显然没想到,青天白日,在他的地盘,杀了人,还从容地印上狐王令……他发出一阵冷笑,“狐王令……”
    “蒲源一死,咱们的线索就断了……”高健一脸遗憾地道。
    “混蛋……”宁骑城怒不可遏地叫道,“又一个……”
    “这应该是出现的第三个狐王令了,前两个死者都是东厂的……”高健算了一下。
    “那两个都是王振的替死鬼……”宁骑城甩下一句,转身走向一边的黑马,他飞身上马,高健急忙跟上翻身上马,两人一前一后消失在街道上。
    “小姐……”老管家总算在人群里找到了明筝,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再不松开,“快跟我回去,这里岂是你一个姑娘家呆的地方,老夫人都等急了。”
    “嘘,狐王令……大家都在说狐王令……”明筝踮着脚尖叫起来,心想京城这个地方确是有趣,他也听到了人群里有关狐王令的传说,满心都是好奇,恨不得追着他们问个遍。
    只可惜她没有挤到近前,她本来已凑到死者近前,马上就可一睹狐王令的真面目,但是晚了半步,被人群挤到外面。要不,只要她看一眼,就可知道此狐王令真假,因为那本书中,同样对狐王令有详细的纪录,唉,只好回去从书中找答案了。
    东厂的番子们吆喝开众人,开始七手八脚的抬死者。老管家一看不管三七二十一拉住明筝就走,“快走吧,我的小祖宗。”
    明筝被老管家强拉着回到马上跟前,被李氏拉上马车,坐上马车仍然探出头向这边张望。
    “我的儿,你此次进京,有的是时间看热闹,好了,咱先回家啊……”李氏看明筝一副什么都好奇的样子,只以为她自十岁离开,在穷山僻壤呆得时间长了,猛然回到京城繁华地,什么都稀奇而已。
    马车驶入一个小胡同,在一个小院门口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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