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笑了,眼泪却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泪流满面,她吸了口气,说道:“我马上就赶过去,请问你们还联系其他人了吗?比如她的儿子和她的老公。”
“对不起,檀苑女士只预留了您的号码。请问您不是她的女儿吗?”
“我是。”
是她和前夫的女儿,是她从未给予过一点关心和爱意的女儿,但是最后却要她来送葬,这倒是也可笑。
但是在得知檀苑死去的那一刻,楚歌觉得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对于死人,活人往往是很宽容的,她对檀苑此时有很多种感情,震惊,厌烦,怨恨,恐惧,但却唯独没有怀念,她的难过好像也不那么深刻了。
她可算是死了。
大概就是这样的直接感受吧。
也许她应该好好庆祝一下。
楚歌给景妍,还有seven团队的成员发了消息,表示自己要回家奔丧,免得他们找她找不到人。
楚歌拖着行李箱,犹豫之下,还是按了按顾凛家的门铃,他们也算是朋友吧,而且在葬礼上,他们应该还会再见面的。
但楚歌其实很期待顾凛家没有人,他去见客户了,他去公司处理事务了,无论怎样都好,只要他此时不用和她面对面,但楚歌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好像还在期待着什么,隐晦又阴暗的期待。
顾凛开门了,他身上穿着家居服,房间里七七和碗碗还在玩耍,汪汪汪喵喵喵地叫着。
“顾凛,檀苑去世了。我……我走了。”楚歌眼里带着泪水,却偏偏还要笑着说话,纤长的眉毛上都是泪水,她连眼前的景象都看不到了,她好像,好像又哭了,还是在顾凛面前,真丢人。
楚歌垂着头,转身要走。
顾凛拉住了楚歌的胳膊,说道:“这不是你的错。我能说,我很高兴她死了吗?”
“当然能,其实我也有点高兴……”楚歌答道,破涕为笑,她擦了擦眼泪,“我还以为,我是个很卑劣的人,自己母亲死了还会觉得高兴,不是我一个人就好。”
“她是因为什么死的?”
“我也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让我处理她的尸体一样。”
“我送你去吧,无论是哪都行。”
“不用了,我买了机票,打的车也快要到了。”楚歌答道,“谢谢你,顾凛,谢谢……”
“如果有什么要我帮忙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晚晚。”
“如果真的有什么要你帮忙的,那就是葬礼上,把我带走吧。”楚歌看着顾凛,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
但顾凛却知道,楚歌在说这话的时候,再认真不过了。他定定地看着楚歌,说道:“好。”这是他再郑重不过的承诺了。
楚歌坐飞机飞往了d市,打车去了清圆山的殡仪馆。
负责人带着楚歌到了放置着檀苑尸体的房间。
她躺在白色的玫瑰花瓣里,穿着一身艳红牡丹的旗袍,那些玫瑰花瓣已经枯萎,玫瑰花的香气也掩藏不住尸体散发出的腐臭气息。
楚歌颤抖着手指,摸了摸檀苑的满是皱纹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巴。即便是老了,即便是死去了,她也依然是个妆容完备,身形美妙,姿态闲适的名媛。
也就是这样漂亮的女人,让真正的宋七晚死在了三岁的那场高烧里,后来楚歌才明白,有的人,天生就是只爱自己的,那个时候,檀苑就已经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了,而已经有一个孩子的女人,永远都不如一个单身女人来得优雅动人。
如果不是楚歌一个成年人的灵魂,换做是任何一个弱小,稚嫩的小女孩,在那样冷漠,窒息的环境下,都会自闭,抑郁,变成一个扭曲的人吧……
楚歌冷笑了一声,转身离开了房间。
屋外负责人正在等着她,一个中年的短发女人,五官平庸,看起来很和善,此时她的目光中带着淡淡的担忧,注视着楚歌。
“檀苑有什么信件之类的东西给我吗?”楚歌问道。
“很抱歉,檀苑女士之前只是委托我们处理她的尸体,在她死后通知您过来。并没有委托什么物品给我们。”负责人说道。
“她是怎么死的?”楚歌手指蜷缩在了一起,声音里带着哭腔。
她原以为自己会不在乎,但她还是做不到无动于衷。
十六年未见,那个女人留下了她的尸体给她。
“深夜飙车,从山路掉下来。”负责人不无感慨地说道,因为在她的记忆里,檀苑是位优雅而精致的上流女士,不会选择这样不体面的死法。
“很符合她风格的死法。”楚歌说道。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檀苑那副精美的假面下,藏的是多么残忍的灵魂。她也只配是这样的死法。
“现在就火化吧,我带她回家办葬礼。”楚歌毫不犹豫地说道。
“宋小姐,难道不用通知檀苑女士其他亲人看一看她的遗容再火化吗?我们可以用液态氨保存她的尸体。”
“她已经开始发臭了,她不会愿意那样不体面的。”
负责人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压低声音说道:“我真是没有想到现在的孩子为什么会对自己的母亲这么冷漠。”
楚歌的手心一片冰冷。她也懒得争辩些什么,唇枪舌剑不过是这个世界最简单也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事情不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上,你永远都不能切身体会到当事人的感受。
她承认,自己不是个好女儿,但是檀苑,她更不是一个好的母亲。能够走到这里,为她处理最后一程,已经是楚歌能为她做的仁慈的事情了。
下午的时候,楚歌把用白布包着的骨灰盒带着离开了清圆山殡仪馆。
楚歌坐在机场,准备做夜晚的航班,去往f市,一个她穷极了前半生来逃离,却为了一个她最讨厌的女人,又回到了这里。
此时已经是凌晨了,楚歌抱着骨灰盒登机。
一个一百多斤的人,变成了轻轻的一个盒子里的一把灰,无论怎么样都觉得不可思议
漆黑的窗外,黑夜挥洒着黑色的羽翼,万物都沉寂在一片黑暗中。
这样的夜晚,很适合窝在被子里睡觉,而不是辛苦地奔赴去往另一个城市。
楚歌的身旁坐着一个少年,在他落座的时候,楚歌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黄头发,皮夹克,破洞裤,夸张的耳环,几乎一瞬间就可以被断定是不良少年。
楚歌也没有过多地关注着少年,把骨灰盒放到了头顶的架子上,楚歌就坐了下来。
她很累了,即便是在项目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觉得这样累过,这种疲惫感由内而外,把楚歌几乎侵袭殆尽。
大约四点多的时候,天开始变亮,飞机也快要落地了。
楚歌睁开眼看的时候,身旁染着黄发的少年也醒了过来。
“你是b市的,来f市吗?”少年问道。
少年的睫毛纤长而卷曲,眼睛细长,皮肤白皙而透亮,嘴唇是樱花般的粉红色,如果不是那一头染得很古怪的黄色头发,楚歌甚至都会觉得,这样漂亮的少年,会是个乖孩子。
“嗯,你是怎么知道的?”楚歌疑惑地问道。
少年笑了,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指了指楚歌脚上的鞋子,说道:“和柯南的联名款,现在只有b市有卖的。”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你很敏锐。”
言罢,便不再说话,看着窗外。
阳光穿过云层,世界从漆黑中唤醒,逐渐变亮,飞机在云层上滑行。
少年指了指窗外,说道:“看那朵云,好像你啊。”
楚歌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果真看到了一朵愁眉苦脸的云,她愣了愣,而后笑了,手撑着脸,说道:“真是……真是还挺像的。”
“飞机快要到f市了,希望不会下雨。”少年说道,顺手从领口的袋子里掏出了墨镜。
这个季节的f市,三天两头下雨,总是湿漉漉的。
楚歌无声地看着窗外,飞机现在正在穿过平流层,缓缓下降,应该是快要降落了。
少年狭长的眼睛像是一只狐狸,眼角微勾,问楚歌道:“我总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他的目光定定地看着楚歌,很是笃定。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没印象。”
少年说道:“我记忆力很好的,不会记错,我们肯定在哪里见过,只不过我现在想不起来。”
被一个疑似不良少年的男孩子说,我们曾经在哪里见过,楚歌老阿姨五味陈杂地摇了摇头,要是姐姐十年前看见你,看在你还是个帅气小年轻的份上,说不定还能和你来场天雷勾地火的恋爱,但是现在,姐姐我只想孤独终老啊。
“你叫什么?”
“路人甲。”
“喂,问个名字而已,我又不会追你。”
“路人甲,姓路,名人甲,你不信就算了。”
少年闻言凑近了楚歌,鼻尖动了动,露出了一个狡猾的笑容,“姐姐,我又不傻。”
楚歌点了点头,还真不是个傻孩子。
“我叫简斯年。”少年带上了墨镜,一副好整以暇,等待楚歌大吃一惊的傲娇模样。
“哦。”楚歌冷淡地点头道,她觉得这孩子挺执着的。
飞机一段时间后降落,楚歌抱着骨灰盒下了飞机。
在托运行李的地方取了自己的行李箱。
简斯年戴着眼镜,拎着一个大行李箱,追了上来,“喂,你累不累,我帮你抱着吧。”
“骨灰盒,要抱不?”楚歌笑着回头道。
简斯年闻言取下了墨镜,看了眼楚歌手里抱着的用白布包裹着的,真是骨灰盒?
连忙对着楚歌的背影喊道:“对不起啊。”
楚歌挥了挥手,她觉得自己好了一些,当能够把悲伤的事情笑着说出来的时候,就会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时东方天亮,万里无云,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蓝色,今天会是晴天。
楚歌打了个电话给管家,她来到f市,可不是为了再花自己的钱为檀苑办葬礼。
电话另一端传来优雅而苍老的管家的声音,“这里是檀家的私人号码,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
楚歌垂下眼眸,说道:“刘伯,我是宋七晚,我回来了。”
“小小姐?您回来了?”
电话另一端,老人险些落下泪水,声音颤抖着。
“嗯,我这次回来是给檀苑办葬礼的,如果外公同意的话,就在f市办了。”
“大小姐,是去世了吗?”刘伯的话语很平静,像是早已预料到了一般,无波无澜。
楚歌沉默了下来,她有些担心,十五年后的檀家,还会接受檀苑吗?只剩下一把灰的檀苑,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小小姐,老伯先派车去接您,您现在是在机场吗?”
“嗯,在奔牛机场。”
“好的小姐,我立刻派人去奔牛机场去接您。”
楚歌抱着骨灰盒在机场外面的路边长椅上等着司机过来,但出乎意外的是,黄发的少年也跟着坐了下来。
“哎,怎么又是你啊?”简斯年摘下了墨镜,狭长的眼睛里带着戏谑的光芒,耳环上的水钻反射着细碎的光芒。
楚歌没理会简斯年,她也不清楚,少年怎么就缠住她了?
难道一个抱着骨灰盒的,衣着看起来像是个宅女的冷漠女人,会很让人好奇感兴趣?
简斯年也不觉得尴尬,在楚歌身旁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牛仔裤上的银链挂饰随着少年的抖腿哗哗作响。
路过的都是行迹匆匆从机场出来的人,有的面露愁容孤单影只,有的面露喜色,朋友或者是家人特地来接。
楚歌的心情很奇怪,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是难过,怎么说呢,justsoso?
简斯年的手机响了起来,简斯年接了电话,“喂,我在机场外面广场的座椅上,我带着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你们看见我了吗?”
不过是片刻,楚歌的手机也响了起来,楚歌和简斯年四目相对,楚歌有一种奇怪且糟糕的预感,其实简斯年亦然。
“我在机场外广场的座椅上,我旁边有一个黄头发的少年,还有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你们能找到我吗?”
简斯年挂了电话,对楚歌说道:“我叫简斯年,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还有,我不是什么黄头发少年,小爷成年了好吗?”
楚歌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奇怪这件事。和一个和自己差了快要十年的不良少年,真的,是生不起气啊……
“对不起,檀苑女士只预留了您的号码。请问您不是她的女儿吗?”
“我是。”
是她和前夫的女儿,是她从未给予过一点关心和爱意的女儿,但是最后却要她来送葬,这倒是也可笑。
但是在得知檀苑死去的那一刻,楚歌觉得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对于死人,活人往往是很宽容的,她对檀苑此时有很多种感情,震惊,厌烦,怨恨,恐惧,但却唯独没有怀念,她的难过好像也不那么深刻了。
她可算是死了。
大概就是这样的直接感受吧。
也许她应该好好庆祝一下。
楚歌给景妍,还有seven团队的成员发了消息,表示自己要回家奔丧,免得他们找她找不到人。
楚歌拖着行李箱,犹豫之下,还是按了按顾凛家的门铃,他们也算是朋友吧,而且在葬礼上,他们应该还会再见面的。
但楚歌其实很期待顾凛家没有人,他去见客户了,他去公司处理事务了,无论怎样都好,只要他此时不用和她面对面,但楚歌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好像还在期待着什么,隐晦又阴暗的期待。
顾凛开门了,他身上穿着家居服,房间里七七和碗碗还在玩耍,汪汪汪喵喵喵地叫着。
“顾凛,檀苑去世了。我……我走了。”楚歌眼里带着泪水,却偏偏还要笑着说话,纤长的眉毛上都是泪水,她连眼前的景象都看不到了,她好像,好像又哭了,还是在顾凛面前,真丢人。
楚歌垂着头,转身要走。
顾凛拉住了楚歌的胳膊,说道:“这不是你的错。我能说,我很高兴她死了吗?”
“当然能,其实我也有点高兴……”楚歌答道,破涕为笑,她擦了擦眼泪,“我还以为,我是个很卑劣的人,自己母亲死了还会觉得高兴,不是我一个人就好。”
“她是因为什么死的?”
“我也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让我处理她的尸体一样。”
“我送你去吧,无论是哪都行。”
“不用了,我买了机票,打的车也快要到了。”楚歌答道,“谢谢你,顾凛,谢谢……”
“如果有什么要我帮忙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晚晚。”
“如果真的有什么要你帮忙的,那就是葬礼上,把我带走吧。”楚歌看着顾凛,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
但顾凛却知道,楚歌在说这话的时候,再认真不过了。他定定地看着楚歌,说道:“好。”这是他再郑重不过的承诺了。
楚歌坐飞机飞往了d市,打车去了清圆山的殡仪馆。
负责人带着楚歌到了放置着檀苑尸体的房间。
她躺在白色的玫瑰花瓣里,穿着一身艳红牡丹的旗袍,那些玫瑰花瓣已经枯萎,玫瑰花的香气也掩藏不住尸体散发出的腐臭气息。
楚歌颤抖着手指,摸了摸檀苑的满是皱纹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巴。即便是老了,即便是死去了,她也依然是个妆容完备,身形美妙,姿态闲适的名媛。
也就是这样漂亮的女人,让真正的宋七晚死在了三岁的那场高烧里,后来楚歌才明白,有的人,天生就是只爱自己的,那个时候,檀苑就已经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了,而已经有一个孩子的女人,永远都不如一个单身女人来得优雅动人。
如果不是楚歌一个成年人的灵魂,换做是任何一个弱小,稚嫩的小女孩,在那样冷漠,窒息的环境下,都会自闭,抑郁,变成一个扭曲的人吧……
楚歌冷笑了一声,转身离开了房间。
屋外负责人正在等着她,一个中年的短发女人,五官平庸,看起来很和善,此时她的目光中带着淡淡的担忧,注视着楚歌。
“檀苑有什么信件之类的东西给我吗?”楚歌问道。
“很抱歉,檀苑女士之前只是委托我们处理她的尸体,在她死后通知您过来。并没有委托什么物品给我们。”负责人说道。
“她是怎么死的?”楚歌手指蜷缩在了一起,声音里带着哭腔。
她原以为自己会不在乎,但她还是做不到无动于衷。
十六年未见,那个女人留下了她的尸体给她。
“深夜飙车,从山路掉下来。”负责人不无感慨地说道,因为在她的记忆里,檀苑是位优雅而精致的上流女士,不会选择这样不体面的死法。
“很符合她风格的死法。”楚歌说道。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檀苑那副精美的假面下,藏的是多么残忍的灵魂。她也只配是这样的死法。
“现在就火化吧,我带她回家办葬礼。”楚歌毫不犹豫地说道。
“宋小姐,难道不用通知檀苑女士其他亲人看一看她的遗容再火化吗?我们可以用液态氨保存她的尸体。”
“她已经开始发臭了,她不会愿意那样不体面的。”
负责人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压低声音说道:“我真是没有想到现在的孩子为什么会对自己的母亲这么冷漠。”
楚歌的手心一片冰冷。她也懒得争辩些什么,唇枪舌剑不过是这个世界最简单也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事情不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上,你永远都不能切身体会到当事人的感受。
她承认,自己不是个好女儿,但是檀苑,她更不是一个好的母亲。能够走到这里,为她处理最后一程,已经是楚歌能为她做的仁慈的事情了。
下午的时候,楚歌把用白布包着的骨灰盒带着离开了清圆山殡仪馆。
楚歌坐在机场,准备做夜晚的航班,去往f市,一个她穷极了前半生来逃离,却为了一个她最讨厌的女人,又回到了这里。
此时已经是凌晨了,楚歌抱着骨灰盒登机。
一个一百多斤的人,变成了轻轻的一个盒子里的一把灰,无论怎么样都觉得不可思议
漆黑的窗外,黑夜挥洒着黑色的羽翼,万物都沉寂在一片黑暗中。
这样的夜晚,很适合窝在被子里睡觉,而不是辛苦地奔赴去往另一个城市。
楚歌的身旁坐着一个少年,在他落座的时候,楚歌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黄头发,皮夹克,破洞裤,夸张的耳环,几乎一瞬间就可以被断定是不良少年。
楚歌也没有过多地关注着少年,把骨灰盒放到了头顶的架子上,楚歌就坐了下来。
她很累了,即便是在项目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觉得这样累过,这种疲惫感由内而外,把楚歌几乎侵袭殆尽。
大约四点多的时候,天开始变亮,飞机也快要落地了。
楚歌睁开眼看的时候,身旁染着黄发的少年也醒了过来。
“你是b市的,来f市吗?”少年问道。
少年的睫毛纤长而卷曲,眼睛细长,皮肤白皙而透亮,嘴唇是樱花般的粉红色,如果不是那一头染得很古怪的黄色头发,楚歌甚至都会觉得,这样漂亮的少年,会是个乖孩子。
“嗯,你是怎么知道的?”楚歌疑惑地问道。
少年笑了,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指了指楚歌脚上的鞋子,说道:“和柯南的联名款,现在只有b市有卖的。”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你很敏锐。”
言罢,便不再说话,看着窗外。
阳光穿过云层,世界从漆黑中唤醒,逐渐变亮,飞机在云层上滑行。
少年指了指窗外,说道:“看那朵云,好像你啊。”
楚歌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果真看到了一朵愁眉苦脸的云,她愣了愣,而后笑了,手撑着脸,说道:“真是……真是还挺像的。”
“飞机快要到f市了,希望不会下雨。”少年说道,顺手从领口的袋子里掏出了墨镜。
这个季节的f市,三天两头下雨,总是湿漉漉的。
楚歌无声地看着窗外,飞机现在正在穿过平流层,缓缓下降,应该是快要降落了。
少年狭长的眼睛像是一只狐狸,眼角微勾,问楚歌道:“我总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他的目光定定地看着楚歌,很是笃定。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没印象。”
少年说道:“我记忆力很好的,不会记错,我们肯定在哪里见过,只不过我现在想不起来。”
被一个疑似不良少年的男孩子说,我们曾经在哪里见过,楚歌老阿姨五味陈杂地摇了摇头,要是姐姐十年前看见你,看在你还是个帅气小年轻的份上,说不定还能和你来场天雷勾地火的恋爱,但是现在,姐姐我只想孤独终老啊。
“你叫什么?”
“路人甲。”
“喂,问个名字而已,我又不会追你。”
“路人甲,姓路,名人甲,你不信就算了。”
少年闻言凑近了楚歌,鼻尖动了动,露出了一个狡猾的笑容,“姐姐,我又不傻。”
楚歌点了点头,还真不是个傻孩子。
“我叫简斯年。”少年带上了墨镜,一副好整以暇,等待楚歌大吃一惊的傲娇模样。
“哦。”楚歌冷淡地点头道,她觉得这孩子挺执着的。
飞机一段时间后降落,楚歌抱着骨灰盒下了飞机。
在托运行李的地方取了自己的行李箱。
简斯年戴着眼镜,拎着一个大行李箱,追了上来,“喂,你累不累,我帮你抱着吧。”
“骨灰盒,要抱不?”楚歌笑着回头道。
简斯年闻言取下了墨镜,看了眼楚歌手里抱着的用白布包裹着的,真是骨灰盒?
连忙对着楚歌的背影喊道:“对不起啊。”
楚歌挥了挥手,她觉得自己好了一些,当能够把悲伤的事情笑着说出来的时候,就会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时东方天亮,万里无云,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蓝色,今天会是晴天。
楚歌打了个电话给管家,她来到f市,可不是为了再花自己的钱为檀苑办葬礼。
电话另一端传来优雅而苍老的管家的声音,“这里是檀家的私人号码,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
楚歌垂下眼眸,说道:“刘伯,我是宋七晚,我回来了。”
“小小姐?您回来了?”
电话另一端,老人险些落下泪水,声音颤抖着。
“嗯,我这次回来是给檀苑办葬礼的,如果外公同意的话,就在f市办了。”
“大小姐,是去世了吗?”刘伯的话语很平静,像是早已预料到了一般,无波无澜。
楚歌沉默了下来,她有些担心,十五年后的檀家,还会接受檀苑吗?只剩下一把灰的檀苑,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小小姐,老伯先派车去接您,您现在是在机场吗?”
“嗯,在奔牛机场。”
“好的小姐,我立刻派人去奔牛机场去接您。”
楚歌抱着骨灰盒在机场外面的路边长椅上等着司机过来,但出乎意外的是,黄发的少年也跟着坐了下来。
“哎,怎么又是你啊?”简斯年摘下了墨镜,狭长的眼睛里带着戏谑的光芒,耳环上的水钻反射着细碎的光芒。
楚歌没理会简斯年,她也不清楚,少年怎么就缠住她了?
难道一个抱着骨灰盒的,衣着看起来像是个宅女的冷漠女人,会很让人好奇感兴趣?
简斯年也不觉得尴尬,在楚歌身旁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牛仔裤上的银链挂饰随着少年的抖腿哗哗作响。
路过的都是行迹匆匆从机场出来的人,有的面露愁容孤单影只,有的面露喜色,朋友或者是家人特地来接。
楚歌的心情很奇怪,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是难过,怎么说呢,justsoso?
简斯年的手机响了起来,简斯年接了电话,“喂,我在机场外面广场的座椅上,我带着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你们看见我了吗?”
不过是片刻,楚歌的手机也响了起来,楚歌和简斯年四目相对,楚歌有一种奇怪且糟糕的预感,其实简斯年亦然。
“我在机场外广场的座椅上,我旁边有一个黄头发的少年,还有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你们能找到我吗?”
简斯年挂了电话,对楚歌说道:“我叫简斯年,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还有,我不是什么黄头发少年,小爷成年了好吗?”
楚歌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奇怪这件事。和一个和自己差了快要十年的不良少年,真的,是生不起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