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奇怪这件事。和一个和自己差了快要十年的不良少年,真的,是生不起气啊……
几个保镖一样穿着迷彩服的大汉,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老头子向着楚歌和简斯年走了过来,无疑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简斯年站起身来,对楚歌说道:“接我的人过来了,我先走了,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楚歌心情有点微妙,说道:“时候未到。但也许很快就到了。”
简斯年一头雾水,歪着头对楚歌丧气地说道:“我服了你了,小姐姐。”
一种强烈的受挫感充盈在简斯年的心头。上至八十岁老太太,下至八岁小女孩,有人会拒绝她这样一个彬彬有礼,长得又好看的男孩,想知道她姓名的要求,吗?
福伯对楚歌鞠了个躬,对简斯年也鞠了个躬,说道:“小小姐,小少爷,看来两位已经见过面了。”他笑着说道,看了一眼楚歌手中裹着白布的骨灰盒,不动声色地挪开了目光。
简斯年张着嘴,指着楚歌,说道:“小小姐?她是,她是那个宋七晚!”
楚歌神色微妙,挑了挑眉,什么,叫那个宋七晚,她难道在檀家,她已经声名在外到这个程度了?
“表弟,你好,我是宋七晚。”楚歌点了点头。
简斯年倒吸了一口凉气,“宋七晚你好。”
“走吧福伯。”楚歌浅笑着说道。
宋七晚是个外貌只能算普通好看的女孩,但是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嘴角有梨涡,露出一点点白色的牙齿,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好人。
身后的保镖把简斯年的行李箱提走了,把楚歌的行李箱也提走了,其中一个大汉问道:“小小姐?要我帮你拿着吗?”
氛围顿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中。
楚歌说道:“并不重,我自己拿着吧,谢谢你。”
大汉有些拘谨地说道:“小小姐客气了。”
本来有两辆商务车,但是简斯年非要和楚歌坐在一辆车,成吧。
福伯说道:“房间每个月都有清理,还保持着小小姐以前住的样子。家主听说小小姐回来了很高兴,还有老夫人也很高兴。”
楚歌打断了福伯的话,“二老知道檀苑去世的事情吗?”
简斯年看着楚歌手里的骨灰盒,惊讶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檀苑的名声他其实早有听闻,不过是从他母亲那里听说的,在他母亲的描述中,檀苑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名媛,但是她还有另一面,薄情寡义,水性杨花。
檀苑喜欢漂亮又有钱的男人,一个情夫,只要满足这两点就够了。
但是她遇到了一个老好人,也就是宋七晚的父亲,宋子瑜,一个爱她如生命,宁愿装聋作哑,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对于檀苑而言,孩子只不过是个意外,而宋七晚,就是那个意外。
檀苑喜欢漂亮的车子,名牌的衣服,鞋子,这些宋子瑜都可以给她,但是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用心珍惜。
宋子瑜安静,温和,沉默,他是个务实的男人,但也正是如此,他不能给檀苑她想要的浪漫,他纵容着她的欲望,天底下会有比一个尤物是自己的妻子更加让人心满意足的事情吗?
但檀苑开始厌烦他,他的不浪漫,他的沉默,他的纵容,他甚至都不会拒绝她,他已经丧失了对她的吸引力,即便是钱和外貌,都挽救不了他们的婚姻。
在檀苑离婚和宋子瑜协议离婚,宋七晚交给宋子瑜抚养后的三年里,宋子瑜染上了药瘾,成了一个瘾君子,他把所有的资产变卖成了现金,在宋七晚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把财产都交给了她,一张两毫米厚的卡。
随后当着宋七晚的面,跳楼自杀了。
那一晚之后,宋七晚,也彻底消失了。
但现实却是,宋七晚在檀家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城,并在那里,用伪造的身份证,伪造的身份,以宋七晚的姓名,平安且平淡地活下去。
这是宋七晚要求的,最后的帮助。
如果能作为一个普通人,普通地生活下去,就这样,就已经够好了,楚歌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她确实,很好地活了下去。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够做到的事情。
檀家的老爷子说,宋七晚是最像檀家的孩子,聪明,但她终究姓宋。
上流社会的女人对檀苑嫉妒又羡慕,如果有个男人用生命来爱一个女人的话,那从某种扭曲的角度来讲,她真的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
简斯年往楚歌旁边凑了凑,问道:“宋七晚,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
楚歌眯了眯眼睛,反问道:“表弟,为什么你这么关心我的事情?我们,才刚刚认识吧?”
简斯年哑口无言,闷闷地别过脸去,说道:“不说就算了。”
楚歌不愿意与檀家多接触,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和檀家所有人都没有关系的生活,在把檀苑的尸体下葬之后,她就会重新回到她的生活中去。
车子驶入了檀家的大门,穿过园子,在别墅区停了下来,檀家直系的人都住在这里,这一片的别墅,支系有的也会在这里预留房子,看能不能受到檀老爷子的喜欢。
在十五年前的时候,檀苑还住在装修最豪华的别墅里,享受着最多的宠爱,连同着当时还十二岁的宋七晚,也在檀家有了一栋自己的别墅。
漂亮女人如果想要骗人的话,很多人都会心甘情愿被她骗了的吧。
楚歌抱着骨灰盒子,简斯年对楚歌说道:“宋七晚,我带你去你的别墅吧。”
楚歌淡淡地笑了,“我认识路。”
简斯年厚着脸跟上了楚歌,“我早就想进你的别墅看看了,但是一旦提起你,大家都讳莫如深,更不可能会允许我进去了。”
路上遇到了几个老仆,过了很多年,他们还是在这里工作着,不过已经不能干太精细的活了,只能做些笨拙的活计。
他们看到了楚歌,俱是高高兴兴地鞠躬道:“小小姐回来了?”
楚歌点头笑道:“嗯,我回来了。”一如当年的模样,那个貌似乖巧又有礼貌,那个招人喜欢,又爱笑的女孩。
别墅的门已经被打开,简斯年跟着楚歌进来了。
别墅的陈设很简单,落地窗,钢琴,檀木桌子,椅子,平平无奇……
在楚歌把骨灰盒放到了桌子上后,楚歌似笑非笑地问简斯年,“你觉得怎么样?”
简斯年撇了撇嘴巴,而后评论道:“平平无奇。”
楚歌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落地窗下,空气中弥漫着飞舞的尘埃,三角钢琴安静地在立在那里。
“你会弹钢琴吗?”楚歌看着简斯年,轻轻地问道。
简斯年说道:“当然,我可是个钢琴家。”
在这一刹那,简斯年似乎看到了楚歌像是想起了谁,不由自主地微笑了起来。
他轻哼一声,说道:“你想听什么曲子,我可以弹奏给你听。”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不用,我自己会弹奏。简斯年,我不会在檀家待太久的,我也并不喜欢和陌生人做朋友,所以,你现在可以走了吗?”
简斯年听见自己的心跳像是钢琴内部的琴弦,随着琴键的跳跃而上下飞舞,最后归于停歇,萌动的心意,就此安息。
他骄傲不允许他这样纠缠一个女人,一个不喜欢自己,甚至还有些厌烦自己的人。
简斯年认真地站了起来,对楚歌说道:“对不起,宋七晚,我给你造成了困扰。”
楚歌站了起来,有些疲惫地说道:“并不是困扰,只是,听着少年,你是一个内心很善良也很温柔的人,即便对一个陌生人,也能够给予安慰,你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但是,但是简斯年,我不仅仅是一个陌生人,我是一个不想和檀家所有人搭上关系的,你的表姐,你能明白吗?”
简斯年咬着下唇,带着点少年的天真和稚气说道:“我知道。发生在你身上的那些事情,那些都不是檀家的错,也不是你的错……都是,檀苑一个人的错。”他的眼睛带着点泪光,鼻尖红红的。
楚歌想起了顾凛对她说的那句话,不是她的错……他们都是,一样温柔的人。
她伸出手,揉了揉简斯年染的很像是不良少年的黄色头发,说道:“谢谢,简斯年,你可以当我的朋友吗?只是宋七晚的朋友,不是她的表弟。”
简斯年点了点头,像是只圆鼓鼓胀气的松鼠,掏出了手机,加了楚歌的微信。
“什么时候把头发染成黑色吧,那样看起来不会像是个不良少年。”楚歌笑着说道。
简斯年纠结地啃着自己的手指头,说道:“我考虑考虑。”
楚歌点了点头。
“简斯年,我其实是个程序员来着。如果你有一天觉得我很无趣的话,就把我删除好友吧,千万不要还假装还是朋友。”
简斯年觉得自己的心脏像是所有的钢琴键疯狂奏响,他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说道:“一定会的,宋七晚。”
当他离她近一点的时候,他会觉得,她比那个故事里的宋七晚更加真实,也更加不可思议,她像是一块包裹在冰块里的糖,外面是冷的,可是靠近一点,就可以尝到甜味。
楚歌在别墅里洗了个澡,午饭是侍者送到别墅的,山药粥,黑椒牛排,香菇鸡煲,她喜欢的食物全都摆在了桌上。
檀老爷子和老夫人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楚歌,他们没有忘记过她。
楚歌并非无动于衷,钉在心口上的钉子早已愈合,无论再怎么用药膏,那些早已成为疤痕的地方,也永远都不会消失。
檀家对于发生在宋七晚身上的事情,真的毫无所知,毫无感觉吗?檀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们真的,什么都察觉不到吗?
那些冷漠,那些冷暴力。
楚歌不止一次庆幸宋七晚死的早,让一个孩子承受这些,实在是过于残忍,倒不如让她这个几百岁的老灵魂来承受这些,起码,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就不会那么痛了。
袖手旁观者,都是加害人。
楚歌坐在钢琴椅上,十根手指放在了钢琴键上。
不过刚刚分开一天,我好像就开始有点想念了你了,顾凛。
作弄你,是苦罐子里面,唯一的一块糖。
那天他穿着她印着米老鼠衬衫,弹奏钢琴曲的时候,她心动了。
她用积攒了几年的压岁钱零花钱,她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台钢琴,然而她却不敢放在自己的家里,因为害怕顾凛到她家看到钢琴的时候,她那点小心思就会被戳穿,于是这架三角钢琴就放到了檀家。
悠扬的钢琴曲在寂静的别墅响起,简斯年站在别墅外的喷泉旁,听了很久,直到那琴声停止的时候,才走的。
弹奏不仅仅是一件有关于技巧的事情,它更关乎于其他事情,譬如感情,当怀揣着不同的感情弹奏着同一首乐曲时,蕴藏的感情并不是相同的。
而在此时,楚歌弹奏的乐曲,让简斯年觉得很苦涩却掺杂着一缕甜,就是那一缕甜,让弹奏者觉得,哪怕面对着一片狼藉的残局,也有值得追忆的地方。
简斯年觉得宋七晚可怜,但那是在遇到真正的宋七晚之前。
但在遇到她之后,简斯年觉得,她并不是会让人同情的人,因为她的笑容,是心怀希望的人,才会有的笑容。
简斯年听过很多人夸他是天才,天才的演奏者,天才的作曲家,夸他投了个好胎,长得好看的,家世好的,但是就是没遇到一个会对他不以为意的,说他是个不良少年的。
但是他的叛逆也仅限于此,浮于表面,染着一头他自己都觉得滑稽可笑的黄毛,穿得像个不入流的街头混混。
他崇拜宋七晚,崇拜她。
他觉得被所有檀家大家长畏惧着谈起,谈起时小心翼翼,带着点惊奇和质疑的女孩,是值得他去崇拜的。
宋七晚销声匿迹的那一年,她十五岁,而他才六岁,他看着她的相片被庄园的侍者集中烧毁,相片上的女孩穿着一身白衬衫,浅蓝色的背带裤,长发飘逸,笑起来时候,眉眼弯弯,有浅浅的梨涡。
年少的时候不能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在往后的岁月里,喜欢所有的人都像她。
宋七晚的漂亮不动声色,不惊扰任何人。像是午夜绽放的昙花即便是那片刻绽放的光芒,就足以摄人心魄。
几个保镖一样穿着迷彩服的大汉,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老头子向着楚歌和简斯年走了过来,无疑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简斯年站起身来,对楚歌说道:“接我的人过来了,我先走了,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楚歌心情有点微妙,说道:“时候未到。但也许很快就到了。”
简斯年一头雾水,歪着头对楚歌丧气地说道:“我服了你了,小姐姐。”
一种强烈的受挫感充盈在简斯年的心头。上至八十岁老太太,下至八岁小女孩,有人会拒绝她这样一个彬彬有礼,长得又好看的男孩,想知道她姓名的要求,吗?
福伯对楚歌鞠了个躬,对简斯年也鞠了个躬,说道:“小小姐,小少爷,看来两位已经见过面了。”他笑着说道,看了一眼楚歌手中裹着白布的骨灰盒,不动声色地挪开了目光。
简斯年张着嘴,指着楚歌,说道:“小小姐?她是,她是那个宋七晚!”
楚歌神色微妙,挑了挑眉,什么,叫那个宋七晚,她难道在檀家,她已经声名在外到这个程度了?
“表弟,你好,我是宋七晚。”楚歌点了点头。
简斯年倒吸了一口凉气,“宋七晚你好。”
“走吧福伯。”楚歌浅笑着说道。
宋七晚是个外貌只能算普通好看的女孩,但是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嘴角有梨涡,露出一点点白色的牙齿,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好人。
身后的保镖把简斯年的行李箱提走了,把楚歌的行李箱也提走了,其中一个大汉问道:“小小姐?要我帮你拿着吗?”
氛围顿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中。
楚歌说道:“并不重,我自己拿着吧,谢谢你。”
大汉有些拘谨地说道:“小小姐客气了。”
本来有两辆商务车,但是简斯年非要和楚歌坐在一辆车,成吧。
福伯说道:“房间每个月都有清理,还保持着小小姐以前住的样子。家主听说小小姐回来了很高兴,还有老夫人也很高兴。”
楚歌打断了福伯的话,“二老知道檀苑去世的事情吗?”
简斯年看着楚歌手里的骨灰盒,惊讶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檀苑的名声他其实早有听闻,不过是从他母亲那里听说的,在他母亲的描述中,檀苑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名媛,但是她还有另一面,薄情寡义,水性杨花。
檀苑喜欢漂亮又有钱的男人,一个情夫,只要满足这两点就够了。
但是她遇到了一个老好人,也就是宋七晚的父亲,宋子瑜,一个爱她如生命,宁愿装聋作哑,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对于檀苑而言,孩子只不过是个意外,而宋七晚,就是那个意外。
檀苑喜欢漂亮的车子,名牌的衣服,鞋子,这些宋子瑜都可以给她,但是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用心珍惜。
宋子瑜安静,温和,沉默,他是个务实的男人,但也正是如此,他不能给檀苑她想要的浪漫,他纵容着她的欲望,天底下会有比一个尤物是自己的妻子更加让人心满意足的事情吗?
但檀苑开始厌烦他,他的不浪漫,他的沉默,他的纵容,他甚至都不会拒绝她,他已经丧失了对她的吸引力,即便是钱和外貌,都挽救不了他们的婚姻。
在檀苑离婚和宋子瑜协议离婚,宋七晚交给宋子瑜抚养后的三年里,宋子瑜染上了药瘾,成了一个瘾君子,他把所有的资产变卖成了现金,在宋七晚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把财产都交给了她,一张两毫米厚的卡。
随后当着宋七晚的面,跳楼自杀了。
那一晚之后,宋七晚,也彻底消失了。
但现实却是,宋七晚在檀家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城,并在那里,用伪造的身份证,伪造的身份,以宋七晚的姓名,平安且平淡地活下去。
这是宋七晚要求的,最后的帮助。
如果能作为一个普通人,普通地生活下去,就这样,就已经够好了,楚歌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她确实,很好地活了下去。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够做到的事情。
檀家的老爷子说,宋七晚是最像檀家的孩子,聪明,但她终究姓宋。
上流社会的女人对檀苑嫉妒又羡慕,如果有个男人用生命来爱一个女人的话,那从某种扭曲的角度来讲,她真的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
简斯年往楚歌旁边凑了凑,问道:“宋七晚,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
楚歌眯了眯眼睛,反问道:“表弟,为什么你这么关心我的事情?我们,才刚刚认识吧?”
简斯年哑口无言,闷闷地别过脸去,说道:“不说就算了。”
楚歌不愿意与檀家多接触,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和檀家所有人都没有关系的生活,在把檀苑的尸体下葬之后,她就会重新回到她的生活中去。
车子驶入了檀家的大门,穿过园子,在别墅区停了下来,檀家直系的人都住在这里,这一片的别墅,支系有的也会在这里预留房子,看能不能受到檀老爷子的喜欢。
在十五年前的时候,檀苑还住在装修最豪华的别墅里,享受着最多的宠爱,连同着当时还十二岁的宋七晚,也在檀家有了一栋自己的别墅。
漂亮女人如果想要骗人的话,很多人都会心甘情愿被她骗了的吧。
楚歌抱着骨灰盒子,简斯年对楚歌说道:“宋七晚,我带你去你的别墅吧。”
楚歌淡淡地笑了,“我认识路。”
简斯年厚着脸跟上了楚歌,“我早就想进你的别墅看看了,但是一旦提起你,大家都讳莫如深,更不可能会允许我进去了。”
路上遇到了几个老仆,过了很多年,他们还是在这里工作着,不过已经不能干太精细的活了,只能做些笨拙的活计。
他们看到了楚歌,俱是高高兴兴地鞠躬道:“小小姐回来了?”
楚歌点头笑道:“嗯,我回来了。”一如当年的模样,那个貌似乖巧又有礼貌,那个招人喜欢,又爱笑的女孩。
别墅的门已经被打开,简斯年跟着楚歌进来了。
别墅的陈设很简单,落地窗,钢琴,檀木桌子,椅子,平平无奇……
在楚歌把骨灰盒放到了桌子上后,楚歌似笑非笑地问简斯年,“你觉得怎么样?”
简斯年撇了撇嘴巴,而后评论道:“平平无奇。”
楚歌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落地窗下,空气中弥漫着飞舞的尘埃,三角钢琴安静地在立在那里。
“你会弹钢琴吗?”楚歌看着简斯年,轻轻地问道。
简斯年说道:“当然,我可是个钢琴家。”
在这一刹那,简斯年似乎看到了楚歌像是想起了谁,不由自主地微笑了起来。
他轻哼一声,说道:“你想听什么曲子,我可以弹奏给你听。”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不用,我自己会弹奏。简斯年,我不会在檀家待太久的,我也并不喜欢和陌生人做朋友,所以,你现在可以走了吗?”
简斯年听见自己的心跳像是钢琴内部的琴弦,随着琴键的跳跃而上下飞舞,最后归于停歇,萌动的心意,就此安息。
他骄傲不允许他这样纠缠一个女人,一个不喜欢自己,甚至还有些厌烦自己的人。
简斯年认真地站了起来,对楚歌说道:“对不起,宋七晚,我给你造成了困扰。”
楚歌站了起来,有些疲惫地说道:“并不是困扰,只是,听着少年,你是一个内心很善良也很温柔的人,即便对一个陌生人,也能够给予安慰,你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但是,但是简斯年,我不仅仅是一个陌生人,我是一个不想和檀家所有人搭上关系的,你的表姐,你能明白吗?”
简斯年咬着下唇,带着点少年的天真和稚气说道:“我知道。发生在你身上的那些事情,那些都不是檀家的错,也不是你的错……都是,檀苑一个人的错。”他的眼睛带着点泪光,鼻尖红红的。
楚歌想起了顾凛对她说的那句话,不是她的错……他们都是,一样温柔的人。
她伸出手,揉了揉简斯年染的很像是不良少年的黄色头发,说道:“谢谢,简斯年,你可以当我的朋友吗?只是宋七晚的朋友,不是她的表弟。”
简斯年点了点头,像是只圆鼓鼓胀气的松鼠,掏出了手机,加了楚歌的微信。
“什么时候把头发染成黑色吧,那样看起来不会像是个不良少年。”楚歌笑着说道。
简斯年纠结地啃着自己的手指头,说道:“我考虑考虑。”
楚歌点了点头。
“简斯年,我其实是个程序员来着。如果你有一天觉得我很无趣的话,就把我删除好友吧,千万不要还假装还是朋友。”
简斯年觉得自己的心脏像是所有的钢琴键疯狂奏响,他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说道:“一定会的,宋七晚。”
当他离她近一点的时候,他会觉得,她比那个故事里的宋七晚更加真实,也更加不可思议,她像是一块包裹在冰块里的糖,外面是冷的,可是靠近一点,就可以尝到甜味。
楚歌在别墅里洗了个澡,午饭是侍者送到别墅的,山药粥,黑椒牛排,香菇鸡煲,她喜欢的食物全都摆在了桌上。
檀老爷子和老夫人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楚歌,他们没有忘记过她。
楚歌并非无动于衷,钉在心口上的钉子早已愈合,无论再怎么用药膏,那些早已成为疤痕的地方,也永远都不会消失。
檀家对于发生在宋七晚身上的事情,真的毫无所知,毫无感觉吗?檀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们真的,什么都察觉不到吗?
那些冷漠,那些冷暴力。
楚歌不止一次庆幸宋七晚死的早,让一个孩子承受这些,实在是过于残忍,倒不如让她这个几百岁的老灵魂来承受这些,起码,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就不会那么痛了。
袖手旁观者,都是加害人。
楚歌坐在钢琴椅上,十根手指放在了钢琴键上。
不过刚刚分开一天,我好像就开始有点想念了你了,顾凛。
作弄你,是苦罐子里面,唯一的一块糖。
那天他穿着她印着米老鼠衬衫,弹奏钢琴曲的时候,她心动了。
她用积攒了几年的压岁钱零花钱,她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台钢琴,然而她却不敢放在自己的家里,因为害怕顾凛到她家看到钢琴的时候,她那点小心思就会被戳穿,于是这架三角钢琴就放到了檀家。
悠扬的钢琴曲在寂静的别墅响起,简斯年站在别墅外的喷泉旁,听了很久,直到那琴声停止的时候,才走的。
弹奏不仅仅是一件有关于技巧的事情,它更关乎于其他事情,譬如感情,当怀揣着不同的感情弹奏着同一首乐曲时,蕴藏的感情并不是相同的。
而在此时,楚歌弹奏的乐曲,让简斯年觉得很苦涩却掺杂着一缕甜,就是那一缕甜,让弹奏者觉得,哪怕面对着一片狼藉的残局,也有值得追忆的地方。
简斯年觉得宋七晚可怜,但那是在遇到真正的宋七晚之前。
但在遇到她之后,简斯年觉得,她并不是会让人同情的人,因为她的笑容,是心怀希望的人,才会有的笑容。
简斯年听过很多人夸他是天才,天才的演奏者,天才的作曲家,夸他投了个好胎,长得好看的,家世好的,但是就是没遇到一个会对他不以为意的,说他是个不良少年的。
但是他的叛逆也仅限于此,浮于表面,染着一头他自己都觉得滑稽可笑的黄毛,穿得像个不入流的街头混混。
他崇拜宋七晚,崇拜她。
他觉得被所有檀家大家长畏惧着谈起,谈起时小心翼翼,带着点惊奇和质疑的女孩,是值得他去崇拜的。
宋七晚销声匿迹的那一年,她十五岁,而他才六岁,他看着她的相片被庄园的侍者集中烧毁,相片上的女孩穿着一身白衬衫,浅蓝色的背带裤,长发飘逸,笑起来时候,眉眼弯弯,有浅浅的梨涡。
年少的时候不能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在往后的岁月里,喜欢所有的人都像她。
宋七晚的漂亮不动声色,不惊扰任何人。像是午夜绽放的昙花即便是那片刻绽放的光芒,就足以摄人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