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露露痛苦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她抬起手时,丝滑的睡衣衣袖叠落在一起,露出她雪白手臂上的几个破皮的疤痕,那圆圆的疤痕应该是被烟头刚烫不久,破皮后渗出少许湿迹,也可能是药水留下的痕迹。
回想起她刚才讲述回家的遭遇时,并没有说到她男人用什么烫过她的手臂,使我想起耀仔手下好些人手腕上的烟头疤,莫非她也为了某种幼稚的决心烫伤自己吗?我没有问,目光只是落在她的手臂上。
接着,小芬骂起来:“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一边骂,一边用手把她的头发背后拨,她拨头发时,同样露出手臂来,手臂上道道暗红色的血痕极其醒目。
梁凤书用很无奈的眼色看看我,随后轻声说:“麦子,太惨了,小芬一身都是这样的。”说着,她拉过小芬的手臂,把衣袖往上推开,露出更多暗红色的血痕。
小芬抽回手去,眼里含着泪花,转过头对着露露,用一种故着刚烈的语气说:“知道痛就别笑了,快吃点,喝点,别浪费哥和嫂子的一番心意。”
我是真心很为她们的遭遇心痛,相比我所经历的那些苦难,好像她们比我更惨,更应该被老天垂怜,可是,对她们动手的人是怎样想的的呢?完全出于自私自利吗?我想不尽然,或许对她们动手的人,真的认为那是一种他们能选择的最好的生活,谁能知道呢?我看到都心痛,难道对她们动手的亲人、家人不曾心痛?伤终究还是在。
都是漂泊异乡的江湖儿女,又都是青春好华年,谁也没有过多的抱怨自己所遭遇的不幸,点上烟,举起酒杯,说的都是意气风发的话,似要刻意忘记从前所有的不幸,要从眼前振作,坚强快乐的面对以后,不如此,没有资格在异乡拼搏。
面对她们还没愈合的伤痕,我也不好说玩笑话,随她们三个女人扯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见她们埋怨梁凤书,她们也没有丝毫觉察,要是不听梁凤书的‘蛊惑’,她们还能继续从前的生活,现在是真的难以回去了。梁凤书在‘诚心挽救’她们俩时,其实是给她们注入了更大的欲望。
我想,人生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呢?或许以前的露露和小芬在为自己活的同时,也在为别人活,按照梁凤书的‘蛊惑’去做以后,她们开始只为自己活,这会不会是变得更自私了呢?
如果露露和小芬曾寄钱回去‘赡养’的人能回报给她们真诚的爱,梁凤书也‘蛊惑’不了她们,那些人都是她们的亲人,为何就不能真心的爱她们呢?想是对钱的追求能淹没所有的情感,看来李木所说“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爱情、友情”并不完全正确,在金钱面前,山村里也是如此,都是血肉之躯,同样凡俗不堪。
睡沙发并没有不好,我是睡过大街的人,听着风,对着灯,一页一页的翻开纸墨香浓,天就亮了,合上眼睡到中午去买饭。
她们一直住到元宵节前一天,伤也几乎都痊愈了,露露和小芬走后,梁凤书把床单换了,和着她们穿过的睡衣,一起悄悄装进垃圾袋里。我们一起提着出去扔掉,我知道垃圾袋里装着什么,也没提出异议,我知道,梁凤书不是嫌弃她们两个,而是不想让那伤痕的晦气留在我们的窝里。我是没那么多讲究的人,我从前的生活没办法讲究,我正跟着梁凤书学着生活要有些讲究
晚上再见露露和小芬时,她们又恢复了金黄色的长发,整个人洋溢着让人意乱情迷的美,和她们走在街上,使我感觉到随时都会被一帮男人冲过来,把我暴揍一顿,然后抢了她们去逃之夭夭。
小芬十分豪气的说:“嫂子,拿出几万块钱来,算我请客,每人买一套新衣服,元宵节的钱也都算我的,没有嫂子,那些钱都得喂了狗了,余下的钱就听嫂子的安排。”
小芬的话听得让人寒颤,她已经如此痛恨她的亲人。
露露紧接着说:“小芬,我们一人一半,我也得给哥和嫂子新年表点心意,你一个人算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山村出来的人,有这样豪情,使我很佩服,钱对她们来说,真是来得太容易了吗?应该是劫后余生般的看淡了。
梁凤书放下洁白的咖啡杯,表情端庄而闲淡,一手拉着露露的手,一手拉着小芬的手:“我们是一辈子的姐妹,几万块钱不算什么,这几天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都做到,钱能难倒我们吗?”
我不禁好奇起来,问:“凤书,你让她们干什么?”
小芬马上抢着说:“嫂子让我们要矜贵点,不要和耀仔手下那些人来往,安安心心挣钱,嗯,就这些。”
我明显感小芬有很多话没有说完,想梁凤书应该不会教唆她们违法乱纪,对于不要和耀仔手下人来往,梁凤书以前也私下的说过,她认为那些人是一帮寄生虫,一旦被他们盯上,免不了要被吸血。
他们以收保护费、帮人打架、贩卖y头w、d品、开赌档挣钱,任何一件事都够他们进去蹲好几年,那种钱也并不好挣,时常发生打架流血事件,随时都有人把抓进去,又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这个群体有一个统一称呼—黑社会,这还是混得有所“成就”的人才能配得上这三个字,一般的只能叫‘小流氓’、‘小混混’、‘二流子’……
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什么文化,可能没完整的看过一本书,不愿意做枯燥无味的工人,不愿意做脏乱差的活,但又没有正规途径挣钱的本事,基本上属于“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梦想着能有一个机会突然发达了。他们大多数又长得身强体壮,正是青春华年,为了彰显他们与普通人不一样,通常在手臂、胳膊、前胸后背处,纹一些黑色线条的图案,并不栩栩如生,大有原始时代图腾崇拜的影子,可他们又未必了解图案的寓意,或许觉得能吓唬人。
我个人对这种粗鄙、潦草的图案纹在身上很反感,不是因为我看过很多书,在水浒中也有‘九纹龙’,岳飞背上据说也刺字,反感的是那些把图案纹在身上的人,而且他们常常在打斗前会露出那些图案来,仿佛在昭示他们的身份,让别人害怕他们。那些图案犹如义和团一般的精神象征,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他们以为吓唬到别人时,其实是别人不想和一条恶犬抢骨头,真要是侵害到别人,还是会被人拿起棍子来驱赶。
不过成群结队的‘恶犬’还是让人害怕的,就像谁都怕被狗咬一口,何况是一群狗。
而很多露露、小芬的同行姐妹们,偏偏就喜欢那样的男人,把自己辛辛苦苦从男人哪里挣的钱,全部给交给这种男人花,她们竟然还觉得有面子,很快乐,几乎忘记了沦落如此是为什么,反而一直沉沦其中,还不时的沾沾自喜。
我也常常觉得人生并没有什么对错,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我们的精神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死容易,容易的事情却没几个人愿意做,活下去很难,又都似乎不怕难,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不屈不饶、不畏艰难’的精神。
应该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并且不会等待很长时间,活着时,总得寻找一日三餐、遮风避雨,那就得想法设法获得收入,能怎么办呢?所为小坏、大坏、坏透顶、十恶不赦、禽兽不如,都是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只要是个人也都‘欲壑难填’,出家人不是还妄想着灵魂能去西天吗?这是最大的、最不可能实现的欲望,其实也是贪念。都是人,你偏偏想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这还不是贪念吗?所以啊,谁也不比谁高尚,理由不一样、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做的事情当然就不一样,千奇百怪的人生,殊途同归的结局。
最令我讨厌的是贼,应该没有人不讨厌贼的,贼也该是讨厌贼的,我和梁凤书刚到达深圳的头一天,摩托车就丢了,我能不讨厌贼吗?仔细一想,贼也是一种职业,我的恨没有用,唯有小心翼翼的预防着贼惦记,更不能让贼得逞。
面对我的疑问,梁凤书并不避讳,而是先往四周看看,确定周围没有人,她细声的说道:“麦子,露露和小芬现在是单身,她们又愿意从男人那里挣钱,为何就不能挣得更高明一些,更体面,更快速一些呢?”
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还是让我意外,她又接着说道:“我也希望她们不再从事这个职业,可是做生意挣钱还是很难的,我们要不是有你算命挣钱,完全靠生意,也好不到那里去,是不是?她们没有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在寻找到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之前,多挣钱,总比跟了那些不着调的小混混好吧?”
紧接着,她挽着我手臂,靠近我的耳边:“麦子,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没有啊!”我觉得她问得莫名其妙。
“根本就有。”她提高音量,像要推开我。
“真没有。”
“根本就有,你肯定看不起我了,你要没有,你说怎么想的?”
露露和小芬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没有一点羞耻感,春风满面、悠然自得,好像听的是说别人的故事,却又期待着我能说出惊天动地的评论。
我当然没有看不起我的女菩萨,也不能让她觉得我看不起她了,那就大事不好了,我必须要对她的主意加以颂扬,并且要真挚的颂扬出一番好来:“凤书,你的这个主意很棒,绝对是让她们飞黄腾达的一条路,起码能快速致富,而且这也不违法。”
她不依不饶:“怎么是一个很棒的主意?”
敷衍是不行的,看来我还不够深刻,读那么多书,这当然难不倒我,我也像她刚才一样,快速扫视一圈周围,好在元宵佳节,没几个我们这样闲的,我把头往中间伸一点:“你们看啊,我是这样认为的,露露和小芬也不能守活寡吧?这么年轻漂亮,守活寡不可惜吗?”
小芬眼光凑过来,妩媚的对着我:“怎么能守活寡?不是有你吗?嫂子说你可厉害了。”
梁凤书小声的尖叫起来,脚在桌子下踢小芬一脚:“要不要脸?我什么时候说过?”
露露及时的笑说道:“嫂子,你好像是说过的哦。”
梁凤书钻到我的腿上趴着,瓮声瓮气的说道:“麦子,她们冤枉我,我真没有说过。”
尽管在公共场所,她这样还是让我有些冲动,好在我是一个要脸的人,女人总是爱突然偏离聊天的主题,不能持之以恒的先把一个话题说完,这很讨厌,我马上正经说道:“不准打岔,还要不要听我说了?”
回想起她刚才讲述回家的遭遇时,并没有说到她男人用什么烫过她的手臂,使我想起耀仔手下好些人手腕上的烟头疤,莫非她也为了某种幼稚的决心烫伤自己吗?我没有问,目光只是落在她的手臂上。
接着,小芬骂起来:“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一边骂,一边用手把她的头发背后拨,她拨头发时,同样露出手臂来,手臂上道道暗红色的血痕极其醒目。
梁凤书用很无奈的眼色看看我,随后轻声说:“麦子,太惨了,小芬一身都是这样的。”说着,她拉过小芬的手臂,把衣袖往上推开,露出更多暗红色的血痕。
小芬抽回手去,眼里含着泪花,转过头对着露露,用一种故着刚烈的语气说:“知道痛就别笑了,快吃点,喝点,别浪费哥和嫂子的一番心意。”
我是真心很为她们的遭遇心痛,相比我所经历的那些苦难,好像她们比我更惨,更应该被老天垂怜,可是,对她们动手的人是怎样想的的呢?完全出于自私自利吗?我想不尽然,或许对她们动手的人,真的认为那是一种他们能选择的最好的生活,谁能知道呢?我看到都心痛,难道对她们动手的亲人、家人不曾心痛?伤终究还是在。
都是漂泊异乡的江湖儿女,又都是青春好华年,谁也没有过多的抱怨自己所遭遇的不幸,点上烟,举起酒杯,说的都是意气风发的话,似要刻意忘记从前所有的不幸,要从眼前振作,坚强快乐的面对以后,不如此,没有资格在异乡拼搏。
面对她们还没愈合的伤痕,我也不好说玩笑话,随她们三个女人扯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见她们埋怨梁凤书,她们也没有丝毫觉察,要是不听梁凤书的‘蛊惑’,她们还能继续从前的生活,现在是真的难以回去了。梁凤书在‘诚心挽救’她们俩时,其实是给她们注入了更大的欲望。
我想,人生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呢?或许以前的露露和小芬在为自己活的同时,也在为别人活,按照梁凤书的‘蛊惑’去做以后,她们开始只为自己活,这会不会是变得更自私了呢?
如果露露和小芬曾寄钱回去‘赡养’的人能回报给她们真诚的爱,梁凤书也‘蛊惑’不了她们,那些人都是她们的亲人,为何就不能真心的爱她们呢?想是对钱的追求能淹没所有的情感,看来李木所说“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爱情、友情”并不完全正确,在金钱面前,山村里也是如此,都是血肉之躯,同样凡俗不堪。
睡沙发并没有不好,我是睡过大街的人,听着风,对着灯,一页一页的翻开纸墨香浓,天就亮了,合上眼睡到中午去买饭。
她们一直住到元宵节前一天,伤也几乎都痊愈了,露露和小芬走后,梁凤书把床单换了,和着她们穿过的睡衣,一起悄悄装进垃圾袋里。我们一起提着出去扔掉,我知道垃圾袋里装着什么,也没提出异议,我知道,梁凤书不是嫌弃她们两个,而是不想让那伤痕的晦气留在我们的窝里。我是没那么多讲究的人,我从前的生活没办法讲究,我正跟着梁凤书学着生活要有些讲究
晚上再见露露和小芬时,她们又恢复了金黄色的长发,整个人洋溢着让人意乱情迷的美,和她们走在街上,使我感觉到随时都会被一帮男人冲过来,把我暴揍一顿,然后抢了她们去逃之夭夭。
小芬十分豪气的说:“嫂子,拿出几万块钱来,算我请客,每人买一套新衣服,元宵节的钱也都算我的,没有嫂子,那些钱都得喂了狗了,余下的钱就听嫂子的安排。”
小芬的话听得让人寒颤,她已经如此痛恨她的亲人。
露露紧接着说:“小芬,我们一人一半,我也得给哥和嫂子新年表点心意,你一个人算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山村出来的人,有这样豪情,使我很佩服,钱对她们来说,真是来得太容易了吗?应该是劫后余生般的看淡了。
梁凤书放下洁白的咖啡杯,表情端庄而闲淡,一手拉着露露的手,一手拉着小芬的手:“我们是一辈子的姐妹,几万块钱不算什么,这几天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都做到,钱能难倒我们吗?”
我不禁好奇起来,问:“凤书,你让她们干什么?”
小芬马上抢着说:“嫂子让我们要矜贵点,不要和耀仔手下那些人来往,安安心心挣钱,嗯,就这些。”
我明显感小芬有很多话没有说完,想梁凤书应该不会教唆她们违法乱纪,对于不要和耀仔手下人来往,梁凤书以前也私下的说过,她认为那些人是一帮寄生虫,一旦被他们盯上,免不了要被吸血。
他们以收保护费、帮人打架、贩卖y头w、d品、开赌档挣钱,任何一件事都够他们进去蹲好几年,那种钱也并不好挣,时常发生打架流血事件,随时都有人把抓进去,又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这个群体有一个统一称呼—黑社会,这还是混得有所“成就”的人才能配得上这三个字,一般的只能叫‘小流氓’、‘小混混’、‘二流子’……
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什么文化,可能没完整的看过一本书,不愿意做枯燥无味的工人,不愿意做脏乱差的活,但又没有正规途径挣钱的本事,基本上属于“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梦想着能有一个机会突然发达了。他们大多数又长得身强体壮,正是青春华年,为了彰显他们与普通人不一样,通常在手臂、胳膊、前胸后背处,纹一些黑色线条的图案,并不栩栩如生,大有原始时代图腾崇拜的影子,可他们又未必了解图案的寓意,或许觉得能吓唬人。
我个人对这种粗鄙、潦草的图案纹在身上很反感,不是因为我看过很多书,在水浒中也有‘九纹龙’,岳飞背上据说也刺字,反感的是那些把图案纹在身上的人,而且他们常常在打斗前会露出那些图案来,仿佛在昭示他们的身份,让别人害怕他们。那些图案犹如义和团一般的精神象征,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他们以为吓唬到别人时,其实是别人不想和一条恶犬抢骨头,真要是侵害到别人,还是会被人拿起棍子来驱赶。
不过成群结队的‘恶犬’还是让人害怕的,就像谁都怕被狗咬一口,何况是一群狗。
而很多露露、小芬的同行姐妹们,偏偏就喜欢那样的男人,把自己辛辛苦苦从男人哪里挣的钱,全部给交给这种男人花,她们竟然还觉得有面子,很快乐,几乎忘记了沦落如此是为什么,反而一直沉沦其中,还不时的沾沾自喜。
我也常常觉得人生并没有什么对错,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我们的精神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死容易,容易的事情却没几个人愿意做,活下去很难,又都似乎不怕难,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不屈不饶、不畏艰难’的精神。
应该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并且不会等待很长时间,活着时,总得寻找一日三餐、遮风避雨,那就得想法设法获得收入,能怎么办呢?所为小坏、大坏、坏透顶、十恶不赦、禽兽不如,都是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只要是个人也都‘欲壑难填’,出家人不是还妄想着灵魂能去西天吗?这是最大的、最不可能实现的欲望,其实也是贪念。都是人,你偏偏想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这还不是贪念吗?所以啊,谁也不比谁高尚,理由不一样、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做的事情当然就不一样,千奇百怪的人生,殊途同归的结局。
最令我讨厌的是贼,应该没有人不讨厌贼的,贼也该是讨厌贼的,我和梁凤书刚到达深圳的头一天,摩托车就丢了,我能不讨厌贼吗?仔细一想,贼也是一种职业,我的恨没有用,唯有小心翼翼的预防着贼惦记,更不能让贼得逞。
面对我的疑问,梁凤书并不避讳,而是先往四周看看,确定周围没有人,她细声的说道:“麦子,露露和小芬现在是单身,她们又愿意从男人那里挣钱,为何就不能挣得更高明一些,更体面,更快速一些呢?”
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还是让我意外,她又接着说道:“我也希望她们不再从事这个职业,可是做生意挣钱还是很难的,我们要不是有你算命挣钱,完全靠生意,也好不到那里去,是不是?她们没有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在寻找到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之前,多挣钱,总比跟了那些不着调的小混混好吧?”
紧接着,她挽着我手臂,靠近我的耳边:“麦子,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没有啊!”我觉得她问得莫名其妙。
“根本就有。”她提高音量,像要推开我。
“真没有。”
“根本就有,你肯定看不起我了,你要没有,你说怎么想的?”
露露和小芬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没有一点羞耻感,春风满面、悠然自得,好像听的是说别人的故事,却又期待着我能说出惊天动地的评论。
我当然没有看不起我的女菩萨,也不能让她觉得我看不起她了,那就大事不好了,我必须要对她的主意加以颂扬,并且要真挚的颂扬出一番好来:“凤书,你的这个主意很棒,绝对是让她们飞黄腾达的一条路,起码能快速致富,而且这也不违法。”
她不依不饶:“怎么是一个很棒的主意?”
敷衍是不行的,看来我还不够深刻,读那么多书,这当然难不倒我,我也像她刚才一样,快速扫视一圈周围,好在元宵佳节,没几个我们这样闲的,我把头往中间伸一点:“你们看啊,我是这样认为的,露露和小芬也不能守活寡吧?这么年轻漂亮,守活寡不可惜吗?”
小芬眼光凑过来,妩媚的对着我:“怎么能守活寡?不是有你吗?嫂子说你可厉害了。”
梁凤书小声的尖叫起来,脚在桌子下踢小芬一脚:“要不要脸?我什么时候说过?”
露露及时的笑说道:“嫂子,你好像是说过的哦。”
梁凤书钻到我的腿上趴着,瓮声瓮气的说道:“麦子,她们冤枉我,我真没有说过。”
尽管在公共场所,她这样还是让我有些冲动,好在我是一个要脸的人,女人总是爱突然偏离聊天的主题,不能持之以恒的先把一个话题说完,这很讨厌,我马上正经说道:“不准打岔,还要不要听我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