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金晃晃的日头,照得他微微眯起眼睛,垂下眼去,重新将佩枪零零碎碎的部件一一装回原样,冷峻的眉目间已经带了一丝倦色。十余年下来,竟然一步步走到了今日。那样多的枪林弹雨,大大小小的征战,吞并了一个又一个割据为王的督军,连他自己都诧异这一切来得轻易。他竟然一一做到了,实现了父亲昔日的万丈雄心,终于挟重兵北上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二岁。
    谁还曾记得他学的是机械?如今他唯一可能接触的机械,大约就是佩枪。
    考虑问题的时候他常常取出佩枪,就手慢慢拆成零碎,再一个零件一个零件地装回去。为此侍从室随时随地都预备有黑丝绒,供他擦拭枪。他拆得极慢,装得更慢,等到一支枪装回原样,必然是已经对所虑的问题下了决断。
    侍从官曾经讲笑话,说他一擦枪,不是即将用兵,就是要杀人。
    总归是叫人怕的吧,自己这个人,连最亲近的机要秘书平日见了亦总是唯唯诺诺。
    只有她不怕他。
    认识的时候她并不知道他是谁,曾经有次高谈阔论,讲到时事,她批评颜志禹把持内阁,操纵军政。
    他觉得好笑,有意逗她说下去,她却不肯讲了。
    黄昏时分送她回家去,归鸟投林,一群群融入深紫色的暮色中去,远处城墙的影子像一条淡灰色的巨龙,横亘着巨大坚强的砖背。月亮升上来,有明亮如水的清辉,城墙狭长的影渐渐凝成浓重的黑色。她微微仰着脸,说得正高兴,微风吹动她后颈里的几丝茸茸碎发,他不禁想到水蜜桃,芬芳而香甜,一时不由得嗓子发紧。只是攥紧了车把,扭得十指都生了酸痛。她忽然亦觉得了,说:“还是我自己推车吧。”他答:“不。”仍旧替她推着她那部脚踏车,伴着她缓缓往前走去。
    她走路亦像小孩子,时不时踢到石子,忽然想起来:“咦,这条路今天真冷清。”
    当然冷清,林荫深处,不知隐着多少宪兵,早就隔绝了行人交通,所遇到的路人其实皆是便衣。只有他与她沉默而缓慢地走下去,手中扶着的脚踏车偶然撞到一颗石子,“啪”一声响,重又归于沉寂。
    他忽然说:“来,我骑车带你。”
    她迟疑了一下,他忽然笑了:“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
    她“呸”了一声,说:“我倒不怕你摔着我,我怕你摔着自己,到时我可不管你。”
    他学她的样子“呸”:“我车技好得很。”
    到底还是他骑车带着她。车轮飞转,他有好多年不曾骑过脚踏车,一路歪歪扭扭。她在车后座粲然大笑:“吹牛皮!吹牛皮!”她越是乱动,车扭得越是厉害,他用力蹬着脚踏,车子终于平稳地滑向前方。她的笑声散在晚风中,一任裙幅如帆曳过夜色。风里有她发丝的清香,脚踏车前篓里是他带给她的大捧子花,那香气如同月色一样,清甜得无孔不入。
    那晚的月色那样好,他此生都会记得。
    她家院子是低矮的红砖墙,庭中有株极大的石榴树,枝叶一直探出墙外来。火红的千叶重瓣,一朵朵缀满枝头,夜里辨不出颜色,亦知道那红的浓烈,仿佛一簇簇火,燃到极处便骤然一暗。
    他与她道别,说道:“这石榴花开得真好,过几个月请我吃石榴吧。”
    她哧地一笑,说:“这是千叶石榴,只开花不结果。”
    一语成谶。
    幸福如同她的笑颜,总是仿佛触手可得,却又永远遥不可及。
    许久之后他一直在想,她是几时知道的?她到底是几时知道的?
    或者是他生日那天,他们在一间小小的馆子里吃面,她神色颇不自在,总是怔忡凝神。抑或是他送她归家的第二天,她留意到极远处总是跟随他们的汽车。
    他起了疑心,可她掩饰得极好,他被她瞒过了。或者,他愿意相信自己被瞒过了。
    他并不知道,或者,宁愿不知道。
    直到他终于迫她求他的那一日,他从来没有那样恨过一个人,从来没有过那样强烈的恨意,从体内每一根细微的血脉迸发开去,像是一种淋漓尽致的疼痛,椎心刺骨,就像有人狠狠地剜去心脏。他曾经想,如果可以杀了她,如果可以将她硬生生从记忆中剥去,那么,该是何其幸福。
    他的声音冷静自持:“你明白我想要什么?”
    她的眼神空洞,声音亦是:“我既然来求你,当然知道。”
    她的手指僵直,伸手去解自己的衣扣。他忽然狠狠吻住她,几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吻住她。
    他想象过无数次,向往终有一日可以吻她。她的唇冷得像冰一样,不带丝毫的温度与情感。他越吻越绝望,明明知道,完了,从今后,一切都完了。
    她顺从地任由他摆布,像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他痛恨地加重了力道,咬破了她的嘴唇,腥甜的血在唇齿间蔓延。她微闭着眼,仿佛已经死去。她的冷漠令他更加发狂,即使死去,亦要与她纠缠到底。他肆意地在她身上留下一道道伤痕,她不动不挣,像个没有知觉的布偶,直至最后的疼痛终于令她悸动了一下,她死死拧住床单,却没有发出半分声息。他从来没有那样绝望过,只是以更沉重的力道、更粗野的方式伤害着她。
    就那样完了,他与她短暂的刹那。他如同一只蛾,飞近了灯光,灼烧着双翅,才知道光明的美与热。他亲手将一切毁去,将一切虚伪都残忍地撕裂开来。
    从此,永远不再奢望幸福。
    当夜深醒来,看到远远缩在床角的她,蜷伏如濒死的小兽,连呼吸都微弱不可闻,他忽然心如刀割。他错了,错得那样厉害,他真的错了。
    他尽了一切努力去弥补,想尽了一切方法,小心翼翼地妄想将碎掉的一切重新粘贴起来。他甚至在许久之后的时间里再不碰她,每件事情都费尽心机,想去讨好她。
    但是已经完了,全完了。
    她恨他。
    恨得纯粹深重,不容任何余地。
    不论他再做什么,不论他再说什么,她都是厌憎无比。
    他一直想,终有一日吧,终有一日她能明白,能原谅,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做一切可以讨好她的事情。当她终于迟疑着对他浅浅一笑时,他几乎高兴得发了狂。那个夜晚是一场甜蜜的美梦,在半夜清晰地醒来,她偷偷取走他的枪,毫不迟疑地对准沉睡的他。
    他静静地躺在那里,全身仿佛置身于冰窖中,冷得彻骨,等待着扳机扣动时那清脆的一声。
    “嗒。”
    子弹从他的掌心里,一颗一颗顺着床沿滚落下去,落在地上,“嗒”的一声,指尖微动,接着又是“嗒”的一声,一声接一声地“嗒嗒”落着。她一动不动如同一尊雕像,凝伫于黑暗中,她举手将枪向他砸去,他一伸手就扭住她的双臂,她急切而短促地呼吸着,倔强并不出声。他起身冷笑:“下次记得检查弹匣。”
    她试过两次,知道无用,便不再试。
    偶尔她亦会和颜悦色地对他,他知道是为了什么,但每次总是贪恋那一刹那的温暖,于是纵容地忍了下去,佯装不知。就当是真的吧,总会有一刻其实是真的吧,每次都这样自欺欺人地想,可是一次比一次失望,直到最后的麻木。
    她这样恨他,恨得连半分希望都吝于恩赐。他的耐心一分分磨去,每次深深地失望之后,总是狂躁而凶狠地想,杀了她!
    杀了她!如果可以将关于她的一切都从记忆中抹去,杀了她。
    他却再也承担不起任何失去,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再也不能失去这最后一丝渺茫。哪怕她恨他,哪怕她再也不肯对他稍假辞色,可是他不能没有,哪怕只是她的躯壳。他如同溺水的人一样,紧紧抓住,再不肯放手。
    在她离开后许久,每当雷雨夜里,他总是会立刻醒来,仿佛有谁在心底深处,深深烙上那个印记,每逢雷声沉闷地滚过,就会唤起柔软而清晰的痛楚。他一直记得,她害怕这半夜的雷声,她甚少有柔弱惊惶的时刻,唯一的一次,便是有次半夜雷雨大作,她脸色苍白,胆怯而惶然地靠近他,那是唯一的一次,她肯主动地靠近他,不因为任何目的,不因为任何她所想要获取的,仅仅只因为雷声。
    那几乎是他们之间最平和亲密的一晚,没有争执,没有心机,她孱怯地蜷伏在他怀中,将脸深深埋在他的胸口。她芬芳的气息氤氲在他的臂怀,他几乎不敢呼吸,只怕这一刻其实又是一场美梦,随时都会醒来。而窗外轰隆隆的巨响,夹着哗哗的雨声,闪电一道接着一道,划破夜空的黑寂。在紫色弧光闪过的一个刹那,可以看见她苍白的面容,眸中满是惊怯的依恋。
    离别后的那两年里,无数个雷雨夜里,他总是自梦中惊醒,惦记着她害怕,她会害怕。
    她却永远不会在身边了。
    他缓慢而迟疑地伸出手去,虚虚地拢住空幻的人形。如果有她,哪怕只是躯壳,也是好的,如果有她,即使她再恨他、再讨厌他,亦是好的。
    没有人知道那种滋味,绝望得几乎可以令人发狂。
    直到他再次望见她。
    她在礼堂外的窗边,装扮如同再寻常不过的一个女学生,可是于千人万人的人海里头,他一眼就望到了。
    那是刻骨铭心的身影,如同烙铁,一处处深深烙在心底。期望了太久太多,在看到她的一刹那,犹以为自己又是眼错。
    可是明明是她,真的是她,是她。
    已经有值夜的侍从官听到动静,谨慎地在走廊外放重了脚步走了个来回。意在静候他的传唤。
    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他这样爱她,她也不过视若不见。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他成全她:“来人!”
    “报告。”
    “将她带出去。”他冷漠地看着她的眼睛,“这个女人意图窃取机密情报,交给六组去处理。”
    “是。”侍从官谨慎地回答,伸出手来。
    “别碰我。”她微微仰着头,“我自己走。”
    她走掉了,地上还扔着她的衣服,暗蓝凤尾图案的旗袍,一尾一尾的翎毛,在灯光下幽幽地闪烁着孔雀蓝的光泽。一双崭新的白色镂花漆皮鞋,起初被他随手脱下来,一只扔在衣服上,另一只不知踢到了哪里,她是赤着脚走的。身侧是圆粗的雕花橡木床柱,他突然发疯一样,将头重重磕在那柱子上,“砰”,沉闷得像是远远有人开了一枪。花纹的棱角深深嵌入皮肉中,血凝滞地流下来,痒痒的,像是细微的小虫缓缓地蠕动而下。他纹丝未动,仿佛借着额头上的痛楚,才可以减轻那种椎心刺骨的感觉。
    侍从官在虚掩的门外问:“颜先生?”
    “滚!”他骤然发作,歇斯底里,“都给我滚!”
    门被无声地关上了。
    他很慢很慢地,很慢很慢地蹲下去。拾起她的衣服,冰凉的缎子,酸凉的水钻,空气里还有她的香气,氤氲不散。
    嗒!
    小小圆圆的血印,滴落在她衣服上,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也并不伸手去拭。
    嗒!嗒!
    更多的血滴下来,叠在那孔雀蓝的翎羽上,他眩晕地盯着那片渐渐濡散的血红,死死盯着。
    特训科六组是专门负责审问关押间谍的机构,牢房并不大,十步长,六步宽。什么都没有,不仅没有床铺,连稻草都没有一根。冰冷的水门汀地面,反射着走廊里路灯幽冷的光。
    她抱膝静静坐在角落里,身上还穿着他的寝衣,开司米柔软而轻暖,只是手足已经冻得青紫,渐渐麻木失去知觉。
    天亮了。
    “哐啷”一声门被打开,军靴沉重的声音踱进来。
    军靴在她面前停住:“起来!”
    她被粗鲁地扯了起来,因为四肢麻木,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被拖出了牢室。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极大的屋子,没有窗子,灯开得雪亮。墙上整齐地挂着一样样的刑具,地上生着四个火盆,盆中刚添了炭,火苗熊熊燃着,空气里还有皮肉烧焦的味道,令人欲呕。门在她身后缓缓关上,将一切隔绝在外。
    她从来没有体会过那样多的痛苦,当奄奄一息的时候,偏偏又有一桶冷水兜头浇下,寒彻身心,逼迫她哆嗦着醒来。十根手指早就血肉模糊,看不出任何形状来,血还在一滴滴地往下滴。
    每寸肌肤都在痛,万千根神经都无比清醒地感受着疼痛。痛!痛不欲生。
    竹签一根根钉进去,再拔出来。
    她几乎可以听见自己指骨破碎的声音。
    她再次昏厥过去,然后重新被辣椒水呛醒。她麻木地想,离死还有多远呢?
    可是她没有死,像是只沉重的麻袋,被拖回牢房去,扔在地上。
    地上很冷,连只蚂蚁都没有。窗齿上挂着尺许长的冰柱,反射着晶莹的日光。
    天晴了。
    这个冬天这样寒冷,连有太阳的日子都这样寒冷。
    她想起许久之前的悠远冬日,为了讨好她,他专门抽空陪她去积泊潭看雪。
    天地间一片白茫茫,雪仍搓棉扯絮般落着,绵绵无声。潭水早就结了冰,像一面琉璃镜子。他替她围好大衣貂皮出锋的领子,小心翼翼地问:“冷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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