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秋朝王华作揖:“恩师,学生想试试。”
    叶春秋一语,宛如投掷如湖中的一颗小石子,顿时引起了粼粼湖水的涟漪。
    王华愕然看着叶春秋,这个少年,即便是到了走投无路时,依然是那种温文尔雅,不骄不躁的样子。
    王华心里有些蕴怒,这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啊,你这场是必输无疑的局面,老夫为你牵肠挂肚,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老脸都撕下来了,你倒是好,居然还如此不咸不淡的样子,平时觉得你这样的少年人如此举重若轻,还颇为欣赏,今时今日,王华恨不得立即把叶春秋挂在树上,先吊打一顿再说。
    可是叶春秋这一语,鹿鸣先生却是噗嗤一笑:“噢,春秋乃是神童,我竟是忘了,或许还真能一鸣惊人,老夫拭目以待。”
    拭目以待吗?不过是这小子不懂得见好就收,反而去自取其辱而已,为了续作这篇陋室铭,老夫搜集了多少资料,研究过多少个版本,最后才进行整理,并且进行续作,里头每一个字里行间,不知花费了多少的心血,你这个小子,难道能转念之间,还能写出一篇更好的续作?
    叶春秋嘴角微微勾起,他走到了长案前,铺开了一张纸,捏起了此前鹿鸣先生所用的狼毫笔,只略略沉吟,手腕一动,那具有王氏风格的小楷便落在了纸上,他凝神行文,不为外间的事务所干扰,固然这时候,许多人开始奚落起来,觉得这位叶解元固然文采斐然,却实在是不自量力,世间有多少个续作,都不甚成功,那大文豪刘禹锡的气质,岂是什么人都能轻巧模仿出来,何况上文与下文哪里有这样好衔接,鹿鸣先生研究了这么多年,也不过是拿出这么个堪称是‘完美’的续作,你叶春秋凭什么去试一试。
    只是……叶春秋耳边充耳不闻,他的眼睛,也只落在笔尖,没有去在意那些可恨又带着担心的脸庞,众生之相,与他无关;诋毁和关怀,此刻也都没有惊扰到他的心,他只是下笔,一笔一划,仿佛学剑时那样,心中的一切,都化作了笔下的行行小字。
    呼……他此时,似乎感受到了一些刘禹锡的心境了,在这个世界,还有谁比自己更懂那位大文豪呢,那陋室铭的下半截,叶春秋并不知是不是后人的续作,又或者是考古发掘出来的真品,他只知道,那是神作,必须认真对待。
    接着,他搁笔,将墨迹小心翼翼的吹干,双手赠送到了王华的手里:“请恩师品鉴。”
    王华心里仍然焦虑不安,叶春秋年轻太轻,初生牛犊不怕虎,输了就输了,偏偏还要死扛到底,他心里只是叹息,可是当他的眼睛落在了那一行行小楷时,眼睛却是直了。
    他嘴唇喃喃轻动,似乎是在念叨着什么,最后身躯一震,良久不语。
    鹿鸣先生见状,出言讽刺道:“春秋果然是神通,刘禹锡的大作,竟也可一气呵成的续作而出,噢,春秋是王部堂的高徒,王部堂乃是状元出身,帝王之师,名师出高徒嘛,不过既是赌斗,为了以示公正,何不妨请王公念出来,好教老夫开开眼界。”
    一个人无耻起来,竟可以如此,他一口的阴阳怪气,竟是铁了心不达目的死不休了。
    王华深吸一口气,他徐徐念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众人都凝神,不过心里都大抵不以为然。
    却又听王华道:“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这一句……转折的似乎没有什么痕迹,造诣很高,不过还是平了一些,只是将这陋室的情景形容出来而已。
    这就好像一开始先是发出了震撼之语,尤其那一句有仙则名和有龙则灵,却突然回到了陋室的描写,阶上长满了苔藓,入目的则是一片荒草。
    鸣鹿先生却还是冷笑,似乎还不错,叶春秋这厮,还是极有才的,不过……却也不过如此而已。
    王华又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一句……
    鸣鹿先生皱眉。
    与之前的陋室描写相比,一句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却是一下子开始拔高,那种虽处陋室,可是这陋室之中,出入的却都是高雅之人,这种强烈的对比,顿时有一种使人心旷神怡之感。
    “好。”人群之中不由爆发出喝彩声。用苔藓和青草与鸿儒之间作为对比,确实有一种神来之笔的意味。
    王华又道:“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这一句,又使人想沉默了,这一句虽然低沉,并没有有意的拔高,却有一种极强的画面感,眼前只是素琴和金经,却没有俗世的烦恼,魏晋名士,大抵就是如此吧。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开始类比了,这是最常用的文法,可是有了前头的素秦和金经的铺垫,本来这种自比管仲的手法往往遭人反感,毕竟任何一个作者,动不动说自己如何牛叉,都是挺遭人烦的事,可是在这里,却全无违和。
    全文……都有一种使人轻松愉快的感觉。
    明明是很普通的文字,组织在了一起……鸣鹿先生猛地身躯一震。
    他终于意识到了什么。这篇续作,文字并不比自己的续作优美,也没有那种不断拔高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言辞,所有人都陷入了一个怪圈,都以为前文既是惟吾德馨,理应围绕着惟吾德馨而作文章。
    偏偏……叶春秋的下半截,没有一个所谓的德馨,有的只是一种轻松活泼,一种在陋室之中的恬静之美。可恰恰如此,不正是那种所谓惟吾德馨的既视感吗?那种安贫乐道的感觉,不正是最大的美德吗?
    这种轻松活泼,这种陋室之中优雅的生活,比之千言万语更有说服力。
    所有人都痴了。
    仿佛这下半截,正应该就是如此一样,仿佛若是刘禹锡在世,笔下必定是这篇续作一样,天衣无缝、浑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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