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扒拉,我立即发现触感不对,这玩意儿外表虽然裹了一层泥,但实际上却是毛茸茸的,刷干净表面的泥一看,赫然是一只长满了长毛的人手,只是看不清是什么毛色而已。
    谭刃一见这手,顿时露出吃惊之色,道:“这下面有毛尸。”他用的是肯定句,紧接着,便迅速示意我们上岸,如果这烂泥下真的躲着毛尸,它可不会因为断了一只手就失去攻击能力。
    由于这只手将我的小腿抓的很紧,因此一时间我也没能将它给弄下来,便任由它吊在腿上,整个人跟着谭刃跑,决定先出了着烂泥坑上岸再说。
    果然,那泥里的东西没有善罢甘休,只不过它这次没有来偷袭我,而是去偷袭天然呆,它这简直是送死。毛尸这东西,遇上了,你手里就算有枪都没有,它本来就力大无穷,又不是活人,枪子打上去一个洞而已,只要没有打中喉咙气管,就根本没用。
    但天然呆手里的镰刀,却对可以说是毛尸的可行之一了,我甚至在想,假若遇到金刚不坏的紫毛,这镰刀能不能把紫毛的脑袋削下来。
    此刻,我只觉得脚下的烂泥微微有些翻滚,下一刻,前方就隔了两三步左右的天然呆,腿便突然往下陷了一下,紧接着,他整个人反应很快,顺手就一镰刀削了下去,镰刀出土时带出了一连串泥浆,除此外就别无异动。
    紧接着,天然呆便伸手去泥里打捞,捞上来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定眼一瞧,赫然是颗毛茸茸的人头。那人头砍的有些弯,从左脖子一直划拉到右边,因此带出来右边的大半个肩膀,毛茸茸的,滴滴答答往下淌泥水,看着别提有多渗人了。
    我们三两步上了岸,天然呆在满是死人的地方待了不知多少年,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将这人头往旁边一放,便自顾收拾身上的烂泥了。
    “这洼地下面,怎么会有具毛尸?”我觉得奇怪,虽然我知道老尸打洞的说法,但毛尸也知道应该钻干洞,没听说有老尸喜欢往烂泥里钻的啊。
    谭刃看了看天色,说现在日头还没有完全落下,所以那毛尸才躲在泥中不敢出来,我们要是晚上日落时过这水洼,恐怕就没现在这么简单了。至于这毛尸为什么会在水洼烂泥中,谭刃也是不得而知。不过为了确认这毛尸的等级,他戴着手套,拧着那颗头到浅水坑边洗,不一会儿就洗出来了,竟然是个绿毛!
    毛尸一般分为白毛、黑毛、绿毛、紫毛、红毛、旱魃、魁拔,白毛黑毛是最常见的,绿毛以上就很少见了,不过自从我加入事务所后,我发现自己见过的毛尸还是挺多的,绿毛和紫毛在滇缅都见过,甚至非常非常罕见和恐怖的红毛也因为那沈兰和黄耀祖的关系见过一次。
    但事实上,遇到这些东西的几率其实是非常小的,如果是白毛或黑毛,我完全不会意外,但我没想到竟然是个有毒的绿毛。
    绿毛身上都是有剧毒的,便是被它碰上肉,也会中毒,如果被它划拉出伤口,或者是咬上一口,那就更不用说了。
    我吓了一跳,忙去看那只还扣在我腿上的手,按理说毛尸有尖锐的指甲,它这么一扣,怎么着也得给我扎出血来,但这会儿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绿毛的手,竟然是断的。
    不是被天然呆砍断的,而是它的手指部位,似乎原本就受过伤,像是被什么炸过一样,毛尸标准的长指甲没有了,只有几个烂兮兮的手指头死死的扣着我,也因为如此,所以隔着户外裤,我的皮肤和它并没有直接接触。
    谭刃清晰人头时,是戴着手套的,因此也没事,而天然呆却是什么防护也没有做,这会儿得知它是个绿毛,我赶紧去查看天然呆的情况。
    这小子还兀自不明,站在原地显得很沉稳,然而我扒开他刚才提尸头的手一看,才发现他整个手掌都青了,并且青的非常显眼,青色一路向上,走到了他的手臂上。
    天然呆眼中有些讶异,盯着自己的手,显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
    与此同时,我听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嘴唇也有些发紫,我惊了,道:“老板,他中绿毛的尸毒了,怎么办!”这小子在雪山里活了不知多少年,一直都好好的,这要下山三个月就被毒死了,我怎么对得起他妈临死前的嘱托。
    那么个惊天动地的大美人儿,为了天然呆慨然赴死,就是为了给儿子一个新的人生,如果这新的人生就这么短短的结束,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那颗被称为良心的东西,所以这下子我是真的急红眼了。
    周玄业说过,但凡是毛尸,都携带尸毒,被一般的毛尸所伤,只要及时救治,拔出尸毒很简单,方法也很多,家喻户晓的就是泡糯米浴。
    但绿尸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种,它所携带的尸毒非常邪门,被咬一口或者被划拉一下,几乎是必死,毒发很快;如果只是接触的话,毒性虽然发作的不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会致命,而且会很痛苦,据说跟体质不同,反应也会不同,有些人会全身溃烂,有些人会得鬼抓皮,浑身一层层得掉皮,最后血肉模糊,有些血管会爆裂,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天然呆没有被绿毛伤到,但他赤手拎着尸头,显然已经中招了,只这片刻后,整个人浑身的皮肤几乎都透着一种诡异的青色。
    他一直笔挺的身形,也在这一刻开始摇摇摆摆起来,根本站不稳,我连忙扶着人坐下。
    谭刃将那头往烂泥中一扔,喝道:“快,放你的血给他。”
    我猛地一拍额头,我操,真是一急就乱,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还有血啊,老子现在可是金肌玉骨,吃我一口肉返老还童,堪比唐僧啊!
    当下,我立刻拔出匕首,最近放血已经放出经验来了,要诀就是快准狠,磨磨蹭蹭反而增加痛苦。我拿着匕首在手背上一划拉,立刻便有血冒了出来,我二话不说将手背贴了上去,天然呆之前喝过一次,知道这玩意儿的好处,立刻吸了起来。
    按照我的估计,吸两口应该就差不多了,但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小子吸着吸着就不松口了,最后是被我当胸一脚给踹开的。
    妈的,看样子回去之后,我真的得搞点儿阿胶补补血了。
    这么一折腾,太阳也完全落山了,天然呆盘腿坐了一会儿,似乎彻底缓过劲来,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点了点头,表示不客气,心里琢磨着最近放血的次数太多,每回都拿匕首割自己一刀,我又不是受虐狂,这样实在太痛苦了,或许,我可以将血存一点儿起来?
    比如用玻璃瓶装一点起来?
    或者用来兑在面粉里蒸馒头?
    金肌玉骨,既然我的血、肉、骨头都这么牛逼,那我的头发有没有用?汗毛呢?指甲呢?大便呢?这么一想,我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我决定下次有机会就试试,谁再需要我救命的时候,我就不放血了,直接头发给他吃,当然,如果对方口味比较重,愿意勇敢的尝试新口味,尿液大便啥的,我也愿意贡献一点儿。
    一边瞎想,我一边处理手上的伤口,用纱布包扎了起来。
    这会儿周围依旧渐渐的黑了下来,这里又刚刚出现了一个绿毛,我们担心不安全,便决定走到离这烂泥坑稍微远一些的地方扎营。
    对于那具藏在烂泥坑里的绿毛,谭刃有他的想法,首先,烂泥坑的环境并不适合毛尸,毛尸虽然没有思想,但却有本能,在本能的驱使下,它不可能住在烂泥坑里,所以可以肯定,那毛尸绝对不是自愿去那儿的,结合它那酷似被炸烂的手来看,它很有可能是被人引到烂泥坑,然后用炸药一类的东西攻击过。
    而且这事儿发生的时间肯定不长,八成就是今天凌晨的事,因为如果事之前的是,绿毛早就在入夜的时候从烂泥坑爬出来了。
    除非,它是在天快亮时被人引到烂泥坑攻击,最后太阳出来,它没办法逃走,才躲到了烂泥底下,直到遇见了我们。
    如果没有我们,它这时候,应该已经从烂泥坑里爬出来了。
    谭刃的分析非常的靠谱,我不由得揣测,什么人,身上居然还带着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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