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番外 华白(一)
我叫华白。
四岁的时候,我被拐子卖到了烟花之地,在那里呆了两年后,我对家的记忆就只剩下了这个名字。但“家”或许早就烙印在了我的骨髓和血液之中,因为我时常觉得愧疚,父亲为我取名为“白”,希望我如雪一样的纯洁又明亮,可我成了一滩污泥,肮脏又暗沉。
老鸨说,我这样的想法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会有的,我应该是出自一个读书人家。
我因此愈发地古怪起来,猥琐地打听那些读书人家的女子,拙劣地模仿她们的言行举止。我没有成功,所以我没成为青楼的花魁头牌,而是成了一个笑话。当韶华逝去,姿容不再,我就被老鸨赶了出去。
老鸨说,我学不来读书人家的闺秀,因为我没有那种气质,我也当不好一个鸨儿,因为我总是想着要当个闺秀。
等见识到了华家男人的丑恶嘴脸,我明白过来:我果然不是读书人家出生的,学得再像,也抹不去骨子里的卑劣。而“白”,并非如我所期待的那样包含父亲对我的祝福,那只是他看到窗外白茫茫的雪景后随口说的一个字,看到了那个颜色,所以说出了那个字,连多思考一下,给我一个“雪”字都不愿意。
我原先愧对自己的名字,从那时起,我恨自己的名字。我不再有幻想,所以我成了一个真正的鸨儿,勾了华家所有的男子——原先勾得是他们污浊的心,后来勾得是肮脏的魂。
我无欲无求,置生死与度外,老天却没让我死,而是让我遇到了一个少年郎。
他是渔家出身的孩子,浓眉大眼,皮肤黝黑,一身腥味,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白晃晃的牙齿。
他把我从海边拖了上来,救了我的性命。可我是想死的,所以没有感谢他,反而有些恨他。他对此不放在心上,还是傻傻地笑,说自己叫季平,问我的名字。
我没有回答。
他又笑了起来,嘴角咧开,上翘,说,既然我没有名字,那他以后就叫我阿白。
我抵触这个字,下意识地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因为我皮肤白,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白的女人。
我沉默了很久,点头答应。
我成了阿白,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头,做一个渔村里的女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季平一起帮着他家补鱼网、晒鱼干。
季平并不是那家人家的孩子。他尚在襁褓之中,就被那家的男人从海里捞了起来,就像我被季平从海里拖上岸一样。
那个男人坦荡荡地表示,捞起了季平,救了他的小命,还收留了他,他就应该报答他,所以季平要入赘他家;又说,我是被季平捡回来的,他也收留了我,我就得给他家干活。
季平傻乎乎地附和点头。
我心中狐疑,假意答应了男人的要求,旁敲侧击地在渔村里打听。
原来,男人把季平救回来之后,在季平的襁褓中看到了绣着的“季平”二字,想来是季平的名字,才这么称呼季平,也是这么告诉季平的。这事情许多人知晓,因为村里没人识字,还是男人拿着那块襁褓去了镇上,问了好些人才知道的。男人原本是想找到季平的爹娘,将季平还回去,找了两年多都找不到人,才决定让季平入赘到他家,给他当儿子。
我听后失笑,真是看多了华家人,见什么人都像是衣冠禽兽了。又或许,华家人就是这样的阴暗,我身上流着华家的血,也免不了有这样的恶习。
渔村是个很朴素、很平凡的小村子,日子千篇一律,琐碎而平静。离开了那个时空,我仿佛也远离那些腌臜事,整个人安宁了下来。
季平说我变了,不像是当初在海里见到我时的模样。那时候的我像是渔民们口中的海妖,头发如海草,漂浮在海面上,会在太阳落山后爬上船,用长头发把人拖下海淹死。现在,我像是个普通的女人。
我笑他。
一个孩子,张口闭口说女人,实在是滑稽。他懂什么是女人吗?
这话一出口,我就尴尬地沉默了。
我这辈子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倚门卖笑,虽然只有最后两年做得似模似样,但有些坏习惯养成了多年,戒不掉,一不留神,荤素不忌的话就会从嘴边溜出来。
季平听到我的话却是没有尴尬,还是如往常一样咧嘴笑,得意洋洋地说他知道,他快要入赘了,以后秦芳芳就是他的女人。
我继续沉默着,原来是尴尬,现在则是茫然,豁然发现,三年前,那个吃力地把我从海中拖上岸的少年已经要成婚了,将为人夫、为人父。
秦家办喜事的那天,屋子被装点一新,红得耀眼。
秦芳芳生了一双丹凤眼,娇俏可人。因为秦家人丁单薄,后来又多了我干活,秦芳芳养尊处优了两年,皮肤养白了回来,一身大红色的嫁衣,显得她更加白皙漂亮。
我看着两人拜堂,眼眶中含了泪水。
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情,我之前都没被邀请进过喜堂。我并没有觉得遗憾或嫉妒,而是由衷地为季平感到高兴。
秦芳芳同季平两人青梅竹马地长大,早就知道自己会同对方过一辈子,少女怀春、少年慕艾之时,眼中就只有对方,如今新婚燕尔,自然过起了蜜里调油的日子。
海边随处可见的贝壳已经不适合被当做礼物送给新婚娇妻,季平带秦芳芳去镇上买首饰和花布,去逛庙会灯会,还自己偷偷摸摸地去夜钓,卖了鱼,带秦芳芳下馆子吃顿好的。
秦家夫妻嘴上嫌弃两个年轻人不懂得过日子,眉眼却弯成了月牙。
我也笑着,看着这对璧人,那个时空的事情真正离我远去。
我不是华白,而是阿白,没有姓氏的阿白,被季平捡回来的阿白。
一年之后,秦芳芳仍然没有怀孕,季平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笑容减少、淡去,直到彻底消失不见。
我起初以为他是在担心子嗣的事情。秦家夫妻也忧心忡忡。我竭力思考着,自己有什么能帮到这两个年轻人的。可是,我在青楼里面只学会了避孕和打胎的法子。
季平原本出海顶多两三天就能回来,现在则七八天回来一次,镇上更是再也不去了。
秦芳芳也变了,阴霾消沉了一阵后,她的一双丹凤眼越来越勾魂夺魄。季平出海去,她就自己去镇上玩。到了后来,见到季平,就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
那样的话我许久没听过了。
渔村里的村民大概是从未听过,更不会说这样的话。
所以,只有我立刻就明白了她话语中隐含的意思——
季平是天阉。
秦芳芳的话像是一只黑爪,将那个远离了我的时空重新拉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实在是高兴得忘乎所以了,都忘记了自己的命不好。
那是张半仙给我批的命。他为了天灵锁的事情搜寻我,找了我的母亲要了我的生辰八字,除了算出我的方位,还算出了我的命。在我跳河之前,他告诉了我这事情。
我知道他心有戚戚焉,对我起了同情心,才告诉我这个事实。
半魔半仙全疯癫的张家人,比我的遭遇更加悲惨。
这个念头成了我此后的精神支柱,让我没有选择自暴自弃,也让我更加地疯狂。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那会儿的我全副心思都用在了季平身上,再也分不出一丝一毫给自己。
四岁的时候,我被拐子卖到了烟花之地,在那里呆了两年后,我对家的记忆就只剩下了这个名字。但“家”或许早就烙印在了我的骨髓和血液之中,因为我时常觉得愧疚,父亲为我取名为“白”,希望我如雪一样的纯洁又明亮,可我成了一滩污泥,肮脏又暗沉。
老鸨说,我这样的想法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会有的,我应该是出自一个读书人家。
我因此愈发地古怪起来,猥琐地打听那些读书人家的女子,拙劣地模仿她们的言行举止。我没有成功,所以我没成为青楼的花魁头牌,而是成了一个笑话。当韶华逝去,姿容不再,我就被老鸨赶了出去。
老鸨说,我学不来读书人家的闺秀,因为我没有那种气质,我也当不好一个鸨儿,因为我总是想着要当个闺秀。
等见识到了华家男人的丑恶嘴脸,我明白过来:我果然不是读书人家出生的,学得再像,也抹不去骨子里的卑劣。而“白”,并非如我所期待的那样包含父亲对我的祝福,那只是他看到窗外白茫茫的雪景后随口说的一个字,看到了那个颜色,所以说出了那个字,连多思考一下,给我一个“雪”字都不愿意。
我原先愧对自己的名字,从那时起,我恨自己的名字。我不再有幻想,所以我成了一个真正的鸨儿,勾了华家所有的男子——原先勾得是他们污浊的心,后来勾得是肮脏的魂。
我无欲无求,置生死与度外,老天却没让我死,而是让我遇到了一个少年郎。
他是渔家出身的孩子,浓眉大眼,皮肤黝黑,一身腥味,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白晃晃的牙齿。
他把我从海边拖了上来,救了我的性命。可我是想死的,所以没有感谢他,反而有些恨他。他对此不放在心上,还是傻傻地笑,说自己叫季平,问我的名字。
我没有回答。
他又笑了起来,嘴角咧开,上翘,说,既然我没有名字,那他以后就叫我阿白。
我抵触这个字,下意识地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因为我皮肤白,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白的女人。
我沉默了很久,点头答应。
我成了阿白,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头,做一个渔村里的女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季平一起帮着他家补鱼网、晒鱼干。
季平并不是那家人家的孩子。他尚在襁褓之中,就被那家的男人从海里捞了起来,就像我被季平从海里拖上岸一样。
那个男人坦荡荡地表示,捞起了季平,救了他的小命,还收留了他,他就应该报答他,所以季平要入赘他家;又说,我是被季平捡回来的,他也收留了我,我就得给他家干活。
季平傻乎乎地附和点头。
我心中狐疑,假意答应了男人的要求,旁敲侧击地在渔村里打听。
原来,男人把季平救回来之后,在季平的襁褓中看到了绣着的“季平”二字,想来是季平的名字,才这么称呼季平,也是这么告诉季平的。这事情许多人知晓,因为村里没人识字,还是男人拿着那块襁褓去了镇上,问了好些人才知道的。男人原本是想找到季平的爹娘,将季平还回去,找了两年多都找不到人,才决定让季平入赘到他家,给他当儿子。
我听后失笑,真是看多了华家人,见什么人都像是衣冠禽兽了。又或许,华家人就是这样的阴暗,我身上流着华家的血,也免不了有这样的恶习。
渔村是个很朴素、很平凡的小村子,日子千篇一律,琐碎而平静。离开了那个时空,我仿佛也远离那些腌臜事,整个人安宁了下来。
季平说我变了,不像是当初在海里见到我时的模样。那时候的我像是渔民们口中的海妖,头发如海草,漂浮在海面上,会在太阳落山后爬上船,用长头发把人拖下海淹死。现在,我像是个普通的女人。
我笑他。
一个孩子,张口闭口说女人,实在是滑稽。他懂什么是女人吗?
这话一出口,我就尴尬地沉默了。
我这辈子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倚门卖笑,虽然只有最后两年做得似模似样,但有些坏习惯养成了多年,戒不掉,一不留神,荤素不忌的话就会从嘴边溜出来。
季平听到我的话却是没有尴尬,还是如往常一样咧嘴笑,得意洋洋地说他知道,他快要入赘了,以后秦芳芳就是他的女人。
我继续沉默着,原来是尴尬,现在则是茫然,豁然发现,三年前,那个吃力地把我从海中拖上岸的少年已经要成婚了,将为人夫、为人父。
秦家办喜事的那天,屋子被装点一新,红得耀眼。
秦芳芳生了一双丹凤眼,娇俏可人。因为秦家人丁单薄,后来又多了我干活,秦芳芳养尊处优了两年,皮肤养白了回来,一身大红色的嫁衣,显得她更加白皙漂亮。
我看着两人拜堂,眼眶中含了泪水。
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情,我之前都没被邀请进过喜堂。我并没有觉得遗憾或嫉妒,而是由衷地为季平感到高兴。
秦芳芳同季平两人青梅竹马地长大,早就知道自己会同对方过一辈子,少女怀春、少年慕艾之时,眼中就只有对方,如今新婚燕尔,自然过起了蜜里调油的日子。
海边随处可见的贝壳已经不适合被当做礼物送给新婚娇妻,季平带秦芳芳去镇上买首饰和花布,去逛庙会灯会,还自己偷偷摸摸地去夜钓,卖了鱼,带秦芳芳下馆子吃顿好的。
秦家夫妻嘴上嫌弃两个年轻人不懂得过日子,眉眼却弯成了月牙。
我也笑着,看着这对璧人,那个时空的事情真正离我远去。
我不是华白,而是阿白,没有姓氏的阿白,被季平捡回来的阿白。
一年之后,秦芳芳仍然没有怀孕,季平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笑容减少、淡去,直到彻底消失不见。
我起初以为他是在担心子嗣的事情。秦家夫妻也忧心忡忡。我竭力思考着,自己有什么能帮到这两个年轻人的。可是,我在青楼里面只学会了避孕和打胎的法子。
季平原本出海顶多两三天就能回来,现在则七八天回来一次,镇上更是再也不去了。
秦芳芳也变了,阴霾消沉了一阵后,她的一双丹凤眼越来越勾魂夺魄。季平出海去,她就自己去镇上玩。到了后来,见到季平,就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
那样的话我许久没听过了。
渔村里的村民大概是从未听过,更不会说这样的话。
所以,只有我立刻就明白了她话语中隐含的意思——
季平是天阉。
秦芳芳的话像是一只黑爪,将那个远离了我的时空重新拉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实在是高兴得忘乎所以了,都忘记了自己的命不好。
那是张半仙给我批的命。他为了天灵锁的事情搜寻我,找了我的母亲要了我的生辰八字,除了算出我的方位,还算出了我的命。在我跳河之前,他告诉了我这事情。
我知道他心有戚戚焉,对我起了同情心,才告诉我这个事实。
半魔半仙全疯癫的张家人,比我的遭遇更加悲惨。
这个念头成了我此后的精神支柱,让我没有选择自暴自弃,也让我更加地疯狂。
不过,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那会儿的我全副心思都用在了季平身上,再也分不出一丝一毫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