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两箭不是王伯当射的,又被铁闸下落的气劲震得一晃,他人向后飞,也卸了不少劲道,这两箭只是钻进了皮肤里面两三寸,并未入骨,跟他之前身上扎的那些个箭杆深度相当,但血仍然是一下子流了出来。
沈光的长鞭一撤,费青奴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摔到了沈光的马前,他骂骂咧咧地爬起了身,两手一抓,把身上新中的两枝箭给直接在身上折断,这会儿他没有伤药,不敢再拔箭带肉了,只听到沈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老费,能骑马不?”
费青奴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大声道:“没事,还能骑,沈护卫,这一匹马带不了咱们三个,你快走吧,我为你挡追兵。”他说着,四下里张望,就想找自己的大斧头。
沈光皱了皱眉头,跳下了坐骑,说道:“老费,别硬撑了,今天大帅给我的任务就是一定要让你们两个活着回去,现在六郎这样了,根本没法再打,你又受了这么重的伤,没有座骑,没有盔甲,就是想挡追兵,又能撑多久?
沈光抬头看了看三里外的战场,只见隋军已经只剩下了三五十骑,被几百骑瓦岗骑兵团团围住,地上尸横遍野,肝脑涂地,一面“来”字大旗已经残破,仍然顽强地挺立在这三五十骑中间,为首的一名浑身是血的小校吹起了最后的号角,所有的隋军骑士发出了最后的怒吼,举槊夹枪,向着对面的瓦岗骑兵发起了决死的冲击。
沈光摇了摇头,叹道:“今天我们是全军覆没了,无论如何,你们都要活着回去,老费,别逞强了,上马。”
费青奴咬了咬牙,从地上捡起了一根狼牙棒,大叫道:“我还能打,只要我再穿上甲胄,我就。。。。”他刚想要再弯腰捡一把弓,腰间却是一痛,刚才中箭的地方一阵血箭飚出,痛得他龇牙咧嘴,连腰都变不下去了。
沈光咬了咬牙,一把抱起费青奴,这二百多斤,如人猿泰山般的壮汉给他这样拦腰一抱,就象婴儿一样,直接给托举上了马,沈光笑道:“老费,你的英勇已经得到了证明,不需要再逞强了,再说,你也应该给我点表现的机会吧。”
费青奴的眼中泪光闪闪,尽管沈光说得如此轻松,但谁都知道,这等于是沈光把生的希望给了自己和来整,而自己留在这里选择了死亡,他的声音哽咽了起来:“沈护卫,你有什么话,要我带给大帅的?”
沈光哈哈一笑,说道:“你去跟大帅说,谢谢他给了我一个上阵搏杀的机会,我沈光尽了力,无论是生是死,都没有遗憾,就算我的肉体不能助他,助陛下平叛讨贼,我的灵魂也会的。”
费青奴点了点头,也不说话,直接双腿一夹马腹,向前就冲出,来整的声音在这空旷的黑夜里越来越远:“沈护卫,若能相逢,我等必结拜兄弟!”
沈光笑着转过了身,他拉下了脸上的面当,城头的张亮的声音已经顺风传了过来:“快点填,快,射死这帮王八蛋。”
沈光哈哈一笑:“狗贼,你们除了靠八弓弩箭,就没别的本事了吗,我可是只有一个人,你们瓦岗不是自命英雄好汉吗,就没有人敢与我沈光单打独斗?”
王伯当的声音从城头传了过来:“我道是谁,原来是狗皇帝的贴身侍卫,在高句丽一战成名的沈光沈总持啊,你确实是条好汉,只可惜,投错了主子。”
沈光笑道:“我看投错主子的是你王伯当吧,听说你当初也在东宫当过侍卫,本是好人,为何自甘堕落,从贼反叛?”
王伯当正待开口,李密那沉稳的声音却传了过来:“因为昏君无道,弄得天下大乱,我等兴义兵除暴,是为了安万千黎民,有何不可?”
沈光的脸色一变,转头向着侧后方看去,只见一片火光灿烂,三里外的那场战斗已经结束了,罗士信和单雄信都已经提着带血的兵刃,策马护在李密的身边,而秦琼和程咬金也都持槊在他身边护卫。
远处的洛水那里,仍然是打得热火朝天,杀声遍地,可是李密却是骑在一匹瘦马上,身后跟着数千密集的骑兵,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正看着沈光。
沈光皱了皱眉头,说道:“原来是大贼首李密,你不在洛水前线指挥,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王伯当高呼道:“主公当心,此人有万夫不当之勇,不要离他太近,以防他拼命发疯啊。”
李密微微一笑,摆了摆手:“三郎,不用担心,他连战马都没有,也恶不起来,沈护卫,你在高句丽的勇名传遍天下,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一槊击毙孟让,一槊打跑三郎,即使是作为敌人的我,都不得不竖起大姆指,说声英雄好汉。只可惜,你如此的英雄,却是所托非人,帮着一个注定要完蛋的邪恶政权效力,可谓明珠暗投,金玉蒙尘啊。”
沈光哈哈一笑:“我沈家本是南陈世家,却是受了大隋的厚恩,陈亡之后,家父在隋朝为官,也才有了我沈光的今天,投效朝廷以来,陛下对我恩重如山,我一个小小的侍卫,得以名扬天下,官至将军,足可光宗耀祖,名垂青史,也许你们这些人都有造反的理由,但我沈光没有,陛下,王大帅也许对不起你们,可是他对得起我,所以只要我沈光有一口气在,就生是大隋的人,死是大隋的鬼。”
李密叹了口气:“你对大隋忠心,对王世充忠心,可他们未必对你也同样如此,杨广不过是给你个侍卫官职,不过是赏了你几顿吃剩了的饭,穿剩了的袍子,你就感恩戴德,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何须如此低人一等?至于王老邪,嘿嘿,他一句话就把你派过来送死,你还要念着他的好,沈护卫,你这是练武把肌肉练到脑子里了么?”
沈光的长鞭一撤,费青奴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摔到了沈光的马前,他骂骂咧咧地爬起了身,两手一抓,把身上新中的两枝箭给直接在身上折断,这会儿他没有伤药,不敢再拔箭带肉了,只听到沈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老费,能骑马不?”
费青奴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大声道:“没事,还能骑,沈护卫,这一匹马带不了咱们三个,你快走吧,我为你挡追兵。”他说着,四下里张望,就想找自己的大斧头。
沈光皱了皱眉头,跳下了坐骑,说道:“老费,别硬撑了,今天大帅给我的任务就是一定要让你们两个活着回去,现在六郎这样了,根本没法再打,你又受了这么重的伤,没有座骑,没有盔甲,就是想挡追兵,又能撑多久?
沈光抬头看了看三里外的战场,只见隋军已经只剩下了三五十骑,被几百骑瓦岗骑兵团团围住,地上尸横遍野,肝脑涂地,一面“来”字大旗已经残破,仍然顽强地挺立在这三五十骑中间,为首的一名浑身是血的小校吹起了最后的号角,所有的隋军骑士发出了最后的怒吼,举槊夹枪,向着对面的瓦岗骑兵发起了决死的冲击。
沈光摇了摇头,叹道:“今天我们是全军覆没了,无论如何,你们都要活着回去,老费,别逞强了,上马。”
费青奴咬了咬牙,从地上捡起了一根狼牙棒,大叫道:“我还能打,只要我再穿上甲胄,我就。。。。”他刚想要再弯腰捡一把弓,腰间却是一痛,刚才中箭的地方一阵血箭飚出,痛得他龇牙咧嘴,连腰都变不下去了。
沈光咬了咬牙,一把抱起费青奴,这二百多斤,如人猿泰山般的壮汉给他这样拦腰一抱,就象婴儿一样,直接给托举上了马,沈光笑道:“老费,你的英勇已经得到了证明,不需要再逞强了,再说,你也应该给我点表现的机会吧。”
费青奴的眼中泪光闪闪,尽管沈光说得如此轻松,但谁都知道,这等于是沈光把生的希望给了自己和来整,而自己留在这里选择了死亡,他的声音哽咽了起来:“沈护卫,你有什么话,要我带给大帅的?”
沈光哈哈一笑,说道:“你去跟大帅说,谢谢他给了我一个上阵搏杀的机会,我沈光尽了力,无论是生是死,都没有遗憾,就算我的肉体不能助他,助陛下平叛讨贼,我的灵魂也会的。”
费青奴点了点头,也不说话,直接双腿一夹马腹,向前就冲出,来整的声音在这空旷的黑夜里越来越远:“沈护卫,若能相逢,我等必结拜兄弟!”
沈光笑着转过了身,他拉下了脸上的面当,城头的张亮的声音已经顺风传了过来:“快点填,快,射死这帮王八蛋。”
沈光哈哈一笑:“狗贼,你们除了靠八弓弩箭,就没别的本事了吗,我可是只有一个人,你们瓦岗不是自命英雄好汉吗,就没有人敢与我沈光单打独斗?”
王伯当的声音从城头传了过来:“我道是谁,原来是狗皇帝的贴身侍卫,在高句丽一战成名的沈光沈总持啊,你确实是条好汉,只可惜,投错了主子。”
沈光笑道:“我看投错主子的是你王伯当吧,听说你当初也在东宫当过侍卫,本是好人,为何自甘堕落,从贼反叛?”
王伯当正待开口,李密那沉稳的声音却传了过来:“因为昏君无道,弄得天下大乱,我等兴义兵除暴,是为了安万千黎民,有何不可?”
沈光的脸色一变,转头向着侧后方看去,只见一片火光灿烂,三里外的那场战斗已经结束了,罗士信和单雄信都已经提着带血的兵刃,策马护在李密的身边,而秦琼和程咬金也都持槊在他身边护卫。
远处的洛水那里,仍然是打得热火朝天,杀声遍地,可是李密却是骑在一匹瘦马上,身后跟着数千密集的骑兵,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正看着沈光。
沈光皱了皱眉头,说道:“原来是大贼首李密,你不在洛水前线指挥,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王伯当高呼道:“主公当心,此人有万夫不当之勇,不要离他太近,以防他拼命发疯啊。”
李密微微一笑,摆了摆手:“三郎,不用担心,他连战马都没有,也恶不起来,沈护卫,你在高句丽的勇名传遍天下,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一槊击毙孟让,一槊打跑三郎,即使是作为敌人的我,都不得不竖起大姆指,说声英雄好汉。只可惜,你如此的英雄,却是所托非人,帮着一个注定要完蛋的邪恶政权效力,可谓明珠暗投,金玉蒙尘啊。”
沈光哈哈一笑:“我沈家本是南陈世家,却是受了大隋的厚恩,陈亡之后,家父在隋朝为官,也才有了我沈光的今天,投效朝廷以来,陛下对我恩重如山,我一个小小的侍卫,得以名扬天下,官至将军,足可光宗耀祖,名垂青史,也许你们这些人都有造反的理由,但我沈光没有,陛下,王大帅也许对不起你们,可是他对得起我,所以只要我沈光有一口气在,就生是大隋的人,死是大隋的鬼。”
李密叹了口气:“你对大隋忠心,对王世充忠心,可他们未必对你也同样如此,杨广不过是给你个侍卫官职,不过是赏了你几顿吃剩了的饭,穿剩了的袍子,你就感恩戴德,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何须如此低人一等?至于王老邪,嘿嘿,他一句话就把你派过来送死,你还要念着他的好,沈护卫,你这是练武把肌肉练到脑子里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