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战争就好比两夫妻打架,假如双方都憋足了气要打,却偏偏始终没能找到由头打起来,就可能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这口气憋得太长了,以至于双方要开打时忽然觉得索然无味,就像腌黄瓜腌过了头,干脆就不打了,于是一场危机慢慢淡化,两口子带着别扭继续过日子;第二种,这口气憋得太长了,以至于终于发泄出来时就如同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两口子砸光了家里的锅碗瓢盆还不够解气,恨不能上房揭瓦下地挖基。
    宁国和雒国就很像这样的一对夫妻。这两个名义上臣服皇室的实力最雄厚的诸侯国有时憋气、有时厮打、有时和谈、有时撕毁合约再翻脸,实在比夫妻过日子还要精彩得多。以最近这一仗为例,从双方嚷嚷着要打仗开始算,就已经剑拔弩张了三年了,等到终于打将起来,大家反而没了情绪,始终处于小打小闹的状态,一个月来并没有发生什么重大战役。
    当然了,只要是打仗,无论多小,对百姓的生活总有着极大的影响,例如位于宁雒两国边境的土塘村。该村运气不佳,正好处在边境线附近,两国每次交兵,都会给村民们带来不少困扰。
    比如这一天早上,当负责望风的小癞子发现远处尘烟大作时,立马回头扯着嗓子高呼:“来了来了!又来了!”
    村民们立即抛下手里的活,冲回家里,很熟练地把值钱物品在地窖里藏好。老村长哼哼唧唧,拖着两面破破烂烂的旗帜走了出来,一面是宁国的,一面是雒国的,按照惯例,谁来了就挂谁的。
    “今天该挂谁的了?”老村长仰起头嚷嚷着。
    小癞子却没有立即回答。他仔仔细细看了好一会儿,绝望地惨叫一声:“操他姥姥的!两个国家的都来了!”
    老村长傻了:“那我们该挂谁的?”
    前方出现了一个村子。虽然在长时间的奔逃中已经有点摸不清方向,但边境线附近的村落就这么一两个,方仲仍然能判断出,这是土塘村。
    身边的亲兵死的死,伤的伤,还剩下不到四十人,雒国的敌兵却有近百骑,双方兵力悬殊。方仲看着从坐骑嘴角流出的白沫,知道今天多半没活路了,既然如此,何苦再造成百姓的无谓伤亡。他一勒马头,打算从村外绕过,然后找个地方和敌人决一死战。亲兵们却并没有跟上,而是齐齐勒马,回头摆好阵势,打算以自己的性命拖住敌兵,帮助主将逃跑。
    方仲心里一痛,但知道自己惟有顺利脱逃,才能对得起身后的死士们,于是狠抽一鞭,打马狂奔。没料到刚刚绕过土塘村,进入一片稀稀拉拉长着青草的坡地,没跑几步,坐骑的前蹄突然踏空,轰的一声,他已经连人带马摔进了一个陷坑。他的第一反应是完了,敌人竟能在这样偏僻的路线上设伏,难道是猜到了自己心地仁善不愿惊扰百姓?真有大智慧也。
    但紧接着他又发现不对,该陷坑既不深也不宽,也没有埋藏尖刺木桩,不像是战阵所为,倒似乡村顽童的胡闹。他毕竟身具军人的素质,停止空想,看看坐骑在脱力奔跑后又经此一摔,已经昏厥过去。他无可奈何,决定先爬出陷坑再作打算。然而刚刚站起来,陷坑的上方就冒出了一个人头,惊得他赶紧手握腰刀,准备御敌。
    定睛一看,才发现出现在眼前的并不是敌兵,只是一个十八九岁的乡村青年。该青年脸生得还算清秀,就是一双眼睛颇含狡黠之意,正在半是好奇半是纳闷地望着自己。
    “居然还是个当兵的?”他嘴里嘀咕着,“怎么比乡下人还笨,愣往我的坑里钻?”
    原来此坑就是这个青年挖的。方仲苦笑一声,正想回答,远处的马蹄声已经传了过来。青年脸色一变,赶忙跳了下来,从马的躯体下方抽出一块已经被压成三截的木板。他往木板上洒满泥土,举起其中两块,见方仲无动于衷,把眼一瞪:“喂!你以为我有三只手吗?”
    方仲恍悟,忙把剩下那块举起,和青年一起托着木板藏身于陷坑中,心里祈祷着那些飞奔过来的马蹄不要像自己那么不开眼、偏偏踏到这陷坑上。幸好他运气还算不错,马队从距离两人藏身地点数尺的地方掠过,没有踏中。
    等到马蹄声远去,两人都松了口气。那青年粗声粗气地问:“那帮人都是抓你的?”
    方仲点点头,向他表示谢意,正想说明自己的身份,青年打断了他:“我对你是谁没兴趣,与我无关。你要是想感谢我,拿点钱出来就行了。”
    史上索要谢礼者,大约找不出几个比这青年更直白的。方仲愣了愣,老老实实回答:“对不起,战阵之上,没有带钱。请问兄台如何称呼,等我回去之后……”
    青年又一次打断了他:“算啦!我还不知道你们这些当兵的?就这样吧。”他挥挥手,在陷坑的侧壁上掏摸了一阵,取出一个形状古怪的物体,看起来像一个长长的木盒,两端却分别弯折出去一块,与盒身垂直。青年把盒子的一端探出地面,自己的眼睛贴在另一端,似乎在往里面看:“唉,被你们一闹腾,范二傻今天是不会来放羊了。还毁了我的盖板。”
    方仲很是惊奇:“用这个木盒子能在地底看到地面?”
    青年随口回答:“这不是木盒,这是我做的探地镜。范二傻放羊的时候,我就躲在这里面,看准机会抓他一只,然后……”
    方仲瞠目结舌,此人花费力气挖了这个隐蔽的坑,又制作出如此神奇的探地镜,原来就是为了在羊倌放牧时偷羊。青年还在絮絮叨叨,忽然声调一变:“他妈的,他们又回来了,怎么没完没了啦?”
    方仲紧握着腰刀:“雒国本来就铁了心要捉我,以便用我去威胁我父亲,动摇我军军心。”
    青年收回探地镜,打量了他一下:“嗯,你穿的是宁国的军服。你到底是什么人?那么多黑狗抓你一个?你爹又是谁?”
    土塘村人深受兵患之害,向来将服色尚黑的雒国军队称之为黑狗,尚灰的宁国便是灰狼了。方仲也不懂他说些什么,仍然是老老实实地说:“在下姓方名仲,在军中领偏将职,是宁国镇南候、平南将军方惟远的独子,因遭到叛徒出卖,被诱入埋伏圈,所以突围至此。”
    青年大张着嘴,看样子塞进一整只羊腿不成问题,直到方仲提醒他“这位兄台,我们是不是再把木板托起来?”,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重新举起盖板,青年小声抱怨:“你怎么不早说!要知道是那么大的事,我就先逃命去了。”
    “是你不让我说的,说什么‘我对你是谁没兴趣,与我无关’,然后只顾找我要钱……”
    青年又张了张嘴,这次没说出话来,等到方仲再请教“兄台如何称呼”时,他闷闷不乐地回答:“我叫安弃。”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土塘村的木匠。”
    安弃这一年十九岁,已经在土塘村住了快三年。三年前,丁风把他从北谅山带了下来,自己却也身受魔教教徒的剧毒,不久之后就毒发身亡。安弃此前十六年来从来没有离开过北谅山半步,现在有家不能回,又担心着那莫名其妙的追杀,带着丁风剩下的财物东躲西藏,期间还被强盗劫走了金银,最后流落到了土塘村,看着这地方偏僻少有生人,于是暂居下来。在这个地处两国边境、刀兵不断的小村落,安弃老老实实做着木匠,三年来倒还的确无人骚扰。虽然此人本性难移,但年岁渐长,不再在明面上和人作对,暗地里玩些诸如挖坑偷羊一类的花招,在村里口碑居然还算不错。
    不过人要是死了,那就什么口碑都没了。他刚才一时兴起窝藏了这个被追杀者,万没料到此人身份竟然如此重要。回头他要是被搜出来,多半要连累自己。想到这里,小木匠的脸又白了。两人对面而坐,心里都七上八下,方仲想的是宁死不可被擒,打定了主意,一旦盖板被掀开,就立即横刀自刎;安弃却在盘算,看来只能出卖对方以图自保了。
    两人耳听得马蹄声四散在这块坡地上,敌人们纷纷下了马,四处搜索着,要找到这处藏身之所只是时间问题。安弃一发狠,右手悄悄移到背后,摸到了那里的一块大石头。如果能偷袭此灰狼,然后把他送给雒国的黑狗们,不但能保命,说不定还能邀功请赏。该灰狼乃是大将军的儿子,想必价值不菲。
    正想到得意处,冷不防方仲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了他的右腕;再伸右手,赫然握着一把出鞘的腰刀。小木匠魂不附体,扔下石头,以为阴谋败露,正欲开口讨饶,忽然手里碰到什么硬物,低头一看,方仲已经把刀塞到了他手里。
    “一会儿你用刀抵着我的脖子,把我押出去。”方仲说。
    安弃懵懵懂懂,不明其意,方仲叹口气:“既然我已经逃不掉了,何必要连累你?你藏了我一次,我已经很感激,不能让你陪我送命。这样做,你也许还能领到点赏金,就算是我刚才答应的谢礼吧。”
    小木匠脸皮之厚原本已臻化境,听了这话竟然脸红了一下下,实在是不容易。但那一点点良心发现也不过存在于一刹那间,相比而言,性命总是最重要的,于是还是慢慢举起刀。不料方仲当日在战阵上多有杀伤,刀刃上沾满了鲜血,他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心里发慌,不觉手上一抖。哐当一声,刀掉在了地上。
    还没来得及低头去捡,双手已经被方仲握住,但见方仲脸上悲喜交集,目中隐隐有泪:“安兄!你宁肯和我同死,也不拿我去邀功请赏,我方仲临死前交到你这样的朋友,此生不枉!”
    安弃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失手落刀会被他误会,真想大吼一声“哪个舅子肯和你同死”。但他已经没有机会了,眼前这个大糊涂蛋灰狼已经抛下盖板跳出坑去,作豪气干云状大喝一声:“方仲在此!”
    安弃哭丧着脸,只能不情愿地踩着昏厥的马身跟着爬出去。方仲这一声喊,已经把敌人都吸引过来,大约有三十来人。刚才方仲的卫兵们拼死力战,四十人拼掉了对方六十多人,却仍然剩下三十余名敌兵。
    二比三十,瞎子都能看出形势对谁有利,况且己方两人只能算一个。安弃虽然听了丁风临终前的教诲,拿着丁风留下的拳谱学了些武功,但一来全凭自己琢磨,缺少一个谆谆教诲的明师,二来安弃轻浮浅薄的性格也难以下苦功练习,所以练来练去进境甚微。如今以他的拳脚,打倒几个普通村汉倒还没问题,和训练有素的士兵相搏,只怕没什么活路。
    不过小木匠自幼在村中被人群欧,早见惯了寡不敌众之势,逼到了份上反而镇静下来,观察周围形势,盘算着退路。
    方仲在和对方对话,不外乎是些“你已经没有退路了”“老子宁死不降”之类的老套路,安弃不禁想:扯淡,死了什么都没了,降一下又何妨?但眼下的状况是,方仲才是主菜,自己不过是配料,主菜不降,配料降了有屁用。
    眼看敌人已经举起了兵刃,性命攸关,安弃再也顾不得别的,悄悄提起拳来,想要趁着方仲全神应敌时把他打晕,然后再凭着花言巧语骗取黑狗们饶他性命。虽然眼前这个将门虎子看起来憨厚朴实甚至略有呆气,和一般的黑狗灰狼大不相同,但也不值得为此就送了自家性命。
    “安兄!”方仲忽然低声招呼他,但并未回头。安弃一怔,收住拳头,方仲接着说:“他们是冲我来的。等一下我往东跑,他们必然全力紧追,你可以向西逃命。今日若能不死,日后有缘再见。”
    这番话说得颇为真诚,安弃不由得犹豫了一下,这一犹豫错过了动手的机会,敌人已经凶狠地逼了上来。小木匠一颗心扑通乱跳,忽然想起了一直藏在身上的一件救命法宝。那是丁风的遗物之一。此物甚为凶险,他虽然带在身上,却也从来没用过。但当此时,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实在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咬咬牙,从怀中先摸出一个小药瓶,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往嘴里倒了一些,接着再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形若蜂巢,安弃拿在手里都战战兢兢,但眼见敌人已经围了上来,无从选择,只能大叫一声,把蜂巢往地上一摔。
    砰地一声,那蜂巢炸裂开来,飞出无数细密如牛毛的钢针,安弃只觉得身上一阵麻痒,随即眼前一黑,险些要失去知觉。幸好之前吃进去的解药还有点效果,令他没有当场昏过去。他架起方仲,一摇三晃地慢慢离开,身后留下一片中招倒地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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