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朗挠挠下巴,问:“馒头,你想跟我去?”
    “汪!”
    薛朗略一沉吟,点头道:“也好,馒头跟着我去,油条负责照顾好豆浆,包子!”
    “汪!”
    包子立即跑过来,屁股后面还跟着江临的小花卷,肉嘟嘟的跟在妈妈身后,不过,包子不是溺爱孩子的妈妈,它都不看花卷。
    包子是个心宽的狗妈妈,自从狗崽们断奶,它便不再像以前一般那么看顾它的宝宝,让宝宝们独立的意思很明显。小狗崽一只接一只被它们的主人带走后,也不见它难过,依旧那么欢快的撒欢,它只在小狗崽被接走的那天,舔舔孩子,以做告别。
    薛朗蹲下身,拍拍包子,顺手还拍了拍花卷:“你们母女俩好好看家,等着我跟馒头回来!”
    “汪!”
    包子叫了一声,花卷也奶声奶气的跟着叫了一声。
    薛朗给馒头穿上它的背包,想了想,又把医药包什么的拿上,长俭扛着铺盖卷,直奔军营而去。
    到了军营,卫兵进去通报后,薛朗被带进去。军帐内,大家都在,文官却只有韩长史在,一身衣甲,做军士打扮。
    “见过殿下。”
    平阳公主一身戎装坐在上首,颔首道:“幼阳免礼,我等继续。”
    军帐内的诸人,正在议事。薛朗自觉地站到韩进身后,听大家议事——
    在军帐的左边,挂着一幅地图。董司马指着地图,嘴里讲述着哪个地方是哪个部落的地盘。维泽关外并没有太大的部落,有的是几个中小部落。
    董司马道:“如若是这些部落各自前来叩关,皆不足为惧。唯一可虑者的是联合。如若这些部落联合出兵,少说也能凑出六万的人马,多则凑出十万之数也不是难事。”
    在场众人皆点点头。常年驻守边关,对周围生活的部落,皆有所了解。
    马三宝道:“今日来的,看旗帜,不过是两个部落之兵,是否聚集了附近所有部落的兵马,仍是未知之数,不过,需得早做准备方好。”
    平阳公主一直没说话,让众将畅所欲言。听众将议论了一番,方才问道:“今日可有抵报送来?”
    韩进连忙道:“禀殿下,今日所收之抵报,全部在此。”
    平阳公主接过抵报翻看起来,看完表情倒是看不出喜怒,只是唇线抿得比往日直了一些,平阳公主道:“庐江王李瑷弃洺州城西走,刘黑闼尽复旧地不说,还攻下了沧州!”
    众将无语。李瑷是宗室之人,跟公主殿下是堂兄妹的关系,众人也不好评价。
    董司马问了一句:“不知太子领军,行到何处矣?”
    平阳公主道:“按日程计算,不日将到魏州。”
    说罢,走到地图前端详一阵,道:“刘黑闼勇猛过人,颇有几分将才。尽复旧地之后,又攻下沧州,值此士气大涨之际,恒州必定会成为他下一个攻伐之目标。恒州与魏州相邻,若太子急行军数日,或可在恒州与刘黑闼对上。如若赶之不及,魏州将是两军对垒之地!距离我们并不远!”
    平阳公主顿了一下,道:“且先探明突厥虚实再说。”
    “喏!”
    平阳公主神情安然的给各将分派任务,别人不知道如何,薛朗看着她这作态,莫名的就觉得信心十足。
    听着平阳公主分派,薛朗也在心里默默计算需要多少物资,要怎么个科学高效的调派出去,做好军中的后勤补给工作。待最后问到他的时候,薛朗直接把自己想好的腹稿说出来,丝毫没有拖后腿的地方。
    待议事完毕,众将各自回营准备明日的战斗。说来,因为时代的限制,大家都有夜盲症,唯一的好处就是大家晚上都不动刀兵,都能得到休息。
    公主殿下的熊罴军目前已经没有了夜盲症的毛病,夜晚训练都做了好几回。只是,目前苇泽关处于守势,还不到使用熊罴军的时候。
    “幼阳。”
    “属下在。”
    “阿临也来。”
    平阳公主把兄弟俩叫住,道:“看到馒头跟着幼阳来此,我心里有个腹案,幼阳参详一二,看可行否。”
    薛朗连忙道:“殿下请说。”
    平阳公主道:“阿临武艺过人,又与馒头熟悉,我欲派阿临携带馒头入山林,充作斥候,为我探一探突厥之虚实。幼阳看可行否?”
    薛朗没急着回答,而是低头看馒头:“馒头,你听明白了吗?”
    馒头“汪”了一声,走到江临旁边,显然不止听懂了,还挺赞成,愿意跟江临合作。
    薛朗见状,倒也不阻止,而是想了想,道:“山林之中,野兽众多,只有馒头一个,只怕有危险,不如把包子也叫来,两只一起,再让阿临把望远镜也带上,哦,对,还有,伪装也要做一下。”
    “伪装?大哥,如何伪装?”
    江临好奇的问道,公主殿下也疑问的望着薛朗。薛朗从带来的背包里,翻出他的迷彩服——
    薛朗有一身荒漠迷彩服,是以前他冬天干活儿的时候穿的,耐脏耐磨,性价比不错。包里这套是新买的,以前的穿坏了。
    薛朗道:“这套衣服在山林里穿行,即便用望远镜观看,如果不动,基本是看不出来的。”
    公主殿下拿过,一边翻看一边道:“看着这等花俏,却有如此神奇之效果?布料却从未见过,与幼阳来时穿的又不同,染色也奇特。”
    薛朗道:“殿下,这是某种化学制品,里面掺杂了特殊的颜料,以我朝目前的工艺,基本不可能做出来。阿临与我身量相差不大,又有武艺,里面穿上厚实的衣服,外面再穿这身迷彩,效果应该不错。”
    说完,顿了顿,继续翻背包:“这里是放长刀的地方,这里是匕首。水壶有两个,一个是保温的,两天之内都能保证你喝上温热的水;这个水壶里装的是酒,冷了就喝一口暖身。还有,要烧火煮饭的时候,把水壶拿出来,这个可以当一口小锅使!这是绳子……”
    一样样把他的东西教给江临使用,可以说,只要把薛朗的这个背包带上,基本就解决了在野外生存的基本需求。
    江临看得爱不释手,却接的小心翼翼。他之出身本也不算差,当是见过一些世面的,自然知道这些东西的宝贵与难得。
    即便是出身世家门阀的平阳公主,也看的目中异彩连连,拿着野战水壶看了又看,道:“此物制作颇为精妙,如用来野外行军,颇有用处。难怪幼阳能行如此之远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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