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亿?”温云行有些难以置信,“赚快钱和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上,他抢银行了?”
    温逸舟汗了汗,“哪个银行会放二三十亿现金给他抢的?”
    不过他四哥这么难以置信,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安小兔嫁给唐家二爷之前,安家勉强算得上是小康家庭;即使后来知道安小兔的父亲,是豪门安家的大少爷,但安父并没有分安家的财产。
    就算安小兔会给娘家钱,也不可能给二三十亿那么多。
    因此,在昨晚他听到这个数的时候,也震惊了。
    随即温逸舟又给他们解释,“翊笙说有一半钱,是他卖药方给r国医学科学院赚的,至于另外一半,是他以前还在道上混的时候赚的。”
    所以,翊笙养不起他们家小笙的这个顾虑,是根本不存在的。
    温云行,“他!妈r国医学科学院这么大手笔?”
    翊笙的一些医学成就,他是知道的。
    但是,难道正常剧情不应该是翊笙把药方献给国家,然后国家相对应的官方机构顶多奖励他几百万,再上个新闻之类的吗?
    这就好比普通人家有什么古董文物,上交国家,然后奖励个五百块、一千块什么的。
    特么一个药方卖十几亿,简直丧心病狂!
    “那个新型药物是治疗癌症的,r国医学科学院已经投入几十亿资金,研究将近十年了,但还没有研发出来;我卖药方给他们,只礼貌性要十几亿而已。”翊笙语气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温云行听了想打人,神特么礼貌性!真礼貌性的话,不应该只是要几百万而已吗?
    “你刚才说你已经在计划工作的事?”温戚君问。
    “嗯,是。”翊笙肯定地应了声。
    他家安安跟他说,如果真的打算跟一个人结婚,在面对女方家人时,必须展现出诚意,把态度端正了。
    往往女方家人首要看的就是男方的工作,还有存款之类的;要是这两样都没有,女方家人绝对二话不说就劝分。
    钱,他有。
    工作,也可以有的。
    “他昨晚说,计划成立个药物研究实验室,估计是打算干研发新药物,然后把卖药方给国家的勾当。”温逸舟帮忙补充解释。
    身为军人,坚决维护国家形象的温云行立刻怒声批评,“温逸舟,什么叫勾当?你是不是想挨打?你语文老师的棺材板我都压不住了;把好东西卖给国家,造福国民,那叫合作!叫为国贡献!然后适当收取点辛苦费而已。”
    “……我语文老师还活着。”温逸舟缩着脖子小声比比。
    温星逆冷哼一声,并不看好,“新型药物的研发,可能需要十几年,并且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每个新药物的问世,前期需要投入的资金,至少十几亿,多则上百亿。
    “我上一个药方,两年零三个月就破……咳!”翊笙停顿了一下,淡定地说道,“就研发出来了。”
    实际上他卖给r国医学科学院的药方,是破译美国一款治疗肺癌的药物,然后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和优化。
    有些进口药为什么这么贵?就是因为本国医药商研发不出来这种药物,或者本国研发的药物的药效不如进口药,而很多癌症又来势凶猛,只能选择进口药;于是就让外国医药商给垄断了,并且任由外国医药商开高价。
    当然,有进口药,本国也有药物出口到外国。
    还有就是,很多药物成分表上面写的成份,其实是不齐全的,写出来的都是一些比较成见的成份药物;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药物成份是隐藏着没写出来的,以及每种成分的用量比例是多少,这个非常难分解破译出来。
    同理的,还有化妆护肤品,每个品牌的每款护肤品,都有自己的独有秘方,竞争对手根本无法参透。
    破译进口药秘方这种事,是不能让外界知道的,虽说造福国人了,但却断了外国医药是的财路。
    不过翊笙接下来并不打算再破译进口药秘方了,而是计划研究新型药物,倒不是觉得有挑战性,只是觉得新型药物的问世,会比破译进口药秘方更赚钱,那样就能养得起温平笙了。
    “……那是你运气好。”温镜水说道。
    凡事讲究运气,有实力还不够,运气才是成功的buff。
    “我运气一直都很好。”翊笙转头看向温平笙,问,“最近有个形容运气好的网络流行词,叫什么?”
    “欧皇附体?还是锦鲤?”温平笙不太清楚他具体问的是哪个,便两个都说了。
    “嗯,锦鲤。”翊笙点了一下头。
    温家兄弟,“……”这口气太狂妄了!
    但是这个男人的成就摆在那儿了,教人无法置疑。
    紧接着翊笙又说,“明天买个水族箱回来,养几条锦鲤。”停顿一下,他指着客厅比较空旷的地方,问温平笙,“就放那儿,行么?”
    “……”温平笙。
    不是在讨论他工作的事吗?怎么突然就养起锦鲤来了?
    最后。
    本来是想把翊笙当厨子,结果蹭饭不成,就想用工作、存款等条件来刁难翊笙的温家兄弟,无功而返,并且还把卧底的温逸舟给带出来了。
    从温平笙的屋子出来。
    温戚君步伐停顿了一下,淡声评价道,“那个男人,深藏不露。”
    本以为翊笙是一个持才傲物、自视清高的男人;不过接触下来发现,那个男人的言行举止,给人的感觉确实傲气狂妄,但却不会让人反感。
    “太老了。”温星逆说道。
    “就是,那个老男人,比小笙大了十二岁,将来我们小笙不仅要黑发人送白发人,还要孤独十几二十年。”温云行一如既往的毒舌。
    如果翊笙听到这话,肯定要强调一句:是大十一岁零五个月。
    “嗯,确实老了些。”温戚君也认同这一点,并且迅速在心里计划,明天再来找翊笙的茬。
    毕竟年龄差距这个问题,是不容改变的。
    他要看看到时候,那个男人会如何说服他们!
    这样一想,温戚君便有些期待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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