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67.噩梦:哇,好剑啊!
“喂,你们两个是来搞笑的嘛!”马凝有些生气的看着这两个不靠谱的家伙,“要打就快点打,在那里磨磨蹭蹭的干嘛,坐月子呀!”
“喂,她说你在坐月子。”周易推了推哈伊斯的肩膀。
“什么呀,明明是在说你好不好!”哈伊斯白了周易一眼。周易看到哈伊斯冲着自己翻了一个白眼,瞬间气不打一处来了。
“哇,你想打架啊。来啊来啊,你以为我会怕你吗?”周易捋起袖子,似乎想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哈伊斯也不示弱,也撸起了袖子。两个人相视而看,互相瞪着。
“够了!你们有想过我的感受吗?”马凝大怒,整间房子都开始剧烈摇晃了起来。周易挠了挠头,看着马凝,不好意思的干笑着。
“不好意思,我们是忘记你的存在了,因为在我们眼里,你根本就不配让我们放在眼里。”周易拿出那把桃木剑,看着马凝。施葵都任不住要吐槽了:“你这把桃木剑都用了多长时间了,为什么还在用啊。”
周易冷笑,要你管,只要能经得住用的就都是好剑。施葵突然想明白什么的样子,睁大眼睛看着周易,哇,真的好剑啊。周易皱了皱眉头,这话为什么听起来那么别扭啊。不管那么多了,先把眼前这个恶鬼解决掉再说。
一张黄符飞去,马凝随着这张黄符向后退去,马凝的手一动,那张黄符便化作灰烬了。马凝向楼上逃去,哈伊斯和周易也跟在身后,紧追了上去。施葵则是把那三个昏迷的人拖了出去。他们三个在这里面打斗,难免会引起这栋楼的坍塌,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把他们带出去比较好。
“丫头,咱们也进去吧。”容胤在阵里说道。
“我不去那也太危险了吧,万一伤到我,那可怎么办?”
“放心,吾会保护汝的。”
有了容胤的话,施葵只好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刚一走进友谊宾馆,就有一股寒气袭来。施葵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明明是夏天,空气却能下降到十度左右,鬼的力量真是可怕啊。
上了三楼,施葵就看到了正在打斗的三只。
“为什么,为什么不管我做什么事情都会有人来阻止我。当初我遇到他,要和他结婚的时候,我娘就阻止我。现在,我要杀了他,你们竟然还来阻止我。我到底做错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做到一件事情那。”马凝有些失落的说着,周围的温度又下降了不少。施葵在一边看着,哈伊斯和周易的行动稍微有些缓慢,恐怕也是因为温度降低的关系吧。毕竟现在是夏天,突然而来冷风,不管是谁想必也受不了啊。
“喂,你有把握把这只恶鬼收服吗?”周易轻声对哈伊斯说。
哈伊斯迟疑了一会儿,说实在的,他也没什么把握能够收服这只女鬼,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就算不能收服,也一定要硬着头皮上了,不然的话肯定会危及这条街上其他的人。哈伊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黑狗血,用力向马凝泼了过去。马凝缓缓一抬眼,那些黑狗血瞬间变成了冰。血红色的冰停滞在半空中,然后缓缓摔了下去。
“在这里,若是想用黑狗血,恐怕有点难度哟~”马凝说着,自己幽幽笑了起来,“与其这样的为难我,还不如你们趁早逃命去,说不定我不会杀你们。”
“男子汉大丈夫,岂有临阵脱逃之说。不管能不能收服你这个鬼,我都要试一试,我真的对不起自己师父,对不起自己的道门。”哈伊斯拿出自己的桃木剑。这把桃木剑是哈伊斯在龙虎山的时候自己做的,所以威力较周易那把开过光的偏弱一些。
哈伊斯看了看周易,两个人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便直接冲着马凝奔了过去。
在这种环境下,根本就不利于收服马凝。施葵站在楼梯口,她也想过去帮忙,但是就怕过去之后会帮倒忙,所以她只能站在这里,干着急。过了一小会儿,施葵感觉自己绝对不可以这样坐以待毙,一定要想个什么办法,帮助他们才行。容胤飘出来,也冲了过去。
“丫头,去楼下找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吾去帮他们!”
哈伊斯看到容胤,心里有了一丝丝的喜悦,毕竟多了一份力量,他们也可以提高收服马凝的概率。
施葵小心翼翼地跑下楼去,挨个搜了每个房间。如果说要去鬼屋的话,除了桃木剑、黄符、黑狗血之外,还有什么呢?
阳光!阳光也可以。施葵看了看外面的天空,乌云密布,看来阳光的话是不可能了。还有什么那……
施葵抬起头来,看到了贴在床头上的财神,“不是吧,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竟然还有人贴财神。”
一想到财神,施葵的脑子里飘过一个想法。钟馗是能打鬼、驱除邪祟的神,而钟馗的像辟邪除灾,钟馗也被尊称为赐福镇宅圣君。如果可以找到钟馗的像,说不定可以。
施葵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现在都是相信科学的时代了,还去哪里找钟馗大神的像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哈伊斯他们的打斗,整座楼都开始剧烈晃动起来。墙上的挂画也都摔了下来,一个不知名的什么东西从书架上掉了下来,正好砸中施葵的头。施葵捂着头,大喊一声:“谁啊?!”
久久都没有人应声,施葵低下头,看了看地上已经粘上了她的血的玉像。施葵看了看,心里突然有些想哭。也不知道为什么,施葵感觉这个神仙很眼熟。
等等,这不是钟馗大神的像吗。不是吧,这种狗血的事情都能发生吗?
反正她的人生已经是狗血的不能再狗血了,这点事情应该不算什么吧。施葵拿着钟馗像,向楼上跑,但一个重心不稳,直接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施葵的头又不知道撞上了什么。施葵吃力的坐起身子,拿起那个罪魁祸首。
手电筒?还是太阳能的手电筒!
天啊,有这么好的事情吗?算了,还是救人去吧。
“喂,她说你在坐月子。”周易推了推哈伊斯的肩膀。
“什么呀,明明是在说你好不好!”哈伊斯白了周易一眼。周易看到哈伊斯冲着自己翻了一个白眼,瞬间气不打一处来了。
“哇,你想打架啊。来啊来啊,你以为我会怕你吗?”周易捋起袖子,似乎想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哈伊斯也不示弱,也撸起了袖子。两个人相视而看,互相瞪着。
“够了!你们有想过我的感受吗?”马凝大怒,整间房子都开始剧烈摇晃了起来。周易挠了挠头,看着马凝,不好意思的干笑着。
“不好意思,我们是忘记你的存在了,因为在我们眼里,你根本就不配让我们放在眼里。”周易拿出那把桃木剑,看着马凝。施葵都任不住要吐槽了:“你这把桃木剑都用了多长时间了,为什么还在用啊。”
周易冷笑,要你管,只要能经得住用的就都是好剑。施葵突然想明白什么的样子,睁大眼睛看着周易,哇,真的好剑啊。周易皱了皱眉头,这话为什么听起来那么别扭啊。不管那么多了,先把眼前这个恶鬼解决掉再说。
一张黄符飞去,马凝随着这张黄符向后退去,马凝的手一动,那张黄符便化作灰烬了。马凝向楼上逃去,哈伊斯和周易也跟在身后,紧追了上去。施葵则是把那三个昏迷的人拖了出去。他们三个在这里面打斗,难免会引起这栋楼的坍塌,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把他们带出去比较好。
“丫头,咱们也进去吧。”容胤在阵里说道。
“我不去那也太危险了吧,万一伤到我,那可怎么办?”
“放心,吾会保护汝的。”
有了容胤的话,施葵只好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刚一走进友谊宾馆,就有一股寒气袭来。施葵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明明是夏天,空气却能下降到十度左右,鬼的力量真是可怕啊。
上了三楼,施葵就看到了正在打斗的三只。
“为什么,为什么不管我做什么事情都会有人来阻止我。当初我遇到他,要和他结婚的时候,我娘就阻止我。现在,我要杀了他,你们竟然还来阻止我。我到底做错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做到一件事情那。”马凝有些失落的说着,周围的温度又下降了不少。施葵在一边看着,哈伊斯和周易的行动稍微有些缓慢,恐怕也是因为温度降低的关系吧。毕竟现在是夏天,突然而来冷风,不管是谁想必也受不了啊。
“喂,你有把握把这只恶鬼收服吗?”周易轻声对哈伊斯说。
哈伊斯迟疑了一会儿,说实在的,他也没什么把握能够收服这只女鬼,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就算不能收服,也一定要硬着头皮上了,不然的话肯定会危及这条街上其他的人。哈伊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黑狗血,用力向马凝泼了过去。马凝缓缓一抬眼,那些黑狗血瞬间变成了冰。血红色的冰停滞在半空中,然后缓缓摔了下去。
“在这里,若是想用黑狗血,恐怕有点难度哟~”马凝说着,自己幽幽笑了起来,“与其这样的为难我,还不如你们趁早逃命去,说不定我不会杀你们。”
“男子汉大丈夫,岂有临阵脱逃之说。不管能不能收服你这个鬼,我都要试一试,我真的对不起自己师父,对不起自己的道门。”哈伊斯拿出自己的桃木剑。这把桃木剑是哈伊斯在龙虎山的时候自己做的,所以威力较周易那把开过光的偏弱一些。
哈伊斯看了看周易,两个人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便直接冲着马凝奔了过去。
在这种环境下,根本就不利于收服马凝。施葵站在楼梯口,她也想过去帮忙,但是就怕过去之后会帮倒忙,所以她只能站在这里,干着急。过了一小会儿,施葵感觉自己绝对不可以这样坐以待毙,一定要想个什么办法,帮助他们才行。容胤飘出来,也冲了过去。
“丫头,去楼下找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吾去帮他们!”
哈伊斯看到容胤,心里有了一丝丝的喜悦,毕竟多了一份力量,他们也可以提高收服马凝的概率。
施葵小心翼翼地跑下楼去,挨个搜了每个房间。如果说要去鬼屋的话,除了桃木剑、黄符、黑狗血之外,还有什么呢?
阳光!阳光也可以。施葵看了看外面的天空,乌云密布,看来阳光的话是不可能了。还有什么那……
施葵抬起头来,看到了贴在床头上的财神,“不是吧,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竟然还有人贴财神。”
一想到财神,施葵的脑子里飘过一个想法。钟馗是能打鬼、驱除邪祟的神,而钟馗的像辟邪除灾,钟馗也被尊称为赐福镇宅圣君。如果可以找到钟馗的像,说不定可以。
施葵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现在都是相信科学的时代了,还去哪里找钟馗大神的像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哈伊斯他们的打斗,整座楼都开始剧烈晃动起来。墙上的挂画也都摔了下来,一个不知名的什么东西从书架上掉了下来,正好砸中施葵的头。施葵捂着头,大喊一声:“谁啊?!”
久久都没有人应声,施葵低下头,看了看地上已经粘上了她的血的玉像。施葵看了看,心里突然有些想哭。也不知道为什么,施葵感觉这个神仙很眼熟。
等等,这不是钟馗大神的像吗。不是吧,这种狗血的事情都能发生吗?
反正她的人生已经是狗血的不能再狗血了,这点事情应该不算什么吧。施葵拿着钟馗像,向楼上跑,但一个重心不稳,直接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施葵的头又不知道撞上了什么。施葵吃力的坐起身子,拿起那个罪魁祸首。
手电筒?还是太阳能的手电筒!
天啊,有这么好的事情吗?算了,还是救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