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萱在这方面神经大条,就说明不止他, 换做是别人想撩她,肯定也是事倍功半的悲惨结局。
    这样一来,他就不用太担心在自己做准备期间,会有学校里的人捷足先登, 提前拐走林萱了。
    早上的太阳温度刚刚好, 晒在人身上, 把林萱全身的细胞都唤醒了。
    她十指交叉往上抻,左右压了压腰,感觉全身的筋骨也都被活动开来, 整个人好不惬意。
    看着不远处的青山,再想想现在的季节,山里的桑葚、覆盆子和树莓,应该都成熟了。今天早上天气这么晴朗,山里的空气也清新,不如先带上山摘点梅子和桑葚回来,下午的时候可以一边吃一边写作业看书。
    想到这里,她转头,想看看宋庭越手上的事做完没,却见大男孩就站在厨房那里看着她,目光若有所思。
    “你在看什么?要过来一起做运动吗?”
    少女的声音清脆悦耳,似一个个调皮的音符,踩着空气蹦蹦跳跳地钻进宋庭越的耳朵里。
    听得人的心尖都有些发软。
    运……动?
    宋庭越在心里回味了一下这个词。
    他是挺想做运动的,那种恋人爱一起做的运动。
    只可惜现在不行。
    他目光有些遗憾,抬脚向林萱走去。
    林萱没等到他的回答,也不在意,又说道:“山里的梅子和桑葚应该都熟了,我们今天早上去山里摘一些回来,可以洗干净了直接吃,还可以榨成果汁放到冰箱里,放个两三天都不会坏。”
    宋庭越自然不会有异议。
    林萱回到屋子里,去拿了她的小竹篮出来,锁上房门。
    宋庭越主动接过篮子,牵着她的手。两人一起走出林萱家的大院子,拐角的时候,正巧看到同样挎了个篮子要出门的林二表婶。
    林萱顿时眼前一亮。
    想起自己好久没有和林二表婶一起上山了,她高兴地问道:“早呀婶婶!你也要上山吗?”
    林二表婶锁门的动作一僵,鬼使神差的将目光投向林萱身后的宋庭越。
    两人目光在空中相遇,十分诡异的达成的共识。
    至少在林二表婶看来是这样的。
    把锁门的动作十分强硬的转变成开门的动作,林二表婶“嗨”了声,否认道:“哪有的事!?不出门,不出门!”
    林萱疑惑了,目光在林二表婶的脸和她手上的菜篮子之间来回穿梭,十分耿直地问道:“那你怎么提着个篮子?”
    而且,刚才看着明明像是在锁门。
    不过问是这么问,眼睛里也满是疑惑,林萱却完全没有往林二表婶会骗她这方面想。在她看来,这完全没有欺骗的必要,只是普通的出个门而已。
    她觉得林二表婶肯定有自己的考虑,只是疑惑是什么让她临时改变了主意。
    “篮子啊……”林二表婶提着篮子看了看,“刚才是想去菜地里摘点菜的,锁门的时候又突然想到家里的猪还没喂,我得先去后院拔点猪草,喂了猪再出去。”
    林萱“哦”了一声,眼底的疑惑散去了,又带了些遗憾,说道:“我还以为你要上山。现在五月份,山上的树莓和桑葚应该都红了,我打算带阿辞上去摘点回来,本来还以为可以和你一起去呢。”
    “去吧去吧,你们两个小年轻去,我去凑什么热闹?”林二表婶不在意地说道:“早上空气这么好,你们在山上多玩玩,晚点回来也没事,要是中午回来晚了,就来我家吃饭。”
    “不过要记得多摘点梅子回来贿赂我,你婶子我就爱吃山莓,你也知道的。”
    林萱自然没有异议,笑着应诺。
    “那我们先走了呀。”
    林二表婶“哎”了声。
    “你以前一个小女生,经常自己一个人上山,我还真是很不放心。只是你要强,我想陪你去吧,还得找好理由先。现在有阿辞陪着你,我也就放心了。他人高马大的,力气又大,就算来头熊,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她说。
    林萱听着心里暖暖的,笑着应好。
    走在路上,林萱轻声对宋庭越说道:“二婶一家对我都挺好的,你有的时候还是可以多和她说说话聊聊天。当然啦,要是实在不想说话也行,只是表叔可能会比较介意,二婶她好像完全不介意你对她的态度。”
    宋庭越想想也是。
    林二表婶这个神助攻,从他和林萱认识起到现在,确实帮了他良多。
    他给自己安排的这个身份,是可以让自己如愿住进林萱家里没错,但与受限也很多。
    比如说他想赚钱,就必须有一个明路,只有先把钱过了明路,积累一些原始资金,他后期才能利用自己对数据的了解,赚更多的钱,让林萱过上好日子。
    打猎赚钱就是他找的第一条明路,这其中需要林二表婶的帮助。
    他捕获猎物,请求林二表婶帮他卖钱;和他打了猎物自己上街卖,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如果是后者,他首先要学会算账,学会称量定价,学会坐车往返,还要了解他们这边的货币规则,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
    若是他以一个刚接触人类社会的文盲狼孩的身份,独立完成这么多工作,就会给人太过于聪明的感觉。凡事物极必反,太过聪明,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说,林萱可能会因为他对万事都上手得太快,而产生一丝畏惧心理,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有林二表婶这个中介人物在,他只需要打猎收钱,其他的事情由林二表婶帮他完成,她们会比较容易接受。
    就拿昨晚林二表婶和林萱的聊天内容来说,她们都只是认为他确实聪明,而不是觉得他智多近妖,不会觉得他聪明得让人产生惶恐又畏惧的情绪。
    更何况,就他所查到的资料来说,林萱自幼失怙,如果没有林二表婶一家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他们对她近乎亲生的宠爱,他的萱萱也不会长成现在这样活泼开朗的样子。
    哪怕她内心其实还是有些忧郁的,但是至少她懂得感恩,对未来的生活有向往,喜欢追逐阳光盛放,而不是一个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默默枯萎。
    这些都是林二表婶一家的功劳。
    他下定决心,以后要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态度,若是直接把林二表婶当成林萱的母亲——
    这个想法方一生成,“岳母”这个词突然像一座大山一样,朝他压过来。
    让他下意识地收紧了手。
    旁边的林萱感受到了他手上突然加大的力度,转头问道:“怎么了?”
    宋庭越回过神来,揉了揉她的小手,低头看她。
    “我抓疼你了?”
    “没有。”林萱摇头说。
    他只是轻轻的紧了紧她的手,宋庭越没有解释,林萱也就没有多问。
    这个小插曲就这样过了。
    后来,林二表婶又在林萱耳边唠叨过,说他们家这个有进步。
    什么进步?
    以前只会“嗯”,“行,”“好”的他,现在把字扩成两个了,变成了“可以”,“没问题”,“听你的”……
    当然,这都是后话。
    林萱先带着宋庭越在山上随意摘了一些四处可见的山莓和覆盆子,之后又带他翻过山峰,去另一座山头找那棵从小就被她标记了的桑树。
    桑树长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周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灌木丛,只有一条小道通往那。本来是没有路通往那里的,还是走的人多了,才踩出来的一条路。
    半路上还有一个很陡的坡,不是很好走。
    林萱走上这条路时还有些提心吊胆,因为这条路从她初中起就成了她的童年阴影。
    “从这条路过去,再走个几分钟,就能看到桑树了。这棵桑树很大,都好几年了,结的桑葚又大又甜,特别好吃。只是这条路太难走了,我不敢自己一个人过来,所以有一两年没吃过桑葚了。”
    “走这条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我在这里摔过三次跤,这可是血的教训。”
    她一边跟身后的宋庭越交代着,一边回忆起之前三次摔跤的经历。
    第一次摔跤,是林杨文带她第一次走这条路的时候。
    听哥哥说山的另外一头有一棵桑树,树上结满了桑葚,一颗颗的红得发黑,吃起来也特别甜,林萱就央求哥哥带她去,说她想体会自己摘桑葚自己吃的感觉。
    林杨文是个宠妹狂魔,见妹妹用那么可爱的表情看着自己,心软得一塌糊涂,一时间就飘了。不顾家长的耳提面命,偷偷的带着林萱就上了山。
    走这条小道的时候,林萱走在前面,林杨文扶着她的小手臂走在后面。
    哥哥让她注意脚下,林萱确实也很注意了,却还是不小心脚滑了一下,被林杨文及时抱住,才没有摔倒。
    这一次摔,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摔。
    第二次是林杨文上高中后。
    林杨文上高中后,林萱听了林杨文的交代,不敢自己翻山,每次到了这个季节,想吃桑葚了,她也都是在家乖乖地等着林杨文周末放假回来,兄妹俩再一起去。
    可是那次情况不太一样。
    林杨文跟家里申请他想早恋,被林二表叔拿着擀面杖揍了一顿。
    林二表叔一般不打孩子,但是一揍起来,那也是真的狠,林杨文在床上躺了几天,还请了假。
    父母不近人情,棒打鸳鸯,林杨文敢怨不敢言。再加上身上受了伤,不太方便动弹,林杨文躺在床上,两眼无神的看着床顶,悲伤怀秋了好久。
    林萱为了让林杨文高兴,偷偷上了山,想去摘点桑葚回来讨哥哥欢心。
    上坡的时候她非常小心,有惊无险地上去了,只是下坡的时候脚下踩着的一块小石头突然滑动,她整个人直接摔了下去。
    好在那次摔得不重,只是手上和膝盖上磨破了皮而已。
    林杨文吃着妹妹捧来的洗好了的桑葚,一边说心里暖暖的,有妹妹真好;一边责备她,让她以后不准自己再一个人去。
    吃完桑葚后,他再也没有提过早恋的事,只让林萱以后千万不要学他,说什么高中谈恋爱不好,让她在大学之前都以读书为主。
    第三次,是林杨文上大学后。
    以前天天陪着她的哥哥,从上高中后每周回来两天,到上大学后寒暑假才回来,林萱慢慢习惯了自己一个人。
    那个时候她也上初中了。
    怀念自己和哥哥一起上山下河的日子,她忍不住又去了趟。
    那一次她运气很不好,爬山的时候就狠狠地摔了一跤,膝盖重重地磕在地上的一块石头上的时候,她甚至在担心自己会不会骨裂,好在挣扎着爬起来后,她试着走了两步,发现自己好像还能走,就灰溜溜地提着篮子回了家。
    不敢让林二表婶他们知道自己摔跤了,她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用红花油揉膝盖,在炎热的夏天里,以“不想被晒黑”的理由,穿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长裤。
    直到膝盖上的淤青全部都散去了,才敢换回短裤。
    至今回想起来,那种像骨头裂了一样的刺痛感都还历历在目,这是她为数不多的童年阴影。
    如果这次不是因为有宋庭越在,她是不会再往这边来了的。
    桑葚再怎么好吃,还是比不过身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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