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郑集英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说吃酱油会留疤,于是一连几周,餐桌上都是清清白白的,连红烧肉都变成了“白”烧肉。程夕看着那白瘆瘆的一盘,食欲顿时失去了大半。
    然而伤口还是留疤了,细细白白的一道,趴在左边的眉头处,弯弯扭扭像她刚学会写字时的笔迹。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最后决定去剪个刘海儿挡住。
    程夕之前没留过刘海儿,郑集英总说,露出额头显得精神,她原本还不信,待她剪完刘海儿再一照镜子,自己也有些后悔了。
    程朝看了欲言又止:“这样看不到你的眼睛了。”
    项磊见了也摇摇头:“还是冉冉的齐刘海比较好看。”
    倒是奚冉,眼前一亮:“好看好看,多显脸小。”
    程夕各剜了程朝和项磊一眼,心想还是奚冉有眼光。
    因为受伤的事,他们四个人反倒熟悉起来。程夕这才大概知道了奚冉和项磊的情况。
    项磊家只有他和爷爷,原本是要继续读书的,不料爷爷突然生病,只能休学在家一边照顾他一边打点零工。而奚冉父母常年在船上,闲暇时的心思全都在想怎么再生个男孩。
    奚冉吐槽道:“生吧生吧,毕竟有条船要继承呢,何况都已经打掉过几个了,再不生年纪大了更生不出来。”
    程夕听着有些心惊,不是父母所期待的孩子就不能来到这个世界上吗?她偷偷问程朝:“爸爸和妈妈一定很喜欢我们对不对?所以才生下了我们。”
    程朝愣了一下,点点头:“谁会不喜欢你呢?”
    总之,大家都是千疮百孔的家庭。相比起来,她和程朝要幸运得多。胡向云和程万里虽然不常在家,但至少还是爱他们兄妹的。
    不过除此之外,程夕还有一个更大的发现——奚冉和项磊在谈恋爱!
    这个女人,前段时间还说喜欢程朝,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
    程夕找到个机会问她:“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哥啊?”
    奚冉掰着指头开始数:“学习好,长得帅,老师也喜欢他……”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李蔚然?”
    李蔚然是校长的儿子,别的孩子周末还在田间疯跑的时候,他已经每周进城学钢琴了。他也学习好、长得帅,比起程朝,老师们更喜欢他。
    “李蔚然才几岁?他跟你不是同学吗?留给你好了。”
    “我才不要。”程夕忙不迭摇头。
    “夕夕,”奚冉的语气忽然认真起来,她的眼神落在江面上,眼底的情绪随着江水起伏,“你是不是从小就很招人喜欢?可是有些人不是,有些人要很努力才能换得别人的一点点喜欢。”
    所以既然大家都喜欢程朝,那会不会也爱屋及乌地喜欢她呢?
    程夕听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知道如何回应奚冉,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可不管是谁早恋,老师都不会喜欢的,发现了还会被叫家长。”
    “对哦!”奚冉猛地一拍手,好像刚想到这一点似的,“还是你聪明!”
    可要是因为这样被叫家长,好像也不错,毕竟她很久很久没见到自己的家长了。
    程夕见她情绪低落下去,索性另起了一个话题:“不过你怎么这么快就喜欢别人了,你……你真花心。”
    奚冉莫名其妙:“你哥又不喜欢我,我吊死在这棵树上吗?”
    她勾住程夕的脖子,凑到她耳边:“要不你去跟程朝说说,他最听你的了,就说我愿意吃他这棵回头草。”
    “不行!”程夕毫不犹豫,一口回绝。
    不是奚冉不行,是谁都不行。
    “小气鬼,”奚冉吐槽她,“你就黏着他吧,等他上高中、读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看你怎么办。”
    程夕还没有认真想过以后的事,从出生到现在,她和程朝就没分开过。但奚冉的话提醒了她,总归是要有分开的一天。
    人生的程式设定大抵如此,求学、工作、恋爱、结婚、生子,无非是在这几种状态里面进行选择或者放弃,但无论如何,一条路走到尽头就是分叉口,程朝走过的,她也会经历一遍。
    他们可以遥遥相望,但不可能永远并肩同行。
    不管是叁十岁还是四十岁,他们今后都会各自拥有更加亲密的家人,然后呢?然后她对程朝的爱和程朝对她的爱就这么被超越、甚至是被取代了吗?
    回家的路上,程朝注意到了程夕的闷闷不乐,问她怎么了。
    “哥哥,你明年就要读高中了。”
    他点头,猜到她在担心什么。
    “那我怎么办?我不能天天见到你了。”
    永安镇没有高中,无论程朝考进哪所学校,都意味着他们要短暂地分开。程朝也为这件事担心,但他更担心的是,郑集英越发年迈,程夕身边还是该有个大人照顾。
    他摸摸程夕的头顶:“别担心,会有办法的。”
    *
    这一年春节,胡向云和程万里早早就回来了。
    程万里这几年已经开始在工程队上承包一些小工程,胡向云也辞了纺织厂的工作,和他一起,帮忙打打杂做做饭。一年下来,收入倒是比之前涨了不少。
    程万里吸取多年前的教训,这次不敢妄进,本本分分地守着些小工程,倒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正月初一,大家相约到郑集英那里过年。
    郑集英有叁个孩子,胡向云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姐姐胡向月,下面还有一个弟弟胡向武,大家都早早就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春节凑到一起,竟也是乌泱泱一屋子人,格外热闹。
    也许是因为过节开心,中午吃饭时,程万里喝醉了。他本身酒量就一般,又经不住劝,还总逞能一口闷,不出意外醉倒在酒桌上,整张脸红得快烧起来。
    大家劝他先去休息一会儿醒醒酒,他站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竟不是往前走,而是往后退。程夕看着担心,赶紧过去扶着他进了房间。
    程朝从厨房端了菜过来,一眨眼的功夫,程夕和程万里就不见了。
    胡向武抬起下巴,指指房间的方向:“夕夕扶你爸进去休息了,他今天可是喝了不少。”
    醉汉不知轻重,程朝担心程夕搬不动,正要进去看看。手还未摸到门把,门就猛然从里面打开了,程夕急匆匆的脚步在看到程朝后停了下来。
    “怎么了夕夕?”
    客厅里的众人听到动静,也都安静下来,把目光投向这里。
    “……爸爸要吐,臭死了!”
    程夕在众人的哄堂大笑中跑出去。
    但程朝却笑不出来。
    刚刚程夕被他挡着,别人没看见,但是他却清楚地看到她的眼周和鼻头泛起一片一片的红。
    ——那是她哭过之后才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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