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生和张飚吓坏了,这人是什么人,怎么跟鬼魅一般?这抬手就杀人,还没看见他手里有什么刀之类的玩意,可是旺财就死了,这是活生生的事实。
张飚冲着阿舒一抱拳:“老大,误会,绝对是误会…”
这个世界没有误会,这也只不过他发现自己这边不是对手,想要脱身而已,阿舒岂能让他跑了,他知道警察就要来了,那就来一个一勺烩!他看一眼手持枪的俊哥,俊哥的手抖了一下,阿舒动了,身体往旁侧,避开枪口,手上的甘冥古刃一甩,只见一道绿芒过去,俊哥就感觉大臂处传来剧痛,低头一看,手臂和手枪掉落在了地上,鲜血狂喷,俊哥惨叫一声栽倒在地。
包边看罢,都傻了!那个飚哥夺路而逃,阿舒捡起地上一把短刀,对着飚哥就甩过去,噗!那把短刀直没入柄,飚哥身体往前抢了两步,然后整个人栽倒在地。
到了这个局面,如果再抵抗,那就是不识时务了,剩下的人把手里的砍刀、棒子扔到了地上,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再也提不起一丝的抵抗。
邻居一家可都隔着大墙偷偷看着,我的妈!湘云竟然这么厉害,幸亏自己平时跟她没什么来往,更没有欺负这个外乡女人,不然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有这个林朝阳也太霸气了,把两个带头大哥给干翻在地,想想这,他们两口子的心情很复杂:难道这个林朝阳是武林高手?那他到这山村里来干什么?
阿舒踹翻了几个挡路的混混,然后检查地上几个人,湘云的触手太狠了,死了三个,阿舒弄死一个,就是那个旺财,看来一会经常来了,真不好办,他找了根废铁丝,把胡俊生的断臂给缠上,不然,血流干了人也废了,四个被割喉的,死了一个,剩下的,阿舒给止血,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罪不至死。
警察终于来了,带队的是派出所常所长,他看见这状况,也吓了一跳,满地死尸、满地鲜血,还有半死不活的,他叫警察现场拍照,然后指挥救人,胡俊生的断臂必须马上处理,不然可能活不成,常所长亲自带人把胡俊生、张飚还有三个脖子重伤垂死的人送去医院,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了秦副所长,其实这是违背办案常规的,送人去医院完全可以由副所长去,而他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是必须坚守案发现场的。
案件升级,秦副所长没有处理权,他马上给县公安局打电话,叫刑侦支队过来处理。接下来,就是询问案情,秦副所长叫两个警察在外边守着,他到了里屋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案件发生的过程非常清楚:那就是卖店老板发现有大批人来,怀疑是偷袭林朝阳,就打电话给林朝阳的隔壁,隔壁示警之前,湘云起夜,遇到了这伙人,就打了起来,然后就是混战,混战中,林朝阳和湘云为了保护孩子,保护自己和歹徒拼死搏斗,伤了歹徒,死了四个人,就是这么简单。
一小时后,县局过来特警二十来人,他们很快就控制了现场,把邻居的房子也征用,做了审讯室,把所有人审问一边,说的大同小异,阿舒和湘云也都没什么出入,但是有一点让刑警感到疑惑:一个是乡村弱不禁风、咳咳嗽嗽的家庭妇女,一个是看起来很一般的青年,他们怎么就把二十多人的黑社会跟全干趴下,而且那边还有枪!对了,枪呢?枪被常所长拿走了。
审讯完毕,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派小队长去县医院调查取证,结果,让他大为恼火,那个持枪犯罪嫌疑人胡俊生逃了!这他妈都邪门到家,他手臂断了,失血过多,竟然逃走,而且还是在医院病床上,人事不省的时候逃走的,而且还是在外边有警察看护的情况下逃走的,这是事实,就没影了。
那个黑老大张飚没有逃,他肩胛骨被阿舒的飞刀刺穿,现在发着高烧,问话也不理不睬,装着昏迷,小队长也没办法,他吩咐刑警24小时监视。
阿舒和湘云也被带到了县刑警大队,接受审讯,案件怎么定性?按理说,就应该是正当防卫,二十几个打两个,还是夜入民宅,可是事情复杂了,警察根本就没有放阿舒的意思,而且还给他戴上了手铐,理由很简单:阿舒和湘云杀人了,要接收受调查,听警察的意思,很可能要给定罪:过失杀人罪!
那个罪名不是刑警队长给下的,而是县局公安局长!
公安局长大早晨就来到县局,他已经听说了山区两个村民,把二十多个混混打得哭爹叫妈,还弄死了四个,说实话给他吓一大跳,这是哪个大爷这么厉害啊,一次杀这么多人,他匆匆忙忙就到了县局,听取了大队长的报告。
听完报告,公安局长手托下巴在那里沉思,刑警队长也不敢打扰,足足十分钟,局长说话了:“这二人不能放,暂时以过失伤人罪看押起来。”
大队长迟疑着问道:“局长,这不妥吧?他们是正当防卫…”
公安局长眉毛倒竖:“我当然知道!但是那四个死者的家属来公安局请愿,我们怎么交代?我们是给他们赔钱还是赔命?先把他们押起来再说!”
所以阿舒就被铐起来了,他虽然失忆了,但是他懂法律,这么拷着自己是完全不合法的,所以阿舒问看守:“请问,你为什么要把我铐起来,我作为公民,已经协助你们做了案件调查,我是正当防卫,你们没权利扣押我,更没有权利给我戴手铐!”
负责审讯警察的警察翻翻白眼:“你杀人了,现在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阿舒怒道:“我是杀人了,但是那人要割喉,我是救人,我问你,大街上有人用刀劫持人质,你管不管?”
警察答道:“当然管,保护人民亲中利益不受侵犯,是我们警察的责任。”
阿舒又问:“如果有人拿刀要捅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你跟他拼命不?”
警察闭口不言,讲道理,他讲不过阿舒的,但是放人,他也没有这个权利,还有一点,警察对于阿舒这样的杀人犯是不敢得罪的,毕竟是正方防卫,往最坏了说是防卫过当,给这样的人逼急了,对他实在是没有好处,警察留下一句话:“你跟我说没用,我只是听领导命令,你等着,我去给你问问。”
说是给问问,这个警察出去以后就回家了,值完夜班,又困又累,警察也是人。
阿舒在预审科就这么呆着,没人管,他急眼了,使劲砸大铁门,咣咣咣咣,整个楼的人都能听见,公安局长在办公室闹心呢,听见声音,他给刑警队打电话:“谁在干什么?吵得脑袋疼!”
张飚冲着阿舒一抱拳:“老大,误会,绝对是误会…”
这个世界没有误会,这也只不过他发现自己这边不是对手,想要脱身而已,阿舒岂能让他跑了,他知道警察就要来了,那就来一个一勺烩!他看一眼手持枪的俊哥,俊哥的手抖了一下,阿舒动了,身体往旁侧,避开枪口,手上的甘冥古刃一甩,只见一道绿芒过去,俊哥就感觉大臂处传来剧痛,低头一看,手臂和手枪掉落在了地上,鲜血狂喷,俊哥惨叫一声栽倒在地。
包边看罢,都傻了!那个飚哥夺路而逃,阿舒捡起地上一把短刀,对着飚哥就甩过去,噗!那把短刀直没入柄,飚哥身体往前抢了两步,然后整个人栽倒在地。
到了这个局面,如果再抵抗,那就是不识时务了,剩下的人把手里的砍刀、棒子扔到了地上,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再也提不起一丝的抵抗。
邻居一家可都隔着大墙偷偷看着,我的妈!湘云竟然这么厉害,幸亏自己平时跟她没什么来往,更没有欺负这个外乡女人,不然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有这个林朝阳也太霸气了,把两个带头大哥给干翻在地,想想这,他们两口子的心情很复杂:难道这个林朝阳是武林高手?那他到这山村里来干什么?
阿舒踹翻了几个挡路的混混,然后检查地上几个人,湘云的触手太狠了,死了三个,阿舒弄死一个,就是那个旺财,看来一会经常来了,真不好办,他找了根废铁丝,把胡俊生的断臂给缠上,不然,血流干了人也废了,四个被割喉的,死了一个,剩下的,阿舒给止血,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罪不至死。
警察终于来了,带队的是派出所常所长,他看见这状况,也吓了一跳,满地死尸、满地鲜血,还有半死不活的,他叫警察现场拍照,然后指挥救人,胡俊生的断臂必须马上处理,不然可能活不成,常所长亲自带人把胡俊生、张飚还有三个脖子重伤垂死的人送去医院,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了秦副所长,其实这是违背办案常规的,送人去医院完全可以由副所长去,而他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是必须坚守案发现场的。
案件升级,秦副所长没有处理权,他马上给县公安局打电话,叫刑侦支队过来处理。接下来,就是询问案情,秦副所长叫两个警察在外边守着,他到了里屋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案件发生的过程非常清楚:那就是卖店老板发现有大批人来,怀疑是偷袭林朝阳,就打电话给林朝阳的隔壁,隔壁示警之前,湘云起夜,遇到了这伙人,就打了起来,然后就是混战,混战中,林朝阳和湘云为了保护孩子,保护自己和歹徒拼死搏斗,伤了歹徒,死了四个人,就是这么简单。
一小时后,县局过来特警二十来人,他们很快就控制了现场,把邻居的房子也征用,做了审讯室,把所有人审问一边,说的大同小异,阿舒和湘云也都没什么出入,但是有一点让刑警感到疑惑:一个是乡村弱不禁风、咳咳嗽嗽的家庭妇女,一个是看起来很一般的青年,他们怎么就把二十多人的黑社会跟全干趴下,而且那边还有枪!对了,枪呢?枪被常所长拿走了。
审讯完毕,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派小队长去县医院调查取证,结果,让他大为恼火,那个持枪犯罪嫌疑人胡俊生逃了!这他妈都邪门到家,他手臂断了,失血过多,竟然逃走,而且还是在医院病床上,人事不省的时候逃走的,而且还是在外边有警察看护的情况下逃走的,这是事实,就没影了。
那个黑老大张飚没有逃,他肩胛骨被阿舒的飞刀刺穿,现在发着高烧,问话也不理不睬,装着昏迷,小队长也没办法,他吩咐刑警24小时监视。
阿舒和湘云也被带到了县刑警大队,接受审讯,案件怎么定性?按理说,就应该是正当防卫,二十几个打两个,还是夜入民宅,可是事情复杂了,警察根本就没有放阿舒的意思,而且还给他戴上了手铐,理由很简单:阿舒和湘云杀人了,要接收受调查,听警察的意思,很可能要给定罪:过失杀人罪!
那个罪名不是刑警队长给下的,而是县局公安局长!
公安局长大早晨就来到县局,他已经听说了山区两个村民,把二十多个混混打得哭爹叫妈,还弄死了四个,说实话给他吓一大跳,这是哪个大爷这么厉害啊,一次杀这么多人,他匆匆忙忙就到了县局,听取了大队长的报告。
听完报告,公安局长手托下巴在那里沉思,刑警队长也不敢打扰,足足十分钟,局长说话了:“这二人不能放,暂时以过失伤人罪看押起来。”
大队长迟疑着问道:“局长,这不妥吧?他们是正当防卫…”
公安局长眉毛倒竖:“我当然知道!但是那四个死者的家属来公安局请愿,我们怎么交代?我们是给他们赔钱还是赔命?先把他们押起来再说!”
所以阿舒就被铐起来了,他虽然失忆了,但是他懂法律,这么拷着自己是完全不合法的,所以阿舒问看守:“请问,你为什么要把我铐起来,我作为公民,已经协助你们做了案件调查,我是正当防卫,你们没权利扣押我,更没有权利给我戴手铐!”
负责审讯警察的警察翻翻白眼:“你杀人了,现在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阿舒怒道:“我是杀人了,但是那人要割喉,我是救人,我问你,大街上有人用刀劫持人质,你管不管?”
警察答道:“当然管,保护人民亲中利益不受侵犯,是我们警察的责任。”
阿舒又问:“如果有人拿刀要捅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你跟他拼命不?”
警察闭口不言,讲道理,他讲不过阿舒的,但是放人,他也没有这个权利,还有一点,警察对于阿舒这样的杀人犯是不敢得罪的,毕竟是正方防卫,往最坏了说是防卫过当,给这样的人逼急了,对他实在是没有好处,警察留下一句话:“你跟我说没用,我只是听领导命令,你等着,我去给你问问。”
说是给问问,这个警察出去以后就回家了,值完夜班,又困又累,警察也是人。
阿舒在预审科就这么呆着,没人管,他急眼了,使劲砸大铁门,咣咣咣咣,整个楼的人都能听见,公安局长在办公室闹心呢,听见声音,他给刑警队打电话:“谁在干什么?吵得脑袋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