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
容氏再次开口:“敬谢先人护佑,敬谢鬼神护佑,敬谢亲朋好友邻里看顾,小女免于水火,免于疾病,康健长成……”多谢祖宗保佑,多谢老天保佑,多谢在场亲朋好友乡亲父老帮忙看顾,我家姑娘没有因为水火和疾病夭折,而是长成如今现在健康的样子,还希望接下去大家继续帮忙。
在场宾客齐声回答:“不负所托。”
“梳发,加礼。”
还是一样的流程,但是这次谢夫人和童绾给沈清鸾披上的礼服是厚重的,更为正式的正红色成人礼服,快速地整理好之后,沈清鸾再次跪下。
杨嫂再次上前拆发髻,童绾一边帮着拆,一边将谢诗托盘里的梳子递给杨嫂,还不忘把拆下来的小发钗收好放回托盘里。
杨嫂不愧是曾经专门受过训练的,繁复的宫廷发誓都能信手捏来,更别说一个成人礼发髻了。
一般成人礼上为了不耽误时间,也为了能突显及笄时的那根专门准备的发簪,通常盘的发髻都比较简单大方,杨嫂手里的这个发髻也同样如此。
十指交叉几乎舞出残影,手腕几个拧折,杨嫂只用了两个小夹子就梳了一个带着三条长辫子的发髻。
环绕在头发边上的发辫将沈清鸾的碎发尽可能的收拢了进去,露出饱满的额头,莹白的耳垂和修长的脖颈,发髻固定在头顶,圆润没有棱角倾斜,虽然没有什么花里胡哨,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之下,梳出这样一个毫无槽点的发髻,可见杨嫂这手上的功夫多么厉害。
一众宾客,特别是女眷们都被这一手惊艳到了,心里更是羡慕。
每天晚上被撸着头发梳上十几遍的沈清鸾:我说什么了吗?
衣服换好,发髻梳好,谢夫人从谢诗捧着的托盘上,拿起那个众人早就瞩目异常的精致雕花木盒。
木盒有巴掌那么宽,两只手这么长,谢夫人请身边的童绾托着盒底,然后缓缓打开,青金色的丝绒垫子上躺着一支簪体为赤金,簪头由红宝和珍珠组成的发簪。
发簪的造型没有什么特别,甚至称得上单调,就是十颗珍珠组成的花瓣和红宝石镶嵌的花心,除此之外连片叶子都没有。
但在场的所有人还是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珍珠和红宝石非常大,而且红宝石剔透晶莹也就算了,这种极品红宝石一个大世家能拿出来并不稀奇,稀罕的是围着红宝石的那十颗珍珠。
如今这个时代想要找大小差不多的珍珠是非常困难的,更别说每一颗都有拇指大小了,但这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这十颗珍珠都是粉中带着细金流光的。
“这是我谢氏主母传承的十株红宝赤金发簪。”谢夫人看到所有人都瞪大眼,很满意的拿起发簪,小心翼翼地将发簪插上沈清鸾的发髻。
“敢问夫人,可是传说中前朝武帝聘谢皇后时的那支发簪?”问话的人是沈风曾经的同窗名唤骆行舟,如今又和沈华同窗,这回是要一起去再考秀才,本来今日过来是打算问问这哥俩啥时候出发,到时候大家好结伴通行,结果正好遇到这样的大喜事,那当然是留下来凑个热闹了。
骆行舟读书一般般,但是对于野史传说游记之类的格外钟爱,再加上家中颇有资产,经常请人帮着收集各种有意思的书籍记录,涉猎之广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
他当初和沈风一起读书的时候交情倒是很一般,但是后来沈华升班和他一起后,那简直是相见恨晚。
在书院里沈华和他算是关系最好的一个。
这不,由于他知道的多,别人都还没有意识到什么,他就立刻联想到了,还很勇的直接问了。
这发簪要不是那一根这样问简直是得罪人,但架不住它就是呀,所以谢夫人很高兴有人识货,毕竟她也不能亲自跟人吹嘘谢家曾经的辉煌,显得轻浮。
“正是那一支。”谢夫人笑容更加矜持了,在场的人抽冷气的声音却更大了。
前朝皇后的聘礼?
现在插在了沈家曾经的傻姑娘头上?
大部分宾客和外头看热闹的人:乡下人没见过世面,但都知道光是这件事情就足够他们吹嘘一辈子了。
他们现在也是见过世面的了!
前朝皇后娘娘的聘礼!
天爷!
沈华:这波又被谢家装到了,以后一定……算了,实惠是自家的,让他们装!可劲儿的装!
不同于弟弟妥协于实惠,沈风此刻脑中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妹夫不做人,这个发簪拿出来让他给他家绾绾准备什么才好?
沈天赐和容氏没有别的想法就是高兴,随着容氏最后的训诫词说完,镇长夫人一声礼成,夫妻俩不约而同的变得更加热情招呼谢家几口人。
不管怎么说,谢沈两家联姻,沈家都是高攀,虽都说抬头嫁女,但这差距太大了,沈清鸾嫁进谢家他们夫妻俩难免有些担忧,不单单是谢家人的态度,还有往后女儿交际做事时别人的态度想法。
哪怕知道女儿不在乎,最差也能用武力碾压,但儿行千里母忧心。
如今谢家把这样的宝贝都拿出来了,足以证明谢家人对于这桩婚事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同样的这也是给其他人看的,证明谢家十分看重这位媳妇儿,但凡以后遇到,言行举止就要注意,好好想一想要不要因为一些不必要的理由,得罪这位新媳妇,同时恶了谢家。
一上午就解决了下聘和及笄的全部流程,沈家就招呼帮忙的乡亲们把借来的桌子都支起来,里里外外包括后院在内,足足摆了五十五桌,山下大部分常来往的村民都带着礼物过来凑热闹了。
为了不让人觉得在后院吃饭对着牲畜棚子恶心,沈家用竹竿打了桩子,将后院那一块空地和后面的牲畜棚子隔开,再加上本来中间还种着一排树用来遮挡,中间距离也够,对于习惯乡下环境的乡亲们来说,沈家的后院比自家日常吃饭的环境还更讲究一些。
除了主要的客人留在堂屋之外,女人小孩和上了年纪的都尽量安排在屋内的桌子,至于那些身强体壮的汉子,热菜吃着,酒喝着,西北风里都能吃他半个时辰,更别说前院有棚子后院有帘子了。
在外头吃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大家都坐在一起,很是方便男人们侃大山喝酒敬酒。
沈家今日里里外外那叫一个热闹。
谢诗和谢语作为谢家嫡女,往日也不是没有参加过宴会,但哪里见过下乡这么热闹朴实的宴席。
她们这一桌都是年轻小姑娘小媳妇还好说,大家脸都比较嫩,吃饭吃菜还是比较矜持的,特别同桌有这么几个明显贵人家的小姐在,连平日里在街上可以和泼辣老婆子对骂的彪悍姑娘说话都不由放轻了音量。
但是隔壁桌就不同了,好多大婶大妈都在外头做帮工,坐在桌上的大多数都是活了大半辈子上了年纪的婆婆带着一群孙子孙女。
这些婆婆们大部分掌控者家里的实际资金,不说各个精打细算,但都是那种喜欢想尽办法往自己家扒拉东西的人,这就造成了吃饭跟打仗一样,有时候夹到了同一块肉还要眼神厮杀力量比拼,最后一分为二一人一半还都觉得自己亏大了。
也亏得沈家在这边名望比较大,大家都知道今日是沈家的大喜日子,桌上的肉菜也是足够多,所以尽管吃饭凶得很,但没有人真的闹起来。
不然换一户人家,一桌一两盆肉菜,怕是要吃的直接打起来,并且此后好多年面对面遇到都要阴阳怪气跳脚叫骂一通才罢休。
谢语小嘴微张,谢诗稍微好一些,但也看得目不转睛。
“普通百姓生活贫苦,饭桌上荤腥比较少,所以格外珍惜,都希望自己或者自己家的孩子们多吃一点。”沈清鸾不怎么开口,童绾就自然而然帮着招呼谢家姐妹,“都是一片怜爱之心,家里长辈总是希望自家的孩子能够得吃得好一些穿得好一些。”
明明在那些贵族富人眼中称得上粗俗不堪的场面,在童绾口中说出来却是满满的人间真情,特别是年纪还小又比较感性的女孩子,更是能感同身受,想到若是自己也是普通农户家的姑娘,自家的长辈怕也是会这样不顾体面帮着自己争抢,就为了让自己能多吃一口肉。
最起码谢家姐妹是挺为这【舔犊之情】感动的。
沈清鸾看了童绾一眼,默默在桌子下给未来大嫂比了个大拇指。
“确实,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谢诗感触更多一些,“若是我太元百姓皆能吃饱穿暖,必然都会知礼节知荣辱。”
现在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想要百姓都能吃饱穿暖,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沈清鸾想到自家大哥和二哥,还有雪松……谢砚,说不定在座的人有生之年还真的能见到也说不定。
“这个愿望总会实现的,你看我们太元比起前朝可已经好太多了。”因为太元旧朝开国皇帝从海外带了好几种高产的作物,又改进了不少的农具,所以现在只要有块田,基本不存在饿肚子的可能,区别就是吃得好点差点,能不能沾点荤腥。
家家有存粮是夸张,但在太元因为天灾人祸绝收而饿死的情况是很少的。
所以说太*祖萧仪当真是功德无量。
“确实,多亏了萧氏太*祖。”很显然历史方面谢诗也是有所了解的,这就要归功于谢家传承的数不清的经典书籍了。
午饭吃过之后,大部分人都走了,就连借的桌子碗筷也收拾收拾都给带走了,不用沈家再跑一趟送还。
跟着谢家一起过来一大堆人吃完午饭也先回了落霞城,谢家主夫妇带着两个依依不舍的女儿和玩疯了已经睡过去的小儿子也离开了,至于儿子,当然是留下了,正好村子里不讲究这些,儿子留下来和岳家多相亲相亲才是正理。
普通人家定了亲,要是住的近,男方三五不时跑到女方家里帮着干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还是谢夫人吃饭的时候听隔壁座两个大娘说八卦说起的。
她一想,虽然他们世家没有这个说法,但是既然儿子要娶村里的姑娘,那么自然是要入乡随俗的,而且他们和沈家离得远,一年也不知道能来几趟,必然不能让自家未来媳妇被村子里的邻里说他们谢家不重视,对未来亲家不上心。
村民:今日都长了见识了,还真不会有人说了。
正好她还听说仪式上的赞者是沈家大儿子的未婚妻,人家会留在沈家住上几日,那她儿子身份差不多,自然也该留下来住几天,顺带跟未来媳妇多培养培养感情。
自己婚后生活很舒心的谢夫人太知道夫妻感情好不好,对于一段婚姻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了,自己这方面没有遇到什么阻碍,自然也希望自己儿子能顺顺利利。
比起谢夫人的开明,沈天赐更加放纵,他百分百信赖自家三个孩子不会乱来,所以免得有长辈在孩子们不好说话,吃饭也不香,干脆让杨嫂跟刘嫂在西房南屋摆上炕桌矮几,让五个孩子自个儿在那里吃晚饭。
杨嫂他们还留在厨房里吃,至于他则陪着他家容容在自己房里吃,今天一天可把他家容容累坏了,孩子们自己的未婚夫未婚妻就让他们自己去操心,免得自家容容还要挺着大肚子招呼。
这样随意丝毫不规矩的未来公婆是童绾没有想到的,但却是在谢砚意料之中的,沈阔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难免想起妹妹长容有些失落。
晚上的菜色比起中午来说简略了不少,但也足够丰富,只不过一门心思干饭的大概只有沈清鸾和沈华两个。
“这一趟路上可是出了什么事情?”一直找不到机会问,这会儿沈风终于住到机会低声询问童绾了。
沈风一边问一边挽起袖子,给童绾剥了一只虾。
大概是童绾越城那边口味比较轻,沈家的饭菜则口味重一些,所以童绾对胃口的菜并不多,这道清蒸大虾是她夹的比较多的,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离桌路过的时候看的很清楚,晚上特意让杨嫂多蒸了一些。
“嗯。”童绾不好意思的瞄了一眼其他三人,见大家都没有注意才红着脸夹起了沈风剥好放到她碗里的虾仁,然后低声回答道,“半路上遇到一位夫家姓程的夫人突然生产,偏偏马车坏了,我就用马车先把那位夫人送到了城里,也不能就丢下那位夫人和她身边的小丫头就走,只能我自己陪着,让人去通知她家里人,因为是往回送的,就这样耽搁了一日路程,我不是故意这么匆忙的。”
童绾觉得自己还是自以为是了,应该在时间上再多宽限两天了。
“没事,救人是大功德,就算真的赶不及也无妨。”沈风笑着安慰,“更别说你最后还赶上了,还做的很好。”
“……嗯。”童绾被夸的满脸通红,有些害羞但更多的是被认可肯定的兴奋,嘴里吃着沈风给她剥的虾仁,一双眼睛明亮有神,精神气十足,一看就是一个元气满满不惧挫折的姑娘。
相比沈风和童绾,沈清鸾和谢砚的互动就少的可怜,别说谢砚吃饭的时候不习惯说话,就是沈清鸾在干饭的时候也是不搭理人的,于是两人最多的交流就是沈清鸾咬了一口什么,然后一边嚼一边就把眼神落到了谢砚脸上,嚼完低头再来一口,然后继续看过去,周而复始。
谢砚:这怕不是拿他下饭吧!
默默计算着未婚妻吃下去的饭菜,最后谢砚得出结论:他还似乎挺下饭的。
第五十六章
天气刚刚开始回暖, 晚上家里依然烧着暖炕,厚厚的褥子垫在下面,再一人放下一个厚厚的垫子, 手里端着热茶或者甜甜的果酒, 面前放着松软的点心,酸甜的干果和各种炒制的干果瓜子。
吃完晚饭后五个二十岁以下的少男少女坐在炕上,吃着零嘴点着油灯, 说话的说话, 看书的看书,发呆的发呆。
沈风这个通常意义上兄妹之中的主导者,这会儿不再关注弟弟妹妹, 只管低声和自家未婚妻说悄悄话, 沈清鸾只管啃自己的点心, 谢砚从沈清鸾手边一大叠话本里拿了一本慢慢翻着,只剩下沈华看看左边看看右边突然发现好像兄妹仨就他还是孤家寡人。
这……什么时候事情就突然变成这样的?
沈华后知后觉,一脸震惊的反思:他怎么就突然就这样被剩下了?这不对呀!
“妹夫啊……你看你认识什么厉害的姑娘吗?”沈华的目光一一看过去,最后选择了应该世面见得最多的那个。
“……”谢砚捏着书页的手指微微一顿,等身边的沈清鸾抬眼看过来的时候,心中一凛,面上没有变化,心里却开始审视这个常常被双胞胎哥哥衬成隐形人的沈华, 抿了抿嘴角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很抱歉, 我对于女眷并不熟悉。”
“这样啊。”沈华闻言没有如谢砚心中预想的那样再追问什么,而是非常干脆的结束了话题, 叹了口气转头看了一眼已经停下谈话的自家大哥和大嫂, 双眼一亮, “大嫂,有认识的厉害的姑娘吗?你看你们成双成对的,只剩下我一个,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童绾:为什么会和良心扯上关系……
谢砚:原来没有试探的意思……
“不会。”沈风一点犹豫都没有。
“没有。”沈清鸾更加干脆利落。
“你们!”沈华捂着胸口,颤抖的手指指着淡定的大哥和面无表情的妹妹,五官都皱在了一起,转头就趴在墙上嘤嘤嘤,“你们无情,你们无耻,你们无理取闹,说好的一生一世血脉相连的好哥哥好妹妹呢?”
“……”沈风嘴角抖了抖,他还是小看他家弟弟了,不知道他除了写话本居然还会唱戏。
容氏再次开口:“敬谢先人护佑,敬谢鬼神护佑,敬谢亲朋好友邻里看顾,小女免于水火,免于疾病,康健长成……”多谢祖宗保佑,多谢老天保佑,多谢在场亲朋好友乡亲父老帮忙看顾,我家姑娘没有因为水火和疾病夭折,而是长成如今现在健康的样子,还希望接下去大家继续帮忙。
在场宾客齐声回答:“不负所托。”
“梳发,加礼。”
还是一样的流程,但是这次谢夫人和童绾给沈清鸾披上的礼服是厚重的,更为正式的正红色成人礼服,快速地整理好之后,沈清鸾再次跪下。
杨嫂再次上前拆发髻,童绾一边帮着拆,一边将谢诗托盘里的梳子递给杨嫂,还不忘把拆下来的小发钗收好放回托盘里。
杨嫂不愧是曾经专门受过训练的,繁复的宫廷发誓都能信手捏来,更别说一个成人礼发髻了。
一般成人礼上为了不耽误时间,也为了能突显及笄时的那根专门准备的发簪,通常盘的发髻都比较简单大方,杨嫂手里的这个发髻也同样如此。
十指交叉几乎舞出残影,手腕几个拧折,杨嫂只用了两个小夹子就梳了一个带着三条长辫子的发髻。
环绕在头发边上的发辫将沈清鸾的碎发尽可能的收拢了进去,露出饱满的额头,莹白的耳垂和修长的脖颈,发髻固定在头顶,圆润没有棱角倾斜,虽然没有什么花里胡哨,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之下,梳出这样一个毫无槽点的发髻,可见杨嫂这手上的功夫多么厉害。
一众宾客,特别是女眷们都被这一手惊艳到了,心里更是羡慕。
每天晚上被撸着头发梳上十几遍的沈清鸾:我说什么了吗?
衣服换好,发髻梳好,谢夫人从谢诗捧着的托盘上,拿起那个众人早就瞩目异常的精致雕花木盒。
木盒有巴掌那么宽,两只手这么长,谢夫人请身边的童绾托着盒底,然后缓缓打开,青金色的丝绒垫子上躺着一支簪体为赤金,簪头由红宝和珍珠组成的发簪。
发簪的造型没有什么特别,甚至称得上单调,就是十颗珍珠组成的花瓣和红宝石镶嵌的花心,除此之外连片叶子都没有。
但在场的所有人还是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珍珠和红宝石非常大,而且红宝石剔透晶莹也就算了,这种极品红宝石一个大世家能拿出来并不稀奇,稀罕的是围着红宝石的那十颗珍珠。
如今这个时代想要找大小差不多的珍珠是非常困难的,更别说每一颗都有拇指大小了,但这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这十颗珍珠都是粉中带着细金流光的。
“这是我谢氏主母传承的十株红宝赤金发簪。”谢夫人看到所有人都瞪大眼,很满意的拿起发簪,小心翼翼地将发簪插上沈清鸾的发髻。
“敢问夫人,可是传说中前朝武帝聘谢皇后时的那支发簪?”问话的人是沈风曾经的同窗名唤骆行舟,如今又和沈华同窗,这回是要一起去再考秀才,本来今日过来是打算问问这哥俩啥时候出发,到时候大家好结伴通行,结果正好遇到这样的大喜事,那当然是留下来凑个热闹了。
骆行舟读书一般般,但是对于野史传说游记之类的格外钟爱,再加上家中颇有资产,经常请人帮着收集各种有意思的书籍记录,涉猎之广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
他当初和沈风一起读书的时候交情倒是很一般,但是后来沈华升班和他一起后,那简直是相见恨晚。
在书院里沈华和他算是关系最好的一个。
这不,由于他知道的多,别人都还没有意识到什么,他就立刻联想到了,还很勇的直接问了。
这发簪要不是那一根这样问简直是得罪人,但架不住它就是呀,所以谢夫人很高兴有人识货,毕竟她也不能亲自跟人吹嘘谢家曾经的辉煌,显得轻浮。
“正是那一支。”谢夫人笑容更加矜持了,在场的人抽冷气的声音却更大了。
前朝皇后的聘礼?
现在插在了沈家曾经的傻姑娘头上?
大部分宾客和外头看热闹的人:乡下人没见过世面,但都知道光是这件事情就足够他们吹嘘一辈子了。
他们现在也是见过世面的了!
前朝皇后娘娘的聘礼!
天爷!
沈华:这波又被谢家装到了,以后一定……算了,实惠是自家的,让他们装!可劲儿的装!
不同于弟弟妥协于实惠,沈风此刻脑中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妹夫不做人,这个发簪拿出来让他给他家绾绾准备什么才好?
沈天赐和容氏没有别的想法就是高兴,随着容氏最后的训诫词说完,镇长夫人一声礼成,夫妻俩不约而同的变得更加热情招呼谢家几口人。
不管怎么说,谢沈两家联姻,沈家都是高攀,虽都说抬头嫁女,但这差距太大了,沈清鸾嫁进谢家他们夫妻俩难免有些担忧,不单单是谢家人的态度,还有往后女儿交际做事时别人的态度想法。
哪怕知道女儿不在乎,最差也能用武力碾压,但儿行千里母忧心。
如今谢家把这样的宝贝都拿出来了,足以证明谢家人对于这桩婚事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同样的这也是给其他人看的,证明谢家十分看重这位媳妇儿,但凡以后遇到,言行举止就要注意,好好想一想要不要因为一些不必要的理由,得罪这位新媳妇,同时恶了谢家。
一上午就解决了下聘和及笄的全部流程,沈家就招呼帮忙的乡亲们把借来的桌子都支起来,里里外外包括后院在内,足足摆了五十五桌,山下大部分常来往的村民都带着礼物过来凑热闹了。
为了不让人觉得在后院吃饭对着牲畜棚子恶心,沈家用竹竿打了桩子,将后院那一块空地和后面的牲畜棚子隔开,再加上本来中间还种着一排树用来遮挡,中间距离也够,对于习惯乡下环境的乡亲们来说,沈家的后院比自家日常吃饭的环境还更讲究一些。
除了主要的客人留在堂屋之外,女人小孩和上了年纪的都尽量安排在屋内的桌子,至于那些身强体壮的汉子,热菜吃着,酒喝着,西北风里都能吃他半个时辰,更别说前院有棚子后院有帘子了。
在外头吃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大家都坐在一起,很是方便男人们侃大山喝酒敬酒。
沈家今日里里外外那叫一个热闹。
谢诗和谢语作为谢家嫡女,往日也不是没有参加过宴会,但哪里见过下乡这么热闹朴实的宴席。
她们这一桌都是年轻小姑娘小媳妇还好说,大家脸都比较嫩,吃饭吃菜还是比较矜持的,特别同桌有这么几个明显贵人家的小姐在,连平日里在街上可以和泼辣老婆子对骂的彪悍姑娘说话都不由放轻了音量。
但是隔壁桌就不同了,好多大婶大妈都在外头做帮工,坐在桌上的大多数都是活了大半辈子上了年纪的婆婆带着一群孙子孙女。
这些婆婆们大部分掌控者家里的实际资金,不说各个精打细算,但都是那种喜欢想尽办法往自己家扒拉东西的人,这就造成了吃饭跟打仗一样,有时候夹到了同一块肉还要眼神厮杀力量比拼,最后一分为二一人一半还都觉得自己亏大了。
也亏得沈家在这边名望比较大,大家都知道今日是沈家的大喜日子,桌上的肉菜也是足够多,所以尽管吃饭凶得很,但没有人真的闹起来。
不然换一户人家,一桌一两盆肉菜,怕是要吃的直接打起来,并且此后好多年面对面遇到都要阴阳怪气跳脚叫骂一通才罢休。
谢语小嘴微张,谢诗稍微好一些,但也看得目不转睛。
“普通百姓生活贫苦,饭桌上荤腥比较少,所以格外珍惜,都希望自己或者自己家的孩子们多吃一点。”沈清鸾不怎么开口,童绾就自然而然帮着招呼谢家姐妹,“都是一片怜爱之心,家里长辈总是希望自家的孩子能够得吃得好一些穿得好一些。”
明明在那些贵族富人眼中称得上粗俗不堪的场面,在童绾口中说出来却是满满的人间真情,特别是年纪还小又比较感性的女孩子,更是能感同身受,想到若是自己也是普通农户家的姑娘,自家的长辈怕也是会这样不顾体面帮着自己争抢,就为了让自己能多吃一口肉。
最起码谢家姐妹是挺为这【舔犊之情】感动的。
沈清鸾看了童绾一眼,默默在桌子下给未来大嫂比了个大拇指。
“确实,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谢诗感触更多一些,“若是我太元百姓皆能吃饱穿暖,必然都会知礼节知荣辱。”
现在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想要百姓都能吃饱穿暖,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沈清鸾想到自家大哥和二哥,还有雪松……谢砚,说不定在座的人有生之年还真的能见到也说不定。
“这个愿望总会实现的,你看我们太元比起前朝可已经好太多了。”因为太元旧朝开国皇帝从海外带了好几种高产的作物,又改进了不少的农具,所以现在只要有块田,基本不存在饿肚子的可能,区别就是吃得好点差点,能不能沾点荤腥。
家家有存粮是夸张,但在太元因为天灾人祸绝收而饿死的情况是很少的。
所以说太*祖萧仪当真是功德无量。
“确实,多亏了萧氏太*祖。”很显然历史方面谢诗也是有所了解的,这就要归功于谢家传承的数不清的经典书籍了。
午饭吃过之后,大部分人都走了,就连借的桌子碗筷也收拾收拾都给带走了,不用沈家再跑一趟送还。
跟着谢家一起过来一大堆人吃完午饭也先回了落霞城,谢家主夫妇带着两个依依不舍的女儿和玩疯了已经睡过去的小儿子也离开了,至于儿子,当然是留下了,正好村子里不讲究这些,儿子留下来和岳家多相亲相亲才是正理。
普通人家定了亲,要是住的近,男方三五不时跑到女方家里帮着干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还是谢夫人吃饭的时候听隔壁座两个大娘说八卦说起的。
她一想,虽然他们世家没有这个说法,但是既然儿子要娶村里的姑娘,那么自然是要入乡随俗的,而且他们和沈家离得远,一年也不知道能来几趟,必然不能让自家未来媳妇被村子里的邻里说他们谢家不重视,对未来亲家不上心。
村民:今日都长了见识了,还真不会有人说了。
正好她还听说仪式上的赞者是沈家大儿子的未婚妻,人家会留在沈家住上几日,那她儿子身份差不多,自然也该留下来住几天,顺带跟未来媳妇多培养培养感情。
自己婚后生活很舒心的谢夫人太知道夫妻感情好不好,对于一段婚姻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了,自己这方面没有遇到什么阻碍,自然也希望自己儿子能顺顺利利。
比起谢夫人的开明,沈天赐更加放纵,他百分百信赖自家三个孩子不会乱来,所以免得有长辈在孩子们不好说话,吃饭也不香,干脆让杨嫂跟刘嫂在西房南屋摆上炕桌矮几,让五个孩子自个儿在那里吃晚饭。
杨嫂他们还留在厨房里吃,至于他则陪着他家容容在自己房里吃,今天一天可把他家容容累坏了,孩子们自己的未婚夫未婚妻就让他们自己去操心,免得自家容容还要挺着大肚子招呼。
这样随意丝毫不规矩的未来公婆是童绾没有想到的,但却是在谢砚意料之中的,沈阔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难免想起妹妹长容有些失落。
晚上的菜色比起中午来说简略了不少,但也足够丰富,只不过一门心思干饭的大概只有沈清鸾和沈华两个。
“这一趟路上可是出了什么事情?”一直找不到机会问,这会儿沈风终于住到机会低声询问童绾了。
沈风一边问一边挽起袖子,给童绾剥了一只虾。
大概是童绾越城那边口味比较轻,沈家的饭菜则口味重一些,所以童绾对胃口的菜并不多,这道清蒸大虾是她夹的比较多的,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离桌路过的时候看的很清楚,晚上特意让杨嫂多蒸了一些。
“嗯。”童绾不好意思的瞄了一眼其他三人,见大家都没有注意才红着脸夹起了沈风剥好放到她碗里的虾仁,然后低声回答道,“半路上遇到一位夫家姓程的夫人突然生产,偏偏马车坏了,我就用马车先把那位夫人送到了城里,也不能就丢下那位夫人和她身边的小丫头就走,只能我自己陪着,让人去通知她家里人,因为是往回送的,就这样耽搁了一日路程,我不是故意这么匆忙的。”
童绾觉得自己还是自以为是了,应该在时间上再多宽限两天了。
“没事,救人是大功德,就算真的赶不及也无妨。”沈风笑着安慰,“更别说你最后还赶上了,还做的很好。”
“……嗯。”童绾被夸的满脸通红,有些害羞但更多的是被认可肯定的兴奋,嘴里吃着沈风给她剥的虾仁,一双眼睛明亮有神,精神气十足,一看就是一个元气满满不惧挫折的姑娘。
相比沈风和童绾,沈清鸾和谢砚的互动就少的可怜,别说谢砚吃饭的时候不习惯说话,就是沈清鸾在干饭的时候也是不搭理人的,于是两人最多的交流就是沈清鸾咬了一口什么,然后一边嚼一边就把眼神落到了谢砚脸上,嚼完低头再来一口,然后继续看过去,周而复始。
谢砚:这怕不是拿他下饭吧!
默默计算着未婚妻吃下去的饭菜,最后谢砚得出结论:他还似乎挺下饭的。
第五十六章
天气刚刚开始回暖, 晚上家里依然烧着暖炕,厚厚的褥子垫在下面,再一人放下一个厚厚的垫子, 手里端着热茶或者甜甜的果酒, 面前放着松软的点心,酸甜的干果和各种炒制的干果瓜子。
吃完晚饭后五个二十岁以下的少男少女坐在炕上,吃着零嘴点着油灯, 说话的说话, 看书的看书,发呆的发呆。
沈风这个通常意义上兄妹之中的主导者,这会儿不再关注弟弟妹妹, 只管低声和自家未婚妻说悄悄话, 沈清鸾只管啃自己的点心, 谢砚从沈清鸾手边一大叠话本里拿了一本慢慢翻着,只剩下沈华看看左边看看右边突然发现好像兄妹仨就他还是孤家寡人。
这……什么时候事情就突然变成这样的?
沈华后知后觉,一脸震惊的反思:他怎么就突然就这样被剩下了?这不对呀!
“妹夫啊……你看你认识什么厉害的姑娘吗?”沈华的目光一一看过去,最后选择了应该世面见得最多的那个。
“……”谢砚捏着书页的手指微微一顿,等身边的沈清鸾抬眼看过来的时候,心中一凛,面上没有变化,心里却开始审视这个常常被双胞胎哥哥衬成隐形人的沈华, 抿了抿嘴角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很抱歉, 我对于女眷并不熟悉。”
“这样啊。”沈华闻言没有如谢砚心中预想的那样再追问什么,而是非常干脆的结束了话题, 叹了口气转头看了一眼已经停下谈话的自家大哥和大嫂, 双眼一亮, “大嫂,有认识的厉害的姑娘吗?你看你们成双成对的,只剩下我一个,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童绾:为什么会和良心扯上关系……
谢砚:原来没有试探的意思……
“不会。”沈风一点犹豫都没有。
“没有。”沈清鸾更加干脆利落。
“你们!”沈华捂着胸口,颤抖的手指指着淡定的大哥和面无表情的妹妹,五官都皱在了一起,转头就趴在墙上嘤嘤嘤,“你们无情,你们无耻,你们无理取闹,说好的一生一世血脉相连的好哥哥好妹妹呢?”
“……”沈风嘴角抖了抖,他还是小看他家弟弟了,不知道他除了写话本居然还会唱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