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修进入宴会之时,蒙迪特家也不冷清。
除了下人们的忙碌外,在一间房内,正在进行激烈的讨论。
雪蜜被魔法固定着趴在了床上,露出了自己雪白屁股上那显眼的奴隶刻印。
“你是精灵,怎么能允许奴隶这样的存在呢?你应该帮助我,放了我,让我得到自由。”
她努力为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
好不容易,那个可恶的男人离开了,而阿姆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反正不在家,这宅邸也没有侍卫。
只要自己能跑出宅邸,再换一下装,那即便是莉维亚,也找不到自己了。
等自己再跑到平民区,那就更是天高任鸟飞了,这是从马修那学到的,还挺适合的。
在平民区,以自己偷藏起来的钱,足以让自己一两个月不需要担心饿肚子,这段时间里,就能找到机会出城,那就再没有什么能够束缚自己的了。
可惜的是,计划才开始,就被这个可恶的女精灵抓住了。
因为当初,介绍芙兰雅时,雪蜜被关了起来,所以她不知道芙兰雅的真实身份。
“为什么精灵不能允许奴隶的存在呢?”芙兰雅研究着奴隶刻印,好奇的反驳:“我们又不是古代精灵,性格上可没有这么倨傲自私,反正人类也不敢将精灵作为奴隶,奴隶不过是人类和兽人而已,我们虽然不喜欢,但也不会过度厌恶,更何况,你是他的私有财产,如果我放了你,那不就是把他的钱丢了?到时候,他可要来找我要钱的,我可没钱。”
她如今已经彻底陷入钱眼里了,短时间内无法挣脱出来,即便知道,也没有太在意。
眼见劝说第一次失败,雪蜜自然不会放弃:“你不是讨厌他吗?反正他也不敢拿你怎么样,不如你放了我,你想想看,到时候,他那种有气没地发的样子,肯定会让你很爽的,你既然讨厌他,那他向你要钱,你也可以不给啊。”
芙兰雅在那画着稀有图案的雪白的浑圆上摸了一把,狡黠的笑道:“可是,那样,不就有违我精灵的传统了吗?我们虽然不喜欢奴隶买卖,可是也不喜欢随意插手别种族的生活呢,更何况,你还是兽人,你不知道吗?兽人在两千年前,曾经是我们精灵的死敌呢,让我帮助你?我怎么对得起精灵的先祖呢?”
雪蜜顿时气结:“你怎么在这种时候,又这么有精灵道德了?那都是两千年前的事情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过是个在家中等待父母带着食物回来,照顾饿着肚子的弟弟妹妹的可怜女孩,不幸被那个可恶的人类闯入家中,将我掳走,变作了奴隶,这么多年了,都不知道弟弟妹妹们现在怎么样了?”
她说着眼泪就下来了,声音哽咽,让人心疼。
芙兰雅毫不在意,反而故意说道:“我怎么听说,你是自己跑出来,想要见识人类世界的?然后被奴隶主抓住,是马修救了你,只不过他顺便将你变作奴隶,否则,以你的容貌,作为奴隶,早就被抓走了,现在说不定过得比这还不如呢。”
被拆穿谎话的雪蜜,立刻停止了哭泣,气急败坏道:“那混蛋在瞎说,我说的才是真实的,他在欺骗你。”
芙兰雅笑道:“果然,你真不像个狐人族,太笨了,难怪这么容易被奴隶主抓到。”
雪蜜不服气:“谁说的,我是我们部落最聪明的人,有本事,你找几个狐人族来和我比较啊。”
芙兰雅没上她的蠢当:“我没钱买狐人族的奴隶,现在只能靠着给他干活从他那赚钱,所以,你就认命吧。”
雪蜜十分不甘心:“你就这么轻易的认输了吗?眼睁睁的看着我被他折磨死吗?你知道那混蛋的体力是怪物吗?可以运动一整晚都不睡觉。”
芙兰雅微微有些脸红,虽然对男女之事也懂得不少,毕竟很多书里都多多少少有写的,在从耶格达城到迪亚罗城的一路上,那些商人,甚至是佣兵,也有不甘寂寞的人,有时到达小镇后,也会去娼馆解决一下。
但自己实际却没有任何经验。
也不可能去实验。
“你不用费口舌了。”她强行让自己镇定道:“你的那点蠢笨的伎俩,我是不会上当的,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愚蠢吗?就算再看他不满,我也自有办法向他讨回,但既然我收了钱,就一定会把这奴隶刻印魔法修复的。”
实际上,她这段时间,也不是白费的。
奴隶刻印的魔法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以这刻印,连接神明规则的魔力。
奴隶刻印与其说是魔法,不如说是借助魔力,让奴隶和其主人,通过公平与契约之神卡修姆,进行见证,让奴隶无法反抗主人。
付出的贡品越多,公平与契约之神给予的见证就越强,奴隶也就越不容易反抗。
实际上,马修现在有三个奴隶。
祖鲁已经解除了奴隶契约。
除了雪蜜外,西米和莉米同样是奴隶。
只不过,那两个女孩,十分老实,甚至甘心待在府邸里,从心底,对将她们从奴隶商人手中解救出来的马修感到感谢。
马修甚至都想要为她们两人都解除奴隶刻印的。
反倒是雪蜜,如果她能老实一段时间,马修也不是不可能放过她。
他实际上对强迫,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不过自小就向往有个狐人族奴隶,所以,对雪蜜的兴趣很大。
但这些年里,这种迫切已经淡了不少,强迫让他感觉落了下乘,想要以自己的口才,说服女人臣服,才有成就感。
即便是要买奴隶,也更喜欢老实听话的奴隶,就算有个性,也最少要聪明。
像雪蜜这种几乎永远都学不会听话的笨奴隶,他已经有些心累了。
“那个家伙也是真蠢。”
芙兰雅笑道:“他之所以没有解除你的奴隶刻印,再重新刻印,应该是在你身上花了不少的代价吧,想来刻印你时,花费的贡品价值肯定不低,不然早就解决了,用不着修改,也用不着强留着你,像你这样的兽人虽然不多,但花点钱,那些奴隶商人应该还是能给他找到的,但是你除了比别的狐人族好看一点,一点用都没有,还只会逃跑,还得费心看着你,你的这些衣服,你每天吃的东西,在这座城里,可是需要不少钱的呢。”
她在可怜那些钱,如果那些钱能给自己,自己不知道能多舒服呢。
前几天,她有去佣兵公会看过,佣兵公会的确谁都能加入,特别是对于精灵,审查更轻松。
只不过,当看到佣兵的任务上那些佣金后,她瞬间就打消了做佣兵赚钱的念头。
享受到了在竞技场一天就能赚到几个金币的快感,再让她去辛苦十天半个月都赚不到三枚金币的过程,她有些受不了了。
她是来历练的,不是来磨练的。
而且这种辛苦,一点意义都没有。
她已经是魔导师了,可用不着修炼魔法,这个城里的魔导师,绝对都没有几人能比自己更懂魔法。
“如果你真的聪明的话,要么就安心做奴隶,要么,就试图讨好他人,让他给你解除奴隶刻印,你给他做情妇或侍妾,会更自由一点。”芙兰雅提醒她:“如果你再逃跑,逃跑失败,他很可能会对你失去耐心的,听说,你曾经和他一起去过北部,参与过伊卡斯帝国北部的战争,那么你应该知道他曾经有个恶魔的名号,是怎么来的吧?你觉得,如果他对你失去了耐心,是会把你放了呢?还是会......”
雪蜜顿时打了个寒颤,虽然她确实神经粗壮,但当初在塔罗帝国,也亲眼见识过马修独自一人,屠戮千人以上的塔罗军的,那场面,如同地狱深渊中的恶魔在屠戮人类一样残酷血腥。
她突然警觉起来:“你会这么好心?”
虽然这个精灵看起来的确和别的精灵不太一样,但之前,这个精灵还提到过两千年前,兽人与人类、精灵的那场大战,也说明了精灵与兽人的仇恨。
以精灵的长寿,这种仇恨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消磨的。
她不相信这个精灵会这么好心的劝说自己。
芙兰雅没好气的在她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那半个浑圆上的奴隶刻印中,立刻出现了一个红红的手掌印:“不相信就算了,反正你被他杀死,也不关我的事,你不过是他的奴隶罢了。”
雪蜜顾不得屁股上的痛楚,在怀疑的同时,也终于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是选择逃跑,还是选择留下来了。
这是个很艰难的问题,逃跑,虽然几率很低,但自由更大,而留下来,即便安全了,可是也失去了自由,哪怕成为了侍妾情妇,没有了奴隶刻印的限制,能得到的自由也极为有限,毕竟男人不太可能允许自己的女人不着家的全世界乱跑,安全都无法保证,也不能保证女人不会给自己戴上绿帽子。
作为狐人族女孩,作为雪蜜,她是崇尚自由的,所以才会独自离开部落,想尽办法,来到人类的世界,虽然半途就被人给搅乱了计划,可是心中从来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
比起生命的安全,其实更在意自由,毕竟有了自由,就可以拥有更多灿烂的美妙生活。
只是,如果逃跑的希望实在渺小,那还不如选择留下,这样将来还有更多的机会呢。
虽然这个宅邸中,没有任何的侍卫,但不管是阿姆还是莉维亚,要逃出她们的掌控,实在是太难了,现在又加了一个芙兰雅。
至于佩妮,则对她来说,很轻松就能骗过。
对于连自己都能骗过的佩妮,雪蜜将她无视。
“我已经弄清楚了。”
芙兰雅这时说道:“这个所谓的奴隶刻印,是由公平与契约之神修改的,那也就只能让神来再次修改回去了,那也就只有在这基础上,再次送上贡品,请求公平与契约之神修正回去就行了。”
当然,能不能成功,她也不知道,这毕竟是神的领域,而她不过是个魔导师而已,也许在这世上很多人眼中,魔导师已经是世界的顶级力量了,可是与神之间,仍然有非常广阔的差距,很多知识,可不是看书就能完全领会的,这也是她要出来游历的一个原因。
献上贡品,并不是关键,神明还真不需要那点贡品。
这不过是神明设置的规则而已,就像是钥匙一样。
严格来说,是献上贡品这一步,让人能够与公平与契约之神有短暂的联系,只不过一般时候,神明是不会有任何响应的,只是按照已有的规则给予与贡品价值相当的反应而已。
但雪蜜身上的刻印不同。
公平与契约之神能够主动秀给她身上的刻印,说明祂对马修,有着与别人不一样的看法,这是很稀奇的事。
也是因为如此,芙兰雅认为马修的身上,有着非同寻常的秘密,只不过马修一直掩藏得很好。
不过借此机会,她觉得,自己说不定能挖掘出马修的一些秘密。
而作为被牺牲者,雪蜜不过是个兽人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一样,精灵与兽人之间,可是有着不小的仇恨的。
也许兽人因为寿命短暂,又经常发生内战,所以当年的事情,早已忘得差不多了。
但寿命悠长的精灵们,却没有这么容易忘记仇恨。
对很多精灵而言,不过是两三代人的时光。
甚至,精灵女皇还参与过那场大战的。
虽然只有一百多岁的芙兰雅,对那场旷世大战也没有什么实感,却能够感受到精灵对兽人,对那场战争的铭记之深。
许多刚出来历练的精灵,在初见到在人类世界中的自由兽人或兽人奴隶时,都多多少少会露出无法掩藏的仇恨情绪,因此引来麻烦,甚至导致自己身死。
只有经历了很多的精灵,才能明白短命种族与他们之间的寿命差别,导致的看法不同。
而且,经历了很多杀戮后,对兽人的仇恨,也就不再那么深了。
倒不是不再记恨,而是理解了那场战争中,各方的不得已。
当站在战场上时,不论种族,不论国家,作为战士,只有杀敌这个目的。
那是真正的,最简单的,你死我活。
而且,说实在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芙兰雅很难将雪蜜当做一个正常的兽人来看待。
她劝说雪蜜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帮助她,而是为了给自己留下一个工具,否则,对那个狡猾的男人而言,自己就算再聪明,也总会被他牵着鼻子走的,没有个趁手的工具,还真不方便。
正好,这个脑袋简单的兽人女孩,用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除了下人们的忙碌外,在一间房内,正在进行激烈的讨论。
雪蜜被魔法固定着趴在了床上,露出了自己雪白屁股上那显眼的奴隶刻印。
“你是精灵,怎么能允许奴隶这样的存在呢?你应该帮助我,放了我,让我得到自由。”
她努力为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
好不容易,那个可恶的男人离开了,而阿姆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反正不在家,这宅邸也没有侍卫。
只要自己能跑出宅邸,再换一下装,那即便是莉维亚,也找不到自己了。
等自己再跑到平民区,那就更是天高任鸟飞了,这是从马修那学到的,还挺适合的。
在平民区,以自己偷藏起来的钱,足以让自己一两个月不需要担心饿肚子,这段时间里,就能找到机会出城,那就再没有什么能够束缚自己的了。
可惜的是,计划才开始,就被这个可恶的女精灵抓住了。
因为当初,介绍芙兰雅时,雪蜜被关了起来,所以她不知道芙兰雅的真实身份。
“为什么精灵不能允许奴隶的存在呢?”芙兰雅研究着奴隶刻印,好奇的反驳:“我们又不是古代精灵,性格上可没有这么倨傲自私,反正人类也不敢将精灵作为奴隶,奴隶不过是人类和兽人而已,我们虽然不喜欢,但也不会过度厌恶,更何况,你是他的私有财产,如果我放了你,那不就是把他的钱丢了?到时候,他可要来找我要钱的,我可没钱。”
她如今已经彻底陷入钱眼里了,短时间内无法挣脱出来,即便知道,也没有太在意。
眼见劝说第一次失败,雪蜜自然不会放弃:“你不是讨厌他吗?反正他也不敢拿你怎么样,不如你放了我,你想想看,到时候,他那种有气没地发的样子,肯定会让你很爽的,你既然讨厌他,那他向你要钱,你也可以不给啊。”
芙兰雅在那画着稀有图案的雪白的浑圆上摸了一把,狡黠的笑道:“可是,那样,不就有违我精灵的传统了吗?我们虽然不喜欢奴隶买卖,可是也不喜欢随意插手别种族的生活呢,更何况,你还是兽人,你不知道吗?兽人在两千年前,曾经是我们精灵的死敌呢,让我帮助你?我怎么对得起精灵的先祖呢?”
雪蜜顿时气结:“你怎么在这种时候,又这么有精灵道德了?那都是两千年前的事情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过是个在家中等待父母带着食物回来,照顾饿着肚子的弟弟妹妹的可怜女孩,不幸被那个可恶的人类闯入家中,将我掳走,变作了奴隶,这么多年了,都不知道弟弟妹妹们现在怎么样了?”
她说着眼泪就下来了,声音哽咽,让人心疼。
芙兰雅毫不在意,反而故意说道:“我怎么听说,你是自己跑出来,想要见识人类世界的?然后被奴隶主抓住,是马修救了你,只不过他顺便将你变作奴隶,否则,以你的容貌,作为奴隶,早就被抓走了,现在说不定过得比这还不如呢。”
被拆穿谎话的雪蜜,立刻停止了哭泣,气急败坏道:“那混蛋在瞎说,我说的才是真实的,他在欺骗你。”
芙兰雅笑道:“果然,你真不像个狐人族,太笨了,难怪这么容易被奴隶主抓到。”
雪蜜不服气:“谁说的,我是我们部落最聪明的人,有本事,你找几个狐人族来和我比较啊。”
芙兰雅没上她的蠢当:“我没钱买狐人族的奴隶,现在只能靠着给他干活从他那赚钱,所以,你就认命吧。”
雪蜜十分不甘心:“你就这么轻易的认输了吗?眼睁睁的看着我被他折磨死吗?你知道那混蛋的体力是怪物吗?可以运动一整晚都不睡觉。”
芙兰雅微微有些脸红,虽然对男女之事也懂得不少,毕竟很多书里都多多少少有写的,在从耶格达城到迪亚罗城的一路上,那些商人,甚至是佣兵,也有不甘寂寞的人,有时到达小镇后,也会去娼馆解决一下。
但自己实际却没有任何经验。
也不可能去实验。
“你不用费口舌了。”她强行让自己镇定道:“你的那点蠢笨的伎俩,我是不会上当的,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愚蠢吗?就算再看他不满,我也自有办法向他讨回,但既然我收了钱,就一定会把这奴隶刻印魔法修复的。”
实际上,她这段时间,也不是白费的。
奴隶刻印的魔法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以这刻印,连接神明规则的魔力。
奴隶刻印与其说是魔法,不如说是借助魔力,让奴隶和其主人,通过公平与契约之神卡修姆,进行见证,让奴隶无法反抗主人。
付出的贡品越多,公平与契约之神给予的见证就越强,奴隶也就越不容易反抗。
实际上,马修现在有三个奴隶。
祖鲁已经解除了奴隶契约。
除了雪蜜外,西米和莉米同样是奴隶。
只不过,那两个女孩,十分老实,甚至甘心待在府邸里,从心底,对将她们从奴隶商人手中解救出来的马修感到感谢。
马修甚至都想要为她们两人都解除奴隶刻印的。
反倒是雪蜜,如果她能老实一段时间,马修也不是不可能放过她。
他实际上对强迫,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不过自小就向往有个狐人族奴隶,所以,对雪蜜的兴趣很大。
但这些年里,这种迫切已经淡了不少,强迫让他感觉落了下乘,想要以自己的口才,说服女人臣服,才有成就感。
即便是要买奴隶,也更喜欢老实听话的奴隶,就算有个性,也最少要聪明。
像雪蜜这种几乎永远都学不会听话的笨奴隶,他已经有些心累了。
“那个家伙也是真蠢。”
芙兰雅笑道:“他之所以没有解除你的奴隶刻印,再重新刻印,应该是在你身上花了不少的代价吧,想来刻印你时,花费的贡品价值肯定不低,不然早就解决了,用不着修改,也用不着强留着你,像你这样的兽人虽然不多,但花点钱,那些奴隶商人应该还是能给他找到的,但是你除了比别的狐人族好看一点,一点用都没有,还只会逃跑,还得费心看着你,你的这些衣服,你每天吃的东西,在这座城里,可是需要不少钱的呢。”
她在可怜那些钱,如果那些钱能给自己,自己不知道能多舒服呢。
前几天,她有去佣兵公会看过,佣兵公会的确谁都能加入,特别是对于精灵,审查更轻松。
只不过,当看到佣兵的任务上那些佣金后,她瞬间就打消了做佣兵赚钱的念头。
享受到了在竞技场一天就能赚到几个金币的快感,再让她去辛苦十天半个月都赚不到三枚金币的过程,她有些受不了了。
她是来历练的,不是来磨练的。
而且这种辛苦,一点意义都没有。
她已经是魔导师了,可用不着修炼魔法,这个城里的魔导师,绝对都没有几人能比自己更懂魔法。
“如果你真的聪明的话,要么就安心做奴隶,要么,就试图讨好他人,让他给你解除奴隶刻印,你给他做情妇或侍妾,会更自由一点。”芙兰雅提醒她:“如果你再逃跑,逃跑失败,他很可能会对你失去耐心的,听说,你曾经和他一起去过北部,参与过伊卡斯帝国北部的战争,那么你应该知道他曾经有个恶魔的名号,是怎么来的吧?你觉得,如果他对你失去了耐心,是会把你放了呢?还是会......”
雪蜜顿时打了个寒颤,虽然她确实神经粗壮,但当初在塔罗帝国,也亲眼见识过马修独自一人,屠戮千人以上的塔罗军的,那场面,如同地狱深渊中的恶魔在屠戮人类一样残酷血腥。
她突然警觉起来:“你会这么好心?”
虽然这个精灵看起来的确和别的精灵不太一样,但之前,这个精灵还提到过两千年前,兽人与人类、精灵的那场大战,也说明了精灵与兽人的仇恨。
以精灵的长寿,这种仇恨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消磨的。
她不相信这个精灵会这么好心的劝说自己。
芙兰雅没好气的在她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那半个浑圆上的奴隶刻印中,立刻出现了一个红红的手掌印:“不相信就算了,反正你被他杀死,也不关我的事,你不过是他的奴隶罢了。”
雪蜜顾不得屁股上的痛楚,在怀疑的同时,也终于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是选择逃跑,还是选择留下来了。
这是个很艰难的问题,逃跑,虽然几率很低,但自由更大,而留下来,即便安全了,可是也失去了自由,哪怕成为了侍妾情妇,没有了奴隶刻印的限制,能得到的自由也极为有限,毕竟男人不太可能允许自己的女人不着家的全世界乱跑,安全都无法保证,也不能保证女人不会给自己戴上绿帽子。
作为狐人族女孩,作为雪蜜,她是崇尚自由的,所以才会独自离开部落,想尽办法,来到人类的世界,虽然半途就被人给搅乱了计划,可是心中从来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
比起生命的安全,其实更在意自由,毕竟有了自由,就可以拥有更多灿烂的美妙生活。
只是,如果逃跑的希望实在渺小,那还不如选择留下,这样将来还有更多的机会呢。
虽然这个宅邸中,没有任何的侍卫,但不管是阿姆还是莉维亚,要逃出她们的掌控,实在是太难了,现在又加了一个芙兰雅。
至于佩妮,则对她来说,很轻松就能骗过。
对于连自己都能骗过的佩妮,雪蜜将她无视。
“我已经弄清楚了。”
芙兰雅这时说道:“这个所谓的奴隶刻印,是由公平与契约之神修改的,那也就只能让神来再次修改回去了,那也就只有在这基础上,再次送上贡品,请求公平与契约之神修正回去就行了。”
当然,能不能成功,她也不知道,这毕竟是神的领域,而她不过是个魔导师而已,也许在这世上很多人眼中,魔导师已经是世界的顶级力量了,可是与神之间,仍然有非常广阔的差距,很多知识,可不是看书就能完全领会的,这也是她要出来游历的一个原因。
献上贡品,并不是关键,神明还真不需要那点贡品。
这不过是神明设置的规则而已,就像是钥匙一样。
严格来说,是献上贡品这一步,让人能够与公平与契约之神有短暂的联系,只不过一般时候,神明是不会有任何响应的,只是按照已有的规则给予与贡品价值相当的反应而已。
但雪蜜身上的刻印不同。
公平与契约之神能够主动秀给她身上的刻印,说明祂对马修,有着与别人不一样的看法,这是很稀奇的事。
也是因为如此,芙兰雅认为马修的身上,有着非同寻常的秘密,只不过马修一直掩藏得很好。
不过借此机会,她觉得,自己说不定能挖掘出马修的一些秘密。
而作为被牺牲者,雪蜜不过是个兽人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一样,精灵与兽人之间,可是有着不小的仇恨的。
也许兽人因为寿命短暂,又经常发生内战,所以当年的事情,早已忘得差不多了。
但寿命悠长的精灵们,却没有这么容易忘记仇恨。
对很多精灵而言,不过是两三代人的时光。
甚至,精灵女皇还参与过那场大战的。
虽然只有一百多岁的芙兰雅,对那场旷世大战也没有什么实感,却能够感受到精灵对兽人,对那场战争的铭记之深。
许多刚出来历练的精灵,在初见到在人类世界中的自由兽人或兽人奴隶时,都多多少少会露出无法掩藏的仇恨情绪,因此引来麻烦,甚至导致自己身死。
只有经历了很多的精灵,才能明白短命种族与他们之间的寿命差别,导致的看法不同。
而且,经历了很多杀戮后,对兽人的仇恨,也就不再那么深了。
倒不是不再记恨,而是理解了那场战争中,各方的不得已。
当站在战场上时,不论种族,不论国家,作为战士,只有杀敌这个目的。
那是真正的,最简单的,你死我活。
而且,说实在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芙兰雅很难将雪蜜当做一个正常的兽人来看待。
她劝说雪蜜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帮助她,而是为了给自己留下一个工具,否则,对那个狡猾的男人而言,自己就算再聪明,也总会被他牵着鼻子走的,没有个趁手的工具,还真不方便。
正好,这个脑袋简单的兽人女孩,用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