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傅家的门,桑晓晓总算敢正大光明指责傅元宝。她是真的要气死,指着自己唇上一点印子:“我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嘴唇上还能有淤青。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真的是属蛇,拿牙齿扎了个洞是么?”
    傅元宝没料到桑晓晓那么嫩,稍过了些,唇上就有了个淤青的小点。到现在没退下去。他内心有点莫名其妙的小骄傲,但又不好在面上明说,只能顺着桑晓晓:“我的错。下次绝对不会那么用力。”
    虚心接受,屡教不打算改。
    是他给桑晓晓的标记,怎么能改。
    傅元宝内心不仅不打算改,还试图蛊惑桑晓晓:“你也可以给我来一点淤青。”
    桑晓晓冷哼:“我看你是想回到首都的第一天就去跪搓衣板。”
    傅元宝轻笑一声。搓衣板什么时候都可以给他。他完全不在意。只要有些事情还可以再来第二次、第三次或者无数次,最好每天两次,那他跪得心甘情愿。
    远离阳城,远离长辈,有些小心思不断冒泡,傅元宝当然是趁桑晓晓不注意偷袭了一次。惹得桑晓晓再次用娇气的嗓音想要辱骂他,又被他害得呜咽含在嘴里。
    傅元宝烫着耳廓,心满意足。桑晓晓面红耳赤,愤愤:“你再这样,就给我滚出去睡。不准回家!”
    傅元宝再次虚心认错:“怪我想着接下来日子是确认了关系再住一起,忍不住。我下次不会这么冲动。”
    反正依旧是没打算改正。
    到了首都,桑晓晓刚放下行李,把一切丢给傅元宝收拾,直接冲到了编辑部。她根本不想再看这个狗男人,生怕这个狗男人一时想不开,再次忍不住冲动一下。
    吻出淤青,是人能干出的事情吗?
    桑晓晓气得都不想投稿《先生先生》。只是对于桑晓晓来说,这篇文章意义不一样。她最终还是打算把这篇文章登稿发出去。
    现在报纸和杂志等媒体还没有几十年之后那么紧跟时事且容易挖掘人的过往。但当人名气到了一定程度,他的所有的信息消息都不再是秘密。
    尤其像是傅元宝这种身份的人。他原先只是在阳城做生意,商业上的敌人最多也就是在阳城。现在到了首都做生意,光饮料厂这边的竞争对手就有几十家。没有人能够确保这几十家人商业对手,会和他友善牵手做生意。
    之前就有人想要到他厂里来拿方子,那下一步在饮料的品质质量或者人的人品上做手脚,是非常正常的事。傅元宝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阳城并不是谁都对他十分友善。
    要是有人去阳城,想要挖掘傅元宝的发家史,必然会有人去挖掘原本的阳城傅家。阳城傅家不会对傅元宝有任何的好话。
    傅元宝以前在阳城那儿的名气就分明。一部分人认为他睚眦必报,一部分人认为他知恩图报。不是谁都很清楚傅元宝的事情。
    当一个人知道傅威是傅元宝的亲戚,上个门被傅元宝的人打断腿,再次上门又被傅元宝加重了伤势。很多人就会认为傅元宝是一个有暴力倾向,且连手下的人也一样。在本地恐怕嚣张跋扈。
    但当一个人知道傅威刚开始那条断腿并不是手下的人打断,是傅威自己弄断的。而傅威威胁到了傅元宝唯一的亲人,他的小奶奶。傅元宝后来才会加重傅威伤势,这个人就会觉得傅元宝做出这种事情是可以谅解的。
    而当这个人再想到傅元宝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商人,是很多年轻一代学习效仿的对象。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年轻一代更加激进,也可能对傅元宝本身的生意造成影响,让合作伙伴觉得这事不算正面新闻。那么这个人又会觉得傅元宝行事过于暴躁。
    放眼到傅元宝这一生来看,他的右手曾经因为傅威断过手指,并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手指骨歪着。他会担心自己的亲人,保护自己的亲人。对方知道这一点,再来看傅元宝这个行为,又会容易站在傅元宝角度上。
    同样一件事情,传到人耳朵里就未必已经是同一件事情。再加上每个人对信息的感知是不同的,编写这个事情的人对于事情本身也会有内心的见解。
    所以先入为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要先让大众去知道傅元宝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是一个有所欠缺但本性不坏的人。
    这篇稿子不能投在《妙花》。《妙花》是情感杂志,里面的各种文章更多是诉说相互的情感。她这一篇与先前的都不太一样。
    桑晓晓正在这么想着,方苗冒了出来。方苗寒假没有回家,没想到桑晓晓这么快就回来了,看见人高兴的不行:“晓晓你回来的好早。”
    桑晓晓应了一声,拿着稿寻思着,还是投到《文学艺术》去。
    不知道曹主编要不要。感觉对于《文学艺术》而言有点偏长,还有点打广告的嫌疑。桑晓晓看向方苗:“我要去文学艺术编辑部,你要去吗?”
    方苗愣住:“我吗?我可以吗?”
    方苗完全是打算朝着编辑方向发展的,既然想要当编辑,那就要看看如今大编辑部是如何工作的。她反问:“为什么不行?你不是都已经出了两期杂志了吗?”
    方苗心想,出了杂志的人多了去。她算哪根葱?
    可想归想,她完全没打算放过这个机会。桑晓晓就像是在她的心里播下了野心的种子。她希望能够变得更厉害,希望能够追赶上室友们,希望能够不愧对父母家乡人的期望。
    方苗露出大大的笑脸,诚恳点头:“嗯,我行的!”
    她好奇问桑晓晓:“晓晓,你这次是要去投稿吗?短篇?”
    桑晓晓应声:“嗯。”
    两人结伴从一个编辑部转移到另一个编辑部,将稿子交到了曹主编手里。曹主编没想到桑晓晓这次投稿会亲自跑一趟过来,而看了文章,他意识到为什么桑晓晓会跑这么一趟了。
    这篇文章字里行间全是傅元宝,是桑晓晓眼中的傅元宝。到处都是意象,而这些意象恐怕每看一遍,都会是一种新的感触。
    《先生先生》,写的是一位老先生晚年,脑海中最后的自己变回了当年孩童,重走一遍人生坎坷的故事。
    第116章 文学艺术特刊筹备
    曹主编看过桑晓晓的每一篇长篇和短篇。桑晓晓的长篇喜欢写一些迎合市场的通俗小说, 而短篇更喜欢写一些社会问题。她的文风一向来较为精悍畅快,又带着一点童话幻想色彩。
    原先看她的文章会觉得像是一个老先生看透世俗,常年隐世, 所以才会写出这样子的文章,后来知道她的年龄后又能理解她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多少世俗, 又恰巧敢说又敢幻想所以才会写出这样的文章。
    《先生先生》就是一篇桑晓晓写文以来最具有幻想色彩的文章。
    开篇这个老先生已经将要离开这个世界, 他住在医院里,医生对他进行了一定的诊断, 认定他已经有些老年痴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对现实的反应会越来越迟钝,更会慢慢失去自己过往的记忆。
    医生没有隐瞒老先生, 所以老先生对自己的非常清楚。而就在这个状态下,老先生看到自己面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小孩说他会帮老先生去解决这个问题, 去守护过往所有的记忆。
    当医生再到老先生病房的时候,小孩仓促的想要躲开医生, 因此就从窗户跳了出去。老先生很害怕, 甚至为此从病床上坐了起来,谁想到小孩被一颗巨大的蒲公英带走,笑着和老先生告别,离开了这个病房。
    接下来故事镜头从小孩的视角展开。他几乎所有经历的事情都是巨大的灾难, 有自然威胁的狂风骤雨,有试图要他性命的鬼魅魍魉,而在这一切灾难当中, 唯有这颗蒲公英像救世主一般带他走过一场又一场灾难。
    小孩原先穿的非常简单,只是一件上衣和裤子,连鞋子都在半路自然灾害中失去。而随着他不断的朝前去寻觅探求, 华丽的衣服、珍贵的宝藏,一件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被他穿在穿戴在身上。
    后面的灾难并不简单,几乎每一样都可以要掉一个幼小孩童的性命。更有很多人试图想要夺取小孩的衣服,他的宝藏以及他的蒲公英。他的性格也在整个过程当中不断的改变,从原先一腔赤诚,变得除了蒲公英谁都不敢相信,而到后来当他的人生当中又出现了新的小花、碰上了和他一样的孩童,他又面慢慢变得重新学会相信人。
    到故事的最后,小孩奔跑上的一座高山,那巨大的蒲公英散开化作无数细小的种子,落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上山的路上,一个个小脑袋不断冒出,那些全是和小孩一样的孩童。
    现实里病床上,一朵蒲公英落在了老人的枕边。故事就这样落下帷幕。
    生老病死不可逆,故事的结局却让曹主编喉咙口腔被堵住了一般。他其实能够隐隐从文字当中看出傅修源的故事原型,可也从这个故事当中看到了自己的故事原型。
    人活着或许是一种不断经历苦难的过程。那一朵蒲公英出现在了每一个人的生命中,成为每一个人朝前不断奔跑的动力。这个故事也没有什么大道理,却让他这种过尽千帆的人想要落泪,想要哽咽,一时之间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个故事拥有着桑晓晓独有的浪漫,也能带给无数看懂故事的人无法言喻的共情。
    生活越不易、年纪越长越是容易理解这个故事当中的情感。像曹主编这样子的年纪,已经开始畏惧生病,畏惧死亡。在文学的世界里,一部分人认为死亡是必然会降临的,像老先生这样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能够回溯一生,充满幻想浪漫最终达到高山之上,也算是没有白活这一生。
    好半响,曹主编才从故事的情感中抽离,压下心头的情绪。如果不是在桑晓晓的面前,在编辑部里,他恐怕需要拿出手帕按一按眼角。
    这个故事其实看起来很简单,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当做儿童文学来看。细品又很有深度,因为这是一个给大人看的文学故事。
    他不由轻叹:“三木不愧是三木。”
    比他所想象的更具有文学天赋。
    曹主编很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是一码事,刊登是另一码事。这个文章长度比《文学艺术》一般刊登的作品要长,但和《文学艺术》以前所刊登的作品风格也有一些差异。
    《文学艺术》最近创出了一个新的板块,专门给新生代作家刊登作品。但这一个板块文章字数确实都短。这回要刊登上三木的新文章,恐怕要去掉一篇。
    问题是不大,和别的新生代作家对比却很惨烈。
    三木的文章用词遣句上面绝非是写稿一两年能够达到的境地。所谓有天赋的人便是这样,区区一年就可以达到别人数十年都未必能够达到的水平。
    曹主编想了又想都没想出怎么刊登才更合适。他想将这篇文章给更多人看,让更多人了解到这篇文章的价值以及三木的价值。
    除非专设一刊。里面的文章精挑细选都得是同样拥有传世价值的文章。而这一期而至将会成为他们文学艺术一年当中的特刊,与他们平时发售的任何一起期刊都不一样,就叫特刊。
    这么一想,他已经决定好了文章的去处。决定好之后他又想到一个问题。
    他斟酌半响,和桑晓晓说着:“你这篇文章要不考虑参赛?”
    文学界的奖项很多。大多数都是这些年才开始办。得奖会有奖金。然而奖金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并不算是一个必须要得到的。奖项所代表的荣誉才是这些新生代作家比较需要的。
    “不是说拿不了奖项的文章就不是好文章。”曹主编和桑晓晓说着,“我有几个喜欢的作家,到外面去奖项国际上都能拿,然而在我们这就很难拿奖,未必夺得人喜欢。你这篇文章可以考虑一下。等正式刊登之后,在国内国外都能参个赛。”
    国内可不是什么文学作品都可以参赛的,首先必须得要是正式刊登出版的作品。要是连编辑这一关都过不了,又如何能够入得了评选人的眼睛?
    桑晓晓这篇文章细说完全是给傅元宝写的文章。她觉得这个行为也太看得起傅元宝了。
    结果这个男人估计还半点不知道她花的心思。
    为了能够让傅元宝今后的路能够走顺畅一些,她付出的可太多。评选文章投稿,不是人家看到的文章就直接用的,而是要她把稿先做出一个参赛的意向,投过去。
    投稿也有时间,有些奖项两年一选,有些奖项四年一大选。再加上字数限制题材限制,里面的规矩可多了去。
    桑晓晓撇嘴:“行吧。到时候哪些奖更合适,你跟我说一声。”
    曹主编应声:“哎,反正试试,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拿各种奖项。奖项多了,以后工作上也有益处。”很多知名作家,往后工作都会考虑当编辑或者是当老师。以桑晓晓的这个学历,哪天说不定当个文学院院长。
    就是这个性格,实在是不行。
    看看,就现在这说好事呢,还撇嘴。
    曹主编失笑:“还和小孩子一样,往后你就是新生一代的代表人物,得给别人做榜样。这脾气能收的时候还是收一收。”
    “有脾气才叫做个性。”桑晓晓不乐意,“一辈子就活那么点时间,我还要顺着这个顺着那个。好好的棱角全被磨个溜光,最后大家都是样板人,一眼瞧过去性格全一个样。傅元宝说话就是这样子,腔调和那些中老年人一模一样,慢吞吞的。总让我觉得在听报告。”
    曹主编憋不住笑:“这天下就是大众拼凑在一起。你在里面特行独立,总有一天要被针对。傅先生他就叫做聪明。你看你自己都写了,他最终能登上这高山。”
    桑晓晓没想到曹主编拿她的文章来调侃她。她很清楚特性独立是会被针对的,她也不是永远不会犯错的人。这个世界上谁会是完美的人?
    可她就想:“性格一样观点一样,要是往后审美趋同,科技发展之下,大家长得也一样。这个世上恐怕就只有两种人。一种男人一种女人。也说不准,或许连男女都不分,最后大家都只有一个性别。”
    曹主编一听:“你这一篇新文章又出来了。这个思路有意思,不过论大众性还是没有你刚才给我看的这一篇更加大众。”
    也许就是有三木这样的人,这个世界才会更精彩,更值得他去跟着蒲公英寻找属于自己的高山。
    曹主编也不劝说:“再说下去,我就要被你写到文章里去嘲讽了。你看看这文章里,你要嘲讽的人能够代入进去的,一个接一个。就连这个主角,中间一段都被你写得不堪。”
    桑晓晓想起自己第一次听傅元宝说那些有的没的:“他那个时候本来就不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算败絮,该叫黑心棉。反正不是什么好人。”
    曹主编心想,可惜这话没让傅修源听到。
    她敲定了文章投稿,也不想在曹主编的编辑部多耗时间。一个过年,她也算休息了一阵,回去得好好看看自家编辑部的事情。
    她站起身:“走了。学校转眼就开学,我可得趁着寒假多干掉点事情,不然一开学一定忙死。学校老师可不会因为编辑部给我多点体谅。”
    该做的作业该写的文章一个不允许少,连上课都热衷于点她名字。
    曹主编哈哈笑着:“好。”
    话聊够,事办妥。
    送走了桑晓晓,曹主编叫来自己编辑部的人:“我们做个特刊。第一篇文章有了。你们再翻看一下近来还没刊登,但你们评价最好的文章,一定要是最好的!”
    第117章 外商酒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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