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文鹰笑容扩大了点,大大咧咧坐在他旁边:“整个港岛谁不知道江蘅才是年轻一辈里最出彩的那一个,和一群霸占资源的老不死平起平坐还不输阵。说起来,您是我最佩服的人。”
    江蘅:“年轻人没有一个喜欢我。”
    霍文鹰好奇:“怎么会?”
    江蘅:“没人会喜欢别人家的孩子。”
    霍文鹰被逗笑,他似乎很喜欢笑,天生阳光开朗,这种人即使没有什么心眼也能得到许多朋友的帮助。
    “不是啊,我爸爸爱在我面前表扬夸赞您,希望我能学到您十分之一的本事他就阿弥陀佛了。受家父熏陶,我做事一向向您看齐,能与江氏合作是我多年梦想,也是我的荣幸。”
    “我记得令尊原来是14k的红棍,江湖人称霍三刀。”
    14k是香港回归前的第一大黑帮,红棍则是黑话,黑帮堂口的‘高级职员’、‘打手领班’,通常很能打。
    霍文鹰这回露出真心实意的惊喜:“现在很少人知道我爸爸以前的威名,他总是怀念过去在堂口当打手的日子,没想到您还知道这段过往。要是我爸爸还在,他应该会很高兴。”
    “令尊……?”
    “年初病逝。”
    “抱歉。节哀。”
    “没事,我妈妈陪他一起去,黄泉路上不孤单。”
    这话说得大逆不道,江蘅看过去,然而霍文鹰指着泳池趴笑嘻嘻:“还好有这群漂亮的青年们抚慰我失去父母的心灵,江生,你喜欢哪个?”
    “都是霍生的疗伤圣药,我就不夺人所好了。”江蘅说着粤语。
    霍文鹰:“没关系,还算不上我‘所好’的名单。”
    江蘅:“那什么才够格进名单?”
    霍文鹰:“财色酒气,俗人追求,我也是其中一个。财居酒色前,当然是求财至上。江生,我一直很希望能和江氏合作,共同求财。”
    “可以合作的人很多,江氏有什么理由选择向阳?”
    “目前来说,向阳是最好的选择。”霍文鹰摇着香槟说:“香港四大家都盯着粤江市这块地产大饼,青山镇工程是最好的跳板。之前本市有鸿荣地产坐镇,外省、外市的房地产商赢得招标机会渺茫,但现在向昌荣一家莫名被灭口,空手交出机会,本来观望的人都蠢蠢欲动。香港四大家从事房地产多年,规模早已成熟,不可能容忍其他人进去分一口饼,何况你江氏在香港地位也不可小觑。回归那几年,江氏最先表决心,支持中央,这几年里,一些政策直接越过港英政府向江氏倾斜,其他人怎么可能不防备江氏?”
    江蘅笑而不语。
    霍文鹰透过香槟杯倒影观察江蘅:“要不是各个都害怕被人黄雀在后,江生早就四面受敌。我向阳不同,本来就是夹缝里艰难生存,江氏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我们,没力量、听话,好利用,到哪里找这么好的马仔使唤?”
    江蘅:“鱼饵撒下去还能捞起一桶鱼呢。”
    霍文鹰:“我可以保证,向阳是质量最好的一条鱼。香港那边不能合作,内地也找不到更好的合作目标。北方的太远,南方的房地产商是昌隆和万银,但他们盘踞珠三角多年,势力不可小觑,跟他们合作说不定会被反咬一口。”
    泳池外有一个比基尼女人和一个男模先后朝霍文鹰招手送飞吻,霍文鹰一一回应,可见风流多情非同一般。
    江蘅:“青山镇事多,才刚传出风声就出现命案,说不定向昌荣一家被灭口就是有人想傻吊除掉一个强力竞争对手。”
    霍文鹰哈哈大笑:“江生,您想象力真丰富。不管如何,我们向阳集团敞开大门,随时欢迎和江氏的合作。”
    江蘅笑笑,抿了口酒。
    这时身后的门打开,有人走了进来。
    “文鹰。”
    霍文鹰回头看那人,语气温和许多:“来了。”
    江蘅留意他的神色,微不可察的柔和下来,显然来人在他心目中的地步不太寻常,于是回头看来人,那是个相貌阴柔的男青年,眉眼昳丽,长发披肩,举手抬足都是惊人的柔美。
    青年走到霍文鹰身后,双手按住他的肩膀,轻声细语:“文叔在等你。”
    霍文鹰不耐烦,“老不死……他有没有为难你?”
    青年:“都是小事。”
    “老色狼。”霍文鹰起身,对江蘅介绍说:“程北,我的高级助理,能干又漂亮,江生可别挖我墙脚。”
    程北冲着江蘅点点头,微笑:“江先生您好。”
    江蘅:“听口音,你不是香港人?”
    程北:“老家是北方,在南方出生,后来去香港读书。”
    江蘅:“怪不得普通话这么好。”
    程北:“您说得也很好。”
    江蘅摇摇头:“口音混得乱七八糟。”
    程北微笑,眼睛弯起来,乖巧又漂亮,在室内霓虹灯照耀下,有一种柔弱的美感,很容易让人心中一动,进而浮想联翩。
    霍文鹰挥挥手,不知道是心大还是刻意,就这么扔下程北和江蘅共处一室。
    程北向前走了几步,站定在落地窗的边角,向外眺望,不说不动,没人留意,但一旦留意到就再也难以移开目光。
    江蘅十指交握,有那么点心如止水的样子了。
    ……
    约莫半小时后,霍文鹰处理完事情回来,只看到背对着他的程北。
    “没留下人?”
    程北摇头。
    “什么时候走的?”霍文鹰立定在程北身边,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逐一亮起的灯光。
    “你走后没多久。”
    “真沉得住。”
    “他年纪轻轻接管江氏,跟那群老不死周旋多年,平起平坐不说,还让江氏隐约有超出四大家的势头,怎么可能会轻易受诱惑?而且,你确定他喜欢男性?”程北的手指在落地窗玻璃上画来画去,“江蘅不近女色,不代表他一定喜欢男人。”
    霍文鹰:“江蘅目前跟一个条子同居,拍过两人举止亲密的照片。”
    程北:“脱单了啊,说不定小情侣热恋中,你还让我勾引人家?”
    霍文鹰:“试一试,反正不亏,至少知道江蘅挺喜欢那个条子。”
    程北眯起眼:“你口中的条子该不会是粤江市的明星警察,叫李瓒那个?我说,最好不要得罪这人,这人破案很厉害。一年来破获几桩重案,警局很重视他,我们最好低调点。”
    霍文鹰:“咬人的狗不叫,话糙理不糙。真正厉害的人是当王牌藏起来的,你看这个李瓒被粤江警局当成网红明星一样推到台前,能厉害到哪去?”
    **
    “……他就像一块人形立牌,漂亮但是扁平,没什么本事。”
    买水回来的高级助理一打开车门就听到这句话,声音有点耳熟,低头看到江蘅手里的设备差点跪了。
    “老板,你在人家的地盘安装窃听器?”助理犹豫着劝说:“老板,商业间谍、机密窃听这种不文明的竞争已经过去,现在的时代倡导合作共赢……您这样不好吧?”
    江蘅收起设备:“哦,我不是窃听商业机密。”
    助理松口气,那还好。
    江蘅:“我窃听他们评价我男友,说我男友是咬人的狗,扁平,没本事。”
    助理一口气提到嗓子眼,老板铁树开花恋爱脑,这合作算黄了。这向阳集团怎么回事?合作就合作,背后嚼人舌根说人男朋友是怎么回事?能不能有点新时代老板的职业操守——
    “我同意合作。”
    “欸?”
    江蘅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给我往死里坑他们。”
    “……”
    ***
    吴永旺,被顶包的包工头,因向昌荣夫妇而家破人亡,逃亡在外,论杀人动机,确实最有可能。
    就向昌荣这桩案件来说,那辆被焚毁的套1牌车本来是关键线索,可惜断了。
    李瓒绕着向昌荣的别墅走了两三圈,掀开黄色警戒带进屋里,屋里还保持着命案第一现场的样子,血迹已然干涸,里面也没什么特别显眼的线索。
    证物基本都被警方搜干净,大体细节也都跟廖怀义说的差不多。
    李瓒来到三楼阳台眺望花园,记住入口和监控方位,脑海中模拟当时那辆黑色套1牌车的行车路线,对方显然熟悉小区的构造,不仅知道监控的位置,还避过小区保安巡逻的缺口,没被人看到脸。
    警方对每个小区保安进行排查,询问近期是否有陌生面孔经常出入小区,然而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说明凶手甚至没有对小区进行踩点。
    这就说明开着套牌1车的凶手,说明他经常出入小区,或曾经得到过一个契机,频繁出入小区以至于记住小区的结构。
    假设1,凶手是小区的水电维修工或定期家政,那么有理由出入小区。
    假设2,凶手和小区内某些住户保持一段关系,获得出入的机会。
    回到灭门案本身,向昌荣一家的食物里混有少量安定,而命案现场没有破坏范围较大的打斗迹象,说明向昌荣一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吃下含有安定的食物。
    谁能让他们放下戒心吃混有安定的食物?
    狗鼻子很灵,闻得出水里掺了其他东西,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去喝,除非喂它食物的人是熟人。
    所以答案是家政。
    李瓒眉头紧皱,隐约觉得这案件透着古怪,苦于线索太少,很多信息都串联不上来。
    突然身后传来细响,李瓒迅速抽出手枪回身对准声响发出的位置。
    “别开枪!是我!”赵颜里举手高声喊。
    看清来人,李瓒放下手枪,走过去二话不说拷住赵颜里:“擅闯命案现场,故意破坏命案现场,你犯了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没破坏命案现场,我很小心——”
    李瓒把赵颜里推到沾满血的墙边,用手机拍下来:“我看到了。”
    “你公报私仇!”
    李瓒露出一个气死人的笑:“对。”
    赵颜里深吸一口气:“听着,我不是故意闹事,也不是跟你作对,我在外面看到你,跟着你进来的——因为我知道吴永旺在哪。”
    第144章
    “说说。”
    “你先松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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