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友,小烧酒。
撸烧烤,情怡久!
便是隆庆,平日里脱尘出俗习惯了,此刻也醉意微熏,谈天说地之中,比平日放开了不少。
这一顿烧烤,就吃到了下午三点多。
吃完之后,又聊了很久,一直到隆庆的手机响了,才被终止。
电话是姬红叶打来的,她的语气有点小羞涩,说要见他。
正好饭局也吃的差不多了,隆庆便答应下来。
王林和赵月梅经历了这次的事情,自然要跟家人报平安之类的,所以今天还有的忙,也就没多留。
至于王林欠钱的事情,隆庆问了,但两人支支吾吾,一副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他又喝的有点微醉,也就没多问。
让烛龙将崔洪城送回去的同时,隆庆则只身赶往红叶公司。
二十多分钟后,
隆庆来到了红叶公司附近的咖啡厅,见到了姬红叶。
“喝酒了?”
一见面,见隆庆面色微微有点发红,姬红叶很是意外的问道。
“见了几个朋友,便喝了点。”
隆庆笑笑道。
姬红叶仰着洁白的下颌,认真的看着隆庆,眼神有点迷醉,自己的男人,是真的帅。
喝了点酒,面色微微发红后,这个干净帅气,出尘脱俗的男人,又多了一丝迷离,让人有种想咬一口的冲动。
“要见我肯定是有事吧?说吧,是什么事?”
隆庆喝了口咖啡,酒已经解的差不多。
“我决定了,尽快搬入万宇写字楼!”
姬红叶俏脸红了一下,刚才看出神儿肯定被他看见了,好丢人呜。
看着姬红叶明明脸红着,却还佯装镇定的说话模样,隆庆觉得可爱,但对她的话,却有点意外。
“你不是说,要过段时间搬么?”
“我改变主意了。”
姬红叶理所当然的道。
“什么原因呢?”
“昨天的招聘会非常成功,招来了不少人才,公司目前的地方已经放不下来。”
姬红叶有点无奈的捂着额头,原本,她公司还有大概四十多个员工的位置。
按计划,她也只打算招四十个人。
可是,昨天的招聘会,来的人才是真的很多,惜才的她很清楚,错过这次,以后再想招聘人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她一咬牙,决定将合格的全部招收进来。
反正,等到新产品上市,四五十个新人肯定不足以应付,现在多找点也不过是多发几个月工资而已。
结果,
这一松口,公司新招了八十多个人。
红叶公司不算厂房,在办公室上班的,也不过百多人,这一来,公司规模直接扩大了近一倍。
现在公司的住址,马上就显的非常拥挤了,对付几天是可以,但等到员工都入职后,肯定是没地方安排的。
所以,姬红叶只能临时改变主意,觉得天意如此,她也就不纠结了,直接找到隆庆,将自己的决定,告诉隆庆。
听着姬红叶将情况细细说来,隆庆摇着头笑了笑,“怪不得你改变主意,既然决定搬了,那就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我陪你去那边看看,先带一批员工过去。”
姬红叶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万宇写字楼那边空置着,肯定需要打扫,还要装修配置些东西,我先带十几个人过去,让他们收拾一下。”
“那么……”
“让我恭喜一下,我们的姬女士完成梦想,将公司开进了万宇写字楼?”
隆庆抬起咖啡杯,放在姬红叶面前。
姬红叶的眼睛,顿时有点微微发红,笑着道:
“谢谢!”
同时,她也拿起咖啡杯,与隆庆碰了一下,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喝起了咖啡。
这一刻,
姬红叶有点梦幻的感觉,想当初,两人在万宇写字楼下,她说的那个小梦想时,她从来没想过,会这么快实现。
如今,
不过一周多的时间而已,她竟然就可以实现梦想了。
而且,
还是万宇写字楼楼王位置的第十层。
这一切,
都是隆庆给她的,纵然不物质的她,此刻心中也非常非常的感动。
两人又坐了一会,姬红叶便走了。
现在红叶公司非常的忙,有太多事需要她处理,新招来这么多人就够她处理几天了。
又赶上新产品蓄势待发,姬红叶感觉自己已经忙成了陀螺,不过依旧动力十足!
……
与此同时,
宁家。
院落中,几块砖头堆砌起一个小火坑,上面架着一口铁锅,下面木柴熊熊燃烧。
宁家两兄弟,拿着小板凳,坐在火坑两边。
锅里,炖着两条泥鳅。
火坑里,埋着两个土豆。
泥鳅是新鲜的泥鳅,刚从乡下亲自抓回来的。
土豆,也是两兄弟刚从乡下土豆地里挖出来的。
所有准备忙碌,都只为了这一刻。
哥哥给弟弟,亲手炖上一碗泥鳅汤,再配一个烤土豆。
对于宁绍峰来说,哪怕吃惯了山珍海味,却也永远比不上这‘土豆加泥鳅汤’的组合。
小的时候,两兄弟非常穷,相依为命,有的时候上顿接不上下顿。
冬天最难熬,夏秋就好了。
大哥宁政,会亲自下河抓来泥鳅,再去别人家土豆地偷几颗土豆,然后在野地找个地方,墩上一锅泥鳅汤,借着下面的火,再烤上几个小土豆,就够两兄弟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对于宁绍峰来说,这是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如今,有了钱的他,可以说很纨绔,挥金如土,过着极为奢华的日子,在别人看来,他就是个败家东西。
但是,
拥有诸多缺点的他,却可以扪心自问的做出一件事,那就是为大哥去死。
这份兄弟情,是宁绍峰的所有,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
“哥,为什么不让我去?”
宁绍峰看着认真煲汤的大哥宁政,语气痛苦的问。
宁政拿着木柴拨弄火焰,丝毫不在意别墅院里昂贵的草坪被烧毁,“我是大哥,所以我说了算。”
宁绍峰语塞。
“大哥,你确定要这么做?”
“不错。”
宁政将锅盖拿起来,放到一旁,拿着勺子搅拌,“人手我都已经安排好,刺客已经摸清了隆庆的行踪,其他人,也都已经锁定了目标,ab两个方案计划已经准备就绪,隆庆若是还不是,那就是天亡我宁家。”
“大哥,让我去吧,宁家需要你坐镇!”
宁绍峰声音痛苦,让他看着大哥去涉险,他却要躲在后面,他如何接受?
虽然,在他看来,隆庆并不足以畏惧,可是,他从小到大都相信大哥,大哥说隆庆很强,那就是很强,所以,他非常担心这次大哥安排的计划,他想代替大哥,去与隆庆交锋。
“宁家需要一个健康,长寿的领导者,活下去。”
宁政开口,语气不容置疑。
“大哥,我们不动隆庆,难道那隆庆真的敢动我们不成?”
宁绍峰咬着牙,虽然他信大哥,但他仍然有点想不通,隆庆消失了三年,他一头丧家之犬,怎么可能发展到让宁家忌惮的地步?
“从隆庆回到金陵的种种迹象表明,他根本不惧金陵的任何家族,任何势力。”
“从隆庆的性格分析,他绝不是鲁莽冲动,盲目无知之人。”
“他灭了王家,连洛家,都极有可能,是他灭掉的。”
“他说出的话,全都落实。”
“他让洛家三天后交出洛家吞掉隆家的那份产业,洛家拒绝了,于是,洛家没了。”
“他又对你说,让我宁家准备好全部家财,等他来取。”
“今天就是第三天,我们不动手,他便会亲自上门来取。”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
宁政一连串说了很多,面色冷峻,分析锐利。
“尽管不愿承认,但我必须要说,若是被动等待,我宁家胜算几乎低于百分之二十!”
“大哥,这么夸张?”
宁绍峰浑身一震,不敢相信。
“便是主动出击,我们的胜算,也不超过百分之六十。”
宁绍峰一下就没话了,表情都有点凝固。
这隆庆,真的这么可怕么?
“大哥,不然我们就将家产拱手相让吧?我们兄弟两,就算白手起家,也可以东山再起的。”
宁绍峰语气干涩的道,他爱财,已经习惯了挥金如土,但是,这些他都可以不要。
“你可以放弃,我不能。”
宁政的话,非常简单。
他白手起家,打拼的这一切,付出了毕生的心血,岂能让隆庆一吓唬,便拱手相让,让这一切付诸东流?
宁绍峰,“……”
气氛沉默。
大哥的心思,宁绍峰如何不懂?
“可是,大哥,我不想让你有任何闪失。”
宁绍峰看着那锅泥鳅汤,他无法想象,这个愿意给他煲汤的人不在了,他是怎样的痛苦。
“我已经是病重之人,与其苟活痛苦,不如全力一搏,我若能守住宁家产业,交到你手里,我这一生也不算白来。”
宁政是个心思缜密的人,缜密到可怕的程度,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的直觉。
无论是推算,还是直觉,都在告诉他,隆庆绝不简单,这次回到金陵,也绝非放几句狂言那么简单。
三年时间虽短,但隆庆却对已经发展到了可怕的高度。
他的直觉告诉他,隆庆将是宁家所面对的前所未有的强敌,稍有不慎,便会粉身碎骨。
“大哥……”
被打断。
“绍峰,喝汤吧,喝完了就走,我亲自送你上飞机,希望我们还有再见的那一天。”
宁政盛了一碗汤,递到了宁绍峰面前,退路他也已准备好。
若是败了,死他一人足矣。
宁绍峰看着面前的泥鳅汤,熟悉的香味,让他瞬间热泪盈眶。
他颤抖着手,接过汤,然后木讷的从火堆里扒拉出来一颗土豆,再未言语。
……
撸烧烤,情怡久!
便是隆庆,平日里脱尘出俗习惯了,此刻也醉意微熏,谈天说地之中,比平日放开了不少。
这一顿烧烤,就吃到了下午三点多。
吃完之后,又聊了很久,一直到隆庆的手机响了,才被终止。
电话是姬红叶打来的,她的语气有点小羞涩,说要见他。
正好饭局也吃的差不多了,隆庆便答应下来。
王林和赵月梅经历了这次的事情,自然要跟家人报平安之类的,所以今天还有的忙,也就没多留。
至于王林欠钱的事情,隆庆问了,但两人支支吾吾,一副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他又喝的有点微醉,也就没多问。
让烛龙将崔洪城送回去的同时,隆庆则只身赶往红叶公司。
二十多分钟后,
隆庆来到了红叶公司附近的咖啡厅,见到了姬红叶。
“喝酒了?”
一见面,见隆庆面色微微有点发红,姬红叶很是意外的问道。
“见了几个朋友,便喝了点。”
隆庆笑笑道。
姬红叶仰着洁白的下颌,认真的看着隆庆,眼神有点迷醉,自己的男人,是真的帅。
喝了点酒,面色微微发红后,这个干净帅气,出尘脱俗的男人,又多了一丝迷离,让人有种想咬一口的冲动。
“要见我肯定是有事吧?说吧,是什么事?”
隆庆喝了口咖啡,酒已经解的差不多。
“我决定了,尽快搬入万宇写字楼!”
姬红叶俏脸红了一下,刚才看出神儿肯定被他看见了,好丢人呜。
看着姬红叶明明脸红着,却还佯装镇定的说话模样,隆庆觉得可爱,但对她的话,却有点意外。
“你不是说,要过段时间搬么?”
“我改变主意了。”
姬红叶理所当然的道。
“什么原因呢?”
“昨天的招聘会非常成功,招来了不少人才,公司目前的地方已经放不下来。”
姬红叶有点无奈的捂着额头,原本,她公司还有大概四十多个员工的位置。
按计划,她也只打算招四十个人。
可是,昨天的招聘会,来的人才是真的很多,惜才的她很清楚,错过这次,以后再想招聘人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她一咬牙,决定将合格的全部招收进来。
反正,等到新产品上市,四五十个新人肯定不足以应付,现在多找点也不过是多发几个月工资而已。
结果,
这一松口,公司新招了八十多个人。
红叶公司不算厂房,在办公室上班的,也不过百多人,这一来,公司规模直接扩大了近一倍。
现在公司的住址,马上就显的非常拥挤了,对付几天是可以,但等到员工都入职后,肯定是没地方安排的。
所以,姬红叶只能临时改变主意,觉得天意如此,她也就不纠结了,直接找到隆庆,将自己的决定,告诉隆庆。
听着姬红叶将情况细细说来,隆庆摇着头笑了笑,“怪不得你改变主意,既然决定搬了,那就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我陪你去那边看看,先带一批员工过去。”
姬红叶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万宇写字楼那边空置着,肯定需要打扫,还要装修配置些东西,我先带十几个人过去,让他们收拾一下。”
“那么……”
“让我恭喜一下,我们的姬女士完成梦想,将公司开进了万宇写字楼?”
隆庆抬起咖啡杯,放在姬红叶面前。
姬红叶的眼睛,顿时有点微微发红,笑着道:
“谢谢!”
同时,她也拿起咖啡杯,与隆庆碰了一下,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喝起了咖啡。
这一刻,
姬红叶有点梦幻的感觉,想当初,两人在万宇写字楼下,她说的那个小梦想时,她从来没想过,会这么快实现。
如今,
不过一周多的时间而已,她竟然就可以实现梦想了。
而且,
还是万宇写字楼楼王位置的第十层。
这一切,
都是隆庆给她的,纵然不物质的她,此刻心中也非常非常的感动。
两人又坐了一会,姬红叶便走了。
现在红叶公司非常的忙,有太多事需要她处理,新招来这么多人就够她处理几天了。
又赶上新产品蓄势待发,姬红叶感觉自己已经忙成了陀螺,不过依旧动力十足!
……
与此同时,
宁家。
院落中,几块砖头堆砌起一个小火坑,上面架着一口铁锅,下面木柴熊熊燃烧。
宁家两兄弟,拿着小板凳,坐在火坑两边。
锅里,炖着两条泥鳅。
火坑里,埋着两个土豆。
泥鳅是新鲜的泥鳅,刚从乡下亲自抓回来的。
土豆,也是两兄弟刚从乡下土豆地里挖出来的。
所有准备忙碌,都只为了这一刻。
哥哥给弟弟,亲手炖上一碗泥鳅汤,再配一个烤土豆。
对于宁绍峰来说,哪怕吃惯了山珍海味,却也永远比不上这‘土豆加泥鳅汤’的组合。
小的时候,两兄弟非常穷,相依为命,有的时候上顿接不上下顿。
冬天最难熬,夏秋就好了。
大哥宁政,会亲自下河抓来泥鳅,再去别人家土豆地偷几颗土豆,然后在野地找个地方,墩上一锅泥鳅汤,借着下面的火,再烤上几个小土豆,就够两兄弟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对于宁绍峰来说,这是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如今,有了钱的他,可以说很纨绔,挥金如土,过着极为奢华的日子,在别人看来,他就是个败家东西。
但是,
拥有诸多缺点的他,却可以扪心自问的做出一件事,那就是为大哥去死。
这份兄弟情,是宁绍峰的所有,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
“哥,为什么不让我去?”
宁绍峰看着认真煲汤的大哥宁政,语气痛苦的问。
宁政拿着木柴拨弄火焰,丝毫不在意别墅院里昂贵的草坪被烧毁,“我是大哥,所以我说了算。”
宁绍峰语塞。
“大哥,你确定要这么做?”
“不错。”
宁政将锅盖拿起来,放到一旁,拿着勺子搅拌,“人手我都已经安排好,刺客已经摸清了隆庆的行踪,其他人,也都已经锁定了目标,ab两个方案计划已经准备就绪,隆庆若是还不是,那就是天亡我宁家。”
“大哥,让我去吧,宁家需要你坐镇!”
宁绍峰声音痛苦,让他看着大哥去涉险,他却要躲在后面,他如何接受?
虽然,在他看来,隆庆并不足以畏惧,可是,他从小到大都相信大哥,大哥说隆庆很强,那就是很强,所以,他非常担心这次大哥安排的计划,他想代替大哥,去与隆庆交锋。
“宁家需要一个健康,长寿的领导者,活下去。”
宁政开口,语气不容置疑。
“大哥,我们不动隆庆,难道那隆庆真的敢动我们不成?”
宁绍峰咬着牙,虽然他信大哥,但他仍然有点想不通,隆庆消失了三年,他一头丧家之犬,怎么可能发展到让宁家忌惮的地步?
“从隆庆回到金陵的种种迹象表明,他根本不惧金陵的任何家族,任何势力。”
“从隆庆的性格分析,他绝不是鲁莽冲动,盲目无知之人。”
“他灭了王家,连洛家,都极有可能,是他灭掉的。”
“他说出的话,全都落实。”
“他让洛家三天后交出洛家吞掉隆家的那份产业,洛家拒绝了,于是,洛家没了。”
“他又对你说,让我宁家准备好全部家财,等他来取。”
“今天就是第三天,我们不动手,他便会亲自上门来取。”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
宁政一连串说了很多,面色冷峻,分析锐利。
“尽管不愿承认,但我必须要说,若是被动等待,我宁家胜算几乎低于百分之二十!”
“大哥,这么夸张?”
宁绍峰浑身一震,不敢相信。
“便是主动出击,我们的胜算,也不超过百分之六十。”
宁绍峰一下就没话了,表情都有点凝固。
这隆庆,真的这么可怕么?
“大哥,不然我们就将家产拱手相让吧?我们兄弟两,就算白手起家,也可以东山再起的。”
宁绍峰语气干涩的道,他爱财,已经习惯了挥金如土,但是,这些他都可以不要。
“你可以放弃,我不能。”
宁政的话,非常简单。
他白手起家,打拼的这一切,付出了毕生的心血,岂能让隆庆一吓唬,便拱手相让,让这一切付诸东流?
宁绍峰,“……”
气氛沉默。
大哥的心思,宁绍峰如何不懂?
“可是,大哥,我不想让你有任何闪失。”
宁绍峰看着那锅泥鳅汤,他无法想象,这个愿意给他煲汤的人不在了,他是怎样的痛苦。
“我已经是病重之人,与其苟活痛苦,不如全力一搏,我若能守住宁家产业,交到你手里,我这一生也不算白来。”
宁政是个心思缜密的人,缜密到可怕的程度,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的直觉。
无论是推算,还是直觉,都在告诉他,隆庆绝不简单,这次回到金陵,也绝非放几句狂言那么简单。
三年时间虽短,但隆庆却对已经发展到了可怕的高度。
他的直觉告诉他,隆庆将是宁家所面对的前所未有的强敌,稍有不慎,便会粉身碎骨。
“大哥……”
被打断。
“绍峰,喝汤吧,喝完了就走,我亲自送你上飞机,希望我们还有再见的那一天。”
宁政盛了一碗汤,递到了宁绍峰面前,退路他也已准备好。
若是败了,死他一人足矣。
宁绍峰看着面前的泥鳅汤,熟悉的香味,让他瞬间热泪盈眶。
他颤抖着手,接过汤,然后木讷的从火堆里扒拉出来一颗土豆,再未言语。
……